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合集下载

新资本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实践及其发展建议

新资本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实践及其发展建议

( ) 一 必须具备 完善 的公 司治理机 制 对于 实施新 资本 协 议 的 国家 或地 区而 言 , 二 第
收 稿 日期 :09— 2— 2 2 0 0 2
其主要表现为: 一是采用标准法 , 难以提高我 国商业
银 行 的风险管 理能 力和增 强资本 管 理 的有效 性 。标
作者简介 : 王永君( 9 2一) 男, 东东明人 , 17 , 山 经济师 , 工商管理硕士 , 主要研 究方 向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资产负债管理。
距 2 1 底 我 国新 资 本 协 议 银行 开始 实 施 巴 00年 塞尔新 资本协 议 的时间 已不足 两年 。在 新 资本协 议 指导下 , 国商业银 行资 本管理 发展 状况 究 竟如 何 ? 我
本文从 管理 实践 的角度进 行 了论 证 、 析和 研究 , 分 并
支柱 “ 监督 检查 ” 仅 是对 其 监管 当局 的要 求 , 是 不 也 对 商业银 行资 本管理 的要 求 。新 资本 协议 重 点强 调
理和资本管理的各 个环 节与新 资本协议要求 尚存在较大差距 , 突出表现在 : 银行董事会和 高级 管理层尽 责不到位 , 资本规划缺乏科 学性 和前 瞻性 , 资本融资过 分考虑 资本充足性要 求 , 资本配置 和绩效评价 仍以标 准法计量 资本要 求为主导等。对 此, 国商业银行 一方面应加快进行组织流程和业务流程再造 , 我 梳理和完善公 司治理机制 ; 另一方 面要积极推进资本管理 向经济资本 管理方式转 变和大力加 强管理技 术支持 建设等 工作 , 升资本管理水 平。 提 关键词 : 资本协议 ; 新 商业银行 ; 资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 :82 3 F 3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0 8— 7 6 20 )2—05 o 10 79 (09 0 o4一 6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的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的风险管理
大小 , 将资产划 分为 0 、 2 0 %、 5 0 %和 1 0 0 % 四个 级 别 的 风 险 档 次 ; 第三 ,
三、 我 国商 业 银 行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与 控 制 现 状
鉴于我 国商业银行对银行操 作风险的理论研究与实 际应用起 步都 较晚 , 当前大部分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基本处于初级模仿 阶段 , 定性研 究
也不 断深化 。由于《 巴塞尔协议》 具有很强的公法性质 , 已被称为国际银
行业 的“ 游戏规则 ” , 该 协 议 提 出 的 监 管 要 求 和 监 管 方 法 体 现 了银 行 监
管 中的先进理念和银行风 险管理 的最佳 实践 。其中的很多做法值得 我 国商业银行借鉴 。因此 , 深入研究 巴塞尔新 资本协 议下的风险管理 , 对 于我 国商业银行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 中有效 防范各类风险 ,确保 安全 稳健运 营有着重要 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通过对转 换系数 的设定将表外 授信 业务 同样 纳入到资本 监管范畴 ; 第
四. 确定 银行的资本和风 险加权总资产 比值要高 于 8 %, 而 且 其 中 的核 心 资 本 与 风 险 加 权 总 资 产 的 比要 高 于 4 %。2 0 0 4年 6月 , 巴塞 尔银 行 根
险管理部门不完善 、 风险内部控制机 制不够合理 、 相关 的经 营操作风 险
松很多。

巴塞 尔 资本 协 议 的主 要 内窖
1 9 7 4年 , 成立 于瑞士 巴塞尔 的国际清算银 行 , 即巴塞 尔委员会 , 已 经成为 了事实上 的银行监管 国际标准制定 者。其于 1 9 8 8年制定 的《 巴 塞尔资本 协议》 主要包 括四个方 面的内容 : 第一, 对银行 的资本构成进 行 了确 定 。 规 定 银 行 的资 本 包 括 核 心 资 本 与 附属 资 本 两 类 , 而 且 其 中 附 属资本 的额度要低于核 心资本 的 1 0 0 %; 第二 , 以资产信用 风险的实 际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的重 中之重 。
2银 行追求效 益与安全 的 内在 要求 、 操作 风险受到 国际银 行业 的高 度重
视, 于操作风 险所带 来后果 的严重 性。 源 当前 , 行机构 越来越庞 大, 银 金融 产 品越 来越 多样化和 复杂化 ,金 融业 和金 融市 场 的全球 化趋 势不 断发展, 银 行业 务对
文 /廖 声华
柱组成 扩展 为由三大 支柱组成 。 中, 其 在 第一 支柱 中对风 险 加权 资产 的界定 上 , 明确提 出将操作 风险纳 入资本 监管 的范 畴。 巴塞 尔委 员会认 为, 作风险是 银行 操 面对 的一项重 要风险 , 因此 在新资 本协 巴塞尔新 资本协 议正式 签署通过 之 后 , 管我 国监 管机 构 已经 明确 表示在 尽 2 0 年之前暂 不实行新资本 协议 ,但作 07 议 中规 定, 为应对操 作风 险可能带 来的 损失 , 行也要像 对待信 用风 险那样, 银 保 有相 应的最低 资本金准 备 。将操作 风险 与信 用风险 、 市场 风险并 重, : 扩 了资本 监管 的范畴, 这是 新协 议不 同= F旧协 议 的重 要特点之 一。 享誉全球 的 巴塞 尔资 本 协 议 被 奉 为 国际 银 行 业 风 险管 理 的 在 过去一 二十年里 ,这 方面已经有许 多
监督制约不力 。
行风 险监 控 的深 度不足, 在业务 的处理 流程 中未 能设置 同步 的风险跟 踪、报 告 的力度 不 足,对 内部 控制 的检查频率和 深度不能
与银行机 构的风险程 度相适应 。 同时由
于缺 乏相应 的风险失 控惩戒措施 ,也 降 低了审计监督 的效率 ,在一 定程度上影 响了风 险控制的效 力。 5 风 险监控技术 手段滞 后。 、 当前 ,I 技术在 银行业 的应 用 已相 T 当广 泛, 但是在风 险控制领域 , 国内银行 业运 用科技手 段进行风险 控制 的现状 并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比较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比较

