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裁判法

合集下载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径赛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二、跑道测量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

内、外突沿高约5cm,宽至少5cmO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处,若没有内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米(包括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cm。

800米、4X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

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现,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0三、起点工作1、发令协调员:(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当收到竞赛主任的有关命令,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后,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程序。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62条8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

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

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3、助理发令员:(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

(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或站位,完成这项工作后,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
1、发令员:1)在运动员各就位时,是运动员的全权支配者,并且是一 切与起跑有关事宜的唯一裁判员。2)赛前负责组织学习、实习、分工。3)
2、招回发令员:协助发令员处理发令事宜,如若有运动员抢跑或其他犯 规现象,应及时鸣枪把运动员招回。在发令员未鸣枪时,不得鸣枪把运动 员招回,而应用声音把运动员招回。
3、助理发令员:负责与检录员进行运动员交接,并检查运动员的赛次、 组别、号码等是否正确;负责组织运动员上(重新上)集合线;负责把接 力棒交到1棒运动员。在发令员下达“各就位”“预备”口令后分别检查 运动员的姿势是否符合规则要求,不则改之,好则示意发令员可以继续发 令。
4)、竞赛组召开总裁判长、主裁判、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介绍竞赛组工作筹备情况和补充规定听取领队和教练员的意见, 讨论竞赛有关问题(升高计划,踏板位置等)并取得同一意见, 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总裁判长
任务:具体组织领导全体裁判员公正、正确地执行田径竞赛规则和竞 赛规程,确保各项裁判任务的完成。 职责: 1、全面了解竞赛规程和场地设备情况,制定裁判工作计划。 2、选派裁判长、主裁判、裁判员。 3、组织裁判员学习和实习。 4、检查场地和器材。在技术会议上定下各项与比赛有关的规定。 5、督促比赛按时进行;掌握比赛的进程。 6、处理与比赛有关的各项问题 7、召开主裁判会议,总结问题。 8、宣布比赛成绩。 9、做好比赛裁判工作总结,处理善后适宜。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对总裁判长负责。
8:00
检录结 束时间
8:10
进场 时间
8:20
比赛 时间
8:30
2
初中女子100米
30人5组 8:20 8:30 8:40 8:50
3
负责检查运动员 服装、号码布、 商标、钉鞋等物 品。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

发令赛前工作:
1、发令员组织全组人员学习规则及规程中的有关部分, 进行详细的分工,制定工作细则,组织裁判工作实习。 2、检查比赛场地、器材和用具(如起点线、起跑器、发 令枪、子弹、发令台、通讯器材等),熟悉比赛场地和 起点位臵。 3、与终点摄影计时、人工计时、终点名次组一起进行现 场联合实习,研究工作配合问题,对服务员进行培训。 4、与检录组研究工作中的互相配合,明确径赛运动员的 入场时间。 5、准备好工作所需用具、表格等。 6、有接力项目时,助理发令员负责准备接力棒。
• 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 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 三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 一名者,则令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 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多 的项目较多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 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前。 • 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 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 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田赛远度项目
• 比赛时,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 成绩较好的前八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如 第八名成绩相等,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 可再试跳或掷3次,如不足八人,则均有 6次。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比 赛助跑道进行练习。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判为 试跳失败:
• (a)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 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外地面; • (b)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前 面或后面起跳; • (c)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 落地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 线; • (d)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 • (e)采用任何空翻姿势。
• 5.将各项比赛实到人数与秩序册核对,填写 检录表、记录缺席运动员统计表,调整径赛卡 片和径赛成绩表。 • 6.按时将运动员列队,沿指定路线带人比赛 场地,交发令组接收。同时将检录单交发令组、 计时组、终点组、检查组和宣告组各一份。 • 4x100米接力比赛时,应先后带各棒运动员入 场。除将第一律运动员带到起点交发令组外, 将二、三、四棒运动员交各接力区检查员。 • 4x 400米接力比赛时.将各棒运动员同时带到 起点交发令组。 • 7.每项比赛后,服务员或检录员回收小号码。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
?
二. 跑道与分道
?
l.标准跑道全长为400米,应由两个平行的直道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除草地跑道外,跑道内侧应用适宜材料制成的突沿加以分界。突沿高约5厘米,宽至少5厘米。如因举行田赛项目比赛而需临时移动突沿的一部分,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原突沿位置并放置塑料锥形物或小旗,其高度至少20厘米,间隔至多4米。本条款同样适用于障碍赛跑中运动员从主跑道转向跨越水池所跑的那部分跑道。对于没有突沿的草地跑道,应用5厘米宽的线条标出跑道内沿,还应以5米间隔设置小旗。为防止运动员踩线,应将小旗放在线上,向场内倾斜,与地面成60度角。小旗规格约25X20厘米、旗杆长45厘米最为适宜。
终点时通过一架带有一个垂直缝隙的摄影机以终点摄影方法在连续运行的胶片上进行纪录的。该摄影机应放置在终点线的延长线上,胶片上必须均匀地标记出1/100秒的累进时标。应从照片上判读时间和名次,判读时将照片放置在一个保证时标垂直于判读线的专门仪器上,除非时间恰好为精确的1/100秒,否则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6.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 1: 100,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 :1000。
注:建议新建跑道应向内侧倾斜。
7、在规则第12条1(a)、(b)、(c)的比赛中,800米跑应在第一个弯道末端的抢道线之前为分道跑,允许运动员越过抢道线后离开自己的分道切入里道。抢道线应为一条弧线,宽5厘米,横跨跑道,在抢道线两端的跑道外侧各插一面标志旗,旗高至少1.50米。
(e)由国际田联技术委员会批准该系统及系统的元器件和技术特性。
(f)该系统由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装置启动。
(g)根据规则第160条1的规定,决定第1名的正式成绩。
注:公路跑和公路竞走比赛,正式成绩为从发令枪发出信号至运动员抵达终点线之间的时间。如一名运动员发令枪响之后通过起点钱,可将其从起跑至终点线所用时间告诉该运动员,但这个时间不能成为正式成绩。运动员通过终点的顺序应被认为时正式名次。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

