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硫化氢气井(单井)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含硫化氢气井单井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含硫化氢气井单井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 引言含硫化氢气井是指地下储层中存在着硫化氢气体的油气井。
由于硫化氢气体具有高毒性和易燃性,对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都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确保含硫化氢气井的安全生产,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要求。
本文档旨在明确含硫化氢气井单井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井场的环境保护。
2. 环境评估在进行含硫化氢气井单井安全生产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环境评估。
环境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气井周围地形地貌的评估,确保气井处于安全的地理位置;•气井井身的评估,包括井身结构、井壁稳定性等方面的评估;•井下储层的评估,包括储层类型、含硫化氢气体浓度等方面的评估。
根据环境评估结果,确定含硫化氢气井所处的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 危害辨识针对含硫化氢气井的特殊危险特性,需要进行全面的危害辨识工作。
危害辨识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含硫化氢气体的毒性特性,包括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浓度和作用方式等;•分析含硫化氢气体的易燃性特性,包括其爆炸极限、燃烧温度等关键指标;•评估含硫化氢气井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
通过危害辨识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4. 安全防护措施为了确保含硫化氢气井的安全生产,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防护措施。
主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4.1. 人员培训和意识教育所有与含硫化氢气井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意识教育。
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硫化氢气体的危害特性和防护措施;•硫化氢气井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井口安全控制对于含硫化氢气井的井口区域,必须严格实施安全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止硫化氢气体外泄;•设置井口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井口的危险性;•配置专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呼吸器等。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硫化氢气体防护的安全技术管理。
一、人员培训1.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的作业人员上岗前都应接受安全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后应达到以下要求:(1)了解硫化氢的各种物理、化学特性及对人体的危害性;(2)熟悉硫化氢检测仪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3)熟悉各种人身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能正确使用和维护;(4)熟悉进入含硫化氢环境作业的安全规定和作业程序;(5)在发生硫化氢泄漏及人身急性中毒事故时,作业人员应会采取自救及互救措施。
3.对进入含硫化氢现场临时性工作的外来人员安全岗应进行教育和培训指导,并有专人监督监控。
二、硫化氢安全防护要求:1.站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及便携式紧急逃生呼吸器进入生产区域;2.当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超过10mg/m3(6.7ppm)时应预警,携带硫化氢检测仪,背正压式呼吸器,方可进入现场;3.含硫化氢密闭区域的所有油气取样口,应加强通风;在密闭含硫化氢油气区,其房间应安装防爆轴流风机,进入前需开轴流风机进行通风;4.禁止在无硫化氢防护的情况下,对含硫储罐罐顶进行人工现场检尺、取样和更换、拆检安全附件等作业;5.进入高浓度硫化氢场所,应有人在危险区外监护,作业人员携带硫化氢检测仪,背正压式呼吸器;6.严格按照施工和工作范围进行施工和工作,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变更作业对象;7.凡是敞开的油罐、容器、窖井、电缆沟等处,要采取通风排毒措施,在没有办理进高危作业票的情况下不准进入,有毒气体普遍比空气重,容易沉积在空气的底层,低洼处容易导致人员中毒;8.要熟练掌握中毒现场急救和自救的操作技能。
9.含硫化氢的油气集输场站应设置醒目的标志和风向标。
10.佩戴防护用品在硫化氢污染区域作业时,未脱离危险区域前,严禁脱(摘)下防护用品,以防中毒;11.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后,事故单位除组织人员抢救外,应立即向急救中心报警,并同时向站长、生产调度、运行主管等人员报告;12.在发生硫化氢泄漏且硫化氢浓度不明的情况下,必须使用隔离式防毒器材,不得使用过滤式防毒器材。
(安全生产)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
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MPCC 06.022—20071 目的为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茂名石化范围内以及进入上述区域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管理职责3.1 安全环保部门3.1.1 是职业安全卫生的归口管理部门。
