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资料管理规定终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2020最终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为保证工程资料的统一、规范、完整,有利于工程资料的管理,特对制定本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要求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
1工程资料的类别1.1工程验收资料1.1.1室内装饰工程按1~4册分类汇编:。
第一册:施工、技术管理记录;第二册:工程质量控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第三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第四册:竣工图象资料记录。
1.1.2在福建省外的应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册整理、装订“工程验收资料”。
1.2工程管理记录1.2.1所有签订合同的“工程管理记录”应按5~6册归档,见本规定附件。
第五册:质量管理记录;第六册:安全/环保管理记录;2工程管理记录在施工过程中传递的要求2.1在本规定目录的右侧“备注”栏中加★的表单:1必须及时上网传输的,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用“扫描”“拍照”传送的办法;2对此类表单传输不及时或擅自修改有关内容的,按照《施工部门奖罚规定》进行处罚。
2.2在本规定附近目录的右侧“备注”栏中加▲的表单;1项目部必须保持连续的记录,操作时按本规定2.1执行;2在上网传输后,应存到自己另建的“XX项目文件”夹中,同时用“原表单编号+传输日期”重新命名文件,便于归档时打印、装订。
3合法施工的证明3.1“开工令”“开工申请””:3.2“安全无事故证明”写明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由业主盖章的证明。
4资料的份数和印章4.1装饰工程示范区、会所、样板房等不备案项目,资料只需做一套(按附件1下的施工单位带“●”的归档),不存档,但要移交经济类的资料(如联系单、签证单、变更单、验收报告);酒店、办公楼、住宅楼等备案项目,资料不少于四套(按附件1下的带“●”的归档与移交)。
其中“竣工验收记录”应一式六份,一次填写、报验、确认,工程名称要求与施工合同名称、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名称,保持一致;项目经理同时反映施工合同。
4.2装饰工程作为一个分部进行验收的,项目部应与业主、总包、监理等协商,同样应填写一式六份“装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请相关单位盖章,作为参建单位还应至少有一份“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项目经理填写要求同上。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质监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意见》收集整理竣工所需的原始资料,并按有关要求装订成册。
三、项目监理组应及时致函施工单位要求其按照地区质监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意见》进行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将此函抄送集团公司合同预算部。
四、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计划竣工验收日期一个月之前将工程技术资料送交工程部办公室负责人接收,并详细填写接收备忘录,工程部办公室应在收到工程技术资料的当天通知项目监理组办理领取手续,以便进行审核。
五、项目监理组应在收到资料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完整的审核意见至函施工单位。
六、施工单位收到项目监理组审核意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提供按审核意见修改好的竣工资料送交工程部办公室负责人接收,并详细填写接收备忘录。
七、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完善后的竣工资料之日起五天内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八、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工程竣工验收前15天将符合要求的竣工图及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地区质监站。
九、作为工程结算的竣工图纸在施工单位提交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及竣工图返还施工单位。
十、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完善后的竣工图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审核签字及盖章。
竣工资料归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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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程资料限期管理规定
• 2、“竣工验收记录”、“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消防验收(装 饰单位作为单位工程的)”等文件,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应 有书面说明(甲方盖公章确认),随分册资料一同移交;如果没有书 面说明,需按照总公司资料管理规定走报告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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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资料限期管理规定
• 竣工资料报告模 板
竣工资料归档规定
工管中心
a
1
资料管理的总体要求
有效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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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性
2
工程资料限期管理规定
• 1、竣工资料在工程竣工内检之日 起,整理装订入册(2月内移交); 资料齐全并经资料主管审核无误后 归到资料室;如果资料不齐全的, 须同时附上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 的“缺失资料报告” ;移交时同 时填写《竣工资料审核移交单》, 注明缺失资料补齐时间,并准时补 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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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分册内容整理要求
1.2 施工现场质量 管理检查记录
中标项目经理或合 同中项目经理;
TJ1.2表的项目技 术负责人,且具有 中级工程师职称或 以上的人员;
监理单位盖章,总 监签字并签审核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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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分册内容整理要求
1.3.1 施工组织设 计/方案报审表
若我公司与甲方签合同 则我公司为独立总包 以我公司名义发文; 若我公司为分包以总 包名义发文,盖总包 章;
➢ 须原件,粘贴在A4纸上; ➢ 若厂家无法提供出厂合格
证,则收集产品上面的合 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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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分册内容整理要求
• 检测报告归档资料要确保原件,尽可能把复印件交予业主单位和监 理单位,若原件交档案馆或被业主、监理拿去,则要求在复印件上 加盖档案馆红章或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 以便追溯。
