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修正草案征意见 网络提交意见逾23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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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13万条意见,这次它有何不同?

1个月,13万条意见,这次它有何不同?

54经济1个月,13万条意见!在全国人大网意见征求专栏,列在第二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案”)已提意见数不断攀升。

自6月29至7月28日截止,个税草案已提意见数累计超过13万条,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个法律草案。

而且,由于过于拥挤,网站甚至一度陷入瘫痪。

每次个税法修改都牵动人心,这一次更不例外。

此次个税改革是1980年个税法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改,被业界称为“我国个税制度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其中包含很多“首次”:根据《草案》,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性所得将改变以往的分类征税模式,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

与前几次个税改革相比,人们除了关注个税起征点之外,专项附加扣除、地域差异等也都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

5000元起征点是否偏低?在税收制度改革里,个税起征点的修订一直是热点,因为它关系到每个人的钱袋子。

按照财政部部长刘昆的说明,5000元起征点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但5000元起征点一经公布,就引起民众的热议,其中不乏不赞同的声音。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需要科学测算,根据近些年工资收入增长、物价上涨、基本生活费用标准等数据建立模型测算出来。

但目前相关数据并未披露,因此也看不出来5000元如何体现了前瞻性。

”“7年前,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7年后,房价翻倍、物价上涨、钱变得越来越不值钱,个税起征点才提高到5000元,太低了!起码要到1万元。

”在IT 公司负责网络运营的小刘来北京工作已经5年了,月薪税前1万元出头,扣去2000元“五险一金”后,每月需纳税300多元。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1年4月2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1年4月2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纳企 业所 得税 、增 值税 、营业税 等其 他税 种 的 申
报 缴 纳税 款 的时 间一 般 为 次月 1 日内 。由于 申 5
分配 的调 节作用 ,草 案拟 将现 行工 薪所 得 9级超 额 累进 税率 修 改 为 7级 ,取 消 了 1 和 4 %两 5 0 档税率 ,扩 大 了 5 和 1 两个 低 档税率 的适 用 O
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 委员会 公报 2 1 5 0 1・ 个人所得 税 税 率表 二 ( 体 工 商 户 的 生产 、 个
经营 所得和对 企 事业 单位 的承包 经营 、承 租经 营
所得 适用 ) 级 数 全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税率 ( ) % 5 1 O
10 60元/ ,2 0 月 0 8年 3月 1日起 由 10 60元 / 提 月 高到 20 0 0元 / 。据 国家 统计 局 资料 ,2 1 度 月 0 0年
构 。为此 ,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在认真调查 研究
的基础上 ,起草 了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 税法
我 国城镇居 民人均 消费 性支 出 ( 包括 基本 生 活支
出和非 基 本生 活 必需 品支 出)为 12 13元/ ,按 月
修正案 ( 案) ( 草 》 以下 简称草 案) 。草 案 已经 国务
、 46 4
平均每一 就业者负担 1 9 人 计算 ,城镇就业 者人 .3
全 国人 民代 表大会 常务 委员会 公 报 2 1 5 0 1・ 均负担 的消费性 支 出为 2 6 17元/ 。2 1 年 按城 月 01 镇就业者 人均 负 担 的 消费 性 支 出增 长 1 %测 算 , 0
范 围。第一 级 5 税 率对 应 的 月应 纳 税所 得 额 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1

