农业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意见发展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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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06•【文号】发改农经[2016]2574号•【施行日期】2016.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574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农业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

深化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农业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对于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提升农业投资整体效率与效益,为加快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公益导向。

各级政府做好政策制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和市场监管,加快从农业领域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向社会资本“合作者”和项目“监管者”转变。

在明确政府职能的前提下,以增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为目标,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强化绩效评价和项目监管,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二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二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指针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方面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

其目的是推动农村发展,提升农民收入。

首先,改革土地制度可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土地所有权归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确权登记可以减少农村土地纠纷,促进土地流转。

同时,改革可以提高土地市场流通性,激发农民对土地的投资积极性。

其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通过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分离,激发土地经营主体活力。

通过承包期限延长,提高农民土地承包权的保障程度,并支持农民自主决策土地种植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同时,鼓励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推动农民参与现代农业产业链。

另外,金融支持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发放农村贷款,支持农民的农业生产和经营。

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农民规避风险,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例如,农业保险可以抵御自然灾害风险,金融补贴可以提供种粮农民生产成本的补贴。

总体来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金融支持可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民收入。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并加强监管,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同时,金融支持也需要完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二)关键词:农村改革土地流转金融支持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模式特点(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近年来,唐山市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继出台和实施了《唐山市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工作方案》、《____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____》、《____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____》等系列政策措施,并强化组织协调和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

截至____年末,全市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建设,共建成流转交易机构____个,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信息报送、发布、档案管理、登记备案等制度。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8.10•【文号】农办议〔2018〕184号•【施行日期】2018.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184号XXX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加快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探索中国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和201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建设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要求,2016年8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启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共同打造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平台。

2017年6月,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同意,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一批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工作。

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作出“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同时成为农业绿色发展的试点先行区”的重大部署。

2017年12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评估确定了第一批40个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重庆市璧山区入选。

为支持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2016年9月,我部会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明确对列入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县市给予优先扶持。

我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对推动农村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我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对推动农村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 芙蓉 ) 周

6中国合作经济 一
闻 速览
政府该 出手时应 出手 。
面对市 场上不断 出现 的 “ 涨价潮 ” ,政府部 门应该 拿出办法 。而 围绕稳定 物价 ,则首先需要理 清两个 问题 :一是导致 物价上涨 的真正原 因是什 么;二是控涨价格究竟应该做点什么 。 首 先 ,国内货 币供应 量的激增 ,加上 国际极 度宽松 的货 币政策带 来的输入性通 胀 ,是 国内物价 上涨 的主要原 因。所 以 。适 当控制货 币发行量 ,提高货 币使用成本 ,防止输入性通胀的冲击 ,应成为控物价上涨的源头性措施。 其次 ,增加产品供给也是重要措施之一。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说 ,搞好运输调配 ,畅通绿色通道 ,稳定物价 的更核心
之处 。还需充分考量价格迅速上升的生产基地 ,产出
的蔬菜水果直接供应北京市场 ,减少 中间环节 ,降低农产品价格。并且与北京的农产品供应基地如 山西 、湖 南、四川等地 签订区域合作协议 ,通过 建设 “ 产地市场 +基地 ” ,打造产 区 、销区无缝对接 的流通模式 ,建立起科学 、安全 、有效 的首
作用。
农业部副部长 陈晓华 1 9日在贵州召开的全 国农村 改革试验区工作座谈会 上说 ,2 1月 0多年来 ,试验 区围绕农村 改革
的重点领域 和关键 环节 ,为消除制约农村发 展的制度性障碍和破 解农 村发展难题进行率 先探 索 ,最早提出 以土地 为中心 的
社 区股份合作 制 ,最 早开始系统探 索山地 流转办法 ,最早启动粮食 购销体 系改革 ,最早提 出乡镇 企业股份合作制 ,最早把
都菜篮子供应体系。
在通过行政手段来控制物价 的同时 ,对一 些所 谓 “ 明”的商家唯利 是图,甚 至囤积居奇 、哄抬物价 的行 为 ,需要给 精