3.1.2 二级单位的安全部门负责审批《接触硫化氢作业许可证》,并检查监督接触硫化氢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3.1.3 二级单位的安全部门负责为所属单位配置各类防毒防护器材及设施。
3.2 技术质量部门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尽可能实现密闭操作,空气中的硫化氢含量达到国家标准。
3.3 机动部门做好设备维护管理,防止含有硫化氢的介质泄漏。
3.4 职防部门3.4.1 负责按时对生产场所固定监测点的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填写《茂名石化职业病防治所检测报告》,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告安全环保部门。
3.4.2 负责对生产车间提出的临时硫化氢检测项目做好检测。
3.5 生产管理部门3.5.1 负责做好硫化氢回收处理工作,减少硫化氢的排放。
3.5.2 负责在由于生产条件变化,出现硫化氢超标时,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
3.6 生产车间3.6.1 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和外来施工人员的防止硫化氢中毒知识教育。
3.6.2 建立动态硫分布图,设置警示牌和风向标。
3.6.3 负责本单位防毒防护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3.6.4 对接触硫化氢作业进行现场交底,落实生产和作业过程中接触硫化氢作业的安全措施。
3.7 消防中心气防站3.7.1做好防毒器材的维护和监督使用。
3.7.2 高硫化氢浓度下的施工作业现场监护。
3.8 施工单位3.8.1 制定并落实接触硫化氢作业的施工方案。
3.8.2 对接触硫化氢作业进行现场交底,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主动联系生产车间进行安全措施的教育。
3.8.3 落实施工作业过程中接触硫化氢作业的安全措施。
4 管理内容4.1 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防止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作业环境中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硫化氢(H2S)是一种无色、具有刺激性臭味的剧毒气体,广泛存在于含硫油气田及相关工艺中。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是油气田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
一、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目的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1. 确保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会受到硫化氢的危害,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 预防硫化氢泄漏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二、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措施为了达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目的,油气田应采取以下措施:1. 确定硫化氢危害等级:根据硫化氢浓度和可能导致的危害程度,分析评估不同工作场所的硫化氢危害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防护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硫化氢防护设施,包括硫化氢泄漏报警系统、进入危险区域的防护设备(包括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危险区域的标识等。
3. 管理控制措施:制定硫化氢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在高风险区域的操作要求和操作程序;严格控制硫化氢的泄漏源,对可能泄漏的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4. 人员培训:进行硫化氢防护培训,包括硫化氢的性质、防护装备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等内容,确保工作人员了解硫化氢的危害特性,并能正确使用防护设备。
5. 应急预案:制定硫化氢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应急避难设施的配置等,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硫化氢泄漏事故。
6. 监测和检测:建立硫化氢浓度的监测和检测系统,实时监测硫化氢浓度,并设立相应的警戒值和报警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以保护自身安全。
7. 硫化氢防护措施的维护:定期对硫化氢防护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8. 积极向工作人员宣传和普及硫化氢防护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增强其应对硫化氢危险的能力。
三、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责任实施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责任应由油气田的相关部门承担,包括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情况;2.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硫化氢防护设施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硫化氢防护培训,并建立相关的绩效评估机制。
