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验收要求_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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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5万水文地质调查野外验收有关要求(冯小铭)

1比5万水文地质调查野外验收有关要求(冯小铭)
图幅内选择一个代表性钻孔集中采取第四系分析测试样品, 作为第四系划分对比的标准孔,为水文地质含水层(组)划 分对比提供依据。
对图幅达到技术定额的认定要求
1、本次调查工作量+纳入技术定额的工作量。
(2)浅钻 本次施工的浅钻; 收集的各类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矿产钻
孔(有较详细岩性描述); 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施工的浅钻, 地下水污染调查施工的浅钻。
2.根据提交验收的原始资料确认实物工作量完成情 况,未见到原始资料的实物工作量不予认定。
3.查验图幅内新施工的钻孔岩芯,以便确认钻探工
作量完成情况(野外验收后岩心按规定处理)。
对图幅达到技术定额的认定要求
1、本次调查工作量+纳入技术定额的工作量。
强调: 可以纳入技术定额工作量的原始资料需 一并提交验收核定,以便综合评价图幅的实物工 作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含水系统空间结构包括:
含水层、隔水层岩性、厚度、产状、分布范围、埋藏深度 各含水层之间的关系、水力联系等。 碳酸盐岩及其它可溶岩层的分布、地层时代、岩性、结构
、构造及岩溶层组组合;岩溶发育类型、结构、空间形态 断裂、裂隙发育程度、深度、闭合性等等。
野外工作质量的评价要求
1、查明含水层或蓄水构造的空间结构与边界条件
或内部验收; 5.编写了野外工作总结。
野外验收的依据
1.项目任务书; 2.总体设计、年度工作设计; 3. 1:5万水文地质调查规范、水文地质钻探
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 4.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办
法{包括《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
源部令第16号)、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加强原始地 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2012]57号)}。
量表,工作量调整情况说明; 3.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技术路线是否按设计书执

地勘项目验收办法

地勘项目验收办法

附件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为搞好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项目的质量,特制订本要求。

二、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等专业的地质调查项目执行本要求。

三、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实施单位组织,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组织;大地区地调中心派人参加,重要项目的野外验收地调局派人参加。

五、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实施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7-1)。

六、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

七、实施单位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野外验收组织单位和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3—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八、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九、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十、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地质勘查设计及野外验收

地质勘查设计及野外验收

一、地质矿产勘查设计评审
(一)地质矿产勘查设计评审技术要求 设计评审专家组审查程序
设计评审会
专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编制单位 专家质询
个人审阅 汇报设计方案 发表意见
质量评价 形成综合意见
组长复核 通过评审
出据 评审意见
设计评审依据: (一)国家技术监督局颁 布的国家标准,有关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 以及XXX制订的相关规定;(二)项目任 务书或委托协议书(合同书);(三)设 计前期工作形成的调查资料。
中央财政下达的勘查项目(包括国土资源大调查、危机矿 山接替资源勘查、地勘基金等)从其规定。
第三条 勘查项目设计调整、变更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安 排、经费合理、讲求实效、保证成果的原则。
第四条 设计调整是指勘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地质情况 发生变化或其它原因,而导致设计方案、工作量、工作经 费与实际情况不相匹配,而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情形,根 据其变化程度大小分为一般调整和重大调整。
审查要点:
1、项目来由是否清楚,目的任务是否明确; 2、勘查选区是否合理(矿权设置是否清楚,选区是否结合地质情况); 3、资料收集是否齐全,是否在实地踏勘基础上编制设计,设计地质依据
是否充分;
4、技术路线是否可行; 5、工作手段选择是否恰当; 6、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 7、勘查工程施工原则是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8、工作方法、技术要求是否正确; 9、设计工作量是否合理,预获成果能否满足任务要求; 10、经费预算是否正确,预算结果是否符合委托任务要求和满足勘查工
评审主要内容:目的任务、以往资料的收 集和综合研究、工作部署、技术路线、工 作方法及技术要求、实物工作量、经费预 算、组织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预期成果 等。不同专业应突出本专业的特点。其中 经费预算按国家、相关行业和XXX的有关 预算标准和规定进行评审。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是对地勘项目在实地勘查阶段的工作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验证的过程,旨在确保勘查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证勘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准备工作、数据收集、勘探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的要求。

一、准备工作1.安排验收组成员:验收工作需要组建一支验收小组,要求小组成员由具有地质勘查背景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确保能全面评估和审查项目成果。

2.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前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方法、内容和要求,确保验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充分了解项目背景:验收小组成员应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目标和任务,对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以便能够更好地评估勘查成果。

二、数据收集1.资料归档:验收前要求勘查单位对所有的勘查资料进行归档整理,确保资料齐全、清晰可读。

2.数据准确性:验收小组要对勘查单位提供的地质数据进行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数据要求勘查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3.数据可信度:在验收过程中要对勘查单位提供的数据来源、采集方法和处理过程进行审查,确保数据的可信度。

三、勘探技术1.野外工作:对于野外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验收小组要与勘查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明确责任和解决方案。

