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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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范本

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范本

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范本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国有企业报审产权转让方案的重要文件,并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权转让(企业改制)的合法性;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合法性、完整性;职代会(股东会)决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计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抵押权人意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职工安置计划的合法性;产权转让(企业改制)后新公司章程的合法性。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致:×××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北京市某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企业(以下称×××)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订的《国有产权转让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我们(以下称"本所律师")担任×××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1.《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及转让标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关于国有产权转让的可行性分析报告3.×××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决议4.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意见5.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关于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6.×××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审计报告》7.×××资产评估公司关于转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8.×××关于转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准(备案)的函9.×××及转让标的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10.《×××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11.《×××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草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1.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法律事实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及中国其他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出具。

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国有资产如何转让的问题,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 3 号令)、《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粤国资产权〔2004〕110 号)、《广东省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暂行规则》(粤国资产权〔2004〕99 号),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企业国有资产的转让主要指国有产权的转让。

根据《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第一条第一款,企业国有产权是指“根据省政府及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投入非金融性企业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非金融性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的其他企业国有权、人”益。

”因此金融类企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不适用于本法律意见所述的转让程序,另外,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由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国有产权的转让主要有以下程序:一、决议1、确定转让方。

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方必须是其产权持有人或授权出资人。

主体确认的依据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如果转让的产权是企业的有形资产,则企业是转让方;若转让的是企业的股权,则企业的出资人即股东是转让方。

2、企业制定转让方案,且转让方案在企业内部形成书面决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书面决议。

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内部决策程序,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而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主管部门批准或决定转让事项须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出资企业对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作出转让,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若还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还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对您希望国有产权转让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就法律问题提供以下意见。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实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保护国有资产和其他法定权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增值增效。

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当依法进行,并确保公允、公正、公开。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描述,您拟将某国有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我们就以下几个关键问题给予如下法律意见:第一,权利人是否具有国有产权转让的资格和权利。

根据《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有资产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的产权政策。

您作为权利人,如果具有该国有产权的合法权属,则有权处置该国有产权,但需遵守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

第二,合同法律效力的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进行的协商一致的法律行为,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成立,双方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在您与第三方订立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合同的主体资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合法,合同的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此外,如果转让涉及到价格或者转让条件等问题,还应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转让过程的合法合规性问题。

在国有产权的转让过程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定职责,承担相关审批或者监督等职责。

您在转让过程中应加强对其合法合规性的关注,确保国有产权转让的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上述是我们对于您转让国有产权的法律意见。

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上述意见仅基于您提供的有限信息而得出,我们无法对所有法律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您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最准确、最全面的法律意见。

祝您国有产权转让顺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此致敬礼(以上为700字左右的法律意见书,仅供参考)。

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审批(备案)事项办事指南

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审批(备案)事项办事指南

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审批(备案)事项办事指南一、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3号)、《山东省国资委办公室关于下放一批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通知》(鲁国资办〔2016〕1号)以及《山东省国资委关于省管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资企改〔2013〕3 号)。

二、受理范围省属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其改革方案经省属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省国资委审批,其中,重要企业的上述事项,须报省政府批准。

省属二级企业的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由省属企业及相关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后7个工作日内报省国资委备案。

三、审批报送材料1.关于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的请示;2.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包括职工安置方案);3.有关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不设董事会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情况,以及关于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5.金融机构出具的债权保全证明;6.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方案“两会一公示”结果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表)复印件;8.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法律意见书,省属企业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9.前三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四、事后备案报送材料1.关于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的报告;2.企业对改制、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文件;3.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包括职工安置方案);4.有关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不设董事会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5.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情况、关于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表)复印件;7.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8.省属企业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范本-律师最新修订版本

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范本-律师最新修订版本

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股份公司转让所持___有限公司国有股权项目之法律意见书[20__]____法意字第_____号_____年___月___日目录一、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 (4)二、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情况 (5)三、本次股权转让的内部审批情况 (6)四、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的合法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律师意见 (8)致: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股份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_______律师和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股份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就______股份公司转让所持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元国有股权项目(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其它对本次股权转让有重大影响的事实、行为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并根据核查与验证的结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详尽审查,详细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各方的主体资格、股权和资产状况、相关各方的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股权转让方案等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

