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宾接待工作暂行规定
信用社(银行)机关接待管理暂行办法
信用社(银行)机关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省联社机关接待活动,控制和节约接待费支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接待活动坚持工作需要、态度热情、勤俭节约、统一安排、对等接待、开支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实行定点接待制度,来宾一般安排在定点宾馆和饭店。
定点宾馆和饭店由办公室组织招标,两年进行一次,每次选定3至5家。
第四条接待对象:(一)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和市、县党政机关领导及随行人员;(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兄弟金融单位领导及随行人员;(三)兄弟省(市、区)联社领导及随行人员;(四)省联社不驻肥理事和农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法人代表及随行人员。
第五条接待本省来宾一般宴请一次,原则上不安排免费住宿。
外省(市、区)来宾的接待方式视情掌握。
省联社组织会议和培训的食宿费由参会单位自理。
第六条接待标准一般按以下规定掌握,特殊情况经省联社领导批准后可适当提高标准:(一)接待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和随行人员,不超过1500元/桌;(二)接待县处级领导及随行人员,不超过1000元/桌;(三)接待省联社不驻肥理事和农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法人代表及随行人员,一餐不超过50元/人;(四)招待办事处负责人及随行人员,安排工作餐,一般不超过70元/天。
接待所需烟酒费用按不超过上述标准的二分之一掌握。
第七条陪餐人员:(一)根据接待对象情况,按对等原则,酌情安排省联社领导出面陪餐;业务往来人员由省联社对口部门陪餐;其他人员由办公室陪餐。
(二)根据接待对象情况,陪餐人数从严控制,一般不超过来宾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八条接待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公务接待由经办部门填写《接待通知单》;(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签字确认;(三)经办部门凭《接待通知单》到定点饭店安排接待;(四)接待后由陪餐人员签单确认餐费;(五)属临时性安排的接待,应先电话通知办公室,事后需补办手续。
第九条饭店凭《接待通知单》、原始菜单和发票到办公室审核证明,然后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审批和结算。
接待工作暂行规定范文
接待工作暂行规定范文
一、凡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应邀来院帮助工作和协作单位和客人,其工作日程、食宿、用车、购买返程车票等接待工作,均由对业务单位具体负责安排,院长办公室协助。
所需经费按照规定办理。
二、来客尽量就近安排住宿。
住宿费由客人自理。
需院负担住宿费的,必须经院长批准,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安排。
三、来客就餐采用工作餐和招待餐两种形式,上级领导或请来指导工作的专家,经院长批准,可安排接待餐,(其余人员由院办公室批准安排工作餐)。
四、严格接待审批手续,缩小接待范围。
接待客人一般不上白酒,易拉缺罐饮料和烟,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
五、审批手续:凡来客食宿接待,对口接待单位事先确定人数、费用限额,填写来客用餐申请单,报院长办公室经院长批准。
不履行批准手续,费用不予报销。
六、接待来客使用汽车,一般只在市区内使用,若需长途用车,需经院长批准,市区内用车由院办公室批准。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一、总则机关公务接待是指机关单位依据工作需要,接待来访人员或组织在单位内进行工作安排、交流与协商的活动。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接待行为,维护机关单位形象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制度。
二、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机关公务接待必须依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2.公正公平。
机关公务接待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节俭务实。
机关公务接待必须遵循节俭原则,合理安排接待方式和规模,杜绝铺张浪费。
4.文明礼貌。
机关公务接待必须注重文明礼貌,与来访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态度。
三、接待范围与程序1.接待范围机关公务接待的范围包括来访人员、社会团体和机关单位的人员等。
接待的目的必须明确,与机关工作相关并具有合法性。
2.接待程序(1)来访登记:来访人员必须提前向机关单位进行登记并提供相关资料。
(2)接待安排:机关单位按照工作需要和接待目的,对来访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和调度。
(3)接待实施:机关单位按照接待方案,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工作。
(4)接待记录:机关单位必须详细记录接待过程和结果,做到事实清楚、数据真实。
四、接待规格与礼仪1.接待规格(1)会议接待:根据会议规模和重要性,确定会议场所、设备和用餐安排等。
(2)用餐接待:根据接待人员的身份和需求,合理安排用餐场所和菜品。
(3)文化交流:根据接待目的,组织文艺演出、参观游览等文化交流活动。
2.接待礼仪(1)接待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得体,并保持良好的仪态和礼貌。
(2)接待人员应主动向来访人员介绍自己的身份和机关单位,并耐心解答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
(3)接待期间,接待人员应注重言辞得体,不涉及政治敏感话题和个人攻击。
(4)接待结束时,接待人员应向来访人员表示感谢,并送上合适的礼物或纪念品。
五、经费管理与监督1.经费管理机关公务接待经费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接待经费来源必须合法,并在账目上进行明细记录。
2.监督检查机关公务接待行为必须接受机关纪检、审计等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在接待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并予以处理。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接待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接待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勤俭节约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应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规模、标准和费用。
(二)依法规范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接待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公开透明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服务大局原则。
