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税收法制员制度推进执法责任制建设的思考
税务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思考
税务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思考作者:田素格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25期关键词“三项制度” 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作者简介:田素格,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讲师,研究方向:税收相关法律及实务。
中图分类号:D922.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9.047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优化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是保证税收工作主题主业主线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运行的重要措施和重要实践。
“三项制度”涉及源头、过程和结果各个环节,相互之间既有独立又紧密联系,使税务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税务执法行为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每个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接受合法性审查,全面提高税务执法的透明度、能见度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使国家税收利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税务干部正当权益,在具体的税务执法过程中,得到有力的程序保障。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致使执法主动性不强现阶段,税务干部对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思想上认识不深刻、不到位。
基层执法人员甚至少数领导干部严格规范执法意识淡薄,对落实“三项制度”有利于规避执法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三项制度实施有流于形式的风险。
有人认为,“三项制度”并不是一项新的行政执法制度,而是对现有规定的梳理汇总整合,因此,因此无需再费工夫去研究创新。
还有人认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已经很多很严格,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以更严格的要求和更高标准来规范约束行政执法,一定程度上肯定会加大工作量,产生工作负累感,因此有人认为“三项制度”的实施是自缚手脚,是自找麻烦、自讨苦吃。
还有人担心自身执法不够严格规范,底气不足,唯恐执法结果“晒出来”引起麻烦、引发舆情,不敢不愿深入推行。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通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习惯于居高临下,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从而造成税务机关不能完全独立行使职权而使执法力度弱化的后果严重。
税务局法制建设发言稿
税务局法制建设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很高兴能够在这个重要的会议上,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对税务局法制建设的一些想法和看法。
税务局法制建设是税务机关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税收改革、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必然要求。
通过加强税务局法制建设,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履行税收征管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税务局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也是国家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高效性直接影响到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增长,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健康稳定。
税收征管工作必须要建立在严格的法制基础之上,只有通过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才能够更好地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和公正,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能。
税务局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税务局在征税过程中,必须要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保障各项税收规定的实施,维护税收征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局在征税过程中,必须要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对待纳税人的各项权利,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提高税收征管的效能和效率。
通过加强税务局法制建设,可以更好地构建税收征管的完善体系,提高税收征管的效能和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二、进一步加强税务局法制建设的思路和措施税务局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我们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下,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我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税务局法制建设:1.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我们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和实际征收工作需要,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2. 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和流程。
税务执法学习体会
税务执法学习体会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务工作也显得愈加重要。
税务执法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全面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产生着重要作用。
在接受税务执法培训过程中,我深深地领悟到税务执法的重要性,同时也收获了许多体会。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一个好的税务执法工作,必须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税务执法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税务主体的合法权利,保护好企业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在执法过程中,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审查程序合法,程序公正,确保执法结果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在实际工作中,我认真学习税务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政策,提醒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害了一家企业,抹黑不应该抹黑的人。
二、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税务执法工作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知识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税务执法人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税务知识和执法技巧。
税务执法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学习与磨练的过程,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只有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开展税务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和社会。
三、注重实效税务执法工作需要具有较高的实效性。
税务执法人员需要对所有的问题客观分析,注重整体效果,让纳税人真正感受到税务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利。
一个高质量的办税环境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还可以让企业更好地发展,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让企业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
做好税务执法工作,既要具有高素质,也要讲求实效,不断探索创新,推进税务执法与管理工作的优化。
通过学习,我深深体会到税务执法是一项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具备高超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优秀的道德素质。
