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仲恺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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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区查处违法建设规定》的通知-惠府[2010]95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区查处违法建设规定》的通知-惠府[2010]95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区查处违法建设规定》的通知正文:----------------------------------------------------------------------------------------------------------------------------------------------------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区查处违法建设规定》的通知(惠府〔2010〕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区查处违法建设规定》业经十届1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八月十三日惠州市区查处违法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惠州市区城市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惠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粤府函〔2009〕1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包括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区)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违法建设是指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超过批准期限未予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对市区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控制源头、快速处置、协作配合、奖惩严明,实施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由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市、区政府(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林业、水利、交通运输、公安、监察、工商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查处市区违法建设工作。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相关单位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十届市委第148次常委会议和十一届15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中共惠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14〕2号)、《惠州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惠市委办发电〔2015〕38号)、《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惠府〔2016〕67号)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以及惠市委发〔2014〕2号文精神,统筹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人口管理一体化、城乡经济发展均衡化目标。

到2020年,力争不少于10万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和40万异地务工人员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

惠州市政府各部门资料

惠州市政府各部门资料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惠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13楼2808235市司法局惠州市下埔路22号2167000市移民办惠州市南坛北路麻喳吓9号2232542市地税局惠州市河南岸演达一路中段(石湖苑对面)2536009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1号2093222市疾控中心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厦旁)2873008市农业局惠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6楼2808831市总工会惠州市行政中心五号楼8楼2808525市财政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16号小区2881699市人防办惠州市长寿路26号2230200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台湾事务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五号楼2楼2808907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州市文明一路交通大厦1、8、9楼2818292,2892233市公路局惠州市惠城区西堤路12号2248888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三新北路2789395市卫生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疾控大厦10楼2833063市海洋渔业局惠州市麦岸路2号2275831市政法委惠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11楼2808055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五号楼1楼2808735市工商业联合会惠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2808849市水利局惠州市江北5号小区2846871市体育局惠州市江北体育公园综合楼二楼2807407市各民主党派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7楼2809775市残联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负1楼2808556惠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四区22号金城中心601#010-8767197087671810市委组织部惠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10楼2812089市妇女联合会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2808248市人口计生局惠州市南门横街15号2225444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惠州市鹅岭南路60号2381988市爱卫办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2808370市人大办公室惠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4、5楼2808080市社科联惠州市行政中心三号楼4楼2890707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下铺路16号2117398,2117631市委宣传部惠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11楼2808911市教育局惠州市麦地路2号2286381东江盐务局惠州市桥东路38号2231315市国土资源局惠州市下埔大道20号2167331市外经贸局惠州市南门路45号2231649市工商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33号小区2789611市气象局惠州市下埔大道6号2107457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惠州市行政中心五号楼2楼2808799市公安局惠州市江北20小区公安大楼2829930-68330市投资服务中心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2827223市文联惠州市行政中心五号楼1楼2808452东江航道局惠州市麦地路40号2275435市纪委惠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12楼2808265市房管局惠州市江北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2898608,2898610市广电台惠州市鹅岭南路29号2020222团市委惠州市行政中心五号楼8楼2809255市国资委惠州市下埔路24号投资管理大厦8、9、10楼2117198,2117880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惠州市桥东路南六巷23号2234547,2233616市委统战部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一号楼13楼2808906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五号楼四楼2808823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江北方昌路33号2180513市法制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六号行政中心五号楼七楼2892206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惠州市仲恺大道口岸新区2629385,2779136,2778市地震办惠州市市行政中心5号楼113室2808481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惠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2808361市委党史研究室惠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2楼2808234市流渔办惠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负一楼2808482市旅游局惠州市环城西路80号三号楼(原市府下院)2230701市民政局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一号楼3楼2808727市委办公室惠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8楼2808079市人民银行惠州市麦地路28号之二2380861市交通局惠州市江北文明路交通大厦2829681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惠州市行政中心五号楼八楼2809255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惠州市江北市行政中心5号楼1楼2808452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3号楼4楼2890707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惠州市长寿路23号一、二楼2183856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3号楼4楼2892025市政府办公室江北行政中心1号楼5、6、7楼2808875市监察局市江北云山西路六号行政中心一号楼12楼2808706市信访局市江北行政中心侧门2808129市接待处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1号楼1楼2892306市园林管理局(西湖管理局)惠州市下角南路园林大楼2238560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惠州市下埔惠沙堤6号2102965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下埔大道24号投资管理大厦2169883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市社调队)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1楼287382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州市环城西二路80号(原市政府下院)2061177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江北三新北路市劳动保障大楼3—5楼2789286市惠州日报社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惠州日报社2831868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2288108市第二人民医院惠州市下角菱湖二路17号2182501,2182510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惠州市南坛南新路16号惠州学院广东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市委老干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一号楼1楼2808243市安监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五号楼三楼2888000市物价局惠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2楼2808810市仲裁委惠州市长寿路23号2696868市环保局惠州市下埔横江三路4号2167989市审计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8楼2809725市政协办公室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五号楼5楼2808418市中小企业局市行政中心五号楼3楼2892161市外侨局惠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2楼2809663市质监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质监大楼(警校旁)2831268市人事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一号楼4楼2808078市场物业管理总站惠州市下板塘市场二楼2212101市人民检察院惠州市三新南路2827331市国税局惠州市麦地南路五号2382688市档案局惠州市江北三星南路9号2827083市口岸局惠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2楼2808195市打私办惠州市南坛南路十五号八楼2227064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8楼2808501市统计局惠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2楼2809709市委政策研究室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一号楼9楼2808570市港务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厦七楼2828300市老龄办惠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负一楼2805885市供销社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16号供销大楼五楼办公室2853180市科协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五号楼1楼2809011惠州海事局广东省惠州市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5566719市环卫局惠州市惠城区横江三路4号2109974,2102022市卫生监督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7-9楼2833120市烟草专卖局惠州市江北三新茶亭岭42号小区2852999市林业局惠州市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2881361。