除费用 标准从 2 0 0 0元 提高 至 3 0 0 0元 。有些 常委 委 员 、社会公 众 、专家 和地 方 、部 门对草 案 的规

定 表示 赞成 ;有 些建议 再适 当提 高或 者针 对不 同
地 区规 定不 同 的减除 费用标 准 ;也有些 建议 适 当
究测 算 ,建议 将 第 1级 税 率 由 5 修 改 为 3 ,
门还 对 草 案 规 定 以外 的 内 容 提 出 了 一 些 意 见 、建
高 收入 者 的税 收 征管工 作 。同时 ,各 方 面还对 个 人所 得税 法 的其他 条款 提 出 了一 些修 改 意见和建 议 ,考虑 到本 次 国务 院提 出的修 正案 主要 是对工 薪所 得减 除费 用标 准及 个人 所得 税税 率结 构 的调
修 改决 定 草 案 和 以上 报 告 是 否 妥 当 ,请 审
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委 员会 : 常委 会第二 十 次会议 对个人 所得 税法 修正 案 减 除费 用标准是 在 对城镇 居 民人 均 消费性 支 出水
平 以 及 工 薪 所 得 纳 税 人 占 全 部 工 薪 收 人 人 群 比重
草案 进行 了初 次审议 。会 后 ,法 制工 作委 员会将
会 和法 制工作 委 员会联 合召 开座谈 会 ,分别 听取
了1 1位 专 家 和 1 6位 社 会 公 众 代 表 对草 案 的意
见 。法律 委员 会 、法制 工作委 员会 还就草 案 的主
减 除费 用标 准的 意见 ,经分析 认 为其主要 是希 望 进一 步 降低 纳税人 中中低 收入人 群的税 负 ,建 议 结合 适 当调整 税率 结构 予 以解 决 。
标 准 的调整 ,要 与 已确定 的推进 个人所 得税综 合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税种,对于社会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较高。

为了加强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提高税收自律意识和纳税遵从度,以下是一些建议:一、完善税务制度和政策1. 制定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明确征收管理的政策和措施。

2. 加强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宣传和教育,让纳税人了解和适应新的税收制度。

3. 减少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和数量,避免漏税和逃税。

二、加强纳税人的纳税自律意识1. 加强纳税意识的宣传和培养,提高纳税人对于纳税义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增加非法逃税成本,加大违法纳税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纳税人的风险意识和恐惧感。

3. 建立健全纳税人信用评价制度,对诚信纳税人给予奖励,对失信纳税人进行限制和处罚。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1. 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调查和核查,当地税务部门要与金融、保险、房地产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确保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真实性。

2.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辅助制度,如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便利性和效率。

3. 增加税务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大对于逃税行为和虚假报税的查处力度,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四、加强税务部门的能力建设1. 加强税务部门的人员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纳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 加强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服务和咨询,提供准确、及时和便捷的纳税咨询和服务。

3. 推行税务部门的内部管理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减少人为的误差和漏洞。

加强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需要从税制、纳税人、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只有做到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纳税人的意识和自律,提高税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才能有效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水平和质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本 生活 所需 的费 用发 生较 大变 化时 ,减 除费用 标 准 也要 作相 应调整 。 现行 个人所 得税 法施 行 以来 ,

此 次修 订个人 所 得税 法的 背景 和主 要 内
容是 什 么?
已按 照法律 修改 程序 先后 两次调 整 工薪所 得减 除 费 用标 准 : 0 6年 1 1日起 由 8 0元 / 20 月 0 月提 高 到 10 6 0元 / ,2 0 月 0 8年 3月 1日起 由 1 0 6 0元 /
本 生 活 支 出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统 计 ,2 1 度 我 0 0年 国城 镇 居 民人 均 消 费 性 支 出为 12 13元 / ,按 月 平 均 每 一 就 业 者 负 担 1 3人 计 算 ,城镇 就 业 者 . 9 人 均 负 担 的 消 费 性 支 出为 2 6 1 7元 / 。2 1 年 月 01
门实 际制定具 体 实施 意见 ,统 筹安 排落 实工 作任 务 。要正 确处 理 改革 、发展 与 稳定 的关 系 ,稳妥
2 总 而 15 ( 第 286期 )攀I1 00 l 7 I

制 度选 编
≯_ 一 二
为 28 3 4元 。草 案拟将 减 除费 用标 准提 高到 3 0 00 元 / ,既考 虑 了当 前居 民消费性 支 出情况 ,也 月 考虑 了今后几 年居 民消费性 支 出的增 长情 况。调
( 一 )切 实 抓 好 组 织 实施 。各地 区 、各有 十 关部 门要根据 本 意见 的要 求 ,结合 本地 区 、本部
财 政部、交通运输部等 部 门要根据各 自职 责,密切 协 同配合,加强对普通 公路 发展 投融资工作的宏观 指导和监督检查 , 时解决 工作 中出现的重大 问题 。 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1】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1】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75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于2011年6月30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现就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要求“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是按照《建议》和《纲要》的部署,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重大举措,是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调整和完善,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绝大部分纳税人将享受到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优惠,降低税收负担,增加可支配收入,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其次,税负降低将缓解物价上涨对居民消费能力的影响,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第三,适当增加了部分高收入者税负,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推动和维护社会公平。

