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方案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方案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地区也面临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挑战。

优质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能够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方案。

一、资源调配和投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充足的资源和投资支持。

政府应制定合理的资源调配策略,将资源优先分配给农村地区,确保其得到足够的资金、人力和物资保障。

此外,政府还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通过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

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离不开基础设施的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包括道路、通讯网络、供水、供电等方面。

通过完善基础设施,能够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效率,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教育是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中最重要的一环。

政府应加大农村学校的建设力度,提供更多的学校教室和教学设备,改善教师的待遇,提高教育质量。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村教育的监管,促进政策的落实,确保教育公共服务设施能够满足农民的需求,提升农村教育水平。

四、医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地区的医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政府应推进农村医疗机构的建设,提供更多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吸引优秀的医生到农村服务。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

五、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农村人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投入,提供更多的图书馆、文化活动场所和艺术表演场所。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村文化设施的管理,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促进农村文化繁荣发展。

六、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是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民是否能够得到有效地服务。

政府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工程方案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工程方案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逐渐成为城市居民休闲度假和文化体验的新热点。

然而,乡村地区目前的综合服务设施相对匮乏,无法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

为了提升乡村综合服务设施的水平,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拟定乡村综合服务设施工程方案。

二、项目规划内容1.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一个面积3000平方米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包括展览大厅、图书借阅室、多媒体阅览室、座谈会议室等功能区域。

文化活动中心的主要功能包括举办各种文艺演出、展览、讲座、座谈等,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升村民文化素养。

2.村级健身休闲广场选址村级健身休闲广场,面积2000平方米,布局多个健身器材区、跑道、休息座椅等设施,满足村民健身锻炼和休闲娱乐的需求。

同时,设置音乐喷泉和休闲茶座,为村民提供一个宜人的休闲场所。

3.村级医疗卫生中心新建或改建村级医疗卫生中心,设立儿科、妇科、内科、外科、中医科等诊疗科室,并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和药品。

在服务村民的同时,医疗卫生中心还开展健康宣教、疾病防控等工作,提升村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4.村级综合商业服务中心在乡村建设一个综合商业服务中心,包括超市、便利店、农产品展销等功能区域,为村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物服务,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一站式的农产品销售平台,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

5.村级社区活动中心尝试对现有的社区活动中心进行改造升级,增加多功能礼堂、康体活动室、老年活动室等功能区域,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促进村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助。

6.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基础上,设立综合服务中心,集成政务服务、教育培训、文娱活动、健康保健、商业服务等多种功能,方便村民办理各类事务,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建设目标1. 提升乡村综合服务设施的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农村生活品质。

2. 改善农村文化生活,丰富村民的文化娱乐活动,提升村民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

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坚持为“三农”服务为宗旨,在综合上做文章,在服务上下工夫,以商务部开展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文明生态村和农村文明一条街创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增强服务功能,繁荣农村经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从而逐步形成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中心,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结合龙山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围绕综合服务社建设,构建五个中心,即思想教育中心、体育娱乐中心、文化体育中心、信息交流中心、物质交流中心,形成多种形式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三、准备工作1、编制规划根据本村现状和存在问题,编制科学、实用的平面规划,规划内容力求充实全面,编制后的规划是指导当今和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建设的依据。

2、宣传发动要通过座谈、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建设综合服务社的意义和好处,积极发挥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各界力量,齐心合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成立领导班子成立村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有关负责村庄规划、村级财务、治保调解的村级其它领导和村民小组组长任成员。

各成员要职责明确,密切配合,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质量把关和资金筹措等事项。

四、时间安排1、8月上旬,在宣传发动的同时,集中清理创建所处位置上的“三堆”、“两垛”,为其它工程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9月初完成路灯安装,通信线路整改工程。

3、8月下旬-11月初,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包括对原村文化大院和两侧商贸房进行了改造,建成了“四室四场八店”,即远程教育室、阅览室、棋牌室、老年活动室,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健身器械场和供销超市、农资超市、中介服务中心、农信储蓄点、家电维修部、理发室、浴池、农副产品购销部等。

