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和谐医院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医院人事关系转换管理规定
医院人事关系转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医院人事关系转换管理,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根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医院人事关系转换的程序和要求,确
保医院与员工之间的权益及义务的平衡。
1.2 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
院相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员工与医院之间的人事关系转换管理,包括
但不限于职务变动、岗位调动、薪酬变动等事宜。
2.2 医院应依法认定员工与医院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进行相应管理。
第三条转换程序
3.1 医院人事关系转换可由医院主动发起或员工提出申请。
3.2 医院主动发起转换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经过相关程序后,提出转换方案并告知员工。
3.3 员工提出转换申请时,应向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出详
细的转换原因和要求。
3.4 医院应在合理期限内对员工的转换申请进行评估,并及时给予
答复。
第四条转换条件
4.1 转换条件包括员工的业绩表现、资历背景、发展潜力等。
4.2 医院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员工综合素质,合理确定转换条件。
第五条相关权益
5.1 医院人事关系转换不得影响员工已享有的合法权益。
5.2 医院在进行人事关系转换时,应保障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和合理
薪资待遇。
5.3 员工在转换后享有的权益,应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管理和享受。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 如在人事关系转换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
则进行解决。
6.2 如协商解决不成,可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
职工劳动管理规定
职工劳动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和全体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本公司的总体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工.
第二节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条本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参照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的示范文本拟订。
第四条职(员)工应聘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或未婚证明(均需在有效期内)、体检证明、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或居住证及家庭住址等资料。职(员)工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提供虚假资料、虚假证明、虚假情况瞒骗公司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书无效,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
第五条公司决定录用的职(员)工,自用工之日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签字之日起生效。签署后的劳动合同,由公司、职(员)工各执一份。
第六条公司与新聘用的职(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约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六个月。
职(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内,公司综合办对职(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评估。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公司综合办向员工说明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公司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按规定为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福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职(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忠实履行各项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工作员工规章制度
医院工作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的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医院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领导班子所有。
第五条医院员工应当忠实效忠,维护医院声誉,不得损害医院利益。
第二章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不得私自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七条员工应当服从医院领导,遵守岗位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旷工。
第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医院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九条员工应当爱岗敬业,勤勉奉献,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进步。
第十条员工应当遵守医院安全制度,做好自我保护,确保工作安全。
第三章员工的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维护医院的公共秩序,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与同事和睦相处,互相尊重,不得造成工作不和谐的情况。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保守医疗机密,不得私自向外透露患者病情信息。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医疗伦理规范,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积极主动为患者服务,不得因私人原因对患者怠慢。
第四章员工的惩戒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医院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严重影响医院声誉、工作秩序的员工,医院有权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员工,医院将按照法律规定报警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领导班子所有。
构建和谐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初探
状态。保障医院与员工各 自重新选择的权利。对于整个社
会来说 , 力可以无 限供 给 , 劳动 而人才则永远是稀缺性资 源 , 以市场配置人才 , 一把 奴刃剑 , 方面 , 就像 一 要求人才 自身必
须不断学 习, 完善 自己 以适应 岗位需要 ; 一方 面要求 医院必
外人才 的回归 , 医院在 市场上 可选择的人 才越来越 多 , 对于 城市大 医院, 争力 的 医院 , 有竞 供方市 场 已经远 远大于 买方
市场。
12 用工形式多样化 已经具备 .
