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系统病假人员名单
2011年春学期教职工第一批请假人员公示
姚李顾店初中
急性肾小球肾炎
38
姚李镇双圩小学
王道琴
女
38
产假同意中心校意见 Nhomakorabea39
姚李镇中心学校
杨邦富
男
56
摔伤
同意中心校意见
40
姚李镇中心学校
潘家悦
女
30
骨折
同意中心校意见
41
姚李镇中心学校
王立坤
女
产假
同意中心校意见
42
姚李镇中心学校
吴玉兰
女
产假
同意中心校意见
43
姚李镇长岗小学
曾祥丽
女
产假
同意中心校意见
花园镇中心学校
11
花园镇中心小学
张琼
女
产假
同意中心校意见
12
花园镇中心学校
张金晶
女
产假
同意三个月(2011.2.25-2011.5.25)
教师病假请假条范文(七篇)
教师病假请假条范文尊敬的学校领导:因本人喉咙红肿,现讲话会疼痛,医生要求在家休息几天,调养身体。
特向领导申请请假几天,对于要上的课程已经做好调课处理,待下个月进行适当时间进行补课,望领导予以批准。
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____年____月____日教师病假请假条范文(二)尊敬的学校领导:因本人严重感冒,无法正常上课,故向学校请假一天,下周继续上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____年____月____日教师病假请假条范文(三)尊敬的____:您好!我是余坊中心校的教师____,因为____,需请____。
请假(时间)从____到____,去往地点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
恳请批准,谢谢____年____月____日教师病假请假条范文(四)____县教育局:我是____学校的教师,最近,因为意外造成膝盖受伤,同时感到腰部疼痛,后到肇源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膝关节损伤,同时患有腰间盘突出症。
医嘱修养三个月,特申请病假,请领导批准!____年____月____日教师病假请假条范文(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加按国家和省规定比例计算的活工资部分,下同)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体育基础津贴,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按____%计发,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____%以下(含____%〉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____%计发,活工资部分按____%以下(含____%)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____%计发,活工资部分按____%以下(含____%)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固定工资部分按____%计发,活工资部分按____%(含____%)以下的比例计发。
教育系统人员编制配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19年精选教育文档
教育系统人员编制配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教育是百年大计,让孩子接受良好教育是每个家庭的头等大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服务民生、提高全民素质、培养国家栋梁的首要任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威海经区作为对外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导致学龄儿童数量大幅增长,学位、师资、教学资源紧张问题日益突出。
近3年来,威海经区管委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从人力、财力、物力各个方面向教育倾斜,不断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新建公办性质幼儿园6所,进行公益普性幼儿园改造22所,新建学校5所,投入使用3所,有效缓解了入园上学难问题。
但随之出现的师资人员编制及人员配备问题日趋严重,即教师队伍在数量上呈现超编状态,而实际上教师力量明显不足,无法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尤其是城区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尤为突出,这一现象在经济发达城区较普遍存在。
一、教师超编的主要原因1.区划调整人员未及时到位导致教师超编。
市编办2012年3月核定经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914个,实有教职工951人。
当年威海行政区划调整,经区划出两所中小学给环翠区,划入桥头镇中小学,转走编制115个,转入编制82个,教师整体编制减少33个。
但因区划调整造划走的125名教师不愿离开经区,加上桥头中小学调入的超编教师58人,实有教职工1141人,超编260人,仅划入的桥头中学、小学就占超编教师的70%。
2.教师编制核定滞后于学生增长。
2012年3月核定教师编制依据鲁政办发[2011]44号文件规定,以2010年在校生数为基数,当时在校生数为14032人。
近几年由于经济高速发展,学生数逐年增长,而但教师核定数一直以2012年基数为准,滞后于学生数的增长。
二、教师结构性缺编的主要原因1.部分专任教师素质不适应岗位需求导致脱岗和半脱岗。
乡镇学校教师虽超编严重、因年龄和知识结构老化、民办转公办等原因,专任教师学历层次不高,全日制学历达标率不足60%,多为初高中毕业,缺乏创新能力和接受教育新理念意识,难以满足教育现代化、专业化的需求,并且有的十多年不担任学科教学,此类师资无法调剂使用。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汉寿县教育系统申请病假人员情况公示名册。
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5篇)
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
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因公外出和请假,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科室人员请假:____天内的(含____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
____天内的(含____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____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____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
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
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
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____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____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办法
患病教师管理办法小屯镇第一初级中学(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的改革,提高广大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教职工病事假按以下办法进行管理:一、病假的审批及待遇1、教职工因患病需请假的,须持医院诊断书及书面申请书,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请病假7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8—15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班子研究审批(乡镇小学由乡镇中心校班子研究审批);16-31天的由学校在请假书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医院药费收据、病例、诊断书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2、教职工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请病假超过一个月的,凭个人病假申请、指定医疗机构(指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经单位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并填写《五大连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及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审批表》,报送人社局审批后,方可休假。
