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书面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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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

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

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合同订立后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不能随意的解除合同。

签订后合同后一方想要解除合同,则是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一)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4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3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报告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报告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一、背景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近年来,我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给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和损失。

为了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单位决定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劳动者进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二、解除劳动合同过程1.调查核实:我单位在发现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后,立即启动了调查核实程序。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详细掌握了劳动者的违法事实。

2.通知劳动者:在调查核实结束后,我单位依法通知了劳动者本人,告知其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并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3.听取劳动者陈述:在通知劳动者后,我单位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权利,给予了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提出了一定的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

4.解除劳动合同:在充分听取劳动者陈述后,我单位认为劳动者确实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因此,我单位依法向劳动者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5.办理相关手续: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为劳动者办理了相关手续,包括支付经济补偿、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措施1.加强内部培训:为了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我单位将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要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而且还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否则程序不合法也会导致败诉的结果增加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履行什么程序(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要将处理的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即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共决权在不合法或不合理时有权否定且对再处理结果的进一步的知情权这一要求在深圳市司法实践中尚未真正实施但笔者认为有必要向用人单位告知有这样的规定存在也许不久就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贯彻(二)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但实践中很多情况是劳动者拒不签收通知而用人单位又没办法强迫劳动者签收建议可采取如下应对方法:1、制作员工入职登记表时增加一栏内容为:“公司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本人时本人确认本表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2、《劳动合同》中增加一个条款:甲方(用人单位)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劳动者)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一旦发生劳动者拒不签收的情况即按照上述劳动者家庭地址邮递相关文件并保留邮递凭证作为证据(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中针对劳动者违规违纪、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确认客观事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让其确认或提出异议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在此以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为例阐述举证要求1、如何收集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证据?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规违纪证据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作为证据:(1)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2)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6)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2、收集证据的方法:(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2)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每次违纪时企业都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如员工不愿在处理材料上签字则可以扣罚工资的处罚方式在工资单上注明处罚内容由员工在领取工资时一并签字并在工资单上注明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7日内提出;(3)对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是有力的证据(四)特殊程序特殊程序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员工因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必须事先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为劳动者培训或调岗;情势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裁员前必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此处的“先另行安排工作”、“先培训或调岗”、“先协商变更合同”和“预先报告”就是特殊程序应注意与法定条件相结合在此不再赘述(五)后义务程序用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的证明并有义务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材料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1)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预告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业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业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业.11单选题【159571】我国劳动法调节旳重要对象是(D)。

【159574】可以产生劳动法律关系旳法律事实(A)。

【159575】下列有关劳动法律关系旳表述,错误旳是(D)。

【159684】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劳动合同法》,本法自(C)起施行。

【159686】《劳动合同法》旳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旳权利和义务,保护(B)旳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旳劳动关系。

【159700】《劳动合同法》调节旳劳动关系是一种(C)。

【159704】事业单位与实行聘任制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结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旳,根据其规定;未做规定旳,根据(A)有关规定执行。

【159708】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我国劳动法调节范畴旳是(C)。

【159714】下列有关劳动合同旳特点,表述错误旳是(C)。

【159715】法律规定旳劳动关系建立旳时间标志是(B)。

【159717】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旳,应当自用工之日起(C)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59721】根据《劳动合同法》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步,必须商定旳条款是(D)。

【159724】如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旳是(A)。

【15973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B)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旳,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59734】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但愿解除劳动合同步,需要提前(A)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

【15973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旳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B)。

【15973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旳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旳数额,应当(c)。

【15973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款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A)。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劳动合同的解除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程序的,如果单方面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就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法定解除)及其法律后果依照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共5个条文的规定,法律同等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其中第25条~第 27条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第31条和第32条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来看,又可分为“提前通知解除”和“即时解除”两种形式。

依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以提前30日并采用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的方式称为“提前通知解除”。

所谓“即时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无需预先告知对方当事人而采用随时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该种方式不涉及经济补偿或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采用“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方式规定了必备条件,而对劳动者未作任何限制性条件规定。

单方解除合同系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由于本身的过错造成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现行的《劳动法》、《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的规定,此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三种,即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其中经济责任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即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费用。

按照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6)243号《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所作解释:“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经济补偿金主要运用于下列范围:(一)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流程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流程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流程1) 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

(2) 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我国《劳动合同法》允许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说签了字盖了章就完了,单位是要履行一定手续的。

那么,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流程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履行的流程并不复杂,每一步都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及通知书6篇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及通知书6篇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及通知书6篇第1篇示例: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征得劳动者同意,解除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包括经济性和非经济性的条款,在特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是一份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及通知书的范本: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及通知书尊敬的员工: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经友好协商,我们决定解除您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具体事宜如下:一、解除原因:经审核,您在工作中因工作技能不符导致工作业绩下降,与同事之间关系紧张,严重影响了团队合作氛围。

根据公司管理规定,我们不得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二、解除日期:经协商一致,您的劳动合同将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生效,解除日期为30日后的日期。