2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与 巴塞尔新 资本协议的监 管要求差别 “ 办法”从风险管理 目标和政策 、资本充足率计算的并表范 围、资本 、资本充足率、信用风险和市场风 险几个方面细化 了披 露要求 。而 “ 新协议 ”的执行涉及风险管理模式的变化、人才 困 境和 内部授权等变化 ,在有 限的过渡期内,我国银行业完全跟进 “ 新协议 ” 有一定的难度 。 我国商业银行通过改进风险管理水平,
以及详 细的评价方案分成不 同的层次结构, 然后 再运用求得矩 阵 特 征向量的方法, 得到每 一层 的不 同元素对于上一层特定元素的 优 先权 重,逐渐递阶归并得 出各个选择方案对于总 目标的影响 ; 其次是建立起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模 型;最后 ,综合考虑各个方面 的模糊评价 ,并把每个因素的模糊评价结果都综合在一起,形成 个新的评价矩阵, 运用 同样 的方式得 出第一个方面 的综合评价 结果, 直至得到最终的综合评价矩阵, 就是最终综合评价 的结果。 五 、总结 本文主要是借鉴国内外研究工作 以及相关文献报道, 在统计 分析的基础上, 对于我国创新性企业的成长能力评价体系建立了

[ 4 ] 马蔚华,资本约束与经营转型 [ M ] . 北京:中国 金融出版
社 ,2 0 0 4 .
[ 5 ] 罗平, 新 资本协议 的影响及中国的实践 【 J 】 银行 家, 2 0 0 6 ,
选择与 自 身情况相适应的方式和内容, 规划和分步实施“ 新协议”
是可采取的务实措施 。
立激励相 容的资本监管制度 ,充分体现激励和约 束相 平衡的原 则 。在 “ 办法 ”中 ,商业银行承担维持资本充足率的最终责任 , 对商业银行实行分类管理 ,奖优限劣,促使商业银行完善约束机
制 ,稳健发展;为商业银行多渠道筹集资本奠定 了法规基础 。办 法还为商业银行多种渠道补充资本提供 了法律依据 。 今后商业银 行将主要通过 发行可转换债券、长期次级债等补充资本金。

新资本协议下的银行风险管理建设

新资本协议下的银行风险管理建设

( x ou e a ea l AD)和 期 限 E p s r t d fut ,E
( t rt ,M) 四个 风险要素构成 。 Mau iy 等
IB R 是新资本协议的核心 内容
I RB 初 级 法 和 高 级 法 的差 异 主 要 表 现
的做法和过于简单的风险权重,资本
为: 初级法 中银行一般 自己估 计违 约概 新协议提出了两种方法处理信用风 率 , 其他的风险 因素取决于监管当局 的 险, 一是标准法, 二是内部评级法 ( B 。 I ) R
部管理完备性 、及时性 、流程化的要求 行的数据转化为资本要 求 , 函数 主要 般的公司贷款风险权重 10 ;标准法通 该 0% 看 ,新资本协议所要求的 I RB体系代表 由违约概率 ( r b bl y o ea l P o a it fd fut i , 过引入外部机构对客户的评级 ,在一定
同 时 , 切 实 采取 措 施贷流程 系统 建设 ,以利 内部 评级 系统 的开 发建设 和 全面 风险管理 水平
的真正提高 。
评级法中, 风险因素 ( 违约概率 P 违约 D, 损 失率 L D, G 违约风险暴露 E AD和有效
期 限M ) 同 程 度地 由银 行 自身来 计 算 , 不 其 具 体 数值 决 定 于 银 行 内 部 数据 、计 量
可范围 ,对于保证人 、担保债务类型和
3 强化 I系统的规划整合。风险管 . 丁
期 限 等 因 素都 进 行 了非 常详 细的 技 术 处 理 的高效运 作离不开 I T系统 的支持 , 信
能力、 管理 和 客 户分 布 。 定 存在 资产 结 理 ,而且 根据 管理 能 力 的 确 定 不 同 的 计 息 数 据 仓 库 的 建立 和先 进 计 量 技 术 的应 假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例文(3篇)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例文(3篇)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例文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是银行组织中具有重要职责的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策略,监测和评估银行的风险曝露,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对银行的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风险策略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的首要职责是制定和更新银行的风险管理策略。