7、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运动员有犯规情况, 必须立即填写检查报告表,以备查存。在 长距离跑中,运动员中途自己退出比赛, 临近检查员不仅应收回小号码,还应填写 其退出比赛的地点和情况并交主裁判。 8、各个项目的检查方法和检查员的站位。 (1)分到跑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检查重点。 这些项目容易出现串道、阻挡他人或因跌 倒及摆臂影响他人;踩踏左侧分道线从中 获利;未过抢道标志线就切入里道,或过 标志线后强行切入阻挡他人。 (2)方法:运动员出发后,检查员的目 光追随运动员移动,当运动员进入自己的 检查区域后,应仔细观察有无犯规情况。
※ — 计时员
+××××××
— 检查记录员
跳高裁判工作 一:分工与职责 1、主裁判:全面负责本组的裁判工作 组织全组裁判员检查场地器材、实习。 向运动员宣布比赛注意事项及起跳高度 和升高计划,组织运动员赛前练习。掌握 比赛进程、测量横杆高度、判定试跳成功 与失败;处理比赛中的争议,如不能解决 及时报告田赛裁判长。审批运动员的请假 事项;审查成绩和录取名次并签名;运动 员破纪录后报请有关裁判长和技术官员审 核成绩并签字。
跳远(三级跳远) 场地器材示意图

+×××
— 主裁判 — 风速测量员 — 服务员
— 成绩测量员 — 计时员
+ — 管理裁判员 ⊙ —记录员 — 检查记录员
× — 运动员
跳远裁判工作 一:分工与职责 1、主裁判:全面负责本组的裁判工作。 组织全组裁判员检查场地器材、赛前组织 实习。 向运动员宣布比赛注意事项,组织运动 员赛前练习。掌握比赛进程、测量远度、 判定试跳成功与失败;处理比赛中的争议 问题,如不能解决及时报告田赛裁判长。 审批运动员的请假事项;审查成绩和录取 名次并签名;运动员破纪录后报请有关裁 判长和技术官员审核成绩并签字。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

主要田径裁判法一、跳高1.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已获胜的运动员或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时为止。

2.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a)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

(b)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

3.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

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或(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立柱、落地区。

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

5、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

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

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第2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

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免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况。

6.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二、跳远与三级跳远1.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跳3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3次,试跳顺序与他们前3次试跳后的排名相反。

如果在第3次试跳结束后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看第二、三好成绩,若再相等,相等成绩的运动员再跳一次。