届时您需按照公司规定完成离职手续。

三、解除补偿:依据双方协商,我们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补偿标准进行支付,具体数额为××元。

解除补偿款将在离职日当天结算清楚。

四、其它事项:1. 离职手续:请您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归还公司财务物品和资料等。

2. 离职证明:公司将为您开具正式的离职证明,以便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

3. 周转物品:请您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将公司所有物品交还,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等。

感谢您在公司的付出与努力,希望您能够顺利过渡,未来事业更上一层楼。

特此通知。

此致公司名称日期以上是一份虚拟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及通知书范本,具体情况请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相应调整。

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是一种不愉快的事情,但希朼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解决,让双方都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顺利解除合同。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第2篇示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及通知书尊敬的XXX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XXX公司决定解除与XXX先生/女士的劳动合同。

特此发布《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及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一、解除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于XXX先生/女士在工作表现中存在较大分歧,导致双方工作合作不畅,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尊敬的XXX:您好!在此,我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您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为公司做出的积极贡献。

然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深思熟虑,我方决定单方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1. 您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内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经过多次教育,您的行为仍未得到明显改善,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2. 您在工作过程中,未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进度。

经公司领导评估,您的业绩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公司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

3. 您在公司的行为表现不符合职业道德,损害了公司的形象。

经查实,您存在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您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业绩不佳、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至XXXX年XX月XX日终止。

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您不再享有公司员工的一切待遇。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相关事宜1. 您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归还公司财产、证件等。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为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2.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合同终止后的一个月内,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请您在离职后,继续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如有需要,公司会通知您参加相关培训或协商解决其他事宜。

五、法律责任1.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2. 您在离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公司进行诽谤、诋毁等行为,否则公司将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3. 公司承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六、其他事项1.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的保密协议仍然有效,您应继续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016法宣在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

2016法宣在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

2016f法宣在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1.(单选题)某单位2008年10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是大专毕业,被录用。

该单位与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半年。

王某在试用期工作很认真。

2009年2月,王某经常出现呕吐、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妊娠反应。

单位认为王某在招聘时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欺骗单位,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下列哪种情况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A.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被录用后工作很认真,表现很好B.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在招聘时完全符合应聘条件,无欺骗单位行为C.该单位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隐瞒了怀孕事实,欺骗了招工单位D.该单位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既已怀孕,且妊娠反应严重,显然无法胜任目前工作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2.(单选题)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B.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C.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D.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3.(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享受失业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A.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B.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C.失业人员在家待业已满一年的D.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4.(单选题)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A.以与全日制用工相同的标准B.无义务C.以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D.以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5.(单选题)《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尊敬的XXX:您好!感谢您在过去的日子里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现通知您,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单方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劳动合同解除原因1. 鉴于您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态度消极、绩效考核不合格等,公司曾多次对您进行提醒和教育,但您的行为仍未能得到明显改善。

2. 您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团队氛围,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

3. 在公司进行调查过程中,您未能积极配合,并提供虚假陈述,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4.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单方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程序1. 公司将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您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2. 公司将在经济补偿支付完毕后,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人事档案移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3. 请您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如有未完成的工作,请向公司指定的同事进行交接。

4. 请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归还公司发放的所有证件、资料、办公用品等。

5. 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将继续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包括但不限于推荐工作、出具离职证明等。

三、劳动合同解除后的权利义务1. 您应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不得以公司员工的身份从事任何活动。

2. 您应妥善保管好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不得泄露、传播或用于其他不正当用途。

3. 您在离职后,不得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恶意诽谤公司、不得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等。

4. 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将继续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直至您重新就业或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四、其他事项1. 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予以确认,并与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 本通知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法条内容: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内容:【释义】本条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本法对此项权利也做了规定,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但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遵守解除预告期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

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二、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本条还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了规定。

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的期限,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录用条件,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选择期限。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的通知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的通知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7月17日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统一裁审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司法解释,以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指引。

一、程序问题1.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用人单位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或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劳动者对于终局裁决不服的案件后,均应分别审查是否存在不服终局裁决或撤销终局裁决的诉讼,以避免级别管辖上的冲突。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案件时,就仲裁申请中终局裁决部分和非终局裁决部分分别作出裁决书的,两份裁决书应视为同一裁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3.数个劳动者均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并案处理,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数个劳动者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4.仲裁裁决有数项内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仅就部分内容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对事实的审查不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限制,应当对讼争的劳动人事争议事实进行全案审查,但对双方诉讼请求中均未涉及的仲裁裁决内容,应在裁判说理部分直接确认,并作为独立判项在判决主文中表述。

员工判刑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员工判刑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员⼯判刑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员⼯在公司⼯作的时候,必须要符合⽤⼈单位的⼯作制度,否则可能会被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单⽅⾯解除,具体的解除流程是如何的?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员⼯判刑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解除程序】《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

【在押⼈员解除⼿续】
1.⽤⼈单位应当书⾯通知本⼈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递、社会保险停缴、党团组织转接等⼿续并书⾯告知本⼈。

