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一种奖励制度,对于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科学,各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一般包括奖学金的种类、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内容。
评定标准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1.2 奖学金评定对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一般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1.3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还应规定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包括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发放时间等。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细则一般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内容,通过对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2.2 综合测评程序:综合测评细则应规定综合测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评定时间、评定人员、评定标准等。
2.3 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综合测评细则还应规定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奖学金评定的公平性3.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
3.2 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避免主观因素对评定结果产生影响。
3.3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监督机制,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奖学金评定的激励作用4.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4.2 提高学术水平: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一般包括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可以促进学生提高学术水平。
4.3 培养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一、引言为了激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又为了展示学校人才培养成果,特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办法,以表彰校内的优秀学生。
二、奖学金等级及奖金金额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按照一、二、三等奖学金等级设置奖金金额,具体如下:奖学金等级奖金金额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0元/年三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正常注册在本校的本科生。
四、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分为学业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两个方面。
学业成绩1.学习成绩优秀者,满分为100分。
2.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优秀者,获得额外10分加分。
3.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获得额外20分或30分加分。
4.社会公益活动积极者,获得额外10分或20分加分。
个人综合素质1.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体育运动员,获得额外5分加分。
2.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文艺志愿者,获得额外5分加分。
3.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心理辅导志愿者,获得额外5分加分。
4.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人文关怀志愿者,获得额外5分加分。
以上参考加分项仅供参考,实际加分具体以选拔委员会公布的加分细则为准。
五、组织评审1.评审委员会为选拔委员会,由校内领导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2.选拔委员会成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调整。
3.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参与评审工作,经选拔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评审人员名单。
六、评审流程1.选拔委员会公布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加分、满分等有关细则。
2.学生申请参与评审工作,选拔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评审人员名单,并公告评审人员名单。
3.学院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成绩单及各项证明材料,申请结束后,学院将审核后的成绩名单报送选拔委员会,由选拔委员会统一进行评审。
4.选拔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按照细则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审,同时根据各加分项对学生进行加分。
5.评审完成后,提交评审结果,选拔委员会公示评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向获奖者发放相关证书和奖金。
七、评奖次数每年评奖一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激励和奖励优秀学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我校建立了优秀学
生奖学金评定机制,制定本细则,明确奖学金评定的标准和程序。
二、评定标准
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优秀学生的最主要因素。
主要以学生的
课程成绩、考试成绩、论文成绩等为评定依据。
2.素质评价:学术成绩之外,学生的课外表现和品德修养也是评定优
秀学生的重要因素。
包括课堂表现、参加学术竞赛、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
三、奖学金等级
1.一等奖学金:在学校内的学术成绩和素质评价中排名前5%的学生,符合一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金额为5000元。
2.二等奖学金:在学校内的学术成绩和素质评价中排名前10%的学生,符合二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金额为3000元。
3.三等奖学金:在学校内的学术成绩和素质评价中排名前20%的学生,符合三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金额为2000元。
四、评定程序
1.学术成绩评定:学术成绩评定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每学期结束后
进行一次评定。
评定依据是学生的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
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进入下一步素质评价环节。
2.素质评价:素质评价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评估学生的课堂表现、学术竞赛成绩、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因素。
评估结果按
照学生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名,综合得分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一等奖学金,排名前10%的学生获得二等奖学金,排名前20%的学生获得三等奖学金。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生,促进其学术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特设立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在本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校内工作奖励等。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种类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奖助学金等,具体种类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经济状况。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依据,其中75%以上为主要参考,25%以下为次要参考。
第八条: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经济状况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父母就业状况等。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和评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始前申请奖助学金,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面试环节由奖助学金面试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评估。
