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井下电气焊作业是石油、煤炭、金属矿山等行业中常见的一项作业工种,具有较高的危险性。
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
二、作业前准备1. 职责分工所有参与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资格要求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气焊作业资格证书,并且经过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3. 安全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了解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4. 环境检查作业前应进行井下环境检查,确保作业场所无爆炸、有毒物质等危险因素存在。
5. 工具检查作业人员必须对所使用的电气焊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三、作业过程管理1. 作业计划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人员等,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 作业人员特点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技术熟练、心理稳定等特点,并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3. 作业流程(1)作业前准备:检查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等,确保作业安全。
(2)操作流程: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修改操作步骤。
(3)定期检查:作业中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4)作业结束: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归还设备。
4. 领导监督作业过程中,领导人员应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按照规定进行。
四、应急预案1. 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并与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2. 电气事故发生电气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紧急救援,并与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3. 毒气泄漏事故发生毒气泄漏事故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适当的自救措施,与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操作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措施。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操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通用管理规定1、井下电焊、气焊、喷灯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电焊、气焊的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m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如现场作业地点不符合此项要求,由现场负责人和瓦检员确定符合条件的作业地点,方可作业。
施焊地点应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在附图中明确标注作业地点风量、风速。
2、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焊机、气焊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以及触电的急救方法。
作业前,由作业现场安检员确认措施已会签完毕,作业人员已认真学习本措施,并在措施学习记录上签字,如果会签科室对此次焊接作业另有要求,作业前由现场安检员、监督作业单位执行。
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
3、作业地点必须配备2台完好的干粉灭火器(不小于2㎏)和一把铁锹,施工人员需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在工作地点放置沙子备用,体积不小于0.2m3。
作业前必须清理附近周围20m范围之内浮煤、杂物、底板积煤、顶帮积岩,必须确认20m范围内无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作业前必须在作业地点前后20m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作业时必须使用;作业前必须在作业地点前后10m处各悬挂一组瓦斯-氧气便携式报警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做到连续监测;作业前必须接一趟水管至施工地点,并正常供水;由洒水负责人在作业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使施焊地点周围环境潮湿,如果作业地点为煤巷,必须使用黄沙将作业范围煤层全部覆盖(以煤层不裸露为准)。
4、使用电焊、气焊前,瓦检员对施工地点前后及开关附近20m 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作业地点及附近20m内空气中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方允许开始焊接作业。
由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隐患,并且作业地点环境和操作人员状态符合作业条件,经安检员同意后,现场负责人发布开始作业命令,瓦检员、安检员、现场负责人共同监督严格执行本措施。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井下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维修,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2.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作业,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3.井下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4.矿井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和总工程师、公司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有专职瓦检员、安检员及现场跟班负责人监督检查措施落实。
5.一个电气焊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或套用。
6.能够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作业。
7.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调度室要在作业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8.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9.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留查。
10.电气焊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到调度室登记,调度人员要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状态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11.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12.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和管理灭火器材。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三篇)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的示例:1. 管理责任: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的管理责任应明确,并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
2.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 经过相关培训的焊工,持有相关证书;b. 检查焊机和电缆是否正常工作,并确保其接地可靠;c. 确保井下通风系统正常运行;d. 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
3. 作业程序:焊工在进行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时,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a. 将焊机安置在稳固且通风良好的位置,并确保周围环境整洁;b. 确保焊工和其他工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c. 在进行焊接前,必须对工件进行清洁处理,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d. 进行焊接时,注意保持焊接电流和电压稳定,避免产生火花或电弧。
4. 作业安全措施:为确保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的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a. 设置焊工的工作区域,并保持周围区域的明亮和干净;b. 安装防护挡板,以防止火花和飞溅物飞出;c. 确保焊接区域的通风良好,以排除烟雾和有害气体;d. 在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工作场所,排除焊渣和废料。
5. 紧急应急措施:在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中,如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 迅速切断电源,停止焊接作业;b. 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c. 疏散工作人员,确保安全离开;d. 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采取适当的紧急救援措施。
