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 安 市 域 总 体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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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
(文本、图集)
瑞安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
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
院长顾浩
总规划师陈伟明
项目负责人黄幼朴
胡庆钢
设计证书号:[建]城规编第(021042)
证书等级:甲级
瑞安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八年七月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二部分规划图集
1.区位图
2.市域土地利用现状图
3.市域用地现状图
4.土地适宜性评价图
5.市域用地规划图
6.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7.市域规划结构与分区划分图
8.市域空间管制图
9.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10.市域社会设施规划图
11.城镇及乡集镇规划用地范围图
12.市域给水工程规划图
13.市域排水工程规划图
14.市域电力电信规划图
15.市域燃气热力规划图
16.市域用地规划(近期)图
一、规划总则 (1)
二、发展目标与发展策略 (1)
三、人口与用地规模 (1)
四、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
五、市域空间总体布局 (3)
六、市域空间管制 (9)
七、城乡统筹与村庄建设 (11)
八、产业布局 (13)
九、风景旅游与历史文化保护及城乡景观风貌规划 (14)
十、社会事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17)
十一、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21)
十二、市政设施规划 (22)
十三、防灾减灾规划 (26)
十四、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29)
十五、近期建设规划 (31)
十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4)
附1:瑞安市域总体规划纲要论证意见 (36)
附1:瑞安市域总体规划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37)
一、规划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瑞安市城乡建设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温州城市总体规划》、《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结合瑞安实际制定本规划。(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条本规划期限为:
近期:2006-2010年,与《瑞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期限一致;
远期:2011-2020年;与在编的《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远期期限相一致;
远景:未来30-50年。
第三条规划范围
瑞安市全市域,陆域面积1270 .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037平方公里。
二、发展目标与发展策略
第四条发展定位:温州大都市区的南翼中心城市、具有山水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宜居的滨海工贸城市。
第五条发展策略
市域总体空间发展策略为:东部提升拓展、中部新兴崛起、西部生态保留和海域适度开发。
(原城市总体规划第10条作废)
第六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人口与用地规模
第七条市域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结论
(原城市总体规划第6条作废)
第八条市域土地利用配置
规划耕地保有量至规划期末确保40001.5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2423.44公顷。至2020年,市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00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达到11845公顷,其中中心城区面积为10325公顷,建制镇用地规模为152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880公顷,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1175公顷,交通用地面积为2754.4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620.17公顷,特殊用地面积为725.34公顷,规划期内共增加建设用地9376.47公顷。
四、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九条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等级规模结构:规划等级规模结构分成三级,第一级为中心城区,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115万人。第二级为6个中心镇及特色镇,人口规模1.3~5万人。人口规模
0.6~0.8万人的小城镇划为第三级。
表4-1 规划城镇等级规模一览表
第十条市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表4-2 规划城镇职能结构一览表
(原城市总体规划第12、13条作废)
第十一条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瑞安市规划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为“一心一网两点三轴”。“一心”指瑞安中心城市,“一网”指中部城镇网络,“两点”指西部南北两个中心城镇,“三轴”指以56省道、瑞枫公路构成的两条由中心城市发射的横向城镇发展轴线以及以陶马公路联系温州市的纵向发展轴线。(原城市总体规划第14条作废)
第十二条城乡居民点体系框架
构筑“东部一中心、中部一网络、西部两重镇、全市90个中心村”点线面结合的城乡居民点体系框架。其中“东部一中心”为市域中心城市,即瑞安中心城区。“中部一网络”为北部陶山、碧山、桐浦和南部马屿、仙降、曹村镇组成的城镇群组。“西部两重镇”指以龙湖、湖岭为西南、西北部区域中心。“90个中心村”指建设90个中心村。(原城市总体规划第15条作废)
五、市域空间总体布局
第十三条市域空间发展框架:
(一)东部一个核心,依山傍水、优化拓展:
建设一个人口规模超百万人的综合性特大城市,山、江、海、田作为城市的生态保育空间。优化整合农村城镇化地区,拓展二产空间。
(二)中部一个组群,山环水绕、网络布局:
建立一个功能互补的城镇群,周边山体及蜿蜒曲折的飞云江是城镇组群的生态保育空间。依托交通网、生态保育网串联各个城镇。
(三)西部两个中心,生态基底,点状开发:
开发龙湖、湖岭,两镇承担西南山区和西北山区中心城镇,两镇的发展重点在于社会设施的完善。
(四)海域综合利用,保护海洋,适度开发:
应综合利用开发建设,发展修造船业、探讨石油中转基地建设的可行性,保护海域生态环境,尤其是海洋渔业资源,根据现有发展条件可优先开发海岛旅游资源。
第十四条市域分区划分及控制引导
本次规划将瑞安市域空间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海岛”四大分区。四大分区既有较强的交通地缘联系和经济互融互通性,又具有各自的区域特色。
本规划对各个分区定位与功能引导、规模控制以及空间布局要点进行重点研究与说明,分区中各乡镇的具体规划内容将在下一层次的分区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中予以明确。(一)东部分区(中心城区)
1、中心城区职能
瑞安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浙南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工贸、港口城市。
2、中心城区功能引导
(1)瑞安沿海产业带。突出国际汽摩配产业基地、瑞安经济开发区和莘塍、汀田等工业功能区的联动发展,打造瑞安沿海先进制造产业带。整合塘下北工业区和东工业区,着力引导汽摩配和模具等行业集聚发展,全力创建国际汽摩配产业基地;建设拓展经济开发区,集聚机械电子、高分子合成材料及其制品、IT等产业;旧城区内机械、服装等传统产业逐步向经济开发区转移,部分中小企业向标准厂区转移。
(2)市域现代服务中心。依托中心城市,着力发展商贸流通、金融保险、商务会展、信息服务、城市休闲、中介服务等服务业,重点实施玉海文化游览区、商业购物中心区等项目,争取实施不锈钢市场、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汽车文化走廊等项目,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区。
3、中心城区规模控制
中心城区近期人口规模为90万人,用地规模为76.5平方公里;远期人口规模115万人,其中北部组团规划人口40万人,中部组团规划人口55万人,南部组团规划人口20万人,中心城区远期用地规模103.25平方公里。
(原城市总体规划第25、26条作废)
4、主要功能区布局引导
(1)工业区布局
以内涵挖潜和外部拓展相结合解决中心城区二产空间不足问题。
内涵挖潜是指重新构筑适应多种生产方法的二产空间。允许在城镇发展初期,在非工业区中发展少量无污染工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应以较低廉的租金向小企业开放。本次规划在东部分区中首先是恢复东新(莘塍)工业区(1.5平方公里)的建设。
外部拓展采用集中紧凑发展和跨越式发展两种方案。
集中紧凑发展方案: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署,依托现有建成区向东部延伸拓展二产空间。重点是塘下东工业区(10.1平方公里)和经济开发区南拓展区(11.68平方公里)、北拓展区(9.863平方公里),在东工业园区设立高新技术园区。
跨越发展方案:跨越式发展,直接将二产空间落到围垦地,重点为丁山二期围涂(6.7平方公里)及阁巷一期围涂(3.77平方公里),在较短时间内将围垦土地转变成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