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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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简答题及答案

马原简答题及答案

马原简答题及答案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答:(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对程的始终。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3分)?(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的统一。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

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分)??2.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答:实践之所以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2分)首先,从真理的本性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其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

而单从主观方面或客观方面都无法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只能通过一种能够把主观同客观联系、沟通起来的桥梁,这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舍此别无它路。

(2分)?其次,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是联结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它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可以使主观与客观相对照而直接检验出主观认识是否与客观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

这就决定了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2分)??3.什么是经济全球化?其内容是什么??答:经济全球化指在生产不断发展、科技加速进步、社会分工和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活动超越来越超出一国和地区的范围而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一体过程。

(2分)?经济全球化的表现是多样性的:?一是生产的全球化。

以跨国界组织生产为核心,以全球化生产体系的形成和建立为标志,使世界各国的生产活动不再孤立地进行,而是成为全球生产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1分)?二是贸易的全球化。

国际贸易迅速扩大,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参与贸易的国家急剧增加。

国际贸易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经济增长率。

试述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原理

试述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原理

试述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原理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原理主要指出矛盾既是普遍存在的,又是具有特殊性的。

首先,矛盾的普遍性体现在它无处不在的存在。

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是事物内部不同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

这种矛盾既存在于自然界,如物质与运动的矛盾、事物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矛盾等;也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如阶级与阶级之间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等。

矛盾的普遍性是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共同特征。

其次,矛盾的特殊性主要指出矛盾在不同事物和不同领域中存在着不同的特点和规律。

每一种事物、每一个领域的矛盾都有其独特的性质和发展规律。

例如,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矛盾有所不同;经济领域的矛盾与政治领域的矛盾也有所区别。

因此,不能把不同事物和领域中的矛盾简单等同起来,需要具体分析具体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

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在一定程度上又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使我们认识到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的运动和发展;而矛盾的特殊性又使我们深入了解事物的具体运动规律,指导我们在具体实践中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综上所述,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
核心要素之一。

它揭示了事物的矛盾性质,为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思路。

在面对不同事物和问题时,我们必须既重视矛盾的普遍性,又注重矛盾的特殊性,以此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关系的原理之一,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物质世界的发展规律。

首先,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内部。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由矛盾组成的,这种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动力。

以自然界为例,一方面,水的存在和运动离不开液态和气态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水的存在也需要与周围环境的热量交换,形成热量和物质的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多样性的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根源。

然而,矛盾的普遍性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矛盾都具有相同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指的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独特的性质和形式。

在不同的事物内部,矛盾的成分和结构各不相同,因此矛盾的特殊性是多样性的表现。

以人与自然的矛盾为例,人类与自然的矛盾表现为劳动与自然力的矛盾,而劳动与自然力的具体表现又与具体社会形态、生产方式等有关,因此不同社会形态下的人与自然的矛盾也具有不同的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存在辩证关系。

首先,矛盾的特殊性是在矛盾的普遍性基础上形成的,矛盾的普遍性为矛盾的特殊性提供了发展的条件。

其次,矛盾的特殊性也反作用于矛盾的普遍性,通过特殊性的表现和发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矛盾的普遍性。

最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转化、相互推动,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化。

综上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事
物发展的辩证规律之一。

只有正确理解和把握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

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

5、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

答: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事实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种事物的矛盾都各有其特点或个性。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具体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包括:①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是共性的表现;②两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的全部内容;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定场合为共性的东西,另一场合就可能是个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同时又要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发,去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建设和发展道路。

在这里,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把个性与共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

7、如何理解真理与价值、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辩证统一关系答: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为前提的。

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既遵循真理尺度,又符合价值尺度,并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的结果。

其次,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

最后,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

坚持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科学精神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精神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人文精神要求把人民的利益和人的发展看作是一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

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发展要求出发,把美好的追求作为认识和实践活动的重要目标。

5、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思考和分析我国当前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和解决这些矛盾的途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辩证关系的理解。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辩证关系的理解。

