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库条例评析及修订(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06.05.26•【文号】财库[2006]37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37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国库现金的使用效益,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开展中央国库现金管理。
为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5月26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行为,提高国库现金的使用效益,并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国库现金,是指财政部在中央总金库的活期存款。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以下简称国库现金管理),是指在确保中央财政国库支付需要前提下,以实现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系列财政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库现金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从易到难、稳妥有序地开展。
第四条国库现金管理的操作方式包括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
在国库现金管理初期,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
第五条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财政部主要负责国库现金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制定操作规划,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监测货币市场情况,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协商后签发操作指令;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具体操作。
人行“三先”杯国库知识竞赛题库
人行"三先"杯国库知识竞赛题库“三先杯”国库知识大奖赛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国库是国家金库的简称,是办理的专门机构。
A、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B、库款支拨C、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国库是。
A、中国人民银行代理B、商业银行经理C、中国人民银行经理D、财政部门代理3、国家的预算收入必须按规定期限缴入国库,国家的预算支出必须按规定通过国库拨付。
A、全部,大部分B、大部分,一切C、全部,一切4、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方式有。
A、可到国库直接缴纳现金B、只能通过纳税人银行账户转账C、可通过纳税人银行账户转账或现金转账5、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职责先后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A、《国家金库条例》B、《国家金库条例》、《预算法》C、《国家金库条例》、《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6、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是公布实施的。
A、1950年3月27日B、1985年7月27日C、1995年7月27日7、《预算法》规定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
A、省级B、县级C、乡镇级8、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A、库款调拨灵活,资金安全,核算准确B、有利于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和国库监督作用的发挥C、以上都是9、是国库资金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A国库部门负1责人、B国库会计主管、C国库会计经办人员、D国库主任10、《国家金库条例》规定国库的权限主要有六项,下列叙述有误的是。
A、督促检查各经收处和收入机关将所收款项全部缴入国库;有权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和财政库款的支拨。
B、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而要求办理退库的有权拒绝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绝办理。
C、对违反规定的业务凭证,只要有政府领导签字和财政部门公章,无须拒绝办理。
11、国库主任是担任。
A、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人B、本级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负责人C、本级人民银行行长12、公共财政的内涵包括。
A、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活动对象是提供公共物品OB、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效率,立足点是非市场盈利性,是运行机制法制化的财政。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11.08.01•【文号】财库[2011]112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税务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的通知(财库[2011]112号2011年8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进一步加强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管理,规范因技术性差错、政策规定导致的国库资金更正或调整等业务处理,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预字[1989]68号,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
现将“更正(调库)通知书”的使用要求通知如下:一、“更正(调库)通知书”是财政部门、征收机关、国库等办理更正或调库业务的专用凭证。
主要用于下列事项:(一)在预算资金收缴或支拨、编制预算收支报表过程中发生技术性差错,需要对国库资金在不同预算收支科目、不同预算级次或国库横向之间进行调整;(二)根据财税政策规定,需要对国库资金在不同预算收支科目、不同预算级次活国库横向之间进行调整。
二、“更正(调库)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更正(调库)通知书”为多联次,其中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三联国库留存,其他联次张数及用途由业务相关方共同商定。
四、“更正(调库)通知书”由更正或调库的业务发起方根据格式要求制作、填写和打印,并在所有联次加盖印章。
财政、征收机关作为业务发起方时,使用其在国库的预留印鉴;国库作为业务发起方时,使用国库业务专用章。
商业银行国库业务应知应会题库(答案版)
商业银行国库业务应知应会题库一、填空1、国家金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2、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按照国家财政体制的规定,分别属于同级财政机关。
3、国库机构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
4、国库业务工作实行垂直领导。
5、国家的一切预算支出,一律凭各级财政机关的拨款凭证,经国库统一办理拨付。
6、中央预算支出,采取实拨资金和限额管理两种方式。
7、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8、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9、国库工作是国家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国家预算收支的重要基础工作。
10、国家预算收入分别由各级财政机关、税务机关、海关以及国家指定的机关负责管理、组织征收或监交。
11、国家预算收入按照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划分收入的方法分类。
12、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属代收性质,不是正式入库。