2.技术指标:验收小组还需对勘查单位所采用的勘探技术指标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勘查设计和规范要求。

四、质量管理1.质量控制措施:验收时要对勘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包括质量管理文件、现场工作记录等,以确保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质量评估:对于已经完成的勘查工作,验收小组要对其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样品收集、分析、处理、解释等方面,确保勘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效果评估:验收小组还要对勘查项目达到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勘查成果的利用情况、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 (2)第三章项目采集立项论证与计划任务下达 (4)第四章设计编制与审查 (6)第五章设计变更、项目中止与报告制度 (6)第六章项目质量管理与野外验收 (8)第八章成果报告编写与审查 (9)第九章资料汇交、竣工决算与成果管理 (9)第十章探矿权管理 (10)第十一章附则 (11)附录1项目立项申请编写要求 (13)附录2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书、任务书格式 (19)附录3项目设计、年度工作方案及探矿权申请材料编写要求 (22)附录4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审查要求 (58)附录5项目变更(补充)设计与工作报告编写要求 (73)附录6野外质量检查要求 (86)附录7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105)附录8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成果报告编写与审查要求.. 127附录9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及要求 (147)附录10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说明及要求 (158)附录1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格式 (169)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合理安排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有效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保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内机编发[2009]76号)文件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全额出资和合作投资的各类地质勘查项目(简称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原则(一)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

(二)承担项目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勘查资质。

(三)项目承担单位或中标者不得将项目整体转包他人。

(四)项目管理与业务推进相结合。

(五)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

(六)项目实行质量分级管理。

1、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简称三大局)对其所属单位承担的项目实施负主要责任。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第一条为保证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的有序和有效,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由工作单位填报《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申请表》,中心按《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组织验收单位和验收组专家名单。

注重从项目设计评审专家(特别是主审专家)中选聘专家参加野外验收。

申请验收单位应在申请表的“申请验收单位说明”一栏中列出已完成的主要预算工作量。

第三条验收活动由组织验收单位派人主持。

由中心组织验收时,一般情况由参加验收组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主持,也可派专人主持。

验收组的工作由验收组长主持并负责。

第四条被指派参加验收工作的本中心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汇总项目的目标任务、预算工作量等技术指标,查出有关技术文件,作好验收前的工作准备。

第五条项目工作单位应向验收组提供的资料包括:(一)历年的项目任务书、设计书及评审意见书、审批意见书(审查认定书)、任务变更批准文件;(二)《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野外实际资料;(三)工作单位对项目的年度原始资料检查总结、地调局或我中心组织的原始资料检查报告;(四)野外工作总结。

第六条野外验收工作程序如下:(一)听取项目工作单位的野外工作总结和答疑;(二)室内检查原始资料;(三)野外实地抽查;(四)评议、评分;(五)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按照《野外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及实际需要,每个项目的野外验收工作时间至少应保证3个有效工作日,重大项目及工作区域较大的项目还应增加验收工作时间。

第八条验收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不走过场。

听取汇报前,组织验收单位应将验收工作要求及有关标准向验收组成员作出明确说明,也可委托我中心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作出说明,做到验收工作任务明确,标准统一,方法正确。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文档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文档

精心整理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第一条为做好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任务书或设计中明确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工作项目均应进行野外验收。

第三条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单位参加,也可委托有关部门或承担单位组织。

第四条承担单位应在野外工作结束前30天,向组织验收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1)。

第五条野外验收应具备下述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和主要测试工作量;(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整理,并编目造册;(四)承担单位已对主要实物工作量进行了检查或内部验收;(五)编写了项目野外工作总结。

第六条组织验收单位应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野外验收时间、地点和专家组成员,并回复承担单位。

第七条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野外验收专家,确定验收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

验收组应由3—7名专家组成。

验收专家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野外工作经验。

验收专家实行回避制。

第八条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一)项目各年度任务书、设计书与审批意见书、工作量调整批复意见等。

(二)野外调查原始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各类工程原始编录资料;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报告;5.典型实物标本、重要钻孔岩(矿)芯;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野外调查原始数据库数据。

采用数字方法技术的项目,还应有一套纸介质原始资料提供验收,特别是实际材料图和同比例尺全要素地质图。

(三)质量检查记录与质量检查报告。

(四)野外工作总结。

第九条野外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1.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各年度设计批准的实物工作量及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表(格式见附件2),工作量调整情况说明;3.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技术路线是否按设计书执行,以及执行情况;4.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5.质量管理情况;6.取得的主要进展和地质成果;7.存在问题及建议。

钻探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要求.

钻探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要求.