3.⽤⼈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终⽌劳动合同证明》。

(注:上述⽂件应当⼀式两份,由在押⼈员本⼈签字,证明收到,单位留签字联存查)
⼆、过错性解除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单位有权单⽅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单位⽆须⽀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条款的,劳动者须⽀付违约⾦。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员⼯如果在公司⼯作期间出现了刑事法律被判刑的,这个时候⽤⼈单位可以直接写⼀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给对⽅,然后让对⽅签字之后进⾏转移档案就可以了,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详解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详解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详解劳动合同法是我国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对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详解,供大家参考学习。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详解12018年6月28日,孙丙庆收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孙丙庆与射阳县酿化厂劳动争议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孙丙庆案裁定书》”)裁定“一、二审判决认定射阳县酿化厂于2015年6月11日合法解除了与孙丙庆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驳回孙丙庆的再审申请。

”孙丙庆申请再审时曾称:1.根据射阳县酿化厂公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决定》,孙丙庆并不满足处罚条件,射阳县酿化厂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射阳县酿化厂解除与孙丙庆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必要程序。

作为本案当事人的孙丙庆掷地有声地提出了前述两个论点,那么射阳县酿化厂单方解除与孙丙庆的劳动合同究竟有无道理,法院裁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又应当如何理解呢?一概述本文依据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和可比案例,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通知工会”三方面,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法律适用进行了剖析,理清了常见的争议焦点和关注重点,为当事人提供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途径。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四》”)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含义剖析如下图所示:二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首先,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提前几天告知

劳动合同提前几天告知

劳动合同提前几天告知在现代社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劳动合同中,提前告知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那么,劳动合同提前几天告知呢?这需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一、劳动合同提前告知的类型1. 试用期提前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

2. 非试用期提前告知在非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这三十日可以是一次性的通知,也可以是分阶段的通知。

3. 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是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提前告知的原因1. 用人单位原因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劳动者原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 双方原因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提前告知的注意事项1. 通知方式劳动合同提前告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pptxxx年xx月xx日CATALOGUE 目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案例分析01劳动合同解除张三和李四因公司业务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总结双方协商一致案例分析王五因患病需长期治疗,公司依法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总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前告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案例分析赵六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并提前三十日告知公司。

总结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劳动者单方解除02劳动合同终止小明与A公司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

案例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未能在期限届满前协商一致,则劳动合同终止。

分析期限届满终止案例小明在A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小明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特定的事由出现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事由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

如果约定的事由出现,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事由出现终止B公司在进行清算后,宣布解散并注销,其员工小李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案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在B公司清算解散并注销后,小李的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但是,在此之前,小李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分析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终止03案例分析上海某公司解除不合格员工劳动合同案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案例一北京某公司解除违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二广州某公司解除欠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三案例二重庆某公司终止违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一深圳某公司终止到期劳动合同案案例三厦门某公司终止破产清算员工劳动合同案劳动合同终止案例分析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劳工关系解除与操作实务》测试题

《劳工关系解除与操作实务》测试题

《劳工关系解除与操作实务》测试题请注意识别单选或多选题型。

1. 以下情形属于“即时解除、过错解除”的有(不定项选择)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正确答案)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正确答案)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正确答案)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正确答案)E.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正确答案)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正确答案)2.预告解除需要用人单位提前日以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A.30 微信 1B.60 书面 1C.30 书面 1(正确答案)D.30 书面 23.以下哪些情形不得解除和裁员?(不定项选择)A.刘某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在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且正处在医学观察期(正确答案)B.于某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正确答案)C.李某罹患癌症正在住院(正确答案)D.小王明年将要退休,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刑事拘留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A.董事会B.总经理办公会C.股东会D.工会(正确答案)5.下列关于“经济补偿金”说法正确的是(不定项选择)A.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参加工作开始的累计工龄计算B.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正确答案)C.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正确答案)D.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正确答案)E.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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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书面告知劳动者
2009年12月,王某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其工作的企业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王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因此,单位不允许王某再到企业上班。

但王某认为,公司未出具任何说明,也没有书面通知其本人,违反法律规定。

王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单位需补发其工资,并为其补缴社保和公积金。

请问王某的要求合理吗?
【知识点】
通过这个案例提醒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即当劳动者发生过错时,用人单位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便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要注意,即使是单方解除,也应当履行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本单位的内部流程,并向劳动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否则双方的劳动关系续存,用人单位仍需履行发放工资,缴纳保险等各项义务。

【本案评析】
劳动仲裁委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告知王某,也没有向王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履行通知义务,裁决用人单位与王某的劳动关系续存,用人单位应为其补发工资,补缴社保和公积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王某的情形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毫无争议,问题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和程序上有违法律规定。

对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但需注意在解除程序上,不能认为劳动者被判刑后劳动合同自然解除,用人单位必须制作解除劳动合同书并送达劳动者,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劳动者仍然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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