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4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检测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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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乌海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乌海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乌海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乌海市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验、检测、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活动。

二、特种设备分类1. 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 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三、使用单位责任1. 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操作人员管理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五、检验与检测1. 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和项目进行定期检验。

2. 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其检验结果负责。

六、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1.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七、监督管理1. 乌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

2. 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和检验机构的法律责任。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乌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制度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和调整。

特种设备检测流程

特种设备检测流程

特种设备检测流程特种设备,那可是很重要的设备呢,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些大型机械或者特殊用途的设备。

那这些特种设备的检测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就来给大家简单说说。

首先呢,得确定要检测的特种设备。

这听起来好像挺简单的,但其实里面也有不少讲究呢!你得知道设备的类型、使用年限、之前有没有出现过什么问题之类的。

我觉得这就像是给设备做一个小“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要把基本情况摸清楚嘛。

接下来呀,就是找一个靠谱的检测机构啦。

这可不能马虎哦!市场上有好多检测机构,你得找那种有资质的,口碑好的。

怎么看口碑呢?可以问问周围用过他们家服务的人呀,或者在网上查一查评价。

有时候价格也是一个考虑因素,不过可不能只图便宜,要是检测结果不准确,那可就麻烦大了!然后呢,就和检测机构沟通具体的检测事宜啦。

这时候,你要把之前了解到的设备情况都告诉他们哦。

比如说设备是怎么运行的,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操作环境之类的。

我想啊,这一步如果沟通得好,检测的时候就会顺利很多呢!检测机构可能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制定一个初步的检测计划。

在检测之前呢,设备那边也要做一些准备工作。

比如说把设备清理干净呀,确保设备处于一个可以检测的状态。

这就好比我们人去体检,得洗干净脸,不要吃太多东西一样,哈哈。

不过这一步可能每个设备的要求不太一样,这个环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然后就到了正式检测的时候啦!检测人员会用各种专业的工具和方法来检查设备。

这个过程可能会有点漫长,我们就耐心等着就好啦。

有时候可能会发现一些小问题,这时候不要慌哦。

刚开始可能会觉得麻烦,但习惯了就好了,毕竟检测就是为了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嘛。

检测完成之后呢,检测机构会给出一份检测报告。

这份报告可重要啦!一定要仔细看哦。

如果有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及时问检测机构的人员。

小提示:别忘了最后一步哦!就是根据检测报告来决定设备是继续正常使用呢,还是需要进行维修或者调整。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程序和要求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程序和要求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程序和要求一、许可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限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三、监督检验程序和要求(一)申请条件申请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下简称生产)过程的监督检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施工告知;3.安装的设备是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的产品,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4.所改造维修的设备已经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5.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6.有与生产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具体条件和要求见有关监督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二)实施机关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制造监督检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的具有该项检验检测范围的省、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实施,具体实施机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划,并向社会公布,书面通知制造单位。

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由当地具有该项检验检测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具体的检验检测范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三)监督检验程序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包括申请、受理、监督检验、出具监督检验证书等程序:1.申请申请制造监督检验的单位,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1份:(1)制造许可证(副本或者复印件);(2)制造的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计划。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模版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模版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

二、工作职责1.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计划,并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2.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需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积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好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日常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三、工作流程1.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年度计划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按时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3.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成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归档,并及时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反馈检查意见。

4.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型和使用情况,安排定期检验工作,并提前通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时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及时将检验结果报送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四、工作要求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派遣专业人员参与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保护措施,在特种设备的使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情况。

5.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认真分析检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五、工作效果评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的配合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指标主要包括配合度、整改情况和安全意识等。

特种设备报检流程

特种设备报检流程

6.1年检不合格,根据特检院开出的不合格项进行 整改,整改合格后通知特检院复检; 6.2年检合格后特检院出具年检合格报告和年检收 费通知单; 6.3以年检收费通知单作为付款凭证交财务付款。
生产部技术员
下月12日/20天
1.年检合格报告; 2.特检院盖章的收费通知
单。
7.1取回年检合格报告和年检费用发票; 7.2年检不合格设备去质监局办理特种设备登记证 生产部技术员 注销并报废该特种设备。
生产部技特种设备的年检工 作,进行明确的分工, 强化责任,保障特种设
备安全合法的运行
检验合格 检验不合格
支付年检 费用
整改


