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管理的法律规定
全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全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本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全文解读,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法规的内容和要点。
以下是相关解读: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明确了该条例的立法目的,即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物业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第二条对物业管理的定义进行了解释,并明确了物业管理的主体和范围。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条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维修、保洁、安全等方面的服务。
- 第四条强调了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要求,要求物业服务提供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规约- 第五条规定了物业管理规约的签订和履行要求,明确了物业管理规约的法律效力。
- 第六条规定了物业管理规约中应包含的内容,如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费用等。
第四章物业费用- 第七条规定了物业费用的计算方式和缴纳义务,明确了物业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要求。
- 第八条对物业费用的使用进行了限制,要求物业服务提供者合理使用物业费用。
第五章物业管理的监督- 第九条规定了物业管理的监督机构和监督方式,强调了社会公众对物业管理的监督作用。
- 第十条明确了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障物业管理的规范进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规定了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等。
- 第十二条规定了对物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了物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明确了条例的实施日期和适用范围。
- 第十四条规定了对违反本条例的其他法律责任的衔接和适用。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全文解读,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注意】以上解读仅基于已公开的法律文件,不涉及个人观点和主观判断。
物业管理费收取规定
物业管理费收取规定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规定会因地区、物业类型和管理机构而有所不同,具体规定需参考当地相关法律和政策。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常见规定:
1. 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通常根据物业类型、面积和设施等因素进行确定。
收费标准可能由物业管理处或业主大会决定,并在合同或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
2. 收费周期:物业管理费通常按月、季度或年收取,具体收费周期会在合同中规定清楚。
3. 收费项目:物业管理费通常用于覆盖物业日常管理维护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清洁和安全等费用。
具体收费项目可能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保安费、垃圾处理费等。
4. 使用范围:物业管理费通常适用于整个物业内的所有业主或租户。
如果有特殊设施或服务,需要额外收费的可能会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5. 缴纳方式:物业管理费的缴纳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
具体缴费方式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6. 滞纳金和处罚:如果业主或租户延迟缴纳物业管理费,可能会产生滞纳金或处罚。
具体滞纳金和处罚金额会根据物业管理处的规定进行处罚。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的物业管理费收取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物业类型而有所不同。
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物业管理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收费规定信息。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人员和社区业主等相关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提供服务,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并在履行职责中加强与居民自治组织的沟通和协调。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履行维修、保洁、安全、设备管理、收费等职责,保证物业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业务考核。
第七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服务规范,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社区的具体情况,提供维修、保洁、绿化、安全等物业管理服务。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设立接待中心,及时处理社区业主的咨询、投诉和报修等事项。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保洁制度,保持社区环境整洁,定期进行保洁工作,清理垃圾,修剪植被等。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社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维修人员,并及时处理社区内的维修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物业管理费用第十三条物业管理费用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向业主征收,并明确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用于物业共有部分的运维管理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及改善。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并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费用的报告,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物业管理法规适用于各类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办公楼宇等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物业费收取、物业纠纷解决等各方面。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一节物业服务内容第五条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小区绿化、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维护;2. 小区公共区域设施的维护和管理;3. 小区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 小区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5. 小区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6. 业主委员会的协助和沟通。
第二节物业服务要求第六条物业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1. 提供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确保小区的安全和公共秩序;2. 维护小区内物业设施的完好,及时修缮;3. 提供优质的绿化环境,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4. 协助居民处理各类物业问题,及时解决纠纷。
第三章物业费收取第一节收费对象及标准第七条物业费的收费对象为小区内的业主,按照小区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第八条物业费的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确定,并经物业服务公司备案。
第九条物业费的收费周期一般为月度计费,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收取。
第二节物业费管理第十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物业费用管理制度,确保物业费用的合理收取和使用。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定期向业主公示物业费的收入及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二条物业费的使用应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维护和改进、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第四章物业纠纷解决第一节物业纠纷的种类第十三条物业纠纷主要包括以下种类:1. 小区内的邻里纠纷;2.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纠纷;3. 物业服务不达标引发的投诉和纠纷。
第二节物业纠纷解决机制第十四条物业纠纷的解决应遵循以下原则:自愿、公正、快捷、廉价。
2024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2024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适用范围1.3 合同定义第二章:物业管理基本原则2.1 物业管理的定义2.2 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2.3 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第三章:物业管理主体3.1 物业管理公司3.2 业主委员会3.3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4.1 物业的日常管理4.2 物业的维护与修缮4.3 物业的安全与秩序第五章:物业管理费用5.1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5.2 物业管理费的使用5.3 物业管理费的监督第六章:物业管理合同6.1 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6.2 物业管理合同的履行6.3 物业管理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七章:物业管理纠纷处理7.1 纠纷的调解7.2 纠纷的仲裁7.3 纠纷的诉讼第八章:法律责任8.1 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责任8.2 物业管理中的民事责任8.3 物业管理中的刑事责任第九章:签字栏9.1 甲方签字9.2 乙方签字9.3 签订时间9.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明确物业管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物业管理的顺利进行。