第四,延长了申报缴纳税款时间,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各级税务机关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真学习,充分认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作为当前的大事来抓,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二、切实做好新税法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意义重大,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影响面广。

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重点做好新税法的培训、宣传和辅导工作。

个税草案收到意见逾23万条

个税草案收到意见逾23万条

个税草案收到意见逾23万条

【期刊名称】《重庆与世界:下半月》
【年(卷),期】2011(000)005
【摘要】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后,于4月25日在全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并开征民意,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自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就收到意见突破23万条,公众参与热情超过其他参与征集意见的法律。

创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数最高纪录。

【总页数】1页(P38-38)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4.51
【相关文献】
1.23万条个税法意见里的可贵之处 [J], 刘鹏
2.22万条个税改革意见的背后 [J],
3.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结束 7万条意见覆盖9大方面 [J], ;
4.个税法修正案征集意见超13万条 [J],
5.刑诉法草案征求意见结束共获近8万条建议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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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议题日益受到关注。

自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调整和完善。

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中国政府于2018年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但该法并不完美,存在一些亮点不足之处。

本文将就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亮点不足:1. 税率过高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得很多低收入者豁免了个人所得税。

但在5000元以上的收入范围内,税率相对较高。

月收入在5000-20000元之间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月收入超过50000元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这样的高税率可能会对高收入者形成一定的税负压力,不利于鼓励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动力的发挥。

2. 税收优惠不明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一些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例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支出可以扣除,但是具体的执行细则不够明确,导致很多人不清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甚至存在滥用的情况。

这也导致了许多纳税人对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不满和抵触情绪。

3. 平等性问题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起征点和税率分级标准并未能很好地体现税收的平等性原则。

在一些发达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使得即便是低收入者也很难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准,而同一份收入在不同地区的消费力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地区差异、生活成本和家庭状况,以实现税收的公平性。

4. 税收征管与监督不完善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虽然规定了一些税收的征管措施和监督制度,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很大的不足。

很多居民在纳税申报和税金支付上存在违规行为,而税务部门的监督和追缴力度并不够强,导致了一定的税收漏税情况。

改进建议:1. 降低税率,优化税收结构针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过高的问题,政府可以考虑逐步降低税率,扩大免征额,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压力,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

浅议个人所得税修正草案

浅议个人所得税修正草案

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同年 9 , 月颁布 了《 个人 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 国居
民。19 年 , 94 我国颁布实施 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 , 初
平 ,草案》 《 维持现行 5 级税率级次不变 , 对个体工商
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统称生产经 营所得 ) 税率表的级距作 了相应调整 ; 将生产经营所 得税率第一级级距 由年应纳税所得额 50 00元调整 为 10 0 , 50 元 其它各档的级距也作了相应调整。 在延长 申报缴纳税款时间方面 ,现行个人所得 税法规定 ,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每月 申报缴纳税
关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方面 ,经测算 ,与 2 1 00
年相比,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 国家约减 少个人所得税收人 90 9 亿元 ;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
实现 的,如通过发放低保救济 ,实现收入上 的 “ 补 低 ”通过提供更 多的公共服务( ; 教育 、 医疗 、 就业 培 训等 )提升国民素质 , , 提高创业就业能力 , 实现能力
15 年 ,政务院发布了新 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 90
性文件 《 国税政实施要则》 其 中涉及个人所 得征 全 , 税 的主要是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 , 但 由于种种原 因,两项税种一直没有开征 。直到 18 90
年9 , 月 我国才正式颁布个人所得税法。该法的征税
个低档税率 的适用范 围: 第一级税率为 5 月应 纳 %,
( ) 削 高” 一 “
但“ 补低” 是与个税收人 的筹集联系在一起 的,
上的“ 补低 ” 。
次级距 , 减收约 10 0 亿元( 税负减少 的纳税人减税约 10亿元 , 8 税负增加 的纳税人增税约 8 亿元 )调整 O ; 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 减收约 10 1 亿元 , 合计全年