3、教职工病假期满,病情好转的,要上岗恢复工作。
若病假期间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满6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必须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由人事部门批准继续休病假或者上岗工作.经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而本人不上岗工作的,从鉴定之日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由考核部门进行辞退处理.4、教职工因工(公)致伤、残或患癌症等重病症的,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病假时间可适当延长.5、教体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1)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部分按90%标准发放;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部分按70%标准发放;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部分按80%标准发放.6、病休人员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患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不满1年又休病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在职教师请病事假情况统计表
惠东县中小学校在职公办教职工请病(事)假情况表
填表说明: 1、填表对象:我县在职在编教职工中本年度请病假超过半年的人员及一个月请事假超过7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人员。
2、根据惠东县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惠东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惠东人[2010]16号)
规定:一年中请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期间按60%发给;事假一个月中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当月按50%发给,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当月停发。
3、此表以县直属学校、中学和中心小学(学校)为单位上报,请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中心小学,以后有变动的请于每月
29日前报送人事股。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填报时间:2017年 月 日。
教职工考勤制度范文(7篇)
教职工考勤制度范文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委《____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考勤作如下规定:一、考勤的内容、时间及人员:1.考勤内容。
教职工的出勤、缺勤、公差、面授、婚事、丧事等情况。
2.考勤时间。
上课及晚自习(值班领导及班主任包括早自习)。
3.考勤人员。
在校全体教职工。
(其中有课教师考课,无课教职工一天两次签到、签退,不签到无课人员视为空岗)二、考勤要求:1.负责考勤的领导每天不定时进行抽查,并于次日将考勤结果报分管校长2.对上课、例会等具体的考勤作如下规定:1)上课,每旷一节罚款____元,并提出批评。
2)上课及考试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占上课时____%)。
3)例会,每旷一次罚款____元,并提出批评。
一般性请假罚款____元。
4)考勤情况由政教处登记,每月公布一次。
年终从工资中扣除罚金。
三、请假审批办法:全体教职工因事请假(包括函授、婚事、丧病事),须依序办理请假手续,记录以请假条为准,任何领导或教职工个人不得凭口头请假代替请假条。
1.批假人及批假权限1)半天之内为教导主任;2)一天之内为分管校长;3)二天以上为校长;4)例会请假的批假人为校长;5)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
2、未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四、监督办法:有课教师空课每节罚款____元,无课教职工每小周签到至少满三天,否则少签一次罚款____元。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
鹿邑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____年____月教职工考勤制度范文(二)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校教师必须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严格按功课表上课,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和旷缺课,否则除负责任外,按不同情节分别处理:1、无故旷课,除记入教师业务挡案外,旷课一节扣____元,旷课一天扣____元(迟到____分钟算旷课一节)2、学期累计旷课一个月作自动离职论处,报市教育局处理。
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
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职工管理,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意见》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工作人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教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二章请假第四条在职人员因事、因病等不能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各学校要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教职工的请假申请,不得擅自准假,不得隐瞒虚报。
校长要对各类请假申请严格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规定或没有办理必需证件、证明等手续的请假申请,一律不准签字盖章,更不得上报;对违规准假,或因请病(事)假造成违反计生政策生育者,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第五条镇(街道)中心校、市直学校校长、书记,因事、因病离开单位者,须向局长请假,并在局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镇(街道)中心校、市直学校副职领导干部,请假6天以内的,由校长签署意见后,向局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简称分管领导,下同)请假,并在局人事政工科备案;请假7天及以上者,由校长及局分管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向局长请假,并在人事政工科备案。
第七条镇(街道)中心校所属学校校级领导请假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事假超过22天、病假超过2个月者,由镇(街道)中心校签署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并在局人事政工科备案。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请事假22天以内、病假2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审批(中心校所属学校教职工请事假10天以内、病假1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请事假超过10天不满22天的、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2个月的,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报中心校校长审批)。
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请假超过1个月的,基层学校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须报局人事政工科登记备案。
