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研究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一、引言本协议旨在详细阐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
二、合同成立1. 定义:合同成立是指当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合同即为成立。
2. 合同要素:合同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素:a. 合法的合同目的;b. 相对人的真实意思表示;c. 合同条款的明确表述;d. 依法订立合同的能力。
三、合同生效1. 定义: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条件或事件发生后,合同开始产生法律效力。
2. 合同生效方式:a. 即时生效:当合同成立后,即刻生效,无需任何附加条件或事件的发生。
b. 条件生效:当合同成立后,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或事件的发生,合同开始生效。
c. 期限生效:当合同成立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合同开始生效。
d. 法定生效:当合同成立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合同开始生效。
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1.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只有合同成立后,才能让合同生效。
2.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可以是同一时间,也可以是不同时间。
3. 合同成立后,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应当即时生效。
五、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证明1. 合同成立的证明:a. 书面形式:双方签署的合同书是合同成立的最直接证明。
b. 电子形式: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电子合同平台等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约定的流程完成合同签署,也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
2. 合同生效的证明:a. 合同生效的证明通常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或事件的发生,由一方或双方提供书面或口头的通知作为证明。
b. 在法定生效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作为合同生效的证明。
六、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1. 合同成立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2. 合同生效后,双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论合同的成立效力与生效效力
On t e E t b ih n o c n l r eo n r c s h s a ls i g F r ea d Vai Fo c fCo t a t d
F J— u n,DENG nபைடு நூலகம்U iy a Na
(He e Unv ri f c nea dT c n lg , h i h a g0 0 1 ,C ia bi ies yo i c n eh oo y S ia u n 5 0 8 hn ) t Se jz
摘 要 : 传统合 同理论认为, 同成立是事实判断, 合 而非价值判断, 合同的效力只有在合 同 生 效后 才 能发 生。《 同法》 8条 和 第 4 否 定和发 展 了这 一理论 , 成 了新 的合 同效力 理 合 第 4条 形
论, 即合 同的效力不 是作 为一个 整体 在合 同生效 之 时 一次全 部 赋 予合 同 , 而是 分 解 为“ 成立 效
tk spa ewh n t ec n r c sv l . Th ai o c e n h n o c me to h o ta twhl h a e lc e h o ta ti ai d ev l f rem a st ee f re n ft ec n r c i t e d e e tb ih n o c a st eo h rd te x e tt ee f re n . sa l ig f r eme n h t e u ise c p h n o c me t s Ke r s o ta t sa l h;v l ywo d :c n r c ;e t b i s ai d;e t b ih n o c ;v l o c sa l ig f r e ai f re s d
力” 生效 效力” 和“ 两个部 分 , 别 于合 同依 法成 立之 时和 生效之 时赋 予合 同 。合 同的生效效 力 分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一、引言本协议旨在就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讨论和说明。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以及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二、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表明其意愿,形成合同的过程。
以下是合同成立的要素:1.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成立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明确表达其意愿,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当事人应当清晰地表达其意愿,确保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接受。
2. 合同条款的约定合同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的对象、价格、数量、质量、交付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当事人应当就各项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表述,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合同的签署当事人在合同上签署自己的名字或者盖上公司的公章等方式,表示其同意合同的条款并愿意履行合同。
签署是合同成立的重要环节,标志着当事人对合同的认可和接受。
4. 法律的要求合同的成立还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民法等。
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的成立过程中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以下是合同生效的要素:1. 条件的满足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条件,例如支付定金、提供担保等。
当这些条件得到满足时,合同方可生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确保合同的生效。
2. 履行的开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
例如,买方应当按时支付货款,卖方应当按时交付货物。
只有当双方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时,合同才能真正生效。
3. 法律的保护合同的生效还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
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同纠纷。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一、引言本协议旨在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讨论和说明。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确保合同有效执行的重要环节。
本协议将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法律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探讨。
二、合同的成立1. 意思表示合同的成立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进行,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2. 合意要素合同的成立还需要满足合意要素,即要求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对象、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
3. 无效合同若合同的成立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
三、合同的生效1. 生效条件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明确,并且没有被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所影响。
-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即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 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不能存在模糊、不确定的条款。
- 合同的形式要求必须满足,例如某些特定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 生效时间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是合同签署之日,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时间。
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生效时间,则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应在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后立即生效。