竣工资料管理规定汇总
竣工资料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1.1公司承接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建设工程监理等工程竣工后形成的书面及电子记录。
二、通用规定2.1各项目部在竣工后必须及时按本规定第三条款要求整理竣工资料,并上交总工办。
2.2上交竣工资料应及时,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或现场项目部全体撤场前上交所有资料;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交所有资料的,必须及时上交已有资料,并在《监理档案移交目录》(参见附录二及公司监理工作标准)上说明未交资料清单及预计上交时间。
2.3竣工资料上交必须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
2.4公司提倡竣工资料电子归档,项目部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电子文档的保存及备份。
三、上交资料要求3.1竣工资料整理必须有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应放入标准档案盒中。
3.2竣工资料必须上交内容见附录一,内容有修改时,总工办将以文件形式发布,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3.3竣工资料上交公司总工办时应有《监理档案移交目录》,以此目录作为最终移交凭证。
3.4上交资料的存档形式应符合附录一中规定的要求,要求为“文本(原件)”的必须按要求上交相应原件文本。
3.5 总监负责组织项目部按本规定第3.1、3.2、3.4条要求整理归档文件,并将竣工资料及时上交公司保存;区域管理的项目,区域负责人负责督促辖区内项目部上交竣工资料的工作。
3.6分公司管辖项目的竣工资料,由总监负责组织项目部按本规定第 3.1、3.2、3.4条要求整理归档文件,并将竣工资料移交分公司保存,分公司负责督促项目部总监按本规定要求整理归档文件;分公司将竣工资料上交公司总工办,移交手续按本规定第3.3条执行,同时应上交竣工资料中所有的电子文档(分公司应留存电子文档作为备份);分公司应建立《项目档案台帐》(参见附录三)并保存与项目部及公司总工办的移交记录(《监理档案移交目录》),以对分公司竣工资料移交情况进行管理。
3.7上交的竣工资料电子文档,应按附录五中的要求整理归类,分级设立文件夹,将电子文档归类存放,施工单位形成的交监理签字审批的资料,可采用扫描方式留存电子文档(项目部无扫描仪,可在交资料时,由项目部派人到公司扫描整理)。
竣工资料整编归档有关规定
华县遇仙河堤防加高培厚工程竣工资料整编归档有关规定第一部分归档及格式要求为使本项工程的资料整编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根据新的验收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对竣工资料整编、归档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规定:1.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整编由监理单位负责检查、监督。
监理单位应在资料整编、归档中切实起到监理和指导作用。
每项单位工程在最后一个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21天内,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及竣工资料整编工作,设计,施工单位要在此期间内送达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对设计工作报告中有关设计变更的内容及施工单位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7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各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在7天内完成修改并送达监理单位。
由监理单位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统一送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审查,在建设单位审查的基础上编制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各单位工作报告同时出案。
2.各单位必须重视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
在以后的单位工程初步验收中首先由建设单位进行资料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资料验收不合格的,各单位必须进行重新编制,并对造成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3.所有竣工文件用纸规格除图纸部分外,其余均为A4(210mm×297mm)。
特殊表格可用8k(270mm×338mm),装订时折叠成A4.4.资料内所有填写内容、签名一律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等易褪色材料书写。
填写内容和各种表格签名必须齐全,严禁代签,且签名时必须注明签名日期。
5.各种竣工文件和验收会议文件的封面统一采用白色120克铜版纸。
其中竣工文件归档用3份,封面格式见附件一。
封面文字一律打印,禁止复印。
扉页格式见附件二。
验收会议文件5份,其封面格式见附件三。
竣工文件和验收会议文件封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归档用的3份竣工文件内容为打印,禁止采用复印件。
各单位的竣工文件、验收会议文件有关格式要求见附表。
10306-2012竣工技术资料编制移交管理规定
竣工技术资料编制、移交管理规定1.目的通过控制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移交管理过程,以达到火电工程建设竣工技术资料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确保竣工技术资料归档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机组建设技术资料的整理,其它工程参照执行。
3. 职责3.1项目总工负责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移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专业专责/专职工程师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
3.2直属单位/项目部资料室负责组织竣工资料的整理,以及整编、分类、组卷、装订、出版、扫描、光盘刻录和工程像片的编辑、移交业主/公司档案室。
3.3直属单位/项目部总工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负责联系顾客索取工程编码规定或自行编制工程编码。
3.4试验检测公司负责金属监督、调试部分的编制与整理工作。
3.5 直属单位/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原材料合格证、焊材烘干发放记录的编制与整理工作。
3.6公司技术办公室归口负责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移交工作,主管对竣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主管参与对竣工技术资料的质量验证。
4. 程序4.1 编制依据4.1.1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8)4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4.1.2 DL/T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4.1.3 原能源部能源办(1991)231号文《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国家电力公司 2002.1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
4.1.4 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5190-2012)。
4.1.5 工程建设合同有关规定4.2 竣工技术资料编制的一般要求4.2.1直属单位/项目部资料室应会同建设单位制定本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4.2.2 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严格按三同步原则执行,即工程项目开工就与建立竣工技术资料同步进行、项目进行过程中要与竣工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项目交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套合格的竣工资料同步进行。
