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五病调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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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调离制度

五病调离制度

五病调离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五、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1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患“五病”人
患病种类是否调离调离岗位、时间
员姓名
2。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新参加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
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
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4、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
护,了解病情状况;
5、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通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
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6、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档案、调离人员健康档
案;
7、餐饮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
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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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单位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单位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单位五病调离制度背景介绍餐饮单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在餐饮单位中,职工们的健康问题也需要特别关注。

随着餐饮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职工因为长时间的工作而患上了“五病”,其分别为:1.高血压2.高脂血症3.糖尿病4.肥胖症5.冠心病这些疾病不仅对职工本人的健康造成了威胁,也会对餐饮单位带来诸多风险。

因此,为了维护职工健康和餐饮单位的信誉,一些餐饮企业开始实施“五病调离制度”。

调离制度的内容1.定期体检:餐饮企业会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发现问题追责:如果职工发现有健康问题,企业会对其进行惩处,甚至会要求其离职。

3.支付补贴:对于已经被调离岗位的职工,餐饮企业会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补贴,以确保其正常生活。

4.重新分配工作:被调离岗位的职工会重新分配工作,避免健康问题再度发生。

5.加强安全管理:加强餐厅的安全管理,尽量避免发生职业病。

调离制度的目的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健康。

职业病是餐饮企业面临的一大风险,强制实施健康制度可以减少职工患病的风险,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其次,这一制度也是为了维护餐饮企业的声誉。

如果因为职工的健康问题导致顾客就餐出现问题,餐饮企业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最后,这一制度也是为了餐饮企业自身的利益考虑,减少因职业病引起的人员流动和赔偿费用。

调离制度的实施实施这一制度需要餐饮企业领导的重视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辅助。

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申报程序和培训方案,确保职工能够理解每项措施背后的意义和必要性。

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按照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如实实施制度,并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

此外,也需要注重维护职工权益,确保调离岗位后的职工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保障和人文关怀。

总结“五病调离制度”是餐饮企业为了保障职工健康和企业利益考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按照一定程序进行调离,企业可以减少职业病对企业生产和管理带来的风险,同时也可以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食堂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一定按规定按期进行健康
体检;检查合格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
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
期肺结核、化脓性、溢出性或接触性皮肤
病患者一定立刻调离,治愈后方可恢复
从事原工作;
三、食堂调离人员健康状况一定全程监护,
认识病情状况;
四、向卫生行政部门实时通告食堂从业人员
调离人员基本状况;
五、成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
案;
六、食堂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
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兼顾管理。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庐江世纪华府项目部
食堂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患“五病”
生病种类能否调离调离岗位、时间人员姓名

2014年,从业人员共有人,此中患“五病”
100%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庐江世纪华府项目部。

酒店服务员五病调离制度

酒店服务员五病调离制度

酒店服务员五病调离制度1. 背景酒店服务员是酒店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工作职责要求具备一定的体力和心理素质。

然而,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酒店服务员常常面临一系列的健康问题。

为了保障服务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制定一套针对酒店服务员五病的调离制度势在必行。

2. 五病调离制度的目的五病调离制度的目的是将已经患有或有潜在风险的服务员尽早调离工作岗位,防范和减少其健康问题对工作和服务质量的影响。

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岗位,可以更好地保障酒店服务员的身体健康,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五病调离标准1. 心血管疾病:已确诊或有明显症状的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等,属于五病调离的范畴。

2. 呼吸系统疾病:患有支气管炎、哮喘等疾病且症状明显的服务员,应被调离工作岗位。

3. 骨骼肌肉系统疾病:存在脊柱问题、关节炎等疾病导致工作或活动能力受限的服务员,应纳入五病调离的范畴。

4. 神经系统疾病:患有癫痫、帕金森病等明显症状的服务员,应被调离工作岗位。

5. 传染性疾病:患有传染性疾病且有较高传染风险的服务员,应被调离工作岗位。

4. 五病调离流程1. 健康体检:定期进行全面的健康体检,包括必要的检查和评估,以发现服务员是否存在五病中的症状或存在潜在风险。

2. 确诊与报告:如发现服务员存在五病中的症状或存在潜在风险,应及时就医确诊,并向管理部门报告。

3. 评估和调离:由专业医生和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调离工作岗位,并将结果通知相关人员。

4. 调岗或辞退:如确定需要调离工作岗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服务员合适的调岗机会或进行辞退处理。

5. 预防措施除五病调离制度外,酒店还应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空气流通和卫生整洁。

- 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和培训,促使服务员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长时间的身体劳累和过度压力。

6. 结论酒店服务员五病调离制度的实施对保障服务员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积极意义。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
“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新参加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
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
况;
5、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通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
情况;
6、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档案、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7、餐饮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名,实际调离名,调离率。

