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及其具体实现形式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民主集中制是指在集体领导的基础上,既要有民主(即坚持群众路线),又要有集中(即领导权有力)。
在科学管理中,民主集中制被认为是一种科学的组织形式,它的内涵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民主集中制意味着实行科学的组织工作方式。
在实践中,需要遵循以群众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工人、职工、农民和其他各阶层人民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要在领导层中实行集中的权威,使领导者对事业有明确的计划和指导方向。
其次,民主集中制需要进行科学的领导和管理。
在各级组织中,领导干部需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挥领导作用上,充分发掘人才,创造正确的领导氛围,不断提升自身的领导水平和素质。
同时,要注重组织实现民主监督,确保领导方式符合制度与规章。
再次,民主集中制在科学内涵中也意味着实现了权利与责任的统一。
领导者在决策时,要充分考虑下属的意见,听取各方面人的想法,正面面对别人的意见,不以言路吞声为荣。
对那些需要领导者具体操作的任务,领导者应当明确分工,协同合作,使领导责任与下级的承担责任相互关联、互相支撑,实现工作的可能性。
最后,民主集中制体现了人本主义的科学内涵。
以人为本,关注人性,是现代科学管理的核心理念之一。
民主集中制作为科学内涵的一部分,致力于使组织管理更加民主、人性、协作和创新,更适合现代社会各个方面工作的需要。
同时,也可能因为没有更好地体现民主而导致一些人权利受到损害的问题,这也必须引起我们更加重视。
综合起来,民主集中制是一种基于坚定的群众路线,完善管理机制,发挥领导者的作用,使下属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华和能力,体现权利与责任的统一以及人本主义核心思想等科学管理理念,是科学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今后的发展中,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完善,实现科学有序的发展。
简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含义与主要内容
简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含义与主要内容
民主集中制原则基本含义与主要内容
1. 基本含义: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一种结合民主决策和集中决策的一种管理方式,强调在民主的基础上,在规定的范围以内实行集中指挥,由执行管理权来进行实施和发展。
2. 主要内容:
(1)民主决策。
在民主集中制中,重点维护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在确定机构和组织方面,注重广泛的参与和可接受性。
(2)集中决策。
人民群众在民主决策之后,最终决定由中央集中权力来实施和发展,以确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步骤执行管理,并严格执行下属各级政府的规定和要求。
(3)部门分工。
民主集中制原则下,以中央为准,让各级政府成为其执行者,各级政府负责会议统一进行民主决策,并对各地区政府实行部门分类管理,进行多元化统一管理。
(4)检查监督。
在民主集中制政府管理中,各级政府依照习惯,要不断审议审核,保证各项法令的执行,及时调整错误,以及对下级政府
进行检查和监督。
(5)基础建设。
中央政府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要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政策、技术支持体系,加强各地政府的法治精神,以保证政
策的有效实施。
科学理解 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一)具体内容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 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 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 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 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 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二)对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的理解 1.尊重群众意见,发挥民众智慧, 搞好调查研究 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 意志和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决 定问题要符合实际。权力的行使 背离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除 表现为以权谋私外,还表现为决 定问题脱离实际,表现为官僚主 义和主观主义。因此要尊重群众 意见,发挥民众智慧,搞好调查 研究。今天为了规范权力行使所 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一个目的掌 控权力的运行,不让权力的行使 背离民主制的根本属性。
4.切实履行职责,永
于担当,敢于和善 于集中决策 特殊情况下,当 意见难以统一时, 要勇于担当,直面 矛盾,敢于和善于 集中决策。既需要 魄力,也需要智慧 和眼光。
5.不搞个人专断,不搞个人 崇拜 专断会导致权力失控,导致 权力异化;个人崇拜会导致 个人迷信,导致整体迷失、 整体失误。 从以上可以看出,民主集中 制是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 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 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 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 个人的正确关系,是胜利推 进党和和国家建设事业的重 要保证。
民主集中制,它源自加入共产 国际的二十一项条件。它是由 苏俄布尔什维克领袖列宁首先 提出。即民主加集中制。列宁 认为,为了实现无产阶级伟大 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无产阶级 不应该是一个结构松散,任由 每个组织各自为政的政党,而 应当是一个统一集中,下级服 从上级组织的政党。民主集中 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而非西 方所谓的直接民主。
民主集中制意义
民主集中制意义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指在党内实行民主讨论和集中决策的原则,即充分发扬民主,同时保持集中统一。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主集中制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模式,并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应用。
一、民主集中制的概念民主集中制是指,在领导机关内部实行民主讨论和集中决策的原则。
它强调在重大问题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并通过充分发扬民主、保持集中统一来确保领导机关正确地履行职责。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1. 充分发扬民主。
在领导机关内部,应该鼓励各级干部积极参与讨论,坦诚交流意见和看法,并尊重不同意见。
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多元化、开放性和富有活力的组织文化。
2. 保持集中统一。
在领导机关内部,必须始终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通过各种手段来确保领导机关的决策得到全体成员的支持和执行。
3. 依法决策。
在领导机关内部,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进行决策工作。
三、民主集中制的实践意义1. 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民主集中制可以使党员干部更好地发扬自己的优点,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 提高决策质量。
民主集中制可以使各级领导机关在重大问题上进行深入讨论、广泛征求意见,从而形成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决策。
3. 维护组织稳定。