竣工资料归档管理规定
竣工资料归档管理规定AR-0414-2013 竣工资料管理规定版次:2008修改码:页次:1 / 31.目的为贯彻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做好公司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文件档案和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达到XXX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质量要求,为业主方日后的使用、维修提供重要依据,同时能为公司今后承接工程提供参考资料。
2.范围2.1 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也适用于承接总体工程内部分阶段工程总承包、小型项目和其他一些零星工程,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简化操作。
2.2 公司承接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按合同约定由公司项目部完成竣工资料的归档,参照本规定执行。
3.职责项目经理:组织开展项目工程文件及竣工资料的管理及归档工作,审核、签认项目归档文件;施工经理:负责组织与施工分承包方制订施工、竣工文件资料的传递、交接的标准和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项目部资料管理员:在项目经理、施工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项目工程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日常管理和归档工作;项目部质量工程师:审查项目归档文件的符合性。
4.措施方法4.1 每个项目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的文件资料管理人员,除按其岗位职责做好资料、文件、图纸的传递外,还应负责本项目工程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编、立卷、装订、最后移交归档。
资料管理员归项目经理领导,在施工期间其工作以施工文档管理为主,受施工经理和项目经理双重领导。
4.2 竣工资料的档案管理内容,应根据国家、地方、本公司以及总承包合同的要求,收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由业主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及与业主来往文件、政府有关审查批准文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审图及监理文件、设备材料采购文件、施工文件、开车文件、造价控制及财务文件、合同管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项目管理文件等相关资料。
4.3 项目经理在项目结束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一般在1~2个月)内组织资料管理员和有关人员完成该项目工程文件归档工作。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工程进展与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档、图纸、档案等记录和数据。
第三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物理保护、电子保护、密级管理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公开、传播或使用。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八条工程资料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变更通知等。
第九条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的印刷、复印和归档,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第十条资料收集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括谁负责、何时收集、收集的形式、收集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涉密信息,有涉密要求的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和归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资料的分类可以按照工程阶段、专业分类、文档类型、责任主体等进行。
第十四条资料的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标识资料的内容、格式和编号的规则等。
第十五条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包括定期归档、档案销毁、档案转交等。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料的保存、检索、借阅、移交等。
第四章资料查询使用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使用者有相应的权限和需要。
第二十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资料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注重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篡改资料。
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管理规定
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管理规定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管理规定是维护工程项目正常建设秩序,推动工程项目有序竣工交付的重要管理制度。
该规定规定了竣工资料编制的程序、内容和标准,明确了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要求,提高了竣工资料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了竣工资料的完成、存储和管理。
一、竣工资料编制的程序、内容和标准1. 竣工资料编制的程序(1)竣工资料编制应在审定竣工图纸后立即开始,建筑工程的竣工图纸必须经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核准才能编定。
(2)编制过程中,应按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需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登记和标识。
(3)编制完成后,必须经过审定,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确认。
(4)若竣工资料中有对工程抗震性能安全的要求,竣工资料必须经过抗震鉴定才能编制完毕。
2. 竣工资料编制的内容(1)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工程竣工决算书;(2)竣工图、工程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3)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过程记录、批准文件、竣工检验报告等);(4)工程竣工图审查意见及其整改记录。
(5)质量验收记录(含质量保证书、验收证书等);(6)工程保证书和技术资料(含使用、维护及保养说明书、安全说明书、保修单、技术资料说明书等)。
3. 竣工资料编制的标准竣工资料应该依照所在行业的标准来进行统一规范,比如建筑工程竣工图纸、结构工程竣工图纸等。
同时,竣工资料需要具有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的正常完成。
二、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1. 竣工资料的归档周期竣工资料的存储需要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来进行分类归档。
普遍的保管期限是10年、30年和50年,也有的建筑工程要求永久保管。
归档周期的结束后如需延长,需经过管理机构批准,严格限制延长的范围和数量。
