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及协调研究
域名和商标权的冲突及解决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f叁整!查塾金三!!!竺!三望堕i耋鲨蕊鬯圊圈域名禾。
商标权酌冲突及解决李巧巧摘要伴随着网络在千家万户的普及,传统上以有形市场为交易地点的主流方式正在向无形的网络市场转移。
把有形市场下已经颇具商业价值的商标作为域名或其组成部分来申请注册成为企业趋向。
由于域名申请制度和商标制度的差异,以及法律调控机制的不完善,使得二者经常发生权利冲突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本文探究了二者的关系及冲突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域名和商标冲突的若干设想。
关键词域名商标权法律冲突解决方式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129-02一、域名和商标释义域名和商标是现代商业活动涉及的两个核心概念。
所谓域名,是指与互联网协议地址相对应的一连串容易记忆的符号,它由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和几个特殊符号构成,并按一定的层次和逻辑排列。
它表示的是网络世界中的某一个链接点。
你只要在网路浏览器中输入简单的域名,就能够搜索出所对应的网站。
简单的说,它类似于网络公路的通行证。
只有你的通行证正确,你才能进入其中,否则就会被拒绝访问。
网络世界正在覆盖全球,传统中以有形市场为交易地点的主流方式正在向网络市场发展,每一个商家为了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王国”,吸引原来固有的消费者和潜在的消费者,拓展企业的营业空间,大都希望自己“王国”的通行证具有显著性,能够方便消费者识记。
而最方便的做法就是以自身已经拥有的商标来申请域名,实现企业商业标识的统一化。
换言之,就其直接目的而言就是把已经拥有巨大商业价值的商标影响扩大到网络世界。
商标,是商品表面或包装上的标志、记号(图画、图案形文字等),便于人们认牌购买或消费,能够与他人的商品、服务或同类的其他商品服务、区别开来,以防止混淆,成为商品质量和特色的象征。
商标能够识别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对于鼓励生产或服务开展正当竞争,维护市场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论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一)
论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一)现代活动日益依赖于互联网,争夺网上的空间市场已经成为具有现代意识的实业家的商战战略。
域名作为一种在因特网上的地址名称,在因特网蓬勃发展的今天,成为代表一个单位形象的标志,对域名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的研究也逐渐被人重视。
1.域名的法律特征域名是因特网上地址的名称,又称网址。
一个完整的域名由二个或二个以上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英文的句号“。
(点)”来分隔。
在一个完整的域名中,最后一个点的右边部分称为顶级域名或一级域名,例如域名中cn是顶级域名;最后一个点的左边部分称为二级域名,二级域名的左边部分称为三级域名,以此类推。
例如,域名 中attorney是三级域名。
域名作为与传统类型的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民事权益,域名所有人享有占有、使用、转让域名等权利。
由于域名的经济价值,才发生抢注、囤注域名以及销售、购买、出借、质押、许可等域名交易现象。
笔者认为,域名是地域空间上的知识产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是一种新类型的知识产权。
其主要特征为:◆无形性域名的载体是有形的(构成网络外部条件的计算机终端和缆线),但它本身是无形的,通过数字和文字来标识其互联网上的地址,以方便人们的记忆。
没有域名和域名系统,就没有互联网。
网络空间是独立的信息传播、交汇、衍生的空间,由于域名可为所有人创造无限的商机,从而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域名已形成一种无形财产权。
◆排他性每个域名都有一个全球唯一的网际地址。
域名虽在网络上代表着所有者,具有类似商标的识别作用,但是它的排他性要比商标强烈得多。
相同或相似商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在不同的商品类别上可由不同的人同时使用,域名则绝对排他,只能代表一个用户。
◆认可性由于互联网是覆盖全球的计算机网络,使用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域名必须向有关机构申请注册后才可确权。
在域名申请上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即只有申请注册的域名不与已注册的所有域名相同,才能获得注册。
注册明确了域名权人、使用期、网络服务商等内容。
《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解决》
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解决论文提要:随着互联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了。
互联的作用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域名的作用也越发显得重要了。
众多通过建立站来展示本的信息,使得域名所具有的原始技术意义被日渐淡化,其背后所蕴涵的商业识别意义越发突出。
于是,存在于络虚拟空间中的域名与知识产权保护下的传统商业识别标记体系形成了正面冲突,域名抢注行为日益猖獗。
本文主要介绍了域名的相关知识及其特点,域名与商标发生冲突的原因,国际社会解决域名纠纷的相关措施和我国解决域名纠纷的规定。
通过分析域名与商标发生纠纷的原因及各种解决方式,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应当确立域名的知识产权地位;二是在解决域名纠纷时应当给驰名商标以优先保护。
