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税总发〔2017〕31号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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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解读

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解读
首先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并未规定纳税人识别号是发票的 基本内容,其次16号公告解释也说明这类发票不是16号公告约 束的发票类型,最后该类发票票面打印哪些内容不是由票面决
定的,而填写栏次,也可以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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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和产品不是我们能提供什么,而是用户需要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方开具
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
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但是目
前发现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可通过其销售平台,自
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
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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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 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也就是说,只要涉及到与“税”相关的业务,如果未 能取得涉税合法凭证,即未按照上述规定取得发票, 则: (1)不得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2)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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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
如电商、成品油经销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
别号,仍按照企业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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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能否汇总开具增值税普
通发票?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18

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三证吗?

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三证吗?

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三证吗?题记——要求乙方开增值税发票,乙方要求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这科学吗?这是不科学的,总局已有规定。

尊敬的纳税人:近日,有部分消费者向税务机关反映,其在酒店等商户消费后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下同),商户要求消费者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证明,以及加盖消费者公章的开票信息,消费者需等候较长时间才能取得发票。

针对上述现象,现就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有关事项提示广大消费者和商户:一、消费者向商户索取增值税发票,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消费者个人和免税行为除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商户作为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规定给消费者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商户应给消费者及时便捷地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规定,未要求商户查验消费者的税务登记证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证明,也未要求消费者对开票信息加盖公章确认;税务机关允许商户对除自然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商户对包含自然人在内的全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要求商户按照提供应税服务的实际内容如实开具发票,不得虚假开具。

三、增值税发票的部分栏次,可允许纳税人不填开税务机关允许商户在开具发票时,票面部分栏次可不填开。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规格型号的可不填开规格型号栏次;对增值税普通发票,除规格型号栏次外,凡购买方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也可不填开,对个人消费者的地址、电话和开户银行账户,均可不填开。

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这些事财务人一定要知道!

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这些事财务人一定要知道!

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这些事财务人一定要知道!展开全文对我们财务人员来说,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家颇为熟悉,然而,在使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免不了会发生丢失、毁损等情形,给我们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工作的推进,今后这类麻烦将会消失了!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这些事儿,作为财务人员,您可一定要知道!问题1:发票电子化改革如何具体实施?根据《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文件规定,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发票电子化改革按以下阶段分步实施:第1步:2020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第2步: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第3步:2021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问题2: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长啥样?有法律效力吗?很多未纳入改革试点的财务人员难免会对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长相”有些好奇:相比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会有什么不同吗?下图是宁波试点地区的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我们可以看到:电子专票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

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电子专票发票样式更加简洁了。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虽然只是电子发票,但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都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相同。

问题3: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有哪些优点?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有以下优点:1、不用再去排队领取发票以往领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财务人员免不了要往返办税服务厅等候,而如今我们可以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前台、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渠道领用电子专票。

若选择电子税务局渠道领用电子专票,即可实现“全程网上办”,大大节省了财务人员时间。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鲁国税函[2017]205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07.12
【实施日期】2017.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
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7〕20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23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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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货便函2017年第127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工作

税总货便函2017年第127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工作

税总货便函2017年第127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作为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司组织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见附件)。

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下发给你们,请各地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培训、辅导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2017年4月21日《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

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

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

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会计经验: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

会计经验: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

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1、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答:目前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只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增值税电子普通普通发票是什么样的?答:(1)票样如图:(2)实际如图: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几位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的编码规则是什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4、什么类型的纳税人才符合条件申请开具电子发票?答:适用于所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发票,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系统开具。

较多适合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5、增值税电子发票使用什么系统开具?答: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知道这个就不纠结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了【经验】

“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知道这个就不纠结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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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知道这个就不纠结填写“购买方纳
税人识别号”的规定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的发布,使众多纳税人纠结不已,担心无法保证每一张发票上都能填写上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担心如此便产生了很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担心因此给企业造成税收成本的增加,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其实,细心的财务人员可能已经发现,文件仅仅是对发票的开具方和索取各强调了一个问题而已,甚至都不能算是新规定。

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财务人员眼里,取得的发票分两类,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其他发票。

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本文不讨论。

这里重点讨论与公告规定相关的第二类发票。

上面分类中的“其他发票”是否等同于公告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格式与增值税专用发相似度很高,均有对应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但该发票名称明示为“xx增值税普通发票”。

2、全国普通发票:除了特殊行业,根据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方案,目前票种设置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解读

财税[2017]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税总发[2017]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政策对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haihan235点评——最难解读的是本公告第一条,显然与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产生严重冲突。