税务执法人员要注重自我修养,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加强执法与管理的有效融合,完善税收管理体系,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税收收入的稳健增长提供有力的保障。
同时也要注重公平公正,要有一颗良心,在税收管理中始终保持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在实践中推动税收工作的发展和提升,为全社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 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 通税收执深蒂固还存在官意志”办事, 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 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 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 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 “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 习惯于居高临下, 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 端,,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 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 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 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 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 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 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 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 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 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短缺、权,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 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 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 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 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 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关于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研究报告(四)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2005年4月11日关于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张文泉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自2001年新《税收征管法》颁布和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地对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行了多方面实践和理论探讨。
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将税收执法监督与税收信息化相结合,科学划分岗位职责,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推动了依法治税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一、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必要性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是对税收执法权在税收领域的监督和制约。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灵魂和立足点。
其基本要求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
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通过健全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以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推动税收工作的法治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法律内在要求在税收领域的体现。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其特征之一就是从属法律性,即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必须从属于法律,有法律依据。
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税收法律主义原则要求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税收稽征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
要确保税收执法权依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行使,必须以健全和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对税收执法权进行监督制约。
《税收征管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加强监督制约的要求,是法律内在要求的具体体现。
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现代管理理论的要求。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职能包括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其中控制职能是为确保目标实现而对行为进行的“衡量与矫正”。
依法治税心得体会
依法治税心得体会依法治税是国家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它的核心是通过依法规范税收活动,确保税收政策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
在税收管理中,我深刻体会到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中得到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治税是维护税收公平的重要手段。
税收是国家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而依法治税是保障税收公平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工作中,我时刻遵循法律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每个纳税人进行征税,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得到有效的保障。
这一点不仅在避免了因不公平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也为税收系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增加了纳税人的认可度和合作性。
其次,依法治税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保证。
税收征管工作是一项繁琐且复杂的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程序来指导。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在依法的基础上,才能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通过依法进行管理,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节省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依法治税还可以强化税务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专业水平,形成一个更加有序和高效的税收管理机制。
再次,依法治税是促进税收征纳工作的持续稳定的重要保障。
税收征纳工作不仅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还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来支持和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依法治税,才能够保障税收征纳工作的持续稳定。
通过依法规范税收活动,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与此同时,依法治税还可以为税收征纳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提高税务部门的决策和管理能力,确保税收工作能够持续稳定地进行。
最后,依法治税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有力保证。
税收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经济工具和社会管理手段,税收活动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实际工作中,我认识到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依法规范税收活动,可以减少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衡,增加社会公平感和获得感,防止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税收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策工具。
