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采购办法
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 质量优先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注重物资质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 经济效益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充分考虑价格、性能、服务等因素,力求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4. 合法合规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
三、采购范围学校物资采购范围包括教学设备、教学器材、办公设备、生活用品、基建材料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的物资。
四、采购程序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后勤部门提出物资采购申请,并提供详细的需求清单。
2. 市场调研:后勤部门对申报的物资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物资的价格、质量、供应商等信息。
3. 制定采购计划:后勤部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品种、数量、预算、供应商等。
4. 招投标:对采购计划中的大型项目进行招投标,选取合格的供应商。
5.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货物验收: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7. 付款及报销:根据合同约定,办理付款及报销手续。
8. 资料归档: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归档,以备查阅。
五、采购管理1. 成立采购管理小组:学校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
2. 明确职责:各部门应明确职责,配合采购管理小组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3.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购管理小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4. 定期审计:学校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审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5. 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筛选,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学院采购二级管理制度
学院采购二级管理制度一、引言学院采购是指学院根据学术和管理需要,通过购买商品和服务来满足教学、科研、行政和后勤保障的需求。
为了规范并有效管理学院采购活动,学院制定了本文档,明确了学院采购的二级管理制度。
二、采购管理的目标学院采购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公正、合规,并优化采购过程,以实现以下目标:2.1 效益最大化通过对采购过程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组织,以确保学院采购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价格的最优化,使得学院的采购活动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2 管理简化化通过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合理划分要求和权限,减少管理环节,提高采购过程的效率和速度。
2.3 合规性确保通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合规性,并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三、采购管理范围学院采购管理范围包括学院各部门和单位对于教学、科研、行政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采购活动。
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 办公设备和耗材的采购;3.2 实验室设备和器材的采购;3.3 图书和教材的采购;3.4 会议和活动所需物品的采购;3.5 工程和维修服务的采购;3.6 专业咨询和培训的采购;3.7 电子设备和软件的采购;3.8 其他与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和后勤保障相关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管理流程学院采购管理流程包括需求确认、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合同管理和验收等多个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4.1 需求确认学院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需求计划,明确采购的具体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和预算。
4.2 采购计划学院根据需求确认结果,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时间安排和采购程序,并进行主管部门的审批。
4.3 采购执行学院根据采购计划,进行供应商的筛选、招标、报价和议价等工作,并在评审、签订采购合同后,进行采购活动的执行。
4.4 合同管理学院根据采购合同的要求,加强合同的管理和执行,确保供货商按合同要求提供商品和服务,并与供货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学院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制度
学院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制度学校采购工作均以《学院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依据,参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范围》,采购限额标准范围如下:一、基本建设类指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新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装修工程、水电设施及管网工程、拆迁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项目。
1、咨询、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预算金额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的,上报装备采购办公室以政府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五万元(含五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由学校采购工作办公室组织校内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五万元以下的,由使用部门自行询价后上报后勤管理处审批后按相关程序办理采购。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以上的,首先上报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并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备后进行公开招标。
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上报装备采购办公室以政府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五万元(含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由学校采购工作办公室组织校内公开招标;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五万元以下的,由使用部门上报学校后勤管理处审批后按相关程序办理采购。
二、货物类省政府协议供货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是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投影机、速印机、碎纸机、服务器、显示器(适用于台式计算机)、大屏幕显示屏、扫描仪、传真机、交换机、路由器、磁盘阵列、磁带库、防火墙(硬件)、不间断电源(UPS)、加密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摄像器材(含DV)、照相器材、办公用纸、打印复印设备耗材(含硒鼓、碳粉等)、软件(含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备份软件、数据库软件、系统管理软件、中间件软件、安全软件等)等。
(一)省政府协议供货采购目录内货物:1.一次批量采购货物预算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上的,上报省装备采购办公室以政府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2.一次批量采购货物预算低于五十万元的,在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上采用协议采购、电子反拍的方式进行采购;(二)非省政府协议供货采购目录内货物:1.一次批量采购货物预算二十万(含二十万元)元以上的,上报装备采购办公室组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2.一次批量采购货物预算五万元(含五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由学校采购工作办公室组织校内公开招标进行采购。
学校物资采购财务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物资采购的财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预算1. 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年度物资采购预算,并报校领导审批。
2. 预算应明确物资种类、数量、金额等具体内容,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3. 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结构合理,确保采购过程中不产生额外的浪费。
三、采购计划1. 根据年度预算,学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制定物资采购计划。
2. 采购计划应明确具体的采购项目、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以便后续采购操作。
3. 采购计划应提前公示,接受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和建议。
四、采购程序1. 学校物资采购需按照程序进行,不得违规私自采购。
2. 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确定、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3. 采购程序应公开公正,确保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
五、采购方式1. 学校物资采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2. 采购方式应根据采购项目的重要性、金额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采购程序的公开透明。
3. 采购方式选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规定。
六、财务管理1. 学校物资采购的财务管理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健全的账务管理和内控体系。
2. 物资采购的支付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支付的合规性。
3. 物资采购的发票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相关凭证真实有效。
七、监督与评估1. 学校领导应对物资采购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2. 学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物资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应定期评估,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总结学校物资采购财务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建立了合理的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确保物资采购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学校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模版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模版1. 引言本学校为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和透明度,制定本采购制度,以规范学校物资采购流程,保证校内物资的质量和有效使用。