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8.05•【文号】农计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计发〔2013〕1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财政(财务)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选择部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示范引领全国农业改革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指导各地做好试点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总体要求,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核心,以破解农业经营规模小、投入分散、融资难、风险大等制约瓶颈为重点,通过整合部门资源,搭建试点平台,合力推动试点示范区率先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四化结合”的农业经营新体系,率先构建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保险保障、订单营销“四位一体”的农业发展新机制,进一步释放发展新活力、培育发展新动力、营造发展新优势,打造一批农业改革与建设的排头兵,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积累经验、储备政策、探索路径。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见起色、两年出成效、三年有突破”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15年,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试点示范区基本建立起以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的农业经营新体系、以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产销新模式、以资金整合使用为重点的财政支持新方式、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农业投融资新机制、以农业保险为保障的风险防范新措施,现代农业建设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规模经营单产比2012年平均单产增加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10%以上。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10•【文号】农办议〔2018〕63号•【施行日期】2018.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63号袁延文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制定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进行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推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农民收入增速连续8年高于城镇居民。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农民增收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文件印发以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工作协调配合,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努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在各方共同推动下,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432元,同比增长7.3%,分别高于GDP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0.4和0.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缩至2.71:1。

农民增收形势稳中向好,为实现收入倍增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统筹谋划,明确了阶段性任务目标,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国办发[2008]76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6号2008年7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农业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交给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将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交给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四)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

(五)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六)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政策法规题库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政策法规题库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政策法规题库1、问答(江南博哥)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要求是什么?解析:农业部办公厅制定的《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的要求是:围绕兴机富民,转变思想观念,更新工作方法,加强对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领导,把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为农机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建立完善农机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民对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和维修质量的投诉,维护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权益。

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创建平安农机。

做好农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大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舆论环境。

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提出扶持发展的措施,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又快又好发展。

2、问答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群众的功能有哪些要求?解析:《关于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要求:要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村里开展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等工作的综合阵地。

具体说来;一是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其他各种会议,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村干部进行办公议事,处理村务,接待群众等。

二是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开办农民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对农民群众进行政策理论、实用技术、科技文化、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是村级组织要依托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各种便民服务活动,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县市涉农部门和乡镇站所,有条件的要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综合设立为民办事代理站(点),及时为群众办理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社会调解、劳务输出、宅基地审批等事项。

四是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设施和资源,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的作用,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不断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要突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群众功能。

加强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振兴的政策解读

加强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振兴的政策解读

加强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振兴的政策解读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农村改革发展的力度,旨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振兴。

本文将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分析其对农村发展的影响。

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该政策通过调整农业供给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产品供应,进而推动农产品价格稳定和农民收入增长。

具体来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括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改进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措施。

首先,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

政府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广高效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同时,政府还鼓励农户加入农业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产品销售效益。

其次,改进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

政府鼓励农民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和智能化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劳动生产率。

此外,政府还推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鼓励农民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形式。

最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政府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同时,政府鼓励农民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该政策旨在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稳定,增加农民土地收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首先,政府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力度。

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制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稳定。

政府还鼓励农民发展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集约经营。

其次,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

政府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民经济收益。

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运行管理办法

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运行管理办法

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运行管理办法第二条本方法中的试验区和试验项目,是指经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并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复的试验区和试验项目。

第三条各试验区要依照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试验项目为依靠,在农村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探究试验和制度创新,为全国深化农村改革探究路子,为促进农村进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建立由农业部牵头,中央农办、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研室、进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研室、银监会、保监会、供销总社、林业局、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截了当领导下,统筹和谐和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具体工作由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承担。

1.研究提出农村改革重大试验主题和重要试验内容;2.审议试验区设立和试验项目确立有关事宜;3.负责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中有关部门和谐事宜;4.重大咨询题提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讨论;5.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要紧职责是:1.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要紧涉及本领域的试验任务,牵头负责具体业务指导与支持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2.依照批复的试验项目内容,对试验区有关工作适当放权;3.在符合规划、符合程序的前提下,对试验区有关项目建设优先给予支持,推动制度创新与项目建设有机结合;4.将经国务院批准已先期开展的其他农村改革试验或试点工作情形,及时通报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

第八条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的要紧职责是:1.承担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2.做好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和谐、情形汇总工作;3.研究拟定试验项目治理方法;4.具体承担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申报受理工作;5.具体实施试验区工作考核评判和试验项目总结验收工作;6.组织开展试验项目论证、干部培训和专题研讨工作;7.负责与地点和试验区的日常联系工作;8.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3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3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引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是当前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旨在实现农村土地的确权、流转和稳定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而金融支持则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的融资难题,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和升级。