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一)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的内涵普遍性: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是矛盾普遍性的简明表述。

它的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

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产生了。

事物总是在矛盾中运动。

矛盾的特殊性: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是具体的、特殊的。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况:一是不同事物和过程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或过程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第三,构成事物的矛盾很多,每个矛盾的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从纵向来看,一个系统性矛盾的发展和逐步解决,都要经历一定的过程和阶段。

而且过程和阶段有长有短,但都有自己特殊的矛盾。

而且矛盾群中有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根本矛盾贯穿于事物的发展过程,决定着事物的本质。

主要矛盾是在矛盾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在每一对矛盾中,都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只有如实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采取正确的政策和方法解决矛盾。

因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二)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它们彼此不同: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其次,现实中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

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而个性只有与共性联系在一起才能存在,通过比较才能揭示出来。

没有背离个性的共性,也没有背离个性的共性。

同时,两者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由于事物的广阔范围和无限发展,它们在一个特定的场合和阶段是普遍的,但在另一个场合和阶段是特殊的。

(三)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的方法论意义认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是认识事物的基础。

所有事物的矛盾都有其特殊性。

只有认识了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确定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才能找到事物发展的特殊原因和基础,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有的顾客批评某售货员服务态度不好, 有的顾客批评某售货员服务态度不好,缺乏 为人们服务的思想,该售货员则回答: 为人们服务的思想,该售货员则回答:“我 是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服务” 是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服务”这个售货 员的观点,从这些上讲( ) 员的观点,从这些上讲 A、是正确的,符合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 、是正确的, 力观点 B、是正确的,符合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 、是正确的, C、是错误的,违背了事物是联系的普遍 、是错误的, 性原理 D、是错误的,违背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 、是错误的, 性关系原理共同存在于个性中
想一 想
公孙龙的论断有 无合理性?从哲 学角度看它错在 什么地方?
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区别的: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区别的: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区别的 (1)矛盾的普遍性的另一层含义:同类事 )矛盾的普遍性的另一层含义: 物的矛盾具有共性或共同的本质, 共性或共同的本质 物的矛盾具有共性或共同的本质,具有广泛 统一性。( 。(马 哺乳动物,头小 面部长、 头小、 性、统一性。(马:哺乳动物 头小、面部长、
两者结合才能 找到适合自己 国情的正确道 路
2.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 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 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 论依据。 论依据
一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共同特征和基本 一方面, 原则——矛盾的普遍性 原则 矛盾的普遍性
另一方面,又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 另一方面,又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从我国 的国情出发,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中 的国情出发, 国自己的特色——矛盾的特殊性 国自己的特色 矛盾的特殊性
3.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 3.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 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 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确理解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正确理解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正确理解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一、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始终。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1)两者是相互区别的。

普遍性只包含了特殊性、个性中的共同的本质的东西,特殊性、个性中的总有自己的特点是普遍性所不能包容的;(2)两者是相互联结的。

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中,特殊性中包含了普遍性;(3)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相互转化。

二、重要意义: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的重要意义:(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的认识方法;(2)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2、联系实际思考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是我们学习和了解这一哲学原理的根本目的和归宿。

①从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来看,学习这一原理,有助于我们掌握“有特殊到普遍,再有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从而正确的认识事物。

②从工作方法来看,学习该原理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

③从我国革命建设的指导思想来看,学习这一原理,有助于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④从该原理的地位来看,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论,把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

⑤从运用这一原理应克服的错误倾向来看,我们要反对割裂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与个性辩证关系的形而上学的错误。

3、方法论要求:正确理解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之方法论间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是是指每一事物都存在矛盾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
则是特殊性。

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原理内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连结。

一方面,普遍性微旨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
整体表现出,没特殊性就没普遍性。

另一方面,特殊性有赖于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
怎样特定,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存有共同之处,不涵盖普遍性的事物就是没的。

②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
合则是特殊性。

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方法论: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
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结合当代中国谈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

结合当代中国谈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

结合当代中国谈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所谓矛盾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着自始自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

