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工程野外验收规定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一、前言地质勘查是指对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矿产和水文等地质现象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调查和研究。
野外资料验收是必要的流程,以保证采集到的数据准确无误,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本文将介绍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验收要求1. 在验收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需要认真审核各种报告、文献和资料,包括地图、野外记录、样品分析报告等,以确保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验收标准。
同时,还应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由具备一定行业背景的专业人员组成,指导业主或现场工作人员对野外资料进行核查和确认。
2. 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任务书进行验收过程中,必须遵照任务书中规定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对野外资料进行逐项检查,包括野外地质场地摆放情况、样品采集数量、记录表格是否齐全、观测记录曲线是否正确等等。
3. 验收结果报告需要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在案,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资料清单、审核情况、缺陷和不足等信息。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要求其进行修改完善。
4. 对不合格资料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于验收中发现有缺陷和不足的野外资料,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反馈,并及时整改和完善,以保证采集到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外部验收人员的参与为了增加验收的公正性,我们建议在验收中加入外部验收人员的参与,比如从省地质勘查单位、地勘设计院、科研单位或其他专领域领域请一些资深专家进行审核,提供针对性和有价值的评估报告,从而对整个野外资料进行综合性的、全面性的评价。
三、验收注意事项1.验收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能够明确了解野外资料的取得过程和内容;2.在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在验收时要注重细节的检查,比如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等,避免忽略了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问题;4.验收结果的报告应清晰、简洁、完整地记录在案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5.在验收过程中要注重沟通,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交流和协调,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6.各个验收阶段同样需要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以便于全面了解验收过程和评估结果。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管理办法一、目的及范围在前期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审查中,由于野外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以及未满足勘查设计(方案)要求,导致成果报告质量较差,影响外部审查的合格率。
为保证和提高地质勘查项目野外工作及最终成果报告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管理办法适用的范围:公司、队承担的地质灾害勘查、地质矿产勘查、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查、地形测绘等。
二、验收工作程序与组织1、野外资料验收应在项目野外工作全部完成,并对原始资料进行必要的综合整理和项目自检合格后进行。
2、野外验收由项目及所属实体技术负责人向公司总工办提出申请,并具备以下条件:⑴全面完成设计书(方案)规定的野外工作;⑵原始资料齐全、准确;⑶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自检和归类造册;⑷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分类及项目工作总结;⑸项目勘查单位在野外工作结束前10日,向总工办提出野外资料验收申请。
3、野外资料验收工作由总工办负责组织开展。
总工办在收到勘查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后,负责组织成立野外资料验收小组。
验收组由3人组成,包括公司、队内部技术成果审查专家(组长)、总工办工作人员(组织协调)、项目承担单位(实体)技术负责人。
4、验收时间由总工办与项目勘查单位协商确定,验收地点原则在项目野外现场,勘查手段较单一、简单的项目可不在野外进行,涉及有钻探、坑探的矿产勘查项目、重大财政项目、及较复杂的水工环勘查项目必须进行野外现场验收。
5、野外资料验收完成后,验收小组应对验收结果编写《野外资料验收意见书》,验收合格的项目方能进入成果编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勘查单位应按照“意见书”提出的整改意见补充、完善勘查工作及资料整理,整改完成后向总工办提交整改获取的资料及整改报告,总工办对提交的整改资料检查后出具“整改审查意见”,合格后进入成果编制。
三、提供验收的主要野外资料内容1、地形测绘⑴测量控制点、图根点、导线平面布置图;⑵测量控制点、图根点测量成果表;⑶定点测量成果汇总表;⑷测量控制点埋设位置照片;⑸测量原始记录簿;⑹测量技术报告(总结);⑺测绘仪器鉴定证书及主要测量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地质野外验收内容
地质野外验收内容地质野外验收是指对地质工程项目在野外条件下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和验收的过程。
它是地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地质野外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地质环境评价:对工程所处地质环境进行评价,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地下水位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
评估地质环境对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
2. 施工现场检查: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包括地层岩性、地下水情况、地质构造等,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同时,检查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土质力学参数测试:在野外条件下,对工程用地的土壤力学参数进行测试,包括土壤的黏聚力、内摩擦角、孔隙比等。
这些参数是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依据,能够反映土壤材料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4. 岩土工程实验:对现场采集的土壤和岩石样品进行实验室测试,包括颗粒分析、密度测定、强度试验等。
这些实验能够更准确地评估土石材料的力学性质和工程行为。
5. 地质勘探数据分析:对已有的地质勘探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包括钻孔记录、地震勘探、地电勘探等。
根据分析结果,评估工程的地质风险和安全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6. 工程变形监测: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形进行实时监测,包括沉降、倾斜、裂缝等。