民主集中制可以使各级领导机关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更加公正客观,避免因个人偏见或狭隘利益而引起组织不稳定因素。
4. 推进改革创新。
民主集中制可以鼓励各级干部敢于提出新思想、新观点和新方法,促进改革创新的开展。
5. 增强党的凝聚力。
民主集中制可以使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全党工作向前发展。
四、民主集中制的实践探索1. 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在党的领导机关内部,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在重大问题上实行“三重决策”(即领导班子研究、基层代表讨论、全体会议通过)和“一大决策”(即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从而形成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实践。
论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及其具体实现形式.
论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及其具体实现形式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同时也是科学的决策领导方法和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关系的方法。
所以,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研究探讨新时期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理论,进一步深化对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及其具体实现形式的理解和认识,从而确保正确运用民主集中制,对于我们在党内生活和国家及社会生活中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加快发展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对于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对于确保顺利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
下面我就新形势下如何认识民主集中制科学含义及其具体实现形式这两个基本理论问题谈点个人的看法,供我国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和专门从事党建理论及政治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探讨。
 一、什么是民主集中制 根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及其理论发展实际过程,我认为,如果要给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根本组织制度的民主集中制,下个确切而又十分简洁和科学的定义,那么,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的制度。
给民主集中制作出这样一个定义,并同时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认作为民主集中制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理由。
 1、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作为民主集中制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是人类社会组织规律对民主集中制这个科学组织形式所提出的一个必然要求。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可以从中得出一个规律性的认识,这就是,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是由该组织内部的民主和集中、民主主体和集中主体、民主权利和集中权力即领导者权力这两个矛盾着的方面相结合或相统一而形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
同时,任何一个社会组织的自身存在及其良性健康发展,都是要以正确协调和处理该组织内部民主和集中、民主主体和集中主体、民主权利和集中权力二者之间形成的这个矛盾关系作为前提和基础条件来予以保障和实现的。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一种重要制度。
它是指在党内实行民主讨论,集中领导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是指在党内实行民主决策,但在执行决策时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领导的原则。
这种制度的实行,既保证了党内民主,又保证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共产党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首先体现在党内民主决策上。
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可以在党内会议上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这种民主讨论的方式,可以让党员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决策中来,从而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同时,这种民主讨论的方式也可以避免一些错误的决策,因为在党内会议上,每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让大家一起讨论,从而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但是,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并不仅仅是在党内实行民主决策,更重要的是在执行决策时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领导的原则。
这意味着,一旦决策通过,所有党员都必须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决策。
这种集中领导的原则,可以保证党的行动更加有力,更加有序。
如果每个党员都可以随意执行自己的想法,那么党的行动就会变得混乱无序,无法有效地推进工作。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还体现在党内的组织架构上。
在中国共产党内,实行了一套完整的组织架构,从中央到基层,都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这种组织架构,可以保证党的领导更加有力,更加有序。
同时,这种组织架构也可以保证党内民主的实现,因为每个组织机构都有相应的民主讨论机制,可以让党员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还体现在党内的纪律上。
在中国共产党内,实行了一套严格的纪律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党员进行严肃处理。
这种纪律制度,可以保证党内的纪律性,让党员们更加遵守党的纪律。
同时,这种纪律制度也可以保证党内的民主,因为只有在遵守纪律的前提下,党员们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到决策中来。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一种重要制度。
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
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指党内决策的一种重要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之一。
在党内,民主集中制旨在保障党的民主和团结,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从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原则、实践和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指在党内进行决策和管理时,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和尊重各方意见,又要坚决维护集中,严格执行党内决策。
它体现了党内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统一,旨在保证党内事务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集中性。