3. 生效方式合同的生效方式可以是实际履行、交付、支付等方式。
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各自的义务,以确保合同的生效。
四、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证明1. 合同的书面形式为了确保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证明,双方当事人通常会选择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可以是纸质合同或电子合同,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2. 合同的签署合同的签署是合同成立与生效的重要证明。
签署合同时,当事人应在合同上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在签署位置注明日期。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同
的
成
立
最高人民法院在《民商审判会议纪要》第32条关于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的 法律后果中,规定了合同不成立时财产返还和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参照适用合同无效 或者被撤销时的规定。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补偿 范围时,要根据诚信原则的要求,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不能使不诚信的当事人 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获益。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情况下,当 事人所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不应超过合同履行利益。
三合 同 成 立 与 生 效 的 区 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没有合同的成立,也就谈不上合同的生效。两者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一是解决的问题不同。合同成立主要解决合同是否存在、合同何时成立的事实问题;合 同生效主要解决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法律问题。合同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 断问题,合同是否生效属于法律评价问题。 二是体现的时段、内容不同。合同成立属于合同订立阶段,反映和体现当事人之间订立 合同的过程是否已经终结;合同生效属于合同履行阶段,反映和体现当事人之间订立合 同的目的能否实现。 三是判断的主体不同。合同是否已经成立,通常情况下由当事人自己来作出判断,并据 此实施相应的行为;合同是否生效,即判断、确认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属于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的职责。
“知道其内容”是指相对人“获悉”该意思表示的内容,至于相对人是否正确地理 解了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则在所不问。具体来讲,通过当场口头表示或者非当场的 电话、现场视频等即时形式表示的,“知道”是指相对人听到、听完意思表示;通 过当场纸笔书写交流、手语交流、手势交流的,“知道”是指相对人看到、看完意 思表示。
二合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法律文件,用于确立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进行浅谈。
一、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合意并表达意思表示时,合同关系即产生。
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 合意:当事人之间必须就合同的所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即双方对合同的内容达成共识。
2. 定性:合同必须具备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即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定价: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价格或者确定价格的方式,以便明确交易的经济利益。
4. 定物: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交易的标的物或者确定标的物的方式,以便明确交易的对象。
5. 合法: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成立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来表达。
对于特定类型的合同,法律可能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在书面合同中,当事人通常会签署合同文本,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日期和签字。
对于口头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协议达成合意,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互相履行合同义务。
二、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 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完整性:合同必须具备完整的条款,确保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规定。
3. 无效性: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限制或者无效,否则合同将无法生效。
4. 表达意思:当事人必须明确表达合同的意思表示,确保合同的内容得到有效传达。
5. 生效条件:合同可能规定特定的生效条件,当这些条件满足时,合同方可生效。
合同的生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 协议生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当这些条件和时间满足时,合同即可生效。
2. 履行生效:当事人开始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时,合同即可生效。
合同成立、生效及效力若干问题研究(下).doc
合同成立、生效及效力若干问题研究(下) -四、合同的效力所谓“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上之力,是因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及相应法律责任。
通过对合同成立及生效要件的满足,这种权利义务产生的效力就毫无疑问是得到法律承认和支持,并与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因为权利本身就是一个法律范畴,“权利为主观化的法律,法律为客观化的权利。
”[9] 故合同的效力必定是法律上之力,而非道德上之力,系为法律效力。
有鉴于此,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契约,对于当事人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该条宣告了法国民法典对合同自由原则的确立,对合同神圣的信仰。
它把个人缔结的合同的效力提升到“相当于法律的效力”的高度,将合同的效力推向了巅峰。
合同在其当事人之间取得了相当于法律的尊严的同时,也在当事人之外的世人面前树起了合同神圣不可侵犯的庄严形象。
这种精神和产生的效果,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必需又是欠缺的。
现实中,“重合同,守信用”的观念在极力提倡中又不断遭受来自各方的蹂躏,违约者不以违约为耻,受害者也似乎忘却法律的追究。
故将合同的效力视为合同的法律效力,对树立契约神圣,弘扬诚信原则,发展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同生效与合同的效力国家对已成立的合同进行法律评价,以确定其是否发生法律效力,然此种评价的依据就是看当事人达成的合意是否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
法律只肯承认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的效力,并对合同订立中的弱者予以保护,受害者予以救济,违约者进行制裁,体现了国家意志对当事人合意的干预和渗透,从而使发生效力的合同符合法律所要保护的利益及其追求的价值,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已成立的合同,根据其生效要件满足程度的不同,将合同的效力分成以下类型:①合同有效。
如果已成立的合同完全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合同在生效时起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的效力。
②合同无效。
如果已成立的合同欠缺根本性生效要件,则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为无效合同。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一、引言本协议旨在就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等相关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规定。
二、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当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且表达了意思表示时,合同即成立。