在新旧矛盾之间绝对不存在哪怕一刹那的无矛盾状态。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矛盾观点。

无论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都要敢于承认矛盾,正确分析矛盾.并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矛盾,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要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从矛盾的两个方面看问题,即坚持“两点论”,全面地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一点论”,防止片面地看问题。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各不相同,都有其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形式: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其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其三,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区别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的掌握唯物辩证法。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矛盾是客观存在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内容。

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而矛盾的特殊性则表现在不同事物、不同领域、不同历史阶段的矛盾具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既体现在矛盾的发展过程中,也体现在矛盾的解决和转化过程中。

矛盾的普遍性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在任何一个事物或现象中,都存在着对立统一的矛盾。

这种矛盾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例如,在自然界中,存在着生与死、运动与静止、阴与阳等对立统一的矛盾。

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劳动与资本的矛盾、阶级的矛盾、民族的矛盾等。

这些矛盾既是普遍存在的,又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与矛盾的普遍性相对应的是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不同领域、不同历史阶段的矛盾具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

例如,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存在着不同的矛盾,不同的行业中存在着不同的矛盾,不同的历史阶段存在着不同的矛盾。

这些矛盾既是相对特殊的,又是事物发展的具体表现。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为矛盾的特殊性提供了基础和条件,矛盾的特殊性又为矛盾的普遍性提供了具体表现和发展方式。

在矛盾的发展过程中,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转化。

在矛盾的解决和转化过程中,需要根据矛盾的特殊性来具体分析和处理矛盾,同时又要把握矛盾的普遍规律,以便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方法。

总之,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内容,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只有正确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更好地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

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

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

答: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种事物的矛盾都各有其特点或个性。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具体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包括:①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是共性的表现;②两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的全部内容;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定场合为共性的东西,另一场合就可能是个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同时又要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发,去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建设和发展道路。

在这里,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把个性与共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联结的,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又体现着普遍性;第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针的哲学根据."中国特色"是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个性,特殊性;"社会主义"是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一方面,中国的发展不论多么特殊,也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共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一般只能在各国特色的个别中存在,我们要建设中国模式,中国就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又是个性.我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针实际上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的具体运用,是正确的.-5联系实际思考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以《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为标题,矛盾是一切社会关系和客观现实存在的普遍性特征,其辩证关系原理具有广泛的理论意义。

本文就探讨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首先要明确,矛盾是指同一个现象或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性关系,它不恒定,而是在变化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的。

矛盾的发展也不是简单的相互取代,而是由于一定的原因,发展出同时存在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方面依赖于另一个方面,有了它们之间的动态关系才能形成矛盾的特征。

其次明确,矛盾的普遍性本身就涉及它的三要素:存在、发展、解决。

在社会生活当中,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它涉及人们对事物和社会关系的认识,决定着其中的冲突,也是其发展的基础,需要及时的解决,以促进发展的进步。

矛盾的特殊性指的是它的种类、性质、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等,它们在具体的现实中是独特的,分析其特殊性可以更好的认识矛盾的全貌,也有助于具体的解决。

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发展,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已十分深入人心,它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看问题,即尊重矛盾双方的本质特点;另一方面,看解决方案,把矛盾双方的本质特征统一起来,从而加以解决。

首先,普遍性的解释是指对矛盾的统一认识,这种认识是基于对对立现象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即两者之间具有相互作用、互为条件和决定性关系的认识。

它把这种关系看做是矛盾性、协调性和调和性的三个方面,即在矛盾双方之间形成互为条件、相互作用、互为决定的关系,协调性则指在这种关系下,可以实现矛盾双方的最大化、即发展矛盾双方的优势;而调和性则指在矛盾双方之间形成一种协调统一的状态,即实现矛盾的解决。