教职工请事假超过22天、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3个月的,由学校审核(中心校所属学校须经中心校审核)同意后,报局人事政工科审批;教职工请假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由学校审核(中心校所属学校须经中心校审核)同意、局人事政工科签署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3篇)
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为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杜绝传染病的流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争取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人数的统计与登记,认真做好每天的晨检工作,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
搞清楚因病缺勤学生的去向且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并进一步做好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的病情发展。
三、学生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情况,学生在就医的同时要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了解该生当天的饮食、活动场所和接触人群且做好记录。
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捷方式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委科技局报告。
报告的情况是:1、在同宿舍或同一班级,一天内有三例或者连续三天内有多个学生(五例以上)患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在半小时内报告;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半小时内报告;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告;4、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
五、班主任对于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学生要做好工作,争取做到在家中治疗休息,如在校期间有任何变化要及时与家长连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学生返校时要出示有效医疗机关的有效结果或证明,证实该生健康状况符合条件才准其复学。
六、班主任要对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情况进行登记,做到详细记录。
对不履行者则的班主任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2)是指学校针对学生因病缺勤的情况,建立一套登记制度并进行病因追查的机制。
菏泽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处理办法
菏泽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处理办法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维护学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学校(园)的人事管理水平,使学校(园)的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假期类别(一)婚假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和其他行政法规对婚假的有关规定: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男女双方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产假根据《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1991年8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号)、《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对产假的有关规定:1.女职工达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女职工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所在单位须出具晚婚证明。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增加的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7天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5.因身体原因需请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产假中折抵。
6.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经1至2周的适应时间后,恢复其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批准1至3天的丧假;教职工因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四)计划生育手术假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术后一周内单位不安排重劳动。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因事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因事请销假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9•【字号】扬教办发〔2016〕148号•【施行日期】2016.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因事请销假制度》的通知扬教办发〔2016〕148号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市职教集团办公室:《扬州市教育局因事请销假制度》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扬州市教育局因事请销假制度》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11月9日扬州市教育局因事请销假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务管理规范年”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管理,规范干部职工因事请销假程序,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市直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因事请销假制度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学校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在工作时间内,干部职工因公、因私离开本单位工作岗位,应提前按程序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离岗前讲清外出事由、目的地、外出时间等,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同意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市委、市政府另有相关特别规定,从其规定。
二、审批程序市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市直学校副校级以上干部根据离开单位时长、所到地区远近等情况,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按以下程序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1. 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
