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附件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技术要点
农业灾害研究 2023,13(10)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技术要点董海锋,刘 娇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山 528400摘要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内容是确定地块是否被污染,并通过采样分析了解地块的污染程度和范围。
采样分析过程应可追溯,整个调查过程都应实事求是地反映出地块的污染状况。
地块历史变迁应叙述清晰,过程中地块如有污染,则应准确识别出特征污染因子,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分析过程中应采取质控手段,测试分析应科学、精准。
在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实践中总结出一些技术要点,为从事场地污染调查的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 调查;分析;要点中图分类号:X5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305(2023)10–0305-032019年,生态环境部修订了HJ25系列标准,修订后的HJ25系列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规定了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的内容和报告的评审流程。
现从珠三角地区一些初步调查的案例中归纳出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初步调查报告编制的一些技术要点,供从事场地污染调查的检测人员和调查人员参考。
1 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第一阶段已进行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第一阶段的报告成果是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的基础。
采样分析工作计划技术要点如下。
1.1 要突出项目的特点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为确定监测对象、制定监测计划、编制监测方案。
制定计划前,应再次核实第一阶段已有的资料,并充分关注相邻地块的历史资料。
如后续踏勘发现问题,应补充人员访谈。
1.2 点位布设、采样深度、检测项目、样品数量要合理点位布设方法包括系统随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分区布点法等。
地块内土壤特征相近的一般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地块内土壤污染特征不明确的可采用系统布点法,地块内污染程度有差异的一般采用分区布点法。
地块外选取1~2个点位作为对照监测点(取表层样品),对照点的位置应选取在受外界影响小的区域。
219368763_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中采样和布点方法
要兼顾土壤类型及种植面积、 农户、 合作社等因素ꎮ
依据各县 ( 市、 区) 曾开展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
量相关监测与调查为基础ꎬ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
普查” 监测点位 (2012—2015)ꎬ “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
而且划分的层次和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ꎬ
3 5 遥感数据的布点方法
随着遥感 ( remote sensingꎬ RS) 、 地理信息系统
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位图ꎮ 当采样区域图斑数量
(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或 Geo - Information sys ̄
GIS 软件中进行现状图叠加ꎬ 形成评价单元 [4] ꎮ 可以
样点位代表面积进行选择采样方法ꎮ 如在蔬菜、 果品
意义ꎮ
的收获期采样ꎬ 采样方式主要采用棋盘法ꎻ 如需打环
4 农用地采样方法
刀ꎬ 需注意取土的位置ꎻ 另外ꎬ 对于污水灌溉或受污
染的水灌溉的土壤取样ꎬ 一般采用对角 线 法 布 点 采
应了解采样地块农业生产情况ꎬ 根据布点原则确
定是否符合布点要求ꎬ 用 GPS 定位仪进行定位ꎬ 与以
最常用的采样方法之一ꎮ 其原理是将整个调查区域划
则上要进行布点ꎮ 布点要兼顾行政区划、 土壤类型、
土地利用、 管理水平、 点 位 已 有 信 息 的 完 整 性 等 因
素ꎬ 覆盖所有农业县 ( 区、 市、 旗、 场) 和主要土壤
类型ꎬ 根据种植作物种类、 产量水平、 梯田化水平等
因素的不同ꎬ 并与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样点、 测土配方
从数据库采样点分布上看ꎬ 很多农用地采样点分
布缺少规律性ꎬ 布点不科学性ꎬ 点位与点位之间相关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第一部分
1 土壤样品前处理方法-试剂的制备1-1 电热板/硝酸―高氯酸―氢氟酸消解称取0.2500g~0.5000g(各单项中准确到0.0002g,以下都与此相同)风干土样于聚四氟乙烯坩埚中,用几滴水润湿后,加入10 mL HCl(ρ1.19 g/mL),于电热板上低温加热,蒸发至约剩5 mL时加入15 mL HNO3(ρ1.42 g/mL),继续加热蒸至近粘稠状,加入10 mL HF(ρ1.15 g/mL)并继续加热,为了达到更好的除硅效果应经常摇动坩埚。
最后加入5 mL HClO4(ρ1.67 g/mL),并加热至白烟冒尽。
对于含有机质较多的土样,应在加入HClO4之后加盖消解,土壤分解物应呈白色或淡黄色(含铁较高的土壤),倾斜坩埚时呈不流动的粘稠状。
用稀酸溶液(稀硝酸?)冲洗内壁及坩埚盖,温热溶解残渣,冷却后,定容至100 mL,50 mL或25 mL最终体积依待测成分的含量而定。
1-2 高压密闭消解准确称取0.5 g风干土样于内套聚四氟乙烯坩埚中,加入少许水润湿试样,再加入HNO3(ρ1.42 g/mL)、HClO4(ρ1.67 g/mL)各5 mL,摇匀后将坩埚放入不锈钢套筒中,拧紧。
放在180 ℃的烘箱中分解2 h。
取出,冷却至室温后,取出坩埚,用水冲洗坩埚盖的内壁,加入3 mL HF(ρ1.15 g/mL),置于电热板上,在100℃~120℃加热除硅,待坩埚内剩下约2 ~3 mL溶液时,调高温度至150℃,蒸至冒浓白烟后再缓缓蒸至近干,按1-1同样操作,(用水)定容后进行测定。
对于有机质含量较高的样品,该方法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请酌情使用。
1-3 微波炉消解微波炉加热分解法是以被分解的土壤样品及酸的混合液作为发热体,从内部进行加热使试样受到分解的方法。
目前报导的微波加热分解试样的方法,有常压敞口分解和仅用厚壁聚四氟乙烯容器的密闭式分解法和密闭加压分解法。
后者以聚四氟乙烯密闭容器作内筒,以能透过微波的材料如高强度聚合物树脂或聚丙烯树脂作外筒,在该密封系统内分解试样能达到良好的分解效果。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随着工业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和改善农用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安全,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人员培训:针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特殊性,应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开展详查工作的能力。
仪器设备校准: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从而提高详查结果的准确性。
样品处理:详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样品进行采集、存储、运输和实验室处理,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数据记录:详查过程中的数据记录应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和归档,以便后续分析和评估。
