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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1 劳动合同法第38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职工年休假应当按时休息,不得变更或者压缩。

一、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为雇主,一方为职工。

雇主应当履行劳动合同以及给予对应的权益,职工应当持有劳动合同并遵守劳动合同规定,履行劳动义务。

二、给予职工年休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雇主应当给予职工具有一定时间的年休假。

每位职工每年有义务休息的工作日数应当按职工的工作年限分别有正常的赔偿,当职工工作一年的时间在10天以上时,应当休息1天;工作10周之后,每隔2周应当休息1天,即每月还可以休5天;1年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每隔10周应当休息1天。

三、休息时长职工年休假时间,6个月以下按一天计算,6个月至一年(含一年)按三天计算,超过一年以上按五天计算。

四、变更和压缩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雇主变更或者压缩职工年休假须经职工同意;如职工不同意,不得强制变更或者压缩职工的年休假时间。

五、违法行为的处罚金若雇主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变更或者压缩职工年休假,将由劳动部门追究;若职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给雇主和其他职工造成损失的,由工会或者劳动部门根据成果处以警告处分、劳动教养或者口头警告等处理,也可以罚款,但不得超过该职工当月薪酬的500元。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针对职工年休假提出了规定,雇主应当妥善安排职工的休息时间,不得违反规定做出变更和压缩。

对于雇主违法未遵守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劳动部门处罚,职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也将受到当地工会或劳动部门的处分。

劳动合同38条

劳动合同38条

劳动合同38条劳动合同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该条款共有1000字,具体内容如下:第38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者在正式入职满三个月后,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提前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在解除合同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2、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的解除劳动合同,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三倍。

3、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提前解约手续,并将解约的事由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应书面形式,具体包括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日期、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合同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人员与劳动者进行解除合同的谈判,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商解决措施。

3、在解除合同谈判的过程中,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解除合同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给予合理的解约补偿。

4、若解约谈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一步解决争议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果1、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履行解除合同的义务,如返还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设备等。

2、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申请后,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结清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

3、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工会、财务等相关部门出具离职证明。

4、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除。

四、其他本条所称的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届满前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一、在规定的试用期内的;二、因劳动合同订立时作虚假的合同内容或者故意隐瞒与劳动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对订立或者履行劳动合同投有重大误解的;三、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四、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在以上情况下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首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前的一段时间,用于相互了解和考察,确定是否适合彼此合作。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自己不适应工作环境或者发现用人单位有不正当的要求,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故意作虚假的合同内容或者故意隐瞒与劳动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导致劳动者对订立或者履行劳动合同投有重大误解,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劳动者的劳动力。

再次,如果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恶意降薪、强制加班等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劳动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不可抗力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劳动者没有义务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虚假合同、严重违反合同和不可抗力等情况下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待遇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情形。


据该条款,劳动合同可以因下列原因变更或解除:
一、劳动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完成一定任务的劳动合同届满;
三、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或者依法解散的,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四、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经过人民调解或者依法仲裁后,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一致同意进行变更或解除。

这是最简单的情形,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可以自由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也是变更或解除的一种情形。

当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可以自然终止,双方可以选择是否继续合作。

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以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或解散也是一种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当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或依法解散时,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变更或解散可能对劳动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问题。

最后,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也可以导致劳动合同解除。

当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经过人民调解或者依法仲裁后,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这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合同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情形,以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这一条款为劳动关系的合理调整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良好合作提供了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文将重点讨论该条款的内容及其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原文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限制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团体或者组织。

根据这个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劳动者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参与。

这个条款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的参与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社会团体或组织。

这包括但不限于工会、职业协会、行业组织等。

这些团体和组织为劳动者提供了一种合法参与和自我保护的平台。

工会的作用工会是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的组织。

它的作用是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保障劳动者的福利和劳动条件。

工会不仅能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还能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的作用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是劳动者在特定行业中的组织。

它们为劳动者提供专业培训、信息交流以及职业发展的机会。

通过参与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的活动,劳动者能够增加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用人单位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劳动者参加社会团体或组织。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得干涉劳动者的参与权利,并且必须尊重劳动者对于参与社会团体或组织的决定。

不能强制参与或退出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参加或退出任何社会团体或组织。

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不能以参与或退出社会团体或组织为条件进行招聘、晋升或解雇。

不能限制权益用人单位不能限制劳动者参加社会团体或组织所享有的权益。

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工会活动、享受工会提供的福利、参与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的培训等。

不能打压团体或组织用人单位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打压或限制劳动者参加社会团体或组织。

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劳动者的决定,并且不能对劳动者进行任何形式的惩罚或歧视。

违法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况和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工时补偿、经济补偿等。

