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安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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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安全实施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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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临沧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稳步推进我县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3月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会议下达我县的52890平方米D级危房面积为基础,按照市人民政府”以县为主、市级统筹、限期拆除、先拆后补、分期拨款、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不断创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机制和办法,群策群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金,从开始在3年内排除现有中小学D级危房(不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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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危房),从根本上改进我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二、目标任务
以省、市核定的中小学 D 级危房数据为基数,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的原则,从4月20日开始至12月30日止,完成52890平方米(不含其它项目可排危面积)的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其中:诗礼乡7463平方米,鲁史镇5042平方米,新华乡5163平方米,腰街乡1351平方米,小湾镇5310平方米,洛党镇3889平方米,凤山镇4454平方米,大寺乡4788平方米。勐佑镇3322平方米,三岔河镇4279平方米,雪山镇4651平方米,郭大寨乡985平方米,营盘镇2193平方米。全县中小学三年应排出D级危房共52890平方米,涉及157校308幢单体建筑物,其中, 57校113幢, 61校117幢, 39校78幢。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项目的规划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做到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相结合、与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教师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相结合、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与效益相结合,与新农村卫生校园建设相结合。在坚持危、急、险、重校点优先的前提下,确定重点,突破难点。根据我县农村中小学校舍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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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危房大部分分布在边远山区的实际,采取先易后难、先坝区后山区、先公路沿线后边远地区、先乡(镇)后村的步骤稳步推进。坚持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乡(镇)、村涉及的学校优先,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优先,项目建设条件成熟的优先,工作积极主动、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优先。要以集中办学为导向,根据各地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教育资源现状,按照山区、半山区、坝区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的调整农村中小学校点布局,进一步加大校点撤并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原则上一个村委会集中建好一所村完小,规模较小的教学点及一师一校点不纳入项目安排,就近撤并,集中办学。暂时难以撤并的校点,采用零星修缮,确保安全的办法进行过渡,不再作大的投入。
(二)分级负责,以县为主
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是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负总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2号)和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9号)以及<建筑法>、<云南省学校校舍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教学楼、实验综合楼、师生宿舍、餐厅一律按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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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结构标准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安全、科学、实用、节约、集约”,确保工程既符合标准又保证质量。
四、实施步骤
从3月起至12月30日止,用3年时间排除全县农村中小学D 级危房52890平方米。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 4月10日前完成全县中小学危房核查、鉴定工作,建立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一校一册台帐;完成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凤庆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动员会。
(二) 4月25日前完成当年实施项目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图纸初设及审批、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工程招标和施工合同签定等工作。
(三) 4月25日-2月10日,完成排除21494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的任务。
(四) 4月1日-2月10日,完成排除20710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的任务。
(五) 4月1日-12月30日,完成排除10686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的任务。
(六) 1月1日- 3月30日,对3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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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内审和整体评估,对各乡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表彰,迎接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检查、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并按计划完成,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凤庆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进行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各乡(镇)也要层层组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办理好相关业务。县人民政府将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纳入县对乡(镇)教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业务的部门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发改、建设、财政、教育、土地、环保、消防、气象、地税、监察、审计、地震等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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