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样品实验送检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产技术部实验室样品实验及送检规定1 目的意义

根据公司节能降耗要求,在保证正常实验的前提下,对部分非关键化验项目进行精简,以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为生产技术部部门内部规定,仅适用于生产技术部实验送检样品的管理。

3 主要内容

3.1 原料外部调查样。

3.1.1 采购调查浸出率,仅做金精粉金品位以及氰渣品位。其他中间过程一律不化验,待氰渣指标符合公司生产要求,再对金精粉做全元素分析。

3.1.2 外单位调查品位需见加工费以及化验费收费收据后方可接收(具体参照相关规定)。

3.2 进厂原料综合样浸出实验样。

进厂原料综合样仅做原料金品位和氰渣金品位。

3.1.1 集团内老客户,1~3个月进行抽查。

3.1.2 集团外老客户,根据近3批次原料浸出率情况决定抽查频率。

3.1.3 新客户,连续做3批次浸出实验,浸出率稳定后,每月抽查一次。

3.1.4 凡抽查不合格客户,从抽查日开始,以后进厂每批次原料需做浸出实验,连续3次合格后,参照前三条要求执行。

3.3 二道样

二道样仅做金品位,其他元素不做化验。

3.4 其他样品

3.4.1 本部门内部其他样品按照部门要求做元素分析。

3.4.2 其他部门送检样品原则不接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