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基本规定该分部工程包括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共计十个子分部工程。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把握和检查以下几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即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通讯等配套设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不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即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规范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做出主要材料的样板或作样板间(件),并经有关各方确认;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0C,当必须在低于50C气温下施工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2.地面子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般规定对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检验批的划分及验收如下: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是三层按三层算)作为检验批;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必须达到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工程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
工程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针对工程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环节,围绕质量、安全、进度、签证、费用、环保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的规定,以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并最终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
2. 监理实施细则2.1 质量•监理人员应在项目前期对装修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监理人员应对材料进场进行检验,材料应符合合同规定和施工规范。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工艺进行把关,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出处理方案。
•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进度进行现场巡查和经常性检验,及时纠正问题并控制质量。
2.2 安全•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遵守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规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控制施工安全风险。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醒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2.3 进度•工期计划一经确定,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进度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并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存在的进度问题。
•施工单位须保证施工进度的正常推进,遵守合同约定施工期限,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进度情况进行监控。
2.4 签证•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合同和工程变更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并及时处理好相关手续。
•所有变更事项必须由业主和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在正式变更合同和签证书之前,不能开始变更工作。
2.5 费用•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施工合同的费用条款,坚持采取经济、合理的措施,控制施工费用。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2.6 环保•施工单位应切实贯彻执行环保法规,保证施工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环境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总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是关键工程,是利益相关者最为关注的方面之一。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一、前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房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监督,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工作,旨在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准则,保障工程质量。
二、监理工作职责1.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把控,包括验收施工方案、材料质量和工艺流程的合理性。
2.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确保施工进度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规范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编制监理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业主提供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的报告。
5.参与项目选型、合同审查和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三、监理工作流程1.设计阶段:–审查施工图纸,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安全。
–检查施工材料的选择与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验收施工单位选择的主要设备和施工技术。
2.施工准备阶段:–验收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人员和设备,并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3.施工过程监控:–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布置和临时设施设置。
–验收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和设备,并进行抽样检测。
–检查施工单位的工艺流程和施工记录。
–解决现场出现的施工问题和纠纷。
4.施工质量验收:–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
–抽取样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并评估检测结果。
–验收装饰装修工程的各项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检查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纸、竣工技术资料齐备。
–验收装饰装修工程的各项设施、设备和功能是否正常。
四、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根据实际监理情况编制监理报告,以便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业主通报工程情况。
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进展情况,包括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的总结。
2.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
3.施工单位的表现和工作态度评价。
4.工程结算进展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的汇报。
五、监督与管理监理工作应与工程管理紧密结合,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房屋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房屋建造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主控项目:1、材料质量:找平层采用碎石的粒级不大于其高度的2/3,含泥量不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大于3%。
观察检查和检查检测报告。
2 、配合比或者强度等级,观察检查和检查配比单及检测报告。
3 、有防水要求建造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不应渗漏,坡向正确,无积水。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做蓄水、水检验。
普通项目1 、找平层与下层结合。
找平层与其基层能坚固结合。
无空鼓。
检查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2、找平层表面质量: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观察检查。
3 、表面平整度:5mm,靠尺、塞尺。
4、标高±8mm,尺量。
5、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大于30mm,坡度尺检查。
6、厚度<1/10 且小于20mm.主控项目:1、楼层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C20,查混凝土配合比,试块检测报告。
2、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120mm 。
3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正确,严禁乱凿洞。
4、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性能和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正确,排水通畅。
普通项目:1 、隔离层与下一层粘结,不应有空鼓,用小轻击检查。
2 、隔离层厚度应符合要求,现场抽查。
3、防水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观察检查。
4、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尺量检查主控项目:1、块材质量:所用块材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铺贴 前应对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湿润晾 干待用,勾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 和保护。
2、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坚固,无空鼓,单块砖边角 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不超过总数的 5%可不计,检验方法:木锤 轻击检查。
=2/1000 且=30mm=1/10 且=20mm表面平整度标高3mm±4mm坡度厚度普通项目:1、面层表面质量,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 图案清晰, 色泽一致, 接缝平整, 深深浅一致, 周边顺直。
工程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1.1 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装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1.3 监理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二、监理工作内容2.1 质量控制2.1.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2.1.3 材料设备管理:审查材料设备质量,确保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1.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1.5 验收工作:组织施工、设计、监理、业主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2 进度控制2.2.1 进度计划审查: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合理、可行。
2.2.2 进度监督检查: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
2.2.3 进度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进度进行调整,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
2.3 安全控制2.3.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3.2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3.3 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4 文明施工控制2.4.1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2.4.2 施工现场垃圾处理:对施工现场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三、监理工作程序3.1 监理工作准备3.1.1 熟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的职责1.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3.监理人员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审批。