______股份公司和______有限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对有关事实的口头及书面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向本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均与原件完全一致。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三篇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三篇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三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三篇篇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XXX:根据XXX与XX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本所担任XXX (下称“产权转让方”)局属企业“xxxx”(下称“转让标的企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为本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所对产权转让方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资格及条件进行了调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产权转让方作了查询。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产权转让方如下保证,即产权转让方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书面材料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仅就与产权转让方办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报请批复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审计、资产评估等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产权转让方办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之目的使用,不得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产权转让方办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申报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一、关于产权转让方的主体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表述转让方的工商登记、年检情况或其他证明材料等方面,对其是否依法设立、存续予以说明。

二、关于本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内部决策过程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有企业的改制,必须制定改制方案。

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定,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改制企业制定。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须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不得实施。

关于某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某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某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致: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属国有某企业改革的批复》、(德政字[2003]14号)及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山东天衢事务所接受委托,出具关于市某公司企业改制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对该公司改制的相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调查,对出具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进行查阅,包括但不限于该公司作为改制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资产审计报告、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改制方案,并就有关事项向该公司、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学习、了解并进行必要的讨论。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该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其的文件和所有的陈述、说明是完整的、真实、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且无任何隐瞒和疏漏。

本所发表本意见书所依据的是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的市某公司申请批准国有产权转让的文件,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本所仅对本次企业改制及事务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有关资产审计、资产评估等发表评论。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该公司企业改制时申请批准国有产权转让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之任何目的。

本所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市某公司的文件、资料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分析,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市某公司的基本情况市某公司是1990年经市某局批准、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国有中型(二)、企业,公司下辖某站。

公司注册资本101万元,某站注册资本50.9万元。

现在册员工109人,其中在岗96人,内退2人,退休人员11人。

主要业务为某类商品收购、储存、调拨及顺价销售。

二、市某公司资产情况1、经德州大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见德正评字[2005]第002号、德正评字[2005]第003号评估报告书)、市财政局核准(见德财资产[2004]2号文件),截至2005年12月31日,市某公司总资产为3755.54万元(含土地评估价值217.52万元),总负债为4168.09万元,净资产为-412.55万元。

国有产权转移法律意见书

国有产权转移法律意见书

国有产权转移法律意见书
背景
最近,公司计划进行国有产权转移的事项,并希望了解与此相关的法律意见。

本意见书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国有产权转移的法律基础
国有产权转移是由国家对特定财产的所有权进行调整或转让的过程。

在中国,国有产权转移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财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这些法律规定了国有产权转移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国有产权转移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条件。

法律意见
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以下是我们的法律意见:
1. 确保依法进行:公司在进行国有产权转移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转移。

违反法律规定将可能导致转移合同无效的风险。

2. 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国有产权转移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完善。

合同条款应明确国有产权转移的财产范围、转移方式、转移价格以及保证法律手续合规性等内容,以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3. 合规审查:在进行国有产权转移前,公司应进行合规审查,确保所转移的财产不存在法律纠纷、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未经审查的转移可能导致法律风险和潜在的诉讼问题。

请注意,本意见书仅基于常规法律意见,不考虑具体市场环境和特殊情况。

如有需要,建议公司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和具体的法律意见。

结论
根据我们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国有产权转移需要依法进行,并在合同条款和合规审查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请公司在进行国有产权转移时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转让★★集团公司国有股权的法律意见书法意字(2010)第0 号◇◇公司:根据贵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签订的字(2010)第015号《国有股权转让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本所作为贵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公司”)国有股权项目之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就贵公司持有的★★集团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时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贵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所提交的书面材料作出审查并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贵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4、《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5、国有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等。