本调查旨在深入了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若干个乡镇中,大部分农户已经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他们持有土地使用权证,能够合法稳定地进行农业经营,并依法享受相关的农村土地政策支持。

2. 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调查发现,农村土地流转的程度和范围仍然有限。

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了,但是大多数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理解和认识还不够深入,也存在不少顾虑和阻碍。

3. 农村土地稳定经营的困难很多农民表示,在土地产权确权之后,他们确实享受到了一些政策和优惠,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

比如,融资难、投入成本高和市场销售不畅等问题,限制了农民的土地经营和发展。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不到位调查发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存在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不到位问题。

有些地方政府存在推诿和慢作为的情况,导致一些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缓慢。

2. 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有限农民在土地流转方面存在一些顾虑和疑虑,他们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入。

一方面缺乏相关的知识和信息,另一方面担心土地流转会导致土地丧失和无法恢复。

3. 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在农村土地稳定经营过程中,融资难问题依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很多农民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资产和信用背景,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金融支持的现状1.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布局调查结果显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布局相对较好。

虽然在一些偏远地区仍然存在金融服务覆盖不到位的问题,但是大部分地区的乡镇和村庄都设有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5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5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5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11.10•【文号】农办议〔2020〕455号•【施行日期】2020.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5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0〕455号王凤巧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国家层面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将河北省作为示范区创建试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8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8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以及重大工程、计划和行动。

《规划》提出,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有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由各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扎实推进本地区乡村振兴。

目前,我部与浙江省合作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先行探索乡村振兴的推进路径,除此之外未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支持河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河北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范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建议河北省做好本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的统筹谋划,不断探索适应不同区域实际的乡村振兴路径模式,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同类地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益借鉴。

二、关于国家加强对河北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3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施行日期】2017.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08年1月2日农业部令第12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的相关规定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3号——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废止。

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4年7月12日农业部令第39号公布)的相关规定已被《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7号)自2020年9月27日起废止。

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的相关规定已被《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自2022年1月7日起修改。

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的相关规定已被《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自2022年1月7日起修改。

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的相关规定已被《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自2022年1月7日起修改。

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运行管理办法

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运行管理办法

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运行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30•【文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2021年第5号•【施行日期】2022.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运行管理办法(2021年6月30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2021年第5号公布自2021年6月30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工作,规范试验区运行管理,切实发挥试验区探索示范、服务大局的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试验区,是指经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并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复的试验区。

本办法中的试验任务,是指经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复的试验任务。

第三条各试验区要根据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所承担的试验任务,在农村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探索试验和制度创新,为全国深化农村改革探索路子,为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第四条开展农村改革试验,要坚持超前探索、创新制度,重点突破、配套推进,统一指导、地方为主,先行先试、封闭运行的原则,突出示范性、代表性,强化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建立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研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研室、中国银保监会、全国供销总社、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乡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总结PPT

乡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总结PPT

开展宣传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 高农民参与度和认知度;同时,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升 农民素质和能力。
预期成果和影响预测
农业生产效益显著提高
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现代 农业发展,农业生产效益将显 著提高,农民收入将持续增加 。
农村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加 速推进,农村产业结构更加优 化,农村经济更加繁荣。
农民收入增长及生活水平提高
农民收入来源多元化
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拓宽农民收 入来源。
农村金融服务完善
推广农村普惠金融,优化金融服务,降低农民 融资成本。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
完善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培育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延长
农业产业链,提升附加值。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
农村道路建设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提高农村道路通达性和通行条 件。
水利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供水等设施建设,保障农业生产和生 活用水需求。
农村电网改造
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农村电力供应质量 和稳定性。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农村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农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农村 生态系统。
03
经验总结与问题分析
成功经验总结
政策支持
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 入,为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
保障。
1
资源整合
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农村土 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高农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实施方案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快农村综合性改革的进程,贯彻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我国决定在一些地区进行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针对这一工作实施,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一、试点选址试点地区要选在农村经济比较发达、农民积极性较高的地区,有突出的优势和亮点,可以自行探索创新的地区。

同时,考虑建设条件,市场需求等方面要素,将试点扩大到县级行政区域。

二、试点内容1.农村土地流转试点,鼓励更多的农民将地流转出去,鼓励现代企业、金融资本等积极参与,使农村土地得到更加合理的流转和利用。

2.村落经济合作社试点,将原本分散的农户组成村庄或地区规模不大的生产服务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生产和服务水平。