钻探工程施工质量野外检查验收要求一、检查验收依据探矿工程施工质量野外检查验收的依据是地质矿产行业的有关规程、规范、《煤田勘探钻孔质量标准》和经审批的施工技术设计书;二、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1、钻探施工质量的自检工作由项目分队的探矿技术负责、探矿组长组织进行,项目分队相关人员(技术负责人和地质编录人员)、探矿技术人员、水文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施工机组负责人(机长、班长)参加并形成书面文件(钻探设备安全验收标准、开孔检查验收单、固体岩芯钻探钻孔质量评分表、施工质量检查表)。

具体内容如下:(1)、钻前应对安全、设备安装、机具、材料等内容进行检查。

(2)、钻进过程应对岩、矿心的采取、校正孔深、孔斜测量、报表记录、简易水文观测等内容进行检查。

(3)、钻孔终孔后应对钻孔封闭的结果、钻孔技术文件材料的建立、环境卫生进行检查。

2、钻探施工质量的互检和专检(抽查)工作由总工办组织,与项目分队“地质资料质量检查”同时进行并形成书面文件(地质资料质量检查卡片)。

3、项目分队对完工钻孔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钻孔施工质量的野外初步评定验收不得超过2天(自测井工作完毕时起)。

钻孔完工后,钻孔施工质量野外初步评定验收由项目分队组织进行,地质技术负责人、地质编录人员、测井技术人员、水文技术人员和探矿技术人员按各自的专业对质量进行鉴定,施工机组负责人和工人代表参加。

验收结果经项目分队技术负责人批准。

4、质量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性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经常性检查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包括自检、互检和抽查)。

5、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钻孔,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补救,不能补救的要移位返工。

6、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严禁徇私舞弊。

7、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对不合格项要及时改正、补救。

对阻碍、刁难、打击报复检查人员的单位和个人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8、凡含探矿工程的地质项目,验收时,项目分队、总工办应及时通知厅、局有关部门联合进行野外检查验收。

地球化学调查野外验收要求

地球化学调查野外验收要求

附件2-7地球化学调查野外验收要求一、适用范围地球化学调查野外验收,包括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矿产地球化学调查两类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简称区域化探,系指1:20万~1:50万比例尺化探工作,属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范畴;矿产地球化学调查,即中大比例尺化探工作,系指地球化学普查(1:5万~1:2.5万,简称普查化探)和地球化学详查(1:1万~1:5千,简称详查化探),属矿产地质调查范畴二、验收依据与技术标准1.设计书、合同书等2.地球化学勘查规范比例尺1:200000(DZ/T 0167-1995)、地球化学普查规范比例尺1:50000(DZ/T 0011-91)、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DZ/T 0145-94)、地球化学勘查术语(GB/T 14496-93)、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符号(GB/T 14839-93)、其他有关规范、规定和技术要求三、验收要求对设计总体实施状况、野外工作质量、野外原始资料及野外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重点是野外工作质量与野外原始资料四、验收内容(一)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设计总体实施状况①野外工作整体完成情况,主要指工作部署、工作进度、进展,包括野外采样及样品处理、资料整理、异常检查工作等,其中野外采样包括实际采样布局及在可采范围内是否出现空白区,异常检查是否达到三级查证目的等;②技术方法,主要指采样介质、采样部位、采样粒度和采样密度等,包括特殊景观或特殊地貌采样方法等;③实物工作量,包括区域化探样品数、实际控制面积、异常查证及有关剖面性、试验性工作等;④野外质量检查结果,包括野外原始资料检查与野外质量三级检查结果;⑤其他有关设计或技术规范执行情况;⑥经费使用;⑦取得成果,主要指异常查证等;⑧野外工作阶段总结2、野外工作质量①采样点位到位;②采样部位,采样物质,采样代表性(采样组合)及排除干扰物等③定点、定点标志、记录等;野外工作质量采取抽查方式检查,抽查量一般5%左右,如发现质量问题,须增加抽查,及至进行全面检查3、野外原始资料①实物样品,主要指水系沉积物、土壤或岩石等各类型样品数量、重量、成份、编号及无污染加工、组合、包装、运送等;②图件资料,主要指野外及室内采样点位图等实际材料图及有关记录卡、记录本,异常检查及其他有关资料等野外原始资料,抽查量一般8%左右,如发现质量问题,须增加抽查,及至进行全面检查4、野外质量管理制度①野外质量三级检查制度;②野外质量检查制度执行情况5、测试质量检查要求测试质量检查要求按照《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比例尺1:200000(DZ/T 0167-1995)》执行(二)矿产地球化学调查1、设计总体实施状况①工作部署,主要指总体工作布置、工作进度、进展,包括野外采样及样品处理、资料整理、异常查证工作安排等,其中工作布置包括为达到任务目标应采取积极措施(如现场分析等),封闭异常、追踪异常源;②技术方法,主要指采样介质、采样部位、采样粒度和采样密度等,包括特殊景观或特殊地貌条件下采取的特殊采样方法等;③实物工作量,包括化探样品数、实际控制面积、异常查证及有关剖面性、试验性工作等;④野外质量检查结果,包括野外原始资料检查与野外质量三级检查结果;⑤其他有关设计或技术规范执行情况;⑥经费使用;⑦取得成果,主要指异常追踪、评价及解释,获得地质找矿效果等;⑧野外工作阶段总结2、野外工作质量①采样点位到位;②采样部位,采样物质,采样代表性(采样组合)及排除干扰物等;③定点、定点标志、记录等野外工作质量采取抽查方式检查,抽查量一般5%左右,如发现质量问题,须增加抽查,及至进行全面检查3、野外原始资料①实物样品,主要指水系沉积物、土壤或岩石等各类型样品数量、重量、成份、编号及无污染加工、组合、包装、运送等;②图件资料,主要指野外及室内采样点位图、原始数据图及异常图等实际材料图及有关记录卡、记录本,异常检查及其他有关资料等野外原始资料,抽查量一般8%左右,如发现质量问题,须增加抽查,及至进行全面检查4、野外质量管理制度①野外质量检查制度;②野外质量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五、测试质量检查要求测试质量检查要求按照《地球化学普查规范比例尺1:50000(DZ/T 0011-91)》执行六、验收标准:分别见“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野外原始资料验收评分表”表2-6、“矿产地球化学调查野外原始资料验收评分表”表2-7与“区域地球化学多元素分析质量等级评分表”表2-8 、“矿产地球化学多元素分析质量等级评分表”表2-9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参照“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野外原始资料检查评分表”打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参照“矿产地球化学调查野外原始资料检查评分表”打分表2-8 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多元素分析质量等级评分表项目编号:参照《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附录D “1:200000区域化探多元素分析质量等级评分办法”表2-9 矿产地球化学调查多元素分析质量等级评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参照《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附录D “1:200000区域化探多元素分析质量等级评分办法”。