4.监理人员应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建筑装饰工程的顺利进行。
5.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进场质量验收、施工记录等进行审核和监督。
6.监理人员应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完成后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二、监理人员的权力1.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和报告,并进行审核和审批。
4.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正和整改,确保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监理程序1.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经验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和审查。
2.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审批。
3.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4.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四、监理报告1.监理人员应每周向甲方提交一份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施工进度、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情况。
2.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竣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竣工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情况。
五、监理费用1.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根据监理服务的内容和工程规模进行确定。
2.监理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
六、违约责任1.如监理人员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监理服务,甲方有权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监理费用,并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8.质量控制
–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选择、加工、安装等进行抽检和验收。
–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9.安全监控
–监督施工单位遵守施工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
–对施工现场安全隐进行检查和整改。
四、竣工验收
10.质量验收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文件进行审核和验收。
–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11.设备安装验收
–对施工单位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2.环境评估
–对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确保环境无污染。
13.竣工验收报告
–编写竣工验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五、后期维护
14.施工质量保修
–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定期跟进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4.工程验收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符合施工准入条件。
5.施工相关手续办理
–帮助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交底手续等。
三、施工过程监理
6.现场巡视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了解施工进度、质量状况等。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施工技术指导
–对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解决问题的支持。
15.工程资料归档
–进行施工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16.施工总结与评价
–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价,为后续工程选择提供依据。
以上是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细则,通过严格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监理工作的重点是现场巡视、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控,在竣工验收后还需进行后期维护和工程资料归档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理制度和流程,能够提高施工质量,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筑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建筑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建筑装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监理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特制定的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工程监理的职责、要求和操作流程,以保障建筑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并最终达到预期的安全、美观、环保和经济效益。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1. 监理单位应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应确保其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各阶段的监督和检查。
3. 监理单位应制定并执行监理计划,监督并检查施工单位在装修设计、工艺标准、材料采购、施工组织、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
4.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的进展情况和风险预警,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建议。
三、施工单位的职责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程施工经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装修工程的施工。
2. 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和批准。
3. 施工单位应执行合同约定的工期,在工期内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接受监理单位的检验和验收。
四、监理过程的要求1.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与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协调会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施工方案符合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
3. 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工地巡查和抽查,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质量合格。
4. 监理单位应组织并记录工程的竣工验收,评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状况,并进行相关报告。
五、监理报告的要求1. 监理单位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状况、安全风险预警等。
2. 监理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控制措施,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
3. 监理报告应具备书面文档的形式,包括文字描述、图片、图表等,以便业主理解和决策。
装饰工程监理细则
装饰工程监理细则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主要审查的内容有:施工质量体系是否健全,施工工序、工艺是否合理,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能否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质量预控措施是否能预防工程质量通病,施工单位的施工力量配备,施工工具配备是否能满足工程需要。
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技术规范和省市建筑安装规程进行施工,检查施工中工程主要部位以及隐蔽工程施工的施工质量。
三、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核对其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
审查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者不得使用到工程中。
对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备案证进行核对。
按要求对需要复验的材料进行复验,严禁不合格材料或构件用于工程中。
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经业主和监理认可,签字封存。
四、核定和会签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对重大的技术变更,监理人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办理。
五、认定工程质量和进度,签署(或会签)付款凭证。
六、处理本专业方面有关的索赔事宜。
七、根据施工单位提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报验申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八、做好设计图纸会审工作。
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资料,审查图纸有无差错或表达不清楚的地方,了解设计要求,明确装修与安装相关部位及工序之间的关系,对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做到心中有数。
九、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跟踪检查,随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十、做好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签证工作,设好质量控制点:1、工程测量定位。
2、各部尺寸及标高控制。
3、设备安装所需的预留洞口和预埋件的位置。
4、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5、材料品种、规格尺寸、材料质量。
十一、做好施工日志,详细记录每天工程进度、质量和有关设计修改及工作洽商等有关内容。
十二、会同甲方召开工程例会和协调会,组织好本专业方面的专业会议,听取工程施工方面的汇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职责和权限1.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监理程序,能够独立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到场,提前与施工方协调,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3.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进行及时处理,并发出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
5.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向业主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6.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7.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使用。
8.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验收,及时发出监理报告,对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施工方整改。
9.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和相关的资料,对施工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价和建议。
10.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二、监理程序和要求1.施工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人员提供相关的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措施和进度计划,并在施工前举行施工方案讨论会。
2.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试验报告、采购清单等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过程的正确和完整。
