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服务案例解析
导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旅行社导游小李,具备丰富的旅游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但在一次团队旅游中,由于违规操作,引发了游客的投诉,进而引发了法律纠纷。
以下是具体案例的详细描述。
二、案件经过1. 带团过程:小李负责带领一个包含20名游客的旅游团,前往我国某著名旅游景点进行为期五天的旅游。
在行程中,小李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安排了多个自费项目,并要求游客支付额外费用。
2. 游客投诉:部分游客对小李的违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其违反了旅游合同的规定,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游客们向旅行社投诉,要求小李退还额外费用,并要求旅行社对小李进行处罚。
3. 旅行社处理:旅行社在接到游客投诉后,立即对小李的行为进行调查。
经调查,证实小李确实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
旅行社决定对小李进行警告处分,并要求其退还游客的额外费用。
4. 法律纠纷:小李不服旅行社的处理决定,认为自己并无恶意,且已经退还了游客的费用。
因此,小李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要求重新处理。
旅游主管部门在调查后,认为小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处罚决定,要求小李支付罚款,并对其导游资格进行限制。
三、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导游、领队和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旅游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降低服务质量、增加旅游费用等行为。
”2. 违规行为分析:小李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擅自安排自费项目,增加游客额外费用;- 未经游客同意,改变旅游行程;- 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游客合法权益。
3. 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小李的行为已构成违规操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处理结果:旅游主管部门对小李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要求其支付罚款,并对其导游资格进行限制。
这一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也维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启示与建议1. 加强导游法律知识培训:旅行社应当加强对导游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导游的法律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导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游来放松身心,享受生活。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旅游纠纷时有发生。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导游与游客之间的法律纠纷展开,旨在分析旅游纠纷中导游的法律责任及维权途径。
二、案例简介2019年8月,某旅行社组织了一趟海南五日游。
游客小王(化名)通过旅行社报名参加了此次旅游。
在旅行过程中,小王发现导游小李(化名)存在以下问题:1. 小李在行程安排上存在误导,未提前告知游客部分景点门票已包含在团费中。
2. 小李在行程中强制游客购物,要求游客购买价值不菲的纪念品。
3. 小李在讲解过程中,态度恶劣,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耐烦。
4. 小李在行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未安排游客入住五星级酒店等。
小王和其他游客对小李的行为表示不满,遂向旅行社投诉。
旅行社在核实情况后,决定退还小王等游客的团费,并对导游小李进行了处罚。
然而,小王等游客认为旅行社的处理结果未能弥补其损失,遂将旅行社和导游小李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导游的法律责任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导游在旅游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法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
(2)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3)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误导旅游者。
(4)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在本案例中,导游小李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误导游客,未提前告知景点门票已包含在团费中。
(2)强制游客购物,要求游客购买价值不菲的纪念品。
(3)态度恶劣,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耐烦。
(4)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未安排游客入住五星级酒店等。