13、金融机构不得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税务机关、海关办理对纳税人存款的冻结、扣划。
14、各级国库依法对预算资金的收纳、报解、入库、支拨、退付等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15、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依法征收的预算收入,必须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及时缴入中央国库或地方国库。
16、预算收入的退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直接退给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退库款项。
17、国库券可以用于抵押,但是不得作为货币流通。
国库券可以转让,但是应当在国家批准的交易场所办理。
18、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对象为个人。
储蓄国债(电子式)以100元面值单位发行和办理相关业务。
二、单项选择题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国库是由( C )。
A、中国人民银行代理B、商业银行经理C、中国人民银行经理D、财政部门代理2、国库是国家金库的简称,是办理(C)的专门机构。
A、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B、库款支拨C、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3、国库主任应至少每年组织( A )对本级国库的检查,每年组织( A )对下级国库的检查;及时解决国库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首先,金库设立和管理方面。
细则规定了设立金库的条件、程序和管理机构,并明确了金库的职责和权限。
细则还明确了金库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要求金库负责人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经验和能力。
金库设立后,还要进行定期的审计和验收,确保金库的安全可靠。
其次,金库的收支管理方面。
细则规定了金库收支的程序和权限,明确了金库收支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金库收支必须经过审核和审批,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登记和入账。
细则还要求金库进行定期的收支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收支管理中的问题。
金库现金管理是金库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细则规定了金库现金的保管、使用和处置的具体要求。
金库现金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保管,定期进行盘点和核对,确保现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金库还要制定现金使用的管理制度,规定现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和限额,防止现金的浪费和滥用。
金库现金的处置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细则对现金的回收、销毁和报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金库贵金属管理是金库管理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细则规定了金库贵金属的保管、使用和处置的具体要求。
金库贵金属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保管,定期进行盘点和核对,确保贵金属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金库贵金属的使用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细则规定了贵金属使用的审批程序和限额,防止贵金属的浪费和滥用。
金库贵金属的处置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细则对贵金属的回收、销毁和报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细则还规定了金库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
金库财务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细则对金库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金库财务管理还涉及到资金的使用和投资,细则规定了金库资金的使用和投资的具体要求。
最后,细则还强调了金库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
细则规定了金库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金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金库要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的传递和处理。
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终审稿)
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文件(89)财预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1989年12月13日根据《》(以下简称《》)第二十一条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国库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第一节国库的组织机构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机构,按照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
国库设总库、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经理总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经理分库;省辖市、自治州和成立一级财政的地区,由市、地(州)分、支行经理中心支库;县(市)支行(城市区办事处)经理支库。
计划单列市分行应设置分库。
凡直接向总库办理库款报解的,其国库业务受总库领导,其余的由省分库领导。
市辖区建立一级财政的,应设置同级国库。
乡(镇)财政建立后,乡(镇)国库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在不设中国人民银行机构的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当地专业银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的分库、中心支库、支库,按照行政区划名称定名。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省(自治区、市)分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地区(市)中心支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县支库”。
第二条各级国库的工作机构,按《》第九条的规定设立。
总库设司,分库设处,中心支库设科,支库可根据业务量大小确定要否设股,但至少应有专人负责。
第三条支库以下的国库经收处业务,由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办理,负责收纳报解财政库款。
经收处的业务工作,受支库领导。
第四条国库的业务工作,实行垂直领导。
各级国库的工作,直接对上级国库负责。
下级国库应定期向上级国库报告工作情况,上级国库可以对下级国库直接布置检查工作。
第二节国库的人员管理第五条各级国库均应配备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5.10.31•【文号】银发[2005]304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5〕304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为适应国库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国库会计业务行为,防范国库资金风险,本着建设国库会计制度体系的总体思路,总行对《国库会计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国库会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规定》是各级国库在办理国库会计业务时应遵守的基本制度,是规范国库会计业务行为的准则。