是在营改增业务下的混合销售行为中开了一个特殊的例外口子?还是增值税条例下的混合销售行为中给了一个重新的明确规定?——目前无法确定,本人认为连总局领导自己都没有想好,是例外开恩?还是广开恩路?由于没有理解领导的意图,所以总局的解读文件还没有及时出台。

因此我估计这个范围可能会留给基层税务机关自己去把握。

贺飞跃解读——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建筑业增值税新政解读蓝敏解读——挂靠转借资质有解?税总2017年11号公告解读之一何晓霞解读——电梯维修税事,厘清你真就这么难?翟纯垲解读——11号公告除了专票抵扣延长,“销售自产货物+建筑服务”模式更需要深入思考总局访谈——20条服务新举措全面助力营改增”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总局访谈——国家税务总局与停车设备企业座谈,就营改增问题释疑樊剑英点评——混合销售只根据企业主业征收增值税,既然不属于混合销售,言外之意算不算兼营呢?也不一定是,还是干脆叫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好,政策再倒退一步,只要是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应税行为,均必须按照货物部分17%征收增值税和按照建筑服务11%或者3%征收增值税(甲供)。

必须要看增值税普票专票的填开要求内容

必须要看增值税普票专票的填开要求内容

必须要看!增值税普票、专票的填开要求增值税发票信息要求、栏次的填开增值税发票的部分栏次,可允许纳税人不填开。

税务机关允许商户在开具发票时,票面部分栏次可不填开。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规格型号的可不填开规格型号栏次;对增值税普通发票,除规格型号栏次外,凡购买方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也可不填开,对个人消费者的地址、和开户银行账户,均可不填开。

问: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购买方提供4项信息: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若实际付款人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不一致的,销售方可在“备注栏”注明实际付款人的名称和有效证件。

问: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

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问: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一栏只填写单位名称,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及开户行等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
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 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 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 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 OFD 格式。单位和个人
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 )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 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 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 境,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 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总局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 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 服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 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确认发票用途。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 务局”)确定并公布。
附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 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 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 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 年第 19 号,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修改)第三条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7.06.21•【文号】税总函〔2017〕232号•【施行日期】2017.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需的税控服务器和税控盘组等设备(以下简称“其他税控设备”)的发售、S/N号录入、发行、安装、调试、技术支持等相关事项按照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各地税务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为纳税人或其书面委托的电子发票服务商办理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控设备的录入、发行等事宜,不得限定是否本省购买等附加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拒绝。

纳税人或其书面委托的电子发票服务商可以直接向服务单位总部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控设备,无需经其他单位确认。

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者拒绝向纳税人或其书面委托的电子发票服务商发售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控设备。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建立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控设备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设立“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控设备监督管理工作台账”,参照《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协议》《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单》等文书(复印件留存备查)准确记录相关时间。

通过对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控设备申请领购时间、领购完毕时间、录入完毕时间、发行完毕时间的及时记录,进行全流程监控管理,保障纳税人及时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1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1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税务总局决定,以更优的方式、更大的力度,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 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更好地满足纳税人对高效便民服务的新需求,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联合办税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领域改革的全面推进,尤其是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收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广大纳税人对建设法治型、服务型税务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轻办税负担的要求愈加迫切。

针对新形势新要求,税务总局适时出台和持续升级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合作规范》),着力强化国税、地税合作,持续推进联合办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落实不到位、合作不充分、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深化联合办税的重要意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从联合办税“干起来”、联合事项“多起来”的基础上,迈向办税速度“快起来”、纳税体验“优起来”的新阶段。

(一)深化联合办税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要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7]9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7]9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7]9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建筑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以来,通过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妥善解决了原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顺利实现了税制平稳转换,为建筑行业的发展营造了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

近期部分企业反映,试点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取得抵扣凭证有难度、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有障碍、异地施工预缴税款有困难等方面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相关工作,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更好发挥税制改革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一)持续开展宣传辅导。

各级财税部门要将建筑行业,特别是中小建筑企业作为下一步政策辅导的重点,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帮助企业提高对增值税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引导企业更充分地享受各类政策安排和优化服务措施,更好地适应新税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工作的专业指导,协调整合培训资源,积极为建筑业纳税人的培训、辅导等工作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优化发票代开服务。

各地税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建材市场、大型工程项目部等地增设专用发票代开点,为砂土石料销售企业、临时经营企业及建筑材料零售企业代开专用发票提供便利,不断提高建筑企业购买建筑材料获得专用发票的比例。

(三)切实保证政策措施落地。

各地税务部门要深刻领会现行建筑行业各项政策措施出台的意图,盯紧抓牢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工作,税收减免、简易计税等各类政策安排必须严格落实到位。