1.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具体主体,包括甲方和乙方等;1.2 合同的目的:合同的目的是指合同所要达到的目标或目的,可以是商品交易、服务提供等;1.3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具体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价格、数量、质量等;1.4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的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 合同的成立方式合同的成立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具体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3. 合同的订立过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3.1 协商: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3.2 签订:各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表示同意合同的内容;3.3 生效: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三、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各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 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合同的成立:合同必须符合合同的成立要素,即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1.2 合同的形式:合同必须符合合同的形式要求,即按照合同约定的形式进行签订;1.3 法律规定: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生效的时间可以是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也可以是合同约定的特定日期生效,具体时间应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
3. 合同生效的方式合同生效的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口头通知或者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应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
四、合同的解释与争议解决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的解释应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当合同的条款存在歧义时,应根据合同的目的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2. 合同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解决。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一、引言本文旨在探讨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相关问题。
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协议,对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基础,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并满足合同法规定的要件后,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的过程。
合同的成立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意思表示当事人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进行的意思表示,表达了达成合同的意愿。
意思表示应当明确、具体,并且表达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2.合意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相互一致,即达成了合意。
合意是合同成立的关键要素,要求当事人之间在合同条款、价格、数量等方面达成一致。
3.合法性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应当是合法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能力当事人在成立合同时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事实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能力,当事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合同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某些特定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其他特定形式。
当事人在成立合同时应当符合合同形式的要求。
三、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在成立后具备法律效力的过程。
合同的生效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履行条件合同的生效可能受到一定的履行条件的限制。
例如,当事人可能约定某些条件在满足后合同才生效,或者合同的生效可能取决于某些外部因素的发生。
2.生效时间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
合同可以即时生效,也可以约定在未来某个具体时间生效。
如果没有约定生效时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3.生效方式合同的生效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逐步生效的。
一次性生效指合同在达到生效条件后立即具备法律效力;逐步生效指合同在达到一定条件后逐渐具备法律效力。
4.生效范围合同的生效范围是指合同对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产生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范围应当明确,不得超出当事人的意愿和约定。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一、引言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它是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具有关键意义。
本协议旨在深入探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相关问题,包括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生效的条件以及合同生效的方式等。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1. 合法主体合同的成立要求合法主体,即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合同当事人。
2. 合同目的的合法性合同的目的必须是合法的,即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3. 合同要约的提出和接受合同的成立需要有一方提出合同要约,另一方接受合同要约。
要约应当明确、具体,并表明要约人的意思表示。
接受要约的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或者行为上的表态。
4. 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在达成合同时应当真实、明确地表示其意思,不能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三、合同生效的条件1. 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合法性是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2. 合同的形式要求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要求,例如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如果合同的形式要求没有满足,合同将无效。
3. 合同的履行条件合同的生效可能受到一些履行条件的限制,例如合同的生效可能需要双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某些前提条件的履行。
四、合同生效的方式1. 即时生效有些合同在当事人达成协议后立即生效,无需任何其他条件。
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即时生效。
2. 条件生效有些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才能生效。
例如,某些合同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或者取得许可证书后方可生效。
3. 约定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条件或者方式。
这种方式下,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将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执行。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的表现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的表现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乃至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或者说是法律拘束力。
依法成立和生效的合同,其效力同一性表现在多方面,主要以下两点。
(一)依法成立和生效...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乃至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或者说是法律拘束力。
依法成立和生效的合同,其效力同一性表现在多方面,主要以下两点。
(一)依法成立和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1.关于合同成立的效力。