3.农业科技示范试点,建设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并颁布科技支持政策,鼓励农业企业研发新型技术,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

4.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市场,吸引银行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参与,为农民提供各种融资渠道和风险保障。

5.农村基础设施改造试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试点实施1.选派专业的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团队,专程到试点地区实地考察,详细了解生产生活状况,收集有效信息,确定可行的试点项目。

2.编制试点计划,分阶段制定,包括试点地区范围、实施步骤、财政投入、政策实施等详细内容,制定明确时间表和总体实施计划。

3.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农民适应改革的需要,将试点项目与场地的财政扶持相机,保证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4.对试点地区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定期组织考核,对试点和经验、问题进行总结,制定适当的配套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总之,我们将以试点实验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科技创新,实现农村地区的综合性改革和整体发展,更好地服务人口、提高民生水平,推进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

四、试点目标试点的最终目标是在这些地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提高农村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报告

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报告

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评委,大家好!我以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报告为题,向大家汇报我所负责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情况。

一、工作概况我所负责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是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改革试点和政策探索工作。

二、试点项目1.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我们通过设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通过股份合作、联合经营等形式,实现土地、农产品等产权流转,提高农民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 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我们在试验区内推行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立,提供农业贷款、保险、金融服务等,支持农民提高生产经营能力。

3. 农村教育改革试点:我们加大对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农村学校的硬件设施条件,提高教师待遇,改善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农村教育公平发展。

4. 农村医疗改革试点:我们引入社会资本,支持农村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农民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

三、工作效果通过一年的试点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1.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发展壮大,促进了农民产权流转和土地集约化经营。

2. 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健全,农民获得了更多的金融支持,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资金保障能力。

3. 农村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学校的硬件设施得到了改善,师资力量得到了增强。

4. 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得到了增强,疾病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1.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存在一些障碍和矛盾,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

2. 农村金融服务还没有做到全覆盖,需要扩大服务范围,加强金融机构建设。

3. 农村教育和医疗改革还存在一些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制度的瓶颈,需要进一步破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取得更好的成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6.11•【文号】农办科〔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的通知农办科〔2018〕16号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西、四川等省(自治区)农业(农牧)厅(委):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转换农业增长动力、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产业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新时代赋予农业科技新使命,对农技推广服务提出了新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农业部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意见》(农科教发〔2017〕13号)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农科教协同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的有效路径,增强科技在支撑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绿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农业农村部选择在部分省份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以下简称“协同推广计划试点”)。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绿色发展的新要求,以农业优势产业为主线,以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构建需求关联和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理分工、高效协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新机制,实现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技术服务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

把满足农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需求作为基本出发点,把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整体效能、推动产业发展作为检验成效的根本标准,切实加强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有效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发展。

强化五种意识提升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水平

强化五种意识提升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水平

强化五种意识提升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水平
张天佐
【期刊名称】《农村工作通讯》
【年(卷),期】2014(0)23
【摘要】我国的改革事业始于农村,以设立试验区的方式探索推进改革也是始于农村。

设立农村改革试验区,是中央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重大举措,也是对改革方法论的一大贡献。

20多年来,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探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推动农村改革全局产生了积极影响;20多年来,农村改革的形势任务不断变化,但这个做法一直坚持下来,并逐渐被引入到其他领域,已经成为推进各项重大改革的一大法宝。

【总页数】2页(P30-31)
【作者】张天佐
【作者单位】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强化意识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全区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J], 何敏
2.强化"三种意识"坚持"三个到位"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J], 孙军杰
3.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高校办公室行政工作水平 [J], 于喜海;马博
4.东辽县强化首责主业意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J], 周天贺;
5.强化创新意识运用科技思维全面提升水利建设工作水平 [J], 周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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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试验研讨会新闻稿件

农村改革试验研讨会新闻稿件

农村改革试验研讨会新闻稿件
1月20日,政法司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交流研讨会,邀请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开展交流研讨。

与会同志对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大家认为,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启动以来,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在试验区安排部署了50余项试验任务,基本覆盖了农村改革的主要领域。

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第三方专家组深入试验区开展调研评估、总结验收,对各地把握改革方向、落实试验任务、推动改革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系统梳理试验区创新性做法、制度性成果,形成了多篇成果转化建议,编发了三批案例,推动试验区经验成果推广转化,效果很好。