前言90年代,电子商务兴起,众多纷纷在互联上建立起自己的站,以提高的知名度,增加贸易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站及其域名成为展示信息的前沿窗口。
同时,由于域名所具有的唯一性,使得域名具有了与注册商标相类似的意义,其所具有的原始技术意义被日渐淡化,其背后所蕴涵的商业识别意义越发突出。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域名与传统的商业识别标记体系形成了正面冲突。
域名抢注行为日益猖獗。
不仅国外的许多的商标被抢注为域名,我国也出现了一批涉及域名注册纠纷的案件,其中最为有名的要数北京国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已经通过CNNIC(中国互联信息中心)注册了20XX多个域名,其中有与杜邦、宝洁、菲利浦等数白个国际驰名公司品牌字母相同的域名,是CNNIC上域名注册的第一大户。
面对我国的现状,如何对待因互联的发展和应用而延伸出来的具有无限商业价值的域名抢注现象,合理地协调域名与传统知识产权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不仅是络管理者所关心的问题,也是法律界的工作者应当进行研究的课题。
一、域名与商标的冲突(一)域名相关知识及其特点1、域名相关知识域名是指与因特上数码相应的字母数字混合语符列。
简单地说,域名就是用户登上因特的。
浅析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其解决方案
浅析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其解决方案近年来域名与商标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主要是互联网与企业的发展关联性不断增加,同时也要求我们对传统的知识产权进行变革,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商标权。
标签:域名商标冲突解决方案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在互联网上注册自己的域名,发布企业最新消息,宣传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依靠多媒体的神奇功能迅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增加贸易机会。
同时,由于一个具体的域名在整个互联网上只能有一个惟一的单位使用的规定,实际上,域名具有与注册商标或名称相似的意义,其商业价值越来越被看好。
但由于域名在internet上具有惟一性,而且在域名注册中实行的是“先申请原则”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许多商家在准备注册与自己商标一样的域名时,却发现该域名早已被他人注册。
这就是所谓的“域名抢注”,域名已经与原有的知识产权中的权利发生了冲突,尤其是商标权。
如何合理解决这些纠纷,为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进入网络时代提供了思考的方向。
一、域名与商标的冲突由于域名和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同、注册机构不同等原因,实际中大量出现商标和域名的冲突问题。
由于域名注册机构是民间组织,而不是政府管理机关,没有行政管理权限,因此,它们对域名的注册审请不作实质性审查,而是由注册申请人自己确保其申请注册的域名不侵犯他人的在先商标权或企业名称权。
1.域名和商标冲突的形式(1)二级域名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
同一商标被不同的商业组织所有,只能有一个人注册域名,谁在先注册,谁获得注册域名。
这就会出现域名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
对于这种情况,由于双方均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不能认定域名注册构成商标侵权。
另一种情形是自己没有商标专用权,故意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域名,并企图以高价向商标权人出售的情况,很多全球性的大公司均有过类似的经历。
(2)二级域名同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
这种情况一般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双方有商业上的竞争关系,一方有通过该域名谋利或取笑对方的目的。
域名与商标权冲突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域名与商标权冲突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1. 研究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域名成为了重要的网络资源,域名的注册和使
用越来越受到企业和个人的关注。
而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也
是企业的重要标识。
因此,企业在注册域名时需要注意是否侵犯了商标权,否则会引发商标纠纷和域名争议。
2.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域名与商标权冲突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后果,并探讨解决该问题的方式和方法。
3.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和专家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
搜集相关文献、分析案例、进行专家访谈,以多角度、全面地探讨域名
与商标权冲突问题。
4. 研究内容
本研究包括以下内容:
(1)域名与商标权的概念和法律规定。
(2)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产生原因和影响分析。
(3)域名注册和商标注册的程序、条件和要求。
(4)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比较研究。
(5)案例分析及解决实践经验的总结。
(6)构建域名与商标权冲突解决的理论框架和方法论。
5. 研究意义