2. 竣工资料的归档要求(1)竣工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车间、一柜位、一分类、一档案袋、一清单”的原则。
(2)对各类竣工资料要做到及时归档、清晰标识、按时间顺序排列、缴库年限及退库时限明确。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单位。
三、基本原则1. 真实性原则:所有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2. 完整性原则:竣工资料应全面涵盖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3. 及时性原则: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整理,并及时提交相关部门。
4. 可追溯性原则:竣工资料应便于查询、检索,确保在必要时可以进行有效的质量追溯。
四、资料内容竣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等。
2.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等。
3. 工程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4. 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监理会议纪要等。
5. 工程质量评定文件,包括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评定表等。
6. 工程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等。
7. 工程结算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结算报告等。
8. 其他相关资料,如变更设计、工程索赔、安全生产等文件。
五、整理要求1. 资料应按类别进行分类整理,每一类资料应有清晰的目录和编号。
2. 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材料打印或复印,字迹清晰,图表规范。
3. 电子版资料应备份至少两份,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媒介上,并注明保存日期。
4. 纸质版资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竣工时间等信息。
六、资料保管1. 竣工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
2. 纸质版资料应存放在防潮、防火的环境中,电子版资料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存储设备。
3. 竣工资料的查阅应进行登记,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七、责任追究对于未能按照本制度要求整理、保管竣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工程竣工案件、工程竣工登记、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三、竣工资料的分类1、竣工项目2、竣工图纸3、竣工验收报告4、竣工合同5、验收记录6、其他相关资料四、竣工资料的归档与保存1、竣工项目应对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管理系统。
2、竣工资料的保存周期为不少于20年,超过保管期限的资料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3、竣工资料的保管应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定期进行资料的检查和维护。
五、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1)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并编制竣工资料目录。
(2)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竣工图纸的存档(1)竣工图纸应进行数字化存档,并妥善保存原始图纸。
(2)竣工图纸的存档应设有专门的存档室,并制定存档管理制度。
3、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1)竣工验收报告应在验收完成后及时归档,并对关键信息进行提取和备份。
(2)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应由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竣工资料的审查与审核(1)竣工资料应进行审查与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审查与审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制定相应的审查与审核程序。
5、竣工验收报告的备案与发布(1)竣工验收报告应提交相关部门备案,确保验收结果的合法有效。
(2)竣工验收报告的发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六、责任与处罚1、建设单位应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过程中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3、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的执行与修改1、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执行,监理单位协助执行。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竣工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应遵循“主动移交、延续管理、保密安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第七条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归档。
第八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整理,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完成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保证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使用。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原件应当保存在资料室内,严禁擅自移动或外借,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出库。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运行畅通。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应当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资料按时完成归档。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第十七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移交、准备资料、协商确认、移交验收等步骤。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向监理单位通报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顺利移交。
房地产公司进度款审批及竣工资料审核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进度款审批及竣工资料审核管理规定
一、进度款审批
1、审批时限规定
工程部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经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审批完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预决算部。
2、进度款审批的其他规定
严禁出现重复申报工程进度款、超实际工程进度申报、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批准付款的(按借款程序通过审批的除外)现象。
二、竣工资料审核
1、及时性
工程部须在收到主体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提交预决算部及预决算审计分部。