因此,导游小李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旅行社的法律责任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组织者,在旅游过程中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为旅游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
导游业务案例分析
导游业务案例分析第一篇:导游业务案例分析六、案例分析(考试出2道,2*8分=16分)1、2008年4月的一天,导游员小汪按照旅行社的安排去机场迎接一个20人的旅游团。
班机准时到达。
人数、国籍一一对上号后,小汪就带领游客上车。
当车到达饭店门口时领队突然提出疑问说他们住的饭店不是这一家。
当领队拿出计划和小汪对照后,小汪才知道自己接错团了。
(1)分析小汪接错团的原因,指出正确做法。
(4分)(2)接错团后小汪应如何处理此事。
(4分)【答案】:(1)小汪在接团时没有仔细核实旅游团的基本情况,虽然人数和国籍没有问题,但没有核实旅行社的名称和领队的姓名和团号后就将旅游团带走。
应该认真阅读接待计划,逐一核对组团社的名称、旅游团的代号、人数、领队姓名、下榻饭店等信息。
(4分)(2)错接发生在同一家旅行社的两个旅游团,导游人员立即上报旅行社,经领导同意后,地陪可以不用交换旅游团,如是地陪兼全陪,则应交换旅游团并向游客道歉。
若错接的是另外一家旅行社的旅游团,导游应立即向旅行社汇报,设法尽快交换旅游团,并向旅游者实事求是的道歉。
(4分)【知识点】: A1错接【难易度】:中【分值】:8【所在章节】:第七章,第2节2、某旅游团离境前,一老年游客找到全陪小李,要求他将一个密封的盒子转交一位朋友,并说:“盒里是些贵重东西。
本来想亲手交给他的,但他来不了饭店,我也去不了他家。
现在只得请你将此盒转交给我的朋友了。
”小李为了使游客高兴,接受了他的委托,并认真地亲自将盒子交给了游客的朋友。
可是,半年后,老年游客写信给旅行社,询问为什么李先生没有将盒子交给他的朋友。
当旅行社调查此事时,小李说已经把盒子交给了老人的朋友了,并详细地介绍了整个过程。
旅行社领导严肃地批评了小李。
(1)领导的批评对不对?为什么?(3分)(2)怎样正确处理游客的转交贵重物品的委托要求?(5分)【答案】:(1)领导批评得很对(1分)。
小李处理此事违背了处理游客转交物品要求的一般原则,在不请示领导,不知盒中何物时就接受游客转交贵重物品的委托;既没有让老年游客写委托书,也没有让收件人写收据。
导游过程中的案例分析
导游过程中的案例分析1(旅游旺季,某旅游团在去旅游目的地的过程中,由于前方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交通拥堵,结果导致到达时间延误,如果你是该团导游,应采取哪些补救措施,尽量使客人在该地逗留期间过得愉快,答案要点:(1)向旅行社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与饭店、车队联系,及时调整接团事宜。
(2)立即调整活动日程,压缩每一景点的游览时间,尽量将计划内的活动项目完成。
(3)如果无法按计划完成全部游览项目,应选择本地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景点,使旅游者对本地景观能基本了解。
(4)可采取适当提高用餐标准、赠送本地有特色纪念品等方法,给旅游者适当的物质补偿,使旅游者减少遗憾和不快。
2、旅游旺季,由于不可抗拒的问题导致接团社未能按计划为团队买到机票,只得安排该团换乘第二天同一时间的班机延误一天离开,如果你是该团导游,应怎样处理,答案要点:(1) 与旅行社有关部门联系,重新落实旅游团(者)的用房、用餐、用车情况,及时安排离开本地时的机(车、船)票。
(2) 调整活动日程,酌情增加游览项目,适当延长在主要景点的游览时间,努力使活动内容充实。
(3)及时通知下一站或提醒旅行社有关部门与下一站联系,使其了解旅游团(者)的日程变化。
(4)重新设计旅游计划时,地陪应征求领队和全陪的意见,并共同向旅游团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3、某旅游团在南方某地游览期间,因前一天晚上、强风暴雨破坏了当地的电力系统,导致第二天不能按计划到游乐场游玩,被迫改变部分旅游计划。
遇到这种情况,地陪应该采取哪些处理措施,答案要点:(1)地陪应立即与接待社联系,根据接待社的意见,做好一切相关事宜。
(2)实事求是地向旅游者说明情况,求得谅解。
(3)提出新景点的替代方案,通过与旅游者协商,使新方案得到认可。
(4)以精彩的导游讲解、热情的服务激起旅游者的游兴。
(5)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必要时应由旅行社领导出面,向旅游者致歉。
4、在新旧列车时刻表交替期间,导游小王按旧时刻表的时间接站,结果导致旅游团抵达后,无导游人员迎接的现象,导游员应怎样预防此类现象出现,小王此时应该怎么办,预防措施:应该核实交通工具到达的准确时间。
导游服务案例解析
“导游服务”案例解析案例1-1 “旅游刁民”该封杀吗?记者和律师是一些旅行社不愿接待的人,因为这两种人比较“烦”。
前一阵子北京一些旅行社盛传游客“黑名单”,这里面搜集的大多是些所谓的“刁民”。
“知假买假”的王海被认为是一位十足的“刁民”,连他自己也专门为此写了一本书来证明自己的“刁钻”,以至于一些商家见了王海来买东西一概“不予理睬”——这不是明摆着的“做贼心虚”吗? 然而,近期竟然在一些旅行社间也流传着一份“黑名单”,这些“黑名单’’上的人均为在随团旅行中挑三拣四、让旅行社头疼的“刁民”,旅行社见了这些人前来报名,便找个理由加以搪塞,惟恐其“一只老鼠害了一锅汤”。
分析:1.旅行社在目前效益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有如此的做法看似可以理解,好不容易组个团,却因一两位“刁民”的搅和而赔了,弄不好再搞个集体签名上告,或者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更是得不偿失。
但旅行社呢?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旅行社在步履维艰的今天,是否更应该考虑一下自身的原因呢?质量大打折扣,“双卧”成了“席地而卧”,“豪华标准间”里老鼠打架,“门票全包”结果只包大门票……旅行社好不容易挣来的钱有许多最终又花在无休止的投诉和赔偿上。
2.旅行社的发展壮大是很艰难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它应该成为人们出游的中介,但2000年春节出游的人中,自助旅游的人在一些旅游热点首次超过了旅行社组团旅游的人数,这对于旅行社来说,不能不是一个预警。