取回年检 报告和年 检收费发

停用并注销报废
5.1特检院出具报检特种设备年检报告。
22日/0.5天
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 定的标准。
下月15日/3天
1.年检报告合格; 2.发票金额与收费通知单
金额一致。
QM-KMYJ-03-TS-014-A
归档
流程结束
8.1年检合格报告归档,发票签字后交财务报账; 8.2生产部技术员更新特种设备年检信息; 8.3车间技术员更新车间特种设备台账。
生产部技术员 车间技术员
下月16日/1天
QR-KMYJ-03-TS-013 特种设备台账

3.1审批通过后电话联系特检院确定年检时间。 生产部技术员
每月10日 11日/1天 21日/10天
QR-KMYJ-03-TS-015 特种设备年检计划表
QR-KMYJ-03-TS-015 特种设备年检计划表
特检院安排的年检时间与 生产安排时间一致
4.1联系行政部派车到特检院接检验员到公司进行 特种设备年检。

特种设备报检流程

特种设备报检流程

申报单位以下是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安装改造的报检程序,到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办理。

A.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告知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

报检程序(一)报检施工单位执以下资料,到中心业务大厅报检:1.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备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告知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工艺、方案及施工图;3.安装、改造、维修的自检记录或竣工资料;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申请书》。

(二)受理1、业务大厅专人受理。

2、受理人员对申请单位或个人信息进行确认,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规的要求,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全面性,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资料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根据实际施工进度,与受理人员商定分阶段监检项目和日期。

4、受理人员向申请人书面告知检验工作配合事项,并出具报检受理通知。

(三)沟通1、受理人员应及时下达监检任务,接受任务的检验人员应在约定的检验日期前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落实现场准备情况。

2、施工单位,应在商定的检验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员书面告知的检验工作配合事项要求作好现场检验准备,不明事宜及时向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询问。

如果因施工进度有所变化,应及时与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进行沟通,重新商定检验日期。

四、监督检验1、由持有相关检验资格证的检验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实施监督检验。

2、对所报材料内容与现场情况不符的,有权拒绝监督检验,并现场签发《监检工作联络单》,向施工单位或制造单位告知;情况严重的签发《监督意见通知书》,并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

3、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书面告知施工单位或使用单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整改时限,发现严重事故隐患,还应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

4、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按照检验项目,依据湘价费[2006]170号文件开具收费通知,并应告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的时限。

锅炉定期检验流程

锅炉定期检验流程

锅炉定期检验流程现场出具意见书 (有效期15天) 检验申请受理业务大厅 下达检验任务 确定检验人员报告审核 (2日) 技术资料审查 内外部检验(5日) 现场记录、出具意见书 出具检验报告(4日) 审批 (2日) 打印报告(1日)重大问题告知锅炉定期检验办事指南一、受理部门: 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业务大厅受理人:于波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乌海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蒸汽锅炉(生活锅炉、工业锅炉、电站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定期检验。

三、提交资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单》四、受理申请1.申请单位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本所业务大厅申报检验并填写检验申请单。

2.本所自受理检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检验。

五、内、外部检验的有关要求1.锅炉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2.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3.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内部检验周期定为一年:①新安装锅炉投入运行的;②移装锅炉投入运行的;③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的;④锅炉受压元件经修理改造后重新运行的;⑤锅炉的燃烧方式有改变的;⑥主要受压元件严重腐蚀或主要受热面水垢严重超标或经酸洗处理的;⑦锅炉出厂资料遗失或锅炉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的;⑧锅炉使用满8年或以上的;⑨锅炉内部检验结论为“整改后运行”或“限制条件运行”的;外部检验结论为“监督运行”的。

4.小型蒸汽锅炉(水容积不超过50L且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7MPa的蒸汽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

六、现场检验(一)锅炉内、外部检验时现场应准备以下技术资料:1.锅炉使用登记证;2.锅炉司炉人员操作证;3.锅炉出厂技术资料(锅炉图样、锅炉质量证明书、锅炉制造合格证书等);4.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如有)技术资料(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质量监检证书等);5.历次定期检验报告;6.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7.锅炉运行记录和水质化验记录;8.其它有关材料或见证。