以上是一个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的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二)一、前言井下动用电气焊是矿山和隧道施工中常见的一种作业方式,但由于其特殊的环境和潜在的安全风险,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本文将提出一份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作业流程、强化安全意识、提高作业效率。
二、管理目标1. 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了保障井下电气焊接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规范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过程,制定本管理制度,以加强对井下电气焊接作业的管理。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电气焊作业。
第二章安全措施2.1 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前,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1)在井下进行电气焊接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所焊接的设施是否可靠,有没有泄漏,有没有危险。
(2)要对所使用的电气焊接设备、工具、电缆、电源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无损伤或损坏。
(3)设置焊接区域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4)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前,必须进行相关安全培训,确认人员已经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2.2 井下电气焊接作业中,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1)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火花飞溅、烟尘扩散等情况发生。
(2)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焊接设备、工具、电缆等的清洁,避免引起火灾。
(3)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过程中,必须禁止吸烟、火种等活动,避免引起火灾。
(4)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
2.3 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后,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1)在电气焊接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拆除警示标志,以免误导其他作业人员。
(2)在电气焊接作业完成后,必须对焊接设备、工具、电缆等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残留物,以免引起火灾。
第三章工作要求3.1 焊工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具有相关的电气焊接技能,并严格遵守作业规范。
3.2 焊工必须采用正确的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按照标准工艺规范进行操作。
3.3 焊接设备、工具、电缆等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在使用期间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3.4 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定,以确保人员安全和设施可靠。
3.5 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管理要求4.1 公司必须制定相应的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限、责任人员等信息。
2023年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2023年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电气焊作业,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作业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并根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执行。
第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二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六条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电气焊作业。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穿戴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八条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井下电气焊作业的要求。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或违反规定操作。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熟悉井下电气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能熟练操作焊接设备。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十一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井下环境和设备状况,制定详细计划。
第十二条作业前,应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具有焊接所需的条件。
第十三条作业前,应准备充足的焊接材料和工具,并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作业前,应对井下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严禁超负荷作业和超时作业。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焊接设备和材料,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应遵循焊接工艺要求,保证焊接质量符合标准,并及时修复任何焊接缺陷。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应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二十条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杜绝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演习,熟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烧焊作业的工作活动。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1.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烧焊操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烧焊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3.烧焊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烧焊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
5.必须严格遵守烧焊作业的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7.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耳塞等,确保个人安全。
8.烧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井下烧焊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工作和不安全行为。
10.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巡视和监督,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上仅为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的焊接作业,由于井下环境的特殊性,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以下是针对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井下烧焊作业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包括矿山、隧道、井下工程、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的井下烧焊作业。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作业质量。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申报和准备第五条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烧焊作业的审批手续,取得合法许可。
2023年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2023年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电气焊的安全操作,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电气焊工作场所和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
第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电气焊工作。