个税修正案征管理求意见结束 全国人大将分析公众意见

个税修正案征管理求意见结束 全国人大将分析公众意见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将对网上意见和通过其他方式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供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时参考。
个人所得税法的这次修改,受到公众极高的关注。中国人大网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启动的第一天就收到10万多条意见。此前,创造全国人大立法征求意见数量之最的是劳动合同法草案,一个多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9万余条意见。
目录
1 什么是时间管理
2 时间管理方法
3 最新的时间管理概念--GTD
4 时间管理的十一条金律[1]
5 时间管理案例分析
5.1 案例一:浅谈高校管理者的时间管理[2]
5.2 案例二:时间管理的小故事[3]
5.3 案例三:时间管理——华为成功之宝[4]
6 几款在线的时间管理工具
(五)、考虑不确定性
在时间管理的过程中,还需应付意外的不确定性事件,因为计划没有变化快,需为意外事件留时间。有三个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方法:第一是为每件计划都留有多余的预备时间。第二是努力使自己在不留余地,又饱受干扰的情况下,完成预计的工作。这并非不可能,事实上,工作快的人通常比慢吞吞的人做事精确些。第三是另准备一套应变计划。迫使自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对你自己能力有了信心,你已仔细分析过将做的事了,然后把它们分解成若干意境单元,这是正确迅速完成它们的必要步骤。
该时间管理方法常常被以如下图式表示:
1、对重要和紧急的事情当然是立即就做
2、而对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不做
3、平时多做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因为这是第二象限,常常被称为第二象限工作法)
4、对紧急但不重要的事情选择做。
(三)、有效的时间管理
[编辑]最新的时间管理概念--GTD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加强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对于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收结构、实现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平衡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对加强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一、优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

个人所得税法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的需求加以修订和完善,构建科学合理的征管法律框架。

应当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细则,明确税收政策,减少税收层次和复杂性。

二、加大个人所得税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自觉性。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法律培训,提高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税法的了解和遵守度。

应该加强对非正常居民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构建规范化的纳税人信息库。

加强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纳税人信息档案,对纳税人的身份信息、所得信息、缴税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记录与管理。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便捷的纳税人信息查询和公示机制,方便纳税人和执法机关查询和核实纳税人的纳税情况。

四、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层次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

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和风险情况,进行层次化管理,采取差别化的征管措施。

加强对高收入群体、高风险行业和领域的纳税人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和手段。

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税监督机制,加强对纳税人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加大对个人所得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逃税和偷税行为,保障税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六、加强与其他税种征管的衔接和协调,建立税收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

个人所得税与其他税种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应加强不同税种的信息沟通和共享,避免重复征税和漏税的发生。

应当加强税务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强对纳税人的全面监督和管理。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全文)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全文)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全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一、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二、第九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15日内”。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本修正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补充内容。

)修正前修正后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中国人大网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28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

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7月28日。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将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将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合并,作为第五项,修改为:“(五)经营所得”。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居民个人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五项至第十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将第三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四、在第四条第六项中的“复员费”后面增加“退役金”。

将第七项中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修改为“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

五、将第六条修改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国家对个人所得实施征收的税种,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我提出以下建议:加强个人所得税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个人所得税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是保证税收纳入的基础,通过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可以有效避免国家税收收入的损失。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税法知识讲座、发布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税法规,并向纳税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了解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人对征收管理的疑虑和误解。

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信息化平台。

信息化平台可以实现纳税人信息的全面记录和实时管理,提高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信息化平台,可以实现纳税人的全面管理,监督纳税人的申报和缴纳情况,减少虚假申报和逃税现象。

纳税人也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查询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和个人税务情况,提高自我管理和合规意识。

增加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政府可以通过公布税务机关的工作规范和征收标准,让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的工作流程和征收依据,减少纳税人的疑虑和不满。