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因公、因私外出,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请假、销假管理办法执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因公、因私离开扬州以及离开单位超过1天,应提前一天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并告知办公室以及本人分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
2. 关于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市直学校正职负责人。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宁教人[2004]10号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正文:----------------------------------------------------------------------------------------------------------------------------------------------------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二○○四年六月八日宁教人[2004]10号)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04]54号)中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普教系统内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提高广大教职工遵纪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的教职工队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落实。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加强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作出如下暂行规定:一、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国家教委(原)、全国教育工会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见附件一)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见附件二);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二、各类假期及待遇(一)国内探亲假学校的教职工应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再另行安排探亲假。
教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凡在规定标准内的费用,可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每四年一次。
享受探望配偶假和父母假的条件以市人事局宁人字[1998]166号文件为准。
(二)出国出境探亲假1、学校教职工中凡属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或港澳台眷属、驻港澳地区工作人员家属、驻外援外人员的配偶,在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享受探亲待遇,其假期及待遇均按南京市人事局宁人字[1998]166号文件执行。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请假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局文件南教发〔2012〕127号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请假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各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维护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强化教职员工的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的请假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一)病假1.病假期限及审批办法教职员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
病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具体审批权限如下:①中心校以上中小学校长请病假由政工股股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②其它干部及教职工请病假1个周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1个周以上的由校长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政工股股长审批;2个周以上的由区教育局政工股股长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批。
③长期病假人员(指经有1关部门鉴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和全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审核,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个别因患精神病等特殊情况的,本人无法提供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应出具书面报告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区教育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病假期限及审批办法具体见附表1。
请病假须携带材料:①请病假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带区级医院以上(含区级)有效医疗机构证明。
请病假在一周以上的,须附区级以上医病机构病历单、疾病证明书、化验单、医疗辅助检查报告单、拍片、医疗费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后,提供疾病证明。
②育龄女教职工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需提供计生部门环透证明。
③因特殊情况,如患急症一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先提供书面报告,经所在学校校长核实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区教育局政工股备案,并在5天内补齐证明材料,办理正式审批手续,否则,离岗时间同样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学校对因病请假人员应给予关心、照顾,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附表3执行。
请假制度
关于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整顿工作纪律,加强对教职工的请假管理,经院行政会议研究决定,重申请假制度,望全院教职工认真执行。
一、履行请假手续(1)职工(科室环节干部)请病、事假在3天以内者,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请病、事假在4天(含4天)以上者,要持请假条,病假要有诊断书,写明事由、去向、时间,由本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离岗。
(2)系、处、部级环节干部请病、事假在3天以内者,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到人事处履行备案手续;4天(含4天)以上经主管院长签字,并有由院长批准,妥善安排工作后方可离岗,请假手续需在人事处备案。
(3)副院级领导干部,请病、事假经书记、院长批准,妥善安排好分管工作后方可离岗。
二、履行销假手续请病、事假结束后,按请假程序销假。
一个月内请病假7天(含7天)、事假4天(含4天)以上者扣发当月30%的工资。
病、事假1个月以上,职务工资扣发40%,津贴全部扣发。
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行政工勤人员旷工一天、教师旷工一节课扣当月津贴的50%;行政工勤人员旷工2天以上,教师工旷工2节课以上,当月职务工资、津贴全部扣发。
病、事假超过3个月,各部门应将请假人员名单报人事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系、处、部级环节干部销假手续在人事处办理,其他人员在本部门办理。