采样点位控制:在采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点位进行采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均匀性。
样品采集深度:根据土壤剖面的特点,应控制样品的采集深度,以获取更全面的土壤污染信息。
数据处理:详查数据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包括数据的整理、统计、分析、评价等环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结果报告:结果报告应客观、准确、详细地反映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包括污染类型、程度、范围等信息,为政策制定和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采样技术:采样点的设置应考虑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方式等因素,保证采样点的代表性和均匀性。
采样深度应根据土壤剖面的变化情况来确定,一般应达到耕层以下。
采样方法应采用规范的取样器进行等量采样,避免主观因素对样品代表性的影响。
实验室分析技术:实验室分析应采用可靠的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同时,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样品标识、数据记录、审核与评估等环节。
数据处理技术:数据处理是详查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应采用专业的数据处理软件和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价。
数据处理过程中应进行异常值识别和修正,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附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1 适用围本技术规定是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下简称详查)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详查样品的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结果报告等过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 术语与定义2.1 密码平行样品利用在详查平行样品采集点位采集的土壤或农产品样品制成的外部质量控制样品,用于评价实验室分析测试的精密度以控制随机误差。
采用干样分析测试的检测项目,如土壤和农产品中重金属等无机污染物,该样品由制样人员在制样单位将加工完成的详查样品混匀后以四分法制备而成;采用鲜样分析测试的检测项目,如土壤中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该样品由采样人员将同一采样点位采集的所有样品在采样现场剔除异物、混匀后以四分法制备而成。
2.2 统一监控样品一种理化性质和组成足够均匀稳定的外部质量控制样品,用于评价实验室分析测试的准确度以控制系统误差。
该样品由专业机构根据详查需要专门制备,其指定值主要依据标准物质定值程序赋值,或根据各检测实验室的分析测试结果采用稳健统计法确定。
3 总则3.1 各省(区、市)质量控制实验室应按照本省(区、市)详查实施案和本规定制定本省(区、市)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案。
3.2 承担详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任务的单位应依据详查要求进一步完善部质量管理制度,其主要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应接受或省级详查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技术培训,掌握详查相关技术规定和管理要求。
3.3 承担详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任务的单位应按照本技术规定,制定和实施部质量控制计划,从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并自觉接受和省级详查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质量检查)。
3.4 承担详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任务的单位应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时提交工作质量自评价报告,各省(区、市)质量控制实验室应负责编制本省(区、市)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报告。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中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的布设。
2点位布设原则2.1全面性原则调查点位要全面覆盖不同类型的土壤及不同利用方式的土壤,重点区域要全面覆盖调查区域内各种2.22.32.42.52.6(网33.1硬件设备3.1.1点位布设辅助设备全球定位系统(GPS)、数码照相机、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绘图仪、彩色打印机、扫描仪、用作GIS网格布点的ArcGIS软件(全国统一布点软件)。
3.1.2地理信息系统(GIS)点位布设底图原则上要求各省以1:25万电子地图作为点位布设底图(各省根据需要可选用其它比例尺的电子地图作为布点底图)。
点位布设底图应包括行政区划(全省、市界、市县城区、乡镇区域)、水系(地表水如河流、湖库;地下水)、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地形地貌、交通(公路)、植被等基本图。
根据土壤调查的类型、面积和精度,可采用不同比例尺的点位布设底图。
(1)针对土种或污染场地的土壤调查,推荐采用1:10000~1:50000;(2)针对土属或以地级市为单位开展的土壤调查,推荐采用1:10万~1:20万;(3)针对亚类或省级或流域为单位开展的土壤调查,推荐采用1:25万。
3.2资料收集与分析3.2.1(1(2(3(4(5地表特征性植被类型、分布及覆盖情况;农、林、牧业栽植的树、草、农作物等资料。
当地主要生态系统(农田、城市生态、森林、草原、湿地、水域)等现状。
3.2.2社会环境(1)人口与健康状况人口分布、密度,人均收入与寿命,地方性长期的或新出现的疾病、各类疾病的发病率等。
(2)农业生产与土地利用状况耕地面积,种植结构,作物产量,主要“菜篮子”种植区肥料(化肥、有机肥)、农药使用品种及施用水平,污水灌溉情况,土地利用类型及规划。
(3)工业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工业污染源类型、数量与分布(并将污染源标注在工作底图上);污染场地类型、污染源及其历史状况,包括污染场地产权状况及使用者变更情况,工业过程(企业产品、使用的化学品、原材料和中间产物的储存和运输),废物及废物处理场位置,废水、废气及其主要污染物向土地和水体的排污状况,污染事故发生情况,固体或液体的燃料动力(含燃料储存和灰分处理),场地的外来填充物,土壤污染事故发生区主要污染物的毒性、稳定性以及如何消除等资料。
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外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外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农用地土壤污染是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土壤污染对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产生了严重影响,甚至对人类健康产生潜在威胁。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进行详查,并实施有效的外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
【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是指对农田土壤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掌握土壤污染的分布、程度和原因,据此确定土壤污染风险,为后续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1. 土壤污染物种类和分布情况:对污染物种类和含量进行调查,包括重金属、有机物、农药等。
