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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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施工合同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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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施工合同样板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市政工程施工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市政工程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水电、管网铺设、道路施工等工程。

具体施工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1.5 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元。

二、合同工期2.1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 竣工日期:预计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2.3 工期延误: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竣工,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三、工程质量3.1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

3.2 质量验收:工程竣工后,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提供相关资料,配合验收。

3.3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四、合同价格4.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4.2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进度达到_____________时,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4.3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变动等不可预见因素,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款。

五、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5.1 甲方责任及义务:(1)负责办理工程各项审批手续,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内容)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发包阶段和条件)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等前期条件明确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大写)(¥元)四、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要求;7.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承包人:(盖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第三部分投标函及其附录第四部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合同条款通用部分1. 一般规定1.1 词语定义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甲方(建设方):[填写甲方名称]乙方(施工方):[填写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具体工程项目名称]的建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具体工程项目名称]2. 工程地点:[具体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具体工程规模描述]4. 工期要求:[具体工期时间]5. 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二、甲方责任1. 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和施工图纸。

2.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3.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三、乙方责任1. 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

3. 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4. 按期完成工程并交付使用。

四、合同价款1. 工程总价:[具体金额]2.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及时间节点]3. 价款调整:[如有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或质量完成工程,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具体仲裁机构名称]进行仲裁。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时代正式开启!

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时代正式开启!

年度精选 | 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时代正式开启!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住建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工程总承包时代正式开启!全文及要点如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高效、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不明确等前期条件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杭州市2022版)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杭州市2022版)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1.3.3《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1.3.4《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54号)1.3.5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4)《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17〕112号);(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号);(7)《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8)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5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9)《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号);(10)市建委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11)《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0〕4号);(12)《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21〕32号);(13)《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8号);(14)《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15)其他:。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一、合同的缔约双方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缔结,具体信息如下: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二、工程项目信息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及范围:4. 工程造价:5. 工程周期:三、合同的条款1. 施工期限1.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

1.2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 工程价款2.1 本工程的价格为:2.2 支付方式:甲方将按照乙方完成工程进度的比例支付工程价款,分期支付如下:2.2.1 第一期款支付比例:2.2.2 第二期款支付比例:2.2.3 第三期款支付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3. 违约责任3.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3.2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工程质量4.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4.2 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处理好相关问题。

5. 合同变更5.1 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程变更或无法按照原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双方应及时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5.2 双方协商一致后,应进行合同变更,并签订变更协议。

6. 违约解除6.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保密条款7.1 双方应对合同约定的商业机密和工程技术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7.2 若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 合同争议解决8.1 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市政施工合同简单

市政施工合同简单

市政施工合同简单版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市政工程施工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承包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水电、通风、照明、给排水等工程的施工。

4. 开工日期:年月日5. 竣工日期:年月日6. 总工期:天。

二、合同价格1.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2.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3. 剩余的合同总价 %,乙方应在工程进度达到 %时支付。

三、工程质量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乙方应保证工程的安全、环保、消防等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3. 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安全、合格,并承担因材料、设备不合格造成的所有责任。

四、工程进度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乙方应在每个施工阶段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如有特殊情况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进度。

五、工程款支付1. 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支付。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报告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后,应在天内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支付工程款。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单位资格与选择第四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认证,并按照资质和资格认证要求开展业务。

第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选择到技术先进、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总承包单位。

第三章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第六条工程总承包合同应明确总承包单位的职责、权利、义务和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负责。

第四章工程总承包管理内容第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

第五章工程总承包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X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修改权归XXX部门所有,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按照相应程序发布施行。

以上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活动,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2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发布,住建部令第47号修正)

