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两篇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艺术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艺术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是由_____举办的,以_____为主要培训内容的民办非学历艺术培训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培养学员的艺术兴趣和特长,提高学员的艺术素养和综合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多的艺术人才。
第五条办学规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和班级设置。
第六条办学地址:_____。
第二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董事会(或理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理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八条董事会(或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董事会(或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一)董事长(或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条学校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任,对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第十一条校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二)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三)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艺术专业素养,熟悉艺术教育规律;(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议;(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董事会(或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学校法律地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护举办者(出资人)、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艺术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全民素质为宗旨。
第四条学校住所地为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五条学校的举办者为XX(自然人或法人)。
第六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XX万元。
第七条学校的业务范围为:(一)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等艺术培训;(二)举办各类艺术比赛、展览、讲座等活动;(三)开展艺术教育咨询服务;(四)开展与艺术教育相关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
第九条理事会由5-7名成员组成,其中理事由举办者、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十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学校法定代表人;(三)决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四)监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五)决定学校停办、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校长1名,副校长1-2名,由理事会聘任。
第十三条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财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五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分级教学,根据学生年龄、兴趣、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置班级。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学校定期举办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
第五章资产与财务第二十条学校资产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资产,由理事会负责管理。
艺术培训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培训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专业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机构所有艺术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舞蹈、声乐、美术、书法、乐器演奏等。
第三条本机构以“培养艺术人才,传承艺术文化”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特色办学,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
第二章办学目标第四条本机构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艺术功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第五条本机构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提高学员的艺术素养,使其在艺术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第六条本机构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艺术教育品牌,为我国艺术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办学内容第七条本机构开设以下艺术培训课程:1. 舞蹈类:芭蕾舞、民族舞、现代舞、街舞等;2. 声乐类:美声、民族唱法、流行唱法等;3. 美术类:素描、色彩、油画、国画、书法等;4. 乐器演奏类:钢琴、小提琴、吉他、古筝、二胡等。
第八条本机构根据学员需求,定期举办各类艺术交流活动、比赛和演出,提高学员的艺术实践能力。
第四章师资力量第九条本机构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教师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艺术实践能力。
第十条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相关艺术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能力;3. 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有责任心。
第五章办学条件第十一条本机构办学场所宽敞明亮,设施齐全,为学员提供舒适的学习环境。
第十二条本机构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包括钢琴、音响、画具、乐器等,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本机构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学员管理第十四条本机构对学员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教学、考核、退费等制度。
第十五条学员需遵守本机构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第十六条本机构对学员进行定期考核,对优秀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经费管理第十七条本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学费,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艺术机构培训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艺术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提高艺术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艺术机构的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艺术机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德艺双馨,致力于普及艺术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章办学宗旨第四条本艺术机构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全民艺术素养,培养艺术人才”为宗旨。
第五条本艺术机构致力于打造具有特色的艺术教育品牌,为社会提供优质的艺术培训服务。
第三章办学目标第六条本艺术机构以培养具有扎实基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人才为目标。
第七条本艺术机构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培训活动,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
第八条本艺术机构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使其成为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
第四章办学内容第九条本艺术机构开设器乐、舞蹈、美术、书法、戏剧等艺术培训课程。
第十条本艺术机构根据学员需求,定期举办各类艺术讲座、大师班、交流演出等活动。
第五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本艺术机构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第十二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第十三条本艺术机构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六章教学管理第十四条本艺术机构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课程。
第十五条本艺术机构设置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安排、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十六条本艺术机构建立学生档案,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七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七条本艺术机构对学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艺术表现等方面。
第十八条本艺术机构设立奖学金、优秀学员等荣誉称号,对表现优异的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本艺术机构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提高教学质量。
第八章经费管理第二十条本艺术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本艺术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两篇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两篇篇一: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xxxxx。