在我国的旅游行业发展还不够成熟的今天,旅行社应当充分听取游客的意见,切切实实地把游客当上帝,狠抓服务质量,这才是当务之急。
3.“刁民”的出现首先应该说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最起码它证明了一部分人的“觉醒”,正是由于这部分“觉醒的人”,刺痛了我们神经中最麻木的地方。
啄木鸟尖利的嘴巴啄痛了大树的皮肤,但更大的益处是为大树啄去了虫子,使其更加葳蕤。
那么,像一些旅行社为了一时利益而造出这么一份“黑名单”,足见其无法忍受一时的切肤之痛,其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导游带团经典案例+分析总结
导游带团经典案例+分析总结第一篇:导游带团经典案例+分析总结案例001-饮食卫生安全1998年,天津某旅行社接待了一个从山西来的30个人的旅游团。
在游览天津蓟县的过程中,导游告诉游客山上有很多野果可以食用,如果游客愿意,可以随便摘着吃。
有一位游客吃了一种野果后,便觉得不舒服,回来途中即发高烧,经诊断是轻度中毒,和他在一起的其他游客也吃了这种果子却都安然无恙。
后来,该游客投诉了旅游社,并要求赔偿。
经交涉,旅行社赔偿其医药费三千元。
分析、总结:游客在异地他乡或异国旅游,大多情况下是人地两生,所以导游对客人的提醒、告诫、警示与导游讲解同样非常重要:关于导游讲解,一般说来,应该有趣、潇洒、和幽默,能吸引客人的注意力,但在涉及到游客的安全和切身利益的关键时候,用词一定要严谨、认真和庄重。
对安全隐患应该多提醒,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此案例属于饮食卫生安全方面的案例,游客的中毒事实上未必就是因为误食野果,但由于该导游没有做相关的提醒,反而鼓动在先,发生纠纷当然难逃其责。
案例002-风俗禁忌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去泰国的旅游团,在出境前导游未对游客讲解有关风俗和禁忌,一游客参与了街头的扑克赌博,结果被当地警方处以重罚,并驱逐出境。
游客认为是旅行社没有讲清楚,要求赔偿。
分析、总结:此案例与前个案例相似,说明导游在讲解中提醒和忠告的重要性。
人常说“入乡随俗,入国问禁”,导游作为旅行社的代表,有责任有义务对旅游地的法规、风俗和禁忌进行讲解,遇到要点一定要反复强调,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引用典型事例一起到警示的作用。
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责任问题,而且一旦出了问题,对整个旅游团和整个旅游活动都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案例003-误机1997年北京某旅行社组的一个旅游团,原计划乘8月30日1301航班于14:05离京飞广州,9月1号早晨离广州飞香港。
订票员订票时该航班已经满员,便改订了3105航班(12:05起飞),并在订票通知单上注?quot;注意航班变化,12:05起飞),计调由于疏忽,只通知了行李员航班变化时间而没有通知导游,也没有在更改接待计划。
导游服务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导游服务在旅游市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因服务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因导游服务引发的纠纷案件,旨在探讨导游服务中的法律问题,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2019年7月,某旅行社接受了一组来自北京的游客,共计30人,前往我国某著名旅游城市进行为期5天的旅游活动。
旅行社为该团配备了经验丰富的导游李某。
在旅游过程中,李某因工作态度、讲解内容等问题,引发了游客的不满。
具体事件如下:1. 服务态度问题:李某在导游过程中,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耐烦,甚至出现嘲笑游客的情况。
此外,李某在用餐、购物等方面也存在强制消费的倾向。
2. 讲解内容问题:李某的讲解内容枯燥乏味,未能满足游客的求知欲望。
部分游客反映,李某在讲解过程中,故意夸大某些景点的历史价值,误导游客。
3. 行程安排问题:李某在行程安排上存在不合理之处,导致游客未能充分游览景点。
此外,李某在游览过程中,多次迟到,影响了游客的行程。
在游客的强烈要求下,旅行社对李某进行了警告处分。
然而,游客认为李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旅游体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三、案件分析1. 导游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导游服务合同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
在本案中,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签订了旅游合同,旅行社又与导游李某签订了导游服务合同。
因此,李某在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2. 导游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导游服务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导游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2)导游的服务内容,包括讲解、安排行程、协助游客解决问题等;(3)导游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态度、讲解质量、行程安排等;(4)导游的报酬及支付方式;(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案中,李某在服务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导游业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导游业务案例分析及答案案例分析1、2008年4月的一天,导游员小汪按照旅行社的安排去机场迎接一个20人的旅游团。