特种设备定检安全操作程序

特种设备定检安全操作程序

特种设备定检安全操作程序特种设备在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操作不当或维护不善,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因此,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检验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以下是特种设备定检的安全操作程序:一、定检前的准备工作1、资料收集在进行定检之前,检验人员应收集被检设备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制造资料、安装资料、使用登记证、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

这些资料将有助于检验人员了解设备的基本情况和历史运行状况,为检验工作提供参考。

2、制定检验方案根据设备的类型、结构特点、使用环境和法规要求,检验人员应制定详细的检验方案。

检验方案应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工具和仪器、检验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3、人员培训参与定检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规、标准和检验技术,掌握检验工具和仪器的使用方法,了解检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4、检验工具和仪器的准备根据检验方案,准备好所需的检验工具和仪器,如量具、无损检测设备、电气检测仪器等。

并确保这些工具和仪器经过校准和检定,在有效期内使用。

5、现场准备通知使用单位提前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包括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设置警示标识、提供必要的照明和通风条件等。

如果需要停机检验,应提前安排好设备的停机时间,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设备意外启动。

二、定检中的安全操作1、个人防护检验人员进入检验现场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手套等。

在进行高处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行可能接触有害物质的作业时,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带、防毒面具等。

2、设备停机和断电在进行检验之前,必须确保设备处于停机状态,并切断电源。

对于需要进行电气检验的设备,应在切断电源后进行放电处理,以确保安全。

3、安全交底检验人员在进入现场后,应与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了解现场的安全状况和注意事项。

使用单位应安排专人协助检验工作,并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特种设备检验流程

特种设备检验流程

特检院对设备状态辨识下是否合格论
AI
I
检验结 意见通
I
R论
知书
下发意 9 见通知 特检院向公司下发检验意见通知书

I
I
意见通 意见通
I
R 知书 知书
— 6—
三、
RACI表
R(谁负责干)A(谁批准)C(咨询谁)I(通知谁)
活动
流程活动 规范和原则
参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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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M DSE P部 主任 长 经理
SSP E项 目安 全员
特种设备检验流程
一、
流程概要
流程编号 定义
DSE/SSPE/0001
流程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流程
特种设备检验流程是描述公司特种设备检验的计划、准备、实施等过程的具体 事项和工作内容。
目的
• 一是便于领导了解特种设备检验的过程和内容,为流程的优化提供线索。二是 作为组织记忆,便于工作的传递。三是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活动
流程活动 规范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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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报 告
DSE项目安全员到特检院领取报告和合格证
参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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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P E项 目安 全员
MAI主 任 、 经 理、技术员, 设备使用部门 的设备技术员
设备使 用部门
主任
特种设备 机构项目 负责人、
检验员
输入/参考 文档
输出文档
AR
C 报告 报告
3 核实清单
6 受理申请
9 下发意见
通知书
否 8 是否合格
7 实施检验
11 落实问题项
的整改

15 资料保存
13 编制报告

锅炉监督检验办事指南

锅炉监督检验办事指南

锅炉监督检验办事指南一、受理部门: 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受理人:刘忠厚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乌海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蒸汽锅炉(生活锅炉、工业锅炉、电站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安装、维修、改造。

三、受理申请1.申请单位向本所业务大厅申报检验并填写监检申请表。

2.本所自受理检验申请之日起安排检验。

四、监督检验的有关要求1.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是指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过程中在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市特检所对安装(修理、改造)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的法定检验;2.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书,并在核准的级别内进行安装(修理、改造)。

五、提交资料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监督检验应提交以下资料:1.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告知书(乌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盖章)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请单;2.锅炉出厂资料①锅炉产品质量证明书;②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③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④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⑤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⑥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如有);⑦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额定蒸汽压力≥3.8MPa的锅炉,还须提供:⑧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⑨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⑩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⑾热膨胀系统图。

额定蒸汽压力≥9.8MPa的锅炉,还须提供:⑿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⒀锅炉水循环(包括汽水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⒁汽水系统图;⒂各项保护装置设定值。

3.图纸①锅炉房平面布置图及标明有关建筑距离图纸;②锅炉房工艺系统图。

4.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合同;5.锅炉安装(修理、改造)施工工艺文件;6.安装(修理、改造)技术质量管理、作业人员清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7.其它必需的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书复印件。