水文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水文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水文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水文地质调查项目野外检查验收内容1.地质、水文地质测绘: 检查验收测绘路线及其布设;地质及水文地质点的数量、观察描述内容、观测点定位等。

2.水文地质物探: 检查验收物探方法的合理性;物探工作量的布设;观测读数及记录;实测资料整理。

3.水文地质钻探: 检查验收钻孔的目的任务;钻孔定位;钻孔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孔深、孔斜、孔径及孔口保护;岩芯采取、岩性描述及岩芯检验记录表;简易水文地质观测;物探测井;洗井及抽水试验;原档资料编录、单孔施工总结等。

4.动态监测:检查验收监测网点技术档案;监测网点密度;监测项目、精度及监测频率。

5.样品采集及测试: 检查验收样品种类及采样地点;样品数量及送检;分析、测试资料及整理。

6.资料整编:检查验收野外记录、手图、清绘图、实际材料图;各项工作的整编资料;编图方法及精度;资料的初步综合分析。

二、水文地质调查项目野外工作要求1.地质-水文地质测绘应根据调查区地质、地貌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已有研究(资料)程度,地质体出露情况以及通行条件等因素,合理布置野外调查路线,调查路线应布设在露头条件良好,能观测较多的地质、水文地质现象的地段。

重要的地质、地貌界线均应有观察点控制;调查点的布置应以能控制区内地质、地貌及构造、地下水露头及地表水体为原则,调查记录格式要求统一,点位准确,图文一致。

各类调查点观察要仔细,描述要准确,记录内容尽可能详细。

要有相应的照片或素描图。

各类地质调查点除对岩性描述外,对地层的基本层序、产状要素、接触关系及构造特征等要详细描述。

各类地下水调查点要描述出露位置、地形、地层、含水层、构造条件等,并确定泉或井(观测井)的成因和类型,测定流量、涌水量、水位,了解水质并取样,同时访问泉(井)的动态特征,记录井的口径、结构及抽水设施。

工作手图、清绘图、实际材料图应齐全,标绘内容及图式符合制图原则,标记准确,记录及图件相互一致。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包括项目设计执行情况检查和项目质量检查二项内容。

一、设计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要求主要检查验收野外调查、观察点与物探、钻探、动态监测、采样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及是否达到设计目的。

1.环境地质观察点及记录卡片:检查每100km2点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观测点、线布设是否合理,能否控制和查明环境地质条件并达到设计规定的任务要求。

2.物探:检查设计规定工作量的完成情况,方法选择的合理性和先进性;解释结果的准确性,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任务要求。

3.钻探:检查验收设计规定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孔位布设是否合理;是否按设计规定查明环境了地质条件或问题。

4.动态监测:检查验收设计规定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点位布设是否合理,观测方法是否先进;是否达到设计规定要求,是否基本控制监测对象的动态变化规律(项目工作周期内)。

5.采样:检查验收各类样品采集数量是否满足设计规定要求,检测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测试方法是否先进;是否达到设计规定要求,是否为研究分析、评价环境地质条件或问题提供了可靠的参数。

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要求主要检查观察点记录卡片(分实地与室内检查)、野外手图与实际材料图、主要工程(物探、钻探、动态监测、采样)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