班机准时到达。
人数、国籍一一对上号后,小汪就带领游客上车。
当车到达饭店门口时领队突然提出疑问说他们住的饭店不是这一家。
当领队拿出计划和小汪对照后,小汪才知道自己接错团了。
(1)分析小汪接错团的原因,指出正确做法。
(4分)(2)接错团后小汪应如何处理此事。
(4分)【答案】:(1)小汪在接团时没有仔细核实旅游团的基本情况,虽然人数和国籍没有问题,但没有核实旅行社的名称和领队的姓名和团号后就将旅游团带走。
应该认真阅读接待计划,逐一核对组团社的名称、旅游团的代号、人数、领队姓名、下榻饭店等信息。
(4分)(2)错接发生在同一家旅行社的两个旅游团,导游人员立即上报旅行社,经领导同意后,地陪可以不用交换旅游团,如是地陪兼全陪,则应交换旅游团并向游客道歉。
若错接的是另外一家旅行社的旅游团,导游应立即向旅行社汇报,设法尽快交换旅游团,并向旅游者实事求是的道歉。
(4分)【知识点】:A1错接【难易度】:中【分值】:8【所在章节】:第七章,第2节2、某旅游团离境前,一老年游客找到全陪小李,要求他将一个密封的盒子转交一位朋友,并说:“盒里是些贵重东西。
本来想亲手交给他的,但他来不了饭店,我也去不了他家。
现在只得请你将此盒转交给我的朋友了。
”小李为了使游客高兴,接受了他的委托,并认真地亲自将盒子交给了游客的朋友。
可是,半年后,老年游客写信给旅行社,询问为什么李先生没有将盒子交给他的朋友。
当旅行社调查此事时,小李说已经把盒子交给了老人的朋友了,并详细地介绍了整个过程。
旅行社领导严肃地批评了小李。
(1)领导的批评对不对?为什么?(3分)(2)怎样正确处理游客的转交贵重物品的委托要求?(5分)【答案】:(1)领导批评得很对(1分)。
小李处理此事违背了处理游客转交物品要求的一般原则,在不请示领导,不知盒中何物时就接受游客转交贵重物品的委托;既没有让老年游客写委托书,也没有让收件人写收据。
导游服务案例分析
饭店前亲自与领队、全陪、与行李员清点行李2没有提醒游客结账,交客房钥匙3没有提醒游客带齐各自的物
品和旅行证件;4没有征求游客的意见和建议;5欢送中没有回顾游览活动内容;6下车前没有再次提醒游客不
要遗忘随身携带的物品;7游客下车前没有检查车上有无游客遗留的物品
事故)及时报告旅行社并采取相应措施9、没有做好其他旅游者的安抚工作10、不应让全陪和领队都留下照顾
其余客人,因为在将伤员送医院的途中,必须有亲属或领队在场。
案例一由格林女士任领队的美国GB旅游团与全陪、地陪一起,于某日19时到达饭店,地陪为游客办理了住店登记
手续并分发了房卡,游客便陆续进入自己的房间,稍后,当地陪正准备离开饭店时,一位游客匆匆赶到大堂,
案例一:已经下午5点了,自由活动的客人才全部上车。“师傅,快开车!快!我们的飞机可是6:30起飞的”!随后
我转过身来:“各位团友,现在我们就前往机场。杭州的行程到此结束了,祝你们在广州玩得愉快!”说完,我坐
了下来,两眼紧张地盯着窗外。我心里明白,办理登机牌的窗口6:00就会关闭,我只有在5:45之前赶到,
案例七导游员小玉接待的某旅游团原计划于6月23日16:00乘机由H市飞抵S市。22日晚饭后,小玉突然接到内勤通知,该团因天气原因必须乘23日8:00的航班提前离开S市。该团即将抵达机场时,团员怀特夫人神色慌张地告诉小玉,她将一条钻石项链放在枕头下面,因离店时匆忙,忘记取出,要求立即返回饭店,请问:小玉接到内勤的变更通知后,应该做哪些工作?得知怀特夫人将钻石项链遗忘在房间后,小玉应如何妥善处理?66
案例四某旅游团按计划应于10月17日11:20分乘机飞往H市。由于票务人员的疏忽,为该团订错了航班,起飞时间为17日15:25分。16日早餐后,游客获悉航班改变的消息,反映强烈。稍后便通过领队向地陪提出口头投诉。旅游团中一位游客声称,曾向航空公司询问过,回答是原航班有票。
案例讨论——导游服务案例分析
案例讨论——导游服务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导游服务成为旅游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提升旅游体验和满意度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在导游服务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和案例,本文将对导游服务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案例描述:旅行团在国内旅游过程中,遇到了导游的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导游对旅游景点的介绍不够详细、准确,对旅游者的提问不够耐心和积极回答,组织旅游行程的安排不合理,导致旅游者不满意。
问题分析:1.导游介绍不够详细、准确:导游应该具备专业的导游知识和技能,熟悉旅游景点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特色,能够准确地介绍景点的相关信息。
如果导游对景点的介绍不够详细、准确,旅游者就会感到失望和不满。
2.对旅游者提问不够耐心和积极回答:导游是旅游者的向导和服务人员,应该对旅游者的提问耐心倾听,给予积极回答。
如果导游态度不够友好和耐心,旅游者就会感到冷漠和被忽视。
3.组织旅游行程的安排不合理:导游应该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和兴趣,合理安排旅游行程,确保旅游者能够充分参观和体验景点的特色。
如果导游安排的行程不合理,过于匆忙或安排的景点不符合旅游者的兴趣,就会导致旅游者不满意。
解决方案:1.加强导游的培训:旅行社应对导游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景点的了解和介绍能力,确保导游能够准确、详细地介绍景点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特色,满足旅游者的需求。
2.改善导游的态度和服务意识:旅行社应对导游进行服务态度和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旅游者的耐心和友好度。
导游应重视旅游者的提问,并给予积极回答,提高旅游者的满意度。
3.个性化旅游行程的安排:导游应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和兴趣,合理安排旅游行程,确保旅游者能够充分参观和体验景点的特色。
导游应通过与旅游者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