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1. 统一意志原则:民主集中制要求党员和干部在决策中要统一意志,做到团结一致,并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2. 平等参与原则:每个党员和干部都有平等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并通过党内选举等形式参与决策过程。
3. 欢迎批评和自我批评原则:民主集中制鼓励党员和干部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的错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思想觉悟。
4.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决策过程中,党员和干部要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在实践中相互尊重和团结,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
三、民主集中制的实践1. 党内会议制度:党内会议是实施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形式,通过会议讨论、表决、决策来达成共识。
会议要有明确的议程,保证充分发言权和表决权。
2. 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是党员和干部参与决策的一种形式,通过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代表党员的意愿来进行决策和管理。
3. 纪律监督制度:民主集中制要求党员和干部服从党的纪律,通过纪律监督来保证决策的执行和党的集中统一。
4. 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是实施民主集中制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公开党内工作、决策和资料等,让党员和干部了解并参与党的事务。
四、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之一,对于党的团结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保证决策科学性:党内集体决策可以避免个人主义和盲目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2. 维护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了党员和干部的主体作用,保护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促进了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
民主集中制制度
2023-10-28•民主集中制制度概述•民主集中制制度的核心原则•民主集中制制度的实践形式•民主集中制制度的意义与价值•民主集中制制度的案例分析目•民主集中制制度的未来发展与展望录01民主集中制制度概述定义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特点民主集中制制度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是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定义与特点民主集中制制度的重要性提高决策效率民主集中制制度能够提高决策效率,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理。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民主集中制制度能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使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党的建设的基础民主集中制制度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是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
民主集中制制度起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经过长期实践和发展,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特点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制度的历史与发展起源与发展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时代的要求民主集中制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和时代性,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不断完善02民主集中制制度的核心原则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
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
政府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决定。
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集体领导原则03坚持平等、公正、透明、科学的决策原则,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和更加科学合理。
民主讨论原则01在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02鼓励不同意见的争论和比较,使各种观点得到充分表达和交流。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讨论和决策中,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少数人的意见可以充分表达,但不得妨碍多数人的决定。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内容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一、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和意义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指在党内坚持集体领导、个人服从集体的原则,并通过民主程序形成共识,集中力量进行决策和执行。
民主集中制的实施能够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效率,是党的生命线和活力源泉。
二、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2.1 内涵民主集中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民主,即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集体智慧;二是集中,即在党的集体领导下,统一意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决策。
2.2 基本要求1.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党内民主是保证民主集中制有效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让党员和干部能够自由表达意见,参与决策过程。
2.通过民主程序形成共识,集中力量进行决策和执行。
在党内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形成共识后,集中力量进行决策和执行。
3.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决策,确保集中统一。
一旦决策形成,党员和干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能有任何搞特殊、搞个人主义的行为,确保党的集中统一。
三、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和优势3.1 作用1.保证党的团结统一。
民主集中制可以让党内各方面的声音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避免因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冲突而导致党内分裂。
同时,通过集中统一的决策和执行,可以使全党形成统一的行动力,提高工作效率。
2.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效率。