1.2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所有参与物业管理的主体,包括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等。
1.3 合同定义1.3.1 物业管理:指对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的日常管理、维护、修缮、安全保障等服务活动。
1.3.2 物业管理公司:指依法设立,具有物业管理资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1.3.3 业主委员会:指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参与物业管理的组织。
第二章:物业管理基本原则2.1 物业管理的定义2.1.1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的维护、修缮、管理等服务活动。
2.1.2 物业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诚信、专业的原则。
2.2 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2.2.1 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2.2.2 物业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收费管理规定
物业收费管理规定引言概述:物业收费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小区或者物业项目的住户收取相关费用,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合理的物业收费管理规定对于维护小区秩序、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及保障住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物业收费管理规定。
一、费用种类及收取标准1.1 物业管理费: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清洁、绿化等费用。
收取标准根据小区面积、楼栋数量、居住户数等因素确定。
1.2 保安费:用于小区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安人员的工资。
收取标准根据小区的规模、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1.3 环境卫生费:用于小区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和清洁人员的工资。
收取标准根据小区的面积、居住户数等因素确定。
二、费用使用管理2.1 费用专项管理:物业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建立费用专项管理制度,确保收取的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2 费用公示制度:物业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公示物业收费的项目、标准及使用情况,接受住户监督。
2.3 费用使用透明化:物业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向住户提供费用使用情况的明细报告,确保费用使用的透明度。
三、费用调整机制3.1 合理调整:物业收费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但调整幅度应在合理范围内,并提前通知住户。
3.2 住户参预:物业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调整物业收费时,应征求住户意见,听取住户的建议和意见。
3.3 监督机制:设立住户委员会或者物业监督委员会,监督物业收费的调整过程,确保公平合理。
四、费用纠纷解决机制4.1 投诉渠道:物业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设立投诉渠道,接收住户对物业收费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4.2 商议解决:对于费用纠纷,物业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与住户进行商议,妥善解决纠纷,维护住户权益。
4.3 法律途径:如无法通过商议解决,住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业收费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五、费用使用监督5.1 定期检查:物业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费用使用符合规定。
2024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4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业主应当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经营,提供专业、规范的服务。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六条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决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费用等;(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五)改变和利用共有部分;(六)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一)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的;(二)业主大会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的。
第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可举行。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过半数同意。
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监督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四)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居民住宅、商业办公楼宇、工贸企业园区、物流仓储中心、旅游景区等不同用途的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在运营管理过程中直接关系到日常生活秩序和正常经营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居民住宅物业管理应遵循依法有序、公开透明、服务便利、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办公楼宇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竞争、效率优先、合理收费的原则。
第五条工贸企业园区物业管理应遵循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物流仓储中心物业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七条旅游景区物业管理应遵循景区旅游服务、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保护业主权益,提供安全、便利、高效、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业主监督。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将业主投诉、建议等信息及时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报告,并按照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及时处理。
第二章物业管理企业的设立与登记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注册,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经营能力;(三)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和专业人员;(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的名称应当清晰真实,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与他人名称相同或者相近。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护业主隐私,不得泄露业主姓名、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
第三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是业主依法行使物业共有权益,管理物业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
物业法律法规
物业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事物业服务的人员的行为,保障业主、居民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法律。
第二条本法律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为业主或者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维修、保洁、绿化、安全等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物业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尊重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
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事物业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技能、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四条国家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事物业服务的人员的合法权益,倡导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使用人建立和谐、稳定的关系,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条设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登记手续。