首先,风险管理部需要对银行在不同业务领域的风险敞口进行评估,并确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和控制措施。

其次,风险管理部需要与其他部门合作,以确保风险管理策略与银行的战略目标一致。

最后,风险管理部需要定期审查和更新风险管理策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业务需求。

二、风险监测和评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和量化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部需要密切关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通过制定合理的风险指标和监控工具,对风险进行跟踪和分析。

同时,风险管理部还需要定期对银行的风险敞口进行评估,评估其对银行资本和盈利能力的影响,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风险控制和防范风险管理部是商业银行中风险控制和防范的重要部门。

风险管理部需要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降低银行的风险曝露。

例如,在市场风险方面,风险管理部需要制定风险限额和止损机制,控制银行在交易和投资中的风险敞口。

在信用风险方面,风险管理部需要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对借款人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贷款风险的控制。

在操作风险方面,风险管理部需要建立合理的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防范潜在的欺诈和错误。

四、风险报告和沟通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需要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银行的风险状况和控制情况。

风险管理部需要编制风险报告,对各类风险进行详细说明和分析,向高级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同时,风险管理部还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此外,风险管理部还需要与监管机构进行合作,履行相关报告和披露的义务。

五、风险培训和意识提升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还需要开展风险培训和意识提升工作,提高全行员工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经济资本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经济资本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经济资本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根据WTO协议,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步开放,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商业银行业所面临的冲击已经成为中国金融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关注的焦点之一,防范金融风险成为我国金融改革成败的关键。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具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在控制信贷风险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产生了较大规模的不良贷款。

尽管国家先后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并消化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先后将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包装上市,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

在中国加入WTO的大环境下,我国银行业采取措施来防范和化解所存在的信贷风险,并与国际惯例和统一管理原则接轨,是当前商业银行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2006年底,在十国集团开始实行的《新资本协议》是国际银行界最新的研究成果,是一个理论性和技术性很强的技术文件,主要目标是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尽管新协议主要考虑国际上业务活跃的大银行,但其基本原则仍适用于所有银行,国际金融业给予了积极的回应,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印度也表示将在近期内实施《新资本协议》。

因此,深刻理解把握新协议的标准,进一步了解西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方法和趋势,从而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有着重要意义。

其关键在于《新资本协议》框架下科学计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为此本文对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了分析。

本文首先从实务和理论两个方面论述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接着结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信贷风险管理思路,分析新巴塞尔协议中计算信贷风险资本的“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研究了新巴塞尔协议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然后,从技术分析层面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业信贷风险管理的方法并指出其局限性,从而引入经济资本管理信贷风险的方法。

针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基础数据不足、电子科技应用较落后的国情,提出了作为过渡时期的“经济资本分配系数法”。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全面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全面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全面风险管理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简介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the Basel Committee banking Supervision)于1988年提出以规范信用风险为主的“统一计量资本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对银行的资本比率、资本结构、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等方面作了统一规定。

然而,此协议存在着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粗线条的风险权重不能精确地把资本与银行面临的风险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未能从监管上为银行改善自己的风险管理水平提供激励;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所有的企业,无论其信用如何,风险权重均为100%;没有充分认可风险缓解技术的作用,例如抵押和保证。

有鉴于此,巴塞尔委员会不断修改完善协议,于1999年6月,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简称新协议);其后,在广泛征求各国银行业和监管当局意见的基础上,新协议又经过多次修改,于2004年6月公布正式稿,并从2006年底开始在成员国推广实施。

新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分别从资金管理者和风险管理者角度、监管者角度以及投资者角度对银行风险的内涵、计量方法以及风险防范方式等做出了更加全面系统的阐述。

第一支柱: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资金管理者和风险管理者角度)。

主要包括三个基本要素:监管资本的定义、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最低比率。

新协议将银行风险的范围确定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方面,并为计量风险提供了几种备选方案。

在计算资本比率时,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乘以12.5(即最低资本比率8%的倒数),再加上针对信用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就得到总的风险加权资产,分子是监管资本,两者相除得到资本比率的数值。

总的资本比率不得低于8%,二级资本仍然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即限制在一级资本的100%以内。

第二支柱: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监管者角度)。

这部分内容是第一次纳入协议框架。

新协议认为,为了促使银行的资本状况与总体风险相匹配,监管当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稽核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摘要】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本文研究该课题的内容是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问题。

信用风险管理是我国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经营的成败。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中意识较为淡薄,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较弱,信用风险量化管理落后,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了缩小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差距,本文首先简单介绍国内外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然后依据国际先进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在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础上,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进行分析。

根据我国国情提出改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概述(一)信用风险的概念信用风险的定义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不断变化,过去信用风险的含义较单一,指银行贷款人不能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因此造成损失的风险。

损失只当违约实际发生时才会产生,也叫违约风险。

如今信用风险的定义因为银行的业务增加而变得复杂,现在人们认为信用风险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没有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破坏了金融产品价值,因此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