含硫化氢井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含硫化氢井安全管理规定(暂行)为加强含硫化氢井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安全长效机制,防止人员中毒伤亡和硫化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人员管理1、所有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硫化氢个人防护培训,取证后才能上岗,建立人员取证档案;2、承包商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硫化氢个人防护培训,取证后才能上岗,取证后须到作业区安全办备案登记;3、培训内容参考《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防护SY/T6277-2005》执行;4、未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进行与含硫化氢井作业相关的操作、设计、审核、监督等工作;二、硫化氢监测仪与防护设备管理5、建立硫化氢检测仪台账,做好检测仪发放、回收登记和台账更新工作;6、固定式硫化氢检测仪一年校检一次,携带式硫化氢检测半年校检一次,在超过满数量程的环境中使用后应重新校检,硫化氢检测仪的校检按照JJG695-2003规定进行;7、建立硫化氢防护设备台账,做好防护设备的发放、回收和台账更新工作;8、正压式呼吸器的使用、保存、维护,面罩的限制条件,呼吸空气质量要求,空气压缩机的要求,呼吸设备的使用均按照SY/T6610-2005进行;三、硫化氢安全生产管理9、含硫化氢井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包括:自喷井的开关井、压力表检查与更换、油嘴检查与更换,螺杆泵井的开关井、压力表与更换,装卸油,油井取样,启停离心泵,多功能工况调整,取样化验,巡回检查等;10、第9条内容所涉及的工作须编制操作规程、风险辨识、操作卡片,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宣贯、培训;11、第9条内容所涉及的工作均按照“先检查、后进入”的原则执行,当硫化氢浓度大于10ppm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套硫化氢防护用品(正压式呼吸器),并有1名监督人员监督操作,当硫化氢浓度大于20ppm时,必须停止作业;四、硫化氢安全作业管理12、含硫化氢井安全作业管理内容包括:井下作业、(试油)测试、清蜡、泄漏检查1、阀门管件仪表维护1、管线故障处理1、压力容器检查1、受限空间进入1、设施废弃1等(上标为“1”符号的以下统称为“特殊作业”);13、含硫化氢井的井下作业严格按照2014版《新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和《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SY/T6610-2005》进行;14、含硫化氢井的试油(测试)按照《含硫化氢井测井安全防护规范Q/SY1311-2010》进行;15、含硫化氢井的清蜡按照《吉祥作业区吉祥作业区含硫化氢井机械清蜡、热洗管理规定》进行;16、其他特殊作业参照《SY6137 2012含硫化氢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吉祥作业区含硫化氢区域作业管理规定(暂行)》进行;五、硫化氢应急管理17、对含硫化氢井、站、危险区域要告知承包商和周围居民,说明硫化氢危害和防护措施;18、成立作业区硫化氢应急管理小组,明确小组职责,编写作业区硫化氢应急预案,小组成员熟悉预案内容和职责;19、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习,总结演习过程出现的问题,对预案进行完善、更新;20、建立硫化氢应急物资台账,专人管理应急物资,保证硫化氢防护用品、急救药品等随时可用;22、现场出现硫化氢致人员伤亡、高浓度硫化氢扩散不可控时,立即启动硫化氢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程序进行抢救;23、在采取控制和消除硫化氢后,连续监测硫化氢浓度,达到安全要求浓度后,方可进入现场;六、附则24、本文所涉及硫化氢标准发生更新时,应组织人员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修订;25、现场操作、作业、演练过程中出现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应组织人员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修订;2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精】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精】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方案计划参考范本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及石油伴生气中含硫化氢的陆上油气田开采和生产过程中硫化氢气体防护的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章人员培训第一条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的作业人员上岗前都应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培训机构负责对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人员进行硫化氢安全防护措施的培训,培训机构应随时横向交流情报,了解国际、国内动向。
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管理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培训机构制定的培训教材应包括如下内容:a)有关硫化氢的基本知识;b)硫化氢监测仪器及方法;c)人身安全防护方法及装置;d)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急救措施;e)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对作业人员的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h,每三年复训一次。
第五条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后应达到以下要求;a)了解硫化氢的各种物理、化学特性及对人体的危害性;b)熟悉硫化氢监测仪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c)熟悉各种人身安全的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能正确使用和维护;d)熟悉进入含硫化氢环境作业的安全规定和作业程序;e)在发生硫化氢泄漏及人身急性中毒事故时,作业人员应会采取自救及互救措施。