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而从事物业服务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管理规定,应当向业主、使用人公示,并报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业主、使用人的要求和需要,提供合理、规范的物业服务,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会议,听取业主意见,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公示物业服务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利用其服务地位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与业主、使用人之间发生纠纷。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向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和业主、使用人公示,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不得逃避税款。
第三章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技能、素质和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得挂靠或者出租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在工作中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024年物业收费管理规定最新
2024年物业收费管理规定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收费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所有权人的收费管理。
第三条物业收费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收费管理制度,并向物业所有权人公示,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方式等。
第五条物业收费管理应当保障物业所有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物业所有权人的合理建议和投诉。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物业管理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报经物业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物业服务项目、物业规模、地理位置、市场价格等因素,确保收费合理公正。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项目的不同性质,分别制定收费标准,明确收费项目内容。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需要调整的,应当提前向物业所有权人公示,并经物业业主大会同意。
第三章收费项目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收取的物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绿化维护费、保安费等。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履行物业管理职责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管理费、维护费等。
第十二条车位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居民提供停车位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停车位租赁费、停车位维护费等。
第十三条公共设施维护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维护小区公共设施所收取的费用,包括电梯维护费、供暖维护费、消防设施维护费等。
第十四条绿化维护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维护小区绿化环境所收取的费用,包括绿化养护费、绿化改造费等。
第十五条保安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小区安全提供保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保安人工费、监控设备费用等。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物业权益。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四条物业服务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监管;2.小区绿化带的养护和维修;3.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4.安全防范设备的检修和维护;5.停车场的管理和维护;第三章经营执照第八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与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执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登记。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在获得经营执照后,应当按照像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备案,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企业信息。
......第四章物业费用第十二条物业费用的收取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并且应当在居民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物业费用的使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改善。
......第五章业主权益第十八条业主享有以下权益:1.参预物业管理事务讨论和决策;2.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3.申请住户投诉和业主索赔;......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原《物业管理办法》。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法律之一,对物权的取得、设定、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经营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主体合法经营行为的凭证。
3.物业费用:指小区业主根据合同约定缴纳的公共设施维修、管理、改善等费用。
......本文档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艰难: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达标。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物业权益,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二条物业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
第三章物业权利与义务第三条物业主要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
物业应履行维护、管理和提供服务的义务。
第四章物业管理合同第四条物业管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服务内容、标准和期限等。
第五章物业费用第五条物业费用包括基本物业费、公共维修资金等。
物业费用应合理、公平,并按规定使用。
第六章物业设施维护第六条物业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确保安全可靠。
第七章物业安全管理第七条物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确保居民安全。
第八章投诉和纠纷处理第八条物业应设立投诉与纠纷处理机构,及时解决居民的投诉和纠纷。
第九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第九条物业管理应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采取相应措施修复损失。
第十章物业管理评价第十条物业服务应定期向居民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
附件:1.物业管理合同范本2.物业费用收据样本3.物业设施维护检查表4.投诉与纠纷处理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权:指对物的占有、使用权和处分权等绝对权利。
2.物业:指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区域的维护和管理。
3.物业管理合同:指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与物业使用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4.物业费用:指居民为物业管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5.物业设施:指物业管理所涉及的各种设施设备,如门禁系统、楼梯、电梯等。
6.物业安全管理:指物业管理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进行管理和保护的行为。
关于物业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和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和谐稳定。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是指由业主共同决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的区域。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按照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功能等进行划分;(二)便于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和服务;(三)便于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服务资质,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二)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加强物业管理;(三)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四)定期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五)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二)不得利用物业设施设备进行非法经营;(三)不得泄露业主和使用人的个人信息;(四)不得擅自停业、歇业;(五)不得损害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主权利义务第十一条业主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使用、收益、处分自己的物业;(二)参加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三)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就物业管理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三)合理使用物业设施设备;(四)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物业收费定义与原则第三条物业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物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物业收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与物业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相适应。