本研究对于解决域名与商标权冲突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对于建立健全的域名管理和商标保护制度,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和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同时,通过本研究,可以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避免域名与商标权冲突,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论网络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及对策
论网络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及对策摘要:网络域名的商业价值不断高涨,其与商业标志的纠纷问题也逐渐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
本文从现有法律制度及政策去思考,探讨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及完善对策,以期能够促进现实世界与虚拟空间和谐发展,使法律制度更好的服务于人们的生活。
关键词:网络域名商业标志权利冲突1、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1.1《商标法》在处理纠纷案件时的适用由于域名与商标各自的特性和显著区别,依照我国现行的《商标法》来审理域名注册纠纷案件是存在诸多难题的。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这些条款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并不涉及商标与非商标标识的相同或相似问题。
对于商标和域名纠纷案件一般只能依据《商标法》或其立法原则、精神,法院在依照《商标法》判决时操作难度很大。
但基于域名与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主体——商标存在着密切联系,域名与商标的纠纷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受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调整。
1.2 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民法通则》在处理纠纷时的适用在目前起诉域名和商标注册纠纷的案件中,不论是当事人还是法官都着力依靠该法的力量,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没有对这类纠纷案件针对性较强的条款,人们普遍认为可以适用第二条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市场经营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也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此规定当然也可作为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
但适用这些条款的针对性较弱,是在目前法律规定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的权宜之计。
1.3 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等规范在处理纠纷时的适用我国国务院信息办于1997年5月颁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解决途径
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解决途径域名是现代企业的网上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由此带来的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问题也日益复杂化、多样化。
本文对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产生原因和表现形式进行系统分析,探讨解决冲突的最佳模式和途径。
据报载,到1996年底,我国有400多家知名企业和城市的名称被人在国外抢注为域名;麦当劳公司为了取得的域名,付出了800万美元的代价;北京一家公司因将他人商标大量抢注为域名,多次被推上被告席……域名,一个年轻的名词,它的出现和发展只不过短短十多年,但由于其独特的魅力,使得其成为众多企业、商家、机构的争夺对象。
它已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网络地址,而是网上商标和无形资产的代名词。
一、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概述(一)域名的功能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
[1]域名具有地址性和标识性两方面的功能。
各国法律在对域名的描述中,均包含了这两方面内容。
美国《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对域名的定义是:“域名是指由任何域名注册员、域名登记机构或其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或分配的任何包括文字与数字的名称,作为互联网之上的电子地址的一部分。
”[2]互联网国际特设委员会(IAHC)在其发布的备忘录中称:“域名系统是专为网络中的计算机定位而设计的便于人们记忆IP地址的友好名称。
”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更是明确地指出域名的这两个功能:“域名是因特网上用户在网络中的名称和地址。
域名具有技术性和标识性两方面的功能。
技术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网络上的地址;识别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因特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
”[3]地址性是域名的原始属性,是域名基本功能的反映;标识性是域名的形式属性。