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跳6次。

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判为试跳失败:(a)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外地面;(b)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前面或后面起跳;(c)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d)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e)采用任何空翻姿势。

精品田径裁判法最新版

精品田径裁判法最新版
外语裁判员1人点号人座,收ID卡,讲解有关事项,带队; 1人检查号码(4个)、钉鞋、包内物品、收管物品、协助覆盖广告;
1人检查服装、广告、覆盖广告,跟队、查号码佩戴。
任何违反规定的物品将由检录裁判员收管并开收据,物品交保管员后,发 给运动员一个收据。广告超标要用胶带覆盖。
第一次检录结束后,组长与计算机终端操作员核实检录情况,修改、确认后 输出一份检录单,检录员签字,检录主管签字。两名检录员一前一后,按时将 径赛运动员带人第二次检录厅,将田赛运动员直接带人赛场。
(五)引导员5人(派专人,阿拉伯语、西班牙语、韩语、俄语、 德语或葡葡牙语、意大利语等)
引导员负责引导运动员人室,担任外语翻译工作。
(六)检录裁判员22人(一检5组×4人/二检2人)
在第一次检录厅,运动员进人检录指定地点后,检录组按事先的分工: 一组长1人负责该检录室项目标志牌显示、迎接人室,督导检录工 作,负责确认、签字、联络工作;
四、表格、设备与物品
(一)表格 检录流程表(每日15份),物品签收表(30份),物品保管收据(1式3联
200套)、运动员缺席情况统计表(30份)
(二) 设备与物品
1.计算机终端2套(径赛1套、田赛1套),带打印机2套 2.大屏幕显示设备1套(电动翻牌式)大屏幕显示设备2台(一检、二 检监视用) 3.广播扩音设备1套(其中大音箱3个:检录室外、径赛训练场、田赛 训练场) 4.项目标志牌、架1套。 5.电子大钟8座(第一检录厅内外各1座、第二检录厅1座、5个检录室 各1座);手提喇叭3只(田赛裁判员用); 6.裁判桌6张,椅子20把,长椅20条(每条可坐4人); 7.对讲机2部、电话1部; 8.粘贴式道次小号码1一8号1000套、长跑顺序小号码1一30号200套; 9.卡尺5把,塑料袋100个,安全别针5大盒,针线盒6个,宽胶带纸10 卷(盖广告),大信封30个; 10.夹板、铅笔等文具30套,记号笔2支、空白大号码布30块(应急备 用); 11.空调或电扇(降温送风); 12.标志、路标若干(如第一次检录厅、第二次检录厅、第一检录室至 第五检录室、洗手间、饮水站、医务处、人口、出口等)。

完整的田径裁判法

完整的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木此言易整理一.计时1、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2、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3、在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4.在 4 X400米接力赛跑中,第l个整圈应为分道跑,4X400米接力的第2棒运动员越过抢道线之前应为分道跑。

5.计时员只有在计时长的要求下方可回表。

二.起点与终点1.各项径赛应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朝天鸣放起跑。

发令应在发令员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之后进行。

2.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及4 X400米接力)的各个项目,发令员用"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

400米以上的各个项目,起跑时只使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

起跑时运动员不得单手或双手触地。

3、在运动员做好起跑的各就位姿势后,无论何种原因,如果发令员对已进行的起跑准备不满意,他应命令所有运动员从起跑位置上撤回,然后由助理发令员重新将运动员召集在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

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和4X400米接力的第1棒)各个项目,运动员必须使用蹲踞式起跑。

在"各就位"口令之后,运动员必须走向起跑线,完全在自己的分道内和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姿势。

双手和一个膝盖必须触地。

发出"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应立即抬高身体重心做好最后的起跑姿势,此时运动员的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两脚不得离地。

运动员已就位时,其双手或双脚(4x100米、4x400米接力第一棒起跑时接力棒)均不得触及起跑线或线前地面。

田径裁判法一

田径裁判法一

计时1.手计时与全自动计时被承认位两种正式的既是方法。

2、手计时应按规则第120条的规定,由计时员计取。

3、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1/10秒。

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整秒,如马拉松2:09:44.3应进位成2:09:45。

停表时如果指针停在两线之间,应按较差的时间计算。

使用1/100秒的秒表或人工操作的数字式电子秒表,当百分位秒不为零时,应进位至较差的1/10秒,如10.11秒应进位成10.2秒。

4、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5、在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全自动计时6、在下述第162条10和11中所列各种比赛均须采用全自动计时装置。