特别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在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主要建筑材料的情况下,一律适用简易计税的政策,必须通知到每一个建筑企业和相关建设单位,确保建筑企业“应享尽享”,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2023年度税务局大比武数字人事两测练习专业能力-纳税服务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3年度税务局大比武数字人事两测练习专业能力-纳税服务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3年度税务局大比武数字人事两测练习专业能力-纳税服务考试题库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以()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

A.优化服务B.诚信建设C.政务公开D.爱岗敬业2.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

A.由受托方代收代缴B.由委托方在受托方所在地缴纳C.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D.由委托方在受托方或委托方所在地缴纳3.纳税人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下列关于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说法错误的是()。

A.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B.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税务登记的行业是“7296担保服务”,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应报送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担保类)2013版C.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应报送一般企业财务报表2013版D.实行定额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实行法定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可以不报送财务报表4.国税系统投资总额在()万元(含)以上的新建、购建、改扩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项目,应作为基建项目管理。

()A.10B.50C.100D.605.出口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其期限应在加工费的( )A.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至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B.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C.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D.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6.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一定期限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A.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B.设区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C.县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D.税务分局7.以下选项中哪项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的内容()。

2023税务干部业务能力升级测试大比武数字人事两测专业能力-纳税服务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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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税务干部业务能力升级测试大比武数字人事两测专业能力-纳税服务试题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下列交易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是()。

A.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00000元的存货交换乙公司的原材料,并支付给乙公司50000元现金B.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3000元的设备(非生产经营用)交换乙公司的库存商品,乙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9000元。

甲公司设备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并且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现金300元C.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1000元的设备交换乙公司的库存商品,乙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8000元,公允价值10000元,并且甲公司支付乙公司4000元现金D.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000元的存货交换乙公司的原材料,并支付给乙公司1000元的现金2.因某县国税局君山分局的责任,致使某纳税人在2014年1月份漏缴增值税税款1万元,其《不予加收滞纳金报告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由()填写,并附不予加收滞纳金情况说明。

A.县国税局君山分局B.纳税人C.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D.县国税局收入核算科3.税务机关开办的实体纳税人学堂()应至少开展一次教学活动。

A.每月B.每季度C.每半年D.每年4.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网)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应开具《纳税记录》。

A.2019年1月1日B.2019年3月1日C.2018年12月31日D.2019年6月30日5.办税服务厅通过内部衔接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的服务,使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业务原则上只需要到办税服务厅一个窗口,实现“窗口办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是()A.全程服务B.导税服务C.同城通办服务D.自助办税服务6.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政策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

电子发票的应用风险控制浅析

电子发票的应用风险控制浅析

电子发票的应用风险控制浅析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的兴起,一些涉及会计、税务的票据将逐渐被取代,取而代之的是电子票据。

这对于纳税企业进行正规的运行,以及国民经济的一些数据搜集和整理都将带来一定的挑战。

本文就电子发票的应用风险控制浅析。

标签:电子发票风险控制一、电子发票的概念,其产生发展及作用电子发票,信息时代的产物之一,顾名思义,将普通纸质发票转换成电子发票的形式。

与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提供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并且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电子发票只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而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2年5月,我国在北京、浙江、广州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试点。

2013年6月,京东开出国内第一张电子发票。

2014年6月,北京市国税局成功接受国内第一张以电子式方式入账的电子发票。

截至2015年1月,京东商城、小米商城等12家试点企业已累计开具电子发票5000余万张,开具金额多达300多亿。

2016年1月,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

2017年3月21日,国务院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法【2017】31号),提出要高度重视电子发票推行工作、规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简化税控专用设备发行流程等八条意见。

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较,电子发票具有无纸化、低耗能、易于保存、方便查询等优点。

运营商、餐饮业、电子商务企业、互联网以及快递行业对电子发票就更为热爱了。

中海汇银集团总经理夏子国这样形容道“传统模式下报销流程繁琐,过去我们每一位员工每个月报销通讯费就要耗时14分钟,现在使用电子发票就可以一键解决,企业综合成本因此下降90%,运营效率提升30%”。

电子发票大大提高了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也降低了企业的综合成本,不得不说,电子发票的出现与推行加快了财务工作迈进信息化时代的步伐。

电子发票时代来临,多种应用场景慧财税带您预览

电子发票时代来临,多种应用场景慧财税带您预览

电子发票时代来临,多种应用场景慧财税带您预览导语: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提出要高度重视电子发票推行工作、规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简化税控专用设备发行流程等八条意见,进一步明确重点在电商、电信、金融、快递、公共事业等行业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