从技术角度来说,域名只是连接到网络上的计算机IP 地址的外部代码,按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解释,“域名只是因特网中用于解决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4]而已;从形式上看,域名有一定的标识作用,可以起到标识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等在网络中的身份的作用。
论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
论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现代活动日益依赖于互联网,争夺网上的空间市场已经成为具有现代意识的实业家的商战战略。
域名作为一种在因特网上的地址名称,在因特网蓬勃发展的今天,成为代表一个企业形象的标志,对域名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的研究也逐渐被人重视。
1.域名的法律特征域名是因特网上地址的名称,又称网址。
一个完整的域名由二个或二个以上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英文的句号“.(点)”来分隔。
在一个完整的域名中,最后一个点的右边部分称为顶级域名或一级域名,例如域名中cn是顶级域名;最后一个点的左边部分称为二级域名,二级域名的左边部分称为三级域名,以此类推。
域名是与传统类型的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民事权益,域名所有人享有占有、使用、转让域名等权利。
由于域名的经济价值,才发生抢注、囤注域名以及销售、购买、出借、质押、许可等域名交易现象。
笔者认为,域名是地域空间上的知识产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是一种新类型的知识产权。
其主要特征为:无形性域名的载体是有形的(构成网络外部条件的计算机终端和缆线),但它本身是无形的,通过数字和文字来标识其互联网上的地址,以方便人们的记忆。
没有域名和域名系统,就没有互联网。
网络空间是独立的信息传播、交汇、衍生的空间,由于域名可为所有人创造无限的商机,从而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域名已形成一种无形财产权。
排他性每个域名都有一个全球唯一的网际地址。
域名虽在网络上代表着所有者,具有类似商标的识别作用,但是它的排他性要比商标强烈得多。
相同或相似商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在不同的商品类别上可由不同的人同时使用,域名则绝对排他,只能代表一个用户。
认可性由于互联网是覆盖全球的计算机网络,使用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域名必须向有关机构申请注册后才可确权。
在域名申请上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即只有申请注册的域名不与已注册的所有域名相同,才能获得注册。
注册明确了域名权人、使用期、网络服务商等内容。
地域性域名的地域性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的物理地域不同,是特殊的空间地域,只以网络为限,具有国际性。
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及协调研究
Ab t a t Do i a s a e o n t i go t r e ,i t e ry sl g ls se fri a k o o ms a d ma a e n ,r s l s r c : man n me a n n wb r n fi e n t n i al ,a e a y t m o t lc fn r n n g me t e u — h n s s
i rv ed ma a n a e r f h g t o n i rv ni c a i n du t h x t gl sa d rg l i s o mpo et o i n mea d t d mako ef hs f o c pe e t n meh ns a d a js t e i i w n e ua o h n r t i cf t l o m 又分 为两 类 , 国 家或 地 区顶 级 域 名 和 通 即
tn n o fi t ewe n do i me a r d ma k fg s To c o di t he c n it fdo i me a r d ma k wo d a ays i g i c n lcs b t e ma n na nd ta e r ht. i o r nae t o f cs o ma n na nd ta e r ul n l e l
p o t e l n ita o l a mo y d v lp n . r mo e r a d vru lw rd h r n e eo me t a
ke w o ds: o an n me ;ta ma k;c n lcs o g t y r d m i a rde r o fi t ff h s i
域名与商标法律制度的冲突及其解决的开题报告
域名与商标法律制度的冲突及其解决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域名已成为企业和个人的重要资产之一,而商标也
是企业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
域名和商标的互相关联已成为一种越来
越紧密的关系,一些企业和个人已经将其商标注册为域名,以增加其知
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然而,随着域名和商标的重要性和功能的不断提升,域名和商标法律制度的冲突也逐渐凸显出来。
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和个
人可能会使用未经授权的商标作为域名,从而给商标描述权人带来不必
要的损失,同时,商标描述权人也可能滥用其权利阻止其他人合理使用
域名。
因此,域名与商标法律制度的冲突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本研究
将考虑这种冲突的背景、原因和现象,分析现有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及其解决方法,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通过对域名与商标法律制度冲突的研究,深入探讨以下问题:
1. 域名和商标之间的关系以及冲突的原因是什么?
