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女性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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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基本内容

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基本内容

案例分析:
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经 审理查明,上述情况属实,经仲裁庭调解, 双方达成协议,医药集团公司与高某劳动合 同期限延续到哺乳期满。
▪ (三)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 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 理的权利。工会女职工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维护女职 工的各项劳动经济权利,配合和监督企业做好保障女职工各项权益措施的实 施和落实。
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 基本内容
天然气产销厂女职工委员 会 二0一二年四月
四月厂维权月主题:懂法律 会维权 促和谐
一、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含义及内容
女职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也是妇女群众的一部分,女职工的合法 权益是指女职工除享受《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公民、职工应当享有 的同等权益外,还享有国家对妇女和女职工规定的合法权益。包括以下 内容:
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基本内容
▪ (二)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 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都从 不同角度规定了女童的接受基础教育权和成年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确立了各 类妇女都能享受不同程度的文化教育的权利。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护女职工的 文化教育权益,主要体现在积极为女职工提高文化技术素质创造条件,为女 职工提供较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整体素质。

基于社会性别与分层视角下我国女性政治权力参与问题的思考

基于社会性别与分层视角下我国女性政治权力参与问题的思考

益诉 求 。具 体表 现为 二个基 本层 面 : 是 民主参 与 , 一
指 女性 行使 法律 所赋 予 的公 民 民主 权 利 , 包括 行 使 选 举权 和被 选举权 , 是女性 参政 的基础 层面 ; 这 二是 权 力参 与 , 主要指 妇女 进入 国家各 级政权 领域 , 直接 担 任各 级人 民代表 和各 级各类 领导 职务 , 即参政 、 执

比较 系统 的分 析 和 阐述 。柯 林 斯 认 为 , 当两 性 中的
方控制 了强 制手 段 时 , 一性 别 就 可 以用 这 一 力 这
作者简介 : 于筱 莹 , 东 大 学哲 学 与 社 会 发 展 学 院硕 士 研 究 生 。 山
99
中共青 岛市委 党校 青 岛行政 学院 学报
和 2 1人 , 3 0 和 7 6 。第 十一届 全 国人 大代 1 占 . . 表 和全 国政 协 委 员 中女 代 表 和 女 委 员 分 别 占 2 . 和 1 . , 国省 级 人 大 女 代 表 共 有 4 5 13 77 全 72 人, 占省级人 大代 表总 数 2 . 5 ; 国省 级政 协 女 3 3 全
中共青 岛 市委 党校 青 岛行政 学院 学报
JU NLO H A T C O LO I DOM N IA O MI E O RA F EPRYS H0 F PCON A U I PL M T E T C G C C T
21 0 0年 第 4期
No.4, 20 0 1
基 于社会 性别 与分层视 角下我 国女性 政治权 力参 与 问题 的思考
JU NLO H A T CO LO I D OM NCP L O MTE O RA FTEP RYS HO F PC QN A U II M IrE 0 6 AC

女性参与权力与决策

女性参与权力与决策

第六讲女性参与权力与决策(教案)目的要求:重点了解人权的概念、女性参与权力的含义与意义、“增权”与女性参与的关系;掌握女性参政的现状;妇女增权以及女性参政的途径。

主要内容一、妇女的人权二、妇女赋权与权力参与三、女性参政的现状与推进教学重点1、妇女人权概念的产生与发展2、赋权概念以及策略3、女性参政障碍分析及对策教学时间:4学时教学内容一、妇女的人权妇女和女童的人权是普遍人权中不可剥夺、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

妇女生命周期中的人权(包括生殖权利和发展权利)是普遍人权中不可分割、不可剥夺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人权概念现代意义上的人权概念是近代西方资阶级启蒙思想家第—次明确提出的。

“所谓人权,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一个人按其本质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董云虎、刘武萍《世界人权约法总览》人权包含人的价值原则,人权界定的歧义,实际上是由对“人”的不同理解而引起的。

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因而人权就被定为自由,认为人的本质是理性,那么有理性的人才算得上是人,才能享受人权的资格。

或者说人权就是有理性的人应该享受的权利。

对人的本质不同理解,历来是各个社会确定人权主体规范和人权内容的依据,奴隶和妇女都曾因为被说成缺乏理性或不具备人的本质而被剥夺了人的权利。

作为一个社会历史的概念。

人权的内容随着人类对自身权利认识的不断发展和人权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被马克思称为人类“第一个人权宣言”的美国《独立宣言》一洛克的自然权利思想为基础,表达了资产阶级的人权思想和原则,宣布“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法国《人权宣言》把平等、自由、安全、财产规定为自然的和不可剥夺的人权。