民主集中制可以充分调动党员和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集体智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同时,通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决策,可以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提高执行的效率。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民主集中制可以培养党员和干部的组织观念和集体意识,增强党的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过民主程序,可以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党员和干部,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
3.2 优势1.民主集中制既注重集体智慧,又注重集中权威。
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民主和集中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保障,只有坚持党的 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保证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健康、稳定和有序发展。同时, 民主也制约着集中,保证党的决策和执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
03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
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权利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充分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障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
创新考核机制
在考核过程中,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 重要的考核指标,推动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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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查处,确保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得到贯彻执行。
完善监督机制
0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实
现监督的全过程、全覆盖。
推动民主集中制在实践中的创新发展
创新决策机制
在决策过程中,积极引入群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和民主性。
创新执行机制
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互动,推动执行的高效性和公 正性。
维护中央权威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 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 通。
发挥地方积极性
发挥地方积极性,鼓励地 方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同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政策。
实行民主集中制,推动工作落实
科学决策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的 科学性和可行性。
加强执行力度
加强政策执行力度,确保 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02
它既不同于简单民主制,也不同 于纯粹的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 两个方 Nhomakorabea的辩证统一。
民主集中制的历史发展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 党的重要标志。
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指的是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发挥。
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指的是全党智慧、力量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
需要明确,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民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民主集中制反映的是党内组织运作中民主与集中相统一的关系,属于组织原则;党内民主反映的是党内权力主体与权力授受关系,属于政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是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体现,但它并不包含党内民主的全部内容。
当然,二者也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
民主集中制以党内民主为基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决定着民主集中制的发展程度;离开了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就会失去组织制度的保证。
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的定位及其相关规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坚持“四个服从”。
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这“四个服从”,既体现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对党内政治生活秩序的总概括。
第二,坚持选举产生党的领导机关。
党的各级委员会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代表大会的监督。
选举是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
第三,坚持集体领导。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制度上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
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指的是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发挥。
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指的是全党智慧、力量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
需要明确,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民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民主集中制反映的是党内组织运作中民主与集中相统一的关系,属于组织原则;党内民主反映的是党内权力主体与权力授受关系,属于政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是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体现,但它并不包含党内民主的全部内容。
当然,二者也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
民主集中制以党内民主为基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决定着民主集中制的发展程度;离开了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就会失去组织制度的保证。
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关于“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的定位及其相关规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第一,坚持“四个服从”。
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这“四个服从”,既体现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对党内政治生活秩序的总概括。
第二,坚持选举产生党的领导机关。
党的各级委员会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代表大会的监督。
