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盈泰E款年金保险投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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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

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

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
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是泰康人寿为满足客户养老金需求而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

该计划旨在为客户提供长期的养老金支持,帮助客户在退休后享受稳定的生活,实现财务自由。

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的特点和优势如下:
1. 灵活的缴费方式,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支持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方式,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缴费方式,实现资金的有效规划和利用。

2. 稳定的收益回报,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的资金将由专业的投资团队进行管理,以确保客户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回报。

客户可以放心将资金投入该计划,享受长期稳定的养老金支持。

3. 多样化的理赔方式,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提供多种理赔方式,包括生存金领取、遗属金领取等,以满足客户在不同情况下的理赔需求。

无论是客户本人还是其家人,都能够得到全面的保障和支持。

4. 专业的养老规划服务,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不仅提供养老
金支持,还提供专业的养老规划服务。

客户可以获得来自专业规划师团队的个性化规划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退休生活,实现财务自由。

5. 宽松的退休年龄要求,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对退休年龄没有严格的要求,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退休时间。

无论是提前退休还是延迟退休,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养老金支持。

总之,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是一款具有灵活性、稳定性和专业性的养老金保险产品,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养老金支持和规划服务。

选择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就是选择了一个稳定、可靠的养老金保障伙伴,让您的退休生活更加美好!。

最新泰康人寿《泰康鑫泰年金保险》条款

最新泰康人寿《泰康鑫泰年金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泰康鑫泰年金保险条款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凡条款已有约定的,以条款约定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且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解除合同,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 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泰康2019年金泰杯惠健康核保政策投保规则宣导21页

泰康2019年金泰杯惠健康核保政策投保规则宣导21页
具体投保规则附后
9
惠健康最新投保规则
一、 核保规则
1、投保年龄:0(出生满30天)-50周岁。 2、交费年期:19、29年交。 3、保险期间:终身。 4、风险保额计算:当被保险人小于18周岁时,以1.3倍保额计入提前给付重疾险风险保
额;当被保险人大于等于18周岁时,以1倍保额计入寿险风险保额,1倍保额计入提前 给付重疾险风险保额,0.3倍保额计入独立给付重疾险风险保额。 5、职业及健康要求:本保障计划1-6类职业可保,拒保职业不受理;重疾EM150点及以
2019年金泰杯核保规则放宽
特别注意: 上述规则仅限2019年金泰杯期间(2019年7月22日-11月30日,以保单 受理时间为准)实施,到期会恢复原规则。
2019年金泰杯核保规则放宽
四、中端医疗险体检年龄放宽
健康尊享D
健康尊享B+
免体检年龄放宽至50周岁
时间:2019年7月26日起,截止时间以最新通知为准
2019年金泰杯核保政策及 新险种投保规则宣导
目录
一、2019年金泰杯核保规则调整
二、2019年金泰杯新险种投保规则
2019年金泰杯核保规则放宽
一、年金险300万保费免核保
1、渠道:全渠道。 2、放宽险种:智赢人生、幸福世嘉、赢悦人生、颐养有约、颐养有约B、岁月有约、宝育少 儿年金、乐鑫2018年金、康乐一生、乐享岁月、税延年金。 3、规则放宽内容: 活动期间,投保上述年金险,全部满足如下条件的投保件,不做财务及健康审核,不下发体检、 生调,直接承保。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2)活动期间年金主险累计满期保费≤300万; 3)万能账户无额外追加保费; 4)不选择可选部分,不可附加可选附加险。 4、不满足上述条件者,按正常规则审核。 5、投保流程不变,客户须正常做健康告知。 6、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各险种投保规则执行。

泰康银保产品说明及..

泰康银保产品说明及..

