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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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目录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制定本工作导则。

1.0.2 本工作导则适用于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1.0.3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1.0.4 工程质量监督除应执行本工作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术语2.01 本导则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本导则所称的有关机构、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2.0.2 本导则所称的质量行为、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

2.0.3 本导则所称的监督注册、是指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按规定向监督机构办理的工程项目监督登记手续。

2.0.4 本导则所称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是指监督机构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的、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监督工作方案应明确监督重点和基本监督方式。

2.0.5本导则所称的监督检查、是指监督机构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对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2.0.6 本导则所称的见证取样检测、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质量提升,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对工程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审查的一系列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行政,科学监测,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维护公共利益。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管部门应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监督。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工作,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得参与或者干扰监督对象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明确职责、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监督项目管理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制定监督计划,确定监督项目范围、要求和时限,明确监督人员及其职责。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委托专业人员对被监督单位的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监督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技术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工程施工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督人员的监督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留监督记录和相关文件,确保监督工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监督方式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采取多种监督手段,包括现场检查、抽查、抽样检测、监控等方式,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铁路建设工程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制定指南的背景、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制定指南的背景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的制定,是我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创新的重要部分。

随着铁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人民安全意识的逐步增强,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制定一份系统、完备、科学的指南,对于规范和强化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促进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提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南内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在指南中明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的职责,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清晰,各负其责。

2. 监督工作流程制定完整的监督工作流程,并明确监管机构、监督检查频次及具体要求,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科学、合理、严格的监督。

3. 监督检查内容明确监管机构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的内容与标准,细化监督检查指标,注重关键岗位、风险点和重点施工节点的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性强、精准有效。

4. 处理工作流程准确处理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设立处理流程与标准,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保障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三、实施指南的过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的实施涉及多方面工作的配合和协作,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指南: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指南,确保指南的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

2. 推广宣传:将指南向各单位、施工队伍和人员进行宣传,让大家都了解指南内容,知道各人的责任和任务。

3. 实施监督:按照指南规定,对建设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

附件2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建设部建筑管理司文件建建质[2000: 38号2000年12月6日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以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现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提出如下,供各地开展工作参考。

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见附录1)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三)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四)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见附录2)。

(五)建设单位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一)确定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站长负责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实行监督工程师责任制。

站长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以质量监督工程师为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的质量监督组,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1. 简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指南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方法和步骤,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2. 监督工作范围和目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物料材料的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和交接监督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3. 监督工作步骤3.1. 前期准备在开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了解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工程的规模、要求和目标。

2.确定监督工作的责任人和监督组成员。

3.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工作的内容、时间和要求。

3.2. 施工前期监督在建设工程施工前,需要进行以下监督工作:1.检查建设工程地基和场地的准备情况,确保符合要求。

2.检查施工工序和施工设备,确保能够满足工程要求。

3.检查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能够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3.3. 施工中期监督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以下监督工作:1.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工人的安全培训。

2.检查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包括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工艺的执行等。

3.检查施工过程的协调和合作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3.4. 施工后期监督在建设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以下监督工作:1.检查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包括材料的检测和工程的功能性测试等。

2.检查工程交接和使用情况,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 监督报告和反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编写监督报告,总结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监督报告应详细描述监督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改进措施。

监督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以便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

监督机构还应定期组织评估和复核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确保整个监督工作能够持续进行和改进。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案篇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工程名称:监督机构:编制人:审批人:年月日根据监督注册号,由我站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为了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有关规定,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如下监督方案:一、监督组织二、监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3.《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房屋建筑和市政出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5.《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79号)6.设计文件及现行规范、规程、标准。

三、监督内容监督机构实施行为监督和实物监督并重的原则,具体监督内容如下: 1.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3.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抽查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依法对违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实施处罚。

四、监督方法1.实行集体监督制度。

(1)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竣工验收监督至少2人以上。

(2)监督机构下发各类文书经两人以上同时签署才有效。

2.实行重点控制的原则。

监督人员监督抽查的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

根据工程特点,设置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当施工至规定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前通知监督小组到现场抽查。

3.实行重点控制和巡检相结合监督办法。

监督机构在设置必检质量控制点外,采用抽检与巡检方法,对各参建方的质量行为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4.实行随机监督抽查的监督方式。

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均为随机监督抽查。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保障工程安全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机构应独立于项目组织、建设单位领导之外,直接向建设单位最高领导层汇报工作。

监督检查机构应当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力量,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开展。

三、监督检查范围1. 施工图纸审查:监督检查机构要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质量可控。

2. 施工过程监督:监督检查机构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施工过程质量可控。

3. 施工材料质量检查:监督检查机构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施工材料符合标准,并保障工程质量。

4. 隐蔽工程检查:监督检查机构要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检,确保工程隐蔽部位质量合格。

5. 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机构要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过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监督检查程序1. 月度计划制定:监督检查机构应每月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2. 检查实施:按照月度计划,监督检查机构应派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 检查报告: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最高领导层提交检查报告,报告应包括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内容。

4. 整改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检查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并向监督检查机构反馈整改情况。