第十五条:评定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评定结果由学校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和未获奖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复核。
第四章:奖助学金管理第十八条: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私自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获奖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奖助学金活动,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第一条评奖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五)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六)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七)起评条件甲等—本科生年度文化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至多一门低于75分;专科生年度文化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至多二门低于75分;乙等--本科生年度文化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至多一门低于70分;专科生年度文化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至多二门低于70分;丙等--本科生年度文化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单科成绩至多一门低于65分;专科生年度文化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单科成绩至多二门低于65分;(八)本学年度综合测评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或本班内名列前茅;第二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二)有必修课不及格者;(三)未修满年度规定学分者;(四)内务卫生不合格次数多于优秀次数的学生;(五)在学院或学校公示期内有违反上述五条之规定或违反学校其他规章制度者。
第三条评选程序(一)由各班班委会、团支部根据本班同学德、智、体综合测评分数及学习成绩的排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推荐候选人,经班级民主评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所在学院评审小组。
(二)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第四条奖励办法及标准(一)优秀学生甲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比例为3%;(二)优秀学生乙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400元,奖励比例为4%;(三)优秀学生丙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300元,奖励比例为5%;(四)记入本人档案。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毕业生,并为他们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特制定本《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本方案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申请条件1.本科生须已完成全部学业,获得学士学位。
2.具备良好的学术品质和道德操守。
3.综合素质优秀,拥有突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贡献。
4.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章奖励标准1.优秀学生奖学金将按照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
2.评选比例:一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5%;二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15%;三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30%。
第四章评选程序1.学生个人自愿参加评选,需提交个人申请表格以及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贡献证明等。
2.申请截止后,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将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
3.评选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初步评审,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第二轮为终审,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贡献。
4.最终评选结果将由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公布,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提出异议。
5.如有学生提出异议,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最终评选结果以复核后的结果为准。
6.获奖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证书,并可以用于申请研究生或其他继续深造的机会。
第五章评选标准1.学业成绩:包括平均绩点、专业排名等。
2.科研成果:包括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
3.综合素质:包括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4.社会贡献:包括组织活动、帮助他人等。
5.以上评选标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的权重较大。
第六章奖学金使用1.奖学金获得者可自由支配奖金金额。
2.奖学金金额可用于个人学习和生活开支,也可以用于申请研究生、留学、参加学术会议等。
3.使用奖学金需提供相关的使用证明材料。
第七章其他规定1.获奖学生需在一年内申请研究生或其他继续深造,否则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2.获奖学生须在学习和生活中树立良好的榜样,发挥示范作用。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毕业数生统奖学学院金12评级定数方师案一实班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4、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
5、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
在学院学工办的领导下,先由学生本人进行总结并自评计算得分,经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和核查后,报班主任或学院审核。
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二、奖学金考核概况1.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比例及名额:2. 考核方法:三、课程综合成绩考核办法1.课程综合成绩是指学生参加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以及辅修课程的学习并考核的成绩。
成绩评定采用必修课程、限(指)选课程与任选课程、辅修课程分别测评计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2.课程综合成绩(F)的计算方法1)必修课程综合成绩F1=∑X1i /m(即平均分)其中:X1i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必修课的综合成绩;m为纳入测评的必修课总门数。
相应课程学分参考如下:2)辅修课程综合成绩∑=⨯=njjjY XF12 22002 .0其中,X2j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辅修课的综合成绩,Y2j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n为纳入测评的辅修课总门数。
3) 课程学习综合成绩总评分(记作F):F=F1+F24) 课程综合成绩测评每学年计算一次,并纳入班级档案。
四、综合测评成绩考核方法(一)基础分P1(60分)1、德育占2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0分计:(1)言论或行动上反对共产党和政府,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2)违反政治纪律,参与组织非法游行示威、罢课、静坐等活动的;(3)被公、检、法机关拘留收审、起诉、判刑的;(4)受到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奖助学金是为了激励优秀学生,匡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制度。
为了确保奖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奖助学金类别及资助对象1. 奖学金类别(1) 优秀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
(2) 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杰出表现的学生,如科研、艺术、体育等。
(3) 助学金:用于匡助经济难点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 资助对象(1) 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 经济难点的学生。
(3) 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
(4) 在特定领域有杰出表现的学生。
三、奖助学金评定标准1. 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排名在全体同学前10%。