邮政编码:xxxxx。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幼儿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幼儿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幼儿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表演;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60人;办学的层次:学前儿童教育的初级启蒙;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第十条注册资金:二十万元。
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艺术机构培训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艺术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提高艺术教育质量,培养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专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艺术机构的全部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机构秉承“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为广大艺术爱好者提供优质的艺术培训服务。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目标第四条办学宗旨: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全民艺术素养为己任,为艺术爱好者提供全面、专业的艺术培训。
第五条办学目标:1. 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艺术教育师资队伍;2. 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艺术培训机构;3. 为学员提供高品质的艺术培训课程;4. 培养学员具有扎实的艺术功底和创新能力;5. 帮助学员实现艺术梦想,为社会输送优秀艺术人才。
第三章办学内容与形式第六条办学内容:1. 器乐培训:钢琴、小提琴、古筝、吉他等;2. 美术培训:素描、色彩、油画、国画、书法等;3. 舞蹈培训:芭蕾舞、民族舞、现代舞、街舞等;4. 表演培训:戏剧、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等。
第七条办学形式:1. 面授班:定期举办各类艺术培训班,聘请专业教师授课;2. 网络课程: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线艺术培训,学员可随时随地进行学习;3. 艺术实践活动:组织学员参加各类艺术比赛、展览、演出等活动。
第四章教学与管理第八条教学原则:1. 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2. 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3. 严格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
第九条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和素质;2. 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确保学员权益;3.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安全。
第五章学员权益与义务第十条学员权益:1. 接受专业、系统的艺术培训;2. 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3. 享有免费咨询、答疑等服务;4. 享有对教学、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权。
为艺术梦想奠基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为艺术梦想奠基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艺术梦想奠基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本校)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艺术才华,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本校是一所非营利性艺术教育机构,本校定位为培养具备专业艺术素养和创造力的青少年艺术人才的学校。
第三条本校坚持为学生提供全面的、优质的艺术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学科知识、技能和审美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本校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招生,不歧视任何学生,确保每个学生有平等的接受艺术教育的机会。
第五条本校坚持创新教育理念,探索适合学生发展的艺术教育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能力。
第二章学校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管理办公室、财务处等职能部门。
校长办公室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师培训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
第九条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预算制定工作,确保学校经济运行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十条学校按照学生的年龄和艺术特长特点,设置不同的课程,包括绘画、音乐、舞蹈、戏剧等多个学科。
第十一条学校采用小班授课的方式,注重个别化教学,鼓励学生自主选择和发展自己的艺术兴趣。
第十二条学校配备专业教师团队,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艺术才华,致力于打造一流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
第四章招生与评价第十三条学校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工作,招生名额根据学校的教学资源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以学生的艺术特长为主要考察标准,同时兼顾学生的学科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综合评价制度,包括考试成绩、作品展示、口试面试等多种评价方式,全面了解学生的艺术才华和潜力。
传承艺术精髓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传承艺术精髓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的目的和依据传承艺术精髓艺术培训学校的章程旨在明确学校的宗旨、任务和管理体制,规范学校的日常运作与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正式名称为“传承艺术精髓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地址学校的地址位于市中心区XX街XX号。
第二章学校宗旨与任务第四条学校宗旨学校的宗旨是培养优秀的艺术人才,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精髓,推动艺术教育的发展与繁荣。
第五条学校任务学校的任务是为学生提供专业、系统、综合的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的艺术技能和创造力,培养学生的现场表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学校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领导机构学校设立董事会,由校长和学校资深教师组成,负责学校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七条教学机构学校设立多个教学部门,包括舞蹈部、音乐部、绘画部等,每个部门设立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关课程的教学和管理。
第八条行政机构学校设立行政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宣传推广部等,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和日常运作。
第四章学校教学管理第九条教学计划学校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等,并定期进行教学计划的评估和调整。
第十条师资队伍学校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聘请高素质、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保障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十一条学生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学生进行评估,包括学习成绩、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帮助和改进。
第五章学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学校纪律学校要求学生严守学校纪律,包括课堂纪律、着装要求和行为规范等,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学生权益学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难,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六章学校发展与评估第十四条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制定中长期的发展规划,明确学校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关键任务,并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监测和评估。
培育艺术之花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培育艺术之花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培育艺术之花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以培养艺术人才为目标的专业学校,致力于推广和发展艺术教育事业,提高学生的艺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条学校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对艺术的热爱和探索精神,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艺术表达能力,并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技能培训,使其在未来的艺术领域取得优异的成绩。
第三条学校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需求,努力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为学生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由校长领导的学校领导班子,包括副校长和各部门主任。
第五条学校设有教务部、行政部、招生就业部和后勤部等职能部门。
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学校领导班子指定,并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其他相关部门。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研室和实训基地,负责学科教学、实践培训和科研创作等工作。