这种信用风险给是贷款人信誉受损,也给该商业银行带来很大损失,直接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和长远的发展。

信用风险在商业银行诸多风险中的历史比较久远,与商业银行产生同时出现,也是商业《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商业银行的突出风险。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各国银行间的联系增加,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金融活动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要与国际大银行展开竞争,使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扩展到更广阔的领域,我国商业银行已经采取很多措施在改进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

首先必须不断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机制水平,用国际《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标准作为衡量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信用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中重要的内容,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商业银行经营的成败。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新的标准和要求思考了具体的政策建议,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体制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之间的差距,并针对这些差距给出了具体的对策,如统一各类型银行的信息披露标准等。

标签: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银行业风险防范监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颁布,将会对整个国际金融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签署新协议的100多个国家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都会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我国于1996年加入了巴塞尔成员国行列,标志着我国银行业接受了《巴塞尔协议》的要求。

由于《巴塞尔协议》具有很强的公法性质,已经称为国际银行业的“游戏规则”,所以我国银行业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话,就必须遵循《巴塞尔协议》规则,另外《巴塞尔协议》提出的监管要求和监管方法也体现了银行监管中的先进理念和银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其中的很多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因此,我们需要努力推动我国银行业改革,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使之尽快和国际接轨。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近年来,随着科技和商业活动的发展,金融创新一日千里,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大大提高。

尤其是大型综合性银行可以不断调整资产组合,使其既不违反现行的资本标准,又能在金融市场进行套利。

这些变化导致1988年协议在部分发达国家已名存实亡。

巴林银行倒闭事件表明,仅仅依靠资本充足率标准不足以保障银行系统的稳定。

针对这一情况,巴塞尔委员会开始考虑制定一个新的银行监管协议。

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一个旨在替代《巴塞尔协议》的新协议草案,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于2001年1月和2003年4月相继发布了另外两个征求意见稿,最终在2004年6月定稿,确定了新的银行监管框架,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从新协议的名称可以看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继承了旧《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新协议在资本金要求方面同时也作出了重大修改:扩大了风险范围,除了信用风险外,还加入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改进了计量方法,使得风险的计量更加精细准确;扩大了资本约束的范围。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内容:
3.在资本分类和风险权重的基础上,报告确定了资本充足率8% 的标准和核心资本充足率4%的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CAR”) 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风险资产以百分比表示的量,其计 算公式是: 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资产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风险资产 风险资产=资产×风险权 重 (2)协议的主要目标 :监管视角从银行外转到银行内,监管 目标更加明确具体;监管重心从母国与东道国监管责权的分配 转移到对银行资本充足性的监控;促使银行强化内部资本管理 机制的建设;使监管范围从国家分散监管到国际统一监管
三大支柱细说
2
第二支柱 ——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委员会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 充。具体包括:(1)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一,银行应具备与 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 战略。二,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 战略,以及银行监测和确保满足监管资本比率的能力。若对最终结果不 满足,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三,监管当局应希望银行的资 本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并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高于最低标准的资 本。四,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从而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 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资本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2)监管当局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情况。银行要披露计算信用及操 作风险最低资本的内部方法的特点。作为监管当局检查内容之一,监管 当局必须确保上述条件自始至终得以满足。委员会认为,对最低标准和 资格条件的检查是第二支柱下监管检查的有机组成部分。(3)监管当局 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透明度以及对换银行帐薄利率风险
发展:
1975年2月,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在瑞士巴塞尔市召开会议,成立巴塞尔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时性 、 准确 性 和全 面 性 。
整合 。 一是没有 明确的 , 具有操作性 的风
险 战略 和政 策 ,并且 难以根据市场环境 的变化 而适 时调 整 ;二是缺少科学 的风 险管理工具 ,在监控风险时只能采取 多
3 .积极实施全 面风 险管理 。 国银 我 行业 目前进 行的风险管理仅仅局 限在信
甄别 系统用 于分析 风 险来源及 成 因 , 区
时期 内 重点 支持 和 退 出 的业 务领 银行既 可以采 用外部评级公 司的评 果确定风 险权 重 ,也可 以用各种 内
国现代 商业 银行 制度 还未真 正确立 , 现 代公 司治理结构这一根本性 问题仍待进