税收执法作为确保税收制度有效实施的手段,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税收执法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效果和纳税人合规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建议来改进现行税收执法。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律条文不完善当前我国涉及税务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系统化或整体性文件,导致局部环节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散漫立法”的状态使得宏观调控困难重重,同时也给办案机关带来了困惑和摸索。
2. 执法权责不明晰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和部门之间出现了联防联控机制不够顺畅、职责不清等问题。
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权责逐级甩锅、互相推诿等现象,并且容易造成少打击违规者、多罚纳税人等问题。
3. 执法资源有限且分散税收执法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物质技术方面的投入相对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多样的征管需求。
同时由于职责明确不清晰等原因,一些执法手段与现实工作间缺乏紧密衔接,使得税收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4. 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当前我国仍存留着较多行政审批环节,这些环节意味着更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以及资金成本。
这就为纳税人增加了繁琐的办理程序,并给纳税人心理带来压力与困惑。
二、建议改进1. 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应加快完善相关税务管理法规,逐步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
一方面可以加强上位条款制定中对权责明晰化要求的锲约;另一方面要注重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与相互制约。
2. 优化社会治理机制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执法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联防联控,减少权责逐级甩锅的现象。
同时,通过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来激励税收执法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
3. 调整资源配置要注重完善与现实需求相贴近的税收执法手段,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确保其高效利用。
鉴于目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在税务管理中应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对纳税人信息的快速获取和分析。
关于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和建议党的十九大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建立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和高效廉洁的组织体系等六大体系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就是深化改革。
王军局长讲“不少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生的,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笔者结合当前税收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粗浅认识和看法。
一、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面对经济形势、税源状况的急剧变化和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税务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没有围绕市场经济发挥税务的职能作用,主要表现有:(一)征收监控基础缺位一是基础管理缺失。
《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账簿凭证、财务制度和软件报备、发票、银行账号、税控装置、纳税申报等七项基本的征收管理职能。
但实践中,税务机关并未完全依照法定职责去加强管理,许多制度形同虚设。
如有些地方未设定岗位、无人管理,导致出现账簿凭证缺失、虚假,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软件不报备,银行账号掌握不全、报备账号基本不用、大量使用个人账号等问题。
有些地方落实较好、但未完全管住,如发票管理中印制、发售管理较好,但发票使用管理缺位,不开票、虚开票行为泛滥。
二是信息管理缺失。
部分纳税人趋利性强,税法遵从度差,财务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主要掌握的纳税申报信息失真,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
社会各部门不同程度掌握着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但信息不共享,导致税务机关内外信息不对称。
纳税人经营方式集团化、跨区域经营趋势加强,税务机关间信息不共享、不反馈,造成税务机关上下信息不对称。
此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大量信息资料缺少管理、整合,容易出现资料不全、信息错误的情况;各系统间的数据不融合、缺整合,出现过分依赖系统信息和未充分全面运用信息两种问题,税务机关在掌握信息与管理运用信息上不对称,执法和服务失去基础和支撑。
浅谈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一)
浅谈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一)一、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局面。
《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程序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税务执法、法制监督和法律救济的制度体系。
以法律的手段推进分税制的改革,构建了中央税法体系和地方税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对保持税收高速增长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新型的经济及法律关系不断涌现,税收法制化暴露出一些问题。
1.税收法律体系本身存在明显缺陷。
(1)税收法律体系结构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许多重要的税收法律,如税收基本法等还未制定出台。
(2)税收法律形式繁杂。
除了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外,还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政府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有完整的某个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还有大量的补充规定、修订条款的通知。
(3)税收法律整体效力不高。
税收立法权过多依赖行政执法部门,使得行政机关由“法律执和行”过多地转向“法律制定”,出现了税收立法行政化的趋势,影响了税法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约束程度。
(4)税收法律内容上存在矛盾。
依纳税主体身份的不同有不同的税收立法,如同为使用车船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税收条例;同为所得征税,内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条例,外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习斯砰得税法。
(5)实体法中内容滞后瘫单种设置不合理户(6)税法公布方式不够统一。
2.税法与相关法律关系存在明显脱节。
(l)税法与宪法之间存在空档。
宪法第五十六条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规定,而对税收的开、征、停、减、免以及公平税负等却未予规定,只是税收征管法弥补了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规定缺陷,而对于公平税负、不实行区别对待,宪法和税法都没有作出规定。
(2)税法与行政法之间存在差异。
例如,现行税务行政处罚,有的是在没有税收立法权的机关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有的是在不享有税收立法权的地方人大或政府发布的地方生法规、规章中设定的,与《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一致。
税收法治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税收法治这一重要话题。
税收法治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国家经济繁荣、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福祉。
在此,我想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税收法治谈几点看法。
首先,我们要充分认识税收法治的重要性。