其他专业分包工程及园建配套工程结算资料须在收到后15天内完成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一次性提交预决算部。
2、竣工资料审核
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严禁出现以下情况:
(1)工程签证内容虚假、重复签证的、竣工图、施工纪录与实际不符的。
(2)对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解释出现前后矛盾的。
竣工资料归档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贯彻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做好我公司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文件档案和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达到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质量要求;为业主方日后的使用、维修提供重要依据;同时能为公司今后承接工程提供参考资料。
2范围2.1 适用于本公司所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也适用于承接总体工程内部分阶段工程总承包、小型项目和其他一些零星工程,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简化操作。
2.2由公司承接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按合同约定由我公司项目部完成竣工资料的归档,参照本规定执行。
3职责项目经理:组织开展项目工程文件及竣工资料的管理及归档工作;审核、签认项目归档文件;施工经理:负责组织与施工分承包方制订施工、竣工文件资料的传递、交接的标准和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项目部资料管理员:在项目经理、施工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项目工程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日常管理和归档工作;项目部质量工程师:审查项目归档文件的符合性。
4措施方法4.1每个项目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的文件资料管理人员,除按其岗位职责做好资料、文件、图纸的传递外,还应负责本项目工程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编、立卷、装订、最后移交归档。
资料管理员归项目经理领导,在施工期间其工作以施工文档管理为主,受施工经理和项目经理双重领导。
4.2 竣工资料的档案管理内容,应根据国家、地方、本公司以及总承包合同的要求,收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由业主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及与业主来往文件、政府有关审查批准文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审图及监理文件、设备材料采购文件、施工文件、开车文件、造价控制及财务文件、合同管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项目管理文件等相关资料。
4.3 项目经理在项目结束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一般在1~2个月)内组织资料管理员和有关人员完成该项目工程文件归档工作。
竣工资料归档的规定
竣工资料归档的规定在建设工程领域,竣工资料是记录和归档工程项目从开始到完成过程中的关键文件。
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和耗费大量资源,一个工程项目最终完成,竣工资料的归档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竣工资料归档的规定进行探讨,并介绍一些常见的竣工资料归档要求。
一、竣工资料的定义和重要性竣工资料是一个工程项目在质量验收合格之后,按照一定的文件体系整理和汇总的文件资料。
它记录了整个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验收和结束等各个阶段的重要信息。
竣工资料的归档可以提供项目背景、实施过程、技术要点、成果等方面的资料,供后续参考和使用。
二、竣工资料归档的目的1. 法律依据及合规性:竣工资料归档是依法义务,它是工程项目的正式结算、使用和评价的基础。
同时,它还是相关法律监督和检查的依据,确保工程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2. 工程质量保证:竣工资料记录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验收结果,对于工程质量的评估和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为工程项目的维修、保养和改进提供数据支持。
3. 经验总结和知识积累:竣工资料归档可以为各个工程项目提供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有利于在今后的工程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三、竣工资料归档的要求1. 文件整理和分类:竣工资料的归档需要按照一定的文件分类和整理方式进行,以方便日后查阅和使用。
常见的分类方式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每个分类都应该有明确的编号和目录,便于快速定位。
2. 资料保管和传递:竣工资料应该由责任单位进行统一保管,以防止遗失或损坏。
同时,在工程项目中的不同阶段和单位之间,应有明确的资料传递和交接程序。
3. 文件保存和备份:竣工资料的归档需要进行文件的保存和备份。
文件保存的时间一般应为工程项目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具体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同时,应定期进行备份,防止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数据丢失。
四、竣工资料归档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 数据存储和管理的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化的竣工资料归档成为一种趋势。
工程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3. 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二、竣工验收管理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初步验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2. 初步验收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并申请正式竣工验收。
3.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4. 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三、资料归档管理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2. 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实际情况。
3. 工程档案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保密。
四、质量保修管理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修期。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3.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五、移交使用管理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2. 工程移交应包括工程实体、相关设施设备以及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
3. 移交使用后,接收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合理使用和维护工程设施。