泰康银保产品说明及卖点A、稳健理财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一)产品说明:投保范围:18(含)-60周岁(含)的健康人士,且投保人被保险人须为同一人缴费方式:一次交清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终身,自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

起售金额:10000元起售,且为1000的整数倍。

“稳健理财B款”费用明细:收费标准收取时间初始费用所交保险费的3% 在收到保险费后一次性扣除保单管理费每月5元每月结算日从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部分领取手续费25元/笔在您每次部分领取的时候收取退保费用第1年至第3年退保费用分别为保单账户价值的3%、2%、1%,第四个保单年度及以后免收退保费用在您解除本合同或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时收取“稳健理财B款”保险责任:非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 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之和1、按非意外伤害身故给付的保险金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的95%(此项赔付有最高限制,详见条款)(二)优势卖点:一.资金安全收益稳定:目前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最低保证利率为2.5%。

保险公司有权对最低保证利率进行调整。

二.月月复利持续增值:每月公布保单账户价值的结算利率,复利结算利息。

三.双倍意外终身保障: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将获得保单账户价值两倍的赔付(此项赔付有最高限制,详见条款)四.额外惊喜持续奖金:如本合同于第5个保单年度期满后的首个结算日仍然有效,保险公司将向本合同项下的保单账户内分配您所交保费的2%做为持续奖金。

五.灵活选择年金转换:自本合同第11个保单年度起,可将本合同的账户价值按您申请时保险公司所提供的领取方式及标准转换为年金。

本合同在办理完年金转换后终止。

“泰康稳健理财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结算利率公告结算期间结算日期折合年化结算利率当月的日结算利率2011年03月01日-2011年03月31日2011年04月01日 4.8%0.01262777%2011年02月01日-2011年02月28日2011年03月01日 4.2%0.01226564%2011年01月01日-2011年01月31日2011年02月01日 4.2%0.01108%2010年12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2011年01月04日 4.2%0.01108%2010年11月01日-2010年11月30日2010年12月01日4%0.01091%2010年10月01日-2010年10月31日2010年11月01日 3.875%0.01024%(一)产品说明:投保规则:10年交费15年期缴费期间/保险期间3年交费10年期5年交费10年期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出生满30天-55周岁交费金额1000元/份,3份起售生存金领取:(3年交10年期)按年返还:年交保费*3%(5年交10年期)按年返还:年交保费*4%(10年交15年期)按年返还:年交保费*10%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金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生息保单分红:每年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生息保险责任:1、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12、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1(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200万为限)+ 非意外身故保险金3、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2 (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200万为限)+非意外身故保险金4、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4(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200万为限)+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二)优势卖点:一.短期投资长期收益二.一年一返支取灵活:每年按年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生存保险金3年交费返还年交保险费的3%(返还10次)5年交费返还年交保险费的4%(返还10次)10年交费返还年交保险费的10%(返还15年)三.红利年金双重复利:每年根据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分派红利,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复利生息。

投保须知及声明泰康在线

投保须知及声明泰康在线

同意。
3、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你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
事故,你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人已知晓本产品疾病住院医疗责任等待期为 90 天。
5、本人已知晓本产品仅承保 1-4 类职业。
6、本人已知晓本产品在网上投保申请日后次日零时生效。
7、本人已知晓本产品仅可购买一份,多投超出部分无效。
投保须知及声明
一、投保须知
1、投保地区
本计划仅限在中国大陆有固定居住地(常住)的人士投保。
2.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
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录 自助查询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特别约定名称:住院宝-成人版(18-49 周岁)特别约定

特别约定内容:
1.本产品适用条款为《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及《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其中,《泰康在线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仅承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仅承保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2.本产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项下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 RMB100.00 元; 3.本产品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责任项下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 RMB100.00 元; 4.本产品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责任等待期为本保险生效日起 90 日; 5.医疗相关保障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除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请 注意: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建议您去往其他区域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6.被保险人意外伤 害医疗、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保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我们按如下公式给付疾 病住院医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泰康人寿投保规则解析

泰康人寿投保规则解析

身故保额
重疾保额 (无身故责任的重疾险)
寿险身故+意外身故≤10万元 0 — 3周岁 (其中意外险最高投保保额
5万元)
20万元
4 — 17周 岁
寿险身故+意外身故+重疾≤30万元 (最高投保保额限制:重疾险20 万元,意外险5 万元