特种设备检查工作办事程序

特种设备检查工作办事程序

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办事程序一、办理部门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科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监察机构)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及检验检测等七大环节实施安全监察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2、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检验检测业务的单位均须取得监察机构的有关资质认可,并严格按照所批准的范围开展相应业务;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监察机构,告知后即可施工;4、新增(含大修、改造)特种设备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合格,并经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5、在用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验,经定检合格方可继续使用;6、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按时复审,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7、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及时上报监察机构;8、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监察机构应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违规单位及时整改,同时依照相关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三、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对外办公时间(事故情况可随时报告)四、办公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133号邮编:519002电话:2661211(锅炉) 2661215(特种机电)夜间值班电话:2661385五、监督电话2661313(纪律监督) 2661330(执法监督)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电子邮箱:gdzhqtsf@。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设备,对其进行检验检测是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提高检验检测效率和质量,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涉及特种设备的相关部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管理部门、维修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

三、检验检测要求1. 定期检验:所有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具体的检验周期和内容应参照设备的性质、用途等因素进行确定。

2. 非定期检验:除了定期检验外,特种设备还应进行非定期检验。

非定期检验主要针对设备的故障、事故、维修等特殊情况,以确保设备在这些情况下的安全性。

3. 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应包括设备的结构、材料、功能、性能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检验检测项目应根据设备的具体特点和相关法规进行确定。

四、检验检测程序1. 提交申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备管理部门提交检验检测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设备基本信息、定期检验周期等。

2. 检验计划编制: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申请内容编制检验计划,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

3. 检验检测机构选择:设备管理部门应选定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4. 检验检测实施:选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制定的检验计划进行检测工作。

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5. 检验报告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审,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6. 结果处理与整改:根据检验报告的内容,使用单位应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资料归档与存储1. 检验报告归档:设备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归档的检验报告应包括设备基本信息、检验日期、检验结果等内容。

2. 档案存储: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存储系统,确保检验报告的长期保存。

存储的档案应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阅和运用。

特种设备人员检查流程

特种设备人员检查流程

特种设备人员检查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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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特种设备人员检查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程序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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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程序
二、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定期检验的含义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 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压力容器停机时,根据本规程的 规定对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2.依据: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3.定期检验范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列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但不包括 TSG21-2016之1.4及1.5规定的压力容器; (2)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含未规定设计使用 年限,但是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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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程序
(4)缺陷及问题处理: ①采用修理的方法消除缺陷; ②进行合于使用评价; ③保留缺陷,“监控” 使用。 (5)检验结果汇总 (6)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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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程序
四、固定式压力容器年度检查 1、年度检查的含义
每年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1次年 度检查,年度检查按照TSG21-2016之7.2的要求进行。 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状况 分析,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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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程序
2.依据: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3.监检范围 (1)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结构或者改变使用条件(运 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并且需要进行耐压试验的 改造; (2)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以及壳体 对接接头的补焊或者粘接,并且需要重新进行焊后热 处理或者耐压试验的重大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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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程序
(2)检验方案制定:检验机构编制检验方案, 使用单位和相关辅助单位按照“检验方案”的要求 做好检验前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现场条件符合检 验工作要求;

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程序

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程序

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程序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程序是指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工作流程和程序。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

合理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程序是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程序的具体内容。

1. 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机构首先,需要建立专门的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该机构应当有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安全评估、定期检测和维护等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2. 制定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和标准建立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和标准是保证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基础。

制定规定和标准应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标准和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同时,制定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测周期,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 特种设备投用前审查和验收特种设备投用前,需进行审查和验收工作。

审查包括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等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验收工作包括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环境和设备本身进行检查,确保其达到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只有通过审查和验收的特种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4. 日常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核心内容。

包括特种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以及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同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 定期检测和维护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是保证设备长期有效运行的重要措施。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

检测工作包括对特种设备的性能、安全设备和自动控制系统等进行检验,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维护工作包括对特种设备的清洁、润滑、更换部件等进行维修,保持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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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检测工作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和检验检测项目的实施过程,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我所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受委托的检验检测。

本程序从2009年7月1日起实行。

一、职责1、各分管所长(所长助理)对所分管部门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现场人员资格和安全工作负总责。

对技术方案、报告进行审批。

2、各检验室室主任对本部门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现场人员资格和安全工作负责。

3、责任师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方案、记录、报告的审核。

4、检验人员对其承担的工作质量及提交的原始记录和报告负责,并应遵守检验检测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的规定。