六、监督管理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竣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举报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1. 引言2. 背景3. 管理流程3.1 竣工资料收集项目竣工后,相关部门负责收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类资料,并按照事先制定的清单进行核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3.2 资料整理及编目将收集到的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并编目记录。
每一份资料都应有相应的编号和标识,以方便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3.3 资料归档存储根据整理和编目的结果,将竣工资料进行归档存储。
归档存储的位置应明确,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4 资料借阅与归还对于有借阅需求的人员,需填写借阅申请表,提供借阅理由,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期限为一定的时限,逾期需经批准方可延长。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资料,并按期归还。
3.5 资料更新与维护随着项目的进行和变更,部分竣工资料可能需要进行更新和维护。
资料维护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维护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资料安全与保密竣工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竣工资料的安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详细的竣工资料安全管理规定限制资料的访问权限,分级管理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防丢失或损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5. 相关责任人项目经理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管理员负责资料的编目、归档存储和借阅管理资料维护人员负责资料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安全保密负责人负责竣工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本管理制度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以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任何对管理制度的修改和更新将进行相应的通知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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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竣工资料管理规定终 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1总则目的为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系统,进一步加强改善工程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并结合我公司情况编制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等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相关解释燃气工程竣工资料:记录和反映燃气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工程技术与管理档案资料的总称,是施工状态完工后的最终表现,是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真实的综合描述,是真实记录燃气管道设施,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日后维修、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2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相关内容(附件1)(1)工程竣工资料封面(2)工程建设立项报告(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路网)(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5)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6)工程项目建设合同(7)开工报告(8)技术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9)图纸会审记录(10)技术交底记录(11)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12)施工人员登记表(13)焊工合格证(复印件)(14)进场材料、配件验收记录(15)钢管检查验收记录(16)管件检查验收记录(17)设备检验记录(18)材料、设备合格证汇总表(19)合格证张贴单(20)工程所用管材、阀门、调压设施、涡轮流量计、压力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出厂证明、材质书及检验报告(21)架空管道涂漆前除锈施工记录(22)架空管道涂漆质量验收记录(23)管道架空安装记录(24)室外架空管道安装、焊接及防腐验收表(25)工程测量记录(26)管沟开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7)管沟测量记录(28)焊口编号及基本情况表(29)焊缝外观检查记录(30)管道焊口单线图(31)焊口X射线无损探伤检验报告(权威部门出具)(32)焊口X射线探伤情况及合格率(33)PE管道焊接记录表(34)管道防腐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5)防腐层质量检查记录(36)管道吹扫验收记录(37)埋地套管及砌地沟检验记录(38)燃气管道阀门井、井盖施工质量检查记录(39)阀门井管道防腐施工记录(4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1)管沟回填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2)管沟回填记录(43)管道补偿器安装记录(44)调压柜(箱)安装质量检验记录(45)室内(外)立管质量验收记录(46)室内挂表表后管安装质量验收表(47)室内燃气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一)(48)室内燃气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二)(49)管道强度试验记录(50)管道气密试验记录(51)施工日志(52)城镇燃气埋地钢制管道工程自检明细表(53)城镇燃气埋地PE管道工程自检明细表(54)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自检明细表(55)工程安全交底表(56)工程竣工证明书(57)工程竣工图纸3燃气竣工资料的相关要求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公司制度及相关文件要求。
在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对照《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中列出的竣工资料相关项目进行收集、整理,不得缺项。
但竣工资料内容必须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且必须真实记录和反映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实际。
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实际对应的工程部位和发生的时间,且施工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有监理单位的燃气工程还需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工程竣工图的编制要求3.3.1工程庭院竣工图纸若与原设计图在接气点、接气方式、管线长度、管径管位、设备设施等内容完全一致时,将原设计图加盖工程竣工图章作为正式竣工图,并按照《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主业务流程》相关竣工图要求执行。