2. 土壤污染程度评价:根据土壤污染物含量和土壤环境背景值,评价土壤的污染程度,分析土壤污染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3. 污染源识别:确定土壤污染的来源和扩散途径,找出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4. 污染风险评估:评估土壤污染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潜在威胁,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5. 监测点布设和取样分析:合理设置监测点,对土壤取样进行实验室分析,获取真实的土壤污染数据。
【外部质量控制】外部质量控制是指利用外部测评、参比物质和国际标准等手段,对实验室的测试能力和测试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中,外部质量控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有效提高土壤污染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外部质量控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应定期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外部品质考核,验证实验室的测试能力。
2. 参比物质的应用:使用参比物质进行校准和核查,确保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的所有测试过程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要求。
4.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评定测试结果的不确定度,对测试结果进行合理的评价和修正。
【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是指在实施土壤污染详查过程中,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过程管理、数据可追溯性和结果评价等环节。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附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是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下简称详查)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详查样品的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结果报告等过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 术语与定义2.1 密码平行样品利用在详查平行样品采集点位采集的土壤或农产品样品制成的外部质量控制样品,用于评价实验室分析测试的精密度以控制随机误差。
采用干样分析测试的检测项目,如土壤和农产品中重金属等无机污染物,该样品由制样人员在制样单位将加工完成的详查样品混匀后以四分法制备而成;采用鲜样分析测试的检测项目,如土壤中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该样品由采样人员将同一采样点位采集的所有样品在采样现场剔除异物、混匀后以四分法制备而成。
2.2 统一监控样品一种理化性质和组成足够均匀稳定的外部质量控制样品,用于评价实验室分析测试的准确度以控制系统误差。
该样品由专业机构根据详查需要专门制备,其指定值主要依据标准物质定值程序赋值,或根据各检测实验室的分析测试结果采用稳健统计方法确定。
3 总则3.1 各省(区、市)质量控制实验室应按照本省(区、市)详查实施方案和本规定制定本省(区、市)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
3.2 承担详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任务的单位应依据详查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其主要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应接受国家或省级详查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技术培训,掌握详查相关技术规定和管理要求。
3.3 承担详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任务的单位应按照本技术规定,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并自觉接受国家和省级详查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质量检查)。
3.4 承担详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任务的单位应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时提交工作质量自评价报告,各省(区、市)质量控制实验室应负责编制本省(区、市)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报告。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附件1电子教案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附件1附件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二Ο一七年一月目录1 适用范围 (6)2 术语定义 (6)3 点位布设原则 (7)4 点位布设工作流程 (8)5 农用地详查范围确定 (9)5.1 点位超标区确定 (9)5.2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确定 (9)6 点位布设准备 (11)6.1辅助设备与底图准备 (11)6.2资料收集 (12)6.3 布点编码 (12)7 点位布设 (13)7.1点位超标区点位布设 (14)7.2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 (15)7.3农产品点位布设 (15)8 点位核实调整 (16)8.1 点位超标区和产业集聚影响区点位核实 (16)8.2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农用地布点补充 (16)8.3点位编码信息准确性核实 (16)9 布点方案确定 (17)附1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范围 (18)附2 分析测试项目 (29)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的布设。
2 术语定义2.1 点位超标区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分别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发现的农用地土壤污染超标点位所在的区域。
2.2 土壤重点污染源指根据《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筛选出存在土壤累积污染影响的行业企业。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按照GB/T 4754分类,包括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7纺织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59仓储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废、医废处置)、78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活垃圾处置)。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附件1
附件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二Ο一七年一月目录1 适用范围 (7)2 术语定义 (7)3 点位布设原则 (7)4 点位布设工作流程 (8)5 农用地详查范围确定 (9)5.1 点位超标区确定 (9)5.2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确定 (9)6 点位布设准备 (11)6.1辅助设备与底图准备 (11)6.2资料收集 (12)6.3 布点编码 (12)7 点位布设 (13)7.1点位超标区点位布设 (14)7.2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 (15)7.3农产品点位布设 (15)8 点位核实调整 (16)8.1 点位超标区和产业集聚影响区点位核实 (16)8.2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农用地布点补充 (16)8.3点位编码信息准确性核实 (16)9 布点方案确定 (17)附1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范围 (18)附2 分析测试项目 (29)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的布设。