惠州市政府各部门资料

惠州市政府各部门资料
惠州市下埔大道20号
2167331
市外经贸局
惠州市南门路45号
2231649
市工商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33号小区
2789611
市气象局
惠州市下埔大道6号
2107457
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惠州市行政中心五号楼2楼
2808799
市公安局
惠州市江北20小区公安大楼
2829930-68330
市投资服务中心
2789286
市惠州日报社
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惠州日报社
2831868
市中心人民医院
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
2288108
市第二人民医院
惠州市下角菱湖二路17号
2182501,2182510
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惠州市南坛南新路16号
惠州学院
广东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市委老干局
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一号楼1楼
2109974,2102022
市卫生监督所
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7-9楼
2833120
市烟草专卖局
惠州市江北三新茶亭岭42号小区
2852999
市林业局
惠州市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
2881361
2808570
市港务局
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厦七楼
2828300
市老龄办
惠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负一楼
2805885
市供销社
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16号供销大楼五楼办公室
2853180
市科协
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五号楼1楼
2809011
惠州海事局
广东省惠州市澳头镇安惠大道12号
5566719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1•【字号】惠府办[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府办〔2010〕39号)惠城区、惠阳区人民政府,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十届1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惠州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惠州市区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的惠城区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8个街道办事处,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陈江2个街道办事处,惠阳区淡水、秋长2个街道办事处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的养犬及其相关活动。

军用、警用犬只及专业表演团体、科研机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

市公安机关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本办法。

区公安机关负责养犬的审批(登记、发证、换证),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内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违章养犬的处理,狂犬的捕杀、野犬的捕捉。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犬类狂犬病的预防和控制,其所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犬只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受理养犬、遛犬扰民等问题的投诉和调查处理;(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预防狂犬病等疾病的宣传教育,人患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的管理,对违章养犬或者拒绝、阻挠捕杀违章犬,造成咬伤他人或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行为的查处;(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惠州:省级督察整改进行时

惠州:省级督察整改进行时

31环境 ENVIRONMENT文/郑秀亮惠州:省级督察整改进行时“要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正确面对存在问题,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以抓铁有痕的精神落实好环保督察整改,补齐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

”9月4日至18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惠州开展督察,在9月4日的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惠州市工作动员会上,惠州市委书记李贻伟表示,惠州要借助督察“东风”,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按照督察组要求以及动员会上的指示精神,惠州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交办案件迅速交办、立行立改,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案件得到彻底解决,提升群众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严厉打击违法企业“此次虽然是省级督察,但是我们对标中央环保督察要求,高规格严标准做好案件的处理处置,对交办的案件马上研判、马上转办、边督边改、立行立改。