农村社区设施建设与管理

农村社区设施建设与管理

农村社区设施建设与管理农村社区是农村居民的重要生活场所,农村社区的设施建设及管理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那么,农村社区的设施建设与管理应该如何进行呢?1. 健全设施建设规划农村社区的设施建设应该先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和方向。

根据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道路、排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绿化景观等设施,以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的需求。

2. 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农村社区设施建设后,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通过设立管理委员会或者村民自治组织,对农村社区的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

3.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照明等设施,必须保证其完善和有效。

只有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社区的居民才能享受到更好的生活条件。

4. 提高设施利用率农村社区的设施建设要以提高利用率为目标。

通过各种途径,如组织居民活动、举办文化娱乐活动等,增加农村社区设施的利用率,实现最大化效益。

5. 挖掘文化内涵农村社区的设施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生活需求,还应该挖掘其文化内涵。

可以通过建立文化广场、纪念馆等设施,让农村社区焕发文化魅力。

6. 强化环境保护农村社区的设施建设应该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因素。

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同时加强设施的绿色管理和维护。

7. 加强安全管理农村社区的设施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设施的巡视和维护,确保农村社区居民的安全。

8. 提高居民参与度农村社区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必须加强居民的参与度。

可以通过居民代表大会、居民自治组织等方式,让居民参与到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增强其获得感和满意度。

9. 加强人才培养建设和管理农村社区设施需要大量专业人才。

要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培养一批具备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为农村社区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10. 创新管理模式农村社区设施管理需要不断创新管理模式。

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设施管理经验,通过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模式,提升农村社区设施的管理水平。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管理是确保公共设施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后期运营等多个阶段。

本文将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探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要点和方法。

一、项目前期准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在正式启动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项目团队应该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和需求。

其次,应进行项目的规划和预算,确定项目的投资额度和时间进度。

最后,需要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计划,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措施。

二、项目组织与管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有一个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来负责项目的执行和管理。

项目组织结构可以包括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等不同职能的成员。

项目经理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能,能够协调各个环节,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1.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计划管理是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的关键环节。

项目经理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时间和工作责任等。

同时,项目经理需要进行合理的资源分配,确保项目可以高效地进行。

2.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进度管理是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的核心环节。

项目经理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并通过不断的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进度上的延误和问题。

同时,项目经理需要与各参与方保持沟通,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3.项目质量管理项目质量管理是确保项目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的基本要求。

项目经理需要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

同时,项目经理需要不断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控和控制。

4.项目成本管理项目成本管理是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的重要环节。

项目经理需要制定详细的成本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的成本预算和成本控制要求。

同时,项目经理需要不断进行成本分析和评估,对项目的成本进行监控和控制。

三、项目风险管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面临各种潜在风险和挑战,项目经理需要制定详细的风险管理计划,识别和评估项目的各类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的预防和应对。

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方案(二)

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方案(二)

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方案一、实施背景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政府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使得农村地区的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通过提升农村地区的服务设施,可以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二、工作原理本方案旨在通过建设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工作原理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基础设施先行:建设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等,为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2.综合服务网点布局:在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综合服务网点,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实现服务的多元化和便利性。

3.智能化提升: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物联网、大数据等,提升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实施计划步骤1.前期规划:对城乡社区进行详细调研,了解需求和现状,制定建设规划。

2.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规划,按步骤实施基础设施建设。

3.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在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的基础上,布局综合服务网点。

4.智能化提升: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对服务进行智能化升级。

5.后期维护与优化:对设施和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优化,确保服务的持续性和高效性。

四、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广大城乡社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

通过推广这一模式,可以有效地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五、创新要点1.多元化服务提供:不仅提供基本的生活设施,还引入多元化的服务项目,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2.智能化服务提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使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3.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通过建设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

六、预期效果预计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生活环境改善:基础设施的完善将大大改善社区的生活环境。

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

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

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规范我区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XX市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XX府办[2015]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社区开展居民自治、服务和活动的设施,包括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办公室、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家庭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服务站(公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警务室、社会工作室、志愿者服务站等社区组织、机构使用和管理的室内场所(以下统称社区用房),以及社区居民使用的室外活动场所(包括小广场、小公园、文体活动场地等)。