人权在当代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两次世界大战对人类的屠杀和尊严的践踏达到了如此残酷和大规模的地步,使得人类重新考虑自己的命运和尊严要靠什么来保证。

人类反思的结果是求助于人权,期望用人权来达到相互尊重的目的。

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全文.doc

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全文.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全文)(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治权利第三章文化教育权益第四章劳动权益第五章财产权益第六章人身权利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

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第三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治权利第八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九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十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状况及改进措施

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状况及改进措施

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状况及改进措施一、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状况中国女性是国家人口的一半,她们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贡献不容忽视,然而在政治领域,中国女性的参与度却相对较低。

尽管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渐重视女性政治参与的问题,但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依然有待提高。

在中国,女性政治参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决策层面的缺乏中国政治领域的高层决策岗位多由男性担任,女性参与决策的比例较低。

虽然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不断提高,但依然无法与男性在政治决策方面享有同等地位的能力和机会。

2. 政治权力分配存在性别歧视在政府机构和政治组织中,女性在高级职位和权力分配上存在性别歧视现象。

对女性的认可程度和职业晋升机会相对较低,女性在政治领域的表现和能力得不到应有的认可。

3. 政治参与渠道受限女性参与政治的渠道相对较少,其参与政治的机会和平台受限制。

在一些地方和机构,女性的政治参与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政治机构的门槛和限制使得女性政治参与难以实现。

4. 社会舆论对女性政治参与的认知偏见在中国社会,对女性政治参与存在着一定的认知偏见,一些人认为女性在政治领域缺乏决断力、执行力和领导力,从而导致对女性政治参与的疑虑和排斥。

以上种种问题导致了中国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参与状况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进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为了提高中国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参与度和地位,有必要采取以下一系列改进措施: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政府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改进,为女性的政治参与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确保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 提升女性政治领导能力政府和社会应该重视培养女性的政治领导能力,通过培训和教育来提升女性的政治能力和素质,使她们能够胜任更高级别的政治岗位和职责。

3. 扩大女性政治参与渠道政府和社会应当加大力度,拓宽女性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机会,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女性参与政治。

中国女性参与政治与决策探析

中国女性参与政治与决策探析

开多次培养选 拔女干部会议 , 制定 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 的规 划 、 强化政策和措施 。 将妇女参政 纳入 国家
人才发展战略。
《 妇女权益保障法》 修正案草案从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 的民主管 理 、 提高各 级人大女性代表 的比例 、 干部 女
的培养和选拔等方 面作 了新规定 , 明确妇女有权 向各级 国家机关提 出妇女权 益保障方 面的意见 和建议 , 并 以利 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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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第 6 期 总第 7 7期
《 福建师范大学福 清分校学报》
J U N LO U I G B A C FF JA O M L U I E ST O R A FF QN R N H O U I N N R A N V R IY S m .7 u No7

步保障妇女的政治权 利的实现 。 妇女只有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 , 等地 参与决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 平 制定 , 才可能在相应 的社会生活 中, 分地保护 自己的权 利。 充
二 中国女性参政的问题与障碍
新中国成立后 , 女性有 了普遍 的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 , 而且在各级 国家行政 机关中均有一定 比例 的配置 , 能够较 为充分地参政议政。 特别是改革开放后 , 中国女性 的政治意识 不断增强 , 从政人员有所增加 , 议政能力与作用 逐步提 高 , 国家政务 和管理 中的作用 日渐 凸显 。但 由于长期 的历史 、 在 文化 影响 , 我国女性参政议政面临的形势依然严 峻 , 增长的速度相 当缓慢 , 存在 问题有 以下几个方 面。 1 . 女性参女性参政障碍对策
中图 分 类 号 : 1 . C936 8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8 3 2 (0 60 — 03 0 10 — 4 120 )6 0 5 — 4