电子发票时代,你准备好了吗?《指导意见》指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纳税人自建为主,也可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

税务总局负责统一制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建设对服务平台进行监督管理的税务监管平台。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必须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电子发票具备了规范、免费、平台统一、便于监管的特性以及无纸化、低能耗、易查询、易保存、易传递、易查验等诸多优点,电子发票的推广将大幅节约开票企业的发票管理成本,缓解手工开票的压力,降低发票管理的风险,同时大幅提升消费者的开票体验、方便电子票据归集管理。

毋庸置疑,电子发票时代已经来临,各行各业的企业面临新一轮的增值税业务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发票服务功能开通等工作。

电子发票在一些对市场高度敏锐的技术企业已实现了产品化与平台化。

国内领先的企业增值税信息化解决方案及服务供应商——大贲科技早在2012年就着手电子发票应用与相关技术的研发,已成为当之无愧的行业先行者和领导者。

关键词:“码”上开票据了解,电子发票非常适用于服务网点与人工柜台、营业大厅与公众场所、移动支付与自助设备、在线购物与线上交易等场景。

大贲科技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子发票开具产品,支持两种快速扫码开票的方式:第一种:消费者在商家开票柜台扫描微信或支付宝的二维码,商家系统自动开票;第二种:商家出具带二维码的消费小票,消费者扫描这个二维码后商家自动开票。

两种方式都非常快捷、简便,无需商家和消费者做太多操作,商家几乎秒开发票,而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APP或者税局网站快速查到自己的发票。

2023税务系统数字人事“两测”练习专业能力-纳税服务考试题库

2023税务系统数字人事“两测”练习专业能力-纳税服务考试题库

2023税务系统数字人事“两测”练习专业能力-纳税服务考试题库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加计扣除。

A.50%B.60%C.90%D.100%2.《诗经·大雅·民劳》中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

”其意是讲,老百姓终日劳作不止,最大的希望就是过上小康生活。

现阶段,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了小康,并正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而奋斗。

下列对我国现阶段的小康水平认识正确的是______。

A.只是在经济上实现全面小康B.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小康C.已经实现全面小康,只是水平仍比较低D.是少数人的小康,多数人还处于贫困状态3.下列各项中,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是()。

A.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B.支付的矿产资源补偿费C.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D.基本生产车间设备计提的折旧费4.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

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万元。

()A.2B.3C.4D.55.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A.一个月B.三个月C.半年D.一年6.以下属于发票发放事项基本规范的是()。

A.实现网上登记、网上核对、网上反馈办理结果,并提供邮寄发票服务B.提供自助办税终端服务,实现纳税人自助领取发票C.纳税信用为D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D.提供同城通办服务E.通过比对开票信息,提示纳税人及时调整发票版别和用量7.集中受理或办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叫做()服务。

A.一站式B.一窗式C.一户式D.一次式8.对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的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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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
导意见
税总发〔2017〕31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7-03-21
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自2015年12月1日起税务总局推行了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为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电子发票推行工作
推行通过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地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电子发票推行工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满足纳税人开具使用电子发票的合理需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行业重点推行
各地国税机关要认真总结前期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情况,做好分析评估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在电商、电信、金融、快递、公用事业等有特殊需求的纳税人中推行使用电子发票。

三、规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纳税人自建为主,也可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

税务总局负责统一制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建设
对服务平台进行监督管理的税务监管平台。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必须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平台建设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方案应报国税机关备案。

四、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
各地国税机关要利用多种渠道,切实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购买方向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打印服务。

对于拒绝提供免费打印服务或者纸质发票的,主管国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五、规范电子发票编码规则及发票赋码流程
各地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的发票编码规则编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将电子发票的号段同步至新系统,通过新系统最终赋予纳税人。

六、简化税控专用设备发行流程
各地国税机关要进一步简化税控专用设备发行流程,及时为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或其书面委托的单位办理税控专用设备发行,提高办税效率。

七、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
各地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对纳税人税控装置安装服务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规定,不得违反纪律参与、干预、引导纳税人选择服务单位。

税务机关要及时处理回应纳税人投诉,对存在问题的
服务单位责令其立即纠正,并限期整改。

税控专用设备销售单位应保障税控专用设备的及时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者拒绝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购买税控专用设备的要求。

八、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各地国税机关要将推行工作做实做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新系统推行到哪里、主体责任就要落实到哪里的原则,货物劳务税部门要落实好发票管理、系统推行中的主体责任,实行专人专岗、责任到人。

征管科技、电子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保障推行工作平稳顺利。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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