通过监测数据,评估工程的稳定性和变形幅度,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7. 现场采样和取样:在野外条件下,对土壤和岩石进行现场采样和取样。
采样和取样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严格,并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为后续实验提供可靠的样品。
地质野外验收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 验收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地质工程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评估地质环境和工程风险。
2. 野外验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进行,重点关注关键节点和关键部位。
地勘工程野外验收规定
地质勘查工程野外验收规定为规范公司地质勘查工程管理,确保地质勘查工程勘查效果及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合理支付,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委托勘查单位进行的所有地质勘查工程,在野外工程完工时,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第二条野外工程完工时,由施工单位向公司提请验收。
公司现场负责人在接到申请后,安排公司专业人员组织地质勘查工程的野外验收,公司专业人员对地勘工程野外工作量和质量负责。
第三条专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对照合同,对工程野外验收项目和工作量逐一核查,对完成工作量进行确认;同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以达到合同约定的地质目的为原则,对实际完成工作量比照合同增减量的合理性进行确认。
第四条地质勘查工程验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
对达不到规范标准的,专业负责人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工作或返工。
第五条野外验收的具体实施:1、地质勘查包括矿产勘查、水文勘查及工程勘察等,应依据不同性质的勘查,按相应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专业人员在施工单位进行野外施工时,须保持密切的现场检查和记录,检查记录按照纸质标准格式填写,是野外验收的参考。
3、钻探是地质勘查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每完工一个钻孔,专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验收,矿产钻探验收内容包括孔位、孔深、孔斜测量,岩心保管情况及其采取率检查,钻探班报表和地质编录检查,终孔静止水位等;水文钻探包括孔位、孔深、孔斜验证、水文试验、水文孔安装和观测等;工程钻探包括孔位、孔深、岩土工程地质性质是否达到要求、岩石力学现场试验等。
钻探验收记录应按照纸质标准格式填写。
4、区域地质调查应按照规范要求的密度和内容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检查原始记录,按适当比例实地抽查等。
地质调查验收结果以纸质标准格式填写;如发现调查不满足规范,应要求勘查单位补勘。
第六条所有野外工作量验收结果以纸质标准格式签证单形式进行填写。
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验收日期,合同工作量,实际验收工作量,乙方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公司专业技术负责和现场负责人签字。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省地勘查基金中心组织实施,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派人参加。
三、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7-1)。
四、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
五、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5—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六、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七、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八、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具体要求见“附件6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质量检查要求”);(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管理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地勘项目验收办法
附件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为搞好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项目的质量,特制订本要求。
二、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等专业的地质调查项目执行本要求。
三、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实施单位组织,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组织;大地区地调中心派人参加,重要项目的野外验收地调局派人参加。
五、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实施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7-1)。
六、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
七、实施单位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野外验收组织单位和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3—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八、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九、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十、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是对地勘项目在实地勘查阶段的工作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验证的过程,旨在确保勘查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证勘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准备工作、数据收集、勘探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的要求。
一、准备工作1.安排验收组成员:验收工作需要组建一支验收小组,要求小组成员由具有地质勘查背景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确保能全面评估和审查项目成果。
2.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前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方法、内容和要求,确保验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充分了解项目背景:验收小组成员应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目标和任务,对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以便能够更好地评估勘查成果。
二、数据收集1.资料归档:验收前要求勘查单位对所有的勘查资料进行归档整理,确保资料齐全、清晰可读。