2. 现有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3. 如何解决现有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4. 提出完善域名与商标法律制度的建议。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域名与商标法律制度
的冲突进行研究。
四、预期结果
本研究旨在深入研究域名与商标法律制度冲突的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和文献研究,分析现有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及协调研究
作为伴 随着 互联 网产 生 的新生 事物 ,域 名具 有 鲜 明的特征 : 先 , 名具 有唯 一性 。每 一个 域名 在 首 域
互 联 网上 和全球 范 围 内都是 唯 一 的。 次 , 名具 有 其 域 标 志性 。“ 就域名 的技 术特 征 而言 , 是 一种 网络 上 它 的‘ 地址 ’ 就域名 的社 会特 征而 言 , 是人 们选 择 用 , 它 来 在 国际互 联 网上代 表 自己 的标 志 ” …域 名 的这 种 。
物 , 一种 智力 创造 成果 。企 业在域 名 的选 择 、 计 是 设
域 名 ,是一种 用 于互联 网上 识别 和定 位计 算 机
的地址结构。根据信息产业部 20 年 9月 2 04 0日实
施的《 中国互 联 网络 域 名 管理 办 法 》 三 条 的规 定 , 第
域 名是互 联 网上识别 和定 位计 算机 的层 次 结构 式 的 字 符标 识 , 与该 计算 机 的互 联 网协议 (P) I 地址 相 对
即只有 欲 申请 注册 的域 名不 与 已注册 的所 有域 名相 同 , 能 获得 注 册 , 旦 注册 成 功 , 就 能排 斥 与此 才 一 它 相 同 的域 名 。 因此 , 笔者 认 为 , 名与 商标 存在 着不 域 可割 裂 的联 系 。 为 一种互 联 网络 的新生 事物 , 作 由于
陶红 武
( 安徽 财经大学 , 安徽
蚌埠
2 34 ) 30 1
摘 要 : 域名作为一种 互联 网络的新生事物, 在其产生之初 , 由于法律制度对其缺乏规 范和管理 , 导致 了域 名 与商标 产 生权 利 的碰 撞 , 引发 了二 者 的权利 冲突 。 解 决域 名和 商标 的冲 突 问题 就要从 分 析 矛盾 发 生 要 的原 因入 手 , 出症 结所 在 , 找 然后 对 症 下 药 , 域 名 的 注册 管理 入 手 , 从 完善 域名 与 商 标 的权 利 冲 突 的预 防机
互联网的网络域名与商标法律
互联网的网络域名与商标法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域名和商标之间的法律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通过介绍网络域名和商标的概念、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利之间的冲突及解决方法以及网络域名和商标法律的保护手段,探讨互联网的网络域名与商标法律问题。
一、网络域名和商标的概念网络域名是互联网上的网站标识符,用于定位和访问网站。
它通常由诸如.com、.cn等后缀组成,并与特定的IP地址关联。
网络域名在互联网上具有独特性,类似于现实世界中的门牌号。
商标是一种标识,用于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数字、字母、颜色、声音等,用于帮助消费者识别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并区分它们与其他竞争者的产品或服务。
二、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利的冲突及解决方法由于网络域名和商标都具有标识和区分功能,因此它们之间可能存在冲突。
一种常见情况是,某人注册了一个与已有商标相同或相似的网络域名,可能会引起商标持有人的权益受侵害。
解决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方法之一是通过域名仲裁程序。
例如,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供了一种称为“UDRP”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用于解决争议域名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根据UDRP,商标持有人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要求剥夺非法注册或使用其商标的域名所有权。
此外,商标持有人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例如,商标持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并要求停止使用侵权域名并获得经济赔偿。
