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否可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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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实行计时工资的用人单位,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其计算方法是:用月基本工资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数即得日工资,用日工资除以日工作时间即得小时工资。

热门城市:石嘴山律师盘锦律师榆林律师安阳律师黑河律师秦皇岛律师鹰潭律师佛山律师佳木斯律师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一直以来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也是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话题。

那么。

大家对于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法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基数的法律规定

加班费基数的法律规定

加班费基数的法律规定
加班费基数是指确定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础。

在我国,关于加班费基数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的标准是根据工资的基本数额来确定的。

工资基本数额包括工资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和各种补贴等。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的工资基本数额不得低于本人同单位同工种工人的工资基本数额的300%。

这就意味着,员工加班所得到的工资,至少应为其基本工资的三倍。

当然,具体的加班费计算方式还需要参考劳动合同等其他规定。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时间和工作强度,合理确定员工的加班工资。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但如果法定工时内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加班工资的一倍支付加班工资。

此外,劳动合同还可以约定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工资。

总的来说,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加班费的基数应该是根据工资基本数额来确定的。

而加班费的具体数额,一般不得低于员工基本工资的三倍。

同时,还应参考劳动合同中相关约定,合理确定员工的加班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对加班费的基数有所规定,但具体的加班费计算方式和标准,还需要参考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内部的相关规定。

同时,加班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操作。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考相关指导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以确保加班费的计算和支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日薪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日薪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日薪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日薪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计算日工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其中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
天是52个双休日。

2.计算小时工资: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3.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的规
定确定,如果都没有,则按照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

4.计算加班工资:根据加班时间和加班类型(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同,计算方法也有所不
同。

具体来说,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计算公式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一、根据各地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就加班费计算的事务操作,总结如下几点:1、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费计算基数作出约定,约定的标准原则上应为员工每月的规定工资收入,在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应包扣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对于奖金和津贴、补贴等福利,可以约定不纳入加班费计算基数。

2、用人单位直接约定以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将不会得到支持。

3、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对加班费计算基数和劳动者工资标准作出约定,北京、广东等地倾向于以劳动者本人正常工资时间所获得的全部应得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福利。

上海、浙江等地倾向于以上全部应得工资70%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约定加班基数的合同范本

约定加班基数的合同范本

约定加班基数的合同范本《加班基数约定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乙方的加班基数达成如下协议:一、加班基数定义1. 加班基数指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所得的工资计算基数。

2. 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以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

3. 若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需涉及绩效、奖金等因素,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二、加班工资计算方式1. 乙方加班工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1)平时加班:工资的150%(2)休息日加班:工资的200%(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300%2. 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及支付按照甲方的工资支付规定执行。

三、加班基数调整1. 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薪酬政策的规定,适时调整乙方的加班基数。

2. 乙方的加班基数调整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乙方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长等因素。

3. 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调整加班基数,并书面签订相关协议。

四、合同的有效期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续约。

五、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放弃加班基数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请注意,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建议在签订前征求法律人士的意见。

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的基数

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的基数

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的基数一、前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而加班费则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所应得的报酬。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的基数的概念、计算方法、法律规定以及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基数的概念和计算方法1. 概念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基数,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工资计算基础。

通常情况下,加班费基数应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或者实际工资。

2. 计算方法(1)基本工资作为基数: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且没有其他约定的,应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2)实际工资作为基数: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基本工资,或者劳动者的实际工资高于基本工资的,应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3)工资总额作为基数:在某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中可能规定以工资总额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三、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四、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1. 明确约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尽量明确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产生纠纷。

2. 保存证据:劳动者应妥善保存有关加班的证据,如加班记录、工资条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3. 了解政策:劳动者应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政策,关注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变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4. 维权途径: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五、结语加班费基数的约定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劳动者应关注自身权益的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应了解法律规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怎么算,HR你知道吗?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怎么算,HR你知道吗?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怎么算,HR你知道吗?大家好,我是你们的主讲人。