五病调离制度

五病调离制度

..
;..
“五病”调离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和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
员都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及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及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各经营单位必须将患有“五病”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将患有“五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并建立从业人员“五病”调离档案,必须做到“五病”调离率100%。

“五病”调离记录。

五病调离及制度

五病调离及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及“五病”调离制度
1、依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以下简称“五病”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或供管水的工作。

发现“五病”人员应及时调离并做好调离记录。

3、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从业人员上岗后还应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4、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均由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给,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5、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熟悉并严格执行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五病”人员调离记录表
单位:。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记录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记录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记录
年从业人员共有人,其中患有“五病”者共有人,
实际调离人,调离率% 。

“五病”:痢疾、伤寒、甲型或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发热、腹泻、皮肤性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

年从业人员共有人,其中患有“五病”者共有人,
实际调离人,调离率% 。

“五病”:痢疾、伤寒、甲型或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发热、腹泻、皮肤性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

餐饮业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业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一定按规定按期进行健康体
检;
2、新参加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和暂时参加工作的从业
人员一定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获得健康证明后
方可参加工作;
3、从事接触直接进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
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一定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
工作岗位;
4、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状况一定全程
监护,认识病情状况;
5、向食品药品监察管理部门实时通告餐饮服务单位从
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状况;
6、成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档案、调离人员健
康档案;
7、餐饮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
负责,一致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患“五病”人员姓名生病种类能否调离调离岗位、时间
年,从业人员共有名,此中查出患“五病”人员名,实质调离名,调离率。

餐饮五病调离制度范本

餐饮五病调离制度范本

餐饮五病调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餐饮服务单位)。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五病调离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五病调离范围第四条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患有以下疾病之一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一)痢疾;(二)伤寒;(三)病毒性肝炎;(四)活动性肺结核;(五)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第三章健康管理与检查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组织每日从业人员晨检,及时发现患病人员,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四章调离与康复第八条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一经发现患有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疾病之一的,应当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调离人员进行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确保治疗期间不受歧视。

第十条从业人员治愈后,应当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第五章培训与管理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五病调离制度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制定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规范,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梳理整齐后置于帽后。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不得录用患有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疾病之一的人员。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或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不合格通知后,应立即查对核实,即日内向患病员工所在部门发出调离工作岗位通知及停工治疗的通知书。

二、人事培训部门接到员工患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简称“五病”)的情况,必须立即核实,核实后即日内向患病员工所在部门发出调离工作岗位通知及停工治疗的通知书。

三、患病员工所在部门接到患病员工调离工作岗位及停工治疗的通知书后,应立即通知员工本人即时离开工作岗位,进行停工治疗。

四、患病员工接到调离工作岗位及停工治疗的通知书后,及时离岗,并及时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五、患病员工治愈后康复后,须获得疾病控制中心检查确认证明材料经人事培训部门查对核准并签发复工通知书,员工由原部门安排工作。

食品服务员工“五病”调离制度

食品服务员工“五病”调离制度

食品服务员工“五病”调离制度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食品服务员工“五病”调离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食品服务行业员工的健康水平,并确保顾客的食品安全。

背景食品服务员工在工作中容易受到一些疾病的影响,这不仅对员工的健康造成威胁,还可能对食品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五病”调离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患有以下五种病的员工,保障整个行业的健康和安全。

“五病”调离制度的内容1. 传染病: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根据疾病的传染性程度和治愈周期,将员工调离工作岗位,直到病情完全恢复。

2. 肠道疾病:员工患有肠道疾病时,应停止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直至病情完全恢复,员工才能重新开始工作。

3. 皮肤疾病:员工如患有可通过接触传播的皮肤疾病,应暂时调离与食品接触的工作。

病情完全恢复后,员工可重新上岗。

4. 耳鼻喉病:员工患有耳鼻喉疾病,可能会影响他们对食品的判断和沟通能力。

因此,在相应恢复期结束之前,调离与顾客直接接触的岗位。

5. 眼病:如果员工患有眼病,会影响他们对食品质量的检查,从而可能给顾客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员工应当停止接触食品并接受治疗,直至病情恢复。

调离期间员工的安排- 在员工调离期间,公司应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险和帮助员工处理相关事务。

- 公司可以安排这些员工进行其他非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例如清洁、整理工作区域等。

- 为了保护顾客隐私和员工尊严,员工的病情和调离原因应保密处理。

结论食品服务员工“五病”调离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服务行业的健康和安全非常重要。

该制度将有助于防止病情传播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满意度。

以上是食品服务员工“五病”调离制度的简要介绍。

我们希望通过该制度的落实,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同时确保食品服务的质量和诚信度。

食堂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令狐采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取
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
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三、食堂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四、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食堂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五、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六、食堂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
人负责,统筹管理。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庐江世纪华府项目部食堂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2014 年,从业人员共有人,其中患“五病”者有人,实际调离人,调离率 100% 。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庐江世纪华府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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