4.建立旅游者反馈机制:旅行社应建立旅游者反馈机制,鼓励旅游者对导游的服务进行评价和反馈。
通过这种方式,旅行社可以了解导游的服务情况,及时纠正问题,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
旅游心理10个案例
10 个导游带团服务案例及解析案例 1 游客遇难赔偿纠纷难解决原告蒋皋泉(某教育学院一级教师)的丈夫于1990 年 7 月 10 日,偕同其他教师和个别家属一行25 人,由被告承接去江西省三清山旅游。
被告方组织工作草率,对游客极不负责,从上海出发至玉山县途中,无任何导游随从。
同年7 月 11日到达玉山县后,方见被告单位导游谢某来车站接团。
该导游事先既未向旅游者介绍游览景点,也未向旅游者介绍讲解任何安全要求。
稍事休息后,导游即宣布下午 3 时半集合,然后却由当地无导游资格的颜某和谢某带领全团前往冰玉洞观景。
旅游队伍到达冰玉洞时,适逢天下雨,所有游客均躲在洞内避雨。
蒋皋泉和其子蒋勃琰(现年11 岁)也在洞口避雨,雨下了一个多小时。
据了解,在当地下大雨后,有一奇特现象,即瀑布会增大,观瀑布有一定危险。
但导游不仅未考虑到雨后在当地观瀑布可能会出现的险情,反而在下午 5 时左右,组织旅游者去观看瀑布,还说“不要错过机会”,催促游客离开避雨的山洞,通过羊肠小径,然后借两块滑腻腻的石头当踏脚,跳到第三块大石头上去观看瀑布。
这块大石头呈圆弧形,周围既无栏杆,也无扶手,十分危险。
蒋某在导游的再三鼓励下,按导游的指引,最后带着儿子蒋勃琰去观赏瀑布。
正当蒋某在拍照时,瀑布骤然增大,流速加快,瞬间,作为返回山洞的脚踏石头即被急流滚滚的山水淹没、冲走。
蒋皋泉及其子孤零零的两人站在被急流滚滚的山水包围的岩石上无法返回。
面对如此险情,导游束手无策,慌忙叫蒋某在岩石上上趴下。
蒋遵照导游的指令立即趴在岩石上,并用身体护住其子。
急流迅速增大,导游方下山去求援。
霎时,蒋某及其子被翻滚的急流卷走。
其子蒋勃琰被翻滚的急流冲上对岸一块小石头上,后被当地赶来的群众救上岸,而蒋皋泉却不幸遇难死亡,直至次日清晨 6 时方在下游水坑的石缝内找到其尸体。
事故发生后,蒋某原工作单位领导及原告曾和被告数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1992年 9 月 18 日发出民事裁定书:原告周某诉被告某旅游服务公司赔偿一案,在审理中,因被告于去年11 月已歇业解散,经调解被告已退还部分钱款。
案例分析:导游接待技巧案例
案例分析:导游接待技巧案例案例1安排活动应“因人而异”某年5月,北京的导游员姜小姐接待了一个15人的法国旅游团。
该团在京日程安排得很紧凑:第一天晚上入境后,到饭店休息;第二天参观天安门、故宫,下午去颐和园、动物园,晚上吃风味餐、看京戏;第三天上午去八达岭长城,下午去定陵,晚上去王府井购物;第四天上午去天坛、雍和宫,午餐后乘下午的航班去西安。
第二天游览过程中游客们兴致很高,每到一处他们都拍照留念,听导游员的讲解也十分认真。
只是在景点的步行距离太长,团里大部分人是老年人,有些人就感到很劳累。
晚上吃烤鸭,气氛达到了高潮,因而京戏开演了30分钟他们才赶到剧场。
回饭店的路上大家对当天的旅游安排非常满意,赞不绝口。
第三天,一些人的疲态便显露出来了,在长城有人只是登上一个城楼,照了几张相便返回旅游车休息。
在定陵有两位游客更是不愿下那么多台阶去参观地下宫殿,姜小姐只好将疲劳的游客先安顿好,再去为其他人导游。
回去的路上,有些游客要求先回饭店休息一下,再去吃饭、购物,结果再次集合时,只有6个人去吃饭,其他人都想洗澡、休息了。
晚饭后只有两个人要求到王府购物,其他4人自愿坐自租车回饭店。
在送购物客人回饭店的路上,姜小姐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第四天上午参观过天坛,由于游客行动过于缓慢而使得时间不够,无法再去雍和宫参观。
大家匆匆到指定的餐厅用过餐后便赶去机场了。
一路上姜小姐征求游客们对此次在京旅游的意见,有人反映,刚开始时感觉不错,但越到后来越感到活动单调,并且有些劳累。
对于姜小姐的服务和讲解,大家还是感到满意,但希望根据老年人多的特点,多留出一些放松的时间。
案例分析导游员在接团前应该认真研究计划,并根据计划拟出周密的活动日程。
安排日程时注意:1.分析游客的需要。
要根据游客的国籍、职业、年龄、性别来分析他们最感兴趣的东西。
如西方游客喜欢参与性强的旅游活动,东方人则更喜欢观光旅游;年轻人体力好希望多看一些东西,老年人则愿意将活动的节奏放慢,多留出一些休息时间;文化层次高的游客理解能力强,可能对我国古建筑等资源感兴趣,一般游客则对生活方面的情况更感兴趣。
(完整版)导游服务案例
案例一:小朱委屈又窝火由于其天气的原因。
小朱这个团已经三进机场了。
小朱从问讯处得知今天的航班仍因天气原因延期,当他把原因告诉游客后,他们竞冲着小朱嚷开了。
“我看不是天气的原因吧,去北京、去上海的飞机都能飞,为什么去重庆的就不能飞?我看是你们旅行社拿机票拿不过别人,每次都让别人把我们挤下来。
”“是不是以为我们好欺负,把我们当笨蛋,拿我们开涮?告诉你,小心点,我们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小朱耐心地解释说: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天气差别很大。
重庆处在中国的第二个地理台阶的位置,目前的气象条件恶劣,所以现在还不能往那里飞……小朱刚说完,马上有人说:“你们既然知道这个情况,为什么还要让我们来旅游?你们完全可以不让我们来嘛!’’另一位游客接着说:“你们可以改变旅游线路,让我们先到成都,再从成瀹高速公路到重庆嘛。
我看,真正的问题是你们旅行社只想赚钱,根本不管我们的死活!”又有一位游客接着说:“我看你这个姓朱的跟你们旅行社的头是一伙的,把我们糊弄过去之后,你可以多拿一份奖金哪!”还有一个游客恶狠狠地说:“朱大小姐,今天你得把你们旅行社的种种罪行给我们写下来,回去以后我们要到旅游局去告你们!到北京去告!”小朱感到十分委屈,又十分窝火。
她走到离客人远一点的地方,拿起手机,拨通了给她上过课的赵先生。
赵先生听了小朱的诉说后,说:“你这个团可能已经发生了‘骚动’,游客的思维就是这个样子的。
现在不必解释什么了。
想想办法,先带他们去一个地方玩玩。
”小朱联系了一辆车,带客人回市区。
坐在车上,那些客人还在那里你一句、我一句地指桑骂槐。
分析本案例讨论“旅游团骚动”中的旅游者个体心理特点。
这些特点主要是“认知失调”、“不合逻辑”和“自我中心”。
在案例80分析中,我们说过,“情绪波动”和“认知偏差”是触发旅游团骚动的“导火索”,但是,它要“引爆”旅游团骚动,还需要“认知失调”这只“雷管”。