二、检验检测工作程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流程为:提前催检、业务受理、检验检测工作安排、检验检测的实施、记录与报告控制,具体过程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流程图(附录)。

按照以上流程,检验检测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确定如下。

(一)提前催检各检验室室主任要全面掌握设备底数和检验情况,做出年度检验计划、月检计划、周检计划,并在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个月下发“催检通知书”通知客户准备接受检验,并做好催检登记,填写“催检记录表”。

(二)业务受理1、各室主任负责安排接受用户提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申请。

客户报检(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一律填写“检验申请单”,室主任要做好报检登记,填写“客户报检登记表”,统筹安排好检验。

2、审核用户申请的检验检测业务。

一是审核检验业务是否属于本检验机构资质和自治区局授权范围;二是对制造监督检验审核制造许可证,对安装监督检验审核产品制造厂家制造许可证和安装单位的安装许可证,对定期检验审核设备的注册登记情况。

对符合要求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正式受理;对超出本机构检验资质和自治区局授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指导其到相应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对无证制造、安装的,要上报监察机构依法处理;对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指导用户办理手续后再申请定期检验。

3、对超过检验日期而未申报检验的,及时填报“特种设备逾期未检报告书”,书面报告监察科(属于发现重大问题报告)。

(三)检验检测工作安排1、出发前准备1)室主任要填写“检验检测任务单”,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也可本人兼任),同时指派参加人员并做好分工。

2)室主任要保证派出的检验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对于项目负责人,除具有相应的资格外,还应具有与项目难度相适应的经验。

3)项目负责人根据检验项目具体情况,依照相应《检规》等规程、规范制订“检验检测方案”。

责任师或授权审核人负责方案审核,审核人对方案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符合性负责。

分管所长对方案进行审批,审批人对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方案应得到客户(甲方)的书面认可,同时书面告知客户(甲方)在检验前及检验过程中应做的准备工作及应配合的项目,并确定一人做为检验联络人配合开展检验工作。

检验检测方案应贯彻到所有项目参加人,并使他们充分理解。

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的项目,监督检验方案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

4)检验检测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检验检测人员熟悉并掌握安全措施、安全要求和检验检测过程可能存在的危害事件、危害因素、风险控制措施及紧急应变预案。

5)项目负责人负责所用的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要保证所准备的仪器设备、工具能充分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业务管理室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测量用仪器设备、工具处于有效的检定周期内,确保合格的易耗品、零配件的供应。

6)参检人员应各自准备好现场检验检测用的各种记录表格、控制表卡等。

7)项目负责人应通过查阅历年检验报告等方式,充分了解定检设备的历次检验缺陷情况,以便确定重点检验部位。

2、现场准备工作1)到达检验现场后,设备主检验员要核查设备档案与人员证件,填写“检验现场三确认表”,确认所有该类别特种设备是否为“设备经注册、检验未逾期、人员已持证”。

并要求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在三确认表上对结果签字确认。

2)项目负责人落实检验检测风险控制措施方案中有关检验检测及安全措施。

3)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运抵现场前,检验人员应对其完好状态进行核查。

检测设备的操作要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说明的规定。

4)项目负责人应对客户(甲方)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如隔断、保温拆除、焊口打磨、架子搭设、载荷试验配重、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验收,如不合格应重新准备,直到合格为止。

被检设备的状况、检验现场环境和场地应符合相关标准,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被检设备的物品、设施及与检验无关的人员,检验现场应放置“正在检验”的警示牌。

对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设备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员可中止检验,并由主检员填写“中止检验告知单”,书面告知客户原因。

(四)检验检测的实施1、检验检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应按所内及合同的有关要求,有效地组织检验检测工作的进行,负责检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现场安全,负责与客户、监察机构的沟通,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室主任、分管所长、所长报告。

2、检验检测工作开始前,室主任应对每台受检设备指定主检验员,主检验员负责该台设备的检验工作,掌握该台设备的整体检验情况,控制检验工作质量和进度,确认所发现的问题(缺陷)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各种现场检验控制表卡,负责给出该台设备的最终检验检测结论,负责或组织编制该台设备的检验检测报告。