选举是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
第三,坚持集体领导。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制度上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
第四,善于发挥下级党组织的积极性。
《准则》规定,要“建立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体现了党的上级组织要把对下级组织的领导和对下级组织的支持联系起来、统一起来的要求。
正确理解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现实意义
正确理解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现实意义(小组讨论发言稿严峰)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政权的根本组织原则。
目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因此,强调正确地理解和贯彻民主集中制,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正确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含义。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它的含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无产阶级政党本身是一个既民主又集中的组织。
所谓民主的组织,是指无产阶级政党内部是由全体党员当家作主的,而不是由少数人统治或者个别人独裁的组织。
所谓集中的组织,是无产阶级政党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统一整体,而不是内部涣散的、各自为政的不定型的团体。
(二)无产阶级政党的内部关系体现着既民主又集中的精神。
1、就上下级关系讲,既是领导和被领导、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又是服务和被服务以及互相监督的关系。
2、就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讲,每个党员都有参与党内事务,包括选择领导人,发表意见和批评,向上级反映情况以及保留个人意见的权利,但同时又必须服从和执行组织决议,遵守组织纪律,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就个人与个人的关系讲,除了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是一种建立在正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基础上的团结、互助、友爱的革命同志关系。
(三)无产阶级政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
所谓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各级组织在形成自己的一切决定时,发动全体党员或委员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表决,以超过半数的多数人的意志为根据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灵魂。
(四)无产阶级政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领导制度。
实现集体领导,即在党的领导工作中,凡属重大问题,都要通过党的组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分工负责,即党组织做出的决定,要由委员按照个人分工,分别去负责执行,充分发挥每个领导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对职责不明和无人负责。
民主集中制科学含义
民主集中制科学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它的科学含义是指,在党内和国家机关中,既要坚持民主原则,又要实行集中领导,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宗派主义、关门主义和分散主义,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和党在各个领域的统一指导。
民主集中制既要有坚强的党的领导,又要有广泛的党内民主。
党的领导是党的生命所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
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统筹各方面力量,形成一盘棋的大局,推动事业发展。
但党的领导必须建立在广泛的党内民主基础之上。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是充分发挥全党智慧和力量的有效途径。
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的组织形式,加强党内民主的制度保障,真正做到人民内部矛盾在党内能够有效化解。
在国家机关中,民主集中制要求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必须牢牢掌握全局,保持对国家工作的集中领导。
同时,要尊重和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不同意见,综合各方面意见,形成科学决策。
在实践中,要加强问责制度,健全权力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民主集中制还要求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支持,保证基层民主的真实有效。
民主集中制还要求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思想自由和党的思想统一相结合。
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增强共产党员的观念,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党的团结和战斗力。
只有在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使党的集中统一得以巩固和发展。
民主集中制是一项科学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安排。
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有利于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创造活力,促进党和国家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只有在民主集中制的指导下,我们才能始终保持党和人民事业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集中制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和方面。
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既彰显民主又融合集中的制度安排,它的内涵和基本要求具有明显的特点和优点。
本文旨在阐述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一、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民主,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强调广泛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加强了政治权利的保障和人民权利的拓展,使政治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更贴近人民的需要;二是集中,以中央的领导核心为保障,强调防止分散化和脱离集体的倾向,体现出对前进方向的坚定性和稳定性,具有全局观、长远观和战略思维。
细分来看,关于民主,民主集中制要求在广泛民主基础上改进和完善民主制度,允许广泛的群众参与,实现了民主的多元化和权利平等,有效扩大了民主的范围,达到了更好的民主效果;关于集中,民主集中制强调要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决执行全局上的决策,防止分散化和人云亦云的情况发生,确保决策的正确执行和政治方向的正确性。
总的来说,民主集中制体现出求同存异、上下联动、群策群力的特点,构建了体现人民意志的政治规范和民主制度。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人民群众是民主集中制的最广泛的参与者和主体,必须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听取民意和利益诉求。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配合。
民主集中制重视领导核心作用,在确立正确决策的基础上,要求集体行动和个人分工配合,注重群体合作,避免出现个人主义和分散力量。