这里所说的“认知失调”,是指旅游者不仅对旅游活动的认知发生重大偏差,而且对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认知也发生重大偏差,以至于完全错误地用他们想象出来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所谓“不良动机”来解释旅游活动中所出现的一切问题。
案例分析:出境旅游导游服务案例
案例分析:出境旅游导游服务案例第一篇:案例分析:出境旅游导游服务案例案例分析:出境旅游导游服务案例案例1被驱逐出境的游客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去泰国的旅游团,在出境前导游未对游客讲解有关风俗和禁忌,一位游客参与了街头的扑克赌博,结果被当地警方处以重罚,并驱逐出境。
游客认为是旅行社没有讲清楚,要求赔偿。
分析与总结:此案例说明导游在讲解中提醒和忠告的重要性。
人常说“入乡随俗,入国问禁”,导游作为旅行社的代表,有责任有义务对旅游地的法规、风俗和禁忌进行讲解,遇到要点一定要反复强调,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引用典型事例一起到警示的作用。
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责任问题,而且一旦出了问题,对整个旅游团和整个旅游活动都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案例2国内旅行社擅自办理出国旅游该如何处罚张先生到某国内旅行社咨询如何办理出国旅游,该旅行社的营业部接待人员认真向张先生作了解释说明。
第二天,张先生再来到该旅行社门市部,要求接待人员为他办理出国旅游手续。
接待人员收取了张先生的预付款,并签订了书面旅游合同。
在该国内旅行社为张先生办理有关手续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对该旅行社进行实地查处,张先生得知消息后,要求退还预付款。
请问:(1)旅行社是否应当退还张先生的预付款?为什么?(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处罚该旅行社?答:(1)应当全额退还张先生的预付款,因为该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已触犯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出境游是国际旅行社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项目。
该国内旅行社属超范围内营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旅行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该国内旅行社停止非法经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可以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案例3吉隆坡遭拒入境某年7月3日,廖某等4个欲赴马来西亚探亲,委托R旅行社输签证,向R旅行社交款人民币2600元,并将护照交给R社。
第10章 导游工作实例分析
第10章导游工作实例分析多数实例涉及的是特殊问题的处理。
特殊问题处理的原则有以下3点:①遵纪守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②遵守旅游接待计划,使游客满意,使游客觉得舒服;③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旅行社,服从银行社的领导。
下面按照接团、带团、送团的顺序,介绍一些案例,并进行分析。
10.1 接团过程中的实例分析10.1.1领取接待计划,确认接待事宜1.具体事例2000年7月,恰逢旅游旺季,导游员小马接受旅行社指派,准备接待一个国内团队。
提前3天拿到了接待计划(导单),导单上写着下榻孔雀新巢大酒店,而小马接过前几个团队也曾下榻在这家酒店。
在确认了用餐、用车内容之后,酒店就没有确认其他细节。
旅游团抵达前一天,小马觉得心里不踏实,就给孔雀新巢大酒店打了确认电话。
电话里总台服务员听到小马熟悉的声音,告诉小马旅行社在饭店订了房,但他执意让总台查有没有该团的号,结果发现没有。
随即小马给旅行社打了电话,旅行社仍告诉他下榻孔雀新巢大酒店。
小马要求旅行社仔细核查,发现这个团队应该下榻新开业的孔雀夕巢大酒店。
原因是新来的计划调度人员填错了导单,包括旅行社留的底单。
小马给孔雀夕巢大酒店打了电话,发现准确无误。
两家饭店,一家在城东,一家在城西,相差近40公里。
正是由于导游员的仔细,才避免了下榻饭店的错误。
2.总结分析(1)导游员务必提前3天到旅行社领取接待计划,对计划上的所有事宜都要进行仔细核实,不能发生疏漏或存侥幸心理。
(2)旅行社难免会雇用新的员工,谁也不能保证他们工作上不出现失误,导游员要在工作中为他们拾遗补漏。
(3)同一座城市名称相似的宾馆饭店很多,要充分引起导游员的注意,做到一字不差。
(4)遇有问题及时向旅行社请示汇报。
10.1.2提前与司机联系,保证按时抵达机场1.具体事例旅游旺季经常会出现旅游大客车紧缺的情况,旅游大客车接团的日程安排得非常满,经常出现送一个团马上接另一个团的局面,甚至出现大客车套团的情况。
1995年的旅游旺季,导游员小张接一个由广东来的旅游团,用的是北京市旅游汽车公司一部中日野客车。
导游业务 案例分析.
案例1:2010年7月16日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内地访港旅行团被强迫购物的“丑闻”接连发生,一段记录香港女导游恶言威吓旅客购物的短片,15日旋即在全国多个省市的电视台热播,令香港旅业“丑事”传千里。
该片段由一名不满香港女导游强迫购物的旅客所拍,片段中导游以“没饭吃”、“没酒店住”等恐吓性话语要挟和辱骂不购物的旅客,更怒斥:“我给你吃给你住,但是你们不付出,你这辈子不还,下辈子还是要还出来!”。
香港女导游阿珍用普通话辱骂旅客在珠宝店只购物1.3万元,丢了她的脸。
她说,每位旅客千元左右的团费,连机票都难抵消,更何况在港的住宿和饮食。
随后,阿珍称稍后会到手表店购物1.5小时,并警告团员若不购物,便没饭吃、没酒店住。
事件曝光后,香港旅游事务专员和旅游业议会与7月16号召开记者会。
相关旅行社表示,永不录用这名女导游。
香港旅游业议会表示,针对该事件,将向理事会提出设立转介投诉机制,即使无人投诉也会调查。
请阅读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地陪导游员阿珍在本次带团过程中,恶言威胁恐吓游客,不仅给游客带来心理伤害,甚至于对香港旅游业都产生恶劣影响。