与会同志建议,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工作,需要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改革试验的系统集成。

围绕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加强部门联动,拓展试验内容,推动改革试验由单兵突进向系统集成转变。

二是加强改革试验的督导检查。

投入更大力量,加强改革试验调研,做好日常指导工作,及时发现改革创新中的问题,推动问题解决。

三是加强试验成果的转化应用。

强化相同或相关试验主题试验区间的交流互鉴,加大经验总结提炼力度,拓展成果转化推广渠道,加强试验区典型宣传报道,
扩大试验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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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农业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工部、农工委、农办、农工办、农牧办、农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1987年以来,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一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陆续建立,围绕农村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探索试验,对推动农村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在新的形势下,农村改革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改革攻坚的任务更为繁重,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更好地发挥试验区在农村改革中的探索示范作用。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试验区工作,经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并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针对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积极开展改革试验并力争突破,促进农村改革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超前探索、创新制度。

着眼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和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积极探索,超前试验,突出创新性,注重规范性。

2.坚持重点突破、配套推进。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扣试验项目,着力在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在相关领域配套推进,增强改革的协调性。

3.坚持统一指导、地方为主。

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中央从总体上把握改革方向,加强制度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各地区从实际出发选择和实施试验项目,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的选择和创造。

4.坚持先行先试、封闭运行。

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按照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对经过批准的试验项目,允许试验区突破现行政策和体制,在经批准的范围内先行先试。

二、试验探索的内容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和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的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具体包括: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把保持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落到实处;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创新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水域滩涂养殖权制度和国有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林权流转市场,开展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和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具体包括: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探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管理规范、运行有序。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益。

具体包括:探索在县域内整合“三农”投入的办法,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管机制,鼓励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参与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完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加强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超对接”。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加强持续监管,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加快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满足农民和农业农村发展多样化的需求。

具体包括:发展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和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满足农民和农业农村发展多样化的需求;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探索扩大农村贷款有效抵押物;建立健全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政府扶持为引导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五)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

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倾斜、生产要素更多地向农村集聚,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具体包括:实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布局规划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的规划制度;推动乡
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村服务业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发展,构建城乡统筹的产业发展制度;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机制,创建统筹城乡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六)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具体包括: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乡镇治理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农业部牵头,中央农办、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研室、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研室、银监会、保监会、供销总社、林业局、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和指导试验区工作。

涉及农村重大政策法规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具体工作由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承担。

(二)优化试验区布局。

对现有试验区进行全面梳理,凡适合承担新的改革试验任务的,在按规定报批后保留试验区资格并安排新的试验项目,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再保留试验区资格。

在此基础上,不断适应农村改革新的形势和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增加新的试验区和试验项目。

试验区主要以县级行政区和国有农(林)场为单位,综合性强的试验项目,也可以地市级行政区为单位设置试验区进行试验。

(三)严格报批程序。

保留现有试验区、设置新试验区以及确立、变更试验项目,由试验区或拟设立试验区的所在县(市、区、旗)或市(地、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送农业部,经联席会议审议并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复,并抄送国务院办公厅。

(四)规范项目管理。

农业部要会同联席会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试验项目管理的具体办法,切实做到全程跟踪、规范管理。

各试验区也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按照批复的方案和确定的试验任务,落实项目责任,做到项目任务、工作责任和实施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组织协调
(一)明确部门职责。

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主要涉及本领域的试验任务,牵头负责业务指导与支持工作;要根据批复的试验项目内容,对试验区有关工作适当放权;要在符合规划、符合程序的前提下,对试验区有关项目建设优先给予支持,推动制度创新与项目建设有机结合。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
进行积极配合。

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强化地方责任。

经批准设立试验区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本地区试验区工作的组织协调。

承担改革试验任务的市(地、州)、县(市、区、旗)以及国有农(林)场,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切实落实好试验项目的各项要求。

各试验区要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认真做好试验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宣传工作。

(三)协调推进其他农村改革工作。

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充分利用试验区这一重要平台,尽可能把农村各领域的改革试验纳入试验区中,发挥试验区的综合效应。

经国务院批准已先期开展的其他涉及农村的改革试验或试点工作,仍按原有部署进行,并及时将试验或试点情况通报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

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

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心不动摇,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验区的探索示范作用,为推进农村改革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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