三、网络域名和商标法律的保护手段为了保护网络域名和商标权益,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和政策。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保护手段:1. 商标注册:商标持有人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来确保其独有权。
商标注册可以向公众证明商标的所有权,并在侵权纠纷中提供法律保护。
2. 域名注册:商标持有人可以注册与其商标相匹配的网络域名,防止他人恶意注册该域名。
域名注册机构通常要求商标持有人提供商标注册证明,以确保合法使用域名。
3. 域名监测:商标持有人可以利用域名监测服务,及时发现可能侵权的域名注册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解决途径
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解决途径三、协调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法律思考尽管我国已经成功解决了部分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案子,但现行法律本身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一)建立域名注册防御机制在互联网上建立域名注册防御机制,确立有效的域名注册审查制度,即域名注册人向CNNIC提出域名注册申请后,CNNIC对其进行实质性审查,假如不存在与所申请注册的域名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注册商标,则予以注册;假如存在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注册商标,则申请人负有证明其域名注册不存在引发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可能的举证责任,否则,驳回其注册申请。
(二)规范域名行政管理机制根据现行的域名注册管理规则,域名一旦获得注册,除非注册人主动放弃或者被有权机关撤销,否则该域名将一直有效。
这种制度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它会直接导致域名囤积、注而不用的现象——有的是为了牟取赎金,有的是为了打击对手,这明显损害了相应权利人的利益。
在行政处理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他们能够通过诉讼等途径取回域名,但这对善意权利人的保护是很不利的。
因此,应当规范域名管理机制,给予域名管理机构直接审查撤销囤积与长期不用的域名的权利。
(三)完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目前,我国尽管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等规范,但是对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解决还不全面、不完善,况且这些规范的立法层次底,只是通常的行业规范,其法律效力还有待商榷。
尽管最高院也出台了有关的司法解释,但是相对错综复杂的域名纠纷来说,是完全不够的。
因此,应当根据现实中存在的域名与商标冲突问题,完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并提高其立法层次,让其具有更高的法律强制力,使其既能成为行政机关处理这类案件的根据,也能为法院解决这类案件所适用。
(四)制定域名特别法,加强域名保护目前国内没有关于域名的专门立法,现行立法侧重对商标权人的保护,而对域名的性质、域名的权利、域名与商标权的关系、域名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等几乎是空白,这对域名保护是相对不利的,而学界对此也有较大分歧。
域名和商标权的冲突及解决
简单 的说 , 类似 于 网络 公路 的通 行证 。只 有 你 的通 行证正 确 , 它
你才 能进 入 其 中, 否则 就会 被拒 绝访 问。 网络 世界 正在 覆盖 全 提 供 了可能 。 球 , 统中 以有形 市场 为交 易地 点的主 流方式 正在 向网络市场 发 传 展, 每一 个 商家 为 了在 国际互 联 网上建 立 自己的“ 国” 吸 引原 王 , 首先, 域名 的表 现形 式 具有独 特性 。域 名通 常有 3个等 级, 顶级 域 名 , 级域 名和 三级 域名 。 二 顶级域 名 和二 级域 名都 是 由域
成上 面就 要 宽松 的多 。文 字 , 形 , 号都可 以作为 商标 的表现 图 符
形式 , 而且 也 没有 刻意 规定 商标 必须 在 多大尺 寸 范围 以 内。 因此 在域 名 的命名 空 间相对 狭 小 , 商标 的权利 人众 多 的情 况下 , 而 同
一
商 标 , 商 品表面 或包 装上 的 标志 、 号 ( 画、 是 记 图 图案 形文 字
以及 法律调 控机 制 的 不完善 , 得二 者经 常发 生 权利 冲 突并有 愈演 愈烈 之 势 。本文探 究 了二 者 的关 系及 冲突 的原 因, 使 并提
出 了解 决域 名 和商 标冲 突 的若干设 想。
关 键词
域 名 商标 权
法律冲 突
解 决方 式
中图分 类 号: 9 3 D 2. 4