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监督,建立纠错机制,及时处置工作中的不公正现象,确保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公正和合规。

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管理国际化。

个人所得税管理国际化可以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征收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政府可以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税务机关开展合作,进行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学习和借鉴他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提高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国际化水平。

加强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是实现国家稳定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法规宣传、普及税法知识、建立信息化平台、增加管理透明度和公正性,以及推进个人所得税管理国际化,可以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水平,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22万条个税改革意见的背后

22万条个税改革意见的背后

年 - ̄ D T
10 { 20L元。相比于去年个税约
40 亿元的征 收总额 ,这 个力度 是非常大 60 的 。如果财 政减 收 过多 ,将 削弱政 府对
低收 入者 的补 贴和 公共服 务 能力 ,尤 其
是对 经济 欠发达 、居民 收入 水平 较低 的 地区 ,影响会 更大 。
国个人所得税税法 》,这是中国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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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 关 注 的 不应 仅 仅
是起征点 ,更 多关注的是 制度配套改革。
将 个税 起征 点从 每 月2 0 元上调 至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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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的总收入是1 万元 ;18 年 ,个税 6 96
不 少人 希望 把起 征 点 ( 免征额 )提 高 ̄4 0 — 0 0 0 0 5 0 元。今 年两会期 间 ,人大
普 遍 的基本 原 则 ,也不利 于培 养公 民 的 纳税 意识 。第 二是 不宜对 政府 的公 共财 政 收 入影 响太大 。根 据 此次个 人所 得税
法修 正案草 案 ,仅提 高起 征 点一项 ,财 政就减收约 9 0 元 ,相 当于2 1 年工薪 9亿 00 所得 个人所得税收入 的1 。
与 此 同时 ,关 于个 税改 革 ,社会 上
也 出 现 了 各 种 不 同 的 议 论 ,有 的 认 为 “ 起征 点”调 ̄ 3o 元还是太低 ,有的认 ro o J
对 工薪阶 层普 遍征 收 的税种 。根 据财政 部税政司2 1年公布 的我国 《 0 9 00 2 0 年税收 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 》报 告 ,20 年我 09 国税收 总收人 为5 5 47 9 1 .亿元 ,个税收 入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一、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收效率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征管力度不够,导致大量纳税人逃避纳税或者少交税。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应当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查处力度,构建有效的税收监测和管理系统,提高征收效率。

二、建立完善的纳税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的纳税信息系统,对于实现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应当加强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现纳税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的全面对接,提高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全面了解,有效规范纳税行为。

三、建立完善的税收法律和制度税收法律和制度的完善,关系到整个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应当加强对税收法律和制度的研究和修订,及时更新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增加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纳税行为。

四、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力度当前我国高收入人群逃税问题严重,需要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力度。

应当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提高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五、加强对跨境收入的监管和征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开放程度的提高,对于跨境收入的征收管理也显得尤为重要。

应当加强对境外收入的监管和征收,建立健全的征收机制,遏制跨境收入的逃税现象。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是当前我国税收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只有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纳税信息系统、完善税收法律和制度、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力度、加强对跨境收入的监管和征收等一系列措施,才能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推动税收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27•【分类】审议意见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北京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并就草案的有关问题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7月26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8月20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审议。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为落实党中央“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要求和相关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草案内容总体可行。

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一、有的常委委员和有关方面提出,按照税收法定的要求,应纳税所得的范围、减免税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税制基本要素,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其他所得范围”“其他减免税情形”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或者批准的规定,不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建议将相关事项尽量在法律中明确,确实无法在法律中明确的,也应由国务院作出规定。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相关内容作以下修改:一是,考虑到目前个人所得税法中列明的所得范围已经比较全面,可不必再由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确定“其他所得”,删除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最后一项“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的规定。

二是,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十项、第五条第三项“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分别修改为“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同时分别增加规定,国务院关于免税、减税的规定,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9.08.30•【分类】审议意见正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99年8月30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国务院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

委员们认为,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以解决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和增加扶贫资金,引导居民消费和调节个人收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对个人所得税法作相应的修改,是必要的。