《合同法》第8 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根据该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其法律约束力表现在:一是“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二是“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效力的规定与我国其他有关立法和国外有关合同的立法是一致的。
2.关于合同生效的效力。
既然合同成立的效力表现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而合同生效是针对已经成立的合同而言的,故其效力就更是如此。
这是不言而喻的。
由此看来,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都表现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二者的效力在实质上应当是一致的。
有观点在解释《合同法》第8条关于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效力时,就认为“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很显然,这种表述就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
现有通说理论认为,合同成立不一定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才使当事人之间成立的合同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这和《合同法》第8条关于“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是格格不入的。
(二)当事人违反依法成立和生效的合同,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比较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比较我国《合同法》把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分别规定在合同订立制度与合同生效制度之中,于是理论上便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分离的通说观点,认为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然而也有学者认为,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虽然存在区别,但也具有同一性。
笔者赞同后者的观点,理由分析如下。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具有同一性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均能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属于事实判断问题,而非法律价值判断问题。
首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合同法》及原《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均规定了“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而订立的合同,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这种法律约束力不是合同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国家或法律再次赋予的,而是因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而产生的,因此,这种约束力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
其次,《合同法》第45条、第46条关于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的规定表明了部分合同的生效是以当事人约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的发生或未来期限届至而产生效力的。
再次,国家行政机关对合同的登记行为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批准登记行为是否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目前已被多数学者否定。
学者们表示,登记只是一种公示的方法,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而且国家行政机关进行批准、登记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无权对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和生效进行法律上的评价,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才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对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和生效进行确认。
可见,国家行政机关的登记、批准行为不能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成立和生效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是一种客观存在。
二、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基本相同。
我国《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成立的构成要素,从《合同法》第2章“合同的订立”规定的内容来看,合同成立的要素一般包括:合同的主体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的内容须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合同的订立程序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一、引言本协议旨在探讨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相关问题,包括合同的定义、成立要素、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方式等。
通过对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详细分析,旨在为协议撰写专家提供相关的参考和指导。
二、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是民事行为的一种,是民事主体之间自愿达成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三、合同的成立要素1. 相互意思表示:当事人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明确表达达成协议的意愿。
2. 定义合同标的: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标的,即合同的内容和目的。
3. 条件合法: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4. 确定合同的主体: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合同的当事人,即合同的主体。
四、合同的成立过程1. 协商:当事人通过协商明确双方的意愿,并就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讨论和商议。
2. 签订: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表示双方同意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3. 形成效力: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立即生效,还需要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
五、合同生效的条件1. 合同生效日期:合同可以约定生效日期,也可以约定某一事件发生后生效。
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的生效可能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如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履行一定的前提条件等。
3. 合同生效方式: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方式生效。
六、合同生效的方式1. 书面形式:当事人通过签署合同文本并交换合同文本的方式使合同生效。
2. 口头形式:当事人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使合同生效,但口头合同的证明可能存在困难。
3. 默示形式:当事人通过行为默示达成合意,即使没有明确的书面或口头约定,合同仍然生效。
七、合同生效的后果1.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生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 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享有法律保护,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协议名称:浅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一、引言本协议旨在探讨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的相关问题。
合同是商业和法律交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各方的权益保护和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协议将从合同的定义、成立要素、合同生效的条件以及合同生效的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就特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件或口头协议。
合同是法律上的约束力文件,具备法律效力。
三、合同的成立要素1. 合意:合同的成立必须有各方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
2. 客体:合同的客体是指合同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商品、服务、权利等。