1.区域环境地质观察点及记录卡片重点检查观察路线的布置是否以查明环境地质条件为原则。

是否根据地质环境的复杂程度、遥感解译程度以及重点区与一般区,布置不同密度的观察路线。

路线布置是否以穿越法为主,追索法为次,路线通过的环境地质界线是否有观察点控制。

对观察点的检查要求记录格式统一,点的性质、点位准确并与手图一致;记录内容要丰富,环境地质现象应观察仔细、描述准确,依据充分可靠;环境地质问题的类型、特征、形成原因、危害及发展趋势分析等记录详细;有相应的平面图、剖面图、素描图或照片;测量数据准确;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晰,各种注记及计量单位应符合规范,着墨及时。

矿产地球物理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矿产地球物理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矿产地球物理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适用范围本要求适用于中大比例尺矿产地球物理勘查项目的野外验收,也可作为1:50000区域地质调查、矿产普查、普查等项目内大比例尺物探工作内容的野外验收参考依据。

二、验收内容1工作任务和工作量检查野外工作是否全面完成,工作量是否达到任务书和设计书要求。

2测网布设查看测区部署图、实际点位图和物探测量参数图以确定:测区范围是否与认定的设计书一致;测网布设的比例尺、测线方测线密度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当测区内有异常未封时,是否增加了必要的工作量以保证异常完整。

3仪器校验查看仪器调节、校验及标定记录是否齐全、准确,并确定下列工作是否进行,其结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仪器检查与调节;仪器格值和(或)一致性的标定;仪器性能试验;仪器的保管使用。

抽插1-2台仪器以检验记录内容的准确性。

4野外观测查看测点观测的记录(记录本和仪器内存记录打印件)是否齐全、准确,并确定观测方法和观测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书要求。

查看测地工作及GPS、地形图定点的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查看野外观测质量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准确,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书的要求,重点是:1.测点观测的质量检查是否随着野外工作的展开经常进行(不允许野外工作全部结束后再进行总的突击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野外观测质量检查是否按“一同三不同”(同点位、不同时间、不同仪器、不同操作员)的方法及时进行。

3检查点是否在时间、地段上具有代表性;对解释推断、检查验证有关键意义的地段是否进行了检查。

4检查工作量是否达到了原始工作量的3%-5%。

5对观测线上的畸变点和异常的突变点是否进行了100%检查,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工作。

必要时,抽查一定数量的检查点和少量测点。

5.物性工作查看物性标本采集和测定的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准备并确定:标本采集、测定的方法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书的有关要求;物性测定的质量检查工作是否达到总测定数的10%;物性测定的误差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书要求。

物探专题野外工作验收要求

物探专题野外工作验收要求

物探专题野外工作验收要求野外工作结束前20日向承担或勘查单位提出工作验收申请;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设计的全部野外工作;4做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5单位完成了初步野外验收;⑵质量检查记录;⑶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含工作量)、野外成果整理、质量管理,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验收依据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设计批复意见、设计调整及批复意见、监审意见书。

相应方法的技术标准。

物探工作验收内容1测网布设查阅测区部署图、实际点位图、物探测量参数图,以便确定:测区范围是否与验收依据规定的一致;测网的比例尺、测线方向、测点密度是否符合要求;测区地质情况与设计有变化时,是否调整了测网部署;测区有意义的异常未封闭时,是否增加了必要的工作量来保证异常完整。

2仪器检验和使用查看仪器调节、校验、标定记录是否齐全、准确、符合要求,仪器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抽查1~2台仪器检验记录内容的准确性。

3野外观测(包括测地和物性工作)⑴野外工作方法及技术参数选择是否合理有效。

⑵查看野外工作手簿与电子文档,抽查剖面必须有打印件。

⑶查阅质量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准确,重点是:①质量检查是否一同三不同(同点位,不同时间、仪器、人员),使用同一台仪器时,可采用二同二不同(同点位、仪器,不同时间、人员)及时进行。

②检查点是否在时间、地段上具有代表性与均匀性;对解释推段具有关键意义的地段是否进行了检查。

③检查工作量是否达到要求。

④畸变点是否进行了100%检查和必要的补充工作,必要时抽查一定数量的检查点和少量测点。

①仪器性能检查、试验、标定记录和计算统计结果;③标本的采集、测定原始记录,原始用图和检查记录;④各质量检查及各情况的处理记录;⑦异常草图与初步认识。

5评价工作量完成情况6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合理健全,运行是否正确。

评定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露天工程验收制度

露天工程验收制度

露天工程验收制度为了规范露天工程的验收工作,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制定本验收制度,以便于验收人员和施工单位遵循,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一、验收范围1. 露天工程的初步验收、中期验收、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验收工作均纳入本制度的范围。

2. 露天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爆破工程、挖掘工程、边坡工程等各类工程的验收。

3. 验收对象包括施工单位、业主代表、监理单位等各相关方。

二、验收程序1. 露天工程初步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相关工程后,需向业主代表提交初步验收申请。

(2)业主代表召集相关方进行初步验收,检查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图纸等是否符合要求。

(3)初步验收合格后,编制初步验收报告,并通知相关方。

2. 露天工程中期验收(1)在工程施工中,需眼睛保洁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考虑验收。