五、监督检查责任1. 监督检查机构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建设单位应全力支持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 有关责任人员应严格执行《制度》,如有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监督检查结果1. 监督检查机构应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建设单位相应评价。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最新版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最新版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最新版英文版Guide to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in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 Latest EditionIntroductionThe railway, being a crucial mode of transportation, plays a pivotal role in connecting cities, regions, and countries. Ensuring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s, therefore, paramount. This guide aims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overview of the latest practices and standards for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in railway construction.1. Importance of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The significance of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in railway construction cannot be overstated. It ensures that the projects are executed to the highest standards, adhering to both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guidelines. This supervision not onlyguarantees the safety of workers but also ensures the durability and efficiency of the railway system.2. Key Aspects of Quality SupervisionMaterials Inspection: Regular inspection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s to ensure they meet specified standards is crucial.Process Control: Monito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es to ensure they adhere to approved methods and techniques.Quality Assurance Systems: Implementing robust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s to ensure consistent quality throughout the project.3. Key Aspects of Safety SupervisionSite Safety: Ensuring that the construction site is safe for workers, with appropriate safety measures in place.Emergency Preparedness: Planning and preparing for potential accidents or emergencies to minimize their impact.Worker Training: Providing regular safety training to workers to ensure they are aware of safety protocols.4. Latest Trends and InnovationsWith technology advancing, there are new tools and techniques emerging to enhance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These include the use of drones for aerial inspections, digital platforms for real-time data monitoring, and advanced analytics for risk assessment.Conclusion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constantly evolving, and so are the standards and practices for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Staying up-to-date with the latest guidelines and innovations is essential for ensuring safe, efficient, and durable railway systems. This guide serves as a comprehensive resource for professionals in the field, guiding them towards excellence in railway construction.中文版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最新版引言铁路作为重要的交通方式,对于连接城市、地区和国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概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国家对各类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监管的一项制度,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意义、目的、范围、内容、依据、程序、责任及其它相关事项为大家进行说明。

目的和意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目的在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

只有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意义在于,它是政府与社会公众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一种表现,是落实国家基本建设政策、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筑施工单位质量意识,落实全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建筑施工单位法律意识,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这也是各方利益相关者必须共同关注和推动的问题。

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范围包括所有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所有环节,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及其它有关的管理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合理性、材料及设备的选型质量、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理管理等。

依据和程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宏观部署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制定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应的验收规范,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建立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的办法和制度,并严格执行。

•对所有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证监督到位、监督到底。

•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复查工作,实现监督全覆盖。

•对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建设工程,进行专项质量安全监督和抽样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2、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2)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3、质监站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向建管科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

1、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监督员.及时确定责任质监员,明确监督责任。

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责任质监员应当根据受监工工程的规模特点、难点、结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等编制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方案的编制应有针对性,并明确以下监督重点:(1)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内容和方式;(2)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部位(包括监督检测)的具体内容和方式;(3)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内容。

3、质监站应及时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4、监督人员在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时应持证上岗,且不少于2人。

三、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内容。

1、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主要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参与工程项目的检测单位;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按本手册相关规定内容进行。

2、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实体责任监督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以必要检测的监督检查制度。

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建设工程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应运而生。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其主要目的是要确保建筑工程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同时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性。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质量监督质量监督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应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制度,包括建筑材料的检验和验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等。

建筑材料的检验和验收是建筑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应规定建筑材料的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确保建筑材料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材料的质量控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及时予以替换和处理。

二、安全监督安全监督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应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制度,包括建筑工人的安全保障、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等。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应明确各施工环节中的安全要求,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

特别是对于危险作业,应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安全保障措施的设置,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

三、监理管理监理管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进行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应规定建筑工程监理管理的要求和制度,包括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监理应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措施等。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中应体现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应发挥的作用和职责。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应明确监理人员应关注的问题和应对危机的措施,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其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还应包含其它内容,如建筑施工的基本法规、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工作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工作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是依法行使工程质量监督职能的专业机构,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独立监督,客观公正执法,服务建设者,维护社会公众权益。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范围包括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领导班子在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具备良好品质,保持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带头维护部门形象。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坚持服务为民,监督为民,依法取证、及时处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保持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公众利益,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对各类记录资料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质量监督科、发展规划科、协调保障科等职能科室,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科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处理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发展规划科主要负责工程建设规划制定、总体发展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协调保障科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保障各类资源的支持。

第十四条各职能科室设立科长,由科长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工作,领导本科室的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设立办公室,承担全面协调管理工作,协助领导班子做好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设置人员配备规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引

附件2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建设部建筑管理司文件建建质[2000]38号2000年12月6日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以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现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提出如下,供各地开展工作参考。

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见附录1)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三)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四)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见附录2)。

(五)建设单位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一)确定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站长负责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实行监督工程师责任制。

站长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以质量监督工程师为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的质量监督组,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水利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指南

水利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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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册1. 引言本手册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达到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的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保障工程质量、推动工程安全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参与方。

2. 术语与定义•建设工程:指包括土木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等在内的各类建筑施工项目。

•质量安全监督: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监督机构:指负责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相关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监督机构。