2 术语定义2.1 点位超标区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分别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发现的农用地土壤污染超标点位所在的区域。
2.2 土壤重点污染源指根据《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筛选出存在土壤累积污染影响的行业企业。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按照GB/T 4754分类,包括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7纺织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59仓储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废、医废处置)、78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活垃圾处置)。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7.14•【字号】皖环发(2017)71号•【施行日期】2017.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71号各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委:目前我省已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工作,但仍存在详查点位不准确、不全面的突出问题。
为夯实详查工作基础,根据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的要求,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将联合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以下简称农用地详查点位核实)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做好农用地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点位核实工作由市级环保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环保、国土、农业、工业和信息化、水利等部门及相关乡镇工作人员直接参与。
在县级相关部门中,环保、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提供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其他涉重金属企业名单,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历史上污染较重但已经关停整治的土壤污染企业或企业聚集区的名单;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划地图、工矿企业分布地图;农业部门负责提供本行政区域内已经梳理的突出问题区域及其他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区域的信息;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灌区分布、污水灌溉区域(包括利用重污染的工业废水纳污水体进行灌溉的区域)分布等信息和图件资料。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点位核实结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各市要确定专门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技术工作人员,并在7月17日之前将名单报送至省环保厅。
二、及时确认和上报点位核实工作结果各县(市、区)农用地详查点位核实与调整工作完成后,各市环保局要向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反馈,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无异议后要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结果确认单》上盖章确认,并于2017年7月256日之前将确认单报送至省环保厅。
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要点
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要点1. 网格布设原则:根据实际土壤环境监测需求,将监测区域划分成网格,每个网格内设置一个监测点位。
网格大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同时要考虑到监测点位之间的距离和覆盖范围。
2. 代表性选择:在每个网格内选择代表性样点进行监测。
代表性样点应具有代表性,即能够反映该区域的土壤环境状况。
选择样点时可以考虑地貌、土壤类型、植被覆盖等因素,并按照统计学原理进行随机抽样,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3. 监测深度选择:根据土壤环境监测的具体目的,确定监测深度。
一般情况下,常用的监测深度有0-20cm、20-40cm、40-60cm和60-100cm等,可以根据需求进行选择。
在设置监测点位时,要保证每个深度范围都有相应的监测点位。
4. 布设密度确定:根据土壤环境监测的实际需求和经济投入,确定监测点位的布设密度。
一般情况下,密度越大,监测结果越准确,但同时也会增加成本和工作量。
可以根据土壤环境的变化特征和监测目的进行合理的决策。
5. 存在障碍物考虑:在布设监测点位时,要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水体等。
这些障碍物可能会影响土壤环境的分布和变化,因此要避开这些区域或者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6. 数据记录和管理:在布设监测点位时,要确保能够方便、准确地记录和管理监测数据。
可以利用GPS技术记录监测点位的坐标,同时建立数据库来存储和管理监测数据,以便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和评估。
总的来说,布设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的技术要点包括网格布设原则、代表性选择、监测深度选择、布设密度确定、存在障碍物考虑以及数据记录和管理等方面。
这些要点的合理应用可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附件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二Ο一七年一月目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的布设。
2 术语定义点位超标区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分别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发现的农用地土壤污染超标点位所在的区域。
土壤重点污染源指根据《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筛选出存在土壤累积污染影响的行业企业。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按照GB/T 4754分类,包括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7纺织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59仓储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废、医废处置)、78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活垃圾处置)。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指土壤重点污染源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区域,包括产业集聚影响区和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