第三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原则上以2000至3000户常住居民为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居委会和相应配套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用房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执行,300户(套)以下(组团以下独立楼)的社区按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300至400户(套)的社区按200平方米、400至600户(套)的社区按300平方米、600至800户(套)的社区按400平方米、800至1000户(套)的社区按600平方米、1000至2000户(套)的社区按600-800平方米、2000-3000户(套)的社区按800-1000平方米、3000户(套)以上的社区按1000-1300平方米的配建标准执行,社区室外活动场所面积按照每百户(套)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

(一)新建社区(包括“三旧”改造项目和保障房开发项目)。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社区建设规划中实行单独规划设置,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土地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建设单位原土地出让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新出让的建设用地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要求,并由新建社区土地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土地出让时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设标准承担配套建设。

农村社区管理方案

农村社区管理方案

农村社区管理方案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社区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农村社区管理方案的制定不仅关乎村庄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更是对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村庄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和居民参与等方面提出一份切实可行的农村社区管理方案。

一、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社区管理方案的首要任务是确立村庄规划,为村庄的发展提供依据。

在规划管理方面,可以参考以下几点:1. 统筹规划:根据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长远的规划目标和发展方向,包括村庄的整体结构、土地利用和村民居住环境等。

2. 合理用地: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科学布局村庄内各个功能区,包括住宅区、农田、公共设施和生态保护区等。

3. 保护传统文化:注重保护和传承村庄的历史文化,结合实际情况,挖掘和利用村庄的传统文化资源,增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

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村庄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 道路交通:加强农村道路的建设,提高乡村公路的硬化率,改善交通条件,方便居民出行和农产品运输。

2. 水电供应:改善农村的供水和供电条件,确保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需要的基本供应。

3. 垃圾处理:建立合理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保护农村环境。

三、社区服务提供丰富的社区服务是农村社区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社区服务方面,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 公共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的社区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文化活动中心等,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2. 社区医疗:加强农村医疗资源配置,提供优质的家庭医生服务,保障居民的健康需求。

3. 文化活动:举办多样化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提高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四、居民参与农村社区管理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广泛的居民参与和支持。

在居民参与方面,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 引导居民参与: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为农综合服务社建设制度

为农综合服务社建设制度

为农综合服务社建设制度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力和生活水平,农综合服务社成为重要的组织形式。

建设健全农综合服务社的制度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农综合服务社建设制度。

一、完善组织架构农综合服务社作为农村经济组织,其组织架构的完善是建设农综合服务社制度的基础。

首先,要建立起健全的领导机构,包括社长、理事会、监事会等,确保社内的权责清晰,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实现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

其次,要建立起稳定的会员制度,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农综合服务社,形成规模化经营,提高社员的议事权和经营权。

同时,要建立起相应的业务部门,包括技术咨询部门、金融服务部门、市场信息部门等,为社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健全治理机制农综合服务社建设制度必须要健全相应的治理机制,以确保社内的公平、公正、透明。

首先,要建立起科学的决策机制,通过社员大会、理事会等民主决策机构,保障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其次,建立起公正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社内资金的安全、稳定和透明。

此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社内治理的效能。

三、加强技术支持农综合服务社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技术支持。

建设健全的技术支持体系,可以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先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支持。

可以建立起农业技术咨询机构,为社员提供科学种植技术、养殖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提高农民的生产力。

此外,还可以引入先进的科技成果,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四、统筹发展金融服务农综合服务社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金融服务的统筹规划。

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包括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保险等,为社员解决资金短缺和风险管理的问题。

同时,可以引入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总之,农综合服务社建设制度的健全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建设过程中,要完善组织架构,健全治理机制,加强技术支持,统筹发展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划和部署。

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

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

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农村也在不断推进。

为了提高农
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建设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针
对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提出以下指南。

一、确定建设目标
在建设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建设目标。

首先,
我们要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满足农民的各种需求,包括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教育、电商服务等。