本期音频的主题是薪酬,分为设计企业奖金方案、调整招聘人员的薪酬结构,计算员工加班的工资基数三节内容。

今天为你分享的是第三节——如何计算员工加班的工资基数。

现在的工作很少说准时下班的,特别是在一线城市的互联网公司,加班更是家常便饭。

为了降低离职率,避免法律风险,我们作为HR一定要处理好加班工资基数这件事。

但在国家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工资的项目中,哪些项目是必须要列为加班基数的。

那我们该如何针对不同情况,例如普通职能员工、生产计件员工、营销人员等,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呢?身为HR又有哪些方法能够降低公司加班成本?今天我们将结合两个案例来讲一讲,员工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怎么算。

你将学会明确制定变动收入较大的员工的加班工资基数,并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降低公司的加班成本,以保证企业的良好发展。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案例:小张入职A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5000元,如有加班,加班基数按2500元计算。

入职3个月后,小张认为公司加班太多,按2500元基数计算加班太亏,于是要求公司依据月工资5000元计付,公司以合同为由拒绝。

你认为该公司的做法合适吗?工资收入与核算基数是否相差有点远?如果按2500计算,其日常延时加班费才22.5元一小时,而小张正常的小时工资最少28.7元,这显然不合理,所以公司应该按5000元为基数。

但在司法仲裁实例中,也同样有认为其应该按合同约定的2500元作为基数。

这就是有约定从其约定的说法。

但事实上也有判例认为,其作为加班尚比平时工作收获都显低,那员工加班就失去了意义。

还不如都将工作拿到加班时间来做,还可以少付工资。

因此,从符合常理与人性人心来说,第一个案例以5000元作为基数,能取得大多数人群、司法机关的判定。

所以我们可以得知,在实际的劳资中,对于加班工资基数,有的地区有较为清晰的规定。

有的却还是依靠判例、人情人性来进行判定。

加班补休计算方法

加班补休计算方法

1. 在法定假日,若雇主安排员工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的300%作为加班费。

对于休息日的加班,尽管可以提供补休而不直接支付加班费,但如果未能给予补休,应支付不低于200%的日或小时工资。

2.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并非固定为全部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应不低于员工岗位所对应的约定工资。

若劳动合同未做规定,可由雇主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

若无任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将参照员工正常出勤时岗位工资的70%计算。

同时,若上述方法确定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以最低工资为准。

3.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是根据平均每月20.92个工作小时来折算的,而小时工资则是日工资除以8小时。

五一长假期间,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节假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 20.92 * 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 20.92 * 200%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特殊工作时期的权益保障。

一、确定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年工作日:总天数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和11天法定假日,剩余250天。

季度工作日:250天除以4个季度等于约62.5天/季度。

月工作日:250天再除以12个月,得出大约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将每个月、每个季度或全年的工作日乘以每天的8小时。

二、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换算依据《劳动法》第51条规定,法定假日应全额支付工资,因此在计算时,不剔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具体换算公式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

月计薪天数则为(365天减去104天休息日)除以12个月,等于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自此不再适用。

遵循《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新规定,原有的节日假期从10天增至11天,这导致了职工制度工作时间和薪酬折算方法的相应更新。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从上得知: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计算,没有约定的按你月工资性收入的70%计算。

缴费工资基数是指企业或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或个人缴费金额。

其中企业缴费,一般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就是用来作为交金依据的,基本工资是你实际拿到手的税前工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关于加班劳动合同的约定

关于加班劳动合同的约定

加班劳动合同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加班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我国法律法规对加班劳动合同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加班劳动合同的约定、加班工资支付、加班时间限制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加班劳动合同的约定1. 加班范围和时间加班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加班的范围和时间。

加班范围包括日常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等。

加班时间应当具体标注每天加班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每周、每月的加班总时长。

2. 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加班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1)日常加班:不低于员工小时工资的150%;(2)休息日加班:不低于员工日工资的200%;(3)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员工日工资的300%。

3. 加班工资支付时间加班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加班工资的支付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次月支付上一月的加班工资。

如有特殊情况,支付时间可以适当延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4. 加班休息和调休加班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加班休息和调休的相关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在加班后享有相应的休息时间或者调休权利。

休息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 加班劳动保护加班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加班劳动保护的相关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班时间限制的规定,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加班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避免员工在加班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

二、加班工资支付1.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当明确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劳动所应得的工资。

2. 加班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计算员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如下: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比例× 加班时长其中,加班工资基数为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比例根据加班类型分别确定为150%、200%和300%。

劳动法对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对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规定的?

