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讲义第一讲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品
建设法规与案例分 析第一讲
相关职业资格证
毕业后一年后自动转为助理工程师,评为助理 工程师后四年评工程师。
如果是搞施工就考建造师做到一定时间后可以 考一个监理工程师.
如果搞预结算那就考造价师或经济师. 如果搞设计的话就考结构师或建筑师或岩土师. 最后考一个监理工程师. 当然能者多劳能多考就多考. 监理师的要求年限 最高所以最后再考。注册结构师、注册造价师、注 册监理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注册建筑师、注册 建造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等。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 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 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 务》2个科目的考试。
题型题量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投资估算来自百度文库
初步设计概算 修正概算
施工图预算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 评估、决策
初步设计 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准备
设备订货
施工
决算
竣工验收
交付使用
选点
年 度 计 划
生 产 准 备
课程介绍
课程性质:
《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是一门专业延伸课程。 以学习《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 律知识为主,并了解建设工程法规在工程实际中的 应用。
二级建造师考试简介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 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 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 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 :“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 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教学目的:
了解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形式和颁布
情况。 熟悉工程建设中常用法规的主要组成内容。
课程介绍
学习的难点:
带有一定文科性质,教学内容抽象。 学科知识应用的综合性。
教学方法:
以常用法规的基本知识为主导;以工程项目实例应用为 扩展。
讲课内容的独立性,随时间推移,内容会有所变化和调 整。
教学要求:
二级建造师考试考试科目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 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 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 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一。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 方式进行。
掌握法律法规的名称实质和内容 熟悉法律法规条款的主要内容 学会常用法规的基本应用方法
“八靠”
“了解靠讲解,掌握靠能力” “三分靠技术,七分靠管理” “单位靠资质,从业靠证书” “中标靠低标,盈利靠索赔”
参考资料
1、参考书目
《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 徐占发主编. 北京:人民交 通出版社,2005
《工程建设法规与案例》. 何佰洲编著.北京:中国建筑 工业出版社,2003
二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 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 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 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 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 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 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 ,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 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二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 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 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 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建造师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 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 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 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 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 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 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预算员:《建筑识图》、《房屋构造》、《建筑工程定额与
预算》、《建筑施工技术》 施工员:《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结构》、《
建筑施工技术》 质检员:《质量事故分析》、《建筑施工技术》 材料员:《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技术》 安全员:《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技术》、《建筑企业经营管
理》
初级、中级、高级
报考条件
1 、初级 ( 1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 2 )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2 、中级 ( 1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 3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3 、高级 ( 1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 ( 2 )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 (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