其次,我们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农
民的生活品质。

最后,我们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鼓励创业和就业。

二、选择合适的场地
选择合适的场地是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第一步。

场地应该选
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方便农民前来使用服务。

同时,要考虑到场地的面积,以及是否有足够的停车位供农民使用。

三、提供优质的服务设施
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应该配备各种设施。

首先,我们需要提供舒适的休息区,供农民休息使用。

其次,我们需要提供
先进的医疗设施,包括医疗器械和药品。

此外,我们还需要提供图书馆、
多媒体设备等文化教育设施,以满足农民对知识的需求。

四、培训合格的服务人员
五、推动信息化建设
六、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参与
总之,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合理的建设目标,选择合适的场地,提供优质的服务设施,培训合格的服务人员,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参与,我们可以建设出一批高质量的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对于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完善和提升农村社区的服务水平。

首先,建设多元化的服务设施。

农村社区的服务设施应该包括卫生保健设施、教育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等各个方面。

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建设,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

比如建设卫生站、图书室、文化广场等设施,提供便利的服务。

其次,加强服务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的管理应该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并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要加强对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检修,确保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转。

同时,要鼓励居民参与设施的管理,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提升服务设施的品质和水平。

要不断提升服务设施的品质和水平,让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同等水平的服务。

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加强对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划和设计,使其更加适合农村社区的实际需求。

第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引进工作,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只有有能力的管理人员,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五,推动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要注重整体规划和协调发展,推动农村社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建设服务设施要与社区环境协调一致,使服务设施与周边环境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

同时要注重社区文化建设,培养居民的社区意识和文明素质。

第六,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工作协调的机制。

要加强对管理机制的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要注重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加强对农村社区的宣传和教育。

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开展社区教育等方式,提高居民的服务设施认知,促进他们积极参与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2024年村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制度

2024年村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制度

2024年村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用设施管理,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水平,提供便利和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个农村地区,旨在推动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的建立和规范化运行。

第三条: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是指专门负责农村公用设施的维修、管理、巡查和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

第四条: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的建立和运行应当符合政府的统一规划,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建立和组织第五条: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由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组织,并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

第六条: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应当成立相关的工作机构,包括设备维护部门、设施管理部门、巡查部门、安全防护部门等。

第七条: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八条: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维护。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九条: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有以下职责:(一)维修和保养农村公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二)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投诉;(三)开展设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加强设施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五)开展设施维护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六)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农村公用设施管理工作。

第十条: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有以下权利:(一)对农村公用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更新等工作;(二)向村民集体或个人收取相应的费用,用于设施的维护和运行;(三)要求村民配合设施的巡查、维修和保养工作;(四)依法处理设施损坏、破坏行为,并追究相应的责任;(五)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农村公用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应当接受上级政府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农村公用设施管理站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村配套设施管理制度

村配套设施管理制度

村配套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村配套设施的管理,保障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配套设施指在村庄内为村民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卫生院、村级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等设施。

第三条村配套设施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合理规划、科学配置、统一管理、公开透明、保障权益、提升服务。

第二章村配套设施规划第四条每个村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配套设施规划,包括村级学校、卫生院、文化广场、村级活动中心等。

第五条村配套设施规划应当综合考虑村庄发展需求、土地资源利用、人口分布、基础设施配套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规划内容和布局。

第六条村配套设施规划应当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委会审议通过,并向村民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第七条村配套设施规划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保持与村庄发展相适应。

第三章村配套设施建设第八条村配套设施建设应当遵循节约资源、环保、安全、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第九条村配套设施建设应当按照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施功能完善、设施使用寿命长。

第十条村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施工工人的安全。

第十一条村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当组织验收,经村委会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村配套设施维护保养第十二条村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第十三条村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当定期开展,确保设施安全、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村配套设施出现损坏或需要维修时,应当及时报告村委会,村委会组织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章村配套设施管理第十五条村配套设施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协同作战机制。

第十六条村委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村配套设施管理相关事宜,及时处理设施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七条村委会应当加强对村配套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村委会应当建立村配套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等情况,形成管理经验,为日后管理提供参考。

为农综合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农综合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农综合服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管理,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综合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农村综合服务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农村地区设立的农村综合服务机构。

第四条机构的任务是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科技推广、农村金融、农产品加工、农村人力资源等综合服务。

第五条机构应遵循公平、方便、高效的原则,为农民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

第六条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七条机构应注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增强农民的科学素质和创业意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八条机构的设置应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确保服务覆盖面。