名, 是指 与互 联 网协议 地址 相对 应 的一 连 串容易 记忆 的符 号 , 它 者 在 网络 中商 标标 识 , 既有 着广 告 宣传 的功 能 , 是在互 联 网上 又 由拉 丁字 母 , 拉伯数 字 , 阿 和几 个特殊 符号 构成 , 并按 一定 的层 次 区 别不 同经 营 者的媒 介 , 必须具 有 显著 性 。一定 意义 上讲 , 名 域 和逻 辑 排列 。它 表 示的 是 网络 世界 中 的某一 个 链接 点 。你 只要 和 商标 名 能够互 用 , 利人 可 以把域 名 注册 为商 标 , 权 也可 以把 商 在 网路浏 览 器中输 入 简单 的域 名 , 就能 够搜 索 出所对 应 的网 站 。 标 注册 为域 名 。然而 , 两者 毕竟 所处 的场 不 同 , 名本身 所独 有 域 的特 性构 成 了与商标 之 间的显 著区别 , 为二者之 间冲 突 的发 生 并
域名与商标的权利冲突及解决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国际商标协会称域名是专为网络的计算机定位而设计的便于人们记忆IP地址的友好名称。
域名的核心是“IP”和“标识”。
随着电子商务的流行,企业域名的商业价值随之体现,实践中出现了不少域名与商标冲突的案例。
本文将主要分析域名与商标的冲突类型、冲突原因,最后提出冲突解决方案。
一、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包括域名侵犯商标和商标反向侵夺域名。
域名侵犯商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域名抢注,由于的商标的专用权受到地域限制和类别限制,商标法对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因此域名侵犯商标需要区分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
1、域名侵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我国根据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的规定对驰名商标采取跨类保护,即在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犯。
域名侵犯驰名商标是指域名持有人将他人驰名商标或与驰名商标类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而引起混淆的行为。
由于域名的全球唯一性,在他人抢先将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后,驰名商标的所有人就不能再将自己的商标注册为域名了,即他人的抢注行为客观上排斥了驰名商标人的注册。
典型案例有宝洁公司诉上海晨铉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域名纠纷案。
原告于1976年在中国注册了“safeguard”商标,注册使用范围是香皂、沐浴露等清洁用品。
被告于1999年注册了“”域名,经营业务包括安防系统的安装维修。
法院认定“safeguard”为驰名商标,被告将“safeguard”用于安防系统会打破驰名商标主体的唯一性,冲淡驰名商标的识别力,造成驰名商标知名度下降,甚至成为商品的通用名称。
故被告的行为损害了驰名商标的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由于驰名的商标的特殊性,其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可以扩展到域名领域,他人不得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用于域名注册。
2、域名侵犯普通商标普通商标是与驰名商标对应的概念,普通商标的效力受到地域限制和类别限制,其只在注册的类别范围内受到专有保护,所以普通商标的效力不能自然延伸到域名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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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标 对域名的反向侵夺 .
成果。企业在域 名的选择、 设计过程中 , 都尽量别 出心裁。 域名是 一种具有独创性 的无形财产 , 能够 为人们创造商业
价值 。其 次, 名在互联 网电子商务 中代表着企业和商家 域 的商誉 , 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 在此意义上其与 商标十 分J '. rf。域名在 申请上遵循 “ Br  ̄ 先申请 先注册 ” 则 , 原
中图分类号 :7 46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0 8 9 8 一 2 1)3 0 5 — 4 F2. A 1 0 — 17 (0 oo — 07 0
一
、
域名与商标相关概念探析
征而言 , 它是人们选择用来在 国际互联 网上代表 自己的标 志” 。” 域名的这种标志性特征使其被广泛用作一种商业标 识符号 , 成为发展 电子商务的重 要手段。再次 , 域名具有价 值性 。由于域 名在全球范 围内是唯一的 , 加上域 名 自身具 有标志性 , 使域名具 有一定 的商业价值。最后 , 域名还具有