请各级国库部门组织有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确保《规定》顺利实施,并注意收集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总行。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要及时将本《规定》转发至辖区内代理国库的商业银行、信用社。
中国人民银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附件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库会计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确保国库资金安全,提高国库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库会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组织国库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政收入、支出情况。
(二)加强国库会计监督,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维护国库资金安全。
(三)规范国库会计行为,提高国库会计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
第三条国库会计管理遵循“垂直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上级国库对下级国库的会计工作负有组织、检查、指导职责;下级国库对上级国库负责,根据上级国库的要求规范会计行为,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十二条 各级国库应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密核算手续,健全帐簿报表,保证各项预算收支数字完整、准确。
第十三条 国库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对坚持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敢于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作斗争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打击报复国库人员的,要严肃处理。
第七条 各级国库的主任,由各该级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副主任由主管国库工作的副行长兼任。不设人民银行机构的地方,国库业务由人民银行委托当地专业银行办理,工作上受上级国库领导,受委托的专业银行行长兼国库主任。
第八条 国库业务工作实行垂直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库及其所属各级支库,既是中央国库的分支机构,也是地方国库。
(三)向上级国库和同级财政机关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四)协助财政、税务机关督促企业和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及时向国家缴纳应缴款项,对于屡催不缴的,应依照税法协助扣收入库。
(五)组织管理和检查指导下级国库的工作。
(六)办理国家交办的同国库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国库的主要权限如下:
(一)督促检查各经收处和收入机关所收之款是否按规定全部缴入国库,发现违法不缴的,应及时查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中华பைடு நூலகம்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1985年7月27日,国务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组织国家财政收支,健全国家金库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执行任务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发挥国库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国库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对策_调研报告
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
各级国库在实现国家预算收支任务中,要充分发挥执行作用、促进作用和监督作用。
”随着金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加强国库部门内控机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已成为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笔者就在新形势下,如何切实搞好国库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国库资金风险,提出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目前国库业务管理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一)制度和规定等不适应国库业务发展需要带来的风险。
1、相关法规滞后于改革的步伐。
各级国库日常管理依据的是1985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而其《实施细则》也是1989年12月制定的。
随着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财税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却一直没有修改,国库管理的依据明显滞后于国库事业的发展。
2、违规处罚措施软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仅笼统地规定了国库对预算收入入库、库款支拨、退库等有监督权,而对于入库过程中发生的虚增收入、资金流失、混库、退库及库款支拨中存在的违规情况,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以及相关的制裁措施。
3、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库在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越来越多。
特别是对预算收入的支拨、退库,没有详细的操作流程,如针对国库单一账户、政府采购等库款支拨,退库业务中政策性减免、一般企业先征后退等操作程序规定的不细致,从而致使国库监管工作难管。
4、法律上没有明确国库的监管职能。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赋予了国库有一定监督权,但《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预算法》却没有明确国库的管理职能。
因此,国库管理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二)国库会计核算及网络系统的风险。
《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1版)》在业务处理中至少要求配置八人以上工作人员才能按制度正常运转,但目前基层国库专职人员减少,出现了违规代岗等,形成了风险隐患。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颁布时间:2001-3-16发文单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这项改革。
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01年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部门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2002年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各地可根据改革试点方案,自行确定改革的时间和步骤。
争取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进行改革试点的部门和地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反馈试点情况和有关问题。
中央部门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布。
地方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地方自行制定。
附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二00一年三月十六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为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我国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通过调研,发现电子化收付实施过程中暴露出制度定位不具体、各方协调推进不畅以及国库监督效能不高等问题,本文从制度视角提出完善制度标准、健全机制联合监督制衡以及引领服务创新等政策建议,供参阅。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制度定位不具体,增加电子化模式国库监督难度新《预算法》中指出“政府全部收入及支出应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其实质就是“国库一本账”的要求。
