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2012年关于申请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有关文件
四川省成都2012年关于申请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有关文件关于申报2012年高工、高经、高会专业技术职称的通知 (2)附件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附件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 (17)附件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20)附件四:诚信承诺协议 (27)附件五:成职改办〔2012〕357号 (28)关于申报2012年高工、高经、高会专业技术职称的通知来源: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各相关人员:根据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1年度成都市工程、经济和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成职改办[2011]268号)文件要求,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12年8月1日——2012年9月30日。
二、申报对象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取得职称计算机A级证书和职称英语B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获得中级职称满5年;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两年;四、申报专业(一)工程技术相关专业。
(二)卫生技术相关专业。
(三)中医药技术相关专业。
(四)经济相关专业。
(五)会计相关专业。
(六)中学教师相关专业。
五、申报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贴照片);附件一(2)《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表》1份;附件二(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3份(最近三年每年一份,博士研究生只需2份);(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附件三(5)职称计算机A级(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提交B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6)职称英语B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7)本人代表作一篇(一般为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及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等),如系与他人合作或集体创作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及所起的作用;(8)业绩证明材料,一般包括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发表的与业务有关的文章、论文论著等(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者可提供本人主要参与的规章制度、中长期会计工作计划、专业授课讲稿及证明、大型的会计专业方案),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报复印件,但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9)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3000-4000字);(10)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博士研究生除外);(11)一寸标准证件照2张;(12)《诚信承诺协议》1份;附件四若系申报高级会计师,还需提供:(13)《高会实务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4.16•【字号】晋人社职字[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29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根据2012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安排联想部署,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12年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年度评审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进度1、各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按照评审时间安排有序进行。
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按《山西省2012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附件一)确定的评审时间,抓紧拟订具体的年度评审安排意见,做好评审材料收受、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如遇特殊原因需调整评审时间的,须提前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
对召开评审会议条件暂不成熟的系列(专业)可视情况推迟评审,但对相关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
为确保评审结果公示、审批工作能在年内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会议须在 11 月 15 日前结束。
2、进一步加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管理。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要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授权,切实加强对所主管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管理。
各中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制订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明确申报评审的时间、条件、程序和纪律,并在评审工作开始前至少三个月下发有关用人单位,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邮编:030072,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1号楼626房间,联系电话:************、7676050)。
桂职办[2012]66号关于开展二〇一二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开展二〇一二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2〕6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自治区各系列职改办,自治区直属、中直驻桂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干部处):由于客观原因,今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会议还未能召开,为及时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部署如下: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人事档案存放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且经所在单位考核,所在省(市、区)地级市以上职改(人事)部门确认的人员,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除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程序1、除另有规定外,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等基本条件和程序,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该地区该部门尚未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的,应当参照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渠道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工作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2号)或《转发人事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字…1994‟2号)执行,其推荐、转正定职等条件和程序应按照桂职改…2004‟2号文执行。
关于北京地区年度中级经济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北京地区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各位考生:北京地区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补审时间为2012年7月6日(9:00-12:00,13:00-16:00),地点如下:补报名人员须于2012年7月6日16时之前完成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资格审核,并于审核通过24小时之后至7月10日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及报名事宜请考生参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文件2012年6月25日京人考发[2012]34号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2002〕3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0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黔人社厅通【2012】129号: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2】12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深化职称改革,修订、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是深化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
我省现行27个职称系列评审条件,在近六年的人才评价、选拔和推荐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和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现行评价标准与事业发展已不相适应。
按照职称改革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今年将开展对27个职称系列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工作。
为此,各系列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抽调专家,组织开展修订工作。
在修订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内容:1、要认真总结现行评价标准执行六年的经验、亮点和不足;2、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3、要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三化”同步战略和人才强省、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4、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和评价人才的重要指标;5、要体现行业特点、区域差距,制定分类的评价指标体系,向基层、一线、非公经济和特殊行业倾斜; 6、要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的发展,制定高层次、高学历、创新型、复合型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向引进人才倾斜;7、要加强调查研究,探索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听取专业人员的建议;8、要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论证。
各系列主管部门要于2012年8月30日前完成评审条件的修订草拟工作。
各地、各部门在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对尚未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的系列可继续使用现行评审条件开展评审工作,从明年起全省将使用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
★宁波地区历年可查询的职称文件总汇
职称档案索引制表截止日期:2014-5-6 文件年份都按照文件发布日期统计
备注:省人事厅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波人社局
1
浙江人事考试网①政策规定②最新公告
2宁波人社局①主题服务-人才队伍建设②政策法规-人才服务-规范性文件 3浙江省人社厅①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②政务公开-最新文件4镇海科技信息网①动态信息-通知公告-申报/政务通知5宁波市经信委首页进去-通知公告-职称信息/通知公告
6
浙江经信委
①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文件通知②处室之窗-人事处/离休干部处-职称与专家管理
职称文件经常出现在网站上的位置:。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中级经济师)文件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粤人考…2012‟42号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办法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9:00-8月1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进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广州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广州市人事考试中站进行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
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录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理机构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
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2年8日17:00。