女性参政

女性参政

2 、 女性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不 相称
据统计,2001年 据统计,2001年,中国妇女劳动力 对中国GDP的贡献已超过40% GDP的贡献已超过40%, 对中国GDP的贡献已超过40%,这是 一个惊人的数字。 2000年 一个惊人的数字。到2000年,中国的 女专业技术人员已达1.1亿多人, 1.1亿多人 女专业技术人员已达1.1亿多人,占全 国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6% 40.6%。 国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6%。但女性 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远远不相称。 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远远不相称。
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妇女在法律上 获得了与男子同样的参政权利。1954年 获得了与男子同样的参政权利。1954年 中国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了“ 中国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了“妇女 有同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有同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女干部以女性特有的魅力, 女干部以女性特有的魅力,在机关工作 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 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 长期历史、文化的影响, 长期历史、文化的影响,在目前的经济 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 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仍 然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的现象, 然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的现象,特别是在 参政议政方面。 参政议政方面。
1、多重角色对女性的影响
李敖说,最优秀的女人应该去搞男人, 李敖说,最优秀的女人应该去搞男人,让男 人去搞政治。 人去搞政治。传统的文化价值和性别角色定 位成了限制妇女参政的主要因素。 位成了限制妇女参政的主要因素。 女性在生理上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负担沉重。 女性在生理上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负担沉重。 女性承担着社会物质、 女性承担着社会物质、精神生产和人类再生 产的双重任务,她们不单要做一个好女儿、 产的双重任务,她们不单要做一个好女儿、 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 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而且在单位还要 做一个好干部、好职工。 做一个好干部、好职工。社会劳动和家务劳 动的多重角色, 动的多重角色,使女性参政议政需要付出的 精力要远远超过男性。 精力要远远超过男性。

女生权益的小知识有哪些

女生权益的小知识有哪些

女生权益的小知识有哪些
女生权益是指女性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在现代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和权利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女性权益被侵犯的情况。

以下是一些女生权益的小知识。

1. 平等就业权
女性应该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就业机会和薪酬待遇。

然而,在某些行业和职位上,女性仍然面临着性别歧视和薪酬差距。

因此,我们应该支持和倡导平等就业权,让女性在职场上得到公平的待遇。

2. 自主生育权
女性应该有权决定自己的生育计划,包括是否要孩子、何时要孩子、生育方式等。

这是女性的基本权利,也是保障女性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

3. 受教育权
女性应该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权。

然而,在某些地区和国家,女性的受教育权仍然受到限制和歧视。

我们应该支持和倡导女性受教育的权利,让女性有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4. 健康权
女性应该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健康权。

这包括保障女性的生殖健康、心理健康、营养健康等方面的权利。

我们应该支持和倡导女性健康的权利,让女性能够享受到健康、幸福的生活。

5. 参政权
女性应该有权参与政治活动和决策。

然而,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女性的参政权仍然受到限制和歧视。

我们应该支持和倡导女性参政的权利,让女性能够在政治领域发挥自己的作用,为社会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女生权益是一个重要的话题,我们应该关注和支持女性的权利和利益,让女性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得到平等的待遇和机会。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女性的地位和权利有哪些不同?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女性的地位和权利有哪些不同?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女性的地位和权利有哪些不同?女性在不同国家的地位和权利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法律、文化、宗教信仰等等。

下面我们来看看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女性的地位和权利有哪些不同。

一、在中国1. 性别歧视:尽管中国对保障女性权利做了很多努力,但是性别歧视仍然普遍存在。

在某些职业中,女性所占比例比男性低;媒体上的女性代表性也较少。

2. 家庭地位:中国传统观念中,男性是家庭中的主导地位。

因此女性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相对较低。

许多中国女性面临的挑战包括父母婚姻状况、是否有孩子、是否结婚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她们的工作和生活。

3. 性别比例:由于传统观念,中国的性别比例失衡,男性比女性更多。

这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婚姻市场紧张、犯罪率上升等。

4. 工资差距:女性的工资往往比男性低。

这种差距在城市比在农村更明显。

而且女性的晋升机会相对较少。

二、在其他国家1. 瑞典:瑞典是一个追求平等和稳定的社会,男女平等的观念在这里非常普遍。

政府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来保障女性的权利,包括对性侵犯的严格惩罚、对家庭暴力的打击等等。

女性在政治、商业和社会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机会和权利。

2. 沙特阿拉伯:沙特阿拉伯是一个极端的宗教国家,女性的权利受到严格的限制。

女性无法出门、工作或学习,不能开车或旅行。

女性也不能进行许多其他国家普遍的社交和文化活动。

3. 芬兰:芬兰是一个拥有先进社会制度的国家,对女性的权利保护非常重视。

女性在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政府也提供各种服务来支持和帮助女性。

4. 阿富汗:阿富汗是一个深受战争和贫困的国家,女性的地位和权利非常低下。

女性无法接受教育或寻找工作,也无法在公共场合露面。

而且女性在这个国家中经常成为敌对势力袭击的对象。

5. 加拿大:加拿大是一个广受赞誉的平等社会,女性在其中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