但是当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依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系统开发建设有缺陷等问题,国库单一账户未真正实现,从而极大制约国库监督效能的发挥。
一是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未全面深入施行。
《国家金库条例》赋予国库“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的权限。
近年来,财政部也多次出台清理财政专户的文件要求,但因这些文件未与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人民银行未能介入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清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银行业金融银行开设大量财政专户,沉淀大量财政资金,形成事实上的“第二国库”,国库监督鞭长莫及。
如:部分国库因库款余额不足无法进行资金清算,而通过从专户调拨资金至国库以完成清算业务,可见专户资金的使用随意性较大。
二是系统建设规范不全面。
由于通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中并未作强制要求,财政和代理银行未将其他相关信息纳入报文进行传送,导致国库业务人员在系统中看不到全面的支付信息,只能被动进行清算,对于资金流向、用途以及资金完成预算数等成为“监督盲区”。
三是预算编制规范不统一。
虽然财政每年会提供预算编制书,但由于中央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没有规范化的格式,各地预决算公开表格样式、公开的内容等差别较大;同时国库主要依据财政部门下达到系统的额度计划来决定是否与代理银行进行清算,至于每笔预算支出是否在年度预算计划内、是否合法合规,国库部门无法实施逐笔有效监督,从而使财政提供的预算更多成为一种形式。
(二)协调推进不畅,业务部门间缺乏联合管理制度目前人民银行还没有与相关联网单位共同制定一套财税关库银的业务规范制度,用于统一规范参与单位的业务操作与管理。
国库经收业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国库经收业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朱中凡摘㊀要: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库经收业务处理不时出现新情况㊁新问题,加大了资金监管难度,给国库监管带来了新挑战㊂首先,介绍了现行国库经收业务制度现状,其次,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提升国库经收业务与管理水平可参考借鉴的建议㊂关键词:国库经收;国库监管一㊁国库经收业务制度的现状目前,国库经收处监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以下简称‘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商业银行㊁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两项法规制度出台时间距今较久,适合旧模式下的国库经收业务处理,其中部分内容已陈旧过时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㊂2019年12月,人民银行新出台了‘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国库经收业务制度的一个新分支,仅针对国库经收业务延伸领域的第三方支付做出了规定,并未涵盖国库经收业务的各领域和环节㊂二㊁现行国库经收业务制度存在的问题(一)非税收入是否纳入国库经收处业务管理范畴在法规和制度层面存在矛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第56条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17条也明确了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㊂‘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从法规层面确定了国库经收处负责收纳报解预算收入的职责,‘管理办法“从规章层面明确了国库经收处必须准确㊁及时地办理各项预算收入的收纳,完整地将预算收入划转到指定收款国库㊂2001年开始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该账户体系客观上弱化了‘预算法“中关于政府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库的条款效能,将非税收入的收纳管理排除在国库经收业务管理之外,也不符合当前财税体制改革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㊁标准科学㊁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以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㊂(二)部分国库经收机构监管存在制度空白随着银行业务范围扩展和机构拓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及新设立的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亦开办了预算收入经收业务,但目前的‘金库条例“及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未涵盖上述银行㊂人民银行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库经收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216号)文件中指出了经收预算收入的政策性银行㊁商业银行㊁信用社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均为国库经收处,依旧未包含村镇银行,且上述规定未形成制度法规,导致国库监管缺乏明确的依据,对违规行为和对象难以实施有效的制约和处罚㊂(三)国库经收处受理非税收入缴纳划款时,是否适用‘管理办法“未明确部分国库经收处向国库划缴非税收入时,未通过本行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直接从非税收入汇缴账户划转国库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㊂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在缴纳非税收入时,通过集中支付方式从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向国库划转资金㊂(四)特殊税款的缴库不适用‘管理办法“,没有予以制度明确‘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银发[2005]387号)规定第三方账户或异地待缴库税款的收纳和划缴不通过国库经收处,而是通过税务部门在国库部门(含代理支库) 国库待结算财政款项 科目下开设的 待缴库税款 专户收纳㊁核算㊂税总发ʌ2018ɔ18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 社会保险费暂采取经国库经收处 待结算财政款项 科目下设立 待报解社保费 专户汇总后缴库的方式㊂ 税务机关按日汇总,开具税收缴款书通过横向联网系统缴入国库,当日结清本科目专户㊂ 但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税务局发起扣款指令的频率不固定,无法做到 当日结清 ,甚至存在大额资金沉淀专户的情况㊂三㊁相关建议(一)坚持 制度立库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㊁使监管有法可依㊁有章可循㊂建议整合国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国库经收业务实际,开展对‘金库条例“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明确国库经收处代理国库经收业务的监管要求,细化国库经收处延压㊁挪用预算收入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㊂同时,应当结合业务实际更新业务流程和监管要求,加强对新制度的培训和学习,让制度的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实效,用制度建立一个科学化㊁标准化的国库㊂(二)坚持 制度管库进一步强化业务监督,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㊂通过监督检查㊁建立联席机制㊁约见谈话等方式,经常性地将国库监管理念传达至商业银行,督促其守规经营㊂人民银行应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日常国库业务加强非现场监管,对违规业务较多的商业银行加大现场检查力度㊂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商业银行依法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可采取 