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法治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税收法治不仅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更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要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推动税收法治建设。
其次,我们要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治素质、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的重要手段。
我们要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税收法治意识。
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宣传活动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税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税收法治秩序。
第三,我们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税收执法是税收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
我们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税收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法治权威。
第四,我们要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是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我们要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提高税收法治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法治观念。
同时,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确保税收法治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第五,我们要深化税收法治改革。
税收法治改革是推动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动力。
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税收法治改革,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优化税收法治环境。
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最后,我们要强化税收法治保障。
税收法治保障是税收法治建设的必要条件。
我们要完善税收法治保障机制,加强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税收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要加强税收法治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法治工作的科技含量,为税收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税务法制部门个人工作总结
一、前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作为税务法制部门的一员,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紧紧围绕税收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我深知作为一名税务法制工作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因此,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税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二是学习税收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征管制度和执法程序,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三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税收权益的能力。
二、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1. 积极参与税收执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确保检查的公正、公平、公开。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2. 加强税收法制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3. 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对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推进依法治税,提升税收法治水平1. 积极参与税收法制建设。
针对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建议,为税收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2. 加强税收法制调研。
针对税收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 加强税收法制培训。
组织开展税收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1. 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
及时了解税收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对策,提高税收执法效率。
2.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
积极参与涉税案件的审理工作,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3. 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
共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总结与展望过去的一年,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指在税收管理领域中遵循法律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促进税收法治化的发展和推进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核心是依法治税、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注重法律尊严和法律精神,推动税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正和透明。
本文将从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特点、实践和推进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1、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依法治税包括依法征税、依法管理和依法纳税三个方面。
依法征税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税。
依法管理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管理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税收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
依法纳税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税收义务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国家缴纳应纳税款。
2、法治意识税务法治意识是指纳税人、税务部门和社会公众在税收管理活动中,树立并强化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法律尊严。
税务法治意识包括依法纳税、守法经营、公正征税、合法维权等内容。
税务法治意识的强化,有利于推动税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正和透明。
3、法治精神税务法治精神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秉持法律精神和法律精神,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司法。
法治精神包括公正、公平、廉洁、规范、透明等内容。
税务法治精神的弘扬,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特点1、法治思维税务法治思维是指在税收管理活动中,强调法律效果,注重法律规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纳税,推动税收管理工作法治化的高度思维。
法治思维的特点是思维内在,思维深入,思维稳健,思维广泛。
税务法治思维是税收管理工作的精髓和灵魂,是税收管理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保障。
2、依法办事税务法治方式的特点是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依法监督。
依法办事是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管理工作的基本方式,是税务部门履行职责、管理税收活动和解决税收纠纷的基本方式。
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税收征收和管理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稳定与持续性,因此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于国家税收征收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实践,旨在通过规范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制度体系,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税务部门的依法治理能力,构建税收征管的法治体系,促进税收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征收。