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后,考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
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在2012年8月28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报名人数汇总表。
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的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报送省人事局。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三、考试方式(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臵《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1)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潍人考函[2012] 1号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科,上属驻潍单位人事处(科):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范围及科目(模块)(一)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0号)文件,报考人员须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10)》(以下简称《类别表》)(见附件1)所列类别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其中:1、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按《类别表》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须按《类别表》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14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文件,我市确定下列人员可暂不参加考试:1、现仍在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直属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2、评聘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体育教练和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职务的;3、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50岁以上的。
(三)根据《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哈尔滨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哈尔滨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哈职办[2012]38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发[2012]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今年职称评定工作从7月开始启动。
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从8月1 日开始呈报签转材料(呈报签转材料地点:道里区地段街10号,市人才服务局二楼大厅)。
评审时间从8月至11月(见附表1);中级职称从8月16日开始呈报评审材料,评审时间定于8月30日至10月22日(见附表2);核准工作在12月底前结束;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在12月底前结束。
二、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实行考试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截止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高、中级职称核准的任职资格时间为2012年9月1日。
三、从今年开始,档案系列和建筑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将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
同时,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信部文件精神,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将采用考试的方式评价,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后,不再进行通信工程相应专业和级别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有关考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员级经济、会计、审计和统计高级职称晋升继续试行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四、申报高级“绿色通道”材料时间截止为7月27日(上报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3516室),联系人:孙丽滨,电话:84871596。
上报《申报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资格审查表》时间从8月25至8月31日止,联系人:孙秋。
申报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时间截止为9月20日(上报地点:道里区地段街10号,市人才服务局二楼大厅),联系人:孙秋。
具体评审办法及标准可参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职称评审”版块“信息公告区”中“关于做好会计、审计、统计、经济4个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穗人社函[2012]1366号【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2.07.13【实施日期】2012.07.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2〕1366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综合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市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 号,见我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全市高、中、初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7月17日至9月17日。
需报省高、中级评委会评审和需进行评前审核的材料,须于9月7日前报送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申报教师系列的材料报送时间延长至9月17日)。
(二)系统开放时间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开放起止时间:7月17日9:00时至9月 17日17:00时。
申报人、各有关单位、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务必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审核、提交材料和生成表格。
系统关闭前,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须报送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各有关单位、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受理纸质材料时,须与系统提交的材料同步审核;如申报人未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则不得受理其纸质材料。
系统关闭后,各有关单位、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不得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三)评审时间全市高、中、初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即日起筹备评审活动,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
二、有关政策(一)今年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 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穗人社函〔2011〕1164号)要求执行。
关于开展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十职改办【2012】9号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34号)精神,今年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评审质量为核心,以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和规范评审程序为重点,切实加强统一管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更好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服务,促进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对象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一)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2年度在岗的人员;(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三)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及卫生技术等专业中、初级职称,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
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近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按照各系列(专业)申报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及规定1、事业单位继续实行申报总量控制。
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
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
申报高、中级职称的职数由市职改办依据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确定,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在市职改办分解下达的申报控制数内组织申报。
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2、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要求执行。
申报各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应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测试。
关于2012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60号【发布时间: 2012-06-27 09:39:48 发布人:人事教育处文章来源:省人社厅】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29号)要求,结合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2年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申报评审者须是我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实行评聘分离的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2年7月31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各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聘用手续的人员;⑤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参加上年度评价答辩未通过者,今年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比较明显的专业技术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再接受申报。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凡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昆人社通(2012)66号关于201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昆人社通〔2012〕66号关于201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各评委会牵头单位:为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为进一步规范职称管理工作,确保我市职称评聘工作有序进行,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47号)中的有关要求,规范职称申报推荐及材料的填报、收审和评委会的评审工作。
二、为配合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68号)规定,从2012年起,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不再试行评聘分开,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须严格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进行。
另外,从2012年起,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须由属地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推荐。
推荐评审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费发〔1998〕13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推荐费用由承担推荐评审工作的评委会收取。
三、进一步完善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49号)有关规定,明确职称评价服务对象为在非公经济组织工作1年以上,并按规定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不再列入参加考试或申报评审范围。