根据互联 网名称 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 A N 颁布 I N ) C 的《 一域 名纠纷处理规范实施细则》 统 的定义 , 反向域 所谓
名侵夺, 是指“ 恶意的适用《 统一域名纠纷处理规则》 中的有
关规定 以企 图剥 夺注册域名 持有人持 有的域名 的行 为” 。 近年来 , 随着一些域名在互联 网络的知名度愈来愈高, 出现
关 键词 : 名 ; 域 商标 ; f 冲突 t , z]
作者简 介 : 武 , 财经 大学2 0 t 陶红 安徽 08 &民商法专业研 究生。
基金项 目: 本文系20 年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 09 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及协调研
究》 项 目编号 : Yc 0 9 3 ) ( AC 2 0 0 2 的研 究成果 。
区顶级域名 由各国、 各地 的机构 负责管理和注册 。通用项
级域名是指那些没有 国家、 区之分的 , 地 表示域名注册人 的
域名作 为一个技术术语 由来 已久 , 为一个法律术 但作
语出现 的时 间却很 短。作为法律视野 中的新生事物 , 对于 域名 的权利属性 , 无论是理论界还 是实务界都存在很 大争 议。有学者认 为, 域名 不是一种新 的权利 , 在法律未作 明确 规定 的情 况下 , 现象都不 能被 视为 “ 任何 知识产权 ” ‘ 。 域
永久性。域名 所存在的互联 网不受国界限制 , 而且域 名一 经注册使用 , 该域 名的存在就没有有效期或续展期的限制,
将 永 久存 在 。
( ) 一 域名的概念及特征
域名 , 一种 用于互联 网上识别和定 位计 算机 的地址 是 结构。根据 信息产业 部 2 0 年 9 2 04 月 0日实施 的《 中国互 联 网络域名 管理办法》 第三 条的规定 , 域名是互联 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识别
名实际上只是 一种技术参数而 已, 其标识性无异于人们 早 已司空见惯 的电话号码。 ”另一种相反的观点认 为 , 域名构
类 别和 功能的域 名 , 例如“ o ” . r 表示商业性用户 ,. t cn “ e” n 表
示 网络服务 提供者等 。根据信 息产业部 2 0 年 3月 1 08 9日
和 定位 计算机 的层 次结构式 的字符标 识 , 与该计 算机的互
联 网协议 ( ) I 地址 相对应 。域名采 用层级结 构设置 , P 一般 由顶级域名 、 二级域名和三级域 名组成。顶级域 名又分 为 两类, 即国家或地区项级域名和通 用项级域名 。国家或地
( 域名的法律性质 二)
法治 专 衡 幺
厦 名和 商 标 权 利 冲 突 及 协 调研 究 1
◎陶红 武( 安徽财经大 学法 学院 , 安徽 蚌埠 2 34 ) 30 1
摘要: 域名作为一种互联网络的新生事物, 在其产生之初, 由于法律制度对其缺乏规范和管理 ,
导致 了域名 与商标 产 生权利 的碰撞 , 引发 了二者的权利 冲突。要 解决域名和 商标 的冲 突问题就要 从 分析 矛盾 发 生的原 因入 手 , 出症结所在 , 对症 下药 , 名的 注册 管理入手 , 找 然后 从域 完善域 名与 商标 的权利冲 突的预 防机制 , 并且调整 现行法律 法规 , 现 实社会和 网络 虚拟世 界的和谐发展 。 促进
球范 围内都 是唯一 的。其次 , 名具 有标志性 。就域名 的 域 “ 技术特征而言 , 它是一种 网络上 的‘ 地址 ’就域 名的社会特 ,
笔者认为, 域名是一种民事权利 , 而且具有知识产权 的
中 四省 省 机 党 学 团 共 川 委 级 关校 报1
静赣
某些属性。首先, 域名是人类思维 的产物, 是一种智力创造
发布 的《 关于 中国互联 网络域 名体 系的公告 》 的规定 , 国 我
互联 网络域名体 系采用层级结构设置各级域名 。我 国互联
网络域名体 系在顶级 域名“ 之外暂设 “ C 中国” “ 、 公司 ” 、
“ 网络 ”“ 、政务 ” 公益” 中文顶级域名。在国家顶级域名 和“ 等
“ CN” 之下 , 预先设置 7 类别域名 ” 3 个“ 个“ 和 4 行政区域名” 两类英文二级域名 。 作 为伴随着互联 网产 生的新生事物 , 域名具 有鲜明 的 特征 : 首先 , 域名具有唯一 J。每一个域名在互联网上和全 生 l
成 新的权利。域名 是互联网上解决地址 对应的一种手段 , 它包含 有智力劳动 的成 分, 域名被人们誉为“ 企业的网上商
标 ” l 。 j 丕有学者认 为, 将域名作 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 理
论和 法律 的依据 尚不充分。不过应该承认 , 域名 的特性使
其能够在互联 网上 发挥商号或商标 的作 用 , 因此在商业领 域 中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
即只有欲 申请注册的域名不与 已注册的所 有域名相 同 , 才
能获得注册 , 一旦注册成功 , 它就能排斥与此相 同的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