若实际施工与原设计图纸有上述变更情况,须重新绘制户内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
3.3.2民用户户内竣工图若无户内外立杠数量、施工地点或楼层高度及实际施工户数的变更幅度不超过原设计户数30%等变更的情况下,将原户内设计图加盖工程竣工图章作为户内竣工图,若实际施工与原设计图纸有上述变更情况,须重新绘制户内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
3.3.3工程竣工图须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绘图人员及工程焊接人员审核并签字。
3.3.4工程竣工图纸以下内容标注明确且与实际相符(1)接气点位置(道路名称、小区楼号、毗邻建筑名称等)(2)接气点处原有管道的管径、管位及埋深等数据。
(3)新建管线长度、管位(与固定建筑距离)、管道埋深(标高变化、管线末端等数据须分别标出)(4)燃气设备、设施、阀门位置及标高(5)管线系统图、方向标、竣工图说明及图例等竣工资料要求统一用黑、蓝墨水或碳素笔书写,字迹整洁清晰,不得涂改,工程设计图、竣工图纸叠放整齐,竣工资料中工程专属资料项目(设备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管道焊口无损探伤检验报告、施工日志等)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其余使用复印件的资料项目(焊工合格证、管道及管件合格证等)复印件保证清晰完整。
竣工资料上报及评审3.5.1资料整理工程分公司/外委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7日内将整理完成的竣工资料附《竣工资料审核意见表》报工程管理部。
3.5.2资料评审3.5.2.1工程管理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资料1日内完成初审并转技术质量部审核,技术质量部2日内出具评审意见后转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资料评审整改要在施工单位首次报竣工资料之日起7日内完成。
3.5.2.2竣工资料评审通过后,施工单位2日内将两套完整竣工资料及四套竣工图纸转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依据《竣工资料审核意见表》审核无误后签收,一并转技术质量部。
竣工资料由技术质量部归档,竣工图纸的分配为:甲方一套(由市场部负责送达),调度中心一套(用于地理信息录入),运营单位两套(由调度中心安排碰头置换任务时送达),由技术质量部通知各单位领取。
3.5.3市区经营范围内(含天然气清苑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申报及审核依照上述流程执行,其他各外埠子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经各外埠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依照《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初审后转公司技术质量部进行审核。
竣工资料存档3.6.1对已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管理部要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将完整竣工资料二套(含配套土方竣工资料)提交技术质量部档案室归档。
《竣工资料审核意见表》连同竣工资料一并归档。
3.6.2竣工资料的归档依照《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归档要求执行。
绿色通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及时填写竣工资料相关内容以保证竣工资料真实、准确。
4罚则对不能按时递交竣工资料或所递交竣工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技术质量部向施工单位下发竣工资料整改通知单(附件2),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对不能限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处罚施工单位500—1000元。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若竣工图与实际不符由技术质量部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若因竣工图与实际不符造成经济损失依照经济损失的一定比例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技术质量部未按相关要求审核竣工资料,因竣工资料有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一定比例对竣工资料审核人员进行处罚。
5附则本办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修订。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竣工资料(附件1)竣工资料整改通知单(附件2)附件1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竣工资料建设单位: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量:民用户户,壁挂炉台。
商业用户:大灶(蒸箱、煲仔灶)台;锅炉吨;壁挂炉台等。
工业户:锅炉吨等。
工程性质:民用(公福、工业)合同编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竣工资料目录1.工程建设立项报告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路网)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5.工程项目建设合同6.开工报告7.技术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8.图纸会审记录9.技术交底记录10.设计变更通知单11.设计变更图纸12.施工人员登记表13.焊工合格证(复印件)14.进场材料、配件验收记录15.钢管检查验收记录16.管件检查验收记录17.设备检验记录18.材料、设备合格证汇总表19.合格证张贴单20.工程所用管材、阀门、调压设施、涡轮流量计、压力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出厂证明、材质书及检验报告21.架空管道涂漆前除锈施工记录22.架空管道涂漆质量验收记录23.管道架空安装记录24.室外架空管道安装、焊接及防腐验收表25.工程测量记录26.管沟开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7.管沟测量记录28.焊口编号及基本情况表29.焊缝外观检查记录30.管道焊口单线图31.焊口X射线无损探伤检验报告(权威部门出具)32.焊口X射线探伤情况及合格率33.PE管道焊接记录表34.管道防腐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5.防腐层质量检查记录36.管道吹扫验收记录37.埋地套管及砌地沟检验记录38.燃气管道阀门井、井盖施工质量检查记录39.阀门井管道防腐施工记录4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1.管沟回填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2.管沟回填记录43.管道补偿器安装记录44.调压柜(箱)安装质量检验记录45.室内(外)立管质量验收记录46.室内挂表表后管安装质量验收表47.室内燃气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一)48.室内燃气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二)49.管道强度试验记录50.管道气密试验记录51.施工日志52.城镇燃气埋地钢制管道工程自检明细表53.城镇燃气埋地PE管道工程自检明细表54.庭院及室内燃气管道工程自检明细表55.工程安全交底表56.工程竣工证明书57.工程竣工图纸(庭院、户内各1套)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人员登记表进场材料、配件验收记录钢管检查验收记录管件检查验收记录设备检验记录材料、设备合格证汇总表合格证张贴单架空管道涂漆前除锈施工记录架空管道涂漆质量验收记录管道架空安装记录室外架空管道安装、焊接及防腐验收表工程测量记录管沟开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管沟测量记录焊口编号及基本情况表焊缝外观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