第三章办学宗旨第七条学校秉持“培育艺术之花,开启艺术之门”的办学宗旨,为广大学子提供优质的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艺术专业技能的优秀艺术人才。
第八条学校建立以德育为基础,以学科教学为主线,以实践培训为重点,以教师发展为保障的培养模式,全面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四章招生与注册第九条学校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招生政策,制定招生方案,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
第十条学校按照正式招生程序,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进入学校学习。
第五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教学计划、教材选用和教师培训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开设各种形式的实训课程,提供良好的实训设施和指导教师,确保学生能够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效果和个人成长。
第六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籍管理、课程管理、考勤管理和奖惩管理等,确保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正常进行。
培养未来艺术家的摇篮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培养未来艺术家的摇篮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艺术教育的发展,培养未来艺术家的成长,促进艺术事业的繁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为“摇篮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具有艺术天赋和创造力的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艺术培训和综合素质教育。
第四条:学校的教学内容包括绘画、音乐、舞蹈、戏剧等多个艺术门类,旨在全面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第五条:学校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要求教师队伍,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
第六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度,学生完成一定学分要求后,将获得结业证书,并享有学校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办理服务。
第七条: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参加艺术比赛、展览、演出等机会,拓展学生的视野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招生与培训第八条:学校对青少年学生开展入学测试,择优录取,并根据学生的艺术特长和兴趣,进行专业课程设置和分班安排。
第九条:学校开设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基础课程包括艺术史、艺术理论等,专业课程根据学生的选择和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第十条:学校建立科学系统的培训计划和教学方案,定期组织专业教师进行教研和授课培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学生在学习之余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和竞赛,为学生提供个性发展和展示才艺的舞台。
第十二条:学校定期进行培训成果的评估,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及时与家长进行交流和反馈,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第三章:校内管理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学校管理团队,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的运行和管理,包括教务、学生管理、招生宣传、财务等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的教师队伍,教师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的艺术教育人员组成,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五条:学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定期进行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定,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学生的课程成绩、学习发展情况和在校表现,为学生的评价和发展提供依据。
艺术教育创造未来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艺术教育创造未来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艺术教育创造未来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章程旨在规定学校的基本宗旨、办学方针、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内容,确保学校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艺术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
本章程为学校的根本大法,是学校的办学准则。
第二章学校宗旨第二条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具有良好艺术修养和专业技能的优秀艺术人才,为社会培养更多有潜力的艺术家和艺术专业人才。
学校致力于通过系统的艺术教育培训,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表达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他们的未来艺术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章学校办学方针第三条学校的办学方针是高起点、高品质、个性化培养学生。
学校以优秀的师资力量为基础,秉持科学、严谨的教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创作能力。
第四章学校组织结构第四条学校设有校董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术委员会、行政部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校董会是学校最高权力机构,由学校的投资者或股东组成,负责决定学校的发展方针和重要事务。
第六条校长办公室由校长领导,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学校的具体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招生工作、师资培训等,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的教师和专家组成,负责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第九条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第五章学校管理制度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学校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招生与培养制度:明确学生的招生条件、入学程序以及培养方案,保障学生能够得到有针对性的艺术教育培训。
2. 师资培养与评价制度:建立师资培养体系,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艺术水平,定期进行师资评价和培训。
品味艺术之旅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品味艺术之旅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升学员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品味艺术之旅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学员对艺术的热爱和创造力,推动艺术教育的创新与发展。
第四条:学校的权益归属于学校的执掌者,包括校长、教师和学员。
第五条:学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员权益和义务第六条:学员享有平等接受艺术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等因素为理由进行歧视。
第七条:学员有权要求学校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艺术教育培训。
第八条:学员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尊重教师和其他学员。
第九条: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艺术创作和展示活动。
第十条:学员应支付相关学费并按时缴纳,如有特殊情况需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章学校管理与组织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校长职位,由良好的艺术修养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
第十二条: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和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专业教师团队,由有相关艺术专业背景和教育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学校可以组织艺术展览、演出和比赛等活动,提供学员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师和学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交流。
第四章学校经费和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赞助和捐款等,应合理使用于师资配备和教学设备的提升。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十八条:学校应按时结算学员的学费,并提供正式的收据和发票。
第十九条:学校应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学校的财务运作合法、规范。
第五章学校安全与保护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定期进行消防、环境和设施安全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开启艺术之门塑造终身爱好者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开启艺术之门塑造终身爱好者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青少年的艺术素养和兴趣培养,培养更多的终身艺术爱好者,提供高品质的艺术培训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的名称为“开启艺术之门塑造终身爱好者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学校的宗旨是通过系统性的艺术教育,激发学生的创造力、表达能力和艺术修养,培养和造就更多对艺术感兴趣并具有专业素养的终身艺术爱好者。