医院。其关键就是“ 以人为本” 倡导人性化管理, , 通过“ 人
性 医院” 渡到 “ 过 和谐 医院” 。其核心还 是尊重知识 、 尊重人
的、 科学性 的、 的, 想个 性与社会 性 、 理性 构 生存与发展 、 性 人
机制; ③人力成本, 这三个因素将随市场的变动而变动, 使医
院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更 加动态 。对于 医院来说 , 以市场 为导
向配置人才至少有两方 面的意义 , 一是打破人才流 动的僵化
百度文库
与理性、 个体与整体必须有机结合。
508 100
林祟蕾
程思红 : 中山大学 附属第 一医院 广东广州
医院的员工 比较 , 又与市场价格 比较 , 容易产生满足感 , 也容
医院员工纠纷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纠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的员工管理,促进员工之间和谐相处,维护医院内部秩序,特制订本纠纷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员工之间因工作、人际关系等引发的纠纷。
第三条医院依法设立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医院员工之间的纠纷。
第四条医院将积极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通过员工心理辅导、员工关系培训等方式,预防员工纠纷的发生。
第五条医院将实行“先调解、后诉讼”原则,力求通过协商、调解来解决员工之间的纠纷。
第六条医院将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劳动利益。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做到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不得有损医院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纠纷范围
第八条医院员工之间发生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一)劳务合同纠纷:员工与医院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
(二)工资福利纠纷: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方面发生争议;
(三)人际交往纠纷:员工之间因人际关系引发纠纷;
(四)职务权利纠纷: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权力、职权等方面的纠纷;
(五)其他纠纷:其他与工作相关的纠纷。
第九条若员工之间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向医院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诉,协助调解。
第十条纠纷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医院的调解工作,如有不配合情况,医院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第三章纠纷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程序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
(一)申诉阶段:当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向医院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递交申诉书,
并详细描述纠纷的情况;
(二)调解阶段:医院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调解,协助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三)协议达成:如纠纷双方成功达成协议,应当立即签订书面协议;
合同制管理办法3篇
合同制管理办法3篇
【第1篇】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z人民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
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
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医院员工招聘与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招聘与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招聘与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人员招聘录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聘用程序
员工招聘、录用程序
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由业务院长(代兵伟)和行政院长(唐忠平)审核,其中业务院长负责临床各科室(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药剂科,门诊部,中医康复,妇科门诊和住院部,手术室,外一科,外二科,中医科,输液室,内科),行政院长负责后勤部(保安,保洁,司机,食堂所有人员),收费室,市场部,导医组,审核后,由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再交由院办统一开始招聘工作,七楼所有成员包括院办,医务科,医保科,财务部,企划部,护理部,后勤部,均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直接管理招聘。
三、人员需求计划
1、每年1月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及职位体系的设定由办公室编制该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
科室根据工作和发展的需要以及人员流动产生空缺岗位需增补人员的应及时向办公
室提交人员增补申请附表。办公室汇总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具体的招聘工作。
3、办公室应根据医院发展动态及时并有针对性的做好人力储备工作。
四、与评价
1、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面试面试小组必须由3名人员组成。
2、面试时必须查验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面试小组应将面试情况记录在“面试评价表”中。
4、应聘临床或医技岗位的人员若不能在我院进行执业注册的一律
不得录用。
五、录用程序
1、根据面试评价结果确定录用的由办公室填写《录用审批表》中的.有关内容。
2、用人部门会签意见。
3、提交院领导、公司领导审批。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勤勉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三条医院员工应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
第五条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医院员工应按照医院排班制度进行工作,不得私自调换班次或擅离职守。
第七条医院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不得擅自加班或提前下班。
第八条医院员工应做好工作记录,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病假或调休,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医院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工作时间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工作时间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医院员工应保持工作状态的良好,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大声喧哨或打闹。
第十一条医院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医嘱或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员工应保护医院的财产和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或占用医院的物品。
第十三条医院员工应保守医疗机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向外透露医院的内部消息。
第十四条医院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对待患者和同事要尊重礼貌,不得恶语相向或发生冲突。
第十五条医院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工作纪律的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确保医院秩序良好。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4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 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并准时到岗上班。
2. 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应按照规定进行扣罚或纪律处分。
3. 若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 请假期间应及时报告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
1. 医院员工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规定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并保持工作秩序。
2. 不能随意变动工作岗位或私自调换工作内容,如需调整,应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3. 禁止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纪律的行为,如泄露病人隐私、接受贿赂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 禁止使用单位设备和物资进行个人利益的获取或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工作纪律
1. 医院员工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医疗秩序和工作氛围。
2. 禁止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事务,如聚众闲聊、玩游戏等行为,影响工作进度的,将受到批评或警告。
3. 禁止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 禁止在医院内吸烟、饮酒或吸食毒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纪律处分
1.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医院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
3. 对于严重违纪情况,可能涉及法律责任的,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以上是医院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员工应严格遵守,遵守纪律是每个员工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和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三、劳动纪律管理
(一)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
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
(二)职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职工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
值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中擅自离岗、串岗,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五)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聊天、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符合医院规定的服装进入工作区域。
(七)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弄虚作假。