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二、一般投保规则: 未成年人投保保额限制: 注意事项: 1、未成年人在我公司累计身故给付保险金额大于5万元,
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指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 的所有有效保险单及正提出的投保申请中,重大疾 病风险保额的累计。
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一、名词解释: 人身险风险保额:指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所有
有效保险单及正提出的投保申请中,累计寿险风险保额、 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和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的合计
高保额件:指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所有有效保 险单及正提出的投保申请中,人身险风险保额≥50万元 的保件。
体检额度:指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所有有效保 险单的寿险风险保额(含重大疾病风险保额)和正提出 投保申请的寿险风险保额(含重大疾病风险保额)的累 计。
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二、一般投保规则:
职业与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职业在职业分类表中属 1~4类职业者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不做最高限制,5~ 6类职业者投保限额见下表。具体险种最高投保限额详 见特殊投保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二、一般投保规则: 孕妇投保规定:
1、孕妇作为被保险人,其人身险风险保额应≤30万元。 2、孕妇投保需提供围产期手册或做普通体检与尿常规检查。 3、不受理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怀孕7个月以上的孕妇不能投保。

《泰康财富尊赢保险计划》产品说明书

《泰康财富尊赢保险计划》产品说明书

附件14泰康财富尊赢保险计划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财富尊赢保险计划”所含主险《泰康财富人生E 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为万能型保险。

主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红利并非确定值,也可能为零。

附加险保单账户价值的年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财富尊赢保险计划”。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计划”指我们提供的“泰康财富尊赢保险计划”,“主合同”指本计划所含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附加合同”指本计划所含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计划,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2一、保险计划“泰康财富尊赢保险计划”包含主合同“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和附加合同“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保险合同”。

附加合同保单账户对主合同项下的红利和约定进入其中的生存类保险金每月计息。

保单账户价值可申请部分领取。

二、计划特色更多—分红万能,收益连连更快--年年给付,领取递增更好—保证领取,安享晚年更省—保费豁免,彰显人性三、主合同说明1、保险责任✧持续保险金在约定的主合同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每一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主合同的保险费的2%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

如您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不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

✧特别保险金在您每交满5年保险费后的首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主合同的保险费的5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如您选择的交费期间小于5年,我们将不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泰康盈泰A款年金保险》条款

《泰康盈泰A款年金保险》条款

泰康盈泰A款年金保险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凡条款已有约定的,以条款约定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您有退保的权利..............................................................7.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1.4 犹豫期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2.4 保险责任2.5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宣告死亡处理3.6 诉讼时效4. 保险费的交纳4.1 保险费的交纳5. 现金价值权益5.1 现金价值5.2 保单贷款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6.1 效力中止6.2 效力恢复7. 合同解除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8.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8.3 年龄性别错误8.4 未还款项8.5 合同内容变更8.6 联系方式变更8.7 争议处理8.8 保险事故鉴定9. 释义9.1 合法有效9.2 保单年度9.3 周岁9.4 有效身份证件9.5 现金价值9.6 毒品9.7 酒后驾驶9.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9.9 无合法有效行驶证9.10 机动车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盈泰A款年金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盈泰A款年金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 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 款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附加健康人生E 款重疾”)产品提供重疾、少儿特定疾病、轻症、轻症豁免保障。

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保险费的人 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例:泰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泰康健康人生E 款两全保险》(以下简称“健康人生E 款两全”)同时附加“附加健康人生E 款重疾”,泰先生为投保人、被保险人,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为泰先生本人。

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保险期间:保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时所在保单年度结束时止 交费期间:10年年交保费1:24555元等待期2后泰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保障内容领取人保障金额给付条件3重大疾病保险金泰先生50万元泰先生发生“附加健康人生E 款重疾”约定的90种重大疾病之一轻症疾病保险金泰先生10万元/次泰先生发生“附加健康人生E 款重疾”约定的50种轻症疾病之一;每种轻症仅给付一次,不同种轻症累计给付最多五次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泰先生本合同无需继续交费泰先生发生“附加健康人生E 款重疾”约定的50种轻症疾病之一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与“健康人生E 款两全”的身故保险金不能同时给付,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健康人生E 款两全”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身故保险金具体保险责任详见《泰康健康人生E 款两全保险》条款。