4.监理人员应当在工程竣工前进行质量验收,对施工方提供的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5.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竣工后的维护期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向业主提供相关维修管理建议。
三、监理报告和评价1.监理报告应当包括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2.监理报告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供,并抄送施工方,确保施工方得知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1.监理责任:1.1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1.3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工期,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工作准备:2.1监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熟悉相关要求。
2.2监理人员应与业主和承包商沟通,明确监理的目标和要求。
2.3监理人员应尽早参与到工程的准备工作中,包括现场布置和材料选购等。
3.施工过程监理:3.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3.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进场验收、施工质量验收等过程进行监督和评审。
3.3监理人员应监督材料的采购、运输和贮存,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4.质量控制:4.1监理人员应制定工程的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质量检查的内容和频次。
4.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4.3监理人员应合理安排质量检查时间,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5.安全管理:5.1监理人员应制定工程的安全控制措施,明确施工期间的安全要求。
5.2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操作,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3监理人员应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6.合同管理:6.1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和工期,进行工程进度的管理。
6.2监理人员应审核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付款申请,确保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款项的支付。
6.3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要求。
7.文件管理:7.1监理人员应编制并管理工程监理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和问题处理情况。
7.2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和提交工程监理报告,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评价和总结。
7.3监理人员应保存好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备后续的审计和验收。
8.纠纷处理:8.1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问题,确保纠纷的及时解决。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明确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即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美观、安全和耐久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规定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二章监理职责第三条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第四条监理人员职责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格,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执行监理任务。
第三章施工前准备第五条施工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材料验收对施工所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进行严格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第四章施工过程监理第七条施工过程监督监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施工现场,监督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
第八条关键节点检查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关键施工节点进行重点检查,如基层处理、隐蔽工程验收等。
第五章施工质量控制第九条质量标准明确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和成品质量。
第十条质量检测监理人员应组织或参与施工质量的检测工作,如涂层厚度、粘结强度等。
第六章施工验收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验收,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分部工程验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各个分部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第十三条完工验收组织完工验收,对整个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章不合格工程处理第十四条不合格工程识别监理人员应能准确识别施工中的不合格工程。
第十五条整改要求对发现的不合格工程,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八章监理记录和报告第十六条监理记录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项,包括检查、检测和验收等。
第十七条监理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施工质量情况和监理工作总结。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细则的修订本实施细则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修订,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细则一、监理人员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拥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参加过国家规定的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培训。
2.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并能独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问题处理。
3.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监理前期工作1.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图纸,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施工过程中要进行的质量检查和现场巡视次数等。
3.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协商确定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1.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计划,按时进行现场巡视,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
2.监理人员应对重要节点进行特别关注,如基础施工、结构安装、装饰材料采购等,确保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无事故。
4.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变更和索赔进行审核,确保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监理报告和验收工作1.监理人员应每周向业主和设计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质量和进度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竣工报告,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使用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3.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并提出验收意见。
五、其他事项1.监理人员应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保证公正、公平。
2.监理人员应保守业主的商业秘密和施工单位的技术秘密,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参与违法行为或接受贿赂。
以上是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的细则,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希望能对相关人员在工程监理中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
装修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
C. 护墙板阴阳角应垂直,阳角呈45。连接。 D. 护墙板尺寸验收。
㎜
项目
上口平直度 面板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面板间隙宽
度
护墙板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允许偏 差 ≤3 ≤2
≤1.5
≤2.0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5m拉线
线锤和钢直尺 1m靠尺和塞尺
每面至少测量二处,取 最大值
钢直尺
28. 细木工 A. 表面应光滑,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无刨痕、毛刺、锤
印等缺陷。 B. 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紧贴。 C. 细木制品安装的验收。
细木制品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
项目
允许偏 差
(㎜)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水平度
窗台板 窗帘盒
前进行验 2m靠 收。每室至 尺、楔 少测量三 形塞尺 处,取最大
值。
四面企口地板
≤0.2
地板接缝高低
≤0.5
注:本表所列允差适用于柚木、柞木、水曲柳树种的地板,其他树种 的地板可参照执行。
26. 壁橱及吊橱 A.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B. 橱的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 C. 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 D. 橱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 E. 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 F. 壁橱及吊橱制作尺寸的验收。
象。木地板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 G. 木地板铺设尺寸的验收
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
项目
允许偏 差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标二、监理权限1.监理人员有权进入工地并进行监理活动;2.监理人员有权检查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3.监理人员有权查看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和相关文件;4.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的人员安排和操作行为进行监管。
三、监理职责1.检查工程质量监理人员要进行工程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2.监督施工进度监理人员要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避免延期和拖延工期的情况发生。
3.技术指导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4.安全管理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方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避免事故的发生。
5.成本控制监理人员要对工程的成本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款项的使用合理并符合合同约定。
四、监理程序1.准备阶段:-确定监理目标和职责;-与业主和设计方进行沟通,了解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
2.施工前阶段:-检查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和工程经验;-对设计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施工中阶段:-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对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施工方的操作行为进行监管。