(2) 无任何违纪记录。
(3) 积极参预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或者学术竞赛。
2. 专项奖学金评定标准(1) 在特定领域取得显著成就。
(2) 被学校或者相关机构认可的奖项或者荣誉。
(3) 无任何违纪记录。
3. 助学金评定标准(1) 家庭经济状况难点。
(2) 学业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四、奖助学金申请流程1. 学生申请(1) 学生填写申请表格,附上相关材料,如成绩单、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2)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学校奖助学金办公室。
2. 学校审核(1) 学校奖助学金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学校根据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定。
3. 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1) 学校组织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
(2) 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奖助学金政策和评定标准,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
4. 结果公示与发放(1) 学校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普通为一周。
(2) 学校将奖助学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五、奖助学金管理与监督1. 奖助学金管理(1) 学校奖助学金办公室负责奖助学金的管理和日常工作。
(2) 学校建立奖助学金档案,记录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和使用情况。
综合素质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法〔2012年3月〕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发奋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素质的开展和提高,营造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学习气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金额〔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开展的学生,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为依据,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1.特等奖学金不超过实际参评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学期2000元;2.一等奖学金不超过实际参评学生总数的10%,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3.二等奖学金不超过实际参评学生总数的15%,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学期500元;〔二〕优秀学生奖学金方案总金额1、优秀学生奖学金方案总金额=人均奖学金额定金额标准*参评学生人数。
其中,人均奖学金额定金额为每人每学期275元,在学院围统筹。
2、学院在各自核定的总金额之评定,不得突破。
3、因各种原因取消评奖学金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空缺的班级,获奖名额不再递补。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和根本条件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者在参评学期必须具备以下根本条件:1、爱国、爱省、爱校,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所在寝室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寝室;3、文明诚信,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及考试舞弊等现象;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期平均学分值〔学习成绩〕排列在本班级的前50%,且无补考、重修、缓考〔因公除外〕现象; 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本科生: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四级、非英语专业〔不含艺术、体育类〕通过学校规定的英语四级水平考试合格线;艺术、体育类及专科生:通过学校规定的英语三级水平考试合格线;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素质良好,体育成绩达标;6、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学期中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没有受过违纪处分。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绪论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学生学习和进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本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
每个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奖金金额将在每学年开始前由学校相关部门公布。
2.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奖学金申请材料三个方面。
学业成绩是最重要的评定标准,包括学生的平均绩点、各学科成绩等。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
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陈述、推荐信等。
3.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评、复评和公示四个环节。
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初评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主要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复评是对初评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最终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公示环节是公示获奖名单,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
4. 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发放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按学年进行发放。
奖学金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学术竞赛等方面。
学业成绩是最重要的评定指标,其他方面的表现将作为辅助评价。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类管理和激励措施。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方式。
定性评价是通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描述和评价,如科研能力强、社会实践丰富等。
定量评价是通过对学生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测评结果。
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优、奖学金评定和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培养方案,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1.优秀学生奖学金旨在表彰在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评定周期为一学年。
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按学年进行发放。
3.评定依据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4.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条:评定条件1.学业成绩:学生在该学年的学业成绩在全班或全年级排名前10%之内。
2.科研能力:学生获得科研成果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方面的突出成果。
3.学术竞赛: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个人奖项。
4.社会实践: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奖励金额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每个等级设立相应的奖励金额。
2.奖励金额按照班级或年级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确保公平、合理。
3.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金额度每年根据学校经费状况进行调整。
第四条:评审程序1.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评审工作按照学年学期进行,并于学年结束前完成评审,确保奖学金及时发放。
3.评审过程中充分听取学生个人陈述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公正、客观的评议。
4.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公布并向学生个人发放奖学金。