3、坚持一元化领导和分级管理。
民主集中制强调在上级机关的集中指导下,做到下级机关的切实执行和坚定不移地坚持正确的方向。
对于分级管理,民主集中制要求在全局上坚决执行领导决策,做好领导的落实和监管。
4、坚持集思广益和紧密联系群众。
民主集中制要求采用多种形式的群众参与,注重电话、网络、网络问卷和实地调查等形式的日常沟通和交流,并将群众的意见和反馈有机融入到决策中,使之拥有民主的内在活力。
浅谈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汇总
党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指出,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
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这段论述表明,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是党内政治活动和民主发展中必须坚持的非常重要的制度和原则。
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尝试从民主集中制的内涵以及正确运用等方面对这一重大制度和原则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 这一论断一般地阐明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
实践中, 很多人并不能准确理解其内涵。
不少人在解释民主集中制的概念时,都坚持所谓的“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 , 将民主集中制表述成“ 民主和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
这种说法实际上是把民主和集中看成是一个矛盾统一体中两个对立的方面。
实际上, 就“ 民主集中制” 这个词语的内部结构来讲, 民主和集中并不是两种实体的“ 对立统一关系” , 而是属性和实体的关系, 作为属性的“ 民主” 是规定“ 集中” 这个实体的性质的, 它表明, 这样的集中制是民主的而不是专制的, 是“ 民主的集中制” , 而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 专制的集中制” 。
所以, 准确地说, “ 民主集中制” 是“ 民主的集中制” 而不是“ 民主制加集中制” , 也不是“ 民主与集中对立统一的制度” 。
党的“ 七大” 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三处所使用的提法都是“ 民主的集中制” 。
为了弄清民主集中制的准确内涵, 有必要正确理解民主集中制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的关系。
一般来讲, 民主集中制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是有密切联系的, 但不能将它们等同起来, 混为一谈。
有一种比较典型的说法是:“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容还是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相一致的, 它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原则方面的运用。
民主集中制的论述 -回复
民主集中制的论述-回复"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制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核心是尊重民主、统一意志、集中决策。
这一原则在政治体制和组织管理方面都有广泛应用,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实质、优势和应用等方面逐步展开论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主集中制的概念。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的组织原则之一,它要求在内实行充分的民主,充分尊重员的权利,并通过一系列程序和组织形式来实现的集中统一领导。
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和发扬了员的积极性,确保了内的良好组织运作和高效决策。
同时,民主集中制也要求员要服从的集中领导,在外部事务上保持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统一意志、集中决策。
在民主集中制中,的领导核心可以通过的机关和组织实施民主的原则和程序,并确保员的普遍参与和表达意见的自由。
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内选举、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能够及时掌握员的意见和需求,从而使充分民主成为决策的基础。
而在最终决策阶段,的领导核心将根据的整体利益和任务需要,集中进行决策并统一行动,确保的工作方向和目标的达成。
民主集中制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充分的民主可以调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员可以通过民主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机会,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讨论,进而更好地支持的工作和决策。
其次,集中决策和统一行动可以减少意见分歧,确保内团结统一和工作的高效性。
在集中决策过程中,的领导核心能够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地制定方针政策,从而使整个组织行动一致、高效。
最后,民主集中制可以帮助组织及时纠正错误,并保持自身的活力和适应性。
通过民主集中制的运行,组织能够兼顾稳定性和创新性,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方式,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
在实践中,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广泛应用于中国共产的各级组织。
的领导机关和各级干部领导班子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和协商,形成共识,制定决策。
民主的实现方式
这篇作者的题目是:论民主的科学含义及其基本实现形式因此,我认为,作为当代中国民主政体下的民主的基本实现形式,应该主要体现于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政治主体之间矛盾关系的具体结合方式。
1、在协调同级少数与多数两种不同政治主体之间的矛盾关系上,所谓民主,是指要使少数自主权利自觉尊重和服从多数人法定自主决策和选择权利的那样一种科学的政治管理思想和社会管理形式。
因此,使少数自觉尊重和服从多数法定自主决策和选择权利就应该是当代中国民主政体下的民主的一种科学的基本实现形式2、在协调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两种不同政治主体之间的矛盾关系上,所谓民主,是指要使上级组织自主权力自觉尊重和服从下级组织法定自主决策和选择权利的那样一种科学的政治管理思想和社会管理形式。
因此,使上级组织自觉尊重和服从下级组织法定自主决策和选择权利也应该是当代中国民主政体下的民主的一种科学的基本实现形式3.在协调各级领导管理者与同级人民群众两种不同政治主体之间的矛盾关系上,所谓民主,是指要使各级领导管理者自主权力自觉尊重和服从同级人民群众法定自主决策和选择权利的那样一种科学的政治管理思想和社会管理形式。
因此,使各级领导管理者自觉尊重和服从同级人民群众法定自主决策和选择权利也应该是当代中国民主政体下的民主的又一种科学的基本实现形式4、在协调同级国家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机关与同级国家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机关两种不同公共权力政治主体之间的矛盾关系上,所谓民主,是指要使同级国家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机关与同级国家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机关两种不同公共权力政治主体之间实行两权分立,相互监督制约,相互分权制衡,相互自觉尊重和服从各自法定自主决策、选择和监督权力的那样一种科学的政治管理思想和社会管理形式。