公务接待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局,确保接待工作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四条公务接待主要包括以下范围:(一)接待来访的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客人等。
(二)接待外宾、港澳台同胞等。
(三)接待参加重要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的客人。
(四)接待其他确需接待的事项。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一)因私事来访的客人。
(二)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邀请参加的商业活动。
(三)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待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接待标准第六条公务接待标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突破。
第七条接待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住宿费。
按照接待对象级别和标准,选择经济型酒店住宿。
(二)伙食费。
按照接待对象级别和标准,提供工作餐,严禁铺张浪费。
(三)交通费。
按照接待对象级别和标准,提供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四)其他费用。
包括通讯费、礼品费等,按照规定执行。
第八条严禁以下行为:(一)超标准接待。
不得以任何名义提高接待标准。
(二)铺张浪费。
不得提供豪华餐饮、高档烟酒等。
(三)公车私用。
不得使用公务用车接送私人客人。
(四)违规发放礼品、纪念品。
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礼品、纪念品。
第四章接待程序第九条接待单位应当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接待方案、确定接待人员、安排接待场地等。
行政事业处公务接待制度
行政事业处公务接待制度
为规范处公务接待管理,严肃接待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有对方单位发来公函,明确公务活动的内容、行程、人员和相关事项。
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二条公务接待活动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处经办人员凭对方单位公函填写接待审批单,由处长签字同意,报分管厅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接待。
第三条公务接待就餐一般安排在厅机关食堂,厅机关食堂不能接待的,可在厅外安排,但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四条用餐标准原则上参照省直机关三类会议一天伙食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30元/人.天。
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处经办人应填写接待清单,详细列示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报处长审签。
原则上在7个工
作日内,凭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及票据,报厅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六条公务接待费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实行公开制度,每年年末或下年年初在处务会向处全体同志通报,接受内部监督。
第八条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执行。
2015年2月27日。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廉洁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接待范围和标准第二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包括接待来访嘉宾、参观考察团等非本单位人员。
第三条接待标准按照机关部门的级别和工作需求确定,接待菜单、接待场所、接待礼品等均需经过严格审批,并符合国家公务接待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四条接待申请:机关部门负责人或委托相关人员提出接待申请,包括接待目的、接待人员名单、接待日期、接待地点、接待标准等。
第五条审批程序: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符合接待要求的申请将提交机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安排接待人员:根据接待人员的身份和级别,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并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第七条开展接待工作:接待人员根据接待计划,按照预定的接待菜单和流程进行工作,确保接待质量。
第八条完成接待工作后,接待人员需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进行交接工作。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九条接待费用包括接待餐费、接待礼品费、接待场所费等,需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报销和管理。
第十条接待费用应当合理、经济、节约,严禁违规报销和浪费。
第十一条接待费用的审批、报销和核算应当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五章纪律约束第十二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工作应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禁以公务接待为名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三条接待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接待费用,不得擅自挪用或私分接待费用。
第十四条接待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不得违规接受礼品、旅游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接待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写接待情况的记录和报告,并保留相关凭证和文件。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机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接待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理。
第十八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定期向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接待工作的情况。
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务接待责任,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接待原则1、实行对应对等接待。