All things come to those who wai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劳动法对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规定的?在劳动法中也是规定了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的,会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职工工资数额计算,该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以及其他补贴费用等,如果说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工资数额,在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时也是会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的。

一、劳动法对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规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

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

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二、具体标准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有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能否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能否约定【裁判要旨】劳动者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仅以奖金、津贴、补贴之外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应当予以许可。

但双方约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该约定应认定为无效。

【基本案情】唐某某于2007年10月7日入职某电子厂,任职工程师。

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唐某某的月工资为4000元,包含基本工资1400元、交通补助800元、通讯补助500元、住宿补贴800元、伙食补助500元,合同期限自2007年10月7日至2010年9月30日止。

双方还约定某电子厂以基本工资1400元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

某电子厂在此后发放工资时,均要求员工在工资条上签名,该工资条中列明了工资的构成项目及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

根据唐某某签名确认的工资条,从2007年10月7日至2009年1月30日,唐某某在工作日累计加班300小时,休息日累计加班200小时,某电子厂共向唐某某支付加班工资6842.50元。

2009年1月30日,唐某某以家中有事为由,申请离职。

2009年4月,唐某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电子厂向其支付加班工资差额。

【裁判结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判认定,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基本工资1400元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不违背法律规定,应属有效,某电子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已经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因此判决驳回唐某某的请求。

【实务评析】本案的焦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否可以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首先,中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根据该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工资总额或者工作时间计算加班工资。

这意味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是工资总额或者工作时间。

对于以工资总额为计算基数的情况,通常是按照加班时间在工资总额上加上一个固定比例得出加班工资。

对于以工作时间为计算基数的情况,通常是将加班时间与基本工资进行比较,根据加班时间来确定加班工资的金额。

其次,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也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工资标准说报废加班工资。

这意味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是由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确定的,而不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的决定。

此外,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还需根据具体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进行确定。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和金额等具体事项。

例如,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加班工资按照日工资、月工资、时薪等进行计算。

同时,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进行约定,以保证加班工资的计算的公平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行业、企业而有所不同。

有些地方或行业可能存在具体的规范性文件,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来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总结起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平合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具体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还需根据地区、行业、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约定加班基数的合同范本

约定加班基数的合同范本

约定加班基数的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就加班工资及基数约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加班时间乙方同意在必要时接受甲方的加班安排。

乙方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具体依据当地劳动法规定)。

二、加班方式加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等。

三、加班基数约定双方约定,乙方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具体基数类型,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该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如下:工作日加班: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法定工作日数×加班小时数×加班倍数(通常为1.5倍)周末加班: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法定工作日数×加班小时数×加班倍数(通常为2倍)×周末加班系数(如适用)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法定工作日数×加班小时数×加班倍数(通常为3倍)×节假日加班系数(如适用)四、加班工资支付甲方应在每月【具体支付日期】前,以【具体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向乙方支付上月加班工资。

乙方应在收到加班工资后及时核对,如有异议应在【具体异议期限】内向甲方提出。

劳动合同中关于加班工资的约定

劳动合同中关于加班工资的约定

劳动合同中关于加班工资的约定
《劳动合同之加班工资约定》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加班工资的支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1.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 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
工资。

3. 乙方在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期间工作的,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
1. 乙方加班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不足一个整日的按实际工作小时数计算。

2. 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不包括甲方支付的奖金、津贴、补贴等额外费用。

三、加班工资的支付时间
1. 乙方的加班工资按月与基本工资一并支付。

2. 乙方加班工资的支付时间不得迟于次月的工资支付日。

四、其他事项
1.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2. 乙方有权就加班工资支付事宜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
以答复。