双罚制 ,既对单位实施处罚㊁也对个人实施处罚㊂在判定违规行为次数上,对于同一商业银行多次违规㊁并具有主观过错的,应对其历次违规行为逐一处理,逐笔计算行政处罚金额㊂用制度规范国库经收业务行为,强化国库监管职能㊂(三)坚持 制度强库健全经理国库双支柱架构,为确保国库资金安全㊁合规㊁高效运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㊂进一步加快实现非税收入由 税务收㊁财政管㊁部门收㊁支出㊁审计查 多部门参与模式,在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效率的同时,真正实现财政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㊂当前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征收,非税收入收缴环节存在未定期向国库划转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余额沉淀多㊁甚至利用账户完成预算指标任务的情况较多,上述问题的存在对于加快实现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㊁逐步撤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㊁保障非税收入安全性提出了现实要求㊂随着预算征管体制改革和国库信息化建设推进,非税收入也应及早实现直缴入库,从源头防范商业银行延压㊁挪用预算收入,用制度打造一个安全高效㊁管理有序的高质量国库㊂参考文献:[1]袁兆春.新型支付方式在国库电子缴税中的应用研究[J].金融经济,2014:174-175.[2]魏潇.博弈视角下的商业银行代理国库经收业务行为分析及监管策略研究[J].华北金融,2019(6):70-74.作者简介:朱中凡,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㊂29。
新时期国库监管的难点及对策建议
拨 款 凭 证 , 由 于 对 拨 款 用 途 没 有 统 一 的 标 准 ,特 别 是 实 行 直 接 本 年 度 的 预 算 拨 款 计 划 、分 季 分 月 用 款 计 划 等 ,按 计 划 办 理 。 支 付 以 后 ,国 库 部 门很 难把 握 拨 款 用 途 的正 确 性 。 二是严把 退库关。要 审查退库是 否在国家规 定的退库范 围内,
监 管 体 系 , 国库 及 时 准 确 、 整 、 全 地 办 理 预 算 资 金 的 收纳 、 本 级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 为 完 安 中央 预 算 收 入 、 央 和 地 方 共 享 收 入 的 退 库 , 中 支 拨 和 退 库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保 障 。 同 时 国 库 监 督 工 作 中仍 然 存 在 由财 政 部 或 其 授 权 的 机 构 批 准 。 地 方 预 算 收 入 的 退 库 , 由地 方
金监管真空。
二 、加强国库对征收机关监督职能的建议
1 加 强 法 规 建 设 ,完 善 国 库 监 管 体 系 .
一
是 重 新 修 订 国 家 金 库 条 例 及 其 《 施 细 则 ,并 赋 实
2 国 库 在预 算 支 出监 管 中 面临 的 问题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予 国 库 对 财 税 部 门 检 查 和 处 罚 的 权 力 强 化 国 库 监 管 工 作 的 地 位
一
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或其 授 权 的 机 构 批 准 。” 目前 办 理 退 库 的 审 批 机
、
当前国库监 管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
构有财政部 门、税务部 门、海关部 门。对于上述规定 中的被 “ 授
权 机 构 ” 是 哪 些 部 门 ,哪 些 类 型 的 退 库 属于 财 政 部 门 审 批 ,哪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1.12.26•【文号】银发[2011]306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的通知(2011年12月26日银发[2011]30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为适应国库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国库会计业务行为,总行将《国库会计管理规定》修订为《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作为国库会计业务的重要规章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库资金风险管理办法》(银办发[2005]34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05]347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库会计岗位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银办发[2006]206号)同时废止。
附件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库会计行为,提高国库会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库会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组织国库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政收入、支出情况。
(二)加强国库会计监督,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维护国库资金安全。
(三)加强国库会计工作管理,提高国库会计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
第三条国库会计工作遵循“垂直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上级国库对下级国库的会计工作负有组织、检查、指导职责;下级国库对上级国库负责,根据上级国库的要求规范会计行为,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四条国库应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强化控制与监督,有效利用国库会计核算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库(含代理国库)。
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稿
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文件(89)财预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1989年12月13日根据《》(以下简称《》)第二十一条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国库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第一节国库的组织机构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机构,按照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
国库设总库、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经理总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经理分库;省辖市、自治州和成立一级财政的地区,由市、地(州)分、支行经理中心支库;县(市)支行(城市区办事处)经理支库。
计划单列市分行应设置分库。
凡直接向总库办理库款报解的,其国库业务受总库领导,其余的由省分库领导。
市辖区建立一级财政的,应设置同级国库。
乡(镇)财政建立后,乡(镇)国库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在不设中国人民银行机构的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当地专业银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的分库、中心支库、支库,按照行政区划名称定名。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省(自治区、市)分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地区(市)中心支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县支库”。
第二条各级国库的工作机构,按《》第九条的规定设立。
总库设司,分库设处,中心支库设科,支库可根据业务量大小确定要否设股,但至少应有专人负责。