第五条:奖学金使用1.奖学金为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学生可自由支配奖学金,用于学习、科研、实践或其他学习相关的用途。
2.学校鼓励学生将奖学金用于提升学习能力和学术水平,如购买学习资料、参加学术会议等。
第六条:监督与追责1.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奖学金评审程序进行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2.对存在舞弊、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奖学金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学生有权对评审结果提出申诉,学校将成立申诉委员会处理相关申诉事项。
通过这样一套完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可以有效地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在学术、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彰和激励,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的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奖项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将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主要评定指标,平均学分绩点越高,奖学金级别越高。
(2)奖项:对于学生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获得的奖项,赋予适当加分。
(3)社会服务:对于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赋予适当加分。
3. 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学年度结束后,学校将发布奖学金评定的时间和流程。
(2)学生需提交个人学业成绩单、奖项证书和社会服务证明等相关材料。
(3)学校将组成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4)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并形成评定结果。
4.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1)奖学金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2)学校将在学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奖学金的发放。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提供更全面的学生评估数据。
2. 综合测评的内容(1)学业水平:通过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完成情况等方面来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
(2)领导才干:通过学生在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方面的表现来评估学生的领导才干。
(3)社会服务:通过学生在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方面的参预来评估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
3. 综合测评的方法(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领导才干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4. 综合测评的公示和申诉(1)学校将公示综合测评的结果,包括学生的得分和排名等信息。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项设置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本科生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奖励的一项荣誉称号,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次。
二、评选范围1. 参评人员:在校成绩合格,无违纪记录,良好的诚信品质和社会公德心。
已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2. 参评年级:大学本科全日制正常学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综合成绩需要达到优秀水平,学年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
2. 学业研究:在学科科研、竞赛中表现优异,具有一定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3. 社会实践:在校外各种实践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专业技能水平,表现出优秀的素质和才干。
4. 综合素质: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和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1. 系(院)推荐。
各系(院)在学年结束后在学生档案袋内添加评选表,并根据细则评选出该系(院)评选推荐名单,同时提交相应材料。
2. 综合评定。
各系(院)推荐名单经过学校综合评定小组初步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对公示结果反映情况进行审核。
3. 最终评定。
经过公示材料的最终审查、专家咨询、学校领导审批后,确定最终优秀学生名单,并根据学生获得荣誉的等次级别,进行颁发奖学金。
五、奖学金金额特等奖:每人获得3000元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获得2000元奖学金。
二等奖:每人获得1500元奖学金。
三等奖:每人获得1000元奖学金。
六、其他规定1. 获得本奖学金的学生视为毕业生先河,并获得校优秀学士学位证书的同等待遇。
2. 奖学金评选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良毕业生取消评选资格。
3. 本奖学金的发放不受其他奖项的限制,但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须在本学年继续在校就读。
以上是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该细则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和表彰优秀的本科生,在他们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起到一定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同时也更好地有利于本科生在自身综合素质方面的提升和发展。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第二章评选范围、条件、等级、金额、比例及资格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以班级为单位,范围为除新生外的其他年级学生。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勇于进取,成绩优秀;(三)尊敬师长,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思想品德好;(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各项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五)优秀学生奖学金以班级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名为准,但一等奖学金获得者本学年智育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本学年智育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三等奖学金获得者本学年智育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以上。
智育平均成绩以综合测评表中“智育平均成绩”为准。
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等级、金额及比例如下:一等奖每生每年1200元评定比例为2%二等奖每生每年800元评定比例为4%三等奖每生每年500元评定比例为6%第六条设立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单科成绩突出(如计算机国家级三级以上、英语国家级六级以上等)、个人获各类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等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由各辅导员将有突出贡献者的材料报商务学院,商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300元,单项奖学金和一、二、三等奖不能同时获得。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参加评选当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在发生违纪事实的该学年度不能参评;(二)该学年有1门以上(含1门)课程补考者(不包括公共任选课);(三)申请缓考者。
第三章评选程序、发放办法第八条优秀奖学金评选程序如下:(一)每年10月,学生工作部在学年综合测评完成后,根据班级人数计算出班级名额,发出评选通知;(二)辅导员接到通知后,召开班会,组织班级学生按要求进行评选。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表现,提供经济资助和荣誉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及格、综合素质普通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2. 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评定,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可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预度、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