在这个国家中,女性可以拥有政治、经济、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权力和机会。

政策也经常制定为了保护女性的健康和安全。

女性政治参与

女性政治参与
女性政治参与
金陵女子学院1507班 16150711杨荷馨 16150714张晴 16150715林宏宇 16150710 李雪儒 16150706刘禹榕 16150716罗曼
定义
前言
女性政治参与是指女性公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行为。即女性公民通过一 些合法的途径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和政治意愿,以影响政府决策的行为。
人群:主体以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女性为主
形成方式:西方先进思想的鼓舞和中国思想先进的男性的支持下自发形成 的。
1. 以“女子参政权”为导向的自发式政治 参与
一般认为,最早提出妇女解放的是维新派, 但是他们主张的妇女解放是与“去 缠足”“强国保 种”等交织在一起的,培养相夫教子的妇女,并未涉及女性应 享有的平等的政治权利。
五、政治参与质量较低
• 女性参政质量的定义曾由山东大学师凤莲教授给出,其含义是“权力 参与中的女性是否能够代表女性群体,是否能够将女性群体的利益和 声音反映到决策中去,是否能够或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国家的政策和 法规产生影响”。 • 近年来,虽然女性代表的数量在增加,但是反映女性群体的声音依然 微弱,例如2007年北京某区人大代表会议案目录中,共有23件女性提 出的提案,但没有一件提案是与女性发展相关的。
二、政治参与程度较低
• 政治参与程度可通过参与者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对所在单位、社区 或居委会的工作提出意见等进行衡量。 • 根据2010年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资料,女性主动为所在单位、 社区和居委会提出建议的比例为18.3%,相较于被调查的男性参与者 的26.1%低了7.8个百分点。 • 对于实行选举权,女性参与程度也偏低。仅68%左右的女性认真了解 候选人之后才进行投票,其余多是跟风投票或是随便投票,随意性较 强。 • 对于实行被选举权,女性作为候选人参与政治选举的数量也偏低。第 二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数据显示,1995至2000年选举地方各级 人大代表的参选率,女性低于男性4.2个百分点。

妇女解放问题基本知识

妇女解放问题基本知识

妇女解放问题基本知识
妇女解放问题是指追求平等、自由和公正的社会地位和机会,使妇女享有与男性完全平等的权利和选择权。

以下是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一些基本知识。

1. 女性权利:妇女解放运动的核心目标是争取妇女拥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

这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的平等权利,例如投票权、受教育权、就业权、拥有财产和经济资源的权利等。

2. 妇女参与政治:妇女解放运动鼓励妇女参与政治决策和领导地位。

这包括争取妇女在政府、议会、政党和其他决策机构中的代表比例增加,以确保妇女的需求和利益得到充分考虑。

3. 性别歧视和暴力:妇女解放运动反对对妇女的性别歧视和暴力行为。

性别歧视包括在工作场所和社会中对妇女的不公平对待和不平等待遇。

妇女解放运动也致力于消除家庭暴力、强奸和其他形式的性侵犯。

4. 女性经济权益:妇女解放运动关注妇女的经济权益,包括争取平等工资、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以及提供妇女创业和融资的支持。

还包括妇女对财产和资源的拥有权。

5. 妇女权益的保护:妇女解放问题通常涉及推动法律和政策的变革,以保护和促进妇女的权利。

这可以包括立法禁止性别歧视和暴力行为,制定有利于妇女的就业政策,以及支持妇女健康和生育权益的政策。

这些是妇女解放问题的一些基本知识,对于了解和支持妇女解放运动具有重要意义。

实现妇女解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政府、组织和个人的参与和行动。

《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1、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所遵循的原则和总体思路是什么?答: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应遵循三项原则:一是以宪法为依据;二是立足国情;三是保持基本框架。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总体思路为:贯彻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男女平等的精神,消除妇女发展的障碍,采取特别措施保障妇女切实有效地实现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对弱势群体给予倾斜保护与救济扶助。

2、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目的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条的规定,制定妇女保障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依据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条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