3. 有偿性:合同一般要求各方之间存在一定的交换条件,即有一定的对价。
4. 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 形式:合同的成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某些特定合同可能需要满足特定的形式要求。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1. 合同的成立:合同在符合上述成立要素的基础上,经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成立。
2. 合同的履行能力:合同各方在成立时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法定代表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3. 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同的完整性: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必须完整清晰,不得存在模糊、不明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
5. 合同的履行条件:合同的生效可能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例如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支付一定的订金等。
五、合同生效的方式1. 即时生效:合同可以规定在双方达成一致后立即生效。
2. 条件生效:合同可以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后生效,例如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支付一定的订金等。
3. 延迟生效:合同可以规定在特定日期或特定事件发生后生效。
4. 逐步生效:合同可以规定在不同阶段或特定条件下逐步生效。
六、合同生效后的权利和义务1. 合同生效后,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研究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研究【内容提要】依法成立或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违反依法成立或生效的合同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者的效力体现为同一性特征。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都属于事实上的判断,合同有效才属于法律上的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依法成立或生效的合同,都可确认其合同的效力。
合同成立制度已经能够涵盖合同生效制度的内容,现行合同法将其一分为二有不妥之处,建议立法上予以修改。
【关键词】合同、成立、生效、效力一、前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方式对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合同生效即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一次从立法上将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开来,二者的区别集中体现在该法第44条、45条和46条规定的内容中。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虽然存在着区别,但也有相同之处。
就效力而言,合同法理论上通说认为,“合同成立的效力与合同生效的效力不同,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不得对自己的要约与承诺随意撤回,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注: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中国**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
)合同依法成立后正式生效前,因合同尚未正式生效,当事人有权不履行合同义务,这时的合同约束力表现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注:杜*华:《合同法精解与案例评析》(上),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
)但笔-者认为,合同成立后未生效前,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确实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这也是目前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重要意义所在;但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比如,《合同法》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根据此条规定,出卖人有两项义务:一是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的义务,二是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此两项义务,是法定的义务,当事人都必须履行。
就一个房屋买卖合同而言,依法成立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生效以前,当事人仍有履行移转标的物所有权,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义务。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规定了合作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合同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本文将就这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当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被视为成立。
下面是合同成立的几个要素:1. 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合同双方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这意味着双方必须就合同的对象、数量、价格、质量、交付时间等重要事项达成共识。
2. 双方的合法资格:合同成立的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即双方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合同的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或书面合同。
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例如不动产买卖合同等。
4. 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二、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开始生效。
下面是合同生效的几个要素:1. 条件的满足:合同中可能包含一些生效条件,例如支付定金、提供必要的文件等。
只有在这些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合同才能生效。
2. 生效日期的确定: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合同的生效日期。
在生效日期之前,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在生效日期之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开始生效。
3. 合同的履行: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必须按时交付货物,买方必须按时支付货款。
4. 合同的终止:合同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终止,例如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等。
合同的终止意味着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再存在。
总结: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合同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
合同成立要求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具备合法资格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而合同生效则需要满足合同中的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辩析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主体应该按照有效合同
辩析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将可能承担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和有效合同是两个非常
相近而且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合同生效和
有效合同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有效合同是
魏晓莉 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300221
合同生效后的一种法律肯定性评价的结果。
[J]. 法制与社会, 2010, (11) :254-255
MODERN BUSINESS 现 代 商 业 281