第九条机构应统筹兼顾各种农村综合服务需求,做好服务规划和管理,提高综合效益。

第十条机构的设置应符合农村发展规划,与县级农村发展机构建立良好的协调配合关系。

第三章机构管理第十一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机构应建立服务档案,记录和统计服务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机构应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确的农业科技知识,促进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四条机构应定期开展服务评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解决服务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五条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机构经费第十六条机构的经费应当主要由地方财政安排,辅以财政补助、社会捐助等方式。

第十七条机构应建立科学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做到精打细算。

第五章机构监督第十八条机构的监督由县级农村发展机构负责,对机构的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机构应积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第二十条机构应主动接受农民的监督,接受群众评议,改进服务,满足农民的需求。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县级农村发展机构所有。

村级设施管理制度

村级设施管理制度

村级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设施管理工作,规范村级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提升村级设施的整体管理水平,促进村民的生产生活改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村各类设施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道路、河道、水利设施、文化活动场所等。

第三条村级设施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便利的原则,维护村级设施的整体利益。

第四条村委会是村级设施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当履行好村级设施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村级设施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环保、节约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

第六条村级设施管理工作应当充分重视民主参与,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村民积极的参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村级设施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推进现代化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村级设施管理工作应当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考核,完善奖惩机制,提高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和成效。

第二章村级设施管理的组织架构第九条村级设施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为:村委会为主体,设立相应的管理单位或者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条村级设施管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村级设施管理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第十二条村级设施管理应当加强对设施的维护和更新,保障设施的正常使用和长久服务。

第十三条村级设施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设施管理档案和台账,对设施的使用、维护、更新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汇总。

第十四条村级设施管理应当加强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管理效益。

第三章村级设施管理的具体工作第十五条公共道路、河道的管理:1. 对公共道路、河道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保障通行顺畅;2. 加强对公共道路、河道的维护和修缮工作,确保道路、河道的安全和可用性;3. 加强对公共道路、河道的清洁管理,保持道路、河道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六条水利设施的管理:1. 加强对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转;2. 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水利设施的寿命和使用期限;3. 开展水利设施的节水宣传和示范,提倡村民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苏发〔2018〕1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泰发〔2018〕12号)和《**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兴政办发〔2018〕144号)、《全市农村基层党建整体提升(2018-2020)实施方案》(兴委办发〔2018〕5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以下统称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社区服务设施是指社区开展党建工作、村民自治、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和群众性活动的设施,包括社区党组织和村委会等社区组织使用和管理的室内场所,以及社区村民使用的文体活动广场。

社区服务设施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

第四条社区服务设施应当根据农村发展、党的建设、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以城乡规划为指引,以社区为单元,综合政策要求、区位条件、功能定位、人口规模、社区布局等,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做到设置合理、面积达标、功能完善、产权清晰、集约利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加强资源整合利用,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办公活动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当按照下列面积标准配置:(一)社区办公和活动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二)社区卫生用房不少于120平方米、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少于300平方米;(三)室外文体活动广场不少于300平方米,“百姓大舞台”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

村设施管理制度

村设施管理制度

村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村设施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村级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加强村民自治意识,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提高村庄的整体管理水平,实现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村设施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村民和所有村级设施。

二、村设施管理委员会1.设立村设施管理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包括村干部、村民代表和专业人员。

村设施管理委员会负责村级设施的管理、维护和规划。

2.村设施管理委员会设立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制定设施管理相关规定和政策,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村级设施管理工作的开展。

3.村设施管理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设施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包括设施维护、巡查、修缮、规划等。

三、村级设施的维护管理1.公共设施:包括村村通、村民活动场所、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厕所、村级道路等。

村设施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对这些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修复设施的损坏。

2.自然环境:包括村级绿化、生态湿地、环保设施等。

村设施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参与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建立村庄的生态文明。

3.村民家庭设施:包括卫生间、生活用水、垃圾处理等。

村设施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村民建设和维护家庭设施,提供相关政策和技术支持。

四、设施管理规范1.设施管理规范是村设施管理的重要手段,包括设施管理条例、设施使用规定、设施维护标准、设施管理程序等。

村设施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设施管理规范,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审议通过。

2.设施管理规范是村民的自我管理制度,要求村民们严格遵守,不得随意破坏和损坏村级设施,不得私自占用公共设施。

3.对于违反设施管理规范的行为,村设施管理委员会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取消相关权益等措施。