在非公经济单位兼职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非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以该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义申报职称。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安排,2013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已开始,为认真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枣矿集团人发…2013‟17号)全文予以转发,并结合我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重要程度,认真学习上级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体现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理论水平、技术水平与专业职称相一致的要求,切实调动和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钻业务、善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矿井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审推荐范围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职称评审要求(一)职称外语考试2013年职称外语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60分以上长期有效,55分—59分当年有效。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严格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要求执行(不再详细说明)。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符合晋升工程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人员务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现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现任职资格证、聘任证、各类获奖成果、奖励证书原件、个人晋升书面申请、承诺书(一式二份)及相关材料,交组织人事科(主办公楼307房间)进行集中审核,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徐人社发[2012]168号【发布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2.05.31【实施日期】2012.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徐人社发〔2012〕168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相关单位人事(组织)处: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1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工程师申报论文范文3篇
⼯程师申报论⽂范⽂3篇⼴州市轻⼯⼯程师职审要求各区、县级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局),各有关单位⼈事部门:根据《转发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穗⼈社发〔2012〕89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州市轻⼯⼯程技术⾼级⼯程师、⼯程师资格评审⼯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申报⽅式今年⼴州市轻⼯⼯程技术⾼级⼯程师、⼯程师资格评审⼯作全⾯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上申报,并通过该系统实⾏“在线评审”。
请申报⼈及各有关单位登录⼴州考试信息⽹或中国⼴州⼈事⽹,点击“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上申报、审核和⽣成有关⽤表,并上传“证书、证明材料”。
⼆、受理材料时间、地点受理材料时间为:2012年8⽉16⽇⾄2012年9⽉15⽇(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请各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将材料报送⾄⼴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地址:⼴州市⼩北路266号北秀⼤厦8楼815室)。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东省轻⼯⼯程专业⾼、中、初级资格条件(试⾏)》(粤⼈发〔2008〕185号)⽂件。
职称外语条件,计算机应⽤能⼒条件,专业技术⼈员申报两个资格,市外来穗⼈员申报评审,公⽰要求等有关政策,依照《转发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穗⼈社发〔2012〕89号)⽂件执⾏。
根据资格条件的要求,论⽂和著作须公开发表或出版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刊号)及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SN刊号(国际统⼀刊号)的专业刊物,或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BN书号(国际统⼀书号)的出版物上,⽅可视为有效的论⽂或著作。
各有关政策⽂件可登陆⼴州考试信息⽹“职称评定”栏⽬的“政策法规”和“评审信息”中查阅。
四、⾯试答辩根据《⼴东省轻⼯⼯程专业⾼、中、初级资格条件(试⾏)》(粤⼈发〔2008〕185号)⽂件规定,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资格者,申报轻⼯⾼、中级资格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答辩。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6.12•【字号】晋人社职字[2012]72号•【施行日期】2012.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7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技工学校: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2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范围全省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组织举办的技工学校中,从事技工教学、教育研究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
实行评聘分开的全民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层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2年7月15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3)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的人员;(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思想品德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专心致志于技工教学和教育研究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承担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05.17•【字号】•【施行日期】201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关于201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2年度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研究,我们制定了《杭州市2012年度中评委评审时间安排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201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在第三、四季度进行(有关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见附件,一般不得跨年度评审)。
各评委会办公室应根据评审计划,及时对今年的评审工作进行部署,并将相关文件在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上公布。
二、评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原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人专〔2007〕20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
各评委会在评审时应积极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成果展示、量化等辅助评价手段,以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
有条件的评委会还可以采取专业组网上评议提高工作效率。
送本市中级评委会评审的评审对象须经相关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开具《送评报告单(委托书)》。
委托省有关中评委会评审的,由市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评审材料的统一收集和审核,并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评委会办公室要把好材料审核关。
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
申报评审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等须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关评审材料。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大人社发[2012]64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2〕64号)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为落实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组建“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专家库”的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遴选辽宁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辽人社〔2012〕84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
上述文件及相关表格可登录大连人才网()下载。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中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统一聘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0〕112号)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我市高中级评委会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
凡被列入大连市首批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的人员,如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按程序推荐为省、市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
各单位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请于5月2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王中民;联系电话:88139039)。
二、认真落实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从2012年起,我省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全面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
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严格把关,加强审查,对不填写承诺语或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或接收相关评审材料。
三、全面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信息化建设从2012年起,我市参评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考核确定通过人员名单均通过大连人才网予以公布。
模拟卷关于转发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
Using the research method of literature, means of observation, behavioral approach, conceptual analysis and the pattern of information-seeking of local and overseas were analyzed and compared, Basic pattern strategies of technology information-seeking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青岛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人办发[2005]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局二○○五年五月十一日青岛市人事局文件青人办发[2005]45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5]6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主题词:专业技术外语考试通知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5年3月11日印发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发〔2005〕6号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须具备一定外语水平才能参加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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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函
人力资源部函〔2012〕209号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朔人考函[2012]1号)转发给你们,经朔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考试时间由2012年11月4日改为2012年11月3日,请按要求和时间组织你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分送:公司领导存档(4),共印4份。
平朔煤业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2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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