”惠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相关负责人提到,对督察组交办的案件,惠州市要求属地各部门要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做到件件有回音。

9月20日,记者在惠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带领下,来到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康和路的“明记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现场只见铁闸门紧闭,打开发现店中维修车间已经清理一空,维修店负责人表示,“我们正在进行整体搬迁,以后这里不会再做喷漆了。

”惠阳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执法人员叶健泽说,9月9日,惠阳区2天时间,横坑村扰民堆沙场被清理一空南粤绿风32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投诉该维修店喷漆产生刺激性气味。

惠阳区环保局与有关部门当天进行现场处理,查明该维修店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投入建设,责令其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次日复查,该店已清空维修车间,并将进行搬迁。

据惠阳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惠阳区严格按照“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反馈”等“三个第一”要求,进行从严从速办理,严格落实“一案一策”措施,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工作。

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介

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介

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介
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9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是惠州市人民政府32个工作部门之一,正处级建制。

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执法科、督查科5个职能科室;下设第一执法大队、第二执法大队、第三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4个执法大队和城管12319指挥中心、城管执法业务受理中心,共6个直属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3个派出机构为惠阳区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0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考公务员共60人,其中市局招考51人,惠阳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各招考3人。

主要职责: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惠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城市规划、建设、燃气、房屋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工商等方面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详细资料查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04•【字号】惠府办〔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23〕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4日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推动惠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惠制造强市办〔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新型储能研发能力不断增强,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设备制造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体系基本完善,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发展。

积极抢占新型储能产业制高点,打造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努力把惠州打造成为国内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高地和粤港澳大湾区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城市,通过试点示范拓展应用场景,把新型储能打造成为产业发展新引擎。

到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集群产值力争达到1800亿元,全市储能电池总产能力争达到110GWh,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千瓦。

到2027年,新型储能产业集群产值力争达到3500亿元,全市储能电池总产能力争达到160GWh,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600万千瓦。

二、提升新型储能研发创新能力(一)完善研发创新机制。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17〕9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17〕9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1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日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有效管控,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全面启动实施,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更趋合理。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21•【字号】惠府公〔2020〕3号•【施行日期】202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试行)》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分批将县级人民政府(包括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调整由全市71个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现将第一批调整由镇街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我市第一批将县级城管执法、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调整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目录详见附件)。

行政处罚权调整实施后,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由镇街一并实施。

二、大亚湾开发区澳头街道、霞涌街道、西区街道,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惠环街道、沥林镇、潼侨镇、潼湖镇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其他镇街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由各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以公告形式公布。