主检验员应确保参加该台设备检验的人员理解检验方案,尤其是各自所承担的内容。

3、检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按“检验记录填写规则”的要求现场填写检验记录并对其承担的工作质量负责,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对有价值的设备状态,拍照存查。

出具承担项目的检验检测分项报告并签字。

4、项目负责人应经常在现场召开工作会,汇总检验工作情况,掌握整体工作进度,强调质量控制和现场安全,检查检验检测记录和控制表卡的填写,讨论检验检测结论和缺陷处理方案,协调检验检测工作组织,确保检验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5、为确保现场检验检测工作按检验检测方案进行,各种检验检测记录应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6、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检验方案进行,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更改时,项目负责人应慎重考虑,并经方案批准人同意后实施。

7、现场检验检测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将检验检测的初步结论通知客户。

并填写“现场检验初步结论通知单”,书面通知客户检验检测初步结论。

最终检验检测结论、下次检验日期等以正式检验检测报告为准。

根据不同的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证检验工作完整封闭。

8、有关问题处理1)当检验检测结果出现非正常值时,检验人员应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验证。

验证方式以“利用相同或不同的方法进行重复检测”和“结合以往的经验,对各项检测结果的相关性进行分析”为主。

2)当现场检验检测发现超标缺陷或严重问题时,检验员应立即向设备主检验员报告,并进行确认,根据缺陷或问题严重程度,由主检验员填写“检验工作联络单”或“检验意见通知书”并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当场书面通知客户对检验出的缺陷或发现的问题限时进行处理整改。

主检验员负责跟踪落实“检验工作联络单”或“检验意见通知书”中提出问题的限时整改情况。

(1)机电类:机电类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厂内监督车辆)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具体情况当场出具《现场检验初步结论通知单》、《检验工作联络单》、《检验意见通知书》。

检验结果综合判定为合格,或者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如无修复价值;报废;停用;自行拆除的起重机等)并且不需要使用单位回复意见的,出具《现场检验初步结论通知单》,将初步检验结论书面通知使用单位,《现场检验初步结论通知单》的有效期为1~10天;检测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主检员向施工(使用)单位发出《检验工作联络单》,提出整改要求。

整改期限为1~3天,只有在整改完成或者使用单位或安装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检验工作联络单》“整改情况”栏目签署了意见,并经主检验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确认为合格;检验结果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存在严重问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通过改造、重大维修等整改措施达到安全使用要求的,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将情况通知使用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除起重机监督检验外)应同时出具不合格报告。

《检验意见通知书》的有效期为1~15天。

检验人员在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时应及告知使用单位按时回复整改意见,并且重新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的具体项目和方式由检验机构根据整改项目及其影响决定。

当有效期超过下次检验日期后,检验员应责令使用单位填写《特种设备延期检验申请表》,检验员同时填写《特种设备逾期未检告知书》。

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在当日或第二天将《检验意见通知书》、《特种设备逾期未检告知书》送达业务室。

整改不合格的及15天后仍未进行整改的,主检验人员及时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告知(报告)表》交业务管理室,由业务管理室登记并送达监察科。

注1:严重问题,是指对起重机械安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问题。

如监检项目不合格而不易纠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严重失控;施工(使用)单位对《监检联络单》提出的问题拒不改进;施工单位不再具备施工许可条件,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有违反施工许可的有关规定等问题(2)承压类:检验中发现使用、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有违反规定的一般问题,现场出具《检验工作联络单》,提出整改要求。

整改期限为1~3天,只有在整改完成或者使用单位或安装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检验工作联络单》“整改情况”栏目签署了意见,并经主检验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确认该项为合格,定期检验同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安装监检将确认单存入资料中。

超过整改期限后,安装、使用或修理改造单位未将《检验工作联络单》返回的,督促其整改,定期检验应同时出具相应结论的报告。

同时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

检验中发现使用、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有违反规定的重大问题或严重缺陷时,现场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为1~15天。

定期检验出具相应结论的报告,监督检验不允许进行下一步工作程序。

整改结束,主检验人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确认,并在返回的意见书上签字。

整改合格的,定期检验同时出具合格证书,监督检验允许进行下一步工序。

对检验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整改不合格的或15天后仍未进行整改的,主检验人员及时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告知(报告)表》交业务管理室,由业务管理室登记并送达监察科。

至此定期检验工作结束,监督检验工作不得进入下一步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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