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评定。
3. 奖学金评定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综合素质评定材料等。
- 学院评审: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评定标准。
- 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奖学金发放:评定结果经校领导批准后,奖学金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学术表现: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等。
- 学术活动参预度:学生参预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社会实践经历: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 志愿服务:学生参预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 体育文化艺术表现:学生在体育、文化艺术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学术表现:根据学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参预情况,进行定量评定。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秀表现的一种认可和激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透明,本文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各门课程成绩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4.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为优秀;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科研成果: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成果,如参预论文撰写、获得科研奖励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社会服务:根据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杰出表现,如担任学生会干部、参预志愿者工作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积极参预,如参预社会实践、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评定。
(2)评定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和学生工作处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评定委员会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评定结果将以公示的形式发布,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4. 奖学金发放(1)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最低。
(2)奖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处发放,直接打入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修订
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修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修订)学字(2023)10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成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二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德智体综合测评结果为评选依据,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凡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学生(含港澳台侨学生、非应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生,该划分自2023级起实行),符合本细则中有关条款,均可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凡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开放;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勤俭节约,爱护公物;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端正,学习成绩优秀;4.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5.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训及集体活动。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学年申请奖学金的资格:1.本学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者;2.本学年内课堂考勤出勤率低于90%;3.本学年内寝室卫生检查合格率低于90%;4.无故不参加训或训成绩不合格者;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75分以下。
第三章具体条件第六条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且测评学年任意一门必修课、指定选修课考核成绩及格或不低于60分,符合以下具体条件者可申请相应的优秀学生奖学金:1.校级一等奖学金: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全班排名前10%2.校级二等奖学金: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全班排名前20%3.校级三等奖学金: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全班排名前30%。
第七条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且测评学年任意一门必修课、指定选修课考核成绩及格或不低于60分,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全班排名前50%,符合以下具体条件者可申请相应的单项奖学金:1.出版学术论文单项奖:在国家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国家一级学会以上主办的会议上发表论文者;2.科学研究与科技发明单项奖:获得省部级以上专利及其他重大科技成果与发明创造者;3.学科竞赛单项奖:在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名次者;4.优秀学生单项奖: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学生者;5.社会活动单项奖:在支教、志愿者等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者;6.文体竞赛单项奖:在省部级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得名次者;7.见义勇为单项奖:①思想进步,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行为、坏人坏事作斗争,有重大影响者;②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重要线索和证据,有突出贡献者;③为保卫国家财产奋力抢救或发现隐情及时报告有突出贡献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xxx大学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xxx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一、评奖范围
20xx级、20xx级、20xx级在校生;
三、各类加分对照表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对照表
备注: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项加分,不做累计。
科技、学科竞赛加分对照表
备注:(1)同一参赛作品,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做累计;
(2)非同一参赛作品获国家级奖励加分不受上限要求;
(3)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优秀奖加分。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对照表
备注:(1)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可以累计;
(2)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
(3)如果论文是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则按下表方案进行加分。
发表文章加分对照表
备注:该项总加分取最高项,不可累计;
文体比赛加分对照表
备注:(1)集体比赛项目按等级、名次计入个人成绩;
(2)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第四名加分。
班级、团支部荣誉加分对照表
备注:同时获得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取最高项加分。
技能认证类
备注:1、不同证书可累计加分,上不封顶。
三、补充说明
(1)综合素质成绩认定总分上限不超过5分;
(2)申请综合素质成绩加分的学生需持相关证件、证明、证书或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3)除技能认证类加分外,其他加分材料认定时间需在奖学金评定期间内。
七、本细则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八、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xxx大学学生工作部
20xx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