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情况,开征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税是需要的。

委员们在审议中也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许多委员提出,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利益,什么时候开征为好,需要慎重考虑,同时建议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讲清道理,正确加以引导,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不少委员建议,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累进税制,以照顾低收入者的利益,更有效地调节社会分配。

有的委员提出,利息所得税的收入应当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对其加强审计和监督。

法律委员会于8月26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委员和财经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

财经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法律委员会认为,对储蓄存款利息开征个人所得税并相应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是必要的,因此,建议同意国务院修正案(草案)提出的删去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建议增加规定,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审议过程中常委委员提出的积极意见和建议,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研究实施办法中加以考虑。

现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一、亮点:
1.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新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减轻了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

2.引入累进税率机制:新税法通过引入累进税率机制,分为七个等级,根据收入水平分级征税,更加公平地进行个人所得税征收。

3.优化税率调整节奏:新税法规定,两年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进行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不超过3个百分点,使纳税人可以更好地预测税负。

4.细化特殊情况下的个税处理:新税法对于特殊情况下的个税处理做出了细化规定,如对于一次性奖金的征税规定,对救助性购房的个税优惠政策等,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主要表现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引入累进税率机制、优化税率调整节奏等方面,但仍存在税率调整不及时、免税额不足、个税征收难度增大、特殊情况下个税处理不够灵活等问题。

为此,建议加强税收政策透明度、合理调整税率、合理提高免税额、简化个税征收程序以及灵活处理特殊情况下的个税问题。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05.10.22•【分类】审议意见正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5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经委员长会议同意的工作方案,于9月27日召开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直接听取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作为常委会推进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和新的尝试。

这次听证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公众踊跃申请报名。

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东、中、西部地区都有适当名额,工薪所得较高、较低的行业、职业都有适当名额,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从4982名申请人中遴选出20名公众陈述人,加上草案的3个起草部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广东、安徽、内蒙古4个省(区、市)财税部门的代表,共28位陈述人作了陈述发言,充分表达了对听证事项的意见。

20名公众陈述人中,主张维持1500元的6人,主张高于1500元的12人,主张低于1500元的2人。

听证报告已印发本次常委会会议参阅并公布。

法律委员会于10月9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正案草案逐条进行了审议。

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法律委员会于10月19日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

法律委员会认为,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加以修改是必要的,修正案草案基本可行;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修正案草案第一条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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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正草案征意见网络提交意见逾23万条
作者:王涛发布时间: 2011-05-26 09:32:25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公众讨论热度正持续攀高。

截至5月25日18时,仅以网络方式提交意见数计,便已达到230544条,此时距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仅一个月的时间。

对于此次个税改革,包括上调免征额在内的争论颇多,但绝大多数参与讨论的网民的期望和诉求却相对集中,即切实减轻税负、较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工资薪金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体系可能还需作进一步的调整,同时应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积极推进征收模式改革。

呼声
上调免征额
自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5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上调免征额的呼声便不绝于耳。

根据此次个税修正案(草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标准(免征额)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

一项最新调查显示,48.2%的民众认为标准较低,尤其是北京和上海公众,作为全国工资水平最高的两个城市,表示标准低了的公众比例分别达到52.3%和51.7%。

其实,不仅是普通民众。

25日有消息披露,某网站近日就个税调整等相关问题调查国内百名经济学家发现,七成经济学家认为免征额设置过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一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规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

当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发生较大变化时,减除费用标准也应相应调整。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确定扣除额(免征额)有一定的标准,就我国而言,扣除额应该依据人均消费支出来考虑。

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也曾做出解释:根据前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测算办法,此次调整仍然采用“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指标进行测算。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

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平均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

“在一、二线城市工作,2384元不要说全部消费支出,支付房租、饭费、交通费够吗?”有网民23日在强国论坛上提出,个税改革方案应考虑差异化。

一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在北京、上海、广州等超大城市,“3000元肯定是不到位的”,生活在这些超大城市的人们尤其是中等收入者的税负困境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观。