省市领导、合作院校来宾和公司特邀来宾由综合部安排,公司领导出面接待。
外单位负责人到公司洽谈业务,原则上按级别对等接待,即主要负责人由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接待,副职领导按工作分工由分管副总接待,综合部安排;外单位业务来宾由对口业务部门相关人员接待。
2、实行接待登记制度。
各部门公务接待必须事前到综合部登记审批,临时来宾或因公在外地的接待需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在综合部登记,费用按部门汇总。
公司领导一般不参加部门的陪餐,确需公司领导作陪的,费用计入到接待部门。
3、公务接待要坚持"务实、节俭"的原则,做到有利公务、热情周到、勤俭节约、大方得体。
4、各部门不得向客人馈赠礼品,确需馈赠礼品的报公司领导批准,由综合部安排。
5、公司一般不安排来宾住宿,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公司领导批准,由综合部安排。
6、综合部为公司接待的承办和管理部门。
7、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业务来宾的公务接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接待标准1、用餐标准①外来宾客尽量安排工作餐。
如需外出宴请,经审批后可根据接待原则,由综合部负责接待的人员(含随行人员,下同)可全程陪同用餐,欢迎宴、送别宴请标准按100元/人/餐,其他用餐按70元/人/餐;各部门对口接待人员,安排欢迎宴1次,标准按60元/人/餐;宴请特邀来宾时烟、酒水费用可另计,其他宴请标准含烟酒水等消费。
②除公司领导外,其他宴请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
③接待费超过规定标准的,须由公司领导批准。
否则,超支部分由接待人员自理。
2、住房标准根据接待原则,应由公司安排住宿的来宾(经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
原则上在开发区协议单位安排订房,特殊情况可安排在汉阳、武昌、汉口等地协议宾馆订房。
3、用车标准①由综合部负责接待的公司级来宾由综合部接待,在公司视察、指导、访问及工作期间,保证工作用车。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公务接待工作是机关单位日常运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展示单位形象、促进工作交流、推动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接待原则1、统筹管理原则公务接待工作应实行统筹管理,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确保接待工作有序进行。
2、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勤俭节约办接待,在保证接待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控制接待费用。
3、对等接待原则根据来访人员的级别和任务,安排相应级别的人员进行接待,做到接待规格与来访人员身份相符。
4、规范有序原则接待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到规范有序,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
1、上级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
2、兄弟单位来本单位进行业务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
3、因工作需要邀请的专家、学者等来本单位讲学、指导工作。
4、其他需要接待的公务活动。
三、接待标准1、用餐标准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任务,合理安排用餐。
工作餐应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烟酒。
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接待对象超过 10 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2、住宿标准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3、交通标准接待用车应优先使用单位内部车辆,确需租用外部车辆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租车手续。
严格控制用车数量和车型,不得租用豪华车辆。
1、接待审批接到接待任务后,承办部门应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注明接待对象、人数、事由、行程安排、预计费用等内容,报单位领导审批。
2、制定接待方案根据审批意见,承办部门制定详细的接待方案,包括接待日程、用餐安排、住宿安排、活动安排等。
3、组织实施按照接待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接待工作。
接待过程中,要注重细节,热情周到,确保接待工作顺利进行。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2篇)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一、公务接待按照热情周到,文明礼貌,符合规定,安全可靠,节俭实在的原则搞好来客接待,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超标准接待。
二、接待范围经领导批准需安排接待的客人。
三、接待标准1、原则上安排工作餐,陪餐人员不超过____人。
需要安排就餐时,由综合科安排,并请有关领导出面陪同。
2、接待就餐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
四、审批程序1、需要安排就餐时,承办科室填写“就餐通知单”,报给综合科审核填写,主要领导签批后,由综合科统一安排。
2、工作餐由承办科室提报“工作餐审核意见单”,综合科审核安排专人拿单位公用就餐卡打卡就餐。
3、会议和重要接待活动根据实际需要,由综合科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
4、接待费用结算时,必须具备就餐通知单(工作餐审核意见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____“三单合一”,经办人签字方可结算。
5、凡不按程序自行安排宴会和工作餐的,其费用自理。
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市直机____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____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外地部门或单位接待的,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
考察调研活动不得走过场、搞____。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不得跨边界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
是指对机关单位在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中的各项事项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一、机关公务接待的范围和对象:
1. 公务接待范围包括会议、培训、考察、招商引资等活动中的接待部分。
2. 公务接待对象包括来访团组、代表团、重要客户、合作伙伴等。
二、公务接待的原则和目的:
1. 公务接待的原则是务实、节俭、廉洁、公开。
2. 公务接待的目的是为了展示机关单位的形象、促进工作交流、增进友谊和合作。
三、公务接待的程序和流程:
1. 公务接待的程序包括接待计划制定、预算编制、接待准备、接待实施等环节。
2. 公务接待的流程包括接待任务派遣、接待对象邀请、接待活动安排、接待结果总结等环节。
四、公务接待的管理和监督:
1. 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管理,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机关内部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2. 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监督,需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公务接待的费用和限制:
1. 公务接待费用应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确保费用合理、公平和透明。
2. 公务接待费用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限制,不得超出预算范围和合理限度。
六、公务接待的记录和报告:
1. 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包括接待对象名单、费用明细、活动内容等。
2. 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定期的报告,包括活动总结、费用报销等。
以上就是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机关公务接待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公务接待的廉洁和透明。
机关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机关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为使机关接待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发挥接待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特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接待责任
(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2)每次接待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登记。
2.接待程序
(1)办公室接到来宾通知后,要问清来宾的单位、姓名、职务、性别、人数、抵达日期、活动内容及日程,并向分管领导汇报,涉及有关工委的,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2)人大系统副县(市、区)级以上领导来我区考察的,由分管主任牵头,安排活动日程,确定陪同人员,由办公室和有关工委负责具体实施。
3.接待规格
(1)按照对等、对口的公务接待原则和标准,根据来宾职务,由办公室协调安排有关领导会见或陪同。
(2)来客招待一般情况不摆烟酒,饭菜限制在200元以内。
特殊情况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上烟酒;招待标准:酒限制在50元以内,烟限制在10元以内,饭菜限制在300元以内。
(3)接待活动所需车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副县(市、区)级以上领导的接待,相应的主任要参加迎送。
4.在接待来宾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交流和保密安全
(1)根据来宾的要求,由办公室安排有关领导和对口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参加座谈,需“一府两院”介绍有关工作情况的由办公室负责联系,需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介绍的由相关工委负责联系。
(2)在接待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安全制度,保证宾客的住宿、外出及各项活动安全。
重视饮食卫生。
需要警卫的,及时同公安、安全部门联系,确保来宾安全。
机关接待工作制度
机关接待工作制度
是指针对机关部门在开展接待工作中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
机关接待工作是指接待来访的各级领导、重要客户以及参访团队等相关活动。
下面是一份机关接待工作制度的参考内容:
1. 接待对象:包括来访的各级领导、重要客户、参访团队等;
2. 接待时机:根据来访客人的具体需求和安排,确定接待时间;
3. 接待安排:由接待负责人或接待组织部门负责安排接待人员、会议室等资源;
4. 接待准备:提前了解接待对象的背景信息,准备接待所需的资料、礼品、餐饮等;
5. 接待流程:具体接待流程根据来访客人的需求和接待标准进行安排,一般包括接待人员迎接、介绍机关部门情况、进行会谈或会议、提供资料和服务等环节;
6. 接待记录:对每次接待活动进行记录,包括来访客人的姓名、单位、来访目的和内容等信息;
7. 接待礼仪:接待工作要注意礼仪规范,包括接待人员的仪表、言谈举止、礼节等方面;
8. 接待评估:对每次接待活动进行评估,包括内容接待效果、服务质量等方面。
以上是一份机关接待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还需根据各个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制定和执行机关接待工作制度能够提高接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来访客人的需求,维护机关形象和声誉。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部门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管理,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保障公务接待的合理性和公开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活动应遵循节约、规范、廉洁、实效的原则,以实现公务接待的目标和任务为最终追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因工作需要接待来访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等。
第四条接待的范围包括餐饮、住宿、交通和礼品等方面,接待费用由机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务预算安排合理的费用预算。
第二章接待的程序及权限第五条机关部门开展公务接待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接待申请,明确接待目的、接待对象、接待人数等相关信息;2. 经机关部门领导批准后,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的具体安排和组织工作;3. 在接待过程中,接待负责人应及时记录并掌握接待费用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4. 接待结束后,及时进行费用核算和报销。
第六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活动的审批权限分为两个层级:1. 一级审批权限:机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拥有一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批重要的公务接待活动;2. 二级审批权限:机关部门的其他领导拥有二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批一般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七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活动的相关表单和文档应进行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之用。