2. 劳动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出解除。

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若补偿期满后通知解除则无需提前通知。

3.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终止。

但若劳动者继续工作,视为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4. 劳动者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工作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只能享受法定的福利待遇,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5.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对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劳动者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另外,劳动合同可以因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产生不同的补偿要求。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标准和方式,主要内容如下:一、工资支付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工种、技能、岗位等不同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劳动能力等因素,适当提高工资标准。

二、工资支付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应当经劳动者同意并及时按期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确保支付渠道畅通,不得拖欠或者少发工资。

三、工资计算基础: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计算。

工作时间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限制。

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的计算应当公正、合理,不得歧视或者任意压缩。

四、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标准比正常工资标准高,其中,平时加班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三十至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休息日加班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二百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

五、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福利待遇的支付应当及时、足额,不得拖欠或者减少。

六、工资保密: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工资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之,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益,确保工资支付标准合理、支付方式及时,同时还要保证加班工资、福利待遇的支付。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是中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该条款明确了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以下是对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详细解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场所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若未能按时支付工资或支付的工资低于约定标准,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相冲突,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5.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6.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其他法律法规可能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 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 说明理由:劳动者在通知中应当明确解除合同的理由,以便用人单位了解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况。

用人单位的责任如果劳动者根据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以下是劳动合同模板中可能包含的相关条款内容: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1.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5. 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的档案或者其他个人物品。

6. 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7. 本条所称“严重违反”,“重大损害”,“及时足额支付”,“依法缴纳”等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示例模板,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使用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一、合同当事人。

雇主, [雇主全称]地址, [雇主地址]法定代表人, [雇主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 [雇主联系方式]雇员, [雇员全称]地址, [雇员地址]身份证号, [雇员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雇员联系方式]二、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自 [开始日期] 起至 [结束日期] 止,共计 [合同期限]。

三、工作内容。

1. 雇员在雇主公司担任 [雇员职位],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内容描述]。

2. 雇员应当按照雇主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

1. 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为 [工作时间],工作日为 [工作日]。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

2. 雇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五、工资和福利。

1. 雇员的基本工资为 [基本工资金额],另有 [福利待遇] 等福利待遇。

2. 雇员工资按月结算,于每月 [发放日期] 日发放。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雇主应当为雇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保障雇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雇主应当为雇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障雇员的合法权益。

七、违约责任。

1. 若雇员违反本合同约定,雇主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2. 若雇主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雇主和雇员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雇主(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雇员(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以上为《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范本,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本公司联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二篇)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二篇)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内容。

根据该条规定,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详细内容:第38条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劳动者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超过每日八小时的限制,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特点,经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办法,但劳动者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在一个计算周期内不得超过八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

劳动者连续工作不得超过五天,应当安排至少每周休息一日;连续工作的天数和休息日的安排,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安排年休假,并向劳动者支付年休假工资。

劳动者在年休假期满以前,因生病等原因无法工作的,经确认属于劳动者个人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年休假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详细内容,总字数约为219字。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通过提前通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支付经济补偿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内容如下:第38条劳动者辞职或者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自发生劳动关系之日起不满三十日的,可以按照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不定期定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害,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对方。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具备继续工作条件的,无需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期满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总结起来,根据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1. 辞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但需要提前发出30天的书面通知。

劳动合同法38条

劳动合同法38条

劳动合同法38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劳动关系中各自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11 甲方责任111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112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确保乙方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113 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侮辱114 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115 在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116 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117 为乙方提供公平合理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1111 如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112 若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113 若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乙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114 若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1115 若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乙方亦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12 乙方责任121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122 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达到工作质量标准123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124 维护甲方财产的安全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劳动工具和设备125 发现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126 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1211 乙方应按时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获得甲方批准1212 乙方在工作中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发生工伤事故1213 乙方应尊重同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1214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21 协议变更解除终止21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212 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希望续签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213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14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资料2111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112 若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113 若甲方未依法为乙方提供相应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31 争议解决311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31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13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__________乙方签字日期_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38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38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38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补偿权利。

根据该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三年的,支付二个月工资;不满十年的,支付三个月工资;满十年的,支付四个月工资。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享有经济补偿的权利。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以弥补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38条对经济补偿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条款,经济补偿的标准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年限越长,经济补偿的标准越高。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长期劳动付出的尊重和保护,使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减轻其经济压力。

最后,劳动合同法第38条对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支付标准为一个月工资、两个月工资、三个月工资或四个月工资。

这一规定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的经济补偿提供了明确的计算标准,使劳动者能够依法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的经济补偿权利。

该条款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确保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减轻其经济压力,保障其基本生活。

因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依法支付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合同法三十八条

劳务合同法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这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保障。

3.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4.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且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无效: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者有权解除。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还可能规定其他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7. 用人单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如果用人单位采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8. 用人单位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如果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和保护。