请从导游员的职业素质要求以及岗位职责分析阿珍的错误行为并为其指出正确的处理方式。
2、假如你是本次随团的的全陪导游员,你应该怎么做?考点分析:1、导游人员的素质要求,导游服务程序之购物;2、全陪导游员的岗位职责参考答案:1、导游员阿珍言行恶劣,完全有悖于导游员的基本素质要求:①以利为重,表明其具不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情操;②辱骂威胁游客,对游客发泄情绪,表明其不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及心理素质;③胁迫购物,干预游客购物,既是对游客的不尊重,也是其唯利是图的体现。
正确的处理方式如下:①尊重游客,礼貌沟通;②控制好个人情绪,遇到分歧耐心沟通、协商;③重视游客异议,及时解决游客的问题;④导游员在带团购物过程中,需要维护游客权益,可以向游客客观真实的介绍商品,但不能够强劝胁迫游客购物2、①全陪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应该在整个行程中对各个服务单位及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出现违背合同或者违规操作的事件后,应当及时阻止并上报反馈给相关负责人;②全陪应该主动维护游客权益,保护游客自尊,及时阻止地接的恶行;③事件发生之后,全陪应该及时安抚游客情绪,采取积极弥补措施,同时搜集证据,写出书面报告,投诉至相关监管机构案例2:暑假期间,全陪导游员小云第一次接团到九寨沟—黄龙一线旅游,游客主要是某校教师及其配偶、子女,行程时间是六天五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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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服务”案例解析案例1-1 “旅游刁民”该封杀吗?记者和律师是一些旅行社不愿接待的人,因为这两种人比较“烦”。
前一阵子北京一些旅行社盛传游客“黑名单”,这里面搜集的大多是些所谓的“刁民”。
“知假买假”的王海被认为是一位十足的“刁民”,连他自己也专门为此写了一本书来证明自己的“刁钻”,以至于一些商家见了王海来买东西一概“不予理睬”——这不是明摆着的“做贼心虚”吗? 然而,近期竟然在一些旅行社间也流传着一份“黑名单”,这些“黑名单’’上的人均为在随团旅行中挑三拣四、让旅行社头疼的“刁民”,旅行社见了这些人前来报名,便找个理由加以搪塞,惟恐其“一只老鼠害了一锅汤”。
分析:1.旅行社在目前效益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有如此的做法看似可以理解,好不容易组个团,却因一两位“刁民”的搅和而赔了,弄不好再搞个集体签名上告,或者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更是得不偿失。
但旅行社呢?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旅行社在步履维艰的今天,是否更应该考虑一下自身的原因呢?质量大打折扣,“双卧”成了“席地而卧”,“豪华标准间”里老鼠打架,“门票全包”结果只包大门票……旅行社好不容易挣来的钱有许多最终又花在无休止的投诉和赔偿上。
2.旅行社的发展壮大是很艰难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它应该成为人们出游的中介,但2000年春节出游的人中,自助旅游的人在一些旅游热点首次超过了旅行社组团旅游的人数,这对于旅行社来说,不能不是一个预警。
在我国的旅游行业发展还不够成熟的今天,旅行社应当充分听取游客的意见,切切实实地把游客当上帝,狠抓服务质量,这才是当务之急。
3.“刁民”的出现首先应该说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最起码它证明了一部分人的“觉醒”,正是由于这部分“觉醒的人”,刺痛了我们神经中最麻木的地方。
啄木鸟尖利的嘴巴啄痛了大树的皮肤,但更大的益处是为大树啄去了虫子,使其更加葳蕤。
那么,像一些旅行社为了一时利益而造出这么一份“黑名单”,足见其无法忍受一时的切肤之痛,其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案例1-2 夜爬黄山宁夏某县35名游客参加了本县旅行社组织的华东十日游旅行团。
该团到达华东后,由南京D国际旅行社接待。
他们游完南京中山陵等几个重要景点,已到中午11点50分,由该社一张姓导游带队前往黄山。
由于车况差,晚上7点多钟才到。
这时,D国旅的张导游在天黑路险的情况下,要求游客在15分钟内在山下买完东西,然后由当地导游带领连夜赶到山上,还说什么不这样,第二天就来不及安排游览。
然而,游客们跟着当地导游爬山时,他自己却留在山下休息。
夜爬黄山闹剧刚刚落幕,他便受到这批游客的集体投诉。
这位张导游为何如此“狠心”要游客夜爬黄山呢?也许为了按时完成十日游计划。
如果当晚不上山,改作次日上山,并按原来的线路游玩,这样就可能变成十一日游了。
假如“十一日”游成为事实,加之这种延时又是旅行社车况差误时引起的,游客超时旅游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旅行社承担无疑。
倘若旅行社再追究起来,这位张导游就难脱干系。
既如此,只好让游客辛苦冒险一回,干脆来一个不怕疲劳,连续作战,星夜兼程,夜爬黄山了。
分析:作为此段旅途责任人的张导游,为了自身利益,不顾游客长途奔波劳顿,不顾游客对上山路况不熟及中老弱妇孺的实际情况,不顾游客夜爬黄山可能引发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硬将途中延误产生的损失强加在游客头上,胁迫游客夜爬黄山,其行为不仅有悖旅行行业的职业道德,严重损害旅游部门形象,而且直接侵害了游客利益,伤害了游客的身心健康。
事实上,在爬山过程中,好几个游客的腿脚都碰伤了。
不知这种冒险、拼命、抢时间、抢进度的“黑夜旅游”,游客能游什么?看何物?观何景?如此打仗一般的夜爬黄山,如何保证旅游安全和质量?游客一路担惊受怕,他们游兴何来?既然是旅行社派出的车车况差影响了游客行程,其责任应该由旅行社承担,该解释的要解释清楚,该道歉的要诚恳道歉,该赔偿的要赔得合理。
怎能给游客添麻烦,又怎能在游客身上“挖潜”以求弥补自己的过失呢?“夜爬黄山”是一面镜子,旅游部门应以此为戒。
导游不仅在误时上要主动承担责任,在误车、误机等其他工作失误上都应该主动承担责任。