险计量模型计算资 本要求 。 当前 , 作
估报告 。健全有效 的风险管理机制是 国 外商业银行经营运作 的坚 实基础 ,也是
银行安全性原则 的重要体 现。然而 国内
银行普遍存在着风 险管理机制缺失 的问 题 ,信贷风 险管理体 系缺乏一些必要 的 组件 ,同时各个 组件 之间亦缺乏有效 的
制定数据 质量管理规章 ,确保 数据 的及
行 了两项 重大创新 。一是在第一 支 本充足率 的计 算公 式 中全面反 映了 风险 、 市场风 险 、 操作风险 的资本 要
它们运作 规范 ,具有完善 的产权 制度 以
及有效 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特别 是 具有 良好 的公司治理结构 。这些 体制优 势使得 国外商业银行具有较高 的风险控 制 和管理能力。 2 。风 险管理 机制 上 的差距 比较 明
统主要进行 风险预警 ,传递风险信息并
险 ,这 在国有商业银行 中表现 得尤 为突 出 ) 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所需 的法律体 ,
系 以及 市场 调控 制 度 也需 要进 一 步 完 善。 此外 , 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 相对 落后 , 经营手段缺乏 多样性 , 商业银行 在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险 管 理 模 式 引 起 了 人 们 的 充 分 重 视 。 融 自 由 化 、 球 化 金 全
和 金 融 创新 的发 展 , 业 银 行 面 临 的风 险 环 境 日益 复 杂 。 商
为 适 应 复 杂 多 变 的 风 险 状 况 , 塞 尔 银 行 监 管 委 员 会 公 巴 布 了 《 协 议 》 它 对 商 业 银 行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金 融 监 管 提 出 新 。
有 风 险 控 制 官 。 他 们 只 对 上 一 级 风 险 控 制 官 负 责 , 不 但 而 是 对 同 一 级 业 务 部 门 的 负 责 人 负 责 。 于 以 风 险 管 理 部 对 门 为 中 心 的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的 运 行 要 建 立 在 管 理 日 常 化 和
制 度 化 的 基 础 上 , 同 各 业 务 部 门 保 持 密 切 的 联 系 和 信 既 息 畅 通 , 充 分 强 调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的 独 立 性 和 对 风 险 管 又
摘 要 : 文 在 巴 塞 尔 《 资 本 协 议 》 布 的 背 景 下 , 讨 了《 资 本 协 议 》 商 业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的 新 要 求 , 本 新 颁 探 新 对 找
出我 国 商 业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存 在 的 问题 , 从 风 险 管 理 的 外 部 环 境 、 论 、 制 和 技 术 等 方 面 , 出 加 强 我 国 商 业 并 理 机 提 银行 风 险 管理 的 对 策建 议 。 关 键 词 : 业 银 行 ; 风 险 管 理 ; 巴 塞 尔新 协 议 商
面 风 险 管 理 ( 称 E M ) 银 行 业 务 多 元 化 后 产 生 的 一 种 简 R 是
需 求 。 种 管 理 模 式 要 求 我 们 不 仅 要 重 视 信 用 风 险 、 场 这 市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 要 重 视 结 算 风 险 、 作 风 险 和 法 律 还 操 风 险 等 更 全 面 的 风 险 因 素 , 且 不 仅 要 将 可 能 的 资 金 损 而 失 视 为 风 险 . 要 将 商 业 银 行 自 身 的 声 誉 和 人 才 的 损 失 还 也 视 为 风 险 。就 是 说 , 面 风 险 管 理 要 求 不 存 在 任 何 管 理 全 的 “ 角 ”, 不 同 种 类 客 户 、 同 性 质 业 务 的 风 险 都 纳 入 死 对 不 统 一 的 风 险 管 理 范 围 , 将 承 担 这 些 风 险 的 各 个 业 务 单 并 位 纳 入 到 统 一 的管 理 体 系 中 . 各 类 风 险 依 据 统 一 的标 对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
特点 是 从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转 向逐 步 实 施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 协 议 蕴 新 涵 了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理 念 。 面 风 险 管 理 是 在 内 部 控 制 的 基 础 上 全 发 展 和 完 善 起 来 的 , 且 完 全 涵 盖 了后 者 , 以 商 业 银 行 在 建 并 所 立 和完善 内部 控制 体 系 中, 有必要 以 全面风 险管 理理 念 为指导 。 2全 面 风 险 管理 是 一 个动 态发 展 的过 程 。作 为 国际 先进 银 . 行 风 险 管 理 实 践 总 结 的 新 资 本 协 议 ,是 对 老 协 议 的继 承 和 发


( ) 一 新协 议 的 内容 简 介
金融机构等 ) 不同性 质业务 ( 、 如资产业务 、 负债业务 、 中间业 务
等) 的风 险 都 列 入 风 险 管 理 的 范 围 , 将 承 担 这 些 风 险 的各 个 并 业 务 单 位 纳 入 到 统 一 的 管 理 体 系 中 , 各 类 风 险 依 据 统 一 的标 对 准 进 行 测 量 和加 总 , 据 全 部 业 务 的 相关 性 对 风 险 进 行 管 理 和 依
【 键 词】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 面风 险管理; 险管理体系 关 全 风 【 中图分类号 】 8 2 3 F3. 【 3 文献标识码 】 【 A 文章编号】10 — 7 8 20 )8 0 7 — 2 0 4 26 (0 6 0 — 0 4 0
如 巴 塞尔 新资 本 协议 对我 国 商业 银行 风 险 管 理 类 风 险 管 理 的 通 盘 管 理 。这 种 管 理 要 求 将 不 同 风 险 类 型 ( 信 用 风 险 、 场 风 险 、 作 风 险 等 )不 同 客户 种 类 ( 公 司 、 售 、 市 操 、 如 零 的启 示

