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3年《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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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会计准则和制度2013最新详解

事业单位会计会计准则和制度2013最新详解



1、未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 取得的收入不需要上缴财政专户,收到款 项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事业收入
三、事业收入的核算



2、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 收到款项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设臵“事业收入”科目。 本科目贷方反映收入增加数,借方反映收 入减少数,平时贷方余额反映事业收入累 计数。 年终结账时,将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 结余”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业收入种类或来源,设 臵明细账。
三、事业收入的核算
三、事业收入的核户管 理、单位可以直接支配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16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6 000 贷:事业收入 16 000
四、经营收入的核算



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租赁 收入等 确认条件: 1、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以外的收入 2、非独立核算单位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的核算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实现经 营收入,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总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经营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经营收入的核算



期末,将经营收入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经 营结余,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例】某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从事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收入50 000元(含 增值税),征收率为17%,货款尚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 58500 贷:经营收入 50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8500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发布日期:2013-02-28 访问次数: 10598 信息来源:财政局字号:【大中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2013年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制度讲解.

2013年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制度讲解.
1978-1988
1989-1997
1966《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988《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
1998-2012
2013
1997《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1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标准体系
第一层 会计法 预算法
第二层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财政部令 第72号) 第三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会〔2012〕22号) 和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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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适应统驭范围扩大的新定位,对各 会计制度净资产构成中的共性项目作了规 定,其中: 1、适应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增加了“财政补 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等项目,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定义; 2、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相协调, 将原“固定基金”修改为“非流动资产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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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首次引入了财务报告概念 借鉴企业会计改革和国际惯例,新准则 引入了“财务报告”概念,规定:“财务 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 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 计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 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并完 善和统一了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 系构成及列报格式。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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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财会〔2010〕27号)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等10个行业
准则与制度的区别
1.指导思想不同:根本性区别 • 以英美为代表,准则的制定以原则为导向, 其指导思想是“指导性”的 • 以法国为代表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以规则 为导向,其指导思想是“指令性”的。

2013事业会计制度

2013事业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发布日期:2013-02-28 访问次数:316 信息来源:财政局字号:【大中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借或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
(2)转让长期股权投资: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长期投资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待处置资产损益 转让净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
(3)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 借或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贷:长期投资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③ “图书”改为“图书、档案”
④ “其他固定资产”改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 植物”。
2、固定资产的取得
(1)购进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完工交付: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一)新制度的结构体例
第一部分 总说明(共10条)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列示5大类共48个科目)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二)总说明有关的几个问题
1、适用范围 2、核算基础 3、会计要素 4、基建投资会计核算原则 5、对折旧/摊销规定的适用问题 6、会计科目运用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核算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授权支付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 账户用款额度。 1、收到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2、按规定支用额度时,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向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 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 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说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说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发布日期:2013-02-28 访问次数:305 信息来源:财政局字号:【大中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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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主要修订的内容

(一)新增财政改革政策涉及的会计核算 在《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有关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 工资和津贴补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会计核 算内容,与上述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和有机的衔接。


(二)配合《财务规则》做出相应修改 财政部今年发布的《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收入 支出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 改,如规定对事业单位各种性质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均要 区分为结转和结余进行管理,既要分为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转 结余,同时还要区分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又如,将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纳入单位统一的财务管理。为与之 相协调一致,《征求意见稿》中调整了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其核 算内容和核算方法。


(3)“预付账款”科目 核算事业单位按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 凿证据表明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物品, 且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 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4) “其他应收款”科目 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 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 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明确了: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 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计入“其他支 出”科目。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已核销其 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贷记“其他支出”科目)。



2、应收及预付款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1)、 “应收票据”科目 核算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业务活动收到的商业汇票,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修改了应收票据的贴现的会计处理(要区分银行有无 追索权); 增加: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品时 处理; 增加:应收票据到期时,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按 照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处理。 (2)、 “应收账款”科目 核算事业因开展业务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明确了如有 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规定 (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计入“其他支出”科目。核销 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已核销应收账款在 以后期间收回的,贷记“其他支出”科目) 。



(2)、“银行存款”: 明确了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 日期和依据; 增加了涉及外币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折算 汇率的选择、列举了一些具体分录)。 明确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及对账要求。

(3)、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零余额账 户用款额度”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的高等学校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 财政应返 还额度”科目。 “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 高等学校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下设“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 明细科目。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 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二部分 各会计要素的主要会计处理 第三部分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处理和报告在适用本制度的 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执行相应行业 会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体系,不执行本制度。


5、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与报表体系不完善。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体系不完整,核算内容不全面, 有关确认计量标准不明确;会计报表列示的项目和内容 不尽合理,如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收入和支出项 目;会 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对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的规范。 上述问题需要在《制度》修订中加以解决。
二、《制度》的修订原则

第二部分 各会计要素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资产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1 1001 2 1002 3 1011 4 1101 110101 110102 5 1111 6 1112 7 1113 8 1115 9 1201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1、现行《制度》滞后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2000 年以来,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 预算等各项财政改革陆续开展,对事业单位预算编制、 资金运转、资产管理等各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 涉及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和改进。目前,适 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已基本建 立,各项改革趋于稳定和完善,对《制度》进行全面修 订的时机已经成熟。


(四)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 《征求意见稿》对现行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 和完善。除上面提及的调整内容外,《征求意见稿》还 应文化文物管理部门和有关文博单位的要求增设了“文 物文化资产”科目,为加强财务风险分析将原“借入款 项”科目区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将 原“其他应付款”科目区分为“其他应付款”和“长期 应付款”科目等。此外,《征求意见稿》对各科目的核 算内容、核算要求、账务处理等作了更为全面、详细的 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部
本讲座主要内容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二、《制度》的修订原则
三、《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 稿)的主要内容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 1、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深化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 发展的要求
2、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 3、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4、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 产管理和绩效评价

(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事业单位除文物文化资产之 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以反映 资产因使用中的消耗而发生的价值减少,从而真实体现 资产价值。为兼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需求, 《征求意见稿》中采用了“虚提”折旧和摊销模式,即 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净资产“固定基金”(而非计 入当期支出)。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 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 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六)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 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 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 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 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五)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会计报表格式 《征求意见稿》在财务报告中增加了财政拨款收支 表,改进了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主 要如: 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 为便于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分析,在资产负债表中按 照流动性和非流动性排列资产负债表项目; 为合理反映事业单位的收支补偿机制,按照多步式结 构设计收入支出表;等等。 这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格式与国际惯例和企 业会计更为协调,增强了通用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 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 完整,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多方面 的信息需求。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告是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事业单位某一 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运营成果、预算执行等会 计信息的文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告: (一)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 说明书组成。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构成财务报表。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以及有关附 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分为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和月度)编制的财 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 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三)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由本制度规 定。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报表由事业单位自行规定。 (四)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 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事业单位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 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 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此次修订《制度》,按照配合公共财政体制 改革、落实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同时满 足 (兼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目标 的修订原则,对《制度》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 梳理。 全面修订《制度》,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 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是提升事业单位内部管理 水平、加强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与绩效评价的客 观要求,是配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 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财政科学 化、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基础和重要举措。




(二)、《制度》修订背景 现行《制度》发布于 1997 年,自 1998年 1 月 1日 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 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 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事业单位自身改革发展的逐步 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 更高的要求,《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管理和发 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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