五、设施管理经费1.村设施管理经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主要用于设施维护、修缮、更新等费用支出。

村设施管理委员会通过财务报告向村民代表大会公开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公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苏发〔2018〕1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泰发〔2018〕12号)和《**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兴政办发〔2018〕144号)、《全市农村基层党建整体提升(2018-2020)实施方案》(兴委办发〔2018〕5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以下统称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社区服务设施是指社区开展党建工作、村民自治、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和群众性活动的设施,包括社区党组织和村委会等社区组织使用和管理的室内场所,以及社区村民使用的文体活动广场。

社区服务设施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

第四条社区服务设施应当根据农村发展、党的建设、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以城乡规划为指引,以社区为单元,综合政策要求、区位条件、功能定位、人口规模、社区布局等,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做到设置合理、面积达标、功能完善、产权清晰、集约利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加强资源整合利用,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办公活动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当按照下列面积标准配置:
(一)社区办公和活动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二)社区卫生用房不少于120平方米、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室外文体活动广场不少于300平方米,“百姓大舞台”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

按照第(一)项标准建设的社区服务设施总面积超过720平方米,且第(二)项所需功能能够实现的,第(二)项所列服务设施可以不累加规划建设。

第六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规划建设:
(一)对现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达标且又无法纳入规划的,可以改建扩建或者租赁、置换使用;对符合规划新建或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安置小区要严格按标准配套农村社区服务设施。

确保用2年时间全部建设到位;
(二)社区服务设施应当相对独立、空间宽敞、设施完善、交通便捷,集中设置在地上建筑三层(含)以下,便于开展服务和活动的位置;
(三)一楼的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
(四)社区服务设施整体应当采光通风良好,并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
(五)配备独立供水、供电、卫生、通信、排污、消防和无障碍等基本设施;
(六)应当根据服务和活动需求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所。

不得将社区服务设施设在地下层、半地下层、夹层、架空层及住宅楼的底部;不得将分散的小微空间累计为社区服务设施面积。

第七条社区服务设施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功能配置:
(一)一站式服务大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群活动中心、组织生活馆、会议室(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综治警务调解室、农家书屋、卫生室等均应当具备相应空间,其中,一站式服务大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卫生室一般应当设在一楼;
(二)社区用房直接服务群众的场所面积不得低于70%;一般不设立个人办公室。

所有以社区农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残疾人服务,原则上在社区服务设施中提供,加强资源整合利用,提倡“一室多用”,提高服务集成度和设施综合利用率,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一站式服务大厅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室内公开栏,公开社区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及联系方式、办事指南、服务事项、服务承诺等内容,并按照“6+X”的要求设置“党建群团”、“综治民调”、“民政残联”、“劳动保障”、“科教文体”、“卫生健康”等服务引导牌;
(四)社区服务设施统一对外悬挂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四块牌子。

其他机构均在其对应的办公用房门口挂牌,严禁以各种名义在社区增挂牌子。

第八条各乡镇(街道)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明确社区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要求,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核把关,确保社区服务设施能落地且满足规范要求。

第九条各乡镇(街道)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应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组织编制社区服务设施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土地和建设批准手续,明确建设规模和开、竣工时间,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建设。

第十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优先保障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在新建农民集中安置小区时,应当根据社区设置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选址要求,同步预留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第十一条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管理,确保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及功能要求。

市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社区服务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区服务设施的用水、用电、用气以及通信、网络、数字电视使用费执行居民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由乡镇(街道)统筹落实,市财政局采取整合上级补助资金和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补,除党群服务阵地建设、居家养老、卫生室按市原定标准补助外,新建(扩建)其他社区用房达标的
每平方米补助375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改造达标的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三条市财政局应当会同市民政局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民政部门的验收结果,及时拨付资金。

第三章使用与监管
第十四条各乡镇(街道)负责将社区服务设施列入集体资产并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社区服务设施只能用于社区组织办公及其公益性、服务性活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可以创新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村民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其利用率;可以以零租金或象征性租金的方式向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开放,不断满足社区村民的多样化需求。

第十六条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与使用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组织、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财政、卫生健康、文体广电和旅游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