三、相关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镇街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个百佳”的决定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个百佳”的决定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个百佳”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14•【字号】惠市委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个百佳”的决定(惠市委发〔2008〕7号2008年2月14日)200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开展了以“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促进和谐”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直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广大党员干部踊跃参与,积极实践,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我市组织开展了“百佳公务人员”、“百佳科长”、“百佳党员”、“百佳党支部”(简称“四个百佳”)的评选活动,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社会公示、领导小组审议、市委常委会审定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张莉蓉等100名公务人员、余新平等100名科长、庄豪源等100名党员、中共惠州市信访局支部委员会等100个党支部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2008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等六个主题年活动,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年的各项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努力做到行政提速、服务提质、制度提效、队伍提素、形象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1:百佳公务人员名单(共100名,排名不分先后)张莉蓉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侨工委副主任(原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侨工委办公室主任)苏少瑛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工委副主任(原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欧阳志中共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焕亮中共惠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科科长黎雪环惠州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副部长温金龙惠州市教育局大中专学校管理办公室主任邱世永惠州市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古文彬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河南岸中队中队长王新宇惠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主任科员简瑞球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副科级侦察员陈晓昌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科长叶当仕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保密员林飞燕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主任科员朱丽香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科科长李惠陵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科科长陈文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干部学校副校长李朝荣惠州报业传媒集团采访部副主任赖成伟惠州市旅游局导游管理中心主任范庆新惠州市接待处接待科科长尤汉溪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王磊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林华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人教科科员吴新华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科科长贺海浪中共惠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科员张佐辉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骆达新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财会科科长曾焕添惠州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朱惠灵惠州市法制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科长叶意珍惠州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发证科科长刘亚红九三学社惠州市委会秘书长唐爱军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调研法规室副主任钟志光惠州市水利局计划财务科科长张向京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周远忠惠州市外事侨务局侨政经济科科长陈映青惠州市口岸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谢耀凡惠州市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许映芳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互联网宣传管理科副科长黎锦定惠州市总工会财务部副主任科员袁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惠州市委员会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惠强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团务部部长杨东兴中共惠州市委统战部港澳社团联络科科员杨文捷惠州市卫生局人事科主任科员李国权惠州市司法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李良生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水产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余小平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刘觉志惠州市林业局计财科副科长刘浩波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科副主任科员蔡志涛惠州市经济贸易局经济运行科科长李翊儒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与法规科副主任科员张伟忠惠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黄碧玲惠州市审计局专项资金及基金审计科副科长谢丽波惠州市工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副部长徐秋国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科长兼党办主任叶岳彪惠州市港务管理局惠州港引航站副站长刘惠锋惠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肖继恒惠州市交通局公共汽车管理科科长陈宇文惠州市交通局规划工程科科长何建祥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主任罗伟良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兼神经内科主任骆焕斌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刘涌波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俞勇辉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科员陆雪华惠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孙维柯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李德祥惠州市城管办(城监支队)江南大队办公室主任刘飞标惠州市物价局办公室副主任胡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惠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钟向阳惠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外资管理科科长赖玉琴中共惠州市委老干部局企管科科员王维国惠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科员卢萍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微机应用工程师戴贤锐惠州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科科长杨威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安检业务副主任金稳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滨海支行行长吴瑞光惠州市邮政局人力资源部总监杨志明广东省东江航道局航道工程与测量队副队长钟锦华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陈咏霜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业务经理叶绮文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行会计结算部副经理曹伟红惠州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一科主任科员刘海燕惠州海关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杨惠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阳支行营业部副经理梁小聪惠州海事局纪检组组长钟庐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分行博罗县支行客户服务部主管梁碧贞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客服部质检员王小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监管分局副科长程秋兰惠州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副主任黄伟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调度中心副主任林妮娅惠州市邮政局惠城区局市场部管理员李秋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碧水湾分理处主任韩建帆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副科长朱正才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副主任邱碧杏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总经理助理刘飞杰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科科长黄华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人事科副科长钟丽红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业务科科长朱映玉惠州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王初升惠州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国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市场分析室高级分析管理员谭明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网络维护中心职员附2:百佳科长名单(共100名,排名不分先后)余新平惠州市广电传媒集团纪检组组长(原中共惠州市委员会办公室人教科科长)任莉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联工委副主任(原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叶志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惠州市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专委会副主任(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惠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杨木根惠州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原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科科长)张仁东惠州市广电传媒集团总会计师(原惠州市广播电视台计财科科长)郭独龙惠州报业传媒集团副总裁兼副总经理(原惠州日报社印务总公司总经理)田晓波惠州报业传媒集团纪检组组长(原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研究室主任)梁少东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李展鸿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吴健雄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高燕惠州市外事侨务局外事科科长黄育生惠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科科长宋庆华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陈运伟惠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三大队大队长曾洪梅惠州市农业局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主任叶丽娟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人事科科长朱廷华惠州市林业局营林科科长黄俊堂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张杏强惠州市经济贸易局人事培训科科长邱欣锦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与法规科科长严伟仁惠州市统计局电脑科科长舒水明惠州市交通局直属分局局长钟仕章惠州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梁文周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魏越强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工程科科长黄凤巢惠州市公路管理局惠阳公路管理局局长叶秀洋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雄兵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技术科科长黄文惠州市港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郭丽珍惠州市供销合作联社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黄志雄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管科科长陈荣达中共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二科科长翟伟锋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秘书科科长陈志诚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黄妤丽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党办主任施为学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彪惠州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主任科员骆海华惠州市档案局办公室主任林伟惠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业务科科长杨蔚然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钟超如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张月国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科长肖剑惠州市中心血站站长张冠球惠州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林旺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罗玉华惠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