第三条支库以下的国库经收处业务,由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办理,负责收纳报解财政库款。
经收处的业务工作,受支库领导。
第四条国库的业务工作,实行垂直领导。
各级国库的工作,直接对上级国库负责。
下级国库应定期向上级国库报告工作情况,上级国库可以对下级国库直接布置检查工作。
第二节国库的人员管理第五条各级国库均应配备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202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2020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1985年7月27日国务院发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组织国家财政收支,健全国家金库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在执行任务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发挥国库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
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四条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按照国家财政体制的规定,分别属于同级财政机关。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同级国库的领导,监督所属部门、单位、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范围动用国库库款。
第二章国库的组织机构第六条国库机构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
中央设立总库;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库;省辖市、自治州设立中心支库;县和相当于县的市、区设立支库。
支库以下经收处的业务,由专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代理。
第七条各级国库的主任,由各该级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副主任由主管国库工作的副行长兼任。
不设人民银行机构的地方,国库业务由人民银行委托当地专业银行办理,工作上受上级国库领导,受委托的专业银行行长兼国库主任。
第八条国库业务工作实行垂直领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库及其所属各级支库,既是中央国库的分支机构,也是地方国库。
第九条各级国库应当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办理国库业务。
机构设置按照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四级国库分别为司、处、科、股。
人员应当稳定,编制单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的通知
中国⼈民银⾏关于印发《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的通知⽂号:银发[2011]306号颁布⽇期:2011-12-26执⾏⽇期:2012-0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国库会计⼈员第三章国库会计风险管理第四章国库会计核算第⼆节预算收⽀核算第三节资⾦清算第四节账务核对第五节年终决算第五章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第六章国库会计监督与分析第七章国库会计签章第⼋章国库会计档案第九章附则中国⼈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府)城市中⼼⽀⾏,各副省级城市中⼼⽀⾏:为适应国库业务发展需要,进⼀步规范国库会计业务⾏为,总⾏将《国库会计管理规定》修订为《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作为国库会计业务的重要规章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国库资⾦风险管理办法》(银办发[2005]346号⽂印发)、《中国⼈民银⾏国库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05]347号⽂印发)、《中国⼈民银⾏办公厅关于建⽴国库会计岗位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银办发[2006]206号)同时废⽌。
附件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国库会计⾏为,提⾼国库会计管理⽔平,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民共和国中国⼈民银⾏法》、《中华⼈民共和国国家⾦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民银⾏会计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条国库会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国库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政收⼊、⽀出情况。
(⼆)加强国库会计监督,防范国库资⾦风险,维护国库资⾦安全。
(三)加强国库会计⼯作管理,提⾼国库会计⼯作质量与服务⽔平。
第三条国库会计⼯作遵循“垂直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上级国库对下级国库的会计⼯作负有组织、检查、指导职责;下级国库对上级国库负责,根据上级国库的要求规范会计⾏为,并定期报告⼯作情况。
第四条国库应充分运⽤信息技术,强化控制与监督,有效利⽤国库会计核算信息资源,提⾼⼯作⽔平。
国家金库条例测试试题及答案
单选题(10题)1《国家金库条例》的制定日期是?A. 1985年7月27日答案:A2负责具体经理国库工作的机构是?A. 财政部B. 中国人民银行C. 税务总局D. 国家审计署答案:B3下列哪项不是国库的基本职责?A. 办理国家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留解B. 审批国家预算支出C. 办理国家预算支出的拨付D. 向上级国库和同级财政机关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答案:B4国库收纳库款以什么为限?A. 美元B. 人民币C. 欧元D. 金银答案:B5中央预算支出主要采用哪两种方式?A. 实拨资金和信用贷款B. 实拨资金和限额管理C. 限额管理和委托支付D.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答案:B6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A. 人民银行B. 税务总局C. 同级财政机关D. 国务院答案:C7国库机构设立的原则是?A. 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B. 每一地区设立一个国库C. 由人民银行决定设立D. 由财政部决定设立答案:A8各级国库的主任由谁兼任?A. 财政部部长B. 人民银行行长C. 税务局局长D. 审计署署长答案:B9《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由哪个部门共同制定?A.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B. 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C. 财政部和人民银行D. 审计署和财政部答案:C10下列哪项是国库的主要权限?A. 审批国家预算B. 决定税收政策C. 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和财政库款的支拨D. 管理金融市场答案:C多选题(5题)11国库的基本职责包括哪些?(多选)A. 办理国家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留解B. 办理国家预算支出的拨付C. 审批税收优惠政策D. 向上级国库和同级财政机关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答案:A, B, D12哪些机构可以设立国库?(多选)A. 中央B. 省、自治区、直辖市C. 每一县镇D. 省辖市、自治州答案:A, B, D13国库有权拒绝执行的情况包括哪些?(多选)A. 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办理退库的B. 超越财政管理体制的收入划分范围C. 随意调整库款账户之间存款余额的D. 财政机关要求增加预算支出答案:A, B, C14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库管理中的职责包括哪些?(多选)A. 具体经理国库B. 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C. 制定货币政策D. 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答案:A, B (注意:C和D虽然是人民银行的职责,但与国库管理直接相关的主要是A)15下列哪些行为是国库有权拒绝的?(多选)A. 不符合规定的凭证B. 擅自变更财政之间收入划分范围的C. 要求国库办理违反国家规定的事项D. 监督税务机关征税答案:A, B, C判断题(5题)16《国家金库条例》规定,国家的一切预算收入应按照规定全部缴入国库,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坐支或自行保管。