中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对策研究——基于马塞尔新资本协议

中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对策研究——基于马塞尔新资本协议
题 更 加 严 峻 2 2 现 有 状 况 难 以 实现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 当前 , 国 对 于 银 行 风 险 资 产 以 及 资本 充 足 的 监 管 , 我 主 要 是 考 虑 信 用 风 险 , 本 上 没 有 考 虑 利 率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基
第 二 支 柱 : 管 当 局 的 监 督 检 查 。监 管 当 局 的 监 督 检 监
但与 旧协议的资本 充 足率 计算 公 式不 同, 协 议 以明确 的 新 个 百 分 点 。 从 七可 以 看 出 , 国银 行 资 产 质 量 得 到 了 明 显 我 虽 信用 风险 、 场风 险 、 作风 险取代 传统 计算 公式 中笼 统 的 市 操 改 善 。佃 是在 新 资 本 协议 下 , 然 规 定 资 本 充 足 率 仍 维 持 在 8 的水 平 七, 对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计 算 方 法 作 了 莆 大 调 但 “ 险资产” 风 的概 念 , 较 之 旧 协 议 拓 宽 了 监 管 视 野 , 而 使 这 从 资 本 充 足 率 的估 算 更 具 有 风 险 敏 感 性 , 能 反 映 银 行 资 产 更 所 面 临 的 真 实 风 险 状 况 , 利 于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目标 的 实 现 。 有 在具 体 风 险 的 计 量 方 法 上 , 协 议 也 对 旧 协 议 的 方 法 作 了 新 整 。具 体 来 说 , 协 议 将 操 作 风 险 和 市 场 风 险 纳 入 资 本 汁 新 算 中 , 强 了资 本 的风 险 敏 感 度 , 就 意 味 着 保 持 更 高 的 监 增 这 管资本水平 . 也就 是 增 加 了公 式 的 分 母 , 不 考 虑 其 他 因 素 在
管 当局的监督检查 。
2 1 巴 塞 尔 新 资 本 协 议 下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状 况 会 面 .

加快实施新资本协议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加快实施新资本协议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l./ ¥ - g ̄ 29 oo6 中IgMu 1 - g
二 、新 资本 协 议 实施 的难 点及 需 要注 意 的问题 三 、新协 议 对 中国银 行业 稳健 发 展 的重大 意义
() 据 基 础 差 。 据 是 风 险 分析 的 基 础 , 资 本协 1数 数 新
() 1中国银行业 通过 实施新 资本协议 ,能够借鉴先
加快实施新资本协议 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中国光大银行风险管理部 总经理助理 马 波

新 资本 协议 对 商业 银行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 ,实施新资本协议从形式上讲是 种合规要求 ,但其实质是风险管理方法的重大变革 ,
风 险管 控 的指导 意 义
中国光大 银行 ( 以下简称 “ 大银行 ” )一直高 光
知转变为理性管理 、从定性分析转变为定量计量 、从被 化 ,新 资本协议推出后 ,全球 银行业积极响应 ,中国香 动应对转变为主动管理 、从交易管理转变为组合管理 , 港于2 0 年1 日开始 实施新 资本 协 议,欧洲部分 国 是银 行 风 险管理 的一 次飞跃 。 0 7 月1
家 、美 国 、澳 大 利亚 和 新加 坡 于2 0 年 1 1 开 始 正式 08 月 1 3
量和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 。这非常符合银行风险管理的
实际 ,为银 行风 险管 理 提供 了全面 的视 野 。 () 资本 协 议提 供 了 多种 资本 充 足率 的 计算 方 法 , 3新 尤其 是 以 内部 评级 法 为 代表 的信 用风 险 监 管资 本 的计 量
项 目正 在 启动 过程 中 ,相关 参 与 部 门密 切配 合 ,组织 严 技 术 ,集 中反 映 了定 量 计 量信 用风 险的 理 论发 展 。这 些 密 ,工作 扎 实 ,三大 支柱 建 设 都取得 了重要 进 展 。 进步使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 第一次真正从感性认

新资本协议下国内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新资本协议下国内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水平 ,是我 国商业 银行要 解决 的重要课 题 。 为适 应银 行 业 日趋 复 杂 的发 展 形势 。 巴塞 尔 委 员会 认 为 “ 压倒 一 切 的 目标 是 促 进 国 际金 融体 系 的 安 全与稳 健 ” ,而 充足 的资本 水平 被认 为是服 务于这

美 国最 大 的保 险公 司 A G濒 临破 产被 注 资 80亿 美 I 5 元拯 救 、全 球 股市 的持 续下 跌 ,美 国陷 入 了 “ 年 百
机 下 ,银 行 如执 行 新 协议 必 须 提 取 大 量 资金 以抗 风 险 ,但 这 样银 行 就 必 然缩 减 用 于 信 贷 的资 金 。从 而 给信 用 紧 缩雪 上 加 霜 。 因此 ,金 融 危 机使 得 巴塞 尔

新 资 本 协 议对 信 用 风 险 的 要 求
麦 肯锡 公 司 对 国际 银行 业 的研究 表 明 :以银行 的风 险资 本 配置 为参 考 ,信 用 风 险 占银 行 总体 风 险 暴 露 的 6 % .而市 场 风险 和 操 作 风 险 仅各 占 2 %。 O 0 信用 风 险 管理 水平 直 接影 响 到银 行 本 身 以及整 个 金 融体 系的稳定 。