第二章:办学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学校主要开设以下艺术类培训课程: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等。
第五条学校坚持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设置相应的艺术培训课程,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服务。
第六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种艺术交流、比赛和演出活动,通过实践提升学生的艺术综合素质。
第七条学校可根据需要组织师资力量,邀请专业艺术家、教育专家和行业精英担任教学和指导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学校可根据市场需求,开设艺术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艺术教育水平。
第三章:学生招生和管理第九条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以上、对相应艺术有兴趣的学生。
第十条学生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书。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学生的兴趣和能力进行分班,分班原则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学校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和身心健康。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成绩和表现,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
第四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四条学校注重招聘有才华、经验丰富、具备专业资格的师资队伍。
第十五条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定期教师评估机制,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激励优秀教师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学校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各类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学校要做好教室、器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安全。
以艺术为纽带促进文化交流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以艺术为纽带促进文化交流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化交流、发展艺术事业,提高艺术教育质量,依法办学,充分发挥艺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为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艺术为纽带,推动文化交流,致力于培养具有艺术才华和人文素养的学生。
第四条学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办学,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伦理的行为。
第五条学校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广大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歧视。
第六条学校的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绘画、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类别,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艺术培训。
第二章:学校管理机构第七条学校设立校董会,由学校管理机构和相关艺术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八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教材选用和教师培训等相关事务。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章:学生招生与管理第十条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具备一定艺术天赋和兴趣的学生,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招生。
第十一条学生在报名时需提交个人材料和艺术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采用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三条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艺术素养。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学生管理制度,监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艺术实践活动,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第四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五条学校聘请具有专业艺术背景和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艺术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定期进行教学观摩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注重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鼓励教师参与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
第五章:课程设置与教学质量保障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多元化的课程体系,覆盖艺术各个领域,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第十九条学校制定教学大纲和教材体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以艺术点亮生活以教育启迪未来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以艺术点亮生活以教育启迪未来艺术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欣赏和享受的机会,更是一种教育的方式。
为了促进艺术教育的发展,我校特制定了以下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和艺术培训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的宗旨是以艺术点亮生活,以教育启迪未来,致力于培养具有艺术才能和综合素质的学生。
第三条:我校的纲要是坚持艺术教育的独立性,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艺术培训,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四条:我校实行全日制教育,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五条:我校设有以下艺术专业:音乐、舞蹈、美术、表演等。
第六条:我校供应艺术教育需要的师资力量,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我校设有考试评估机制,用于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发展。
第八条:我校注重家校互动,建立良好的家长沟通渠道,促进学生艺术学习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校组织第九条:我校设校长一人,负责学校日常工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校长由学校董事会聘任,任期五年。
第十一条:校长具有丰富的艺术教育经验和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校长全权负责学校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
第二节:教职员工第十三条:我校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教学经验的教师。
第十四条:教师应进行规范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第十五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育伦理,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
第三节:学生管理第十六条:我校实行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七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习纪律,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学生评价评估机制,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支持。
第三章:专业课程第十九条:音乐专业的学习内容包括音乐理论、乐理基础、乐器演奏等。
第二节:舞蹈专业第二十条:舞蹈专业的学习内容包括舞蹈技巧、舞蹈编排、舞蹈表演等。
第三节:美术专业第二十一条:美术专业的学习内容包括素描、水彩画、油画等。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打造全面发展的艺术教育平台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打造全面发展的艺术教育平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艺术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专业水平,依法注册成立艺术培训学校,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艺术培训学校的名称为XXX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本校。
第三条本校的经营范围包括绘画、音乐、舞蹈等各类艺术培训,以及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和交流。
第四条本校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艺术才华,提供优质的艺术教育服务,为学生打造全面发展的艺术教育平台。
第五条本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的权益,促进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
第六条本校依法纳税,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学校声誉。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七条本校设立校长一人,副校长若干人,由学校聘任,并设立行政部门、教务部门、招生部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副校长协助校长处理学校事务。
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行政、教务、招生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管理层应具备艺术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教学内容第十条本校的教学内容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绘画、音乐、舞蹈、表演等课程。