4.施工后阶段:-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监理报告;-对施工方提交的材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确定工程的最终竣工时间和成本。
五、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在每个阶段都要编写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施工进度的监督和调整情况;-安全管理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对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验收情况;-对工程成本的控制情况等。
六、违约处理如果施工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违反施工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行为,监理人员有权向业主提出违约处理意见,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1、工程概况和特点本项目工程位于固始县怡和大道与新三街交叉口,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32412.16㎡,层数为地上16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为59.5m,本工程主要用于市政医疗。
2、工程质量监理要求2.1工程材料要求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⑵建筑装饰装修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⑶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新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⑸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⑹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⑺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⑻建筑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⑽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以上⑴~⑽条见GB50210-2001的基本规定3.2)2.2工程施工基本规定⑴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批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⑵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批人审批日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的主要特点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一)主要文件(二)主要工程建设标准(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三、监理工作的岗位分工四、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一)监理工作总流程(二)工序监控流程(三)主要监理工作流程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一)主要材料控制要点(Ⅰ)总体控制要点(Ⅱ)材料见证取样控制要点(二)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Ⅰ)总体控制要点(Ⅱ)抹灰工程控制要点(Ⅲ)外墙防水工程控制要点(Ⅳ)门窗工程控制要点(Ⅴ)吊顶工程控制要点(Ⅵ)轻质隔墙工程控制要点(Ⅶ)饰面板工程控制要点(Ⅷ)饰面砖工程控制要点(Ⅸ)涂饰工程控制要点(Ⅹ)裱糊与软包工程控制要点(Ⅺ)细部工程控制要点(三)工程质量验收控制要点(Ⅰ)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Ⅱ)检验批划分(Ⅲ)质量合格判定控制要点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一)审核(二)督促(三)巡查(四)平行检验(五)验收(六)告知(七)通知(八)停工(九)会议(十)报告七、监理工作资料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指导(说明:本监理实施细则中用红色字体显示的为提示性内容,用蓝色字体显示的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内容,用绿色字体显示的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内容。
(说明:本监理实施细则中未包括建筑地面工程、幕墙工程的质量监控内容。
)一、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的主要特点各单位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主要特点一览表:(说明:应按照单位工程填写本表格中的建筑面积、层数并简介各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设计要求,当数个单位工程的主要特点一致时可合并填写,填写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本表格内的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主要特点一览表仅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一)主要文件1.施工图设计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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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监理
细则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本工程为金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南京金海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
位于六合区。
建筑面积2.3万m2。
抗震等级为七度设防,砖混结构。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工期要求很紧。
针对工程以上特点,我监理组依据《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编写本细则。
二、监理控制要点
1、抹灰工程:
⑴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⑵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有加强措施;
⑶抹灰中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应有加强措施;
⑷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
固;
⑸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下的室外抹灰工程每
500~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为一个检验批;
⑹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下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
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为一个检验批;
⑺室内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
⑻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⑼外墙抹灰工程前应先安装门窗框,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⑽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15天;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天;
⑾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⑿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厚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⒀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⒁一般抹灰工程表面的质量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⒂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⒃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的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上;
⒄抹灰分格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光滑,棱角应整齐;
⒅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2、涂饰工程
⑴涂饰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报
监理审核;
⑵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土司的墙面每500~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⑶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批,不足50间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⑷室外涂饰工程每100 m2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⑸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⑹新建筑物的砼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
漆;
⑺砼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
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
⑻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
腻子的粘接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的规定;
⑼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⑽涂层与其它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时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3、门窗工程
⑴门窗工程施工前应对人造木版的甲醛含量进行检查;
⑵建筑外墙所使用的塑钢窗应先进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
能和雨水渗漏性能检测;
⑶门窗施工中应对预埋件和锚固件进行验收,对隐蔽部位的防
腐、填嵌处理;
⑷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塑钢门窗及门窗玻璃每
10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⑸木门窗、塑料门角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
并不得少于3樘;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
⑹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⑺塑钢门窗安装前应采用预留洞口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
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⑻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
固定;
⑼塑钢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
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⑽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
固定片或膨胀螺栓
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⑾塑钢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⑿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
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应粘接牢固,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纹;
⒀玻璃品种、规格、尺寸、色彩、涂膜期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⒁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缝、损伤和松动;
⒂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
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粘接牢固、接缝平齐;
⒃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
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
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三、工程质量验收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中应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对隐蔽工
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注的表格式进行记录报监
理;
2、检验批的质量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