第四条:井下电气焊工作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第二章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第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防护装备,包括焊接面罩、焊接手套、防护鞋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六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如发生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七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场所的电气设备、布线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碰撞和触及巡检设备、导线等。
第三章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防范第九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和他人注意安全。
第十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作业,禁止擅自靠近高压设备和带电导线。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配备急救设施和急救人员,及时处理作业人员受伤事故。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从事井下电气焊工作。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监管和执法第十六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建立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井下电气焊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井下电气焊作业行为,相关监管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神东〔2014〕20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作业(以下简称“电气焊”)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井口房、原煤仓和产品仓上下、皮带栈桥、选煤厂房、装车站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视同于井下作业,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在公司施工的所有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监局、总调度室负责电气焊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电管理部负责办法的修改及电气焊检查。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责任:(一)负责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培训。
(二)负责井下电气焊现场作业的实施及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井下电气焊作业次数、三汇报情况记录。
(四)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电气焊作业。
第三章管理办法第七条严禁在回风巷、密闭前、放顶煤综采工作面后溜、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有瓦斯积存地点、油脂等易燃易爆品存放地点、有可能瓦斯积聚或突然涌出地点、瓦斯或煤尘超标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八条严禁在带压设备、带电设备、正在运转的设备、运行的胶带机巷、采掘工作面生产期间、油箱附近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九条能在地面进行电气焊作业严禁在井下作业;井下可以使用其它方法解决的,严禁使用电气焊作业。
第十条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十一条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完成,不得在井下电气焊作业。
第十二条每队井下电气焊每月累计次数规定:低瓦斯矿井综采队不超过4次,掘进队和运转队不超过2次,机电队不超过1次;高瓦斯矿井综采队不超过2次,掘进队、运转队不超过1次。
任何矿井超过规定次数时,须报公司安监局、总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所有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专职安监员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
矿业公司井下使用电气焊管理规定
矿业公司井下使用电气焊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我公司的井下电气焊作业,防止在使用电气焊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编制了《井下使用电气焊管理规定》。
1、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酮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的规定执行。
2、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编制使用电气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下井的氧气瓶、乙烘瓶符合完好标准。
(2)、现场必须准备好2台灭火器,从防尘水管上接好水管,安好截止阀,灭火器必须完好,有铅封,不过期,水管有水,并设专人负责灭火器和水管的使用。
⑶、氧气瓶、乙烘瓶与施工地点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4)、电气焊工必须有合格证,无证不准上岗。
⑸、施工前必须有跟班瓦斯员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氧气浓度。
瓦斯浓度在0.5%以下,氧气浓度在18%以上时,方可作业。
⑹、施工期间,必须有瓦斯员在现场监督。
跟班瓦斯员在施工前必须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顶帮的瓦斯情况,确认施工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方可进行作业。
(7)、跟班瓦斯员,每隔10分钟,必须检查一次施工地点瓦斯情况,一旦瓦斯浓度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否则不准进行电气焊作业。
⑻、施工前,首先要清除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然后用水冲洗作业地点的煤尘,并用石棉纸将附近的电缆遮挡严密,以防高温火源等将煤引燃或损坏电缆。
⑼、施工中,要焊补(截割)一处,用水冲洗一处,如风量不足,烟雾不能走散时,要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0)施工中,如出现停电、停水等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否则,不准进行电气焊作业。
(11)施工中,如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将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及井值班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好,不准继续作业。
(12)施工过程中,回风流中严禁有人。
(13)施工过程中,安管科派安全员到现场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当班瓦斯员到现场负责瓦斯、有害气体的检查;施工单位的跟班主任负责现场组织和指挥,以确保安全施工。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确保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高效进行,维护井下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井下电气焊作业,旨在规范作业行为,保证作业品质和人身安全。
二、作业管理责任1. 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管理属于井下作业负责人的职责,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电气焊作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并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2. 井下电气焊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需求,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安排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作业知识和技能。
三、作业前准备1. 井下电气焊作业前,作业负责人需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作业情况,确定作业地点、作业范围和作业条件。
2. 作业负责人应核实焊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使用性能,并进行相应的维护和修理。
3. 作业负责人应查看作业现场的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保供电安全。
四、作业操作规范1. 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焊接面罩、防火服、耐高温手套等。
2. 作业人员应熟悉焊接设备的操作方法,并按照操作说明正确使用设备。
3. 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应从电气设备接触的位置确定供电源是否已切断,并在切断后使用电压表进行检测,确保电压为零。
4.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作业风险控制1. 作业人员在焊接过程中应注意引火风险,确保作业现场无可燃物。
2. 作业人员应注意防止电机引发的火花,禁止在焊接周围堆放易燃物品。
3. 作业人员应注意防止电气设备的过载和短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电击事故的发生。
4. 作业人员应远离高压线路和电感设备,以免发生电击事故。
六、作业后整理1.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将废弃物妥善处理,确保作业现场清洁。
2. 作业负责人应将焊接设备和工具归位,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存放安全。