2、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 单纯的私人之间的赠与合同。对于此类合同, 只靠单纯的要约、承诺,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而合同的成立时间是赠与物的交付时间。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建构上的 意义 按照大陆法系的区分,合同法属于私 法的范畴,因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 务主要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在合同 从无到有的这个过程中,合同成立概念的出 现体现的就是合同法对于合同主体意思自由 的一种尊重。尽管合同法对于合同成立要经 过要约、承诺的过程以及关于合同成立构成 要件等内容有相关的规定,而实质上法律对 于合同成立是采取了非常宽松的态度,比如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合同成立应当是对合同内 容达成意思表示的一致,但是在合同法61条 又规定对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在法律建
【文章摘要】
对于承诺生效采用到达主义,即承诺到达要 构及司法实践当中的意义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联系紧 密又互相区别的法律概念。正确区分合 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基本含义和构成要 件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论意义,而且 对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适当履行合同 义务也具有深远的司法实践意义。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束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进行浅谈。
一、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并表达意思表示后,形成合同关系的过程。
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合意、民事行为能力、合法对象和合法形式。
1. 合意:合意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合意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
2. 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进行法律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合同行为可能无效或部分无效。
3. 合法对象:合同的对象必须是合法的。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
4. 合法形式:合同的形式根据法律规定而定。
有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不动产买卖合同;而有些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如日常生活中的购物合同。
二、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开始发生效力的过程。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履行条件、生效条件和法律效力。
1. 履行条件:合同生效的前提是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例如,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可能是买方支付购买款项。
2. 生效条件:合同中可以约定特定的生效条件。
当这些条件满足时,合同才生效。
例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某个事件发生后合同生效。
3. 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具备法律效力。
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同时,违反合同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但并不完全相同。
1. 时间顺序:合同成立是先于合同生效的。
当事人达成协议并表达意思表示后,合同成立;而合同生效需要满足合同中的履行条件或生效条件。
2. 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已经生效。
只有在合同生效后,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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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条件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这还涉及到对下面两个问题的新认识。
(二)合同生效和合同有效存在着区别
现有通说理论并没有注意合同生效与有效的区别,并常将二者混同使用,甚至还有观点认为《合同法》第44条规定的“生效”不如称为“有效”更为确切。(注:孔祥俊:《合同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7页。)笔者认为,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侧重于合同效力的时间方面的问题;而合同“有效”则是指具有法律效力,侧重于合同效力的定性方面的问题,二者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研究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改革现有的合同纠纷审判模式,可以为走出困境找到出路。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也同样“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而不一定要具备生效要件。因此,审判人员不一定都要从合同生效制度来考虑而确认合同是否有效,也可以从合同成立制度来考虑而确认合同是否依法成立,采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对于依法成立而仅仅是缺乏登记等生效要件的合同,审判机关可以认定该合同依法成立,同时判令当事人履行登记即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等义务。这样,既促进了商品交易,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又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相关规定。
2.关于合同生效的效力。既然合同成立的效力表现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而合同生效是针对已经成立的合同而言的,故其效力就更是如此。这是不言而喻的。
由此看来,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都表现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二者的效力在实质上应当是一致的。有观点在解释《合同法》第8条关于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效力时, 就认为“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注:胡康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很显然,这种表述就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现有通说理论认为,合同成立不一定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才使当事人之间成立的合同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注:龙翼飞:《新编合同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1页)笔者对此观点持否定态度,因为这和《合同法》第8条关于“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是格格不入的。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虽然存在着区别,但也有相同之处。就效力而言,合同法理论上通说认为,“合同成立的效力与合同生效的效力不同,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不得对自己的要约与承诺随意撤回,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注: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合同依法成立后正式生效前,因合同尚未正式生效,当事人有权不履行合同义务,这时的合同约束力表现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注:杜万华:《合同法精解与案例评析》(上),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但笔者认为,合同成立后未生效前,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确实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这也是目前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重要意义所在;但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比如, 《合同法》第135 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根据此条规定,出卖人有两项义务:一是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的义务,二是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此两项义务,是法定的义务,当事人都必须履行。就一个房屋买卖合同而言,依法成立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生效以前,当事人仍有履行移转标的物所有权,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义务。显然,上述情形下,合同依法成立后未正式生效前,当事人就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所以,是否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能作为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的标准;相反,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存在着同一性,即二者的效力具有共同的一致的特性。本文所称合同成立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合同的效力。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研究