2.数据准确性:验收小组要对勘查单位提供的地质数据进行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数据要求勘查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3.数据可信度:在验收过程中要对勘查单位提供的数据来源、采集方法和处理过程进行审查,确保数据的可信度。
三、勘探技术1.野外工作:对于野外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验收小组要与勘查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明确责任和解决方案。
2.技术指标:验收小组还需对勘查单位所采用的勘探技术指标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勘查设计和规范要求。
四、质量管理1.质量控制措施:验收时要对勘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包括质量管理文件、现场工作记录等,以确保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质量评估:对于已经完成的勘查工作,验收小组要对其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样品收集、分析、处理、解释等方面,确保勘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效果评估:验收小组还要对勘查项目达到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勘查成果的利用情况、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4.剖面图编绘方法应正确,精度、图式、图例符合要求;分层(或分界)、 采样位置及各种地质要素齐全,与编录一致。图面要整洁、美观,并及时着墨。
五、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阶段资料质量监控评分 项目野外验收阶段各类资料质量监控评分应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 目质量检查要求》的“野外记录地质观察点登记表”、“实测剖面(主要指地层剖 面)抽样检查记录”、“侵入岩实测剖面抽样检查记录”等质量监控及评分卡。区 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综合评分见附表 7-1。
四、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质量监控标准 1.地质路线观察的布置,应以解决地质问题为原则。根据地质复杂程度、 航卫片解译程度以及重点与非重点区,布置不同密度的观察路线,每幅图路线总 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路线布置以穿越路线为主,追索路线为辅。路线所通过的 地质界线均应有地质点控制。 2.野外地质观察记录格式应统一,点性、点位准确与手图一致。记录内容 要丰富,地质现象观察应仔细、描述准确,依据充分可靠;除详细描述岩性外,
根据设计书及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实测剖面控制程度 评分,样品采集及测试鉴定质量:各种样品采集是否系统齐全,有代表性;所分析、 测试、鉴定的项目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准确可靠,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综合整理:记录与地质手图、实际材料图、野外地质图及剖面图各要素完整, 标绘准确无误;地质图、地质界线(体)控制程度高、图面结构及勾绘合理。
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第一条为保证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的有序和有效,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由工作单位填报《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申请表》,中心按《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组织验收单位和验收组专家名单。
注重从项目设计评审专家(特别是主审专家)中选聘专家参加野外验收。
申请验收单位应在申请表的“申请验收单位说明”一栏中列出已完成的主要预算工作量。
第三条验收活动由组织验收单位派人主持。
由中心组织验收时,一般情况由参加验收组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主持,也可派专人主持。
验收组的工作由验收组长主持并负责。
第四条被指派参加验收工作的本中心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汇总项目的目标任务、预算工作量等技术指标,查出有关技术文件,作好验收前的工作准备。
第五条项目工作单位应向验收组提供的资料包括:(一)历年的项目任务书、设计书及评审意见书、审批意见书(审查认定书)、任务变更批准文件;(二)《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野外实际资料;(三)工作单位对项目的年度原始资料检查总结、地调局或我中心组织的原始资料检查报告;(四)野外工作总结。
第六条野外验收工作程序如下:(一)听取项目工作单位的野外工作总结和答疑;(二)室内检查原始资料;(三)野外实地抽查;(四)评议、评分;(五)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按照《野外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及实际需要,每个项目的野外验收工作时间至少应保证3个有效工作日,重大项目及工作区域较大的项目还应增加验收工作时间。
第八条验收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不走过场。
听取汇报前,组织验收单位应将验收工作要求及有关标准向验收组成员作出明确说明,也可委托我中心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作出说明,做到验收工作任务明确,标准统一,方法正确。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文档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第一条为做好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任务书或设计中明确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工作项目均应进行野外验收。
第三条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单位参加,也可委托有关部门或承担单位组织。
第四条承担单位应在野外工作结束前30天,向组织验收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1)。
第五条野外验收应具备下述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和主要测试工作量;(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整理,并编目造册;(四)承担单位已对主要实物工作量进行了检查或内部验收;(五)编写了项目野外工作总结。
第六条组织验收单位应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野外验收时间、地点和专家组成员,并回复承担单位。
第七条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野外验收专家,确定验收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
验收组应由3—7名专家组成。
验收专家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野外工作经验。
验收专家实行回避制。
第八条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一)项目各年度任务书、设计书与审批意见书、工作量调整批复意见等。
(二)野外调查原始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各类工程原始编录资料;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报告;5.典型实物标本、重要钻孔岩(矿)芯;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野外调查原始数据库数据。
采用数字方法技术的项目,还应有一套纸介质原始资料提供验收,特别是实际材料图和同比例尺全要素地质图。
(三)质量检查记录与质量检查报告。
(四)野外工作总结。