其次,矛盾的特殊性的解释是,每个特定的矛盾都有其特殊的解决方法,这也是矛盾的特殊性的体现,而且每个特定的矛盾都要求一种特定的解决方法,以及一种特殊的斗争方式。

比如,就个体与社会关系的矛盾而言,要发挥其积极性,就要采取改变个人行为和思想方式以及具体措施来实现矛盾的解决,而如果社会中存在着经济、政治等不平等矛盾,那么就要借助各种斗争措施来解决。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Contradiction)是指由不同的因素构成的对立的事物,它们之间存在冲突的关系。

在许多学科中,矛盾作为一个重要的概念被广泛应用,其作用不可低估。

在此基础上,关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成为研究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探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以期帮助更多的人理解这一概念。

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它在任何学科、领域或情况下都可能存在的现象。

这是由于当有两个相反的概念或事物存在时,就会形成一种冲突的状态,从而产生矛盾,这是矛盾普遍性的根本原因。

例如,像“受训人员应当自由自在”和“受训人员应当服从规则”这样的概念,就会形成一种矛盾,因为它们之间存在冲突。

此外,矛盾还具有特殊性,指的是它可以在特定学科、领域或情况下存在。

比如,在文学作品中,张冠李戴的矛盾现象很常见,它的表现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受到权威影响,但又有着特殊的个人生活,这就是文学作品中矛盾特殊性的一个例子。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存在辩证关系。

从一般角度看,矛盾作为一种发展趋势,它在各种学科领域中都具有普遍性,但矛盾也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它在特定的学科领域或情景中可以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因此,可以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理解为彼此相关的两个概念,彼此之间存在辩证的联系。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对我们的思考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要内化矛盾的普遍性,以便能够全面而正确地看待各种问题,发现问题中所存在的矛盾。

其次,我们也要充分利用矛盾的特殊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以此获得更好的结果。

此外,我们还要做到恰当的平衡,在了解和处理各种问题时,需要充分考虑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

综上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影响着我们对各种问题的思考和处理。

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和深入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为我们理解和处理各种问题提供有用的思想指导。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发展的重要原理。

当人们谈论“普遍性”时,一
般理解为“普遍的矛盾”,而“特殊性”就是“特殊矛盾”。

它们俩是相辅相成的,从实践的角度来说,它们都是社会发展的共同特征。

从发展的历史和实践看来,矛盾的普遍性是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内在原则,它既包含更宽广的发展方向,又包含更具体的精神动力;它是历史、社会、文化、科技等矛盾在形态和结构上有规律性和系统性的反映,对于把握社会发展方向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矛盾的特殊性代表了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它也是社会发展
中不可缺少的原则。

它体现在特定条件下,社会中不同的因素以及矛盾的发展趋势的复杂性上;它要求社会各种成员和活动要根据自身的性质、特点和规律,抓住自身的发展特征,从而决定特殊情况下的发展动力和发展方向。

要实现社会发展,就必须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有针对性地把握当前的
发展矛盾,将不同的发展要素有机地融合到发展跨越中,充分发挥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重要综合作用。

只有站在先进的发展历史的角度,从全局的高度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原则,才能够处理好当前的社会发展问题。

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

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

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
则是特殊性。

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原理内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连结。

一方面,普遍性微旨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
整体表现出,没特殊性就没普遍性。

另一方面,特殊性有赖于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
怎样特定,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存有共同之处,不涵盖普遍性的事物就是没的。

②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
合则是特殊性。

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方法论: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
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简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简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简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被认为是辩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认为事物是由矛盾(对立)构成的,而且事物的发展本质上也是矛盾的运动过程,矛盾普遍性是指矛盾的表现在事物的内在本质中;而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的表现在事物的个别状态及其发展过程中。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不仅深刻影响了辩证法的本质,而且也推动了许多其他思想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有着重要的对立关系。

矛盾普遍性表示事物本质中的对立性,是一切发展的根本所在,它使事物拥有自主发展的动力。

而特殊性表示事物的个体性,它指出事物的具体发展过程,以及事物是如何与客观实践环境相互作用的。

而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即是把普遍性转化为特殊性,它使普遍性更加丰富,也使特殊性更加实践性。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也是推动决策制定、实施和效果评估的基础。