下面将从税务法治思维和税务法治方式两个方面来详细探讨。
一、税务法治思维1.法治意识税务法治思维首先要树立法治意识,充分认识到税收征收和管理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公共事务,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乱作为,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
税务部门要树立法治思维,积极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变换税收征收和管理方式,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要注重普法宣传,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意识,增强纳税人的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纳税的氛围。
2.依法管理税务法治思维还应强调依法管理,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规范办事,不得随意扩大税收范围,不得擅自减免税收,不得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理税收事务,依法纳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权责一致,公开透明。
3.公平公正税务法治思维还要注重公平公正,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务部门在税收征收和管理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偏私、不得歧视。
对待不同纳税人要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予以征收和管理,确保税收征管公平、公正、透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服务意识税务法治思维要注重服务意识,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要将便民利民放在首位,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税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便民措施和服务制度,简化税收程序,优化税收服务,提高服务效率,为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对税收执法与税收服务关系的浅思
对税收执法与税收服务关系的浅思中央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
税收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其对宏观经济、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成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核心。
如何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税收服务的关系,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管,也成为各级税务机关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的重点工作。
一、现阶段税收执法与税收服务工作的实际状况我国传统的税收征管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完成税收任务为目标,强调征纳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从税务部门的角度考虑的多,从纳税人的角度考虑的少,注重严格执法,轻视优化服务。
税收服务理念在很长时期基本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直到1993年全国税制改革会议才提出了真正意义上的“为纳税人服务”概念,1996年全国税收征管改革会议又进一步确立了这一原则。
近10年来,伴随着征管模式的不断转换,各地税务机关坚持以纳税人为本,税收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服务形式由随意走向规范,申报方式由单一走向多样,咨询辅导由包办走向中介,征纳关系由对立走向和谐。
但尽管如此,与国外相比,我国税收服务的观念、类型、深度和广度仍然存在明显的差距,执法与服务中各类问题和不良现象比比皆是,突出表现为:(一)思想观念陈旧,服务意识淡薄。
“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仍未从根本上树立起来,许多干部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错误认识。
一是将执法与服务对立,尤其在稽查等执法岗位表现较为突出。
不能认清执法与服务的对立统一关系,将二者人为地割裂开来。
传统“重监管,轻服务”治税理念依然根深蒂固,习惯于偷税假设的惯性思维,把纳税人摆到税务部门的对立面上去,以管人者自居,剑拔弩张。
二是对服务的理解错位越位。
有的税务人员一讲到服务,就忘了本职,个别人违背原则、违反法律法规,把纳税人本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当作个人“恩惠施舍”,把国家赋予的权力当成个人敛财的手段,极个别的甚至与不法企业相互勾结,偷逃、骗取国家税收。
建立税收法制员制度推进执法责任制建设的思考
为 适 应 全 面 建设 小康 社 会 的 新 形 势 和 依 法 治 国 的 进 程 . 华 人 民 中
管 任 务 , 同一 基 层 机 关 , 没 有 行 政 职 务 或 无 赋 于 特 定 权 力 条 件 下 . 在 在
不 可 能 超 越 分 局 长 或所 长 的权 限 , 执 法 工 作 进 行 把 关 审理 . 果 外 对 如 部 环 境 不 变 , 制 员 只 能 是 留 于 形式 被 动应 付 。 法
政 的 要 求 。 依 法行 政 是依 法 治 国 的 基 础 . 法 治 税 是 依 法 行 政 的 重 要 依 组 成 部 分 。 推 进 依 法 治 税 , 必 须 强 化 执 法 规 范 , 入 推 行 执 法 责 任 要 就 深 制 则 是 强化 执 法规 范 的重 要 保证 , 执 法 责 任 制 关 键 环 节 是 在 规 范 基 而 层 的 执 法行 为 。 加 强 对 地 税 税 收 管 理 人 员 的执 法 行 为 及 时 审 核 和 有 为
税务 筹划
建 立税 收法制 员制 度推进 执 法责任制建设 的思考
江西 省 宜春 市袁 州 区地 方税 务 局 肖初 芳 刘 莎 宋 长青
税 收法 制 员 制 度 是 税 收执 法 责 任 制 的 理 论 基 础 , 提 升 依 法 治税 是 执法 水 平 的 重要 保 证 。受 外 部 环 境 的影 响 和 内 部 管 理 的局 限 . 层 地 基
在 明确 法 制 员 职 责 的 同 时 .还 应 明确 法 制 员 开 展 业 务 的 具 体 操 作 规
程 。 以 逐 户 审 核 、 记 簿 审 核 、 总 审 核 的分 类 方 式 明确 工作 方 式 . 登 汇 既 抓 住 了 重 点 , 简 化 了 手 续 。制定 表证 单 书 。制 作 1 相 关 法 制 员 工 又 O种 作 表 格 和底 册 , 强 了 可 操作 性 。 具 体 细 化 、 增 明确 了法 制 员 工 作 职 责 、 工 作 方 式 、 作 责 任 。 新 印制 了部 分 征 管 资 料 文 书 . 加 了法 制 员 审 工 重 增 核 意 见 栏 。 为 了节 约 开支 利 用 现 成 的 征 管 文 书 . 过 文件 指 出 了法 制 通
税务研讨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税务问题。
近年来,我国税收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在此,我想就以下几个问题发表一些看法。
一、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税收法治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基石。
当前,我国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税收执法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地方和部门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
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税收法治建设:1.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有法可依。
2.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确保税收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3. 深化税收体制改革,优化税收征管体系。
二、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税收征管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为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2.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征管效率。
3.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防范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三、强化税收服务税收服务是税收事业发展的保障。
当前,我国税收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为强化税收服务,我们应:1. 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税收申报、缴税等程序,减轻纳税人负担。
2. 加强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3. 优化税收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税收合作日益重要。