第六条对进入含硫化氢现场临时性工作的外来人员应进行教育和培训指导,并有专人监督监控。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七条在地质设计中,应标明探井周围3Km,生产井井位2Km 范围内的居民、学校、公路等永久性建筑物的位置,并对附近的地理、地貌、环境情况等作详尽描述。
第八条在施工设计中,应对施工区域的道路交通、气候特点、临时安全区域位置作描述;在确定临时安全区的位置时,首先应考虑季节风向。
当风向发生90°变化时,应始终保持有一个临时安全区可以使用。
第九条在钻井、作业设计中,应注明含硫化氢地层、深度和预计硫化氢含量;明确使用的套管、钻杆、放喷管线等管材和工具应具有抗硫性能和抗硫等级。
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5篇)
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炼制高含硫原油的特点,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止硫化氢中毒,消除硫化氢对职工的危害应从设计抓起,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防止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作业环境中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第三条对生产、储运硫化氢的生产装置、罐区等单位必须按规定安装固定式硫化氢监测报警仪,并配备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其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应设置在50mg/m3。
硫化氢监测报警仪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____%。
第四条生产、储运硫化氢的生产装置、罐区等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完善适用的预防硫化氢中毒的防护器材,当硫化氢浓度低于50mg/m3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用具,在硫化氢浓度大于50mg/m3或发生介质泄漏、浓度不明的区域内应使用隔离式防毒用具,供气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应置于上风侧,装置有多种型号过滤式防毒用具时,应在滤毒罐表面注明适用物质。
第五条在生产、储运等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硫化氢单位,要掌握本单位硫化氢的分布情况,建立硫化氢分布图,使单位职工人人掌握硫化氢的分布情况,并在危险点设置警示牌。
第六条公司职防部门应在含硫化氢的装置设置检测点,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及时反馈受检单位,对于硫化氢浓度超标点应立即查清原因并及时整改。
第七条开好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搞好设备、管线的密封,禁止将含硫化氢的气体排放大气;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
第八条必须将生活污水系统与工业污水系统隔离,化验室、实验室等与工业污水系统相连的室内排水系统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防止硫化氢窜入,发生中毒事故。
第九条对生产过程中的介质和作业环境中的硫化氢含量,须定期组织检测与评价,对因原料、加工流程改变、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常规含量时,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生产车间、班组或岗位,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硫化氢(H2S)是油气田开采过程中常见的有毒气体之一,具有剧毒、易燃、易爆等特点,对人体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
为保障油气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硫化氢的防护、安全管理,防护装备的选择和使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1. 硫化氢防护的原则和目标硫化氢防护的原则是“控制源头、防护优先、综合管理、技术保障”,其目标是在油气田开采过程中尽可能减少硫化氢释放和泄漏,降低硫化氢的浓度,有效防护工作人员免受硫化氢的危害。
2. 管理责任与安全培训油气田公司应明确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
同时,油气田公司应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包括硫化氢的特点、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3. 监测和预警体系油气田应建立硫化氢浓度的实时监测和预警体系,对重点区域、工作岗位的硫化氢浓度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硫化氢浓度不超过规定限值。
4. 防护设备和装备油气田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硫化氢防护设备和装备,包括个人防护用品、气体检测仪、呼吸器等。
对于高浓度硫化氢作业,应配备专业的化学防护服和特种呼吸器。
5. 应急预案与演练油气田应制定完善的硫化氢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处置程序,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二、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1. 清除源头,减少释放油气田应通过技术手段,如降低井口压力、合理选择开采方式等,尽量减少硫化氢的释放。
同时,加强管道、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运行安全,减少泄漏和漏气事故的发生。
2. 确定硫化氢工作区域油气田应通过测定硫化氢的浓度,合理划分硫化氢工作区域。