因此,使同级国家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机关与同级国家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机关两种不同公共权力政治主体之间实行两权分立,相互监督制约,相互分权制衡,相互自觉尊重和服从各自法定自主决策、选择和监督权力也理应是当代中国民主政体下的民主的其中又一种科学的基本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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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及其具体实现形式——在与时俱进中深化对民主集中制基本问题的认识作者:霍宪森来源:中国政治学网来源日期:2004-9-10本站发布时间:2004-9-28阅读量:920次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同时也是科学的决策领导方法和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关系的方法。
所以,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研究探讨新时期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理论,进一步深化对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及其具体实现形式的理解和认识,从而确保正确运用民主集中制,对于我们在党内生活和国家及社会生活中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加快发展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对于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对于确保顺利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
下面我就新形势下如何认识民主集中制科学含义及其具体实现形式这两个基本理论问题谈点个人的看法,供我国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和专门从事党建理论及政治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探讨。
一、什么是民主集中制根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及其理论发展实际过程,我认为,如果要给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根本组织制度的民主集中制,下个确切而又十分简洁和科学的定义,那么,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的制度。
给民主集中制作出这样一个定义,并同时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认作为民主集中制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理由。
1、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作为民主集中制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是人类社会组织规律对民主集中制这个科学组织形式所提出的一个必然要求。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可以从中得出一个规律性的认识,这就是,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是由该组织内部的民主和集中、民主主体和集中主体、民主权利和集中权力即领导者权力这两个矛盾着的方面相结合或相统一而形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
同时,任何一个社会组织的自身存在及其良性健康发展,都是要以正确协调和处理该组织内部民主和集中、民主主体和集中主体、民主权利和集中权力二者之间形成的这个矛盾关系作为前提和基础条件来予以保障和实现的。
由人类社会这一基本组织规律所决定,作为人类社会先进政党根本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这种组织形式,必然要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作为其自身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从而使自身能够更好地适应人类社会组织规律的内在要求,使自身真正成为一种能够与无产阶级政党这个先进组织的本质相适应的最为科学、最为合理、最为有效,因而也是一种人类历史上最好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2、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为其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的组织制度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首先形成和归纳概括出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是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国际无产阶级政党建设所作出的一个伟大贡献。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开始创立无产阶级政党和领导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的过程中,都一直是坚持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为其核心内容的民主集中制,作为先进无产阶级政党所应遵循的一个根本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和领导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的活动中,在反对工人运动和工人阶级政党内部不断出现的否定民主的错误倾向和否定集中的错误倾向的斗争中,深刻论述了无产阶级政党实行民主原则和集中原则的必要性,并在他们积极参加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以及第一国际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中,都明确地规定了一系列体现党内民主原则和集中原则的条文。
因而他们实际上已经把党的民主原则和集中原则结合起来作为党的组织原则,从而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形成和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列宁在俄国的具体条件下,继承和丰富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主和集中、民主制和集中制相结合或相统一的组织原则思想。
并在此基础上首先形成和归纳概括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概念。
列宁明确指出:"我们在自己的刊物上一向坚持党内民主。
但是我们也从未反对党的集中。
我们主张民主集中制。
"(见列宁全集第21卷第405页)。
同时,列宁还不但首先主张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载入他所领导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党章条文之中,而且后来又把这一原则进一步推广到了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中去,明确要求:"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见列宁选集第四卷第311、312页)。
这样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共同努力,就使由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而形成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际成为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所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政党的一个根本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
3、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作为民主集中制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并将其作为我们党内和国家生活中的一个根本组织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人一贯坚持的一个基本思想和观点。