第三章收费方式与标准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用包干制、酬金制等方式。
具体收费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物业服务成本、业主承受能力以及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
第四章成本与服务水平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物业服务成本应包括人员费用、设备维护费用、公共能耗费用等合理支出。
第八条物业服务水平应与收费标准相适应,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章市场竞争机制第九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开展良性竞争,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物业服务。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自律,遵守行业规范,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
第六章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一条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明码标价与公示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依据等信息,接受业主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明细的收费清单,确保收费透明、合理。
第八章费用纠纷处理第十五条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
第十六条对于涉及物业服务收费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物业费管理规定
物业费管理规定物业费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代表所有业主收取,并用于维护、管理和改善小区共有部分的费用。
为了保障小区环境的良好秩序以及业主权益的合理保障,制定一套合理的物业费管理规定显得至关重要。
以下是物业费管理规定的内容:一、物业费的计算和收取方式1. 物业费的计算方式应当明确,一般根据小区的建筑面积或套内使用面积来确定。
计算公式为:物业费=建筑面积(或套内使用面积)*单价。
2. 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应当便捷、透明。
一般可以通过定期向业主发放物业费通知单,并提供线上支付渠道,方便业主缴纳费用。
二、物业费的用途和管理1. 物业费应当主要用于小区的公共区域维护、设施设备维修以及公共安全管理等方面。
具体用途应当在费用通知单中明确说明。
2. 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物业费的使用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并接受相关部门、业主的监督和审计。
三、物业费的调整和公示1. 物业费的调整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并向业主公示。
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的调整应当提前三个月向业主发出通知,并公示调整的原因和依据。
2. 物业费的调整幅度应当公平合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如需大幅度调整,应当召开业主大会或征求业主的意见。
四、物业费违约与纠纷解决1. 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收取物业费。
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2. 物业费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为原则。
如协商无果,双方可以向相关行政机构或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寻求公正的解决方式。
五、物业费管理的监督机制1. 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费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执行。
2. 物业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相关行政机构和业主的监督。
相关监督渠道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和举报。
六、物业费管理的合规要求1. 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侵犯业主权益,不得有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和监督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实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业主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所有权人,享有对物业的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维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义务。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是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法人,依法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物业管理相关职责。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业主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享受物业服务;(二)参加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三)选举和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四)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定;(三)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二)要求业主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资料;(三)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区域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三)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十一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名称和住所;(二)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三)物业服务的事项、质量、费用和期限;(四)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约定;(五)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六)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七)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物业管理处收费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处收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物业管理处的收费工作,保障业主的利益,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特制定本收费管理规定。
第二章收费标准1. 物业管理费1.1 住宅类物业: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xx元。
1.2 商业类物业:按照租赁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xx元。
1.3 办公类物业:按照租赁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xx元。
2. 公共维修费2.1 物业管理处将每年的公共维修费用均摊给业主,费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2 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楼立面维修、电梯维护、园区绿化等。
2.3 公共维修费的征收由物业管理处按照业主所占建筑面积或租赁面积比例进行计算。
3. 公共设施费3.1 物业管理处将每年的公共设施费用均摊给业主,费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3.2 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小区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消防系统等。
3.3 公共设施费的征收由物业管理处按照业主所占建筑面积或租赁面积比例进行计算。
第三章缴费方式1. 缴费时间与周期1.1 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费、公共设施费按月缴纳,缴费截止日为每月yy日。
1.2 业主应提前在缴费截止日之前将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
2. 缴费方式2.1 业主可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手机支付等方式进行缴费。
2.2 物业管理处将及时更新缴费方式,提供便捷的缴费渠道。
3. 逾期缴费3.1 逾期未缴费的业主将受到书面警告,并按照每日x%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3.2 若业主仍未在指定期限内缴费,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追缴相关费用。
第四章收费管理1. 收款凭证1.1 物业管理处将开立正规的收据,明确标注业主缴费的具体金额和事项。
1.2 业主应妥善保管收款凭证作为日后相关纠纷的依据。
2. 财务报表2.1 物业管理处将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向业主公开披露。