产业集聚影响区指因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集聚对土壤环境造成叠加污染影响的区域。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指根据企业服务年限、生产规模等筛选确定的单个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累计污染影响的区域。
基础网格指按照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6度分带制作的公里网,大地坐标系采用CGCS2000参数。
基础网格用于控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在空间分布上的均匀性。
3 点位布设原则合理性原则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围绕已有调查发现的点位超标区与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合理划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调查区域,突出重点,确定有限目标。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附件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二Ο一七年一月目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的布设。
2 术语定义点位超标区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分别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发现的农用地土壤污染超标点位所在的区域。
土壤重点污染源指根据《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筛选出存在土壤累积污染影响的行业企业。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按照GB/T 4754分类,包括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7纺织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59仓储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废、医废处置)、78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活垃圾处置)。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指土壤重点污染源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区域,包括产业集聚影响区和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
产业集聚影响区指因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集聚对土壤环境造成叠加污染影响的区域。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指根据企业服务年限、生产规模等筛选确定的单个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累计污染影响的区域。
基础网格指按照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6度分带制作的公里网,大地坐标系采用CGCS2000参数。
基础网格用于控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在空间分布上的均匀性。
3 点位布设原则合理性原则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围绕已有调查发现的点位超标区与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合理划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调查区域,突出重点,确定有限目标。
(完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中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的布设。
2 点位布设原则2.1 全面性原则调查点位要全面覆盖不同类型的土壤及不同利用方式的土壤,重点区域要全面覆盖调查区域内各种污染类型的场地,能代表调查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2 可行性原则点位布设应兼顾采样现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交通、安全等方面可实施采样的环境保障.2.3 经济性原则保证样品代表性最大化,最大限度节约采样成本、人力资源和实验室资源。
2.4 连续性原则点位布设在满足本次调查的基础上,应兼顾“七五”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布设的背景点位情况,并考虑国家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的需要.2。
5 分级控制原则土壤调查点位网格布设尺度按国家、省、市不同层次需求分级设定,确定的调查点位实行分级控制、分级管理。
2.6 相对一致性原则同一采样区域(网格)内的土壤差异性应尽可能小,在性质上具有相对一致性。
而不同采样区域(网格)内土壤差异性尽可能大。
3 点位布设准备3.1 硬件设备3.1。
1 点位布设辅助设备全球定位系统(GPS)、数码照相机、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绘图仪、彩色打印机、扫描仪、用作GIS网格布点的ArcGIS软件(全国统一布点软件)。
3。
1.2 地理信息系统(GIS)点位布设底图原则上要求各省以1:25万电子地图作为点位布设底图(各省根据需要可选用其它比例尺的电子地图作为布点底图).点位布设底图应包括行政区划(全省、市界、市县城区、乡镇区域)、水系(地表水如河流、湖库;地下水)、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地形地貌、交通(公路)、植被等基本图。
根据土壤调查的类型、面积和精度,可采用不同比例尺的点位布设底图。
(1)针对土种或污染场地的土壤调查,推荐采用1:10000~1:50000;(2)针对土属或以地级市为单位开展的土壤调查,推荐采用1:10万~1:20万;(3)针对亚类或省级或流域为单位开展的土壤调查,推荐采用1:25万.3.2 资料收集与分析3.2.1 自然环境(1)地理、地质和地形地貌特点地理位置(经纬度)及面积;地表风化层特征;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即高低起伏状况),周围的地貌类型(山地、平原、沟谷、丘陵、海岸)等状况。
污染场地土壤初步调查布点及采样
污染场地土壤初步调查布点及采样一、引言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土壤污染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对人类的健康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都带来了威胁。
为了了解和评估土壤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和采样工作。
本文将介绍污染场地土壤初步调查的布点和采样方法。
二、布点在进行土壤污染调查时,布点是非常重要的。
合理的布点可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以下是布点原则:1.代表性原则:土壤污染通常是不均匀分布的,因此必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在选取采样点时,应该考虑土壤特性、土壤利用方式、污染源的位置和性质等因素,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2.覆盖性原则:为了获得全面的调查结果,应采取合理的布点方式,覆盖整个污染场地。
可以通过网格布点、边界布点等方式,确保采样点的分布均匀。
3.地貌特征原则:土壤受地表地貌特征的影响较大,因此在布点时应考虑地貌特征。
可以选择高地、低地、平地等地貌特征的采样点,以确保土壤样品的代表性。
4.边缘效应原则:在污染场地的边缘区域,土壤污染通常比内部区域轻微。
因此,在布点时,应合理选择边缘区域的采样点,以评估边缘区域的污染状况。