4 — 4
《 区域金 融研 究) 0 0第 6期 ) 1 2
级 法两 种 ) 。标 准法 需要 借 助外 部评 级 机构 确 定风 险 资 产权 量 ,计 算最 低 资 本 要求 ;在 资本 确 定 标 准 中
实施 以新 资本协 议 为基 础 的监 管制 度 。
但 《 巴塞 尔新 资 本协 议 》 把 银 行需 要 计 提 的风 险准 备 金 同银 行 的信 贷 风 险挂 钩 。 在 当前 的经 济 危

( 同济 大学经 济与管 理学 院 ,上海

从新资本协议看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

从新资本协议看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

框架 中 ,委员 会认 为 “ 倒一 切 的 目标是 促进 国际金 压
融体 系 的安全 与稳 健 ” ,而 充足 的 资本水 平 被认 为是
19 99年 6月 , 巴塞 尔 银行 监 管 委 员 会正 式 公 布 了
《 的资 本充 足 比率 框架 》征 求意 见稿 。新 的框架 除 新
了保 留原有 的资本充足率 8 %的最低要求外 ,又增加 了 两项新 的 要求 ,即监 管约 束和 市场 约 束 。新资本 协议
预备相应 的准备金 。
1 .对银行 提出 了最低 资本要 求 ,即最低 资本充 足
率达到 8 %。 目的是使银行对 风险更敏感 ,使 其运作更
有效 。
第 二个 支柱 是加 大对 银行 监 管 的力度 。监 管 约束 首次被 纳 入资 本框架之 中。其 基本 原 则是 根据 银行 的 风险状 况 和外部 经 营环境 ,监 管机 构 要求 银行 保持 高
中的实 际情 况 ,认 识到 国有 商业 银行 、政 策性 银 行 、 股 份制银 行 、地方 银行 以及 外资银 行 的资本结 构 、经
营状况 和风 险管理能 力各异这 一事实 , 在相关 风险监管 指标 的制定 和监管制度 的某些选 择方 面 , 要根据 各个银 行 的具体 情况 , 出针对 性 强 、灵 活度 大 的方 案 , 提 进行
于 20 年底定稿 发布 ,将 于 2 0 年正式实 施 ,全 面取 01 05
服务 于这 一 目标 的核心 因素 。资 本充 足率 仍将 是 国际 银行 业监 管 的重要 角色 。新协 议 进一 步 明确 了资 本金
的重要 地位 。
新 框架 的基 础仍 然是 对 资本 充足 比率 提 出最低 要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启示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启示
C S) 《 O O 在 全面 风 险 管 理 框架 》 中指 出 “ 面 风 险 管 理 是一 个 过 判 断风 险 转 换 , 增 强 风 险 管理 的 主 动性 和 前 瞻 性 。 全 将
程” 有 8 相互 联 系 的 要 素 , 内 部环 境 、 , 个 即 目标 设 定 、 件 识别 、 事 风 险评 估 、 险对 策 、 制 活 动 、 息和 交 流 、 风 控 信 监控 , 8 要 素 这 个
监 督 检 查 ;三 是银 行 业 必 须 满足 的信 息 披 露要 求 。 巴塞 尔新 资
率 ( D)违 约 损 失率 ( G , 要 衡量 每 笔 资 产 的 风 险状 况 , P 、 L D)即 其
本 协 议要 求 市 场对 金 融 体 系 的安 全 进 行 监 管 ,也 就 是 要求 银 行 倡 导 的 内 部评 级 法 基 本 要 求 就 是 银 行 首 先 建 立 有 效 的 内部 风
提 供及 时 、 可靠 、 面 、 确 的信 息 , 便市 场 参 与 者据 此 作 出 全 准 以 险评 级系统 ,内部风险评级系统通常又包括客户评级、债项评 判 断 。根 据 巴 塞尔 新 资 本协 议 ,银 行应 及 时 公开 披 露包 括 资 本 级和 组 合 评 级 。 约概 率 (D)违 约 损 失 率 ( G 、 约 风 险敞 违 P 、 L D) 违 结构 、 险 敞 口、 风 资本 充 足 比率 、 资本 的 内部 评 价机 制 以及 风 口 ( A 、 期 损 失 ( L 和 非 预 期损 失 ( ) 关 键 指 标在 授 对 E D) 预 E) UL 等
本 协 议》 工 程 。按 照 我 国 商业 银 行 的 发展 水 平 和 外 部环 境 , 的 短 照 值 , 户 经 理 和 风 险经 理 可 从经 济 周 期 、 业 、区域 、 场格 客 行 市 期 内我 国银 行 业 尚 不 具备 全 面 实 施 《 巴塞 尔新 资 本协 议》 的条 局等多角度全面掌握客户的系统性风险、财务风险、经营状况 件 。因此 , 国 银监 会 确 立 了分 类 实 施 、 层 推 进 、 步 达标 的 和 信 贷 记录 ;再 如可 利 用 内部评 级 系 统 ,定 期 跟踪 和 监 测 客户 中 分 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作者:潘德昌
来源:《科技经济市场》2010年第08期
摘要:本文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出发,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如何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新资本;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1新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新要求
(1)由单一资本充足率监管向三大支柱约束转变。