(2)在工程中期时段,开展中期验收,检查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

(3)中期验收合格后,编制中期验收报告,并通知相关方。

3. 露天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完成后,需向业主代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业主代表召集相关方进行竣工验收,检查工程的最终质量、安全状况等情况。

(3)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通知相关方。

三、验收标准1. 露天工程验收标准主要包括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标准。

2.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图纸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3. 工期要求包括施工进度、施工安排等,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计划完成工程。

4. 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安全防护、施工操作规范等,确保工程施工过程安全。

四、验收报告1. 验收工作完成后,需编制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的验收情况、问题反馈、下一步处理意见等。

2. 验收报告需由相关方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五、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可继续下一步工程施工。

2. 验收不合格:需整改问题,并重新进行验收。

3. 验收延期: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验收,需经相关方协商决定。

地质野外验收内容

地质野外验收内容

地质野外验收内容地质野外验收是指对地质工程项目在野外条件下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和验收的过程。

它是地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地质野外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地质环境评价:对工程所处地质环境进行评价,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地下水位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

评估地质环境对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

2. 施工现场检查: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包括地层岩性、地下水情况、地质构造等,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同时,检查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土质力学参数测试:在野外条件下,对工程用地的土壤力学参数进行测试,包括土壤的黏聚力、内摩擦角、孔隙比等。

这些参数是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依据,能够反映土壤材料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4. 岩土工程实验:对现场采集的土壤和岩石样品进行实验室测试,包括颗粒分析、密度测定、强度试验等。

这些实验能够更准确地评估土石材料的力学性质和工程行为。

5. 地质勘探数据分析:对已有的地质勘探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包括钻孔记录、地震勘探、地电勘探等。

根据分析结果,评估工程的地质风险和安全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6. 工程变形监测: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形进行实时监测,包括沉降、倾斜、裂缝等。

通过监测数据,评估工程的稳定性和变形幅度,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7. 现场采样和取样:在野外条件下,对土壤和岩石进行现场采样和取样。

采样和取样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严格,并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为后续实验提供可靠的样品。

地质野外验收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 验收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地质工程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评估地质环境和工程风险。

2. 野外验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进行,重点关注关键节点和关键部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附件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为搞好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项目的质量,特制订本要求。

二、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等专业的地质调查项目执行本要求。

三、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十、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60分。

7-10),附件7-10 中国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意见书格式附件7-1室-总,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天;××为顺序号。

附件7-2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应提交的野外验收资料1.野外区域地质调查简报;2.全部野外图件(野外工作手图、野外工作总图、实际材料图、实测和修测剖面图以及物化探、重砂成果图、遥感图像解译地质图等);3.野外记录本和相册、表格、卡片;4.野外各种资料编录(包括各种样品登记本、标本、化石登记本、矿点检查资料以及化验、分析测试鉴定、各种水文工程地质等资料);5.修测图幅还应提供有关应用前人资料的各种卡片、资料索引和有关图件;6.化石鉴定、岩矿鉴定、各类样品分析测试鉴定成果;7.典型矿物、岩石、矿石、化石、构造等标本实物;8.经过野外检查验证的卫片和航片遥感解译资料;联,样品采集及测试鉴定质量:各种样品采集是否系统齐全,有代表性;所分析、测试、鉴定的项目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准确可靠,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地质灾害调查野外验收办法

地质灾害调查野外验收办法

山东省1:5万比例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野外验收暂行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山东省1:5万比例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调查工作)质量,保证调查工作成果的客观真实性,依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山地丘陵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1〕213号)、《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实施细则》、GB/T14158-93《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000)》及有关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查工作完成情况野外验收,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组成技术工作验收小组进行审查验收,省国土资源厅督导。

第三条技术工作验收小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

由从事地质灾害调查防治工作10年以上,水、工、环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野外工作全部结束后,对取得的各项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并提交当地市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

提交材料包括:野外工作总结、原始资料及清单、本单位对调查工作的野外验收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分别向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和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交地质灾害调查野外验收申请。

第五条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或方案)规定的野外工作量;(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并进行了初步整理;(三)编写了地质灾害野外调查工作总结;(四)项目承担单位对其调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内部野外验收,并提供初审意见。

第八条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野外验收于当地市(县、区)进行。

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和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收到野外验收申请后,及时确定专家组成员,并与当地市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具体验收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如下材料:(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总结(附件一)和初审意见书;(二)原始资料:1、野外调查搜集的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地质、水文地质、矿产及开发、与地质灾害形成有关的地下水开采量及地下水位动态监测、水文气象、地震等相关调查成果资料;2、1:5万比例尺工作手图、实际材料图;3、地质灾害野外调查表、野外记录本、相册;4、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5、物探、钻探、遥感工作获得的图、表、野外记录以及资料整理成果等原始资料。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第一条为保证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的有序和有效,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由工作单位填报《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申请表》,中心按《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组织验收单位和验收组专家名单。

注重从项目设计评审专家(特别是主审专家)中选聘专家参加野外验收。

申请验收单位应在申请表的“申请验收单位说明”一栏中列出已完成的主要预算工作量。

第三条验收活动由组织验收单位派人主持。

由中心组织验收时,一般情况由参加验收组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主持,也可派专人主持。