主任吴希东惠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主任谢庆伟中共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副主任刘培玉中共惠州市委统战部党派科科长曾传山中共惠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宣传科科长卞少莲惠州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魏海勇中共惠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经济联络科科长刘楚周惠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廖升安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学校部部长邹炬莹惠州市妇女联合会宣传联络部部长李晓鸿惠州市法制局行政复议科科长朱观荣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宗教科科长吴清环惠州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田佑良惠州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汤俊惠州市信息产业局推进科科长黄杏英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科长陈小媛惠州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张金龙惠州市农业局发展计划与财务科科长丁细德惠州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张世锌惠州市经济贸易局办公室主任陈雪梅惠州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黄学宏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地震办公室主任王林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科长王志良惠州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杨龙振惠州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科长冯新玲惠州市房产管理局人事科科长林奕涛中共惠州市委党校校委办公室主任黄林辉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主任罗碧珍惠州市接待处办公室主任徐海东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王永宽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光强中共惠州市委政策研究室秘书科科长周丽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划统计科科长肖丽霞惠州市园林管理局园林风景规划建设科科长陈浩峰惠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普及部部长梁庆海惠州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经管科科长张静远惠州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简冠文惠州市城管办机关党委书记罗万超惠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黄剑辉中共惠州市委老干部局企管科科长崔少萍惠州市气象局气象台台长、高级工程师黄惠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经理黄顺来惠州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科长刘拥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监督分局监督一科科长魏伟芳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张京祥惠州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理科科长冯赞云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副处长黄钟雄广东省东江航道局航道管理科科长张杰俊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杨国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李锡荣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办公室主任周欢庆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行科技部经理喻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人力资源部主任钟建强惠州海关淡水办事处综合业务科科长包捷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政工科科长附3:百佳党员名单(共100名,排名不分先后)庄豪源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唐德来惠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郭曙光惠州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科主任科员张国雄惠州市体育局训练科科长刘晓阳惠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李小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职工陈自聪惠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四大队副教导员杨宇刚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支队渔政船轮机长骆建明惠州市水利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小鸿惠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张艳红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室主任曾育方惠州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张日康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谢石朋惠州市公路管理局机关党总支书记丘洪江惠州市广播电视台播控中心电视播出部部长王国标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谢伟明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汽车驾驶员邓志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惠州市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科主任科员吕川抒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秘书科科员黄万标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刘胜祥惠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主任林小忠惠州市接待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严永忠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主任科员林伟源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科主任科员黄寿来惠州市口岸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陈桂芳惠州市信息产业局信息中心行政主管田春燕惠州市信息产业局推进科副主任科员XXX辉惠州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办公室主任罗敏惠州市中医医院骨二科主任杨俊荣惠州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财务科科长邓惠新惠州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副主任科员邓应新惠州市物价局市场监管科科长李立新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科科长陈凤惠州市旅游局资源与市场开发科副科长傅计顺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正科级副主任谢跃辉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科副科长唐世明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综合科科长唐柏能惠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信息科科长张小巍中共惠州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马美玲中共惠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小玲中共惠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投诉协调科科长黄小锐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联络部部长陆石炎惠州市外事侨务局办公室主任李杰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科科长李卫华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邓鉴平惠州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彭红星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严集珍惠州市林业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李娜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规划综合科科长汪宜斌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科副科长陈卫民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科科长叶正新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副科长何贤芳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科科员方新月惠州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科员诸惠芳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副主任李金洪惠州市交通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江宏军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照明管理处主任巫尔明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钟汉强中共惠州市委党校行政科科长韩招炉惠州市供销合作联社人保科科长史敏惠州报业传媒集团编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德池惠州市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办副主任廖辉芳中共惠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城乡经济科副科长申思帆中共惠州市委老干部局企管科科员曾旭彪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李大海惠州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潘熙胜惠州市民政局复员退伍军人医院院长骆大强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人事科科长刘昊惠州市城管办(城监支队)江北大队第九中队队长朱金媚惠州市档案局办公室办事员吴晓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法规科科员黄火明惠州市园林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刘云惠州市妇女联合会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杨文兆惠州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边防科科长何旭明惠州市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邬德纯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理卫生研究所副所长田茂真惠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党办科员张爱坚惠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纪检监察员魏淑英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室主任王穗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分行内部审计部经理刘汉平广东省东江航道局大亚湾航道分局惠东航道站站长温永胜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技术支撑项目主管王玺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团委副书记、政企客户部主办付仕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授信执行部助理业务经理丘洁珍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党办副主任龚国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许弘伦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博罗办事处报验签证科科长黄观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监管分局监管一科副主任科员张明智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杨汉光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党办主任张肃准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惠州市分公司综合部副总监邱文炜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所长苏社平惠州市气象局防雷中心副主任罗贵明惠州市邮政局函件集邮局局长姜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市场部信息化主管杨万聪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营业部主任黄帙纾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贺运秋惠州市烟草专卖局监察科科长梁小平惠州海关稽查二科科长朱光惠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二科主任科员附4:百佳党支部名单(共100个,排名不分先后)中共惠州市信访局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房产管理局陈江房管所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直机关小车队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委统战部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总工会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人事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水利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江北水厂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财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统计局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交通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公路管理局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公路管理局惠樟公路梧村收费站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农业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分局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审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委办办文科秘书科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城管办(城监支队)仲恺大队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电厂支部委员会中共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妇女联合会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外事侨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信息产业局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惠州市教育局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