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管理细则1篇
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管理细则第1篇12月12日,国务院公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条例》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一《条例》的公布,意味着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
居住证制度关乎亿万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新政公布后迅速引发各界关注。
对于条例施行前各地已经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
持居住证可享6项服务7项便利。
此次条例颁布的意义在于为日后具体落实明确指明了方向,那就是让常住人口享受应有的待遇。
《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等;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登载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申领人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金库条例评析及修订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国库工作的行动纲领,为国库工作的开展提供准绳作用,对统一国家财政收支,保证国家预算顺利执行,支持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重大作用。
但《条例》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制订的,带有严重的计划经济色彩。
21年过去了,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库核算业务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库电子化建设也取得快速发展,《条例》虽然至今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条例》的部分规定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制约了国库工作的开展,这要求《条例》需要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国库在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职责,规范国库工作,为国库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一、《条例》修订的紧迫性(一)不适应财政管理体制的发展要求1985年国务院制订并颁布了现行《条例》,《条例》对统一国家财政收支,保证国家预算顺利执行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是在“财政包干”背景下制订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的色彩。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也发生重大变化。
1993年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发[1993]85号),进行分税制改革,1995出台《预算法》,至此我国确立了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管理体制。
为实现公共财政目标,自2001年以来,国家开始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这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臵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
为建立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就要改变现行预算编制方法,深化部门预算,进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也应进行修订和完善,例如《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相关税收征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都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显然,1985年出台的《国家金库条例》已远不适应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发展要求,理所当然地也要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抓紧修订。
(二)不适应人民银行改革的发展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能,200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增强了人民银行的服务职能,经理国库作为人民银行一项重要的服务职能,新《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水平提出更高要求,这需要一部独立性、指导性更强的国库法规来指导人民银行如何具体经理国库。
现行《条例》由于落后形势发展,无法为国库的各项工作提供充分法律依据,制约了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水平的提高。
(三)不适应国库工作的发展要求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国库工作也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国库业务工作大量增加,人员不足问题比较突出。
国库部门加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后,形成了独立的国库资金清算体系,资金清算工作量很大,任务很重,同时各级国库不仅要办理财政资金的收纳、支拨、退库等具体业务,还要向财政、税务、海关等征收机关报送报表和核对账务,人员配备捉襟见肘。
二是国库会计核算任务加重,实行分税制后,将按中央预算固定收入、地方预算固定收入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对于共享税的留解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返还处理,现在财政又正在进行集中支付改革,两种拨款方式并存,大大增加国库会计核算的复杂性。
三是国库工作正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国库部门除了要加强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将各级预算资金迅速收纳和支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还要加强国库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提供收支数据,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析财政经济形势,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国库的监督职责也在加重。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财政收支渠道增多,加之在新旧体制转换中有些措施不配套、制度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国库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监督,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随着国库电子化建设的加快,尤其是国库数据集中系统和横向联网系统建设加快,将促进国库工作加快转型。
现行《条例》对国库人员配臵、机构设臵、会计核算、统计分析、国库监督、国债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不符合国库工作的发展要求。
二、《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条例》规定的国库财政监督职能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履行。
《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督促检查收入机关所收之款是否按规定全部缴入国库,发现违法不缴的,应及时查究处理。
”第四款规定“监督财政库款的支拨。