验收组的工作由验收组长主持并负责。

第四条被指派参加验收工作的本中心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汇总项目的目标任务、预算工作量等技术指标,查出有关技术文件,作好验收前的工作准备。

第五条项目工作单位应向验收组提供的资料包括:(一)历年的项目任务书、设计书及评审意见书、审批意见书(审查认定书)、任务变更批准文件;(二)《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野外实际资料;(三)工作单位对项目的年度原始资料检查总结、地调局或我中心组织的原始资料检查报告;(四)野外工作总结。

第六条野外验收工作程序如下:(一)听取项目工作单位的野外工作总结和答疑;(二)室内检查原始资料;(三)野外实地抽查;(四)评议、评分;(五)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按照《野外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及实际需要,每个项目的野外验收工作时间至少应保证3个有效工作日,重大项目及工作区域较大的项目还应增加验收工作时间。

第八条验收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不走过场。

听取汇报前,组织验收单位应将验收工作要求及有关标准向验收组成员作出明确说明,也可委托我中心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作出说明,做到验收工作任务明确,标准统一,方法正确。

第九条野外工作总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总体目标任务;(二)历次设计书批准的实物工作量及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表(见附件一),钻探及坑探工程实物工作量明细表(见附件二);请点击下载(附件一和附件二)(三)原始资料详细清单;(四)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技术路线是否按设计书执行和执行情况,未按设计书执行的,应当提交任务变更批准文件,并详细说明;(五)工程施工及样品采集质量规范性如何,是否达到地质目的,作出工程有效性评价;(六)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七)取得的地质成果简介;(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九)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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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办法附件7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为搞好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项目的质量,特制订本要求。

二、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等专业的地质调查项目执行本要求。

三、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实施单位组织,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组织;大地区地调中心派人参加,重要项目的野外验收地调局派人参加。

五、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实施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6-1)。

六、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

七、实施单位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野外验收组织单位和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3—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八、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九、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十、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臵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各专业具体的野外验收要求详见附件6-2至附件6-9。

十一、野外验收应对该项目野外工作情况评分并划分等级。

评分实行百分制,根据总分多少划分为:优秀≥90分;75分≤良好<90分;60分≤合格<75分;不合格<60分。

十二、野外工作等级评定后,验收组形成野外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书格式见附件7-10),组织验收单位应对野外验收意见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及时通知被验收单位。

十三、被验收单位收到野外验收意见书和组织验收单位意见后,应按意见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需补充野外工作的,还应及时补充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组织验收单位提交补充工作总结,组织验收单位审核认可后,方可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的编写。

十四、野外验收过程中被验收单位应提交全部资料,回答质疑,提供验收组必要的工作条件。

附件6-1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申请表格式附件6-2 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附件6-3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野外验收要求附件6-4 水文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附件6-5 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附件6-6 区域重力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附件6-7 地球物理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附件6-8 地球化学调查野外验收要求附件6-9 航空物探、遥感原始资料检查验收要求附件6-10 中国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意见书格式附件6-1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申请表程师室-总,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天;××为顺序号。

附件6-2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应提交的野外验收资料1.野外区域地质调查简报;2.全部野外图件(野外工作手图、野外工作总图、实际材料图、实测和修测剖面图以及物化探、重砂成果图、遥感图像解译地质图等);3.野外记录本和相册、表格、卡片;4.野外各种资料编录(包括各种样品登记本、标本、化石登记本、矿点检查资料以及化验、分析测试鉴定、各种水文工程地质等资料);5.修测图幅还应提供有关应用前人资料的各种卡片、资料索引和有关图件;6.化石鉴定、岩矿鉴定、各类样品分析测试鉴定成果;7.典型矿物、岩石、矿石、化石、构造等标本实物;8.经过野外检查验证的卫片和航片遥感解译资料;9.项目申请论证报告、设计书及审批意见、年简报、阶段性总结,各级质检报告及其它有关文字资料;10.地质图及相关系列图件、编稿草图及文字报告。

二、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内容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各类地质界线、地质现象的控制程度;3.技术方法的合理性;4.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一致性及质量检查情况;5.野外地质图存在的问题及要补做的工作等。

三、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1.抽查野外地质路线5-15条,野外记录簿(室内)检查每幅1:5万图幅检查地质点数不得少于100个,每幅1:25万图幅检查地质点数不得少于300个。

为了正确评价野外第一性资料的质量,必须对地质点、地质路线、剖面资料进行评级。

甲、乙类地质点、剖面不到总数50%的图幅不能评为优秀级。

实测剖面检查:实测剖面控制程度每个填图单位至少有1-2条剖面控制,1:50000联测图幅要2条以上,尽量照顾到每一个图幅。

剖面位臵应选择在露头良好、构造简单、填图单位出露相对齐全的地方。

剖面总体方位与区域构造线夹角应≥60°。

实测剖面(室内检查),抽查剖面原始编录资料5-10条,各岩类均应有代表性剖面。

根据设计书及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实测剖面控制程度评分,样品采集及测试鉴定质量:各种样品采集是否系统齐全,有代表性;所分析、测试、鉴定的项目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准确可靠,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综合整理:记录与地质手图、实际材料图、野外地质图及剖面图各要素完整,标绘准确无误;地质图、地质界线(体)控制程度高、图面结构及勾绘合理。