凡举行国内一、二、三类比赛,均应使用全自动计时装置。

7、全自动计时必须是使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类似装置自动开始计时和自动纪录终点时间的设备。

8、全自动计时装置必须符合本条款的规定,并根据比赛举办国赛前4年内所作的一次精度测试结果进行审批。

全自动计时装置必须从发令员的枪或经批准的类似装置启动时自动开始计时。

为此,从鸣枪到此计时系统启动之间的总延误时间应是稳定的,并应小于1/1000秒。

终点时通过一架带有一个垂直缝隙的摄影机以终点摄影方法在连续运行的胶片上进行纪录的。

该摄影机应放置在终点线的延长线上,胶片上必须均匀地标记出1/100秒的累进时标。

应从照片上判读时间和名次,判读时将照片放置在一个保证时标垂直于判读线的专门仪器上,除非时间恰好为精确的1/100秒,否则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如果该电子计时器未被发令员的枪或类似装置自动启动,印在照片上的时标应能自动表明这一实情。

田径裁判法PPT课件

田径裁判法PPT课件

田 2、400米及400米以下的各个项目,必须采用蹲踞
径 裁 判
式起跑(正式比赛必须使用起跑器)。口令为 “各就位”、“预备”、“鸣枪”。 “各就位”
理 口令发出后,运动员必须双手和单膝触地,双脚

.
不能离开起跑器。“预备”口令后
9
运动员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双脚不得蹬离起跑 器。对起跑犯规的运动员负有责任的第一次应予 警告第2次则无论谁犯规,都取消比赛资格。全 能为第3次。
位触及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
应判失败。4)如果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
而裁判认为未从中获得利益的,可不判失败。5)
田 运动员可在任意高度(升高计划中)起跳、免
径 跳,但在某一高度请求免跳后,不准在该高度
裁 判
上恢复试跳。在同一高度上连续3次失败则失去
理 继续比赛的资格。6)丈量高度时,须木尺与地
7
全能项目的名次以全部单项得分的总分排列, 总分多者列前。如总分相等,应以单项得分多 的项目较多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则以 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总分多者列前。如总分相等, 应以破纪录项或次数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
则以第1名多者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2名多 者列前,依次类推。
3、跨栏中运动员在过栏瞬间其脚和腿低于栏顶 水平 面,或者跨越他人栏架,或者绕栏,或 者有意用手推 或用脚踢倒栏架的,应该取消其 比赛资格。
4、接力跑时运动员必须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
田 如发生掉棒,必须由掉棒人捡起。允许掉棒运
径 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捡棒,但不得因此缩短比
裁 判
赛距离和侵犯其他运动员。在所有的接力赛中,
论 面垂直。
.
11

田径裁判新版规则

田径裁判新版规则

田径裁判法一、计时1.在跑道上举办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1/100秒。

2.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发令器材发出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躯干(不涉及头、颈和四肢)任何部位到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瞬间为止。

3.在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似而第3只表不同步,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似,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似时,应以较差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4.在 4 X400米接力赛跑中,第l个整圈应为分道跑,4X400米接力第2棒运动员越过抢道线之前应为分道跑。

5.计时员只有在计时长规定下方可回表。

二.起点与终点1.各项径赛应用发令枪或经批准发令器材朝天鸣放起跑。

发令应在发令员确认运动员处在稳定状态、起跑姿势对的之后进行。

2.400米及400米如下(涉及4X100米及 4 X400米接力)各个项目,发令员用"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所有"预备"就绪,即可鸣枪或启动经批准发令器材。

400米以上各个项目,起跑时只使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期鸣枪或启动经批准发令器材。

起跑时运动员不得单手或双手触地。

3、在运动员做好起跑各就位姿势后,无论何种因素,如果发令员对已进行起跑准备不满意,她应命令所有运动员从起跑位置上撤回,然后由助理发令员重新将运动员召集在起跑线后大概3米处。

400米及400米如下(涉及4X100米和4X400米接力第1棒)各个项目,运动员必要使用蹲踞式起跑。

在"各就位"口令之后,运动员必要走向起跑线,完全在自己分道内和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姿势。

双手和一种膝盖必要触地。

发出"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应及时抬高身体重心做好最后起跑姿势,此时运动员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两脚不得离地。