3. 作业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及时报告任何不适或异常情况。
七、作业总结和改进1. 作业负责人应对每次电气焊作业进行总结,包括作业过程、作业效果等,以便于发现问题和改进作业方法。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并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和责任。
适用范围包括井下电气焊作业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工具、材料和人员。
二、管理职责和义务1.项目经理:负责整个井下电气焊作业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并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2.焊接工:根据作业计划进行焊接作业,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可靠。
3.监理人员:负责对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4.安全员:负责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培训工人、检查现场、协助处理事故等。
三、作业前准备1.确定作业人员:根据作业要求确定合适的焊接工,并确保其持有相关的焊接资格证书。
2.准备设备和材料:根据作业需求,准备好所需的电焊机、电缆、电极、保护装备等设备和材料,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3.安全措施: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警示标识,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装备。
四、作业过程管理1.检查设备和工具:在作业前检查电焊机、电缆、电极等设备和工具的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用。
2.作业操作规范:焊接工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如禁止裸焊、斜焊、无人看管等行为。
3.焊接环境控制:确保作业环境清洁,防止有害气体积聚,保持通风良好。
4.严禁擅自更改焊接参数:在焊接过程中,严禁焊接工擅自更改焊接电流、电压等参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
5.焊接质量控制:焊接工必须保证焊缝牢固、无裂纹、无气孔等质量问题。
六、安全事故处理1.事故报告与调查: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报告,并协助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找出事故原因。
2.事故记录与整改: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规定记录,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七、作业后清理1.设备和工具归位:作业结束后,将设备和工具归位,并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寿命。
2.场地整理:清理焊渣、废料和其他垃圾,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有效进行,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提高作业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以安全为首要考虑,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不得违章操作。
2. 岗位责任:坚持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3.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工具,预防事故的发生。
4. 紧急应对:建立健全的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
5. 持续改进:通过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不断提高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管理水平。
三、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的组织与实施1. 工作计划与安排1.1 工作计划编制:每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安排、所需资源等。
1.2 安全方案制定:工作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1.3 计划审核与批准:工作计划和安全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2. 作业人员管理与培训2.1 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电气焊作业证书,并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
2.2 岗位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并定期进行复核。
2.3 定期培训与考核:进行定期的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最新的作业知识和技能。
3. 安全设施与装备3.1 防火防爆设施:对井下进行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评估,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提供灭火器材、防爆工具和防静电设备等。
3.2 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参与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手套和防静电鞋等。
3.3 作业设备与工具:选用符合规定的电气焊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模版电气焊工作是井下作业中的重要环节,其管理和控制对于确保工作安全和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电气焊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个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模板,包括该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分工、管理措施等内容。
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井下动用电气焊的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工作的质量,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动用电气焊的作业。
三、责任分工1.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计划,并指派专人负责作业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专人负责井下动用电气焊设备的选择和检查工作,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焊工负责根据作业计划进行电气焊作业,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 安全员负责对井下动用电气焊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记录和报告安全问题。
5. 监督员负责对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工作内容1. 设备选择和检查1.1 根据作业需求选择适当的电气焊设备。
1.2 对选择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电气连接正常、设备无损坏等问题。
2. 作业前准备2.1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
2.2 检查作业现场,确保作业区域的环境良好。
2.3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2.4 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电气焊的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3. 作业过程管理3.1 在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线,并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3.2 制定详细的作业步骤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3.3 严格控制焊接电流和电压,确保作业的安全和稳定。
3.4 定期清理作业现场,清除不必要的杂物,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
4. 安全检查和记录4.1 安全员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的安全。
4.2 及时记录和报告作业中的安全问题,以便及时纠正和改进。
五、安全措施1. 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 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避免杂物堆积造成火灾隐患。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3篇)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下火、电焊作业的安全和效果,加强井下火、电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火、电焊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井下火、电焊作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井下火、电焊作业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五条井下火、电焊作业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井下火、电焊作业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七条井下火、电焊作业应按照工作票制度和动火、动工程序进行。