朱焕英(穗天市监处罚〔2022〕436号)

朱焕英(穗天市监处罚〔2022〕436号)

朱焕英(穗天市监处罚〔2022〕436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穗天市监处罚〔2022〕436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5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57013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6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6002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2085220500000【处罚日期】2022.07.25【处罚机关】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天河区【处罚对象】朱焕英【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8.22 16:04:57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天市监处罚〔2022〕436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朱焕英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违法行为类型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7月25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天市监处罚〔2022〕436号当事人:朱焕英住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01号西二楼房身份证号码:******************2022年6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沙河万佳服装批发六街73档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朱焕英正在销售标有“ ”注册商标标识的服装一批共计76件,经现场初步鉴定,上述服装均为涉嫌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7•【字号】惠府办[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1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业经十一届5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用事业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27日惠州市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原国家建设部《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惠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乡镇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人行地下通道、隔离带、路肩、边坡、交通广场、路灯照明设施等。

城市桥梁及附属设施包括:立体交叉桥、高架路、桥、隧道、涵洞、过街人行天桥、护栏、桥柱、路灯照明设施等。

第三条凡在惠州市、县(区)城市、乡镇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的,均适用本办法。

惠州市、县(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参照本办法,按现行管理体制实施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与建设、养护、管理并重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道路管理和科学技术水平。

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城市管理正文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2023年12月20日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2024年4月25日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以及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军用、警用、搜救等工作犬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饲养的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

重点管理区应当包括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通过养犬管理服务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指导、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并将养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养犬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做好本辖区流浪犬只的控制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养犬登记、免疫等工作。

第五条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负责养犬登记、养犬管理服务系统建设、犬只收容场所设置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协助其他部门查处违法养犬行为。

惠州:破解固废跨区域非法倾倒难题

惠州:破解固废跨区域非法倾倒难题

惠州:破解固废跨区域非法倾倒难题作者:郑秀亮张瑞来源:《环境》2020年第12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

受非法利益的驱使,邻近地区车辆到惠州市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时有发生,给市民的居住环境和城市建设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020年以来,惠州市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多次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跨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探索源头治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惠州相应的废弃物管理、跨区域非法倾倒整治等规章办法,加强与相邻城市工作协调,并做好城市内部建筑垃圾统筹处理等,将是惠州接下来的重点。

”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荣说。

巨大利润空间催生黑色产业链2018年惠州市共查处跨区域违法倾倒固废案件147宗,2019年共284宗,2020年1月至7月已经达到342宗。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计数据显示,惠州市跨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虽然惠州高度重视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整治工作,但是查处案件数量却逐年上涨。

跨区域倾倒固体废弃物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背后,是巨大利益空间的驱使。

“我们了解到,非法倾倒固废收费标准大致为:一般普通的建筑垃圾每车285元,生活垃圾每车2000元,有害垃圾每车几万元。

”执法人员表示,以建筑垃圾为例,按照惠州目前的市场价,到消纳场倾倒渣土每立方米120元左右,一车垃圾一般要超过2000元,即便算上运输成本,跨区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每车也可以节省上千元的成本。