二、本所律师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1、贵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贵公司《章程》;3、贵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4、贵公司公司转让所持有★★集团公司股权的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以及国家农发办、省财政厅的批准文件;5、★★集团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集团公司章程;7、★★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报告;8、★★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方案;三、本次股权转让方和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1、转让方全称为◇◇公司,于年月日设立,企业所在地为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公司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年、年、年度均通过工商年度检验。

2、转让标的企业★★集团公司全称为★★集团有限公司,系一家以种、养、加、销、自营出口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律保障

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律保障

3 国有资产转让的价格 . 6 转让 的国有产权价格是经有相应 资
质 的会计 师事务所评估确认 的,法律 意 ①企业 营业执 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 、 企 业 性 质 及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等 。 经 查 见书 中应 当反映评估报告 中截至评估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 转让 方权 证 ,律师对上述企业主体合 法存续应 当 ② 准 日确认 的净资产值数额 ,和有权批准 力机构做 出的转让 决议 : 向上级 的请 做 出具体 明确 的认定 ,以保证国有产权 ③ 国有产权 转让 的机构或授权单位最后确 示及批复 ; 向国资委 的请 示及批复( ④ 如 交 易 主 体 适 格 。 认 的转让价 格。律师应 当对该价格符合 32 关于产权 转让 方案及 审批 .
理暂行办法 》 。该办法第 二十八 条规定在国有产权进行 转让
时律 师事务所 出具 的法律意见 书作为 审查 的要件 。在实践
中律 师事务所 为企业 国有产权转 让 出具 的法律 意见书在完
成 国有产权 交 易过程 中起着重要 的作用 。法律意见 书应 当
分 析 国 有 产 权 转 让 的 法 律 风 险 、 明确 交 易各 方 的 法律 责 任 ,
在 这 部 分 中 ,应 当 确 认 国有 产 权 转 最 后 认 定 职 工 安 置 方 案 是 否合 法 、 效 。 有
法律文件及资料 ,包括但不 限于 :
21 转 让 方 .
让 方和标 的企业 的基 本情况 ,包括企业
名 称 、 住 所 、法 定 代 表 人姓 名 、 注 册 资
余 人 员 的实 施 办法 》 国经 贸企 改 【 0 ]5 号 )《 ( 2 28 9 、 关于 0
国资发产权 【0 49号 ) 20] 、《 进~步 明确 国有大 中型企业主 辅分离辅业 改制有 关问题 的通 关问题 的通知 》( 国资发产权 [0 4 20l 知 》 国资 分配 【 0 11 ) 《 ( 2 32 号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劳动合 同法 》 强产权 管理 工作的意见 》( 0 上 述 法律 法规 中,《 业 国 有产 权 转让 企 等。如改制 企业是央 企 ,还要 适用 《 关于 中央企业 国有产权 关于规 范国有企业 改N 的指导意 见 : T作 协议 转让 有 关事项 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 【0 0 1 号 ) 关 和 《 2 1 J 1 、《

产权转让挂牌法律意见书

产权转让挂牌法律意见书

产权转让挂牌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律师事务所对于您打算进行产权转让挂牌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与分析,并就此向您提供法律意见如下:一、根据我国《拍卖法》的规定,产权转让挂牌是一种常见的产权交易方式,可以有效地为出售方和购买方提供公开、透明、公正的交易平台。

在进行产权转让挂牌之前,您需要了解以下几点法律事项:1.了解产权的种类及范围:确定您打算转让的产权种类,例如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并了解产权的范围和限制,以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2.明确产权转让的目的和需求:清楚地表达您的转让目的和需求,例如转让价格、转让条件等,以便在挂牌过程中能够为出售方和购买方提供明确的参考标准。

3.准备相关材料:根据挂牌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必要的材料,以证明产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签署挂牌协议:与挂牌平台签署挂牌协议,明确约定挂牌的目的、方式、期限、报酬等重要事项,并明确保障挂牌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

5.合法转让方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合法的产权转让方式,例如公开竞价、协议转让等,确保转让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在进行产权转让挂牌过程中,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法律风险:1.挂牌信息的真实性:您需要确保挂牌信息的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或隐瞒重要信息,以免引发纠纷或后续法律风险。

