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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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豫政〔2015〕7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豫政〔2015〕7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豫政〔2015〕7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精神,全面实施我省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促进优胜劣汰,优化学校布局,集中力量建设以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为骨干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切实提高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从2015年起,围绕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用3年时间,采取撤销、合并、兼并、划转、转型、共建等形式,整合一批弱、小、散的中等职业学校,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向优质学校集中,优化学校布局,增强办学能力,提升办学质量。

经过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到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调减至420所左右;原则上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在优化学校布局过程中,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确保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不流失;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或《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统称《标准》)要求,不断提高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1.严格标准,统筹规划。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标准》,将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作为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工作抓手,根据产业布局、就业需求和教育现状,认真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点和专业布局,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第二批试点基地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第二批试点基地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第二批试点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3.08•【字号】教职成[2013]201号•【施行日期】2013.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第二批试点基地的通知(教职成〔2013〕20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企业及相关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2〕489号)的安排,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考评认定标准》的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依托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校企合作工作基础好的企业等相关单位,2012年遴选了一批青年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基地,组织实施了2011年度青年教师到试点基地实践工作。

各试点基地通过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经企业实践教师的评议和专家考评,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认定河南省农业高新科技园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为“十二五”期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为更好地满足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需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职业学校推荐、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河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为第二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基地。

希望认定的基地和试点基地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实施办法》(教职成〔2012〕489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相互学习借鉴开展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经验,确保教师企业实践的成效,促进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双师型”素质提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建设项目(试点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建设项目(试点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建设项目(试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6.24•【字号】教职成〔2015〕489号•【施行日期】2015.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建设项目(试点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5〕48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打造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品牌,省教育厅在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中遴选一批学校,试点建设示范特色专业,作为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的第一批建设项目(见附件1)。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紧紧围绕“三区建设”及我省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重点建设300个左右品牌示范专业点和500个左右特色专业点,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职教知名品牌。

项目具体建设任务见附件2。

二、试点项目建设原则试点项目建设遵循先试先行、探索经验的思路开展工作,按照专业对接产业、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加快推进。

(一)统筹规划,对接产业。

统筹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对部分专业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促进职业教育专业优化布局。

加强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有效衔接,重点建设服务我省及区域内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专业。

(二)校企合作,重点投入。

坚持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建立学校、政府、行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专业建设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1.21•【字号】教职成〔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化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校企“双元”育人,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职业院校中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选原则(一)示范性原则。

项目应致力于探索、创新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合作模式等,取得显著成效,对全省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能够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推广性原则。

项目应具有可推广性,成果可为省内其他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提供学习和借鉴,并可成功复制。

二、项目评选数量2020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拟评选25个。

高职院校项目15个、中职学校项目10个。

其中,现代农业领域4个、先进制造业领域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8个、我省技能人才紧缺领域4个。

三、项目申报条件(一)项目所属领域。

项目属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我省技能人才紧缺领域。

(二)项目双方资质。

1.项目学校方资质。

项目中学校,须为独立设置并具有招生资质5年以上的职业院校,近3年高职院校年招生数量在3000人以上且目前在校生数量不低于10000人、中职学校年招生数量在1000人以上且目前在校生数量不低于3000人,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6.16•【字号】教职成〔2016〕490号•【施行日期】201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49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教职成〔2014〕8号)精神,全面提高我省“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水平,实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下同)的比例达到70%以上的总目标,在总结我省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决定面向全省有关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行业企业、职业教育集团遴选一批省级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探索“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新模式。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2016-2020年,在全省分批遴选认定30个基地(其中2016年首批遴选认定10个)。

二、基地模式基地将采取“学校+企业”模式,即学校作为牵头单位和基地主体,吸纳企业参加的方式;或者“行业+学校+企业”模式,即行业组织作为牵头单位,吸纳学校和企业参加的方式。

在基地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过程中,学校与行业企业应发挥各自优势,紧密合作,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教师提升理论、提高技能、丰富经验的培养培训任务。