“目前惠州市周边城市垃圾处理费用非常昂贵,这是一种畸形状态。

”惠州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陈宇浩表示,垃圾处理难度大、费用高,而异地倾倒,犯罪成本低,邻近城市的工作协调机制未形成,是造成违法乱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

违法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调查取证难,后续处理贵等问题,也为惠州打击异地倾倒垃圾带来了困扰。

杨荣指出,一方面,倾倒垃圾行为往往发生在夜间,且多以新型环保车为主,调查取证难,许多案件依靠群众举报,监控难度大、反应速度不够快;另一方面,处理成本高,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增加了填埋压力,尤其是建筑垃圾方面。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14•【字号】惠府〔2016〕150号•【施行日期】2016.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16〕1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业经十一届15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14日惠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惠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交易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惠州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惠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交易及相关管理活动。

惠州市区包括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

第三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交易活动应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交易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在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公共建筑等公共设施(场所)上设置的各种户外广告设施,其设置场地使用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取得的,实行有偿使用,所得收益归政府所有。

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公益、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需设置临时非固定的户外广告设施和公益广告,无须进行公开交易。

第五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的交易活动,由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或公路等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组织实施。

第六条惠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的交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二)拟交易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要求;(三)出具满足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交易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仲恺高新区查处违法建设考评奖惩办法

仲恺高新区查处违法建设考评奖惩办法

仲恺高新区查处违法建设考评奖惩办法各园区,各镇(街道),区直及驻仲恺各单位:《仲恺高新区查处违法建设考评奖惩办法》业经区管委会常务会议(惠仲常务纪〔2012〕9号)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仲恺高新区查处违法建设考评奖惩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查处违法建设责任制,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我区违法建设发现得早,制止得住,拆除得了,争取新增违法建设的发现率、查处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根据《惠州市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规划控制区查处违法建设考评奖惩办法》(惠府办〔2010〕5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在考核区内(规划控制区内)和考核区外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进行建设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需要强制拆除的建(构)筑物(包括永久性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以及超过批准期限未予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条本办法的考评对象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管辖的各镇(街道)。

第四条考评机构。

区管委会成立区查处违法建设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考评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由区规划建设局、监察与审计局、公共事务筹建办及仲恺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区违法建设查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对各镇(街道)查处违法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区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考评办)设在区公共事务筹建办,具体负责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考评工作。

第五条考评内容。

(一)考评范围。

1、一类考评区:为我区涉及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控制区,包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用地及市、区级工业园区,具体考评范围和面积由区规划建设部门根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总体规划》核定。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规划控制区查处违法建设考评奖惩办法》规定,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属于林业部门管护区域的林地,不列入考评范围;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地等3个园区的规划建设控制用地纳入惠城区考评范围,已建成区域归我区管理,列入我区考评范围。