第三章接待的制度与要求第八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活动应遵守以下制度与要求:1. 公务接待应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不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2. 接待场所应选取价格合理、环境优雅的场所;3. 餐饮接待应注重营养搭配,避免浪费;4. 交通接待应选取合适的交通方式,并注意节约成本;5. 礼品接待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接受或赠送超过规定范围的礼品。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九条监督机关应加强对机关部门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对于严重违反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个人,机关部门应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2篇)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部门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活动管理,减少公共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二章接待原则第二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节俭的原则进行。
第三章接待范围第三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包括以下范围:1.国内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来访接待;2.机关内部干部职工的迎送接待。
第四章接待要求第四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应遵循以下要求:1.接待活动应符合相关程序和政策规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2.接待费用应依法依规从财政预算中列支,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3.接待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任务,避免铺张浪费;4.接待内容应围绕工作需要展开,不得以消费为中心;5.接待对象应按照职责和权限确定,不得超越职能范围;6.接待的场所、设备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7.接待用餐应选择合格的餐饮单位,并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进行;8.接待活动应有适当的记录和报备,以备查验。
第五章接待程序第五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程序如下:1.接待活动的提议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抄送审计部门;2.接待活动的预算、计划应经财务部门审核;3.接待活动的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4.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评估,并做好相关文档归档。
第六章接待费用第六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第七章接待记录和报备第七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应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备,并保留相关凭证和票据。
第八章接待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八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应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机关部门最高领导层所有。
以上为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制定。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部门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行为规范,提升接待工作质量及行风建设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机关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最新-接待工作暂行规定 精品
接待工作暂行规定
接待工作暂行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狠刹公款吃喝风,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规定,控减压缩招待费用,现就机关接待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坚持节俭原则。
对来宾的接待工作安排上必须从严从紧,同城上级或上级有关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时,原则上不安排招待就餐,洽谈招商引资项目和极个别特殊情况除外。
二、规范接待程序。
各科室对确需安排接待的客人,由科室请示分管负责人,再由分管负责人请示街道主要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及时开出接待通知单,注明来客单位和人员实际姓名及陪客人员,方可到指定地点就餐。
三、严格接待标准。
会务安排,一般不安排香烟,确因工作需要,经请示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
接待就餐的标准为:一般干部每人不超过20元,科级干部每人不超过30元,县处级以上干部每人50元。
严格执行禁酒令,中午接待来客一律不吃酒。
(特殊情况,如确因工作需要,经请示有关方面同意后,方可安排。
)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予加班,有特殊情况,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班在2小时以上的,须请示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按每人15元的标准到定点饭店安排工作餐。
四、控制陪客人数。
参加接待就餐工作的人数由街道主要领导确定。
一般接待活动,不要请主要领导出场,也不要请几位负责人出场,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陪同,陪客人数不超过3人。
五、严格费用报批。
凡属文峰街道机关的一切招待费用都应事先请示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具接待通知单,报批单据时应由经办人持接待通知单、菜单、餐饮发票并填写报帐单,经分管负责人初审签字,并由分管机关负责人审核后报行政主任批准方可报批。
内宾接待工作的规定
内宾接待工作的规定(东理〔1999〕29号)为做好来我院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内来宾的接待工作,根据上级机关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内宾接待“一要热情,二要勤俭节约”的要求,要做到礼貌、热情、周到、节俭,对等接待,注重实效,食宿不超过我市的接待标准,努力树立学院的良好形象。