对硫化氢浓度较高的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限制非工作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进入。
3. 建立有效的通风系统油气田应根据硫化氢的浓度和工作区域的特点,建立有效的通风系统。
井下作业的硫化氢防护
组织并参加施工方主持的防硫化氢知识培训。
周边公众区域警示和保护
当井喷失控、硫化氢、二氧化硫释放发生时,油气生产 经营单位代表或其授权的现场总负责人应及时与地方政 府联络沟通,启动油地联合应急预案。
,存在放喷生产工况的井下管柱应有封隔器,测试管柱还
应有压力控制式循环阀、井下关闭阀(如测试阀)。
含硫化氢、二氧化碳井,下井管柱、仪器、工具应具有抗 硫、抗二氧化碳腐蚀性能,压井液中应含有缓蚀剂。
地面流程
组成:地面流程由蒸汽发生器或热交换器、分离器、节流控 制管汇、管线、数据采集头、远控操作阀、安全阀等组成。
用低钢级钻具进行作业施工,但必须保证修井液PH值为9.5~11。
井下作业入井工具,应尽量使用抗H2S腐蚀的材质的工具,若条件不允 许的情况,也可采用低钢级工具进行作业施工,但必须保证修井液PH值
为9.5~11。
压井液的要求
维持修井液PH值为9.5~11,以避免发生能将硫化氢从修井液中释放出 来的可逆反应。 修井液中应添加适量的除硫剂、缓蚀剂,并密切监测修井液中除硫剂的 残留量,控制硫化氢含量小于50mg/m3; 应另外储备井筒容积2倍,密度大于在用修井液密度0.2g/cm3以上的压 井液; 应储备足量的泥浆加重材料及除硫剂,加重材料不少于200t,能配制1 倍以上井筒容积的压井液。 对易漏失层,还应储备堵漏材料,应备有能配制堵漏液100m3以上的堵 漏材料。
备相应级别的安全阀
;并应按照压力容器 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地面流程
放喷管线应至少安装方向不同的 两条,其夹角为90°~180°, 管线转弯处的弯头夹角不应小于 120°,并接出距井口不少于 100m,管线应落地,短距离悬 空应垫实垫牢,悬空距离超过 10m时悬空两端应用水泥基墩地 脚螺栓固牢,相临2条放喷测试 管线的距离应大于0.1m,且方便压板的安装固定;
含硫化氢气井(单井)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含硫化氢气井(单井)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由于硫化氢的剧毒性,一旦因防腐或其他因素造成硫化氢泄漏,若不能及早处理,后果将十分严重,因此对于含硫化氢气井不但要做好防腐工作,还要从生产布局、工艺设计等方面进行通盘考虑,制定一整套合理的生产方案来解决硫化氢的危害。
(1)含硫化氢气井(单井)井场的选址要求含硫化氢油井不应建在低洼处或相对封闭的区域内,井场周围1000m内无村庄、居民区等人员聚集的设施和建筑,离主要交通道路距离不少于500m。
(2)含硫化氢气井(单井)井场的布置①含硫化氢气井井场应与周围环境隔离,但不应设立实体围墙,以栅栏为宜,井场应有明显的防火、防爆、防硫化氢中毒等警示标志。
②井场值班室应设在季风的上风向,井场要设立明显的风向标。
井场储油罐、气液分离器、火炬等设备布局要科学、合理,与井口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含硫化氢的气体不能直接排放到大气中,目前主要通过火炬焚烧进行处理,若气体含水过高,应增设气体干燥设备,以保证燃烧质量。
火炬与井场内其他设施应保持50m的安全距离,火炬宜设自动点火装置。
同时应注意到硫化氢燃烧后的产物SO2也具有毒性,虽然较硫化氢气体毒性弱些,但也要避免其对人员和设备的损害。
③井场中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在易造成硫化氢气体聚集的部位安装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检测仪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正确选型,保证满足实际生产的需要,检测仪信号引至井场值班室。
检测仪探头安装高度不应超过离地面40era,并应定期进行标定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
(3)含硫化氢气井(单井)井场的防护设施①生产单位要为井场值班人员配备适用的防毒防护器材,并制定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培训,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使用、维护等知识。
上岗人员应配备防硫化氢型的防毒面具(最好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作日常操作使用;同时,每个井场至少要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以便紧急情况下使用。
井场还应备有急救箱,准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②所有防护器具应整齐摆放在使用方便、清洁卫生的地方(要求专用的应有人员标签)。
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作法
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作法硫化氢是一种无色有毒气体,对人体和环境都具有严重危害。
由于硫化氢在油气井中常常存在,钻井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首先,在钻井开始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
这包括评估钻井地点周围的环境条件,了解可能存在硫化氢的风险来源。
同时,钻井队伍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硫化氢的特性和危害,掌握相关应急措施。
其次,在钻井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气体检测措施。
钻井人员应常备含硫化氢气体监测仪器,在钻井作业的每个阶段都要定期检测气体浓度,并记录相关数据。
一旦发现硫化氢浓度超出安全标准,应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疏散作业人员,关闭钻井设备。
另外,钻井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井口的正压状态。
通过控制井口压力,可以有效防止硫化氢逆流进入钻井设备。
在钻井液中加入适量的抑制剂和酸剂,可以减少硫化氢的生成和释放,降低风险。
此外,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防护措施。