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情形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1年交保费指《泰康健康人生E 款两全保险》年交保费与《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 款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之和。

2等待期指本产品有90天的等待期,具体请见“1.3等待期”。

3给付条件具体请见“1.4保险责任”。

泰康人寿[2019]疾病保险002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1我们的保障3案例说明2名词解释条款目录1我们保多久、保什么5如何退保附件一重大疾病定义1.1保险期间 5.1犹豫期1.2基本保险金额 5.2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3等待期1.4保险责任1.5我们所保障的疾病列表2什么情况我们不赔6其他权益附件二少儿特定疾病定义2.1责任免除 6.1现金价值6.2保单贷款3如何交纳保险费7合同的构成与生效附件三轻症疾病定义3.1保险费的交纳7.1合同构成3.2宽限期7.2合同成立及生效3.3效力中止3.4效力恢复4如何领取保险金8需关注的其他事项4.1受益人8.1效力终止4.2保险事故通知8.2适用主合同条款4.3保险金申请4.4保险金给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款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泰康产品保险内容

泰康产品保险内容

险金额、保险期间可确定年缴费金额
故的都赔,包括高残;四、管养老,指平平安安活动指定保险期间,可拿到购买的保额,外加分红;五、豁免(缴了保费几年,因投保人身故,合同继续有效,但可以不用继续交保费了,直到保险期满合同终止);六:绿色通道:帮助解决专家看诊、预约专家,省内异地住院补助2000元,省外补助5000元投保人年龄:(选择分5年、10年交费时)≤65周岁;(选择分15年、20年交费时)≤60周岁;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时,不做限制保障计划、20年
管40种重要疾病;二、提前给付:一经二甲以上医院确诊,即可理赔(前提是。

泰康人寿惠赢人生(成人版)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人寿惠赢人生(成人版)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惠赢人生(成人版)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泰康惠赢人生(成人版)年金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惠赢人生(成人版)”)产品提供生存、身故、投保人意外高残/身故豁免保险费保障及保单红利。

❖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生存期间领取生存类保险金的人,本产品中默认为投保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身故后领取身故保险金的人。

例:王先生为妻子李女士(30岁)投保惠赢人生(成人版),王先生为投保人及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李女士为被保险人,儿子小王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年交保险费:10000元 ❖交费期间:15年 ❖基本保险金额:20760元❖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被保险人年满65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 ❖养老保险金的领取频次:按年领取 以上举例不包括分红产生的相关利益,且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情形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1给付条件:具体请见“1.4保险责任”。

1我们的保障 3案例说明 2名词解释泰康人寿[2021]年金保险082号条款目录1 我们保多久、保什么 4 如何领取保险金7 合同的构成与生效1.1 保险期间 4.1 受益人7.1 合同构成1.2 基本保险金额 4.2 保险事故通知7.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 4.3 保险金领取方式1.4 保险责任 4.4 保险金申请1.5 保单红利 4.5 保险金给付2 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5 如何退保8 需关注的其他事项2.1 责任免除 5.1 犹豫期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5.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2 投保年龄8.3 年龄性别错误8.4 未还款项8.5 合同内容变更8.6 争议处理3 如何交纳保险费 6 其他权益附件高残定义3.1 保险费的交纳 6.1 现金价值3.2 宽限期 6.2 保单贷款3.3 效力中止 6.3 保险费自动垫交3.4 效力恢复 6.4 减保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惠赢人生(成人版)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惠赢人生(成人版)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 分红型 》条款