”第十四条规定“国家的一切预算收入,应按规定全部缴入国库,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坐支或自行保管。
”从上述规定可看出《条例》赋予国库部门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监督权,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国库部门无法履行好财政监督职能,国库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尴尬局面。
一是要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必须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监督的技术要求高,工具要先进,作为办理财政收支会计业务为主的国库部门不是专门的监督机构,由于机构设臵、人员配备、监督技术和工具等因素的限制,显然无法履行好财政监督职能;二是我国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预算的法制化程度低,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强,财政活动不按预算办事的情况时有发生,财政监督难度相当大;三是我国有关财政监督的法律没有赋予国库部门财政监督权,《预算法》规定财政预算、决算的监督权归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计法》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权归属审计机关,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由此可看出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财政监督机关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审计机关,《条例》有关财政监督的规定与《预算法》和《审计法》相重复,与其相比,是下位法,国库部门要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显得依据不足。
(二)《条例》无法体现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增强其经理国库的服务职能,《条例》主要规定国库部门的会计核算职能和一些国库监督职能,国库统计分析、国债管理和财政库款管理作为国库部门的重要服务工作,对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经济建设有重大意义,《条例》对此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开展国库统计分析、国债管理和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缺少法律保障。
(三)《条例》规定国库领导权属于各级人民政府,不利于国库监督职能的履行。
财税部门的一些违规行为是在政府部门授意或默许下进行的,在政府部门的干预下,国库部门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督的独立性和积极性大打折扣。
(四)《条例》对国库机构设臵与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即与一级财政一级国库原则不相符。
《条例》对国库机构设臵未作硬性规定,第九条规定“业务量不大的县支库,可不设专门机构”,致使大部分县支行没有独立设臵国库机构,普遍将国库与会计、发行合并设臵股室,人员不足、违规兼岗等老大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县支库,严重影响了县级国库职能的履行和业务的开展。
(五)国库管理权限设臵不完善。
《条例》只规定“国库业务实行垂直领导”,没有规定国库部门享有应有的人事管理权,“人员应当稳定”就得不到保障,不利于国库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六)《条例》规定的有些职责难以履行。
如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协助财政、税务机关督促企业和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及时向国家缴纳应缴款项,对于屡催不缴的,应依照税法协助扣收入库”。
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已不再对外办理金融业务,国库部门无法了解纳税人应缴哪些税款及缴了多少税款,也无法协助扣收税款。
(七)《条例》的一些名词带有计划经济色彩,不合时代要求。
如《条例》对银行的称呼为“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现在市场经济对银行的称呼是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等。
三、《条例》修订建议我们认为《条例》的修订应按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公共财政建设的精神,汲取近年来财税国库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的精髓,注意与《预算法》《审计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有机衔接,对符合新时期国库工作要求的规定予以保留,对虚的、无法履行的职责权限予以摒弃,充分体现新时期国库工作的职责与权限,即:一要体现确保国库资金安全;二要体现加强国库服务;三要体现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率;四要体现加强国库监督,完善部门间的制衡机制。
(一)、《条例》应保留的内容一是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宗旨不变;二是确定国库具有执行、反映、监督、促进的职能不变;三是确立了“一级财政一级国库”的国库管理体制不变;四是国库业务实行垂直领导,各级国库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的管理方式不变;五是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财政机关不变。
《条例》的这些基本规定符合现行财政体制的要求,经得住时代的考验,能确保国库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明确国库职责。
将国库会计核算、库存资金管理、国债管理、国库统计分析与国库监督作为国库基本职责列入《条例》,明确国库是办理国家财政收支和管理库存资金的机关,对财政收支进行分析,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服务,依法管理国债,发挥国库监督作用,使国库各项工作开展有法可依。
(三)明确国库监督权限。
按弃虚存实原则,将原《条例》赋予国库虚的、难以履行的与《预算法》《审计法》规定相重复的权限弃掉,利用国库处于财政、征收机关、预算单位、商业银行的枢纽地位;进一步明确加强国库力所能及的监督权限,进一步明确国库监督的地位,即国库监督是财政预算监督、财政审计监督必要的补充,使国库监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一是明确国库会计监督权限,国库作为办理财政收支的会计机构,依《会计法》具有会计监督职能,对财政收支、退库、更正等业务进行会计监督,对一切违反财税法律法规的财政收支行为和调库行为,国库有权制止并向上级和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对不合规的会计凭证,国库有权拒绝受理;二是明确国库统计监督权,国库对国库收支进行统计分析,依《统计法》具有统计监督职能,对国库收支、退库业务进行统计监督;三是明确国库对经收处和代理银行的监督权限,监督经收处及时上划税款,查处一切占压、挪用税款行为,监督财政、各征收机关和各预算单位的开户情况,查处一切违规开户行为,监督代理银行按规定办理资金清算,查处一切占压资金行为;四是明确国库对代理支库的监管权限。
(四)将分税制、财政集中收付、财政收支分类改革、国库支付清算、国库电子化等新业务内容和处理方法溶入《条例》,将近年来国库制定和执行的会计管理规定、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业务操作规程、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清算办法、事后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提升到《条例》当中,使国库的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五)完善国库机构设臵。
按一级财政一级国库的原则,硬性规定各级人民银行应单独设臵国库机构,并按岗位设臵配足人员,保证国库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质量和水平。
(六)完善国库管理方式。
国库工作是一门政策性、技术性、知识性很强的工作,国库人员必顺具有较高素质,并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应保证国库部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确保国库工作稳定、延续、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