第八条井下火、电焊所需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且经过定期检验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第二章培训与持证上岗第九条从事井下火、电焊作业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掌握相关技术和安全知识。
第十条培训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机构或者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井下火、电焊作业人员应参加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颁发上岗证书。
第十二条上岗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需进行复审。
第十三条上岗证书持有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要求,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井下火、电焊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井下火、电焊作业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代替其他岗位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人员第十六条井下火、电焊作业应有专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负责监督和指导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井下火、电焊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更新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井下火、电焊作业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第四章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第二十二条井下火、电焊作业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风险评估包括对作业环境、作业物料和作业工艺的评估。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电气焊作业,确保作业安全,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的所有人员和设备。
第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是指在井下环境中进行焊接作业的工作。
第四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作业环境和条件第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符合以下环境和条件要求:(一)井下作业环境应满足焊接作业的需要,通风良好,无有害气体,无明火等。
(二)作业现场应清洁整齐,舒适,无杂物,无滑倒等危险因素。
(三)作业区域应标明警示标识,防止他人误入。
第六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符合以下作业条件要求:(一)有效的电源和焊机设备,并经过检验合格。
(二)焊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三)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防护设施。
(四)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
第三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和评价,确保作业安全。
(二)检查焊机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电气连接良好。
(三)调查作业地点周边的情况,了解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四)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穿戴适当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二)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鞋,确保个人安全。
(三)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熟悉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第四章作业的技术要求第九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一)焊接作业必须由持证焊工进行,不得由没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
(二)焊接工艺必须符合焊接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焊接质量。
(三)焊接过程中必须注意焊接温度、电流和电压,防止温度过高或电流电压过大,导致焊缝质量不合格。
第十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对焊接材料进行清洁处理,确保表面不受污染。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井下电气焊作业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电气焊作业。
2. 责任及权限2.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管理井下电气焊作业,并对作业的安全质量负责。
2.2 电气焊作业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监督作业人员的实施,并确保作业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2.3 作业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并且具备相关的岗位证书。
3. 安全措施3.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3.2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3.3 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熟悉相关的作业规范和操作流程。
3.4 作业现场必须备有灭火器和急救设备,并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
3.5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焊接作业规范进行操作,并禁止擅自更改电气设备的接线。
4. 作业流程4.1 在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讨论,并确定作业人员的具体任务和分工。
4.2 作业人员必须在正确的位置上进行焊接,并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和易爆物。
4.3 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清理和检查,并确保没有未处理的危险物质和设备故障。
5. 安全监督和控制5.1 项目经理和电气焊作业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控制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
5.2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提高。
6. 紧急情况处理6.1 在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2 作业人员应掌握使用灭火器和急救设备的技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7. 违规处理7.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工、处罚等。
7.2 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 安全技术措施8.1 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术水平。
8.2 作业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手册和安全指南,并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
井下电、氧焊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电、氧焊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电、氧焊作业行为,保护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井下电、氧焊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执行。
如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事故责任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井下电、氧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资质认证,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作业。
第四条井下电、氧焊作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同时遵守现场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井下电、氧焊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维护。
第二章井下电焊管理规定第六条井下电焊作业必须由持有相应电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认证的人员禁止从事井下电焊作业。
第七条井下电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电焊设备正常工作并且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八条井下电焊作业必须配备防火防爆的材料和设备,并确保作业现场通风良好,避免氧气堆积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井下电焊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进行,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进行作业。