4、妇女在哪些领域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1款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5、男女平等在我国的国策中处于什么地位?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实现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6、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保护妇女权益,要逐步完善哪些保障制度?答:要逐步完善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权益的制度。

7、妇女权益保障法总则规定的“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包括哪些内容?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3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具体而言,妇女不仅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各方面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8、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强调禁止哪些非法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什么时间修改的?修改后什么时间执行的?答:《妇女权益保障法》是1992年4月3日颁布的,2005年8月28日第十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的,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的。

2、《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是什么?答:(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2)促进男女平等;(3)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为什么要制定妇女保障法?答: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1)为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2)为了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施行对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逐渐显现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对其进行了修正。

4、为什么要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答:《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法,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践证明,妇女权益保障法确立的基本制度是正确的,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也是切实可行的。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且当时立法所依赖的经济社会条件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因此,为了解决在政治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保障妇女的焕发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

5、《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2)促进男女平等;(3)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6、《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哪些权益?答:(1)政治权利(2)文化教育权利(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4)财产权益(5)人身权利(6)婚姻家庭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之解读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之解读

到 全面改善, 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 识显著增强。 定就从法律上明 但另 确了 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 作, 府责无旁贷, 政 妇女法》的执法主体。 方面 我们也应看到,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市场 政府是 《 同 时妇联组织是协助政府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社
补 充强调 “ 家采取措施” 不仅继续强调国家机关、 国 ; 社会团
目 妇女在劳动力市场受到歧视的现象比 前, 较普遍, 女职
体、 企业事业单位任用干部时要使领导成员中有女性, 而且补 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落实也不到位,妇女享受社会保障和职工 充强调要 “ 培养、 选拔”女干部, 要使领导成员中有 “ 适当数 福利的 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 [修正后的 《 4 妇女法》从国家逐
经济的 不断发展, 一些社会深层矛盾逐渐暴露出 来。为此第十
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本着立足于我国 会力量。 修正后的 《 妇女法》规定, 各级妇联 “ 依照法律和中 妇女联合会章程, 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 利益, 做 现实, 于妇女权益保护宗旨, 着眼 通过了 《 关于修改 ( 华人 中 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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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期
N O.1
宜宾学院学报
Ju l f ii U i nt oma Ybn nv fy o 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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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之解读
韩 志 才
( 池州师范专科学校 政法系 ,安徽 池州 270) 400
民 共和国 妇女权益 保障法)的决 。 定》 修正后的 《 妇女法》仍 保 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 ”改变了修正前 “ 作。 保障工作”的提法,
留了原九章的 整体构架, 各章主 要充实与完善内 容如 下。

女性权利辩论辩题

女性权利辩论辩题

女性权利辩论辩题正方,女性权利辩论。

女性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首先,从道德层面来看,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

正如英国作家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曾经说过,“女性的权利就是人权。

”女性应该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包括教育、工作和婚姻。

这不仅是对个体的尊重,也是对整个社会的尊重。

其次,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女性权利的保障对整个社会都是有益的。

据统计,全球有超过一半的人口是女性,如果她们的权利得不到充分的保障,那么整个社会的发展都会受到限制。

正如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曾经说过,“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可以实现全面的进步和繁荣,如果它排斥了一半的人口。

”因此,保障女性权利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也是一种社会发展的需要。

最后,从法律层面来看,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来保障女性的权利。

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女性权利的认可,也是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维护。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并且进一步完善这些法律和政策,来保障女性的权利。

反方,女性权利辩论。

女性权利的保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任务,但是也需要考虑到一些实际的问题。

首先,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男性和女性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也导致了在某些方面,女性的权利和男性的权利是有所不同的。

例如,女性在生育和育儿方面需要更多的关怀和支持,这也需要社会给予相应的关注和帮助。

其次,从文化传统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女性权利的认知和实践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在一些传统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和权利相对较低,这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和努力来改变。

因此,我们需要更加理性和客观地看待女性权利问题,不能简单地用西方的标准来衡量其他国家和文化的实践。

最后,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女性权利的保障需要和其他社会问题相互协调。

如果我们过分强调女性权利,而忽视了其他社会问题,可能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混乱。

因此,我们需要更加全面地看待女性权利问题,把它放在整个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考虑。

为什么某些国家会实行妇女权利不平等的政策?

为什么某些国家会实行妇女权利不平等的政策?