但在一般二线城市或者中西部城市,3000元的免征额可能就差不多。

目前全国“一刀切”的免征额标准或存在横向
不公平的问题,所以,免征额的标准应适当地照顾地区差异,有所差别才相对合理。

安体富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对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一刀切”还是体现地区差异“区别对待”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论,“两种意见都有一定道理,各有利弊”,安体富说,拿“区别对待”来说,东部和中西部的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差距较大,“区别对待”可以体现这种差异,但也存在弊端,比如不利于人才流动等。

权衡来看,多数观点还是主张全国一个标准。

他同时认为,如果“一刀切”的话,应该依据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较高地区的标准来考虑。

期待
税制调整与物价变动挂钩
除了免征额具体水平的争论外,网民还期待免征额能与物价变动挂钩。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4月份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3%。

有媒体24日援引业内观点预测,5月C PI仍将维持高位,同比增长在5%以上,并有可能会再创新高。

专家认为,应探索建立物价变动与个税免征额挂钩的机制。

安体富介绍说,国外一些国家便已实行个税扣除额指数化,即物价上涨10%,扣除额也相应上涨10%。

具体调整的时间可依据物价变动的情况而定,不一定每年都调整。

物价变动较快的话,可以2年至3年调整一次,如果物价相对稳定,也可3年至5年调整一次。

这样能更好地符合实际,“如果物价上涨,扣除额不提高的话,实际上是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的调整也是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一项重要内容。

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草案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披露,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94%,其中选用5%税率的比重约为70%,比按现行9级税率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所占比重,增加了17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了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然而,有学者认为,当前中国的社会基础不支持西方式的高税额、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累进税率过高会导致富人逃税。

倒不如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同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幅度,像俄罗斯那样实行单一税率的“平税制”。

对此,安体富表示,单一税率由美国学者提出,后来在俄罗斯实现,目前东欧一些国家也实行单一税率。

俄罗斯实行单一税率有一定的背景。

当时,俄罗斯税务税收流失非常厉害,如果税制设计得很复杂、税率过高的话,富人偷逃税的动力较大。

实行单一税率之后,可以节约成本、降低偷逃税动力,提高其税收遵从度。

从长远来看,单一税率的税制设计对收入影响还需进一步研究,另外,这样的税制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有限。

专家普遍认为,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不适合实行单一税率,但工资薪金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体系可能还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整。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认为,45%的最高边际税率偏高,30%左右比较合理,7级级次也偏多,4级至5级比较合理。

推进
个税改革应迈出“实质性”步伐
一位网民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不应仅停留在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的上调上,而应在综合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建议按工资收入与其他收入综合征税,使高收入者多缴税,同时加入家庭赡养系数。

”此前的一份调查表明,超过60%的网民认为个税调整对中产阶层利益关照不足。

“个人所得税不只是组织财政收入,还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李炜光提醒说。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降低端税赋、适当增高端税赋和培育中等收入阶层实际上是三大要点,都是收入分配方面要做的优化。

在他看来,在国家要大力培育中产阶层的背景下,作为调节收入分配一个重要手段的个税并没有体现培育中产阶层的方向。

在安体富看来,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很重要的一点是征纳模式。

他提出,个税改革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征模式,以至最终实行综合征收模式。

据了解,在实行分类所得税制的条件下,将个人所得划分为若干类别、分别就不同类别征税。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有11个税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这容易出现重复计税或增加纳税人负担的问题。

”李炜光表示。

所谓“综合和分类相结合”,安体富解释说,是把一些经常性的收入纳入综合征收范畴,这些项目可以包括,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
租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另外的非经常性项目,比如稿酬所得等还继续实行分类征收模式。

而在综合征收的模式下,是将一个计税区间内个人所有收入进行加总,减去扣除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再乘以相应税率计算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有一个要求,就是一个人的个人收入不管来自什么渠道,都要反映在一个账户上,这在我国是没有做到的。

”李炜光说。

“关键是弄清楚纳税人工薪之外的收入状况”,安体富说。

他进一步建议,要加强对个人收入的监控,具体包括实行税号制、实现收入完全货币化、加强现金管理、大力推进非现金结算等,最重要的就是建立税务、企业、金融机构、公安、海关等部门之间的联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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