2.合同约定的合法性:您与购买方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合同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产权转让过程的合法性:您需要确保产权的转让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风险。

4.买卖双方的权益保障:在转让过程中,买卖双方的权益应当得到平等和充分的保障,避免出现合同违约、欺诈等风险。

总结:产权转让挂牌是一项复杂的法律事务,涉及众多法律风险和合法性问题,因此,在进行产权转让挂牌前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与支持,确保所有法律事项得到妥善处理,避免未来出现法律纠纷。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法律意见书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法律意见书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法律意见书XXXXXX has drafted the "Request for ***'s Restructuring" (XXX "this restructuring plan")。

Upon the request of *** Expressway Company。

based on the lawyer's understanding and knowledge of Chinese law。

this legal XXX's n-making reference.Part One: PremiseThis legal n is based on the following premises:1.XXX and the n reflected are complete。

true。

and accurate。

XXX of the project.2.XXX Company have the right and capacity to sign the documents。

and all XXX parties。

XXX are consistent with the originals and have no false or XXX.3.This legal n is only the lawyer's independent legal judgment on the XXX any guarantee。

commitment。

or n of the true value or XXX.4.This legal n is only for *** Expressway Company's n for approval of this restructuring plan and can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国有产权交易所挂牌-法律意见书内容指引及法律依据

国有产权交易所挂牌-法律意见书内容指引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三十一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第三十三条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

第四十六条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决议时,该交易涉及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第五十三条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五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1修订)》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意见书1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2 转让条件2.1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2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经由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3 合同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

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三篇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三篇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三篇第一篇: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依据及程序一、法律依据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国有产权转让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合规操作,确保国有产权的合法转让。

二、转让程序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包括拟定转让方案、经核准、公告与竞价、签订协议和交割等环节。

1.拟定转让方案:拟定方案主要包括转让的目的、范围、标的企业的评估、转让的方式、交割条件等内容。

转让方案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经核准:经核准即由相关政府部门对转让方案进行审批。

核准的标准主要包括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等。

只有经过核准的转让方案才能进入下一步的环节。

3.公告与竞价:公告是指对转让方案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布转让的相关信息。

竞价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选择最优的竞买者,以达到获得最大转让价款和保护国有产权的目的。

4.签订协议:竞价确定之后,转让方和竞买方应当签订转让协议。

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护国有产权不受侵犯。

5.交割:交割是指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将国有产权转让给竞买方,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篇:国有产权转让的价值评估和收益分配一、价值评估国有产权转让的价值评估是确保转让的公平和合理的重要环节。

对于国有产权的价值评估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包括资产评估、企业估值和市场评估等。

1.资产评估:根据国有产权所对应的企业的资产状况,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土地、知识产权等进行评估,以了解企业的实际价值。

2.企业估值: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市场地位、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得出企业的估值,以确定国有产权的转让价格。

二、收益分配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如何合理分配收益是一个关键问题。

一般情况下,国有产权的转让价款应该由转让方和竞买方达成一致,并依法向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缴纳相应税费。

第三篇: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合规措施一、法律风险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转让方案不合规、交易过程中不公平竞争等。

关于国资公司(国有企业)退出方式的法律意见(减资、合意解散、起诉解散、公开挂牌转让)

关于国资公司(国有企业)退出方式的法律意见(减资、合意解散、起诉解散、公开挂牌转让)

关于国资公司A退出B公司股权投资的法律意见承贵司垂询,就贵司拟安排“A公司”退出“B公司”股权投资事宜,本所根据贵司提供的资料,结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如下初步意见:一、贵司提供的资料1、《B公司公司章程》;2、《关于B公司股权转让及退出相关事项的请示》。