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税收问题:1.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2. 加强与其他国家税收情报交换,打击跨国逃税、避税行为。
3. 推动国际税收协定谈判,优化税收协定体系。
总之,税收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征管、服务和国际合作的支撑。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我国税收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关于当前依法治税问题的系统思考
关于当前依法治税问题的系统思考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极大地促进了税收法制化进程,使税收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对依法治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依法治税仍然是税务机关当前面临的迫切重要的任务。
一、现存问题(一)税法体系不够完善。
一是目前的单行税法多为暂行条例、办法等行政法规,由人大立法的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立法较少,使我国的税收法律显得相对薄弱。
“我国现行的19个工商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只有3部是经最高权力机关立法的税收法律,其余16个法规均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
[1]由于缺少税收基本法作为税收法律体系的统领,使税法和宪法有关涉税内容难以衔接,出现了明显的空档,税收法律体系难以达到严密合理,影响其法律效力。
二是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税收领域中有些法律、法规不符合法理,下位法与上位法之间存在冲突,有的法律规范不健全,有的同位阶的规范性文件互相矛盾,造成税务部门内部“依法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税法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联系与互补,形成不了有机的整体,导致银行、工商、司法等部门在如何配合依法征税上存在不协调现象,缺乏法律约束。
(二)税收环境不够理想。
一方面,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工作的现象。
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为了当地的利益,对税收工作进行行政干预,有的越权制定与统一税法相悖的文件,有的擅自决定减免国家税收,有的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宣布无权作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的用隐蔽的方法违规减免缓国家税款;有的通过权利向税务部门施压,寅吃卯粮进行预征。
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意识不强,“个别税务干部甚至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同谋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犯罪活动,使依法治税工作受到严重损害”[2]。
(三)管理职责不够明晰。
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
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摘要】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方面,对于促进税收法治化、规范化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税务系统在依法治税方面还存在一些挑战,如税法宣传不足、税法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征管机制有待加强等。
为了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需要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完善税法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同时也要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水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未来发展方向应是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确保税收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
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确保税收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的必要举措。
【关键词】关键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税法宣传教育,税法法规体系,税收征管机制,税收执法监督,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水平,发展方向,必要性。
1. 引言1.1 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重要性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国家建设法治社会、保障税收合法性和稳定性的重要举措。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税收法治化有利于提升税收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有助于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维护税收公平,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更是不可或缺的。
只有通过依法治税,才能有效规范税收行为,减少税收漏税、偷税、逃税等问题,构建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税收征缴效率,维护税收秩序,确保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
税收法治化还有利于增强税务人员的执法意识和规范行为,提升税务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
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对于国家建设法治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税收领域的重要任务和责任。
1.2 当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面临的挑战当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税法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法律条文的适用不明确或者存在漏洞,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税收征管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税收征管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有效监督和管理纳税人的税收行为。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第一篇: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围绕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各级国税机关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如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实行“一窗式”和“一户式”监控、实行行业纳税评估、实行管理员工作责任制度和待办事宜落实等等。
这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实施,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执法日趋规范。
但是税收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影响着税收执法工作质量。
必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加以克服。
一、当前税收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到位。
(一)税收执法规范不到位。
具体表现:一是一些基本税收执法程序没有严格执行,导致执法工作出现问题。
如对注销企业的管理,在对纳税人进行注销检查时,没有认真进行检查,检查走过场,对纳税人为什么注销,企业所得税是否清算,增值税上是否有问题,企业库存产成品、原材料在注销后如何处理没有查清,匆匆注销后给以后管理带来许多问题。
二是有些税收执法程序没有严格履行,导致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
如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管理规定:对初次申请享受征前减免的企业,在备案申请确认后,有申报免税收入的申报期后的第一个月内实地核查。
但有的管理员就是不按要求去做,备案后就万事大吉,后续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导致减免税出现问题。
(二)税收执法自查不到位。
管理员税收执法自查工作是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重要形式,定期通过自查,发现自身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自查工作机制。
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个别管理员把税收执法自查工作当成是一种负担,在自查工作中有消极情绪,自查不认真,走过场,从而出现有些执法问题年年查年年有,屡查屡犯。
(三)日常管理监控不到位。