(八)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秘密和患者信息。
(九)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医院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十)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公共卫生规定,不得在医院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四、奖惩制度
(一)对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
奖励。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根据情节轻
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组织实施
(一)医院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
施本办法。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
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三)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2024年模板(3篇)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2024年模板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人事管理行为,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医院人事管理水平,激励人才创新和发展,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职工、临聘人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等。
第三条医院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用工管理
第四条医院根据人员需求确定用工计划,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第五条用工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在医院网站和其他适当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并同时组织面试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人事部门应根据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结合所申请岗位的任职条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用人员。
第七条在录用人员后,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档案建立和经济待遇支付等手续。
第三章岗位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明确岗位的工作内容、能力要求和考核标准。
第九条医院应根据员工的岗位特点和业务需求,制定相应的岗位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第十条医院应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量,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岗位调整和晋升机会。
第四章薪酬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应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的核算标准和发放程序,并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第十二条医院应根据员工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表现,结合市场行情和医院经济状况,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应及时、完整地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相关福利,确保薪酬待遇的公平合理。
第五章奖惩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奖励制度,用于表彰和激励员工。
医院员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医院员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1. 引言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员工的劳动保障权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和员工的和谐发展。
2. 工作时间和休假
- 2.1 工作时间:
- 2.1.1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包括午休时间。
- 2.1.2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 2.2 休假:
- 2.2.1 员工享有带薪年假,根据工龄和特殊情况确定假期的长度。
- 2.2.2 员工应提前向上级申请休假,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 劳动报酬
- 3.1 薪资支付:
- 3.1.1 员工薪资按照月支付,支付日为每月的15日或月底。
- 3.1.2 员工薪资应准确无误,不能拖欠或随意扣减。
- 3.2 加班津贴:
- 3.2.1 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应享受相应的加班津贴。
- 3.2.2 加班津贴的计算方式为:平日加班按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的2倍计算。
4. 健康保障
- 4.1 医疗保险:
- 4.1.1 医院为员工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医疗保险,员工个人和
医院共同缴纳保险费用。
- 4.1.2 员工在发生意外或生病时,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 4.2 工伤保险:
- 4.2.1 医院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以保障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
安全。
- 4.2.2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可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
5. 退出机制
- 5.1 合同终止:
- 5.1.1 员工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 5.1.2 医院可以在合同到期、员工自愿离职或其他法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 5.2 补偿标准: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保障医院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二、招聘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招聘过程中,确保所有应聘者
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而歧视。
2. 择优录用原则:综合考虑应聘者的专业知识、
技能、经验及综合素质,择优录用。
3. 公开招聘原则:招聘信息需公开发布,招聘过
程需接受监督。
4. 符合岗位要求原则:招聘的员工需具备相应的
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符合岗位要求。
三、招聘流程
1. 需求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人力
资源部提出招聘申请。
2. 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医院官网、
招聘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等。
3. 应聘报名:应聘者按照招聘信息要求,向人力
资源部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4.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
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5. 面试考核:组织面试考核,包括专业知识测试、技能操作、综合素质评估等。
6. 体检:面试合格者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
可录用。
7. 录用审批:人力资源部将拟录用人员报院长审批。
8. 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员工培训与发展
1. 岗前培训:新入职员工需参加岗前培训,包括
医院文化、规章制度、专业技能等。
2. 在职培训:定期组织在职员工参加各类培训,
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8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_____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劳动用工,保障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医院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医院依据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管理,职工依据劳动合同履行职责并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三条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学习、培训、休息的权利和义务,有参加医院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四条医院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文本中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医院应当如实告知职工。
医院在招聘用职工时,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年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查验有关证件,被聘用者应如实说明和提供。由于劳动者自己提供给医院的所在具体地址等资料不详或者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劳动者自己来承担。
本人不愿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
第六条新招聘职工,经考核合格,被医院正式录用之日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医院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与职工各执一份。
第七条除劳动合同文本规定的条款内容外,医院与职工可以协商约定培训、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医院行政部门用工制度范本
医院行政部门用工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行政部门的用工行为,保障医院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行政部门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建立、履行、变更、解
除和终止等事项。
第三条医院行政部门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医院行政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用工的相关政策,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二、招聘与录用
第五条医院行政部门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招聘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第六条医院行政部门招聘员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三)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医院行政部门与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为