包括佩戴防毒面具、密闭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作业人员不吸入有害气体。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吸烟、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最后,钻井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排气操作。
使井筒内的硫化氢完全排出,避免残留气体残留。
确保工作场所清洁,排除潜在的火灾和爆炸风险。
总之,钻井过程中的硫化氢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才能有效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油气井的安全生产。
下面是关于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作法的更多相关内容:在硫化氢存在的环境中进行钻井作业时,必须根据特定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
这包括考虑钻井设备的选型和配置、作业人员的数量和培训要求、以及现场布置等。
在选购和配置钻井设备时,应优先选择符合安全标准并具有可靠的气体检测和监控功能的设备。
钻井设备和仪器必须经过严格测试和检验,确保其在硫化氢环境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同时,还要确保所有设备和仪器都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以保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硫化氢井下浓度安全要求
硫化氢井下浓度安全要求硫化氢(H₂S)是一种具有刺激性的有毒气体,它是许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常见气体。
在石油工业中,H₂S通常是通过钻井并击穿含硫岩石而释放出来的。
工人们在接触大量浓度的H₂S时可能会受到危害,因此需要制定安全要求以保护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硫化氢的危害H₂S是一种具有透明颜色和具有恶臭味道的气体。
在0.0005%-0.3%的浓度下,它会引起眼睛、喉咙和鼻子的刺激。
在高浓度下,H₂S会严重损害人的精神和神经系统,并可能对呼吸和心脏功能造成严重影响。
高浓度的H₂S可以导致死亡。
H₂S的国家安全标准根据中国国家标准《井下矿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防治规定》(GB/T 17747-1999)和《石油、天然气钻采安全规程》(Q/SYY 17-2011),H₂S在井下的安全标准为:•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值(TWA,Time-Weighted Average)为10mg/m³;•15分钟短期暴露限制(STEL,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为15mg/m³;•5分钟致死限制(LC50,Lethal Concentration 50)为300mg/m³。
这些数值意味着H₂S的暴露时间不应超过规定值,也就是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H₂S浓度不得超过规定值。
当浓度超出规定值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将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
硫化氢防控措施为了保持井下H₂S的浓度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限制,必须采取以下防控措施:•发现H₂S,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停止钻探或生产;•在井下的操作和采样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H₂S泄漏;•在井口设置H₂S探测仪,定期自检和校准;•在特定的作业区域内,提供必要的自我保护装备。
这可能包括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结论通过制定国家标准和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可以有效地控制井下H₂S的浓度,并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工人必须了解相关标准,并在遇到H₂S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与范围为加强硫化氢(H2S)作业过程HSE管理,避免发生硫化氢 (H2S)中毒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在可能含有硫化氢的环境中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2术语和定义2.1硫化氢作业指在油气勘探开发作业和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硫化氢的作业。
2.2硫化氢作业人员指所有准备或已经进入含硫化氢区域施工或生产工艺的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督等。
3职责3.1生产协调处是硫化氢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过程监督管理。
3.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所有硫化氢作业人员进行硫化氢防护、急救和逃生技能的培训、取证管理。
3.3安全环保监察处负责对硫化氢作业的HSE监督管理。
3.4二级单位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进行方案编制、审批及作业过程HSE监督检查4管理内容4.1基本要求4.1.1对硫化氢作业实行许可管理。
凡进入含硫化氢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须办理- 216 -《硫化氢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4.1.2硫化氢作业涉及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试 压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方可作业。