以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和江泽民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不仅进一步阐明了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相统一的基本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而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和阐明了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和集中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从而使民主和集中之间进一步实现了有机结合和有机统一,使民主集中制更好地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一个根本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
毛泽东同志最早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和集中是一对矛盾,是对立的统一,并把这个理论观点作了系统地阐发。
早在1937年10月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他就指出:"政府的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将民主和集中这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
"1957年2月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此观点作了最突出的发挥,指出:"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
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
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
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
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刘少奇首先从党组织内部的本质联系的组织规律的角度,在1945年5月所写的《论党》中,进一步分析了民主集中制所反映的党内组织关系的方方面面。
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
它反映党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反映党的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反映党员个人与党的整体的关系,反映党的中央、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群众的关系。
"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了用来正确处理这种关系的有效工具,只能是反映党内组织规律的民主集中制。
邓小平也一直强调要坚持民主和集中的相互结合以及它们二者的辩证统一。
他曾明确指出:"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是高度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相结合,把列宁提出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精神发挥了。
"《见邓小平文选》(1938-1965年)第325页。
他还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也必须有充分的民主。
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
"以后,他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对他的上述思想又作了更精辟的表述。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人,对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和集中的基本内涵,进一步作了阐述和概括,并重申了实行民主集中制所应达到的目标,是为了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从上述党的三代领导人的论述可以看出,我们党在坚持和运用民主集中制的长期实践过程中,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结合或统一的观点,突出强调了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
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在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思想的同时,已经把这一原则大大地发挥和发展了。
这种发挥和发展正是突出强调了民主和集中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
4、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作为民主集中制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是对我们党通过历届党章条文形式对民主集中制概念科学含义所作规定精神的一种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并在此基础上适应新的时代发展而作出的一个合乎逻辑规律的新的理论概括和科学判断。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通过党章条文形式对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已经作出过多次不同形式的概括。
如:在1945年6月党的七大党章中,使用了:"民主集中制,即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的具体表述形式。
1956年党的八大党章中正式概括为:"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中使用了"民主集中制是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的提法。
1992年党的十四大党章中具体表述为:"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我认为,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含义的上述几种正式概括,虽然使用了不同的具体表述方式,但它们所体现出的基本精神却是完全一致的,即它们都能科学地揭示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本质特征以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辩证统一关系的特点和内容。
因而,这些概括都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概括,对它们都应充分加以肯定。
但是从一定意义上说,这几次对民主集中制含义的正式概括,虽然都能科学地揭示出民主集中制的本质特征以及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关系特点。
但是,在这几次正式文字表述的具体措词上还仍然存在着缺乏简洁和明确的缺陷和不足。
因而在人们遇到具体问题需要运用民主集中制来解决的时候,往往容易由于各自所处实际地位和角度的不同,使人们对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含义的理解和认识,因人而异,产生分歧,形成诸多误解和偏颇。
如:作为民主主体方面而言,他们认为,所谓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其中主要强调的是民主,所谓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其中也主要强调的是民主,所以,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就是一种民主制。
因而一旦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决策和处理就理应由民主主体来作出决定。
而作为集中主体方面而言,他们认为,所谓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其中主要强调的是集中。
所谓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其中主要强调的也是集中,所以,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就是一种集中制。
因而一旦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决策和处理就理应由集中主体来作出决断。
由于处在不同实际地位和角度的人们对民主集中制含义的理解各有所不同,因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也就难会会出现在民主和集中之间左右摇摆,也就难免会造成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总是或者由于过多强调集中而往往容易导致过度集中制,或者由于过多强调民主而往往容易导致极端民主制的错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