作者:杨树明/张平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 (2000)03—0095—06
一、前言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方式对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合同生效即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一次从立法上将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开来,二者的区别集中体现在该法第44条、45条和46条规定的内容中。
(二)当事人违反依法成立和生效的合同,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条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没有明确指出是针对依法成立或者是生效的合同。对于违反依法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当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勿庸置疑的;对于违反依法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理论上认识是不统一的。
如上所述,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管该合同是否生效。但这种法律约束力体现在法律责任形式上,是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理论上是有不同认识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一种责任。按照前述关于合同依法成立后未生效前当事人有权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观点,以此进行推论,因当事人有权不履行合同,故而就不存在违约责任。那么,此时当事人的责任就应当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了。另有观点认为,“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合同关系的存在。在合同成立以前,因合同关系不存在,则一方的过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而不属于合同责任范围,只有在合同成立以后,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才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反并应负合同上的责任。”(注: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4~135页。)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这也是基于依法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观点而得出的结论。比如,在不动产所有人一物多买的情形下,多个买主中谁办理了转让登记,谁就取得了所有权,但出卖人要对其他买主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缔约过失责任。(注:孙礼海:《合同法实用释解》,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第73页。)
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与司法立法改革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对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常遵循一套较为固定的模式。首先是要确认合同的效力,即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然后才是对纠纷进行处理,如果是有效合同,就让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无效合同,则让当事人承担无效合同的责任。由此看来,对合同效力的确认,是审判机关处理任何一个合同纠纷案件的必经程序。但这种固有的审判模式,会禁锢审判人员的思路,使其为一些案件的处理所困扰。
(三)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都是一种客观存在
《合同法》第44条至第46条规定的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根据是否依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可以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是合同依法成立时即生效,以及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生效条件、附生效期限,在条件成就、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在这类情形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都主要是涉及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另一类是合同成立后,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这类情形下,合同的成立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合同生效还体现了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有关国家管理机关的意志。但不能因体现国家管理机关的意志,就认为是一种法律上的评价。不管是当事人进行要约、承诺行为,还是国家管理机关进行批准、登记行为,它们都必须依法进行,也都无权对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和生效进行法律上的评判,而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才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对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和生效进行确认。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合同成立和生效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和生效,才是审判机关和仲裁机关对合同的法律评判。《合同法》第44条既然用了“生效”而没有用“有效”这个概念,正是因为批准、登记机关确实无权就合同是否有效进行确认。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的立论依据
《合同法》颁布后,合同法理论上一直坚持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分为两种不同的制度。笔者提出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理论,势必面临着对一些观念的挑战。
(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基本相同
现有通说理论认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不同的,具备了成立要件,合同将宣告成立,但已经成立的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合同生效要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具体包括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注:王利明、 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1~196页。)笔者不完全同意上述观点,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条件虽有不同,但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现就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分述如下。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对合同纠纷审判的影响, 早在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就有所体现。
关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在立法改革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有观点认为应将“依法成立的合同”理解为:“既具备成立要件也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而不应狭义理解为当事人所成立的合同。”(注: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569页。)这实际上体现了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制度同一化的观念。这里所谓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制度的同一化,就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在立法上不再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制度同归为一。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的表现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乃至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或者说是法律拘束力。(注:陈晓君:《合同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6页。)依法成立和生效的合同,其效力同一性表现在多方面,以下主要谈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