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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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制定目的
为规范产品防护作业以利生产作业顺畅,防止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确保产品品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中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等的防护作业。
3.定义
3.1 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保护。
3.2采购产品:钢板、型材、嵌件、塑粉、焊丝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物资。
3.4 在制品: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及半成品。
3.5 最终产品:完工交付前的成品。
4. 权责部门
4.1 生产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3 公司各部门严格遵守本规定。
4.4 质量部负责对本规定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 原材料流转和防护管理规定
4.1
4.1.1流转和防护时机
1)原时。
2)产品订单增加,模具产能不足时。
3)旧模具寿命期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时。
4)其他原因必须增加新模具时。
4.1.2开模申请单位
1)新产品开发时,由开发部申请开模。
2)其他状况,由使用单位申请开模。
4.1.3开模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开模申请书,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准予后续作业。
2)技术部提供模具图纸或制品图纸,会生产部、质量部检讨后,确定开模方
案。
3)模具外购由技术部联络厂商提供开模方案及报价。
4)技术部应将报价、议价结果呈总经理核示。
5)经总经理核示后,技术部与厂商签订开模协议书。
6)协议书应明确规定双方责任,尤其要明确模具材质、表面处理、模具结构、
模具规格、模具数量、交货日期、验收标准、不合格处理等事项。
4.2模具验收
1)技术部负责模具材质、表面处理、结构、体积、交货日期等事项之验收;
技术部负责验收新产品所用模具之生产制品的尺寸、结构。
2)生产部负责模具结构、作业性之验收。
3)质量部负责模具及制品结构、尺寸、外观、装配性能之验收。
4)上述部门验收均合格后方可办理模具入库、付款等作业。
4.3模具保管规定
4.3.1仓库职责
1)建立模具仓库,建立模具总台账,负责模具仓库模具的保管。
4.3.2生产部职责
1)依生产计划向模具仓库领用模具。
2)确保模具使用过程中之安全。
3)各岗位分别负责领用中的模具维护、保管;建立、完善《在用模具台帐》。
4.4模具保养
4.4.1技术部职责
1)负责建立模具保养制度。
2)负责模具仓库模具的保养、维护。
4.4.2生产部职责
1)负责在用模具的每日保养、清洁、上油等作业。
2)负责所有在领用模具的保养。
4.5模具维修
1)模具出现异常时,由生产部填写《异常报告单》,并立即通知技术部处理。
2)厂内有能力维修的由生产部按技术部提供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厂内无法
维修物由技术部联系厂外人员进行及时维修。
3)维修时间较长,对生产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时,技术部、生产部应会同总经
理协商生产调度,以利生产顺畅。
4)维修完成后,生技部应填写《模具维修记录表》,并存档保管,保管期限至
模具废弃时止。
4.6模具废弃
4.6.1废弃时机
1)模具寿命已至,且已损坏严重,不能维修使用时。
2)其他因素导致模具已无使用价值时。
4.6.2废弃流程
1)技术部提出废弃申请,呈总经理核准。
2)经核准废弃之模具,由技术部报废处理,回收可利用之零配件,变售有价
值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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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防止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确保本公司的建筑产品符合规定,以满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产品生产与交付的全过程
3、术语和定义
3.1 采用GB/T 19001-2000、GB/T 24001-1996、GB/T 28001-2001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3.2 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保护。
3.3 采购产品:钢材、水泥、砂石、木材、构件、外加剂、焊条、焊剂,及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其他
物资。
3.4 中间产品: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及半成品。
3.5 最终产品:竣工交付前的建筑成品。
4、职责
4.1 公司质检部负责编制和修订本管理规定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2 分公司和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本管理规定。
5、程序
5.1 采购产品的防护
5.1.1 搬运
1)分公司和项目部材料员在组织物资搬运时,应根据物资的不同特性,选用恰当的运输设备和
工具,制定必要的措施,防止物资扬尘、遗洒、泄露、损坏、腐蚀和污染。
2)对大型物资的搬运,除应编制搬运方案外,还应对运输路线、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分析,以保
证物资安全运至指定地点。
3)对有特殊吊装要求的设备和构件,由有资质的吊装单位制定吊装方案。
4)构件和设备的吊装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填写吊装记录。
5)对委托材料供方搬运时,要对材料供方的搬运能力进行认可,必要时签订搬运合同,内容应
涉及搬运机械设备、人员、方法、及质量和环境的要求等。
6)对于施工当中所发生的重要搬运工作,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应在施工交底中提出相应的要求,
其中包括质量、环保及安全等方面。
5.1.2 贮存
1)分公司和项目部按照贮存物资的质量、环境和安全的要求,提供适用的库房和场所。
2)贮存物资的进货验证执行《材料验收、保管、发放管理规定》,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
量良好。材料员应根据物资特点及时填写出入库台账,办理好出入库手续。主要物资的来源
和去向要有可追溯性。
3)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隔离存放,标识明显。
4)经过验收合格的材料依据平面布置,材料入库入棚,露天存放应苫垫的要苫垫,做好标识,
搞好材料的堆放和保养,确保材料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
5)入库材料均应进行标识、登记、分类、分品种贮存。
6)对有时间限制要求的材料(水泥等)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做好标识,确保先进先出,防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