第十条井下电焊作业必须配备专人监护,做好火灾和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三章井下氧焊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井下氧焊作业必须由持有相应氧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认证的人员禁止从事井下氧焊作业。
第十二条井下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氧焊设备正常工作并且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井下氧焊作业必须配备防火防爆的材料和设备,并确保作业现场通风良好,避免氧气泄漏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井下氧焊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进行,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进行作业。
第十五条井下氧焊作业必须配备专人监护,做好火灾和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井下电、氧焊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井下电、氧焊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危险评估,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工作。
第十八条井下电、氧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训练。
煤炭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作业(以下简称“电气焊”)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井口房、原煤仓和产品仓上下、皮带栈桥、选煤厂房、装车站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视同于井下作业,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在公司施工的所有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监局、总调度室负责电气焊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电管理部负责办法的修改及电气焊检查。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责任:(一)负责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培训。
(二)负责井下电气焊现场作业的实施及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井下电气焊作业次数、三汇报情况记录。
(四)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电气焊作业。
第三章管理办法第七条严禁在回风巷、密闭前、放顶煤综采工作面后溜、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有瓦斯积存地点、油脂等易燃易爆品存放地点、有可能瓦斯积聚或突然涌出地点、瓦斯或煤尘超标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八条严禁在带压设备、带电设备、正在运转的设备、运行的胶带机巷、采掘工作面生产期间、油箱附近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九条能在地面进行电气焊作业严禁在井下作业;井下可以使用其它方法解决的,严禁使用电气焊作业。
第十条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十一条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完成,不得在井下电气焊作业。
第十二条每队井下电气焊每月累计次数规定:低瓦斯矿井综采队不超过4次,掘进队和运转队不超过2次,机电队不超过1次;高瓦斯矿井综采队不超过2次,掘进队、运转队不超过1次。
任何矿井超过规定次数时,须报公司安监局、总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所有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专职安监员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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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关于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同煤经机字〔〕394号
各矿、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控制矿井井下电气焊作业,避免矿井因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和煤层爆炸等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电气焊作业,避免矿井因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和煤层爆炸等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电气焊作业包含内容
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和使用喷灯焊接等作业。
二、以下区域严禁电气焊作业
(一)易燃易爆品存放地点、瓦斯或煤尘超标地点,严禁电气焊作业。
(二)带压设备、带电设备、正常运转的设备附近,严禁电气焊作业。
(三)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者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严禁电气焊作业。
(四)设备及部件有条件进行更换或在地面维修的,严禁在井下电气焊作业。
1、采掘设备涉及新配套或部分配套设备变更的,必须在地面进行相应的配套试运转,发现不匹配或需要优化、改进的部位,特别是需要经过电气焊作业改造的,必须在地面完成后,设备方可入井。
2、采掘工作面设备(设施)在井下现场运行(使用)及检修过程中,出现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进行非明火方式更换或出井修复。
(五)机电设备井下安装或撤退过程中,严禁电气焊作业。
三、电气焊作业审批流程
(一)电气焊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矿长指派专业部门现场核实,如确需电气焊作业报矿长批准后,编制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以及安监、通风、生产、机电、调度及救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审、签字;措施会审后报矿长,由矿长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确认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
(二)要严肃措施审批权限和逐级审批制度,审批人必须签署日期,审批栏内不得有空白现象,严禁代签;审批不完善的措施严禁实施。
(三)电气焊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措施审批完
成后送矿安检、通风、机电、调度室等部门及现场施焊人员随身携带一份。
各部门要按规定保存,存档期限不得少于1年。
(四)逐级审批后的电气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在作业前必须贯彻到每位现场参与人员,确保现场参与人员掌握作业内容、熟知安全事项,并签字确认、留存。
(五)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程序,生产指挥部门对井下电气焊作业开工及结束必须全程掌控,并做好记录;矿长要指定分管领导现场盯班,做到全程协调指挥,与作业人员同上同下。
四、电气焊作业措施编制
(一)作业单位要提前对作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的施工作业地点、作业环境特点、施工方案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必须明确施工时间、施工人员及数量、责任人及责任范围。
在措施中必须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以及工具(含点火源)领取、运输、使用、交接、入井、升井、回收入库和跨班施工交接管理、出现意外时的处理等有明确要求,电气焊从准备到交还全过程的安全措施都必须编制在内。
(二)采用电焊、气割、喷灯焊接在措施的编制上必须区分清楚、分开编制,不得在一份措施中同时出现电气焊作业内容;严禁一份电气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多处施工;同一地点同时需要电焊和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分开时段施工,严禁同时进行多种电气焊作业。
(三)电气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批注后严禁手写改动,确需
改动时,必须有审批人员签字确认,并注有详细改动原因说明。
五、电气焊日常管理
(一)各矿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电气焊设备领取发放制度,对井下电气焊等作业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保管、专人发放、严禁火种遗失井下或随意携带、乱扔乱放。
(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对电气焊机、电缆、电焊钳、气瓶、减压阀、气压表、气管、割具等器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保完好,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地点装置,并设有专人监护,严禁违章作业。
(三)施工单位应制定专人负责氧气、乙炔瓶的运输过程监管,两种气瓶不能在同一矿车内运输,同罐时应分层放置,气瓶防震胶圈必须齐全完好,搬运前确认安全帽已拧紧,严禁人员携带氧气、乙炔瓶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轻装轻放、固定牢靠。
(四)电气焊作业可能影响到相关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防范措施,正式作业前由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严禁“交叉作业”。
(五)井下电气焊作业不应超过8小时,确需超过8小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妥善进行现场交接,而且有交接情况记录。
六、电气焊作业注意事项
井下、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