三个月。试用期内,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与福利
第八条医院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九条医院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包括:
(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住宿、餐饮、交通等补贴;
(三)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
(四)员工培训、晋升、表彰等。
第十条医院行政部门应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为员工提供必要
的劳动保护。
四、劳动纪律与考核
第十一条医院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劳动关系协调制度范本
医院劳动关系协调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管理,维护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与医院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医院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和谐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职工权益保障,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劳动关系建立与解除
第四条医院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医院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如实告知职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有关情况。
第六条医院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工资分配应当体现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与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绩效和社会贡献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医院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第三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劳动矛盾和纠纷。
第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医院应当尊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自觉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劳动保护与培训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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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和谐医院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绥德县和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劳动用工~保障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医院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医院依据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管理~职工依据劳动合同履行职责并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三条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学习、培训、休息的权利和义务~有参加医院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四条医院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文本中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医院应当如实告知职工。
医院在招聘用职工时~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年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查验有关证件~被聘用者应如实说明和提供。由于劳动者自己提供给医院的所在具体地址等资料不详或者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劳动者自己来承担。
本人不愿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
第六条新招聘职工~经考核合格~被医院正式录用之日起~在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医院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与职工各执一份。
第七条除劳动合同文本规定的条款内容外~医院与职工可以协商约定培训、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具体约定的其他事项主要是:
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与甲方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书都作为本劳动合同的补充。
2、甲方将根据岗位和乙方的需要~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并与乙方订立协议~同时约定服务期及乙方违反约定服务期应承担的违约金。
3、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同时要与医院签订保密协议。
4、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对乙方予以岗位变动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其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
5、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由医院与其所在工作单位一方签订外派、外借工作协议~协议由本医院人力资源部保存。
6、乙方离职时~应归还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领用的物品、交接有关工作和业务资料并结清所有债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
1、所有职工第一次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劳动合同期限为
一至三年,
2、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协商~期限为一至五年。
3、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目的招聘,用,人员~可以签订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医院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医院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与医院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第十条对初次就业、再次就业或改变劳动岗位,工种,的职工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执行。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试用期内不符合医院录用条件的:如伪造学历、证书、简历,隐藏病史或受伤经历,未达到工作目标或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提供劳动义务的,试用期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等~医院则提前3天通知本人解除试用期。
第十一条考虑到每月要对职工考核、计税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至10日内任何一天。
第十二条医院人事部门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绥德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的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医院人事部门应当建立职工名册、档案备查。职工应如实的向医院人事部门提供所需的各种证件和资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续签和终止的办理:
医院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条件出现时的前一个月内~由医院人事部门就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职工:
1、如医院与员工双方都有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由本人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医院领导签署意见~同时经过考核~本人能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符合续签劳动合同条件和工作需要~报医院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医院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2、如本人不愿意与医院续签劳动合同的~则职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书面告知医院~待劳动合同期满之日~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3、如医院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由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终
止通知书》告知职工~待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4、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妥以后~医院以发文的形式~正式与职工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医院在不降低各项待遇的前提下~职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医院,先提交给所在工作部门~经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同意解除的~由
人事部门通知职工所在部门和本人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
第十六条由医院提出与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告知职工~
职工在五日内应对医院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回复~同时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与职工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门通知职工所在部门和本人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并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外,~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经济补偿金~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医院应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1、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职工提出的~则不作经济补偿,,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条规定。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
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