三、采样合理的采样方法可以保证获得准确的土壤样品,并确保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以下是采样方法的介绍:1.采样工具:采样工具应选择合适的铲子、锹和铁锹等工具。
采样容器要干净,并避免使用有污染的材料。
2.采样深度:土壤的污染程度通常与深度有关,因此在采样时,应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采样深度。
一般来说,2-5厘米是常规的采样深度。
3.采样点数量:根据实地调查情况,确定合理的采样点数量。
一般来说,每1000平方米应选择5-10个采样点,以获得代表性样品。
4.现场保存:采样完成后,应将样品密封,并进行现场标识。
现场保存的样品应放置在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与其他物质接触。
5.实验室分析:采样完成后,将样品送至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分析。
分析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例如重金属含量分析、有机物含量分析等。
污染场地环境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
132 HUANJINGYUFAZHAN ▲污染场地环境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吴丞往1,高伟亮2(1.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 杭州 310012;2.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1)摘要:土壤监测是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治理的重要内容,确保其监测点布设的合理化,不仅有助于土壤监测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更对污染场地环境治理质量提升具有重大影响。
本文在阐述污染场地环境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必要性的基础上,就其具体的电位布设要求进行分析,并指出土壤监测点位布设的具体形式。
以期有利于土壤监测质量的提升,进而在保证污染场地高效治理的同时,实现人们生活环境的有效改善。
关键词:污染场地;土壤监测;电位布设中图分类号:X8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2-0132-02DOI:10.16647/15-1369/X.2019.02.076Discussion on the location of soil monitoring sites in polluted sitesWu Chengwang1 ,GaoWeiliang2(1.Zhejiang Provinc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 , Hangzhou Zhejiang 310012,China;2.Hang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Design Co., Ltd.Hangzhou Zhejiang 310011,China)Abstract: Soil monitoring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control of polluted sites. To ensure the rationalization of monitoring sites is not only helpful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soil monitoring, but also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improvement of environmental control quality of contaminated sites. On the basis of expounding the necessity of soil monitoring site placement in polluted sites, this paper analyzes its specific potential setting requirements, and points out the concrete forms of soil monitoring sites placemen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soil monitoring and ensure the efficient treatment of contaminated sites, the living environment of people can be effectively improved at the same time.Key words: Contaminated site; Soil monitoring; Potential placement随着生态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们愈发重视绿色生产的践行,并积极地推进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
附件1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土壤样品采集 (1)2.1制定采样计划 (1)2.2采样准备 (1)2.3使用采样手持终端和GPS (3)2.4采样点确认 (3)2.5采样方法 (3)2.6采样时期 (5)2.7采样记录 (5)2.8样品分装 (6)2.9采样小组自查 (6)2.10注意事项 (6)3 样品流转 (7)3.1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7)3.2样品装运 (7)3.3样品交接 (8)4 样品制备 (8)4.1制样场地 (8)4.2制样工具及容器 (8)4.3样品制备 (9)4.4注意事项 (10)5 样品保存 (11)5.1实验室样品保存 (11)5.2样品库样品保存 (12)附1 (13)附2 (18)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与其相关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土壤样品采集2.1 制定采样计划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采样计划,内容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采样量和份数、样品交接和注意事项等。
2.2 采样准备采样准备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2.2.1 组织准备野外采样必须组建采样小组:(1)采样小组至少由2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组长和1名技术骨干,要求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等技术培训;(2)采样小组组长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和具有野外采样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长为采样过程质量控制责任人和现场采样记录审核人;(3)采样小组成员应具有土壤调查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流转相关技术要求;(4)采样小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污染场地环境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
污染场地环境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发布时间:2022-03-28T08:30:41.685Z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第40卷第25期作者:邹旭[导读] 污染场地的污染状况和治理状况需要通过土壤监测点获得邹旭江苏中宜生态土研究院有限公司摘要:污染场地的污染状况和治理状况需要通过土壤监测点获得,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必须采取合理的监测点布置方法。
本文对污染场地土壤监测点布置进行研究,分析监测点布置的作用和主要内容,研究监测点布置的原则,总结目前监测点布置的常用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通过研究,帮助工作人员采取更为高效、准确的监测点布置方式,有效监测污染场地环境土壤的状况。