二、接待的范围和管理1.学院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归口院长办公室管理。
2.凡来我院视察、参观、访问、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的党政领导机关、兄弟院校以及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团体,根据其身份及来院的目的,按照职能和业务对口的原则,进行分级对口接待:上级机关领导、兄弟院校校级领导以及学院邀请的有关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来院进行公务活动,属院级接待范围;其余人员来访属部门接待范围。
3.属院级接待范围的,由院办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制订接待计划和办理接待的具体事宜。
属部门接待范围的,由有关部门对口接待。
按照对等接待的原则,属部门接待范围的,一般不安排院级领导出面接待,必要时,应事先与院办协商,并由院办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接待应讲求节约实在,尽量减少陪同、陪餐人员。
4.由各系(部)、部门出面邀请来访的人员,由有关系(部)、部门负责出面接待。
费用原则上由系(部)、部门自理。
5.来院办理一般事务的人员,或聘请来我院上课,或来院维修、安装设备并已付给酬金的,由有关部门负责接洽,不列入宾客接待范围。
三、接待、食宿及用车标准1.凡需由学院安排就餐的,必须事先告知院办,由院办根据以下原则和标准安排:来访者在院时间不超过一天且经院领导或院办认为确需宴请的,可安排宴请一次,来访时间较长的,一般只安排第一餐或最后一餐宴请,其余安排工作餐。
就餐地点一般安排在院内餐厅。
院内餐厅宴请标准,视来访客人的身份,原则上控制在每人每餐30-50元,工作餐每人每餐8-15元。
如需安排在校外就餐的,需经主管院领导批准。
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
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为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党政机关接待管理规定和上级院公务接待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2、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1、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2、外省、市、县检察院到我院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3、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4、上级检察机关委托我院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5、我院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6、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公务接待一般仅限于工作餐招待。
需要接待的事项由承办人填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办公室统一落实。
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审批单的,可先口头请示同意后执行,并于接待任务完成后的次日补办审批手续(节假日顺延)。
1、在本院食堂就餐,由部门承办人填写《接待用餐申请单》,经审批后报送办公室。
2、特殊情况确需在外安排就餐的,可安排在政府定点的宾馆饭店。
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部门填写《用餐申请单》,经办公室审核,报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审批。
3、签核。
各部门在接待用餐完毕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和部门参与接待人员,核对用餐情况及用酒数量,并在接待用餐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没有双方确认的申请单,不予报销。
四、接待标准(一)就餐标准1、最高检、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市院检察长,报请市委接待办按规定标准接待。
2、省院中层领导、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来院用餐标准为早餐10元/人、中餐40元/人、晚餐70元/人。
3、市院部门负责人来院用餐标准为早餐10元/人、中餐30元/人、晚餐60元/人。
4、市院各部门一般人员,原则上安排工作餐,统一由部门填就餐单到办公室领取就餐券就餐,特殊情况需办公室安排标准餐的,经分管检察长同意,按不高于市院部门负责人标准安排。
接待工作暂行规定
接待工作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接待工作管理,规范接待工作标准和程序,依据统一标准、对口接待、归口管理、费用包干的原则,制订本规定。
一、接待范围接待范围包括与公司有工作关系、业务往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主要有: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领导及各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有关兄弟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3.与公司有工作关系的其他兄弟电力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4.地方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5.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其他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二、迎送陪同1.集团公司副总师及以上领导(含享受副总以上待遇的老同志,下同)抵、离公司,由公司总经理或其他相应的领导班子副职迎送陪同,并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安排。
2.集团公司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抵、离公司,由公司领导班子相应副职迎送陪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接待工作;集团公司其他人员,均由公司相对应的部门主任或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接待工作。
3.集团公司所属有关兄弟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与公司有工作关系的其他兄弟电力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抵、离公司,由公司相对应的领导或对口部门负责接待。
4.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抵、离公司,由公司相对应的领导和相关部门陪同、接待。
5.因业务关系来公司的其他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安排接待。
6.集团公司副总师及以上领导抵、离西安,安排机场、车站贵宾厅接待;集团公司部门主任离开西安时,安排机场、车站贵宾室厅;其他人员抵、离西安均不安排贵宾厅。