3. 监督责任与权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涉及各个层级和部门,各级监督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及规范,明确监督要求; - 设立监督岗位,指派监督人员,确保监督力量的有效运行; - 开展巡查、抽查等监督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 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工程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到位。

4. 监督流程与要点4.1 工程前期准备•监督机构应参与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对工程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监督机构要与业主、设计单位等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明确监督职责和要求。

4.2 施工前的监督工作•监督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监督机构应参与并审查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等,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协调。

4.3 施工中的监督工作•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抽查,核实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参与施工单位的现场会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4.4 施工结束后的监督工作•监督机构应对竣工文件、工程验收报告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完成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5. 监督的法律责任与制裁措施•对违反监督要求的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应及时发现、通报并进行处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录个人或单位信用档案,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罚;•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反馈机制,做好监督工作的记录和汇总。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成为了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发展的稳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是针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专门性指导文件,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督行为、明确监督职责、规范监督工作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使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本文将从如何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监督等方面详细阐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的具体内容。

一、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1.依法监督。

监督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分布,并配备专职和兼职监督人员,对建设工程过程和结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

2.科技监督。

建立在线监测、实时分析等现代化科技管理工具,加强对建设工程各环节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执法监督。

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方的执法监管,发现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施工规范以及施工许可证的情况。

4.社会监督。

广泛开展社会监督,提高监管的公开性、透明性和公信力,让公众参与到对建设工程的监管中来。

二、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制定明确施工方案,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同时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法律法规。

2.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误差,确保施工现场和场地规划合理,检测施工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施工设备的运行质量。

3.建立现场施工监管制度,采用现场检测、画面监测等手段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1.建立“一次合格率”考评制度,确保施工单位和质检单位真正对施工质量的负责。

2.严格执行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资质

资质证书号
组组机构代码证号
建立单元:
联系人: 电话:
项目卖力人: 电话
法人代表: 电话: (盖印)
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建立单元填写并盖印。
附表2台州市施工项目单元工程一览表
填表时间:
项目工程信息
项目工程名称
所属区县
建立单元
建立单元项目
卖力人
修建总面积
(m2)
工程总造价
(万元)
施工标段数
施工标段信息
3.5监视组在项目开工前,应查抄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应进工地监视。
3.6监视组应在项目开工前召开一次工程建立各方主体相关人员加入的工程质量宁静监视筹划交底集会,交底集会应包罗以下内容:介绍卖力本项目的质量宁静监视人员;宣布质量宁静监视筹划;提出监视要求,听取各方意见。
3.7监视组在监视历程中,应认真执行《监视筹划》。监视机构卖力人应定期对《监视筹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查抄,确保《监视筹划》的有效实施。
(3)对修建外窗安装历程中的隐蔽工程项目:窗框与墙体间的连接牢固及漏洞填嵌应加入抽查。
(4)对屋面、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修建地面的蓄水查验应加入抽查。
4.4监视人员应增强对施工中出现不及格检测结果处置惩罚情况的监视,并将处置惩罚结果存入监视档案,实时消除质量宁静隐患。
4.5监视机构在监视查抄中发明各方责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工程存在质量宁静隐患的,应签发《工程质量宁静整改通知书》或《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等,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台州市修建业企业从业人员记分内容和尺度对责任人员予以记分。
(6)危险性较大的(凌驾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7)其它划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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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建设部建建质〔2000〕38号)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建质〔2000〕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我司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司质量技术处。

二○○○年十二月六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以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现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提出如下,供各地开展工作参考。

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见附表1)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三)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四)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见附录2)。

(五)建设单位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一)确定质量监督工作师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站长负责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实行监督工程师责任制。

站长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以质量监督工程师为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的质量监督组,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

(二)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对负责监督的工程项目,应当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编制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

要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使用功能和关键工序作出监督计划,并应将必须监督的重要部位及安装中的重要环节,及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三)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

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请有关单位填写《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见附录3。

三、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齐全;2、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要求;(1)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2)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4、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3、图纸及设计变更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4、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监理的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2、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3、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4、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5、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操作工艺,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6、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四)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中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3、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1)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及参加图纸变更洽商;(2)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3)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促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和商品砼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按规定对现场试验室、搅拌站进行管理。

(4)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记录要及时、真实;(5)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6)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

4、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5、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四、对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的监督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

地基基础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实行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监督记录表格见附录4。

(一)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1、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地基检测报告和地基验槽记录。

4、抽查基础砌体、砼和防水等施工质量。

(二)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1、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体、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抽查情况和检测。

4、砼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三)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内容1、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有见证取样检测报告。

2、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工程安全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

4、水、电、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

5、工程观感质量。

五、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一)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并签字。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监督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质量监督报告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工程类别、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参建各单位及负责人、开工时间、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监督注册号;监督部门、监督人员、监督起止时间等。

(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功能项目监督抽查情况,以及抽样测试情况;(四)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核查意见;(五)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意见;(六)对工程遗留质量缺陷的处理意见。

(七)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结论性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必须经项目监督工程师签认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加盖公章后向委托部门报送。

(见附录5)七、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一)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内容执行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

4、工程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

7、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能抽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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