4.1.3对硫化氢作业人员(在含硫地区施工的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硫 化氢防护培 境 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后,方可上岗作业。
4.1.4硫化氢作业人员应经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培训及演练。
4.1.5 含硫化氢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 硫化氢监测,包括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硫化氢监测探头、报警器,同时根据需要配备相当 数量的正压式空气 呼吸设备。
4.1.6硫化氢检测、报警设备和防护装备经检验合格。
4.2危害识别4.2.1首次进入硫化氢区域作业,施工队伍技术人员应根据施 工作业内容、工作 性质、特点,收集所施工区域硫化氢含量、 浓度。
4.2.2硫化氢施工队伍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人 员开展危害识别, 找出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制定作业程序、 防范控制措施和防硫化氢应急预案。
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与范围为加强硫化氢(H2S)作业过程HSE 管理,避免发生硫化氢(H2S)中毒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在可能含有硫化氢的环境中进行施事情业的安全管理2 术语和定义2.1 硫化氢作业指在油气勘探开发作业和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硫化氢的作业。
2.2 硫化氢作业人员指所有准备或已经进入含硫化氢区域施工或生产工艺的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督等。
3 职责3.1 生产协调处是硫化氢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过程监督管理。
3.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所有硫化氢作业人员进行硫化氢防护、急救和逃生技能的培训、取证管理。
3.3 安全环保监察处负责对硫化氢作业的HSE 监督治理。
3.4 二级单位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进行方案编制、审批及作业过程HSE 监督检查4 管理内容4.1 基本要求对硫化氢作业实行许可治理。
凡进入含硫化氢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须治理- 216 -《硫化氢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对硫化氢作业人员(防护培境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后,方可上岗作业。
硫化氢作业人员应经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培训及演练。
含硫化氢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硫化氢监测,包括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硫化氢监测探头、报警器,同时根据需要配备相当数量的正压式空气呼吸设备。
硫化氢检测、报警设备和防护装备经检验合格。
4.2 危害识别首次进入硫化氢区域作业,施工队伍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作业内容、事情性质、特点,收集所施工区域硫化氢含量、浓度。
硫化氢施工队伍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人员开展危害识别,找出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制定作业程序、防范控制步伐和防硫化氢应急预案。
油气生产场合和生产工艺流程可能产生硫化氢或泄漏的,由车间(队) 负责人组织危害识别,制定硫化氢应急预案。
4.3 作业许可硫化氢区域作业,现场生产负责人针对危害识别结果和风险控制,现场检查合格后填写《硫化氢作业许可证》,基层单位卖力人现场确认后签发。
SYT 6137-1996 含硫气井安全生产技术规定
含硫气井安全生产技术规定(SY/T 6137—1996)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含硫气井的开采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水和硫化氢且当天然气总压大于或等于0.448MPa和天然气中硫化氢分压大于或等于0.000345MPa的含硫气井。
采气井口装置阀门配置及编号1—1号总闸阀;2 —套管左翼1号闸阀;3—套管右翼1号闸阀;4 —2号总闸阀;5 —套管左翼2号闸阀;6—套管右翼2号闸阀;7—测压闸阀;8—油管左翼1号闸阀;9—油管右翼1号闸阀;10 —左翼角式节流阀;11—右翼角式节流阀;2、一般规定:1)采气井口应选用抗硫采气井口装置,并按气井压力大小选用符合SY 5279.1规定型号的采气井口装置。
采气井口装置总成技术性能应符合SY 5279.1,SY 5279.2,SY 5279.3的要求,应由经“国家油气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提供。
2)阀门选择:(1)井场阀门应选用平板阀;(2)新井在完井时可考虑设置井下安全阀;(3)集气管线的首端(井场内)可考虑设置高低压安全切断阀;(4)集气管线的末端(集气站内)可考虑设置止回阀;3)材质选择(1)压力容器材质的选择应按SYJ 12-85中 4.1.1、4.1.2和GB150。
(2)直接与硫化氢气体接触的集气管线应按按SYJ 12-85中 4.2.1、4.2.2。
(3)凡是与硫化氢介质接触的仪表及其他零件的金属材质均应按按SYJ 12-85中有关章节选择。
2、采气井口装置的操作闸阀不能作截流用,其闸板只能为全开或全关,不能处于半开关位置。
图1中的图序1,2,3闸阀,在生产状态下应全开,其余各阀门根据生产情况开关。
维修时,才能关闭相应的1号、2号、3号闸阀。
1号、2号、3号闸阀每半年活动保养一次。
角式节流阀只能作调节压力和流量用,不能作关闭和密封用,生产时,介质流入方向垂直于阀杆方向。
3、缓蚀剂的加注含硫气井油管、套管、采气井口装置以及集气管线的内壁防腐都应加注缓蚀剂,每次加注缓蚀剂都应有完整记录。
含硫地区钻井、试油、修井作业及含硫气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度