只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时刻不忘游客利益,处处为游客着想,千方百计为游客开创一片轻松愉快、安全舒适、健康向上、方便满意的旅游天地,相信游客对旅游部门是不会鸡蛋里面挑骨头的。
案例1-3 变化例1:1999年7月,团中央举办“第2届全国手拉手夏令营”活动,由各地共青团委协办,主要是在延安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此次活动是由陕西Q旅行社国内部承办;当时正逢旅游高峰期,客房与用车都十分困难,再加上活动旨在让参加夏令营的同学们接受教育,所以接送车全是军用大轿车,住宿都是一般的招待所。
其他团都未有争议,然而海南团的领队表示强烈不满,要求换车,换住宿,陕西Q旅行社在协调和解释无果的情况下,本着“宾客至上”的原则,将其住宿换为三星级宾馆。
但由于用车实在紧张,无法换车,客人表示谅解。
再加上导游的服务无微不至,与大多数团员相处十分融洽,使此次旅游圆满结束。
例2:1997年10月,洛阳GJ旅行社接待了JBW一9710日本旅游团,委派导游谢某为全陪随团服务,谢某为提取回扣,向客人建议将原定餐食改为“洛阳水席”,并进行了言过其实的夸张宣传,当客人询问是否需要增加费用时,谢某答复水席标准不会超过原定餐饮标准。
但当客人面对“洛阳水席’’的汤汤水水时,发觉与谢某宣传的不相符,连呼上当。
不料,第二日,谢某又向游客宣布,因“水席”标准超过原定标准,故需加收少量餐费。
对此,部分团员表示不满,但因已食用了“水席”,不得不交出超支餐费。
事后,游客投诉该旅行社。
谢某则称,为了使客人品尝地方风味,作了夸张的宣传,但动机是好的,而客人食用“水席”加收餐费理所当然,并无不妥。
分析:旅行社接待旅游团,是有销售合同和产品规格的;组团社与接团社之间,也是有委托、有确认、有合同关系的。
在此基础上层开的整个旅游团的旅游活动,其基本框架和主要细节也都是事先确定的,应该按计划、按合同、按规矩和约定进行。
但这并不反对或绝对排斥变化,因为变化也许是应急,也许是适应特殊情况。
那么,变化有没有规则呢?从本例看,似乎应该强调几点。
1、变化的宗旨是宾客至上。
例1中换了住宿条件,是团队强烈要求的,虽未必合乎本次活动的主旨和举办者的初衷,但却照顾了游客生活的特殊需要,与旅游的基本属性及“宾客至上”的基本精神相一致,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作相应调整,无疑是对的。
例2中改换用餐,是导游谢某主动建议,积极倡导,并以提取回扣为目的,既违背了办事规则,也违背了导游的职业道德,是必须禁止的。
2.作出变化的决定应有协商一致的基础和一定的批准权限。
例1中的变化由旅游团领队提出,代表了旅游团员的一致意见;旅行社进行了协调与解释,并在沟通的基础上作出变化的决定,结果是令人满意的。
例2中的变化由带团导游私自动议,并“进行了言过其实的夸张宣传”,且先承诺“不会超过原定餐饮标准”,后又宣布因为超过了标准,“需加收少量餐费”。
旅游者并不满意改换的餐食,也不需要这种变化,甚至“连呼上当”,此时还要旅游者再花额外的钱,当然会怨声载道了。
3.导游因回扣的诱惑,私自增减、变换原定安排,当属严格禁止之列。
导游肯定为这些策划好的变化事先找好了一千一万个理由,个个理由都可能会披上华丽的外衣,什么“宣传民族文化”、“品尝地方风味”、“体会风土民情”、“观赏特色艺术”等等,但有两点是实实在在的:一是导游实实在在地拿到了回扣,二是游客实实在在地增加了负担。
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导游的积极鼓励和“言过其实的夸张宣传”,所有这些,决不是用一句“动机是好的”所能搪塞的。
案例1-4 超级旅行团,旅行真是难四川ZL旅行社承办的由成都发往昆明的“蓝叶号旅游专列五日游”,组团人数逾千人,是旅行团里的“巨无霸”,但缺点却无处不在,致使游客怨声载道。
首先,无端耗费时间。
由于此团是一个超级旅行团,抵达昆明后,仅来火车站接客的大客车就达二十多辆,还要求统一行动,因交通拥挤不堪,光编队过程便多耗费了游客一个多小时。
而且,大型车队行驶起来并不快,比正常行车多花半个小时,导致游览景点的时间大大缩短。
其次,吃饭也成了大问题。
在“七彩云南”吃自助餐时,因人太多分两轮轮换吃,由于旅行社负责人安排不当,吃饭场面混乱,浪费惊人,气氛紧张,以致最后一批客人吃饭时无碗可拿、无饭可吃、无菜可夹,只有乱哄哄地胡抢。
再次,组织工作漏洞大。
团队下榻滇池边的福保文化城时,居然有二三百人安排不上铺位,第二天又因双方接待单位闹矛盾,大队人马被迫搬出福保文化城,被安置在荒郊野外并非二星级标准的疗养院。
在“世博会”吉鑫园大宴会厅里集体进餐时,组织方竟要求游客以不进餐方式向接待方施压,游客成了双方纠纷的筹码。
而且,因人太多导游已形同虚设,几乎见不到导游的身影了。
分析:1.营销超级旅行团要慎之又慎。
超级旅行团声势浩大,规模庞大,具有很好的市场轰动效应,对于宣传旅游,树立企业形象,推出旅游产品都颇具优势。
但营销这种“巨无霸”有许许多多难以想象的困难。
在我国现阶段的基础设施条件下,千余人的吃住行要整齐划一,还要快速优质,相当困难;大部分景点还不适宜于千余人同时到达、迅速散开、同步离去的要求;再加上部分地区管理的低效率,可以说是雪上加霜,极有可能乱成一锅粥。
如本例所述,“编队过程便多耗费了游客一个多小时”、“行车多花半个小时”、吃饭“乱哄哄地胡抢”、住宿“二三百人安排不上铺位”,以及“导游已形同虚设”等等,均属团队规模过大,要求机械呆板,管理效率不高所导致的直接结果。
除此之外,人多则易乱,乱则易躁,躁则多纠纷。
因而违背了我们组织超级旅行团的目的,容易由此砸旅游企业的牌子,砸旅游产品的牌子。
2.超级旅行团的内容可有所选择。
我们认为:如果接待能力有限,游景点容量不大,则不妨在超级旅行团的旅游主题及内容安排上有所选择,选择那些气氛喧闹热烈、旅游容量高的项目,如庙会,庆典,草原采风,某些文艺、体育项目等。
3.在接待方式上可以有分有合,以分为主。
接待超级旅行团,可由数家甚至十数家旅行社接待,或分为数个甚至十数个小团队接待。
案例1-5 假导游带团之后例1:珠海市有家旅行社发往昆明一个三十多人的团队,当时地接社因人手紧张,竟派出公司财务人员顶替导游带团。
由于路途不熟,景点一问三不知,加上饭店、宾馆“人头不熟”,特别是在昆明将去版纳的飞机换成汽车,游客没玩好、吃好,一路颠簸,不该花的冤钱花了不少,回来一肚子气向珠海这家旅行社发泄,使得发团社的声誉蒙受很大损失。
例2:某旅行社委托王某担任一旅游团的导游。
在中途某城市,王某看望其亲戚,私下委托另一导游李某替其带团。
但李某并不很熟悉所经游览点的情况,言辞拙劣,言语不清,而且导游过程中服务也非常差,令旅游团大为扫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