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

合集下载

2020年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2020年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单位名称 XX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督促患有痢疾 , 伤寒 ,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调离食品岗位 , 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整洁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上岗期间不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 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不得少于 4 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培训。

3 .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病人员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建立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接受和配合食品监管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经营任何不合格食品。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经营,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有关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公示。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食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规范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加工、生产、销售、配送及相关服务的从业人员。

二、健康管理要求1.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定期洗手、有序进食、定时更换工作服等。

2.食品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规范,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食品卫生。

3.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4.食品从业人员在发现自己患有传染性或慢性疾病时,应及时报告,并主动接受治疗和隔离。

5.食品从业人员不得患有影响工作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疾病,如皮肤病、传染病等。

6.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

三、健康体检1.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健康体检,包括身体检查、血常规、生化指标等。

2.体检结果应由专业医生进行评估,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指导治疗。

3.体检结果应妥善保存在个人健康档案中,不得随意泄露。

四、传染病预防与控制1.食品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传染病检查,确保没有携带传染病。

2.食品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习惯,定期洗手、戴口罩等。

3.食品从业人员在发现自己患有传染病时,应立即报告,并主动隔离治疗,确保不传播给他人。

4.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关传染病知识的培训,掌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基本方法。

五、疾病隔离与治疗1.食品从业人员患有影响工作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疾病,应及时就医并隔离治疗。

2.疾病治愈后,应根据医生的意见判断是否可以重新上岗。

3.食品从业人员需定期复查,确保疾病的治愈和痊愈。

六、培训与教育1.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职期间应接受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规和规范、个人卫生习惯、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

3.培训结果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七、管理与监督1.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属于企业的重要职责,企业应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单位名称:商洛市畅腾潇湘影城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督促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调离食品岗位,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整洁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上岗期间不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4.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培训。

3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病人员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5.建立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6.接受和配合食品监管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经营任何不合格食品。

3.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经营,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卫生。

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行业作为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从业人员健康要求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检查项目1、常规的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肺听诊等。

2、实验室检查,如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胸部 X 光检查等。

3、肠道致病菌检查,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

三、健康检查流程1、新入职员工应在入职前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在职员工每年定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企业。

3、企业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将员工的健康证明、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四、日常健康管理1、企业应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晨检,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如有身体不适或疲劳,应及时告知主管领导。

3、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若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接触过的食品、工具、设备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处理。

2、对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进行召回和销毁,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学校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学校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学校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1. 介绍
学校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目的是对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记录和管理,以确保他们的健康状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提供可靠的食品服务。

2. 档案内容
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2.1 基本信息
档案应包含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2 健康信息
档案应包含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结果。

此外,还应包含有关慢性病史、过敏症状、传染病史等的记录。

2.3 食品卫生培训记录
档案应包含饭堂从业人员接受的食品卫生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培训机构等信息。

2.4 健康监测记录
档案应包含定期的健康监测记录,包括体检结果、传染病筛查结果等。

2.5 医疗证明和健康证书
档案应包含从业人员的医疗证明和健康证书,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法定要求。

3. 档案管理
学校饭堂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档案应妥善保存,并依法严格控制档案的访问和使用。

4. 档案更新和使用
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定期更新,及时记录和更新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

档案也应及时提供给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和检查。

5. 结论
通过建立学校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可以更好地管理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食品服务的安全和卫生。

同时,这也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手段。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卫生。

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验记录
一、前言
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而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也是确保食品安全的
关键环节之一。

本文旨在介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验记录的重要性和管理要点。

二、健康管理查验记录的意义
健康管理查验记录是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记录从业人员的
健康状况和相关查验情况,可以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态,提前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生产。

三、健康管理查验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记录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2.健康状况查验: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包括体温、血压、体重等
指标,及时发现健康问题。

3.特殊疾病筛查:针对食品从业人员常见的特殊疾病进行筛查,如传
染病、呼吸道疾病等。

4.个人卫生习惯:记录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如饮食偏好、卫生
习惯等,发现不良习惯及时进行纠正。

四、健康管理查验记录的管理
1.定期更新:健康管理查验记录需要定期更新,及时反映从业人员的
健康状况。

2.保密性:健康管理查验记录应当严格保密,仅限相关管理人员查阅。

3.数据分析:对健康管理查验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健康问题
的趋势,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五、总结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验记录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加
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管和管理,可以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生产。

希望各单位能够重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健康查验记录的建设和管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关键信息项: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要求2、健康状况的分类与处理3、日常卫生习惯与培训要求4、违规处理与监督机制11 目的为加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1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工作的从业人员。

12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要求121 新入职从业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常规体格检查、传染病筛查等项目。

122 健康检查必须在具备法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123 已在职的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年至少一次。

13 健康状况的分类与处理131 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分为健康、暂时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患有禁止从事食品工作的疾病三类。

132 对于健康的从业人员,允许正常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133 暂时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患有轻度感冒、发烧、腹泻等症状,应暂停工作,待症状消失并恢复健康后,经复查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134 患有禁止从事食品工作的疾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应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直至疾病治愈,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14 日常卫生习惯与培训要求141 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服等。

142 工作期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143 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进食、随地吐痰等。

144 食品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健康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个人卫生知识、疾病预防等。

145 培训应建立记录,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名单等。

15 违规处理与监督机制15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健康检查或隐瞒健康状况的从业人员,一经发现,应予以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52 食品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人员,负责监督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情况。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单位:年度: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操作标准》14.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下同〕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4.1.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报告,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4.1.3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员,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

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4.1.4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使用说明:一、将所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如实填写《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记录表》中。

二、每天由管理人员对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腹泻、呕吐、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情况,并将晨检情况记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记录》三、假设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呕吐、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情况,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处理情况记入《食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患病处理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国家层面也非常重视。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自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四个方面的规章制度。

一、食品安全自查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餐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制定完善的自查方案和流程。

食品安全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工作:1.制定自查方案和流程。

餐饮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的自查方案和流程。

自查方案具体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周期、自查标准等。

2.建立自查记录。

自查记录是食品安全自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每次自查的时间、地点、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等。

3.整改措施。

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自查奖惩制度。

对于有问题但及时整改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有问题但不及时整改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予以批评和严肃处理。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是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的关键。

餐饮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不存在传染病等食品安全隐患。

具体工作如下:1.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在报到前应取得健康证明,并每半年更新一次。

2.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从业人员培训。

餐饮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4.个人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穿戴过时的护理设备。

5.病假制度。

对于患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请假并调离食品操作岗位,避免传染和污染。

三、进货查验记录为了控制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企业,保障消费者健康,餐饮企业应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1.了解供货商资质。

餐饮企业应认真核实供货商的资质,确保供货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单位:
年度: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操作规范》
14.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下同)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4.1.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报告,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4.1.3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员,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

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4.1.4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使用说明:
一、将所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如实填写《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记录表》中。

二、每天由管理人员对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腹泻、呕吐、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情况,并将晨检情况记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记录》
三、若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呕吐、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情况,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处理情况记入《食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患病处理记录》。

四、在晨检时应同时检查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记录(年月)
填报说明:√—健康,○—腹泻、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皮肤损伤,+—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情况。

食品从业人员在编号姓名性别患病时间在岗期间患有碍食品安全的临时病症记录备注
岗期间患病处理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