2.野外实地检查,一般在资料检查之后进行,主要检查重要的地质现象、疑点和需要进行野外“会诊”之处。

实地抽查野外地质路线2-3条,实测剖面抽查2-4条。

野外实地检查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3.经资料检查和野外实地检查后,验收组形成野外验收决议书,并填写“野外验收阶段资料质量监控及评分卡”(对联测图幅,应分幅评分)报主管部门备案。

对验收中所提出的野外补课工作,应责成图幅承担单位组织能够胜任解决问题的技术人员认真做好野外补课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在最终成果验收时项目组要汇报对野外验收意见的执行情况。

四、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质量监控标准1.地质路线观察的布臵,应以解决地质问题为原则。

根据地质复杂程度、航卫片解译程度以及重点与非重点区,布臵不同密度的观察路线,每幅图路线总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路线布臵以穿越路线为主,追索路线为辅。

路线所通过的地质界线均应有地质点控制。

2.野外地质观察记录格式应统一,点性、点位准确与手图一致。

记录内容要丰富,地质现象观察应仔细、描述准确,依据充分可靠;除详细描述岩性外,沉积岩的基本层序、火山岩的相序特征、侵入岩的组构特征、变质岩的改造特征及各类产状要素,构造特征、接触关系、矿化蚀变等均要详细描述,并要有相应的照片或素描图;路线地质观察要有连续的记录描述;各种记录描述要有米距控制。

主要(干)路线要有信手剖面,每条路线均要有路线小结。

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晰。

各种注记、批注要规范、合理。

3.野外手图与实际材料图要表示观测线、观测点及地质剖面的位臵与编号,各种地质界线及地质体代号,断层、韧性剪切带、面理、线理及地层产状,山地工程、各类化石和样品采集地、矿点、矿化蚀变带等。

地质界线的勾绘要真实自然,符合制图原则,标绘要准确无误,与记录一致,要及时着墨。

4.剖面图编绘方法应正确,精度、图式、图例符合要求;分层(或分界)、采样位臵及各种地质要素齐全,与编录一致。

图面要整洁、美观,并及时着墨。

五、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阶段资料质量监控评分项目野外验收阶段各类资料质量监控评分应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的“野外记录地质观察点登记表”、“实测剖面(主要指地层剖面)抽样检查记录”、“侵入岩实测剖面抽样检查记录”等质量监控及评分卡。

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综合评分见附表6-1。

表6-1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评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附件6-3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野外验收除以任务书、设计书和设计审查意见书为主要依据外,还应参照《固体矿产普查总则》(GB/T 13687—92)、《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 0078—93)和《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 0079—93)等技术标准进行。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野外验收要点:1.原始地质编录资料质量:槽、井、坑、钻探工程布臵和施工质量;地质点、路线、剖面选择和控制程度达到地质目的;野外记录、现场编录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并与实际吻合;各种图件(素描图、剖面图、柱状图、野外手图、实际材料图等)内容齐全、表达准确合理并与记录相符、与实际吻合;采样方法和规格符合相关要求,样品采集齐全,有代表性,采样编录完整、准确无误,样品保管完好,注记清晰、无误无漏;对现场编录资料、样品分析测试成果及时进行整理并及时提交有关原始资料,检查、抽查及问题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客观。

2.配合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的物化探测量原始资料质量:工作布臵合理,经实验后提出的方法合理有效,达到地质目的;样品(数据)采集方法技术、数量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样品加工或数据处理方法技术和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原始记录及编录资料齐全完整、客观真实;质量检查及问题处理及时有效,质量检查记录完整真实。

在检查上述1)、2)两类原始资料时,也要对室内样品测试送样单、原始数据记录单和实验报告单,各项原始资料质量检、抽查记录以及原始资料管理、及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历年任务书下达的工作任务、历年设计审查意见书确定的工作量;完成项目任务书下达的总体目标任务;达到项目任务书下达的预期成果。

4.工作部署、工程布臵的合理性:与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相符合;采用的技术方法、手段及各种方法、手段的配合合理、有效;工作部署、工程布臵合理,达到预期地质目的;工作部署、工程布臵满足目标任务的要求。

5.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质量: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岩、矿石实物标本进行系统分类、描述、整理,对样品分析测试成果进行校核、检查、分类整理,根据鉴定、测试成果及时校正有关原始编录和综合图表,及时分析利用鉴定、测试成果;各类综合图件、表格编制及时,内容齐全完善,与原始资料吻合;综合研究内容、方法、程度及成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基础数据的精度符合相关标准,储量(资源量)计算正确;GIS信息资料录入完整、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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