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如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备案报告制度,要求管理员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对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认真审核,发现有应报送备案的项目,及时通知纳税人报送,但实际工作中,有的管理员不能很好地审核,备案报告面达不到100%,出现了纳税人未备案而费用照样列支问题,给以后管理增加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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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税收法制员制度推进执法责任制建设的思考
作者:肖礽芳刘莎宋长青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0年第01期
税收法制员制度是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理论基础,是提升依法治税执法水平的重要保证。
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和内部管理的局限,基层地税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在统筹协调上,仍然存在一些尚未完备的地方,导致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作用和成效远未得以充分发挥和显示,优化税收法制员制度体系,突破制约有效落实的问题瓶颈,在目前凸显得尤为迫切,笔者就强化县区局地税部门税收法制员制度建设,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谈谈几点看法。
一、建立税收法制员制度的必要性
1、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3月22日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及主要任务等,提出了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的要求。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治税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推进依法治税,就必须强化执法规范,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则是强化执法规范的重要保证,而执法责任制关键环节是在规范基层的执法行为。
为加强对地税税收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及时审核和有效监督,需要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税收法制员制度成为执法责任制建设的重要基石。
2、分权制衡的有效平台
在基层地税部门设置专门的法制工作监督机构和人员,通过分权和制衡实现监督和制约,由法制员对基层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审核把关,从而达到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目的。
3、提升效能的制度保证
由于受历史沿袭、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效能并未能真正发挥,在很多地方的基层征收单位,从税收专管员到税收管理员的角色转变仅仅是从“名义”上的转变,并没有完全实现“质”的转变。
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户籍管理、税源监控、纳税服务、纳税审核、涉税事项调查核实等。
这些工作职责必须在有效的监督之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工作效能。
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能极大程度地整合基层管理资源,优化基层管理要素,规范基层管理行为,改善基层运作方式,提高基层工作效能,切实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运行税收法制员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1、税收法制员管理体系应当细化
法制员岗位是严把税收行政执法的第一道防线,是违法行政的“防火墙”。
必须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不但要明确地税税收法制员的岗位设置、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同时也要明确教育培训、权益保障、考核奖惩等一整套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管理评价制度。
2、税收法制员评价体系应当量化
在对税收法制员考核的过程中, 务必有个标准,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更容易对考核结果达成共识。
如果这个分级标准构建得科学的话,考核的有效性也就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在考核周期结束时,考核人就可以依据评价标准对被考核者的工作绩效,做出一个合理的评价。
3、税收法制员工作应当深化
基层税收法制员工作的个人作为与集体审理规则不相符合,容易产生缺陷。
现在绝大多数的基层税收法制员都是兼职,都有自已的征管任务,在同一基层机关,在没有行政职务或无赋于特定权力条件下,不可能超越分局长或所长的权限,对执法工作进行把关审理,如果外部环境不变,法制员只能是留于形式被动应付。
三、推行税收法制员制度的可行策略
1、以准确定位为角度,建立工作规程
税收法制员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法制工作,其主要的工作职责可概括为十大方面。
为了增强可操作性,各县区局在明确法制员职责的同时,还应明确法制员开展业务的具体操作规程。
以逐户审核、登记簿审核、汇总审核的分类方式明确工作方式,既抓住了重点,又简化了手续。
制定表证单书。
制作10种相关法制员工作表格和底册,增强了可操作性。
具体细化、明确了法制员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责任。
重新印制了部分征管资料文书,增加了法制员审核意见栏。
为了节约开支利用现成的征管文书,通过文件指出了法制员签注审核意见的具体位置。
为了更加清楚地反映稽查工作的整个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设置“五簿一单”:即法制工作登记簿、定案记录簿、审核登记簿、发文登记簿、盖印审批簿和案卷交接单。
2、以创新制度为能见度,制定实施程序
(1)签定税收执法责任状。
县区局与基层单位签定执法责任书,区局与基层单位兑现;基层单位与干部签定执法责任书,基层单位与干部兑现。
(2)建立执法档案和责任基金。
档案和基金分别为县区局、基层分局、执法人员三大块。
(3)责任追究关口前移。
税收法制员按期将日常考核结果汇总,报送县区局备案。
(4)考核小组进行重点考核。
重点考核是考核基层单位日常考核的成效,基层负责人及税收法制员的职责是追究执法人员过错。
基层分局往往会放开手脚,真正做实日常考核,触角甚至可以伸向重点考核难以涉及的方面,如往往未留有痕迹的执法过程等方面的考核。
(5)执法过错分门别类。
分为两类:一类是日常考核已考核的,县区局不作追究,仅由分局追究;反之,另一类是日常考核未考核的,县区局扣除应追究数,为基层分局应发基金数。
(6)分局分解落实。
根据实际情况,将日常考核和重点考核的责任追究分解到执法人员,确定某执法人员应发执法责任基金数,基层分局应发基金数扣除各执法人员应发基金的总数为分局
自留基金。
3、以充分发挥法制员职责为深度,健全管理和评价功能
一是要建立规范的法制员审核登记制度。
由法制员对审核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对发现的错
误进行归类分析并登记执法人员。
二是要建立法制员审核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由法制员按季度或半年将审核情况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在管理的层面上提出改进执法薄弱环节的措施。
三是要根据审核情况将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列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对执法质量低的执法人员实施必要的惩戒措施,达到提高执法人员整体水平、树立地税形象的目的,对执法水平较高的人员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
4、以人为本为尺度,加强税收法制员队伍建设
税收法制工作的核心是执法监督,即通过执法监督,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规范执法,使地税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税收法制员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
首先要重视税收法制员业务素质的培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税收法制员进行专业学
习和培训,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提高法制员的业务水平。
其次要积极实践、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税收法制员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和增
强税收法制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业务强、素质高的优秀干部选配到税收法制
员岗位上,做到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努力形成充满活力的基层税收法制员队伍。
再次要加强考核。
要让执法干部盼望执法考核。
基金的兑现意味着自己的工作得到物质上的承认和精神上认同。
要让执法单位欢迎执法考核。
要让县区局掌控执法考核。
让考核小组从繁复的裁判工作解脱出来,有效的工作更具意义,县区局把握执法考核大局,且游刃有余。
总之,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宗旨,树立“把县区局、分局、执法干部的利益捆在一起”的原则,如此一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的指向就是执法责任,营造彼此有牵制,彼此有监督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