2.2 业主有权要求查阅管理处的财务报表,确保收费的合规与透明。
第五章特殊情况处理1. 物业管理费减免1.1 对于住宅类物业中年龄超过xx岁且经济困难的居民,物业管理费可酌情减免一定比例。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制定,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护物业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和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物业管理机构可以是专门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业主委员会等形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项目的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环境卫生清洁、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物业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与物业所有权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物业管理范围、服务内容、费用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报告,公开管理信息,接受监督。
第六条:物业费用由物业所有权人按照法定比例分摊支付。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物业费用的收取标准,并向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明示。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收取物业费用,并向其提供明细账目和发票。
第八条: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应当按时交纳应付的物业费用,不得拖欠或逃避支付。
第四章: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出现故障或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物业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五章:物业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清洁物业环境,保持其整洁和卫生。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清理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垃圾滋生恶臭。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物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物业项目的安全。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物业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造成的损失。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收费项目和标准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物业管理费;(二)维修基金;(三)公共能耗费;(四)特约服务费;(五)其他依法或约定的服务费用。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物业服务的内容、质量、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三章收费方式和期限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按月收取;(二)按季收取;(三)按年收取;(四)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
第八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收费管理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收费管理,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第十一条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直接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收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缴,并可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管理办法草案,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应由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并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及承租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及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物业收费”,是指小区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车位租赁费、水费、电费和其他与物业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合理收费,保障住户合法权益。
第五条物业服务公司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有专人负责物业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定期开展收费情况的公开报告。
第二章物业收费标准第六条小区物业管理费包括基本管理费和公共维修费两项。
基本管理费根据小区的建筑面积或套数来计算,公共维修费根据小区内公共设施和装备的数量和品质来确定。
第七条车位租赁费根据车位的位置、面积和装修情况来制定收费标准。
水费、电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来计算。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八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的具体项目、标准和计算方式,并经业主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公示物业收费项目、标准和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和投诉。
第十条物业服务公司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开展物业收费的清查工作,确保收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主账户制度,保障业主的隐私和财产安全,不得私自挪用业主的物业费用。
第四章收费方式第十二条小区物业收费的缴纳方式包括线下和线上两种。
业主可选择自行前往物业管理处或者通过银行、支付宝等渠道进行缴纳。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多种缴费方式,方便业主的缴费操作。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定期对逾期未缴费用的业主进行催缴,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确保物业收费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物业收费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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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第7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管理的法律规定共 6 课时7.1物业服务收费的法律规定第 1.2课时教学目的:通过本节学习,了解物业服务收费,熟知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与监督制度、掌握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教学重点:掌握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难点:熟知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与监督制度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过程:7.1物业服务收费的法律规定【案例】6万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起诉业主和实际使用人因为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将房屋的业主和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被告连带给付物业费。
日前,和平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由业主交纳所拖欠的6万余元物业费,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本市和平区南京路某大厦A座20层1室的房屋系浙江一家服饰有限公司所有。
房屋交付时即由王某居住。
2003年2月,大厦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委托合同》。
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到2006年1月止。
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2.5美元,按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折算,且美金与人民币折算汇率下限不低于1∶8.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人民币。
合同到期后,大厦业主委员会又与原物业管理公司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到2008年9月止,费用按住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06元收取。
A座20层1室在2005年8月至2007年7月间一直未交纳物业费,合计6万余元。
物业管理公司由此提起诉讼,将业主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及房屋实际使用人王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连带给付物业费的责任。
被告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
庭审中,另一被告即房屋的实际使用人王某表示,房屋的产权人是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自己当时是该公司驻天津的经理,所以公司将房屋交给他居住。