上述材料除非特别说明均为电子版文件,为便于论述,均以上述材料有原件为前提,本所不对上述材料的真伪负责。

二、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下称“《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下称“《企业国有资产法》”);3、《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修订);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7、《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三、相关法律事实(一)B公司及其股东的基本情况1、B公司的基本情况(1)根据贵司提供的资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显示,B公司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及持股比例为:(2)B公司设有董事会,主要人员是(3)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未查询到B 公司股权被质押或被查封的记录。

(4)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暂未查询到B公司的诉讼信息及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

2、B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1)E公司1)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暂未查询到B 公司股东E公司股权被质押或被查封的记录2)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暂未查询到E公司的诉讼信息及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

(二)其他情况A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成为B公司股东,但并未参与B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就国有产权转让事项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一、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或者出租。

”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权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动产和动产物权的转让,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机关的规定办理。

”因此,不动产和动产物权的转让也需要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机关的规定。

二、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1.明确转让的标的和条件:在国有产权转让前,需要明确转让的标的和条件。

标的可以是不动产、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可以是价格、使用期限等。

2.签订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转让的内容、标的、价格、条件、支付方式等。

协议内容应当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3.履行公告、审批手续:根据不同的情况,国有产权转让可能需要进行公告和审批手续。

如果需要进行公告,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如果需要进行审批手续,双方当事人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4.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完成国有产权转让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相应的转移登记手续,为转让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供法律保障。

三、国有产权转让的注意事项1.合法性审查:在进行国有产权转让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确所转让的产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2.权益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在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履行税务义务:国有产权转让可能涉及到税务问题,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税务义务,如缴纳相关税费等。

4.合同履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按时支付款项、过户手续等。

如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请注意,以上为根据我们了解的国有产权转让的一般情况提供的法律意见,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关于贵公司希望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事宜,经过我司法律团队的深入研究和分析,现向贵公司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一、转让方式及程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一般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

贵公司应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转让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交易和备案等环节。

在转让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与购买方签订正式的转让合同。

二、法律风险分析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资产评估风险:在进行产权转让之前,贵公司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待转让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格,确保公正、公平。

2. 资格审核风险:购买方的资格审核是转让过程中重要的一环,贵公司应仔细审查购买方的资质、信誉等相关信息,并与购买方签署保密协议,以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

3. 合同风险:转让双方应明确约定转让的具体内容、条件以及义务,并确保合同的法律合规性和有效性。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并对可能涉及的纠纷进行合理的争议解决机制的约束。

4. 国家政策风险:国家政策的变化可能对产权转让过程产生影响。

因此,贵公司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动态,及时调整转让策略,以尽量降低政策风险。

三、合规建议为避免法律风险并确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顺利进行,我司建议贵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确保评估过程公正透明、合规合法。

2. 与购买方进行充分沟通,彼此了解对方的意图、需求和交易条件,并在交易前签订保密协议以保护贵公司的商业机密。

3. 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权益和责任,并注重补充义务履行、风险分担、争议解决等条款的约定。

4. 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动态,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整策略。

以上为我司对贵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如有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咨询,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关于某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某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某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致: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市⼈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属国有某企业改⾰的批复》、(德政字[2003]14号)及我国现⾏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件的规定,经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东天衢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出具关于市某公司企业改制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对该公司改制的相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调查,对出具法律意见书所需的⽂件进⾏查阅,包括但不限于该公司作为改制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资产审计报告、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改制⽅案,并就有关事项向该公司、企业改制领导⼩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并进⾏必要的讨论。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该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其提供的⽂件和所有的陈述、说明是完整的、真实、有效的,且⼀切⾜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件均已向本所披露,且⽆任何隐瞒和疏漏。

本所发表本意见书所依据的是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以前已发⽣或存在的事实,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件。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的市某公司申请批准国有产权转让的⽂件,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本所仅对本次企业改制及事务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资产审计、资产评估等发表评论。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该公司企业改制时申请批准国有产权转让之⽬的使⽤,不得被任何⼈⽤于其他之任何⽬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市某公司提供的⽂件、资料和有关事实进⾏核查分析,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市某公司的基本情况市某公司是1990年经市某局批准、市⼯商局注册成⽴的国有中型(⼆)、企业,公司下辖某站。