三、因公出差或参加各类会议请假手续因公出差或参加各类会议、短期研讨班等,均要经主管院长批准,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严禁绕道旅行、游览或私自延长时间。
四、教师进修等请假手续教师进修(含国内访问学者、单科进修、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读研究生等)需经主管院长批准,并要在教务处履行备案手续,返校后及时向主管院长和教务处报到。
超出期限不返校者立即停发全部工资,超出规定期限一学期者,学院予以除名。
五、请各部门认真传达贯彻本规定,凡教职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后部门未及时上报以及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教师病假请假条(五篇)
教师病假请假条尊敬的____:您好!我是余坊中心校的教师____,因为____,需请____。
请假(时间)从____到____,去往地点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
恳请批准,谢谢____年____月____日教师病假请假条(二)尊敬的校务处:您好!我是XX学校的XX班的任课教师。
本人因疾病需要请假,特此向您提交请假申请。
我感到非常遗憾地通知您,因为突发的健康问题,我无法履行自己的教学职责。
为确保该科目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权益,我希望校务处能够理解并批准我的请假申请。
请假时间从XX年XX月XX日开始,到XX年XX月XX日结束,共计XX天。
为了给您一个了解情况的全面背景,我特此向您提供详细的请假事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首先,我经过医院的检查,被确诊为XX疾病。
这种疾病需要一段时间的治疗和恢复。
医生建议我休息和进行规范的治疗,以便能够恢复健康并重新投入到工作中。
另外,由于本次请假的突发性质,我无法提前找到合适的替代教师。
为了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我已经和班主任老师有效沟通,他将协助我安排教学事宜,确保学生在我请假期间的学习进度。
在请假期间,我将全力配合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确保尽快恢复并回归工作岗位。
同时,我将积极与学校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提供学习建议和帮助,以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最后,我诚心感谢学校对我的理解和支持。
教师是肩负着培养学生的重要使命的,但健康问题也是无法忽视的。
请您相信我一定会尽快康复,并恢复到最佳状态,继续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再次感谢学校对我的支持和理解,请批准我的请假申请。
谢谢!此致敬礼!XX学校任课教师:XXX教师病假请假条(三)假条的格式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但是一般来说,下面这些内容是需要包含在假条中的:1.抬头:在假条的顶部,需要写上请假学生的姓名、学号、班级等个人基本信息。
2.称呼:在抬头之后,需要写上所请假的单位或单位负责人的姓名,比如校长、班主任等。
菏泽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处理办法
菏泽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处理办法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维护学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学校(园)的人事管理水平,使学校(园)的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假期类别(一)婚假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和其他行政法规对婚假的有关规定: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男女双方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产假根据《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1991年8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号)、《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对产假的有关规定:1.女职工达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女职工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所在单位须出具晚婚证明。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增加的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7天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5.因身体原因需请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产假中折抵。
6.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经1至2周的适应时间后,恢复其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批准1至3天的丧假;教职工因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四)计划生育手术假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术后一周内单位不安排重劳动。
进修人员请假制度
进修人员请假制度进修人员请假制度行政人员值日期间,每天上、下午上班后10分钟、下班前15分钟检查出勤情况,统计迟到、早退、请假人员的情况,并作好记录。
教职工请假,应事先填写好请假审批卡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请假审批层次定为:1、请假一天以内的病、事假,由当天值日行政审批。
2、请假二天,由分管的副校长审批。
3、请假三天,由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人事股请假。
如遇突发事件来不及填写审批卡的,应及时电话向相关人员请假,并在回校后一天内进行补办请假手续,并将请假审批卡送学校办公室计假。
因公外出、因办公事耽误造成的缺勤,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将公出时间及事由转告学校办公室。
2015年8月30日修订江苏省中医院来院进修人员请假管理规定2015-11-17 22:59 | #2楼一、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原则上不得请事假。
不得将工休假日累积使用。
法定假日和特殊事宜离宁者,需办理请假手续。
二、进修期间,如有特殊事宜,需要请假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事假一天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三天以内书面申请经科主任签字同意,报教育处备案;三天以上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大内科、大外科、门诊部、护理部审批后,报教育处批准并备案,办好交-班手续后方可离院;假满回院后及时向教育处和相关部门报到并销假。
三、病假需有我院保健科出具的病假休息证明。
如属急病可先行口头请假,以后补办病休证明。
四、进修一年病事假超过30天(半年超过15天)者,即取消进修资格,恕不作鉴定,不退进修费。
五、违犯上述规定或虽经请假但未批准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满不按期回院销假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进修资格,教育处有权将该进修人员退回原单位。
六、本规定由教育处负责解释,以前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高邮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2015-11-17 17:53 | #3楼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管理,明确教职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建立优良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市局《高邮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