三、遴选原则(一)条件优良。

鼓励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省级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和省级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申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第一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第一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第一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6.24•【字号】教职成〔2016〕509号•【施行日期】2016.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第一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教职成〔2016〕509号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建设项目(试点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5〕489号),现就对试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对试点项目单位(附件1)重点检查以下方面:(一)专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1.按照《项目建设任务书》和《建设方案》开展专业建设的进展情况;专业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照预定建设期限完成专业建设任务的进展情况以及是否能够申请项目验收;2.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1.截至2016年5月30日,奖补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资金用用于试点专业建设项目情况及预期效益;2.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限额以上的支出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的情况;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支出,是否超出省财政资金分配比例等情况;3.对奖补资金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行为以及奖补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工作安排(一)试点项目单位自查阶段6月25日-7月1日。

项目单位组织自查,报送自查情况报告。

自查报告包括项目整体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创新、项目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奖补资金到位情况、支出进度、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二)市县复查阶段7月4日-7月11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主管单位负责对辖内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核查,并形成复查报告。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示范校验收标准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示范校验收标准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项目院校和特色项目院校名单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项目院校名单河南机电学校郑州机电工程学校河南信息工程学校安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周口海燕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许昌技术经济学校郑州测绘学校平顶山市高级技工学校滑县裳华职业中专嵩县中等专业学校孔祖中专济源市职教中心鹤壁工业中专巩义一中专新密市职业教育中心—1 —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罗山县中等职业学校开封市卫生学校河南省郑州水利学校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商丘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省信息管理学校河南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驻马店高级技工学校新乡市高级技工学校郑州工业贸易学校河南省林业学校固始职教中心温县职教中心河南省工业学校河南医药高级技工学校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开封大学—2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项目院校名单河南省医药学校内黄职教中心睢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许昌卫生学校南阳幼儿师范学校陕县中专郑州铁路技师学院鹤煤高级技工学校濮阳市卫生学校周口幼儿师范学校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临颍县职业教育中心洛阳机车高级技工学校平顶山市工业学校新乡职业教育中心博爱县职业中专济源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3 —河南省经济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河南煤炭卫生学校汝南幼儿师范学校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 —附件22012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5 ——6 ——7 —附件3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项目院校和特色项目院校建设中期检查验收标准本《标准》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2〕7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2〕74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2012年-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教职成〔2012〕1153号),按照2年建设期、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制定。

河南省国家第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终期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河南省国家第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终期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河南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的检查验收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提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以下简称“国家示范校”)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为目标,以学校内涵建设为抓手,以检查任务书完成情况为基础,注重建设成果与创新经验的总结,突出项目学校的贡献与示范作用,对全省首批国家示范校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和验收。

二、组织领导检查验收工作由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组具体指导、检查项目学校建设工作。

三、工作安排(一)检查验收工作的依据1.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

2.教育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

3.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5号)。

4.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指南(试行)。

5.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终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488号)6.各项目学校经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的《示范校建设实施方案》和《示范校建设任务书》。

(二)组建检查验收专家工作组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要求,国家示范校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按照“学校总结、省级验收、部委复核”的程序进行。

省级验收工作在省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遴选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5个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赴各项目学校进行检查。

具体分组情况在检查验收前另行通知。

(三)检查验收工作的内容专家组主要检查验收项目建设计划是否按要求推进、预期目标是否实现、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理等,并对项目学校各项建设成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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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
和特色院校项目建设工作督查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做好第一批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13]1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了深入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我市决定组织专家对项目学校建设情况进行中期督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加强对本次检查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新乡市职业教育局局长于建新
成员:新乡市职业教育办公室副主任余道平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明磊
新乡市财政局教科文科苏晖
新乡市财政局社保科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杨晓明
新乡市职业教育办公室周济川
新乡市职业教育办公室秦海燕
二、检查对象
1、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
2、新乡市高级技工学校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院校建设计划是否按要求推进,预期目标是否实现。

2、当地政府、项目院校、社会投入等方面资金是否足额配套到位。

3、省财政奖补资金是否按要求用于深化校企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提升基础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

4、项目院校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资金支付是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检查时间和要求
(一)检查时间:2013年10月8日
(二)检查要求:
1、项目学校需要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原来上报的《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

2、项目建设过程中须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检查流程:
1、听汇报
2、实地检查
3、反馈结果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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