2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发布,住建部令第47号修正)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已被修订 发布日期 2014-08-27 实施日期 2004-04-01 发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正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 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 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 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 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 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 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 动。 本办法所称分包工程发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劳务 作业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 承包人。 第六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 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 能。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 预。 第八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严禁个人 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第九条 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 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 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 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 第十一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项目管理机构 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 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具 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前款所指本单位人员, 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第十二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分包 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担保后,要求分包工程发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分包工程发 包人应当提供。 第十三条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 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 违反本办法第十 二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 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第十四条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 (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 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一、适用范围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依法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本指导意见。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通常用于项目中地质条件不明或发包人要求不明确等有较大调整风险的分部工程项目。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总价部分占比原则上应超过合同价的50%o(二)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价格风险的分担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执行。

三、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包括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和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其中,税金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应纳增值税及其在此基础上计算的附加税,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计税方式,发包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税方式有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承包人根据本企业近年来增值税实际税负结合具体工程测算,将应纳税金计入项目清单价格,汇入投标总价。

(一)工程费用包括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暂估费用。

1.建筑工程费主要用于建筑物、构筑物、桥涵、道路等土木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设备购置费指需要采购或自制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费用,不包括应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建筑设备的价值。

3.安装工程费主要用于设备、工器具、交通运输设备、生产家具等的组装和安装,以及配套工程安装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暂估费用包含暂估价工程、货物。

(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一般包括设计费、总承包服务费、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检验检测及试运转费、工程保险费和其他专项费等。

L设计费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完成建设项目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和专项设计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合同编号:XXX-XXX甲方:(委托方全称)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总承包商,负责承包以下具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建设:1. 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和内容: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和内容:第二条工程标准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展、施工质量和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随时提供工程进展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条工期和支付方式1. 工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2. 支付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甲方将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项:(1)预付款:工程开工前,甲方将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以确保乙方正常进行施工。

(2)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节点支付相应款项,具体支付比例如下:- 第一节点:工程完成百分之20,支付合同价款的X%;- 第二节点:工程完成百分之40,支付合同价款的Y%;- 第三节点:工程完成百分之60,支付合同价款的Z%;- 第四节点:工程完成百分之80,支付合同价款的W%;- 第五节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V%。

(3)最终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价款减去预付款和进度款之和。

第四条保证金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责任的证明,并按照约定进行退还或抵扣。

2. 保证金数额和支付方式:保证金总额:XXX 元人民币(大写)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X天内支付保证金。

3. 保证金的退还或抵扣:(1)乙方在工程期间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并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在X天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一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一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一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名称)
乙方:(承包方名称)
鉴于甲方拟实施市政工程项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具体合同事项
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市政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三、工程规模:(工程总面积、建筑层数等)
四、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
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乙方按照规定的工程价款分期受款,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
并签订相关协议。

六、工程进度:工程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并如期完工交付。

七、质量标准:工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否则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安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无任何安全事故
发生。

九、保修条款: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具体保修期限由双方商定。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
相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以上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相关事项,如合同内容有任何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相
关协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愿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市政施工合同包括

市政施工合同包括

市政施工合同是指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为建设方(甲方)与施工方(乙方)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而签订的协议。

本文将详细介绍市政施工合同的内容,以供参考。

一、合同主体1. 甲方:指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2. 乙方:指承担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指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市政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点:指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市政工程项目所在地点。

3. 工程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市政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水电、管网等。

4. 工程规模:指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市政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面积。

5. 工程预算:指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市政工程项目的预算金额。

三、合同工期1. 开工日期:指甲方确定的市政工程项目正式开工的日期。

2. 竣工日期:指甲方确定的市政工程项目完成的日期。

四、工程质量1. 质量标准:指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市政工程项目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2. 验收方式:指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市政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过程验收、竣工验收等。

五、工程造价1. 合同价格: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2. 价格调整: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行情变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格发生变动的情况。

六、支付方式1. 预付款:指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的预付款项。

2. 进度款:指甲方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后,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3. 尾款:指甲方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后,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七、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指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导致乙方损失的情况。