含硫地区钻井、试油、修井作业及含硫气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度一、基本目的硫化氢是一种剧毒气体,对人、畜及设备具有严重危害性,其隐蔽性强,危害面大,预防工作必须全方位进行。
钻井、试油、修井和油气生产都是包含许多环节,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工程。
在含硫地区进行这些工程作业,每个部门、每个环节都必须采取严格的、科学的预防措施,才有可能防止或减轻硫化氢对人、畜和设备的危害。
为了确保把预防硫化氢的工作全面落到实处,按照《XXXXX分公司安全规定》,结合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生产实际,现将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含硫地区钻井、试油、修井和含硫气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如下:二、执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5087《含硫油气田安全钻井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6137《含硫油气田安全生产技术规定》。
三、职责划分及工作要求(一)设计1、地质部门在进行地质设计时,应注明邻井含硫情况,将本井含硫情况尽可能详细地给以预测。
2、钻井部门在进行钻井设计时,要根据地质设计的预报,充分考虑硫化氢的危害性,严格按SY5087《含硫油气田安全钻井法》标准执行,确保所选的井控设备、管材、井下工具及泥浆体系等项目能满足防腐要求。
3、含硫油气井的试油、修井作业,在进行工程施工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硫化氢措施和要求。
含硫气井的开采设计应执行SY6137《含硫气田安全生产技术规定》中有关规定。
(二)现场施工日费制井的现场防硫工作,由钻井、试油、修井主管部门分别对钻井、试油、修井各过程负责,具体措施由甲方委派的驻井监督组织落实;总承包井的现场防硫工作由承包该井的勘探公司负责,具体措施由平台经理组织落实;油气生产过程中的防硫工作由柯克亚作业区负责,具体措施由负责该井生产的作业区经理或副经理组织落实。
现场防硫应作到:(1)制定一套预防、应急措施;对岗位人员进行防硫教育和有关知识的培训,使员工正确、熟练操作和使用防护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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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硫化氢气井(单井)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含硫化氢气井(单井)是指在油气开采过程中产生含有硫化氢(H2S)气体的井。
由于硫化氢是一种有毒、易燃易爆的气体,它对人体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都有较大的危害,因此对含硫化氢气井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非常严格。
以下是对含硫化氢气井(单井)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些要求。
1. 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含硫化氢气井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应确定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井口、井筒、井场等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制定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含硫化氢气井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作业人员按规范操作,避免产生安全事故。
3. 加强培训和教育:对涉及含硫化氢气井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含硫化氢气体的危害性和防护措施的认识,加强其安全意识。
4. 完善防护设施:对含硫化氢气井周边和作业区域,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装防爆灯、推拉式防火门、可燃气体检测仪等,确保作业人员在安全环境下进行作业。
5. 严格作业许可制度:对含硫化氢气井的作业要严格按照作业许可制度进行,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经验,且操作符合标准。
6. 加强通风排气措施:对含硫化氢气井的井口、井筒等位置,应设置适当的通风设备,增加气体氧化,减少硫化氢气体的浓度。
7. 管理仓储和运输:对含硫化氢气井相关设备、药剂等的仓储和运输,应制定规范管理措施,确保安全。
8. 建立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含硫化氢气井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建立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及时修订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9. 安全检查和监控:对含硫化氢气井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防护措施运行良好。
同时,加强对含硫化氢气井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10. 加强协作和沟通:针对含硫化氢气井的管理,要加强各方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安全生产。
总之,含硫化氢气井(单井)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非常严格,需要从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和控制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并严防事故的发生。
这些管理要求是保障油气开采作业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确保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