运动员已就位时,其双手或双脚(4x100米、4x400米接力第一棒起跑时接力棒)均不得触及起跑线或线前地面。

国际田径规则与裁判法课件专业

国际田径规则与裁判法课件专业
督机制等
国内外实践经验分享
国内实践经验:介绍国内田径比赛中的实践经验,包括裁判员培训、比赛组织、规则执 行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国外实践经验:介绍国外田径比赛中的实践经验,包括国际田联的裁判制度、比赛组织、 规则执行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国内外实践经验的比较与借鉴:分析国内外实践经验的异同点,探讨如何借鉴国外经验, 提高国内田径比赛的水平和裁判员的水平
•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田径组织加强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和技巧,共同提高国际 田径裁判水平。
•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裁判员的判决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及时纠正错误判 决。 通过以上方法和途径,可以提高国际田径裁判水平,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促进田径运动 的健康发展。
马拉松:规则要求运动员在规定的路线上跑完42.195公里的距离,以成绩优者为胜。
跳跃、投掷、全能等项目规则
跳跃项目规则:包括高度、远度、重量等要求,以及裁判员评分标准和比赛流程 投掷项目规则:包括投掷器械、投掷动作、得分计算等要求,以及裁判员评分标准和比赛流程 全能项目规则:包括各个单项的规则和评分标准,以及比赛流程和注意事项 规则的适用范围和例外情况:针对不同项目和不同情况,规则的具体适用范围和例外情况
• 通过以上方法和途径,可以提高国际田径裁判水平,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促进田径运动的健康发展。
裁判员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
提高裁判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促进田径运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推动田径运动的普及和发展
国内外教育和培训现状分析
国内教育和培训现状:介绍国内田径规 则与裁判法教育和培训的总体情况,包 括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学方法等。
单击添加标题

大学田径裁判法教案

大学田径裁判法教案

教学对象:大学体育专业学生教学课时:2课时教学目标:1. 理解田径裁判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 掌握田径裁判的基本技能和操作方法。

3. 培养学生公正、严谨、负责的裁判工作态度。

4. 提高学生在实际比赛中运用裁判法的能力。

教学内容:一、田径裁判法概述1. 田径裁判法的定义和作用2. 田径裁判法的基本原则3. 田径裁判员的职责和要求二、田径裁判的基本技能1. 计时裁判技能- 计时裁判的职责和操作方法- 计时器的使用和校准- 计时结果的记录和上报2. 起点裁判技能- 起点裁判的职责和操作方法- 起跑犯规的判定- 起跑信号的发出3. 终点裁判技能- 终点裁判的职责和操作方法- 终点犯规的判定- 成绩的判定和公布三、田径裁判的操作流程1. 裁判员报到和培训2. 裁判员分工和职责明确3. 比赛前的准备和检查4. 比赛过程中的裁判工作5. 比赛结束后的总结和反馈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介绍田径裁判法的重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提出本节课的学习目标。