在居住使用的时间里,一直是公司交纳物业费,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住房所在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法有效,原告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已按物业管理服务的范畴履行了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义务,被告接受了原告提供的管理服务,应按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被告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在购买了大厦A座20层1室房屋后并未使用,而是交由另一被告王某使用居住。
根据有关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但二被告之间并未约定由使用人王某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原告又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所拖欠的物业费应由被告王某交付。
所以,对原告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所拖欠物业费的请求,不予支持,所拖欠的物业费应由被告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向原告交纳。
综上,法院作出了如上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结合此案,法官介绍说,业主即指物业所有权人,非业主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非业主使用人与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直接关系,不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委托方,同时也不是物业区域的区分所有权人,一般不参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之间的约定属于债务的转移。
依据《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因此,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之间的约定,只有经过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方为有效,否则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但上述案件中的二被告人没有相关约定,故法院作出了由业主承担物业费给付责任的一审判决。
当然,业主在履行给付物业费的义务之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进行追偿。
7.1.1 物业服务收费概述1.物业服务收费的概念(1)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物业服务费。
这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2003年11月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所规定。
收取物业服务费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的义务。
(2)物业服务收费的作用1)物业服务收费是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营收入之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物业服务费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而收取的报酬,是维持物业服务企业正常运营的基本经济保障。
2)物业服务收费是维持并保证物业管理项目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施各项使用功能正常发挥的必要费用,是开展保结、绿化、秩序维护等业务的资金来源。
3)物业服务收费是影响购房的因素之一。
物业服务收费对购房人来说,将成为一笔长期的固定开支,并且还与物业服务质量有直接联系,因此,购房人能否承受,物业服务收费是否质价相符,都对购房人的购房心理产生影响。
2.物业服务收费的特征(1)物业服务收费的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是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物业服务收费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内容之一,是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管理、服务报酬。
其支出构成或费用组成,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2)物业服务费缴纳的主体是业主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业主是物业服务费缴纳的主体。
(3)物业服务收费具有独立性物业服务收费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与其他法律关系主体不发生联系,物业服务收费是独立的。
3.物业服务收费的原则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1)合理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贯彻合理使用、合理收益的原则,根据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合理分摊、科学计算,制定合理的标准。
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既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当收费,又要坚决制止收费中的不合理行为。
物业服务收费的成本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业主和使用人应按照谁享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物业服务费。
(2)公开原则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服务服务收费的成本费用应当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费用,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应公开费用收支情况,并按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履行报告、解释义务。
(3)服务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按照物业管理项目的类型、规模、功能、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及物业服务标准,按质取费,物业服务收费的成本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的高低,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4)专款专用原则物业服务收费支出构成或费用组成,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随意使用,以确保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7.1.2 物业服务收费法律规定1.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1)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2)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具体内容1)人员费用是指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是指为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
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支出的维修费、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3)清洁卫生费是指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所需的购置工具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环卫所需费用等。
4)绿化养护费是指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的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等。
不包括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种苗种植费和前期维护费。
5)秩序维护费是指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所需的器材装备费、安全防范人员的人身保险费及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装费等。
其中器材装备不包括共用设备中已包括的监控设备6)办公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管理区域正常的物业管理活动所需的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房租、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书报费及其它费用。
7)固定资产折旧是指按规定折旧方法计提的物业服务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
物业服务固定资产指在物业服务小区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拥有的、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是指物业管理企业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以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保险费为准。
9)管理费分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情况下,为保证相关的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各物业服务小区承担的管理费用。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是指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按规定同意由物业服务费开支的费用。
2.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方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
(1)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是指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定价方法。
物业管理服务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社会影响范围较大,但由于物业管理行业起步较晚,物业管理市场发展还不够规范,社会收入水平与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发展趋势还不能完全相适应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之一为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