县“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 仲恺高新区两违领导小组通讯录

县“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 仲恺高新区两违领导小组通讯录

《**县“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仲恺高新区两违领导小组通讯录》摘要:县“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方案进步加强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秩序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印发〈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通知》(遂办〔07〕)精神特制定工作方案,副组长人成员人工作职责、做整治办件收发以及综合性公起草、印发工作,成员人工作职责、做“两违”整治办所物品采购工作县“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方案进步加强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秩序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印发〈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通知》(遂办〔07〕)精神特制定工作方案、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印发〈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通知》成立县“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常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副主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成员县国土局副局长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纪委常委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水南队队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领导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组、业执法组、监督检组、财管理组()综合宣传组组长副组长人成员人工作职责、做整治办件收发以及综合性公起草、印发工作;、做整治程相关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做“两违”整治工作有关政策宣传策划以及编发工作简报;、做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拆除程摄影及宣传; 5、做整治办部事协调以及整治办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二)业执法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从相关职能单位抽调人员分成三业组分别业组责县城规划区07年调摸底9户“两违”整治相关工作责人组长副组长勤人工作人员县国土局、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泉江镇政府、县房管局各人业二组责县0年“两违”整治期办结9 户相关工作责人组长副组长勤人工作人员县国土局、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泉江镇政府、县房管局各人业三组责县0年“两违”整治期不予补批3户相关工作责人组长副组长勤人工作人员县国土局、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泉江镇政府、县房管局各人工作职责、加强与各整治工作组系与沟通整治工作组责任单位起做“两违”整治工作调摸底、宣传释、政策答和强制拆除工作;、做工作片区“两违”对象相关登记、造册、汇总、档案管理等; 3、系测绘单位做“两违”对象、“两违”行拍照取证以及现场勘测、案卷调等;、依据《处理见》对“两违”行进行审分类送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对相关职能部门所提出见进行收集、分类和汇总上报至“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审批; 5、对整治程出现特殊行提出处理见供领导组策参考; 6、协责任单位起督促“两违”对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7、指导县城规划区外各乡镇开展“两违”整治工作; 8、做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三)监督检组组长副组长人成员3人工作职责、督各整治工作组、整治办部各工作组、各扶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督抽调工作人员遵守纪律工作作风等;3、督乡镇及村居干部“两违”整治程履职情况;、处具有“两违”行党员、干部、职工;5、对涉及违法犯罪“两违”对象进行处打击; 6、责与所职能部门工作衔接做“两违”整治维稳工作; 7、做整治办领导交办其他工作(四)财管理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人工作职责、做“两违”整治办所物品采购工作;、做“两违”对象处罚款收缴与票据开具工作; 3、定期汇报“两违”办财收支情况策提供依据;、做现金收支、票据和公印鉴、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5、做整治办领导交办其他任二、工作纪律与要()遵守工作纪律是要遵守上下班制整治办工作人员要彻底与原单位工作脱沟全身心投入到“两违”整治工作按上下班有事要请假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二是要严肃工作纪律与“两违”整治对象接触程既要热情周到又要做到有礼有节坚杜与“两违”整治对象发生激行要秉公执法觉抵制“说情风”严禁接受“两违”整治对象吃请三是要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领导交办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并且必须想方设法、按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工作程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化出现矛盾以达到问题目工作人员整治程表现县“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及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作年终考核、干部提拔使用重要依据(二)保守工作密是严守保密规则工作人员对工作、会议以及不能公开件“两违”整治工作信息尤其是会议初步研究但印发件等要严守密“两违”整治办领导允许严禁向外透露对“两违”整治对象处理见要严格遵守件规定不得随开口子对整治程特殊情况必须“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研究再予以答复当事人二是对手材予以保密对工作手材平必须放置稳妥处不得随泄露严禁将手材随丢放桌面上对手汇总数据必须“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审定并公开方可公开三是工作不得遗失对工作积累测绘、图片、计算数据、汇总数据、件档案等要分类装袋予以保存直到“两违”整治工作结束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如有遗失要及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强化协作配合是要加强与各整治工作组系配合各业工作组要及主动与整治工作组汇报、沟通、系从整治工作组对片区工作安排协助整治工作组做调摸底、宣传释、政策答和强制拆除工作二是要加强与片区责任单位系配合业组要将村居“两违”整治业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及与责任村居扶责任单位沟通系了工作进展和存问题工作人员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主动陪责任单位上门做“两违”对象思想工作三是要加强业工作组相系配合强化横向沟通对整治程方法子相交流对整治程存问题及交流提出办法各类数据、材每周必须汇总次到综合宣传组以便综合宣传组及掌握工作进并制作工作简报业组工作人员整治程也要相支持助分工不分起把“两违”整治工作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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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仲恺执法大队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局仲恺大队的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招聘单位的简介
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仲恺执法大队,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一)负责辖区内城市规划、建设、燃气、房屋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工商等方面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二)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未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学历、专业等按招聘职位要求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夜间执勤、24小时轮班工作要求。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1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7日。

(三)资格审查
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未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③网上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四)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
对报考体育、声乐类职位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表现不良的不能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

笔试由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有关单位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

对考生划定入围面试的基本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公示。

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体育、声乐类职位面试对象按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两项成绩总和的高低顺序,依据招聘职位数1:3确定。

面试由面试考评小组主持,面试考评小组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具备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业务。

面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方法
体育、声乐类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占30%、笔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职位入围体检的人选。

六、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办法参照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按省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由下一位高分者递补。

七、组织考察(考核)
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1号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邮政编码:516003
十、其它问题的说明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同时应明确是否同意服从组织安排。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定的聘用协议无效。

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仲恺执法大队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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