《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 分红型 》条款

投保人意外高 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 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高残(见 10.7),且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 构(或者鉴定机构)证明符合本合同所指的高残,则自投保人高残后首个本合同 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最后一次本合同的保险费处理 9.8 保险事故鉴定 10. 释义 10.1 保单年度 10.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10.3 周岁 10.4 有效身份证件 10.5 特别保险金 10.6 意外伤害 10.7 高残 10.8 毒品 10.9 酒后驾驶 10.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0.11 无有效行驶证 10.12 机动车 10.13 现金价值 10.14 利息 10.15 与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相对
(3)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9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 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一次性领取选 择权
如果交费期间已届满且被保险人在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仍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于保险 金额的 3.6 倍,该数额已包含被保险人在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 对应日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特别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1、本险种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至55周岁(含),且交费期满不超过60周岁;2、投保人年龄须≥18周岁,交费期选择3年、5年、10年时,最高年龄≤65周岁;选择15年、20年时,最高年龄≤60周岁;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时,投保人最高年龄不做限制。

3、本险种保险期间为至105周岁4、本险种交费期间分为一次性、3年、5年、10年、15 年、20年交;5、本险种保险费每份1000元,按份数销售,投保份数必须为整数,最低投保份数1份。

6、本险种保险费计入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一次性交不计),其计算方式为:保险费×(需交保险费次数-已交保险费次数)×0.5;如投保人年龄≤50周岁,当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200万元时,投保人须提供高保额问卷,并需接受生存调查;当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400万元时,需同时接受体检;如投保人年龄>50周岁,当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100万元时,投保人须提供高保额问卷,并需接受生存调查;当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200万元时,需同时接受体检;7、本险种必须附加的险种为: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

8、本险种可选择附加的险种为:泰康附加基本定期寿险、泰康附加基本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泰康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如意尊享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当主险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时,不可附加短期附加险;9、本险种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为1至6类,5、6类职业投保无职业加费,拒保职业不受理;10、投保人职业属于本公司《职业分类表》中5、6类职业者不得投保本险种,投保人为残疾人士或额外死亡率>200%,不得投保本险种;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时不受此限制;11、本险种无健康加费,被保险人额外死亡率>300%拒保;12、本险种不进入“爱家之约(幸福版)”销售;13、在填写投保单时,本险种规范简称【财富人生E款】;14、本险种规则其他未尽事宜遵循《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1版)》相关规定。

泰康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说明书

泰康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说明书

泰康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为投资连结型保险。

本保险的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指我们提供的“泰康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一、投保须知1、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犹豫期及犹豫期退保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3、保险费的交纳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为不定期交。

具体交费方式和交费标准由您在投保时选择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4、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二、保险责任本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偏重投资理财功能,并含有终身寿险保险责任,因而与传统保险的保险责任有所不同。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理解清楚: 本产品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的身故保险金。

投保本产品后可自动享有基本部分的身故保险金;此外,您还可自行选择可选部分的身故保险金,即额外增加身故保障。

(1)基本部分身故保险金:a)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该部分身故保险金数额为投保人所交纳保险费数额(无息)的105%;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该部分身故保险金数额为我们收到领取身故保险金申请书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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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e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e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为万能保险。

本保险的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e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指我们提供的“泰康e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e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一、投保须知1、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犹豫期及犹豫期内解除合同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3、保险费的交纳本合同保险费交纳方式为不定期交纳。

您交纳的首次保险费金额不得低于我们规定的首次保险费最低限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之后,您可以选择不定期交纳追加保险费,但追加保险费的交纳次数和交费金额应符合交纳追加保险费时我们的相关规定。

4、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保险金总和的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二、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a)基本部分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其该部分身故保险金(即基本部分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基本部分保险金额的105%;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其该部分身故保险金(即基本部分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基本部分保险金额的110%。

基本部分保险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b)可选部分身故保险金:该部分身故保险金(即可选部分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本合同的可选部分身故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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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盈泰E款养老年金保险》投保规则
一、投、被保险人关系:首期销售时,投被保险人限为同一人(被
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除外);续期销售投、被保险人关系:父母、配偶、子女、本人。

二、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至64周岁(含);
三、交费方式:一次性;
四、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
五、本险种按份数购买(份数为整数),每份保险费1000元,最低
投保10份;
六、本险种无银保通出单保费上限为5000份;
七、本险种不计入被保险人净风险保额;
八、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为1至6类,拒保职业不受理;
九、本险种规范简称:盈泰E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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