它明确了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公平正义。

同时,这一条款也提醒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依法行使权利: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依法进行,遵循法定程序。

2. 保留证据: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 甲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 乙方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 乙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如遇紧急情况,可立即解除,但应说明理由。

- 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无故解除。

4.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根据解除原因,甲方或乙方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金。

5.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6. 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
- 如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条款旨在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38

劳动合同法38

劳动合同法38
甲方,(雇主名称)。

乙方,(雇员名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工作内容。

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2.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在必要时进行培训和指导。

二、工作时间和地点。

1. 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小时数为(具体工作小时数),工作时间为(具体工作时间)。

2. 工作地点,乙方将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履行职责。

三、工资和福利。

1. 甲方将按时支付乙方工资,并提供相关福利和社会保险。

2. 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福利待遇将根据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

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2. 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危险工作或者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

五、合同期限和解除。

1. 本合同自(具体日期)起生效,期限为(具体期限)。

2.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具体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日期:日期:
以上为《劳动合同法38条》合同范本,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劳动者,不得以劳动者的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是否残疾等为由,拒绝录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包括以下内容: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 劳动报酬;
6. 社会保险;
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8.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适用本法。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发生工伤期间的经济待遇、工伤医疗保险及补助金等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伤期间的经济待遇,并为其办理工伤医疗保险。

工伤期间的经济待遇包括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

首先,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支付标准是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当月,或者在工伤发生后的6个月内,用人单位支付的平均工资。

其次,医疗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伤期间的劳动者支付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医疗治疗费用、康复费用、药物费用、检查费用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工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并承担医疗费用。

此外,工伤期间的劳动者还有住院伙食补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伤劳动者支付住院伙食补助。

住院伙食补助的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还规定了工伤医疗保险的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支付工伤医疗保险费。

工伤医疗保险的具体办理程序、费用标准等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政策的补助金,例如交通费补助、残疾津贴等。

这些具体的补助金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原因是自己故意或者严重过失造成的,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减少其经济待遇的支付金额,但不得少于工伤期间的最低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发生工伤期间的经济待遇、工伤医疗保险及补助金等内容,保障了工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了企业与劳动者的和谐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在下述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三、用人单位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劳动者进行性骚扰、虐待、侮辱、非法惩罚;四、用人单位未履行安全保障措施,导致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五、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强制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六、用人单位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七、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时,未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八、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情节严重,并经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的;九、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解除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十、其他依法规定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即时生效。

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未享受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合同约定的补偿。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如果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未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以自己支付的费用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性骚扰、虐待、侮辱或非法惩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者在遇到以上情况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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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一览大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其实主要就是三种,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单项劳动合同。

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法律中规定的签订条件是不同的。

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与单位签订的都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涉外劳动合同如何确定法院管辖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世界各国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是考虑具体案件同本国必须具有某种联系因素或连结因素。

由于各国强调的联系因素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属地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

具体说,在涉外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住所、或其财产、或诉讼标的物、或产生争执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如其中有一个因素存在于一国境内或发生于一国境内,该国就取得对该案的司法管辖权。

在这个原则中,通常是以被告的住所地为行使管辖权的根据,这就是“以原就被”的原则。

(2)属人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

目前,大部分实行属地管辖权原则的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公民的利益,也开始以属人原则作为补充:凡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本国人,其中一方居住在本国国内,本国法院可以藉此主张管辖权;在实行属人管辖权原则的国家,对于诉讼标的物在本国境内的案件,也开始行使管辖权。

(3)实际控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指英、美等国以“实际控制”或称“有效控制”作为行使管辖权的根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从立法精神看,基本上采取属地管辖权原则,并以属人管辖权和实际控制原则作为补充。

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就体现了属地管辖权的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也借鉴了“实际控制”原则中的合理因素,如争议的诉讼标的物或者被告可供扣押的财产在我国领域内,我国人民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它既考虑对物行使管辖权的地域连结因素,又考虑了对该物实际控制的因素。

3、应诉管辖。

应诉管辖是指受诉法院对案件不一定有管辖权,但基于被告的应诉而确定了其对案件的管辖。

这种管辖的确定原则与国内合同诉讼的管辖确定原则有很大不同。

国内合同诉讼的管辖一般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确定管辖。

但在涉外诉讼中的应诉管辖与选择管辖不同,在国内诉讼中是不能实行的。

应诉管辖的管辖法院不是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确定的,法院的管辖权也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而取得的,而是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对方当事人以应诉的方式自愿接受受诉法院管辖的制度。

虽然应诉管辖不是当事人事先协议确定,也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它同样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前提的,这种确定管辖的原则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亦对此予以确认。

4、专属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是指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的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属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三种:(1)在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2)在我国履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3)在我国履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实用临时工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厂址:家庭住址:所属区: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

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

上岗前应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

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

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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