二、田径裁判法概述1. 讲解田径裁判法的定义和作用。

2. 阐述田径裁判法的基本原则。

3. 分析田径裁判员的职责和要求。

三、田径裁判的基本技能1. 讲解计时裁判的职责和操作方法。

2. 演示计时器的使用和校准。

3. 讲解计时结果的记录和上报。

四、课堂练习1. 学生分组进行计时裁判技能的练习。

2. 教师巡回指导,纠正错误。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复习上节课的学习内容。

2. 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在实际比赛中运用裁判法。

二、起点裁判技能1. 讲解起点裁判的职责和操作方法。

2. 演示起跑犯规的判定。

3. 讲解起跑信号的发出。

三、终点裁判技能1. 讲解终点裁判的职责和操作方法。

2. 演示终点犯规的判定。

3. 讲解成绩的判定和公布。

四、田径裁判的操作流程1. 讲解裁判员报到和培训。

2. 讲解裁判员分工和职责明确。

3. 讲解比赛前的准备和检查。

4. 讲解比赛过程中的裁判工作。

田径运动会径赛裁判法

田径运动会径赛裁判法

起跑基本规则
1、400米及400米以下项目(包括接力)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800米 及800米以上项目采用站立式起跑。 2、“各就位”口令发出后,运动员必双手、双脚必须与地面接触(或 起跑器),单膝触地。接力跑中接力棒要接触地面。“预备”口 令后运动员双手、双脚仍须与地面(或起跑器)接触,膝盖必须 离地。“各就位”或“预备”口令中,身体与地面接触的地方不 能超过起跑线,身体不能超过分道线。 3、 “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不能故意拖延时间,不能用 声音或动作干扰其他运动员。 4、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警告,并放倒对应的道次牌。第二次同 组无论谁犯规,第二次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广播员
公示
预告
用广播或者黑板通形式公示比赛各比赛项目、检录时间、检录注意事 项。
在比赛项目检录前5分钟,预告检录项目,检录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比赛时间等事项。
点名
在规定检录时间内对参赛运动员按分别进行一检和二检点名。
三、岗位职责
检录员
点名 列队 检查
配合广播员对参赛运动员分别进行一检和二检点名。并填写径赛检录 表(一式两份)。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分道跑项目中采用按名次分工的方法来确定。 即每名裁判盯住各自对应的名次。 运动员起跑前,主要记住运动员的 特征(服装颜色、鞋颜色、高矮、胖瘦等)、运动员起跑后,注意观 察名次变化,随时辨认自己所看名次的道次,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 名次,并在运动员被召回后核实本名次运动员的道次、号码。在比赛 过程中如发现运动员窜道的情况,因心里明了,并在通报名次的时候 告知终点裁判长。 在不分道项目中,采用“人盯人”的方式。即每个裁判员盯住自己所 记的运动员,无需管该运动员是否超圈或脱圈,只需如实记录即可。 中途如出现漏记的情况一定要向裁判长汇报。在该运动员最后一圈开 始的时候在经过裁判长确认后告知运动员本人。在运动员完成比赛后 迅速向裁判长汇报。