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设置不同级别和专业的课程,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培养需求。
第十一条课程设置应符合艺术教育的发展要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艺术素养。
第十二条本校的教学团队由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教师组成,注重培养师德师风,积极推动师资队伍的专业发展。
第四章招生与选拔第十三条本校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以上的学生。
第十四条招生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抵制以资助、捐赠、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招生的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入学需要参加相关的选拔考试,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潜力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本校鼓励有一定基础和特长的学生报考,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资助。
第五章学校设施和资源第十七条本校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艺术资源,包括教室、练习厅、器材等。
学校应及时维护和更新设施,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培养独具艺术力的人才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培养独具艺术力的人才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独具艺术力的人才,推动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具有创造力和专业素养的艺术人才,促进艺术教育的不断创新与进步,为社会培养专业人才。
第三条学校名称:XXX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五条学校的性质为非营利性艺术培训机构。
第六条本学校遵循法律法规,遵守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七条学校的领导机构为校董会,具体组成按照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运行机构为学校行政部门,受校董会领导和监督。
行政部门负责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校内部运行的各项事务。
第二章教学目标第九条学校的教学目标是培养独具艺术力的人才,通过专业的艺术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创作能力、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第十条学校的教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舞蹈、美术、戏剧、传媒等艺术门类,鼓励学生进行跨学科艺术探索和创新。
第十一条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做到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第十二条学校采用小班教学,注重师生互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艺术教育服务。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三条学校艺术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教育理论知识,并持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将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国内外优秀的艺术教育专家,提升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倡导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鼓励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和交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潜能。
第十六条学校注重学生的综合评价,采用多种形式的评估方式,如定期考试、作品展示、实际表演等。
第四章学校管理第十七条学校管理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学费、社会捐赠等合法途径。
第十八条学校管理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并保证合理使用,用于提升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学校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对学校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布置,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泉州市教育局规范,建立现代教育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地址为:举办者为:法人属性为:营利性。
第三条本机构是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泉州市民政局登记,由自然人投资使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青幼儿舞蹈类艺术培训的民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
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人才回报社会。
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为我区的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本机构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机构由**、**、***联合出资举办。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1(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四)随时掌握本机构的管理状况和人事动态。
第九条本机构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货币资金万元。
出资额出资人姓名(元)非国有非国有非国有出资方式资产性质(%)出资比例增加或减少注册本钱,必须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抉择。
减少注册本钱,还该当自作出抉择之日起旬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旬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机构变更注册本钱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
打造艺术之家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打造艺术之家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一、名称与宗旨本学校正式名称为“打造艺术之家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艺术之家”。
艺术之家旨在为广大艺术爱好者提供高质量的艺术培训服务,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办学性质与任务1. 办学性质:艺术之家是一所非营利性的艺术培训学校,致力于推广艺术教育,培养艺术人才,服务社会。
2. 办学任务:2.1 培养学员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提高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2.2 开设多样化的艺术课程和讲座,满足学员的不同需求与兴趣;2.3 组织举办艺术展览、演出等活动,展示学员的优秀作品;2.4 与国内外艺术机构开展合作,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招生与学制1. 招生对象:艺术之家面向所有对艺术感兴趣的人士,不论年龄、性别、专业背景等。
2. 招生方式:学员可通过线上申请、面试等方式进行招生。
3. 学制安排:3.1 基础课程:学员需完成基础课程学习,时间自行安排,一般为1年。
3.2 进阶课程:学员可选择进阶课程进行深入学习,时间自行安排,根据具体课程安排学制。
四、教学与管理1. 教学团队:艺术之家将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的艺术教师,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学内容:2.1 基础课程:包括但不限于绘画、音乐、舞蹈、戏剧等基础艺术课程。
2.2 进阶课程:开设各类专业课程,满足学员深入学习的需求。
3. 学员管理:艺术之家将建立学员档案,定期进行学员评估,帮助学员规划个人艺术发展路径。
五、活动与推广1. 艺术展览:定期组织学员作品展览,提供展示平台,鼓励学员展示个人才华。
2. 演出活动:组织学员定期进行舞台表演、音乐会等演出,增强学员的舞台经验。
3. 社区推广:与当地社区合作,开展艺术教育普及活动,提高对艺术的认知和理解。
六、学校活动预算1. 学校活动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和审批;2. 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日常运营、教师培训、学员活动等方面;3. 经费使用需经过预算和审批程序,确保合理、透明的资金使用。
艺术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_艺术培训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人才,为我国文化艺术事业贡献力量。
第五条学校地址:______第六条学校办学规模:______人第七条学校办学许可证号:______第八条学校法定代表人:______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董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资金筹措、重大投资等。
(二)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领导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教师队伍建设。
(四)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五)学生处: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工作。
(六)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宣传、报名、录取等工作。
(七)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设施设备管理、卫生防疫等。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化培养。
第十二条学校设置以下专业课程:(一)基础课程:包括文化课、艺术基础课等。
(二)专业技能课程:包括声乐、舞蹈、美术、器乐等。
(三)实践课程:包括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等。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艺术造诣的教师,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定期组织各类艺术比赛、展览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平台。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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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两篇篇一: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xxxxx。