从某种意义上讲,重要的决策必须从兴盛和衰退、发展和滞后、短期和长期、适宜和不适宜以及当前和未来等矛盾普遍性中来把握,充分考虑实际的特殊性,站在时代的前沿来分析和决策,从而把各类不同性质的因素联系起来,实现决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此外,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还推动了其他重要思想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其中,计划经济把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基础,依据事物的发展的普遍性来解决特殊性的冲突和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紧紧依靠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来体现实践的多样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充分发挥普遍性的基础上,利用特殊性的特点和逻辑来完善经济制度,使市场更好地发挥调节功能。

综上所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不仅影响着辩证法的本质,也推动了决策制定、实施和效果评估的发展,以及其他重要的思想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这也是它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把握事物的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才能真正从决策研究中获得最大的效果,才能使决策思维达到最高水平,从而使组织发挥最佳的实力,实现最佳的发展。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在我们的世界中,一切都是存在着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

其实,一切矛盾都可以归结为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

就拿物质现象来说,比如春天和冬天,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春天之后就是夏天,夏天之后便是秋天,秋天便是冬天,这个过程就是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发挥。

一般来说,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从特殊到普遍”。

也就是说,从一个小的具体现象出发,经过概括、分析、综合,最终可以得出一个普遍性的规律。

比如说,从上面提到的春夏秋冬这个特殊的季节变化过程中,我们能够得出一个普遍性的规律,即“四季循环”。

因此,从这个规律中我们可以看出,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就是“从特殊到普遍”。

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不仅在物质现象中r表示,而且也表示在社会现象、政治现象以及精神现象中。

比如在社会现象中,我们可以发现,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也好表现出来。

例如随着科技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一些典型的政治制度越来越受到普遍认可,也就是说从特殊的政治制度到普遍的政治制度之间是存在着辩证关系的。

精神现象也同样可以看出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

比如说,一方面,人们可以从自身的个人体验中获得对某一特定的事物的体验;另一方面,这些本地的体验也可以概括出某种普遍性的真理,从而形成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

总而言之,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每一种矛盾现象背后的潜在规律,在这个规律中,从特殊到普遍是不可分割的关系,也是研究任何现象及其发展变化的基本原理。

物质现象、社会现象、政治现象以及精神现象都体现了这个辩证关系的原理,它在所有的现象及其发展的分析中,都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因素。

试述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及其实践意义

试述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及其实践意义

试述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及其实践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其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

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都各有其特殊的矛盾。

这种特殊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在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同一过程的不同阶段,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矛盾的普遍性是共性、一般, 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个别,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共性只是概括了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个性比共性丰富。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没有例外,而具体事物的矛盾又各不相同,各有其特点,是相对的。

因此,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第一,矛盾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

任何事物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普遍性通过特殊性表性出来,共性通过个性表现出来。

第二,特殊性不能离开普遍性。

特殊性包含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脱离开普遍性的特殊性是不存在的。

第三,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相互转化,二者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范围内是普遍性的东西,在更大的范围内则变成了特殊性;在一定范围内是特殊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成为普遍性的东西。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一,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

毛泽东同志指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这是因为:任何矛盾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统一。

矛盾学说的每一个原理也都贯穿着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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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四大理论成果则 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产物、是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 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引 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推动了中国社会 主义建设事业的前进。
• 首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区别。 其一,矛盾的普遍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特殊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其二,共性比 个性更深、更抽象,个性比共性更具体、 更丰富。所以二者不能等同、相互代替。
• 其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统一。 其一,矛盾的普遍性只能存在于特殊性之 中。其二,个性都是包含共性的个性。其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 可相互转化
•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是坚持马 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 合原则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 理、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是矛盾普遍性, 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坚持社会 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中国革命、 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践、中国具体国情是 矛盾特殊性,我们又必须从中国的具体实 践、具体国情出发,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
试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 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 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
矛盾的普遍性,又叫矛盾的共性, 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 矛盾的特殊性,又叫矛盾的个性,是指具 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 面都有其自己的特点。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 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 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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