关键词:污染场地;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方法引言:很多城市转型后,工业产业大量迁往其他城市,由于过去采取粗犷式发展,很多工业用地都存在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必须开展污染场地的土壤治理工作。
为了选择有效的土壤污染治理策略,以及对治理中、治理后的土壤污染状况展开跟踪,必须针对污染场地布置土壤监测点,而监测点的监测效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则取决于监测点的布设方式。
1 污染场地环境土壤监测点布置作用分析1.1 污染场地环境土壤监测点布置必要性监测点能够对监测点所在位置和周围的环境情况展开监测,环境监测人员利用监测点的数据能够分析当地土壤的污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土壤污染治理措施,避免环保工作中人力、物力的浪费,在低投入的情况下获得最好土壤环境治理效果。
土壤监测是一项长期工作,监测点的布设为长期土壤污染情况监测提供了条件,不仅可以确定突然污染情况,也能对土壤的治理情况展开长期跟踪,分析土壤治理措施、技术的应用效果,根据治理情况调整环境保护策略;完成土壤环境治理工作后,通过监测点也能保持对后续情况的监控,继续跟踪当地土壤状况的发展,及时对出现的土壤污染问题开展治理工作。
1.2 污染场地环境土壤监测点位布置的重要性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很多地区的土壤都在面临比较严重的污染问题,在工业种类、技术发展水平、地区经济状况、人们生活习惯不同的情况下,所导致的污染问题、污染物质、污染程度、污染影响后果也会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土壤中的污染物质超标,必然会影响人们的饮食、饮水安全,也会破坏生态环境,所以必须布置土壤监测点确定土壤污染状况,根据监测结果选择有效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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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征-附件1—2——3——4——5—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的布设。
2 术语定义2.1 点位超标区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分别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发现的农用地土壤污染超标点位所在的区域。
2.2 土壤重点污染源指根据《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筛选出存在土壤累积污染影响的行业企业。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按照GB/T 4754分类,包括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7纺织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59仓储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废、医废处置)、78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活垃圾处置)。
2.3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6—指土壤重点污染源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区域,包括产业集聚影响区和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
2.4 产业集聚影响区指因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集聚对土壤环境造成叠加污染影响的区域。
2.5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指根据企业服务年限、生产规模等筛选确定的单个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累计污染影响的区域。
2.6 基础网格指按照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6度分带制作的公里网,大地坐标系采用CGCS2000参数。
基础网格用于控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在空间分布上的均匀性。
3 点位布设原则3.1 合理性原则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围绕已有调查发现的点位超标区与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合理划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调查区域,突出重点,确定有限目标。
3.2 可行性原则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目标和任务,充分考虑采样时间、采样工作量和实验室分析测试能力等因素,统筹确定布点采样方案。
3.3 经济性原则确保点位代表性最大化,最大限度节约采样成本、人力资源和—7—实验室资源。
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数据,避免重复布点。
3.4 差异性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土壤污染程度和土壤环境特征,有针对性的确定调查精度,进行差异化布点。
4 点位布设工作流程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采用国家和地方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
国家层面组织各省份专业人员共同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布点方案,并下发至各省(区、市);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和市县工作人员对初步布点方案进行核实调整,并补充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内农用地布点;经核实的布点方案由各省(区、市)报国家审核后实施。
主要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8—图1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工作流程5 农用地详查范围确定根据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已有调查发现的点位超标区、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和农用地分布区进行空间叠加分析,确定农用地详查范围。
5.1 点位超标区确定以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已有调查数据为基础,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依据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结果,确定轻度、中度、重度农用地土壤污染点位超标区域。
—9—5.2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确定基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和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分别确定产业集聚影响区和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
5.2.1 产业集聚影响区确定产业集聚影响区由国家、省(区、市)共同确定完成。
国家根据各省(区、市)上报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情况,参照产业布局、污染源聚集特征及地形地貌特征,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大气、水污染物排放影响叠加效应,并结合已有点位超标区分布,初步划出产业集聚影响区范围。
各省(区、市)根据本行政区产业结构、布局及企业规模等情况,结合国家初步划出的产业集聚影响区范围,合理确定产业集聚影响区。