三、食宿安排1.集团公司副总师及以上领导、地方副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住宿安排四星级以上宾馆套间;集团公司部门主任、地方及相关单位厅局级领导,住宿安排四星级及以下宾馆套间,就餐标准按每日300—400元控制。
其他接待对象均安排四星级以下宾馆标准间,就餐标准按每日100—300元控制,住宿费由来客自理。
2.对确有必要进行宴请的,须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承办部门陪同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不得超过三人),并按以下标准控制:厅局级以上领导和重要贵宾每桌2000元标准,宴请处级干部每桌1000元标准,一般干部每桌600元标准。
机关接待管理制度
机关接待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机关接待行为,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接待管理工作。
3. 接待工作应坚持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确保接待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接待范围与分类1. 本制度所称接待对象主要包括来访的政府官员、商务代表团、外宾以及其他需要接待的个人或团体。
2. 根据接待对象的不同,接待分为官方接待、商务接待和临时接待三类。
三、接待组织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接待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工作,明确接待人员的岗位职责。
2. 接待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熟悉接待流程和礼仪规范。
四、接待程序1. 接待申请:接待需求方应提前向接待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接待的目的、对象、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2. 接待审批:接待部门根据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接待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制定接待计划。
3. 接待准备:接待部门负责安排接待场所、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相关事宜,并做好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4. 接待实施:按照接待计划执行,确保接待活动顺利进行。
5. 接待总结:接待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及时总结接待工作,对接待效果进行评估,并做好记录归档。
五、费用管理1. 接待费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禁止超标准接待。
2. 接待费用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 对于违规使用接待费用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纪律要求1. 接待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接待制度,不得擅自改变接待计划或超范围接待。
2. 接待过程中应保持礼貌、热情、周到,展现机关良好形象。
3. 接待工作严禁搞特殊化、私人化,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七、监督管理1. 建立接待工作监督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接待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违反接待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内宾接待工作暂行规定
为认真贯彻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按照“热情、周到、安全、节俭”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总则
(1)内宾接待对象主要是指地、市以上领导和机关及其所率的检查、参观、考察团组。
(2)承担接待的单位应制定接待方案,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好座谈、参观、考察和迎送工作,并派员陪同。
(3)住宿。
来人住宿费原则上自行解决,办公室提供方便及服务。
副厅级以上股部由办公室请市接待办按规定标准接待。
(4)用膳。
处级、副处级及书记室工作需要邀请的客人:50元/人;团县(市)、区委书记:30元/人;其他如各团县(市)、区委部门来人等按工作餐标准接待,5人以下不超过50元。
酒水总价格一般不过100元,工作餐一般不安排酒水。
(5)接待中,坚持热情、节俭、从简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陪同。
接待情况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就餐后不得签单,及时结账,并按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及时报结。
2.迎送、陪同
(1)地市党委、政府领导抵离机关,由市接待办负责迎送和陪同,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领导陪同。
(2)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的接待,根据实际情况由市领导确定
相关部门负责迎送和陪同。
3.会见、陪餐
(1)一批客人一般只安排领导陪餐一次。
涉及几个部门和单位共同接待的,应由主要负责接待的单位牵头组织。
(2)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单位应将接待对象和陪餐人数报市接待办安排,其他人员可安排工作餐。
4.食宿、交通
(1)接待内宾一般安排在市接待办所属宾馆,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
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在其他宾馆、酒店食宿,必须报领导同意后,由市接待办统一安排。
(2)接待对象的住宿、就餐标准由市接待办按规定标准统一下达通知。
(3)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接待客人用车由市接待办负责提供。
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厅的接待用车按接待任务分工负责提供车辆,有困难商请市接待办统筹解决。
其他部门接待的客人,由各部门自行解决交通工具。
除省、部级以上领导可跨市用车外,其他客人的接待用卒一般不派出市外。
5. 经费开支
(1)内宾接待对象,其住宿、就餐、用车、就医等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市委通知规定的要求执行。
(2)各种会议和实行经费包干的部门、单位,需要请市领导出面会见、陪餐等接待经费,原则上由各主办单位负责。
(3)市直各部门、单位对口接待的客人,需要市接待办协助安排食宿者,费用自理。
6.安全、警卫
(1)在接待来宾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部长和相当于部长的领导,各兄弟省、市、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或重要任务,经市领导同意,由办公厅下达警卫、警车疏导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