第九条野外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1.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各年度设计批准的实物工作量及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表(格式见附件2),工作量调整情况说明;3.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技术路线是否按设计书执行,以及执行情况;4.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5.质量管理情况;6.取得的主要进展和地质成果;7.存在问题及建议。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是地质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对于科学判定地质条件、制定合理的工程方案以及预测地质灾害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项目组织、资料整理、资料质量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项目组织在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前,项目组织是需要提前安排的。
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项目组织要有合理的搭配,确保能够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资料整理地质勘查项目的野外资料一般包括现场勘查资料、地质钻探记录、采样资料、地质剖面图、地球物理勘查数据等多种类型的资料。
在资料整理阶段,要进行归档,对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索引,确保资料存储的整洁和便于查找。
此外,还需要对野外勘查的主要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和概述,编写详细的野外勘查报告,总结勘查的目的、方法、结果等。
三、资料质量在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过程中,要对勘查资料的质量进行评估。
首先要确保野外勘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采样、钻探等工作符合规范和要求。
其次,要对勘查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地质剖面图和地球物理勘查数据等专业性强的资料,要重点检查其质量和准确性,并结合其他数据进行验证和校正。
最后,还要对勘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判断,确定勘查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四、验收标准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的验收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这样才能保证资料的质量和可靠性。
具体的验收标准包括现场勘查工作是否按照计划进行,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资料是否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分类等。
此外,还需要评估勘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总之,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的验收是确保勘查工作质量和成果的重要环节。
只有做好了野外资料的整理和质量评估,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为工程计划的制定和地质灾害的预测提供科学的依据。
因此,在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针对野外资料的验收应加以重视,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矿产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矿产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矿产勘查项目野外验收是指对勘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确认
勘查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过程。
以下是常见的矿产勘查项目野
外验收要求:
1. 项目资料准备:提供勘查计划、勘查报告、地质图件、数据库等
相关资料,确保项目资料齐全、准确、完整。
2. 人员配备:验收组需要包括地质、资源、采矿、环保等专业人员,具备相关业务经验和技术能力。
3. 野外工作检查:对野外工作过程进行检查,包括勘查区域的地质
地貌、采样方法及样品数量、采样点的布设、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作
业规范等。
1
4. 采样与分析验证:对采集的样品和分析结果进行验证,检查样品
采集方法是否准确、标本储存是否符合要求,分析结果是否可靠。
5. 勘查成果评估:对勘查成果进行评估,包括矿产资源量估算、矿
床类型判定、矿产资源产出潜力评价等。
6. 环保要求:检查勘查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方面的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 安全管理:对野外工作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场所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
8. 行政法规依从性:检查勘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矿产勘
查行业的行政法规和规范要求。
2
以上是一般矿产勘查项目野外验收的要求,实际验收要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来确定。
3。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第一条为保证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的有序和有效,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由工作单位填报《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申请表》,中心按《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组织验收单位和验收组专家名单。
注重从项目设计评审专家(特别是主审专家)中选聘专家参加野外验收。
申请验收单位应在申请表的“申请验收单位说明”一栏中列出已完成的主要预算工作量。
第三条验收活动由组织验收单位派人主持。
由中心组织验收时,一般情况由参加验收组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主持,也可派专人主持。
验收组的工作由验收组长主持并负责。
第四条被指派参加验收工作的本中心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汇总项目的目标任务、预算工作量等技术指标,查出有关技术文件,作好验收前的工作准备。
第五条项目工作单位应向验收组提供的资料包括:(一)历年的项目任务书、设计书及评审意见书、审批意见书(审查认定书)、任务变更批准文件;(二)《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野外实际资料;(三)工作单位对项目的年度原始资料检查总结、地调局或我中心组织的原始资料检查报告;(四)野外工作总结。
第六条野外验收工作程序如下:(一)听取项目工作单位的野外工作总结和答疑;(二)室内检查原始资料;(三)野外实地抽查;(四)评议、评分;(五)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按照《野外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及实际需要,每个项目的野外验收工作时间至少应保证3个有效工作日,重大项目及工作区域较大的项目还应增加验收工作时间。
第八条验收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不走过场。
听取汇报前,组织验收单位应将验收工作要求及有关标准向验收组成员作出明确说明,也可委托我中心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作出说明,做到验收工作任务明确,标准统一,方法正确。