田径裁判法田赛部分

田径裁判法田赛部分

若某运动员第二次无故延误时间,主裁判判定 后立即报告田赛裁判长,由田赛裁判长对该运
动员进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但取消资格前 的成绩仍为有效。若该运动员在前3轮仅有一 次试跳成绩,另二次试跳因无故延误时间而被
取消比赛资格时,如这一次成绩属有效试跳成 绩可进入前8名,则只能取前8名(包括已取消 比赛资格者)参加后3轮的比赛。该运动员虽 不能参加后3轮的试跳,但不能离场,必须随 获前8名运动员一起到赛后控制中心。
7、运动员每次试跳结束,起跳点裁判员 仔细观察踏跳时在橡皮泥显示板上是否 留有痕迹,然后站在助跑道起跳板后, 等待落点裁判判定,如无犯规,起跳点 裁判直臂向前上方高举白旗(不少于3秒 钟)。如犯规则上举红旗。落点裁判员见 举白旗,便在运动员身体任何部分(包括 长发)着落沙坑距起跳板的最近点插一钢 签,钢签应与地面垂直。丈量裁判员开 始丈量成绩。
3、依据场地实际,定出每单元比赛的场 地,并绘制场地布置定位图交田赛裁判 长。
(二)赛中工作 1、赛前60分钟全组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 主裁判清点人数后报告田赛裁判长。
2、赛前55分钟,主裁判派记录员和管理 裁判员到赛前控制中心,在赛前控制中 心主裁判协同下进行检录工作。同时主 裁判带领全组人员到达比赛场地,检查 场地器材、仪器设备等。
13、如运动员跳过破纪录的高度后请田赛裁判长 和技术官员再次检查高度无误后签字。
14、一个高度比赛结束后,被淘汰的运动员,由 管理裁判员带领退出比赛场地。最后三名运动 员在比赛结束后,仍由管理裁判员带至赛后控 制中心。
15、比赛结束时,记录员整理好所记成绩、名次, 并与终端核对无误后,交主裁判、技术官员, 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最后送编排记录公告处。 l6、主裁判集合全体人员退场。
在比赛中跳高架不应移动,除非裁判长 认为该起跳区或落地区不适宜于比赛(此 类移动只能在一轮试跳完毕进行):丈量 好第一个试跳高度,并显示在公告牌上。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
4、铅球、铁饼、链球球体(包括器械着地时未触地的任何部分)和标枪枪尖应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
5、运动员在器械着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或助跑道。
6、运动员在圈内完成试掷,离开投掷圈时,首先触及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应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面。该线在理论上应能通过投掷圈的圆心。
掷标枪时,当运动员离开助跑道时,首先触及的助跑道标志线或助跑道外地面应完全在投掷弧两端的白线后边,该线与助跑道标志线垂直。
(4)全能项目的名次判定与成绩相等时的处理方法
a以运动员全部单项得分的总和排定名次,总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如总积分相等,应以单项得分多的项目较多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则以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次成绩相等,则以第二得分高的单项分数较高者列前,依此类推。
(5)团体总分名次的判定与总分相等时的处理方法
a)铅球或标枪出手姿势不符合规定;
b)在进入投掷圈内并开始投掷之后,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铁圈上沿或铁圈外地面;
推铅球时,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抵趾板上沿;
c)掷标枪时,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投掷区标志线或标志线外地面。
3、如果在试掷过程中未违反上述规则,运动员可终止已开始的试掷,可将器械放在投掷圈、助跑道内或外边,也可离开投掷圈或助跑道。但必须遵守f的规定且必须在规定的最大时限之内。
B停表时如指针停在两线之间,应按较差的时间计算.使用1/100秒的表或人工操作的数字式电子表,当百分位秒不为零时,应进位至较差的1/10秒,如10.11秒应进位成10.2秒.
C在三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三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三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则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为准. D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8名成绩相等处理
• 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 相等,则以第三优成绩判定。 • 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相等 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一轮 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投掷项目判罚(1)
• 运动员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试掷。允许运动员触及铁 圈和抵趾板的内侧。应用单手从肩部将铅球推出。当 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试掷时,铅球应抵住或靠近颈部 或下颌,在推球过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 不得将铅球臵于肩轴线后方。不允许使用任何装臵对 投掷时的运动员进行任何帮助,例如使用带子将两个 或更多的手指捆在一起。除了开放性损伤需要包扎以 外,不得在手上使用绷带或胶布。不允许使用手套。 为了能更好地持握铅球,运动员可使用某种适宜物质, 但仅限于双手。为了防止手腕受伤,运动员可在手腕 处缠绕绷带。为防止脊柱受伤,运动员可系一条皮带 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的带子。不允许运动员向圈内或 鞋底喷洒任何物质。
径赛主要规则
• 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的项目,运动员 应采用蹲踞式起跑。对第一次起跑犯规取消比赛资格, 全能运动员仅一次犯规。 • 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如没有获 得利益,也未阻挡他人,一般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 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 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得继续比赛。 • 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栏架、 有意用手或脚碰到栏架,均属犯规。 • 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如各 不相同,则以中间成绩为准。2只表,应以成绩较差 者为准。
测量成绩
• 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点量至起 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 其延长线垂直。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1次试 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 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 为有助于助跑和起跳,运动员可在助跑道。旁 放臵l~2个标志物(由组委会批准或提供)。 如果不提。供此类标志物,运动员可以使用胶 布,但禁用粉笔或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迹的类似 物质。
• 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 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 三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 一名者,则令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 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多 的项目较多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 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前。 • 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 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 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 全能比赛中,每轮的横杆提升高度均为3厘米。 • 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 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a) 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 横杆托上;或(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 何部位触及立柱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 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 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运动员可以在主裁 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 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 否试跳。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 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 5 .将各项比赛实到人数与秩序册核对,填写 检录表、记录缺席运动员统计表,调整径赛卡 片和径赛成绩表。 • 6 .按时将运动员列队,沿指定路线带人比赛 场地,交发令组接收。同时将检录单交发令组、 计时组、终点组、检查组和宣告组各一份。 • 4x100 米接力比赛时,应先后带各棒运动员入 场。除将第一律运动员带到起点交发令组外, 将二、三、四棒运动员交各接力区检查员。 • 4x 400米接力比赛时.将各棒运动员同时带到 起点交发令组。 • 7.每项比赛后,服务员或检录员回收小号码。