3. 甲乙双方因加班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4.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1.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中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数。

如果没有具体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一百五十%。

2.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数量: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通常为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

这意味着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包括餐补、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通讯津贴等福利和补贴。

3.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行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一般情况下,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为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加上固定津贴、绩效奖金等,但不包括临时性的奖励和福利。

这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临时性奖励和福利来降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4.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最低标准: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无论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多少,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

5.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调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在不涉及减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前提下,如果用人单位的工资政策发生变动,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调整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这意味着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一定固定不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调整。

总而言之,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管理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一般为劳动者的工资总额,但不包括餐补、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通讯津贴等福利和补贴。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自行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与用人单位进行约定,但是劳动者的加班费则不是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的。

也就是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由法律来规定的,用人单位只需要执行。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1、标准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①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②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③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就不仅影响劳动者休息,也影响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所以不能用安排补休的方式弥补。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则用人单位有两种选择,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也可以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选择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

2、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的,不需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上海的规定,则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是怎样的

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是怎样的

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是怎样的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但没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此种情况下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但是,这种情况也要考虑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是否合理。

因许多用人单位实际工资标准往往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且除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外,劳动者还可能从用人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奖金、津贴等。

如果仅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实际上把劳动合同约定之外的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情况下所取得的奖金和津贴等收入排除在了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之外。

这不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规定。

2、劳动合同既约定了工资标准,又约定了加班基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既约定了工资标准,但同时又约定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工资基数,劳动者主张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基数的,实践中有些地方对此支持,比如北京。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约定的加班费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1、劳动合同既未约定工资标准,也未约定加班基数。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也未约定加班基数的,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这种情况,通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津贴、补贴是否计入工资产生争议。

劳动者正常工作工资应为员工每月正常工作的固定工资收入,在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应至少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如果津贴、补贴每月固定发放,则应该计入工资总额。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除一次性的津贴补贴以外,其他津贴、补贴均属标准工资。

2、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资标准,但约定了加班费基数。

许多地方性规定,就加班费基数如何计算仅分为两类标准,一类是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标准,此种情况上边已经详述;另一类就是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资标准。

而对于是否约定了加班费基数没有做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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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否可以约定?
承办律师、案例编写:郭文华李梓案情介绍:
周某系某电子公司的员工,于在职期间向公司提起了追索加班工资差额的劳动仲裁。

周某认为,其工资由基本工资(为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务津贴两项构成,但公司在计算加班工资时,仅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不合法,应当以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故要求公司补足差额部分。

公司认为,将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仅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也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双方也按照这一约定已经履行两年,周某从未提出过异议,并且,每月的加班工资在发放前五日均需由本人确认无误后才发放的,而周某也从无异议。

另外,关于加班工资究竟以什么作为计算基数,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属双方可以约定的事项。

因此,公司认为,公司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并无不当,请求驳回周某的申诉。

经审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支持周某的申诉请求,后周某不服该裁决,就这一问题起诉至法院。

诉讼请求:
要求公司按照每月工资总额计算加班工资,支付起诉之日起前两年的加班工资差额5800元。

判决结果:
受诉法院认为周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所约定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该基本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故这一约定合法有效,最终驳回周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

有人认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可以由双方约定,只能确定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而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劳动者全部所得。

也有人认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本案中,受诉法院采纳了后一种观点,认可双方可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做法。

但应当认识到,法院的这一判决毕竟是针对个案的,它更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14日下发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8点“加班费的确定,应当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的岗位性质以及工作要求等因素综合考量、合理裁判”的指导思想,因此,用人单位在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问题上,还应当综合考虑经营状况、成本支出等各方面因素,审慎确定。

律师认为,为避免加班工资争议的产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为慎重起见,还应当同时考虑到基本工资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在概念的衔接,并应当明确各种奖金、津贴、补贴的性质及发放方式,以及各种奖金、津贴、补贴与基本工资、与正常工作时间在概念上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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