为什么某些国家会实行妇女权利不平等的政策?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速,西方国家的观念和方式被普遍接受,妇女权利也成为许多国家的法律保障。

但是,在一些国家中,妇女权利却被限制,甚至实行不平等的政策。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下为什么某些国家会出现这种情况。

一、政治制度的影响在某些国家中,由于政治制度的缘故,政府可以轻易地限制民众的权利,妇女当然也不能幸免。

这些政府可能是独裁政权或者是严格管制的政府,人权、妇女权利在这些国家中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在这些国家中,女性可能被限制在家务、生育方面,而不能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这也常常造成妇女的被动和保守。

二、传统文化的压制在某些国家中,由于传统文化的压制,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被限制。

传统文化往往将女性视为弱势群体,认为男性更适合从事政治和社会活动。

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妇女很难得到公平的机会,更加难以发挥自己的潜力。

此外,传统文化中的封建思想、家长制也限制了女性的自由,使得他们更加被动和依赖。

三、宗教信仰的影响在某些国家中,宗教信仰可能影响着人们对待妇女的态度。

一些宗教认为女性是贵族、美德和美德的象征,但另一些宗教则将女性视为弱者、不洁的象征,不得参与法律和政治。

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信仰强烈的人们可能会同意并贯彻宗教的观点,导致妇女不能得到平等的权利。

四、经济状况的限制一些国家经济条件差,家庭贫困,导致妇女不能得到平等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女性通常需要在家庭中承担更多的家务和照顾工作,而不能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更谈不上受教育和工作。

此外,一些家庭为了省钱,不愿意花费精力和金钱让女孩受教育,这也限制了女性的发展和进步。

总结以上就是为什么某些国家会实行妇女权利不平等的政策。

政治制度、传统文化、宗教信仰和经济状况都可能影响妇女权利的发展,限制妇女的自由和机会。

但是,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妇女权利越来越被广泛关注,我们应该能够看到,妇女权利的保护和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新人教政治选修5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新人教政治选修5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新人教政治选修5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是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和责任意识。

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刚入社会的年轻人,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对于社会和个人的重要意义。

只有在平等、公平和法治的前提下,我们才能真正享有自己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首先,对待权利和义务要具备正确的认识。

权利是公民在法律规定下所享有的合法利益,而义务是公民基于道德和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不能片面追求权益而忽视义务的履行。

我们不能仅仅关注自己的权利,而忽略了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应尽的义务。

只有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才能保障公民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社会才能有序、稳定发展。

其次,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需要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做起。

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公共财物,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

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实则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发展。

同时,我们还应该关心他人的权益,守护弱势群体的权利,不歧视、不欺负他人,以平等和公正待人。

只有每个人都能够从自身做起,树立起对权利和义务的尊重和认知,社会整体才能够更加和谐稳定。

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公民作为国家的基本组成单位,应该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关心家乡、关心国家的发展。

可以通过关注时事新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实现对社会发展的参与和贡献。

在职场中,我们也应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尽职尽责,不偷懒、不推诿责任,不浪费公共资源。

只有每个公民都能够充分认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且主动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才能构建起一个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

最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还需要通过法治途径来保障。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以暴力或非法手段来解决问题。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只有在法律的庇护下,我们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同时,我们也要遵守法律,不触犯法律红线,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女生权益的小知识有哪些

女生权益的小知识有哪些

女生权益的小知识有哪些
女生权益是指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教育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就业权利:女性和男性应该享有相同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不得因性别、婚姻状况、怀孕等原因受到歧视。

2、平等教育权利:女性和男性应该享有相同的教育机会和资源,
不得因性别、种族、民族等原因受到限制。

3、平等职业发展机会:女性和男性应该享有相同的职业发展机会
和晋升空间,不得因性别、婚姻状况、怀孕等原因受到歧视。

4、平等社会保障权利:女性和男性应该享有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
包括医疗保险、社会福利、救济等。

5、平等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的权利:女性和男性应该享有平等的
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的机会,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
由等。

6、平等财产权利:女性和男性应该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不得因
性别、婚姻状况、怀孕等原因受到歧视。

7、平等继承权利:女性和男性应该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不得因
性别、婚姻状况、怀孕等原因受到歧视。