2. 乙方违约:指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情况。

八、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政府工程总包合同

政府工程总包合同

政府工程总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政府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公司鉴于甲方拟进行____________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述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1.5 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同金额2.1 本工程的总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2 如因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成本变动,合同金额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工程质量3.1 乙方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2 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进度安排4.1 乙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4.2 如遇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应及时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的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第五条付款方式5.1 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5.2 乙方应按时提交进度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按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8.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附加条款9.1 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双方可另行约定其他必要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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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2008—0207合同编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二OO八年十二月总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第三部分投标函及其附录第四部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六部分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第七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部分合同图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四、合同工期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_ 日计划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_ 日。

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2. 投标函及其附录;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4.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 技术标准和要求;7. 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承包人:(盖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注:采用招标方式时,招标过程中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应当置于合同相应位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时,无本部分。

第三部分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函及其附录注:采用招标方式时,招标过程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函及其附录应当置于合同相应位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时,无本部分。

第四部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注:由承包人填入价格并为发包人所接受的工程量清单应当置于合同相应位第五部分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目录1. 一般规定. (16)2. 语言和文字. (19)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20)4. 适用法律和法规. (20)5. 技术标准和要求. (20)6. 图纸. (21)7. 发包人. (21)8. 承包人. (24)9. 设计人. (27)10. 监理人. (27)11. 现场. (28)12. 施工组织设计. (28)13. 进度计划. (29)14. 合同工期. (30)15. 开工及延期开工. (30)16. 工程暂停及复工. (31)17. 工期延误. (32)18. 竣工日期及提前竣工. (33)19. 工程质量. (33)20. 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 (34)21. 工艺检验. (35)22. 样品. (37)23. 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 (38)24. 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 (40)25.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与供应. (43)26. 替代品. (49)27. 新材料、新技术及新工艺的运用. (51)28. 工程量清单. (51)29. 工程计量. (51)30. 合同价款. (52)31. 变更. (55)32. 变更的计价. (57)33. 支付. (59)34. 工程竣工. (62)35. 工程移交. (64)36. 竣工结算. (64)37. 保修. (65)38. 违约. (67)39. 索赔. (69)40. 保险. (72)41. 保证担保. (73)42. 不可抗力. (75)43. 争议. (77)44. 专利权. (78)45. 地下文物. (78)46. 严禁贿赂. (78)47. 保密. (79)48. 合同文件的修改. (79)49. 文件版权. (79)50. 合同效力及份数. (79)合同条款通用部分一般规定词语定义除非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另有约定, 本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 所赋予的含义。

本项目 指发包人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相关批准文件而建设的工程项目。

本工程 指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本项目内的有关工 程,包括合同文件约定的所有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和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在内。

本合同 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协议书 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是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通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活 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 用以明确现场条件、 周围环境、承包范围、适用规范、技术等内容的文件。

合同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清单内所列出的图纸、 招标过程颁发的招标补遗或修 改图纸、图纸质疑函回复文件和合同履行中发包人确认及补充修改的图纸组成。

1. 1.1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1.1.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指已由承包人填入价格并为发包人所接受的工程量清单。

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通知投标人为本工程中标人的函件。

发包人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 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 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代表指由承包人任命的,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 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设计人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代表 指由监理人任命的,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永久工程根据相关合同文件约定所需建设完成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 包括相关的工程设 备。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和修补任何质量缺陷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 不 包括工程设备。

区段指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需要而将本工程划分的若干个施工段。

本工程区段1.1.10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1.1.191.1.20划分说明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1.22 1.1.23 1.1.24 1.1.25 1.1.26 1.1.27 1.1.28 1.1.29 1.1.30 1.1.31 1.1.32工程设备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材料指合同文件约定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类物品和物资,但工程设备除外。

施工机械设备指为完成合同文件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但不包括工程设备。

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本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合同文件中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及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合同工期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期限。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实施及完成本工程至合同条款约定的实际竣工标准的日期。

天(日)指一个公历日,每连续的24 小时按照一天计算。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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