5.2.2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确定省(区、市)依据国家确定的土壤重点污染源企业清单,对单个企业周边农用地进行布点。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范围确定参照表1,不同类型、规模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范围调整方法见附1。
表1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范围确定表—10—6 点位布设准备6.1 辅助设备与底图准备6.1.1 辅助设备各省(区、市)自行准备:全球定位系统(GPS)手持机、数码照相机、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国家统一准备: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布点系统。
6.1.2 底图国家在制作布点初步方案时统一准备基础底图、农用地底图。
基础底图:1:5万地形图(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2015标准版数据,坐标参数为CGCS2000),包括行政区划、河流水系、土壤类型分布、土地利用现状、地形地貌、交通(公路)、植被类型及覆盖率分布等基本性图件。
农用地分布图: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结果;空间分辨率为1-4 m的多光谱正射遥感影像数据。
6.2 资料收集6.2.1 必备资料包括地方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土壤污染调查或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或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相关资料、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地方梳理上报的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
6.2.2 辅助资料各省(区、市)自行收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资料,辅助核实调整布点使用。
自然环境资料:地形地貌;成土母质和土壤类型;区域气候与气象;地表水文;植被及生态系统类型等。
社会环境资料:农业生产与土地利用状况;工业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人口状况等。
6.3 布点编码所有点位实行统一编码,表层土壤点位由12位编码组成,深层土壤点位和农产品点位均由13位编码组成。
具体编码规则如下:6.3.1 表层土壤点位编码规则表层土壤点位编码采用12位码。
具体编码方法和各位编码的含义如下:(1)第一至第六位码为我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编码方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代码(GB/T 2260-2015)和国家统计局于2016年1月发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2)第七至第十位码为以县(自治县、县级市、自治旗、市辖区、林区)为空间计算单元的农用地采样点编码,顺序原则按从北至南,从西至东编码。
例如,XX县第50号采样点的编码号为0050。
(3)第十一位码为农用地类型编码。
编码规则:耕地为1,园地为2,牧草地为3。
(4)第十二位码为采样区类型编码。
编码规则:点位超标区为A,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与点位超标区的重叠区为B,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与点位超标区的非重叠区为C。
6.3.2 深层土壤点位编码规则深层土壤点位编码采用13位码。
前12位与对应的表层土壤点位编码一致,第13位码为D。
6.3.3 农产品编码规则农产品种类包括水稻和小麦,农产品编码同样采用第13位码。
前12位与对应的表层土壤点位编码一致,第13位的编码规则:水稻为R,小麦为W。
7 点位布设采用网格法进行控制性布点,农用地详查区域布点精度详见表2。
在基础网格内根据农用地分布和地形地貌特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块进行布点。
当网格中农用地面积比例小于10%时,可删除该点位。
表2 农用地详查区域点位布设精度7.1 点位超标区点位布设点位超标区点位布设由国家和省(区、市)共同完成,布点精度详见表2。
7.1.1 表层土壤点位布设点位超标区已被确定为地球化学高背景区,和尚未开展地球化学调查的点位超标区,按1000 m×1000 m网格均匀布设表层土壤点位。
7.1.2 深层土壤点位布设在尚未开展地球化学调查的点位超标区,按2000m×2000m网格进行深层土壤布点。
7.2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7.2.1 产业集聚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产业集聚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由国家和省(区、市)按表2要求共同完成。
7.2.2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由省(区、市)组织完成,布点精度详见表2。
点位布设技术要求如下:(1)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分废气、废水两种污染排放类型考虑,详见表3。
表3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农用地点位布设要求(2)污水灌溉区点位布设本次详查以污水灌溉面积超过500亩的农用地为布点对象。
污水灌溉区与点位超标区或产业集聚影响区重叠时,不再新增点位;非重叠时,点位自污水灌入处按水流方向由密渐疏布设。
污水灌溉区点位原则上按500m×500m网格布设,点位数量不超过15个。
7.3 农产品点位布设在详查区域内的南方酸性土壤水稻产区、北方小麦产区,按一定比例分别布设水稻、小麦样品点位。
重度、轻中度点位超标区域内农产品点位与土壤点位分别按1:4、1:1比例布设,农产品点位要与对应表层土壤点位保持一致。
8 点位核实调整各省(区、市)组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专业人员,基于国家提供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布点系统、初步布点方案以及高分遥感影像,基于地方已有的调查成果分析、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区域梳理排查结果,对初步布点方案中的点位进行核实,提出补充调整建议。
8.1 点位超标区和产业集聚影响区点位核实依据地方已有的调查成果分析,组织对初步布点方案中的点位逐一进行核实调整。
一是核实点位是否符合布点原则和详查工作目标要求;二是按照国家提供的高分遥感影像,核实点位的代表性和采样的可行性;三是核实确定采集深层土壤样品和农产品样品的点位;四是分析近5年(2012年1月以来)已有调查数据,在调查点位、分析测试项目符合详查数据要求(见附2)的情况下,适当核减农用地表层土壤点位。
根据核实结果,提出点位补充调整建议及其理由。
8.2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农用地布点补充基于《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范围》(见附1)、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区域梳理排查结果,依据“7.2.2 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农用地点位布设”的有关要求,组织核实补充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农用地布点方案。
8.3 点位编码信息准确性核实依据“6.3 布点编码”的有关要求,组织核实点位编码信息的准确性,重点核实确认农用地类型编码、农作物样品编码、深层土样品编码与实际情况是否吻合。
根据核实结果,提出调整建议及其理由。
9 布点方案确定各省(区、市)将点位补充调整建议及其理由上报国家,经审核通过后形成本行政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方案。
附1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区范围1 大气沉降影响调查范围确定需考虑大气沉降影响的行业包括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废、医废处置)、78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活垃圾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