公司注册资本101万元,某站注册资本50.9万元。

现在册员⼯109⼈,其中在岗96⼈,内退2⼈,退休⼈员11⼈。

主要业务为某类商品收购、储存、调拨及顺价销售。

⼆、市某公司资产情况1、经德州⼤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见德正评字[2005]第002号、德正评字[2005]第003号评估报告书)、市财政局核准(见德财资产[2004]2号⽂件),截⾄2005年12⽉31⽇,市某公司总资产为3755.54万元(含⼟地评估价值217.52万元),总负债为4168.09万元,净资产为-412.55万元。

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

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

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一、国有资产的鉴定。

(1) 2004 年 2 月 1 日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2)浙江省国资委颁布实施的《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浙国资发【 2007】 13 号):a)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b)省属企业国有产权,是指经省政府授权由省国资委行使出资者职能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经省政府授权由省国资委行使出资者职能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具体包括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省属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产权。

( 3)2009 年 5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a)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b)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注:根据上述规定仍无法判断江山化工持有的资产是否属于国有产权。

疑问在于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控股的公司是否属于国有控股公司。

二、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

1、决策审批(4)协议转让的,由省国资委审批或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5)公开挂牌、进场交易的,由集团审批。

浙江省国资委颁布实施的《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浙国资发【2007】13号)第四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及其所持有的国有产权转让和其他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国有产权转让项目,由省国资委审批或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所出资企业子公司及子公司下属企业所持有的国有产权拟采用公开挂牌、进场交易的转让项目,由所出资企业审批。

2、文件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所需要审查的书面文件(《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文件:(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二)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四)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五)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可行性报告;(七)涉及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八)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九)涉及的转让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十)涉及的企业改制方案;(十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十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十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拟采用的转让方式;(十四)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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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要点
律师事务所对国有产权转让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包括双方主体资格、决策过程、标产产权情况、转让方式、合法性分析、结论意见等内容。

律师事务所关于有限公
司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接受有限公司的委托,担
任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在有限公司股权的专项法律顾问,并为本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本次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引言
一、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产权转让方”指公司;
“转让标的企业”指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

(略)
二、律师声明事项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法律意见书是依据我国现行《公司法》、《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审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但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本法律意见书不进行核查且不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于有关报表、数据、审计报告、资产评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产权转让的客观情况,产权转让方根据《关于有限公司转让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文号)文件以及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采用产权公开交易方式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转让。

如挂牌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选择“招投标”的竞价方式(或网络竞价方式)。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于本次国有产权转让中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
根据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方案,转让前的债务由承担,其中,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养老金由款项支付。

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承担。

债权债务的承接符合法律规定。

六、关于本次国有产权转让中职工安置方案
介绍职工安置方案的内容,明确该方案已经依法由职工代表大会
于年月日集体审议决策通过,并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同意。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七、关于本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合法性
本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产权转让方事先作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产权转让方依法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自制定到提出申请、资产评估、债权债务的承担、职工的安置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八、其他意见
本所及承办律师对于本次国有产权转让的真实性、合法性在本意见书中充分发表了意见。

在此,我们对产权转让方在过渡期的义务及责任做以下提示:过渡期是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产权交割日止的期间。

在这一期间,产权转让方为保证标的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有善意管理的义务,并对此期间发生与拟转让产权有关的问题承担责任,建议产权转让方在过渡期内继续履行对标的企业的监管职责,保证企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在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合同,不变更、修改或终止已生效的合同、协议;不对标的企业的拟转让的产权进行任何处置,以免在产权转让后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需要阐明的其他问题……略)
九、对本次国有产权转让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切实可行,合法有效。

产权转让方的主体资格适格,产权权属明确,资产权属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有关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诉讼及其他或有负债等重大事项已充分揭示,无任何隐瞒、虚构;内部决策程序及申报批准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资产审计、评估、产权转让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产权转让完全符合产权转让条件,本所经认真审查,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特提出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产权转让方办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申报文件,随其他申报资料一并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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