邮政编码:xxxxx。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幼儿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幼儿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幼儿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表演;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60人;办学的层次:学前儿童教育的初级启蒙;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第十条注册资金:二十万元。
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
会计不得兼出纳。
第十四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教育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六条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的决策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本教育机构对聘用教师、职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要签订聘任合同,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本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本教育机构的资产和财务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组织校务委员会,并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学校校长;(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决定学校重大事宜。
(五)学校终止后,依法进行学校剩余财产的清算。
(六)出资人必须遵守学校章程,承担学校的债务。
在学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出资人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章学校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条学校校务委员会由出资人和学校选聘的主要办学人员共五人组成,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并修改学校章程;(二)选举和更换校务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三)选举和更换学校校长;(四)审议批准学校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审议批准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六)审议批准学校终止事宜;(七)审议批准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校务委员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人召集和主持。
校务委员会委员平等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校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务委员会选举产生。
校务委员会主任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校务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校务委员会;(二)组织实施学校年度计划;(三)推荐校长人选;(四)检查校务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
(五)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落实。
第二十四条校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方可召开。
第二十五条校务委员会必须有2/3以上的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校务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校长一名,由校务委员会主任推荐,经校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校长对校务委员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校务委员会决议;(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三)拟定学校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以及学校的管理人员;(六)向校务委员会报告学校工作和学校财务状况;(七)代表本校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五章章程修改程序第二十八条本教育机构的章程不得随意修改,若修改本教育机构的章程,须由决策机构提出,并就拟修改的相关条款先征询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后,再行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本教育机构修改后的章程文本和决策机构通过章程修改的决议、纪要等文件,30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教育机构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一条本教育机构办学项目的变更(包括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范围、校长、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须按照审批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变更项目涉及登记管理要求的,应同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本教育机构在下列情况下属于自行终止办学。
自行终止办学由决策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审批机关批准,终止的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本教育机构因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属于非自行终止办学。
非自行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篇二:艺术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小奇鹿艺术培训学校第三条本机构是经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审批、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登记,由何金山、何东伟、孙维、马志文等四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青少年艺术培训的民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
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人才回报社会。
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我区的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本机构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机构由何金山、何东伟、孙维、马志文联合出资举办。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四)随时掌握本机构的管理状况和人事动态。
第九条本机构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货币资金万元。
出资人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方式资产性质出资比例(%)第十条本机构已经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批准,同意设立,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范围是开展器乐、美术、舞蹈等艺术培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本机构的培训规模:。
第十二条本机构的培训层次:。
第十三条本机构的培训形式:。
第十四条本机构主要面向招生,培训对象为。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本机构依法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机构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为何金山、孙维、马志文3人。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职权:(一)决定制订本机构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二)决定修改本机构章程和制定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三)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审定本机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五)决定本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方案;(六)聘任或解聘本机构负责人和提名聘任或解聘本机构的副校长(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七)决定本机构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薪酬、福利;(九)决定罢免、增补理事;(十)审核监事的报告;(十一)对举办者向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八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
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九条理事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一名理事代行其职。
第二十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实行1人1票制。
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的通过方为有效:(一)聘任、解聘校长(主任);(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订发展规划;(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审核预算、决算;(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出资人取得回报的事项;(八)决定提取发展基金的具体比例;(九)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会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成员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机构设监事1名,由何东伟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