除了上述权利和机会,还有一些其他的女生权益,比如性骚扰、性侵犯等性别暴力行为的保护、女性的家庭地位和权益、女性的健康和安全等。

女性应该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并且在受到侵害时寻求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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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性政治权利的概念及具体内容
• 关于公民政治权利,学者们给出了诸多界 定,如“主要指的是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 家政治生活、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的权 利,其形式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形式为 主。 ”
• 如公民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并影响政治 生活从而得以在政治生活领域作为自决、 自主的存在的权利。”
一、女性政治权利的概念及具体内容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2、《消除一些形式对妇女歧视公约》 • 1979年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对妇女歧视
公约》是妇女人权最重要的法律文书,被 称为国际妇女权利法案。《消除对妇女一 切形式歧视公约》第7条、第8条规定妇女 政治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在保证妇女 与男子平等的条件下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一般地认为,政治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 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和权利;担任国 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 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
一、女性政治权利的概念及具体内容
• 概括起来就是民主参与和权力参与两个方 面:行使选举权、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进 行民主监督以及通过言论、出版、结社、 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等都属于民主参与; 权力参与是指妇女直接担任各级人民代表 和各级各类领导职务,直接管理国家与社 会事务。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我国现行宪法的第 34 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 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 48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 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 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 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 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女性政治权利
本讲的主要内容
• 一、女性政治权利的概念及具体内容 •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三、中国女性政治权利的进展与不足
• 政治权利是公民在民主政治体制下参与社 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它的产生与民主制形 影相随。作为半边天的女性,能否获得政 治权利至关重要,因为政治权利的法律确 认和实现程度、女性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 权利,决定着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话语权, 决定着女性利益与要求是否能够被重视, 决定着女性声音是否被听到。男权制下女 性话语权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是女性在政 治权利上的缺位造成的。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公约中同时具体规定了“妇女有权参加一 切选举,其条件与男子平等,不得有任何 歧视。”“妇女有资格当选任职于依国家 法律设立而由公开选举产生之一切机关, 其条件应与男子平等,不得有任何歧 视。”“妇女有权担任依国家法律而设置 之公职及执行国家法律所规定之一切公务, 其条件应与男子平等,不得有任何 也有学者将政治权利进一步细化为五个方 面:公民政治权利是“以公民对公共事务 的决定权、担任国家公职权、对国家权力 的监督与制约权为核心,以联合行动权为 补充,以知政权为保障的有机统一的体 系。”
一、女性政治权利的概念及具体内容
• 男女平等是一个包容性很广的范畴,其中最重要 的指标是政治地位和经济关系。人类社会是由男 女两性共同组成的,女性占人类人口的二分之一, 妇女参政是现代文明社会中法律赋予每一个女性 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全体妇女分享一个国家政 治权利的基本前提或依据。当前妇女争取平等参 政权已获得国际社会的特别关注和各国政府不同 程度的合作和支持,在国际范围内形成了女性领 导群体和女性民主参与阵营。
• :(1)在一切选举和公民投票中有选举权, 并在一切民选机构中有被选举权;(2)参 加政府政策的制定及执行,并担任各级政 府公职、执行一切公务;(3)参加有关本 国公众和政治事物的非政府组织和协会; (4)有机会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政府参加国 际组织工作。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二)我国法律中的女性政治权利 • 我国一直以来都在注重女性政治权利,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一)国际公约中的女性政治权利 • 1、《妇女政治权利公约》 • 1952年联合国《妇女政治权利公约》是世界范
围内授予并保护妇女政治权利的第一个国际性 法律文件。公约在开头阐述了该公约的目的, 即“缔约国, 切望实行联合国宪章所载男女权 利平等之原则, 承认人人有权直接或经其自由 选择之代表参加其本国政府,并有以平等机会 在其本国服公职之权,并切愿依联合国宪章及 世界人权宣言之规定使男女皆能居于平等地位 以享有并行使政权, 经决定为此目的缔结一项 公约”。
并逐步在法律中确认和完善。以宪法为 核心,以《妇女权益保障法》、《选举 法》等为支柱,构成确认女性政治权利 的法律体系。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1.宪法 • 我国最早在 1934 年就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宪法
大纲》,大纲中明确规定:“不分男女,种族, 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949 年 我国颁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 领》,在当时相当于宪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妇 女与男子享有相同的政治权利。1975 年、1978 年、1982 年的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 明确规定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参政权。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2、《妇女权益保障法》 • 在1992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
益保障法》中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 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各项政治权利和自 由,以及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 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
二、女性政治权利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第 10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 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 比例。”第 11 条规定:“国家积极培养和 选拔女干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在任用女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 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 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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