“三个支柱”的确立是新协议的精髓,也是新协议区别于旧协议的核心所在。

(2)由单一信用风险管理向全面风险管理转变。

新协议在吸取国际先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上,提出了全面风险监管的思路,将有关风险的定义扩大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股权风险等,涵盖了现阶段商业银行经营所面临的大部分风险,并要求商业银行在计算最低资本充足率时,必须覆盖根据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算出的加权风险资产总量。

(3)由单一计量方法向灵活多样的计量方法转变。

旧协议只提供了一种标准的系数计量方法,新协议在计算风险资产总量时采用了更为灵活的政策,允许商业银行采用多种方法计算风险资产。

(4)由简单的被动式监管向综合的主动式监管转变。

旧协议强调全球统一的资本充足率和计量标准,各国监管当局的职责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

新协议希望监管当局担当起三大职责:一是全面监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状况;二是培育商业银行的内部信用评估体系,三是加快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化的进程。

2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国内信贷高速扩张,给资本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2009年,为支持国内经济尽快复苏,银行业新增贷款达到创记录的9.59万亿元,贷款增速达32 8%,带动银行平均资本充足
率由2008年底的12%下降到11.4%,而且将通过两个相互影响的渠道影响商业中长期资本充足率水平。

一是信贷损失渠道。

国内外研究结果表明,通常情况下贷款超速增长之后的几年里不良贷款将上升,商业银行需提增贷款损失准备金以吸收信贷损失,由此导致银行盈利水平下降,甚至动用资本冲销损失,削弱银行资本积累能力。

二是信贷共给渠道。

未来2-3年国内银行的每年新增贷款贷款大约在6-8万亿之间,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银行每年须补充资本5000-6000亿元才能维持目前的资本充足率水平。

如果采取严格信贷紧缩,可能导致不良资产较快显现,信贷损失渠道将发挥作用,同样加大资本需求。

2.2风险管理认识不足,在风险管理理念和文化上还相对落后。

在国外银行,十分重视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做同等重要的事情。

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识不足,一方面,一些基层行或业务人员往往错误地把风险管理摆在业务发展的对立面上,不能正确地看待和评价风险,认为风险管理阻碍了业务发展。

另一方面,部分风险管理人员不能研究业务、研究市场、研究效率,简单认为少发展业务就可以控制风险,通过否定业务逃避承担风险,使很多该发展的业务发展不了,反而降低了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2.3风险计量技术相对落后,风险管理方法还有一定差距。

与国外风险管理方法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还很不精确。

2.4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风险管理执行力度较弱。

在我国,一些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往往还不健全,风险管理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体现不够。

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

2.5风险预警信号滞后,缺乏先进的预警技术。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善风险管理方法最大的障碍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银行无法建立相应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敞口,风险管理信息失真,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决策科学性,也为风险管理方法的量化增添了困难。

3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建议
3.1加快业务转型与融资管理,树立资本约束型经营理念。

3.1.1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开拓传统信贷业务之外的利润增长点。

由于中间业务占用资本金少,银行银行通过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可以摆脱资本金的约束。

从银行收入总额来看,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占比一般在15~20%,而国外银行则在40%以上,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3.1.2要避免同质化竞争,培养自身核心竞争力。

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某些细分市场上已经出现差异化竞争的趋势,但银衍业差异化经营程度仍然偏低,同质化问题仍相当突出,经营战略的趋同加剧了银行业竞争态势,引发了一些非理性的竞争行为,也削弱了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

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明确市场定位和业务定位,寻找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培养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盈利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1.3建立动态的资本金补充机制。

在成功开辟出更多的盈利点后,商业银行会有更多的利润来补充资本金,可以根据经济周期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自身的盈利状况和资本市场的承受能力等情况,通过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来补充资本金,实现商业银行的平稳健康的发展。

3.2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营造的健康的风险管理氛围
3.2.1要实现不同业务风险管理的差别化。

银行业务种类不断增多,不同业务种类之间存在着较大的业务特性和风险差异。

3.2.2要实现不同业务品种之间的差别化。

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应合理划分业务品种,根据不同业务品种的特性和风险大小、形态确定不同的风险管理方法。

3.2.3要实现不同地区的差别化风险管理。

银行业务具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与经济水平、信用体系、文化理念有较强的关联性。

险管理应该在不同地区采取差别化的标准和管理方法。

3.3优化组织结构和流程,加大体制改革力度
3.3.1要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未来,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

3.3.2要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

银行要在承担风险的水平与收益期望和对风险的容忍度一致的前提下,体现银行总体及各个业务单元承担风险的性质和水平。

其次,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应该涵盖所有的业务和领域,每个业务部门和地区都必须执行,不应存在政策制度的“死角”;同时,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又要体现分类管理和因地制宜的差别化原则,针对不同业务和地区的特点在风险管理方面区别对待,执行区域化政策。

3.3.3要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的科学决策体系。

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核心是坚持公正和透明原则,可以通过决策程序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杜绝“反程序”操作,实现决策水平的提升。

3.3.4要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的评价体系。

在目前情况下,要以资产质量和资本回报率为主要内容,降低不良资产的比率,提高经济资本回报率。

同时,对风险管理政策、风险决策过程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3.4充分运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