第九条野外工作总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总体目标任务;(二)历次设计书批准的实物工作量及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表(见附件一),钻探及坑探工程实物工作量明细表(见附件二);请点击下载(附件一和附件二)(三)原始资料详细清单;(四)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技术路线是否按设计书执行和执行情况,未按设计书执行的,应当提交任务变更批准文件,并详细说明;(五)工程施工及样品采集质量规范性如何,是否达到地质目的,作出工程有效性评价;(六)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七)取得的地质成果简介;(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九)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包括项目设计执行情况检查和项目质量检查二项内容。
一、设计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要求主要检查验收野外调查、观察点与物探、钻探、动态监测、采样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及是否达到设计目的。
1.环境地质观察点及记录卡片:检查每100km2点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观测点、线布设是否合理,能否控制和查明环境地质条件并达到设计规定的任务要求。
2.物探:检查设计规定工作量的完成情况,方法选择的合理性和先进性;解释结果的准确性,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任务要求。
3.钻探:检查验收设计规定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孔位布设是否合理;是否按设计规定查明环境了地质条件或问题。
4.动态监测:检查验收设计规定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点位布设是否合理,观测方法是否先进;是否达到设计规定要求,是否基本控制监测对象的动态变化规律(项目工作周期内)。
5.采样:检查验收各类样品采集数量是否满足设计规定要求,检测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测试方法是否先进;是否达到设计规定要求,是否为研究分析、评价环境地质条件或问题提供了可靠的参数。
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要求主要检查观察点记录卡片(分实地与室内检查)、野外手图与实际材料图、主要工程(物探、钻探、动态监测、采样)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
1.区域环境地质观察点及记录卡片重点检查观察路线的布置是否以查明环境地质条件为原则。
是否根据地质环境的复杂程度、遥感解译程度以及重点区与一般区,布置不同密度的观察路线。
路线布置是否以穿越法为主,追索法为次,路线通过的环境地质界线是否有观察点控制。
对观察点的检查要求记录格式统一,点的性质、点位准确并与手图一致;记录内容要丰富,环境地质现象应观察仔细、描述准确,依据充分可靠;环境地质问题的类型、特征、形成原因、危害及发展趋势分析等记录详细;有相应的平面图、剖面图、素描图或照片;测量数据准确;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晰,各种注记及计量单位应符合规范,着墨及时。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附件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为搞好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项目的质量,特制订本要求。
二、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等专业的地质调查项目执行本要求。
三、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实施单位组织,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组织;大地区地调中心派人参加,重要项目的野外验收地调局派人参加。
五、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实施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7-1)。
六、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
七、实施单位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野外验收组织单位和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3—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八、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九、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十、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质勘查工程野外验收规定
为规范公司地质勘查工程管理,确保地质勘查工程勘查效果及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合理支付,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委托勘查单位进行的所有地质勘查工程,在野外工程完工时,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第二条野外工程完工时,由施工单位向公司提请验收。
公司现场负责人在接到申请后,安排公司专业人员组织地质勘查工程的野外验收,公司专业人员对地勘工程野外
工作量和质量负责。
第三条专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对照合同,对工程野外验收项目和工作量逐一核查,对完成工作量进行确认;同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以达到合同约定的地质目的为原则,
对实际完成工作量比照合同增减量的合理性进行确认。
第四条地质勘查工程验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
对达不到规范标准的,专业负责人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工作或返工。
第五条野外验收的具体实施:
1、地质勘查包括矿产勘查、水文勘查及工程勘察等,应依据不同性质的勘查,按相应
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专业人员在施工单位进行野外施工时,须保持密切的现场检查和记录,检查记录按
照纸质标准格式填写,是野外验收的参考。
3、钻探是地质勘查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每完工一个钻孔,专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矿产钻探验收内容包括孔位、孔深、孔斜测量,岩心保管情况及其采取率检查,钻
探班报表和地质编录检查,终孔静止水位等;水文钻探包括孔位、孔深、孔斜验证、水文试验、水文孔安装和观测等;工程钻探包括孔位、孔深、岩土工程地质性质是
否达到要求、岩石力学现场试验等。
钻探验收记录应按照纸质标准格式填写。
4、区域地质调查应按照规范要求的密度和内容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检查原始
记录,按适当比例实地抽查等。
地质调查验收结果以纸质标准格式填写;如发现调
查不满足规范,应要求勘查单位补勘。
第六条所有野外工作量验收结果以纸质标准格式签证单形式进行填写。
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验收日期,合同工作量,实际验收工作量,乙方技术负责人和项
目经理、公司专业技术负责和现场负责人签字。
野外地勘工程签证单是合同付款
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公司专业负责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野外工程验收,杜绝各种不合规验收行为。
如因野外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地勘报告评审不能通过,或因地
质资料重大偏差造成后期生产、建设阶段的损失,公司将追究责任并予以考核和
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日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