•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成绩相等的录取办法:在出 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 前。如成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 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如成绩仍相等:如涉及第一名时,则令成绩相 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的 最低的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如仍不能判 定,则横竿应提升或降低,提升和降低的高度, 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 个高度上试跳一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 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如涉及其 它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二、比赛通则
(径赛运动员) •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 得参加比赛。 • 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 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 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 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 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 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 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 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 3 次试跳机会; 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 次为一个轮次。)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 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 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赛中工作:
1 .主裁判领导全体检录员在每个比赛单元的第 一项比赛开始前60—90分钟到达检录地点,清 理工作场地,进行赛前准备。 2 .用广播和张贴形式宣布检录地点、本单元各 比赛项目检录时间表和检录注意事项。 3 .每项检录前 10 分钟预告检录的项目、检录开 始时间、检录结束时间、比赛时间、检录要求 等事项,通知有关运动员按时前来检录。 4.检录:重大比赛,由人口检查员开始检查该项 参赛运动员的证件及号码,做好记录,指引运 动员进入检录地点交该项捡录员(组)进行检录。
田赛主要规则
• 跳高比赛时,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 顺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比赛开 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 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 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除非比赛中只剩 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 的冠军,否则:(a)每轮之后,横杆升 高不得少于2厘米。
高度项目
三级跳远的三跳顺序
• 是一次单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跃。 单足跳时应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 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 跃动作。运动员在跳跃中摆动腿触地不 应视为试跳失败。
远度项目试跳(掷)顺序
• 比赛应抽签决定运动员试跳(掷)顺序。 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跳(掷)3 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 掷3次,试跳(掷)顺序与前3次试跳(掷) 后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试跳(掷)结 束后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按规则第146 条3处理。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 时,每人均可试掷6次。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 为了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 竞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 具体工作是:根据运动会规模选聘裁判员,进 行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与田 径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 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要求 各裁判组制定工作计划,使每个裁判组都成为 一个能战斗的集体。
投掷项目判罚(3)
• 每次有效试掷后,应立即测量成绩。从铅球落 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 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 • 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离开投 掷圈时首先触及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须完 全在圈外白线的后面,白线后沿的延长线应能 通过投掷圈圆心。 • 其他投掷项目比赛,除场地、器械和投掷 方法与铅球有差异外,比赛规则与铅球基本相 同。
三、径赛裁判工作方法
( A、检录工作方法)
• 赛前工作: 1.主裁判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安排人员分工,制定检录工 作细则和工作流程。 2 .向编排记录组索取已经确认的竞赛日程表、运动员分道分组表 (或径赛卡片)和接力棒次表,根据径赛回程制定检录时间流程表。 3.准备检录所需器材和用品,包括:检录处标志牌、检录时间公告 牌、文具、各种表格、手提喇叭、裁判桌椅、运动员休息凳、安 全别针、针线、卡尺等。采用终点电动计时时,还需准备道次小 号码、长跑顺序小号码。 4.重大比赛时,要预先熟悉竞赛规则中有关运动员服装、比赛用鞋、 提包和用品上的广告规格的规定。必要时,复制数份广告规格表, 以备检录时查用。检查运动员的练习场地、器材、卫生间及进入 比赛场地的通道设臵是否合理。
投掷项目判罚(2)
• 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投掷后,如果运动员身体 的任何部位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和抵趾 板上面,或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铅球推出, 均判为一次投掷失败。如果在投掷中未违反上 述规定,运动员可中止已开始的投掷,可将器 械方在圈内或圈外,在遵守本条第12款的前提 下,可以离开投掷圈,然后返回圈内从静止姿 势重新开始投掷。铅球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 度线内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
召开好各种会议
• • • • 1、全体裁判员大会 2、裁判组会议 3、主裁判会议 4、领队、教练员会议
做好裁判器材场地和用具准备
1.准备 • 各裁判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的器材和用具清 单。对于领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 责,以保证比赛裁判时使用。 2.检查 • 各裁判组于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 材。检查后,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臵意见, 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 检录时,应检查运动员的身份、号码、服装、 比赛鞋、携带物品等是由符合规则规定。如采 用终点电动计时,在进行径赛项目检录时应分 发道次小号码或长跑顺序小号码,提示运动员 正确佩带,防止脱落、颠倒等。检录员应事先 准备充足的别针、针线等物品,便于运动员使 用。 • 由于国际田联在规则中对比赛的广告作了明确 的规定,因此在重大比赛、特别是在国际比赛 中,一定要认真检查服装、鞋帽、提包等物品 上的广告,不符合规则规定的一律不准带入比 赛场内,并交物品保管员登记保存,送赛后控 制中心处理。 • 检录时间截止,未到达的运动员均以比赛弃权 论。
田径运动裁判的作用
•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 影响着竞赛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 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 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 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 的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 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尽心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