2. 采购责任部门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划分如下:2.1 财务部门:负责对物资采购经费进行核算和管理。
2.2 行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的物资采购需求,并进行统一管理。
2.3 相关学院和科研机构:负责提供与教学、科研相关的物资采购需求,并配合行政部门进行采购工作。
3. 采购程序3.1 编制采购计划:行政部门根据各部门的物资需求,合理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财务部门进行预算核定。
3.2 采购需求确认:行政部门与相关学院和科研机构确认物资采购需求,明确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
3.3 发布采购公告:行政部门将采购需求公告在学校内部通知栏,以便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投标。
3.4 供应商筛选: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采购政策,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筛选,并发出邀请书。
3.5 报价和评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交报价,并由行政部门成立采购评标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
3.6 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行政部门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物资的交付和验收条件。
3.7 物资交付和验收:供应商按合同的要求交付物资,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并与供应商签署验收单据。
3.8 结算和发票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供应商交付物资进行结算,并管理相关发票。
4. 违约处理4.1 供应商违约:若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交付物资或提供的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学校违约:若学校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或拖延支付款项,学校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监督管理本学校设立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5.1 监督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5.2 检查采购合同和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5.3 监督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范文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范文学校物资采购制度是维护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建立完善的采购制度对于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学校物资采购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包括采购流程、采购程序、采购资金等方面。
一、采购流程学校物资采购的流程主要包括需求申请、采购准备、采购实施、合同签订和验收等环节。
具体来说,首先,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物资需求申请表,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其次,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申请,针对市场状况进行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调查,确定供应商名单,并进行初步筛选;然后,采购部门组织开展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向供应商发出采购通知,要求其提供报价、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接着,采购部门进行评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最后,采购部门组织验收,确保所采购物资符合质量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
二、采购程序学校物资采购的程序主要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公告、投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具体来说,需求确认阶段,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物资采购需求,并对采购需求进行编码和规格要求制定;招标公告阶段,学校根据需求发布招标公告,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投标阶段,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评标阶段,学校采购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制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阶段,学校将中标通知书发送给中标供应商,并开始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签订阶段,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确认。
三、采购资金学校物资采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的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
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具体来说,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采购资金账户,并制定严格的资金预算和审批制度,实行资金管理责任制,确保采购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和制度规定。
四、采购监督为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现象出现,学校应加强对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各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物品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合法。
同时,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学校的需求,并具有良好的性能和质量。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采购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五条物品采购程序包括需求调查、编制采购计划、招标或询价、评审、确定中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环节。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提前进行需求调查,明确物品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等。
需求调查结果应及时向采购管理机构报告。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科学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请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条采购活动可以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价值,采取招标或询价的方式。
招标方式适用于物品的价值较高或对竞争性较强的情况。
第九条在招标或询价环节,学校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要求进行。
采购管理机构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或询价结果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结果。
第十条确定中标后,学校应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交货日期、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应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
如发现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解除合同等。
第三章采购管理机构第十二条学校应设立物品采购管理机构,并组织专业人员从事采购管理工作。
采购管理机构应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十三条物品采购管理机构应负责制定和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制定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采购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招标或询价活动,严把资质审核关,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
第十五条采购管理机构应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履行合同。
学院物资采购监督办法(试行)
学院物资采购监督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直属高校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是指学院为实现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目标,通过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方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学院自筹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注重效益,确保质量,接受监督。
第四条学院成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物资采购监督小组由学院领导、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第五条学院各部门在开展物资采购活动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提交学院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审批。
第六条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要求、预算金额等内容。
采购预算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采购项目的费用支出。
第七条学院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应当对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查,确保采购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定,预算合理。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八条学院物资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法定采购方式。
第九条学院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的选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学院物资采购程序分为采购准备、采购实施、采购验收和采购支付等阶段。
第十一条采购准备阶段,学院应当发布采购公告,组织采购文件,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审标准等。
第十二条采购实施阶段,学院应当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项目的质量、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内容。
第十三条采购验收阶段,学院应当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采购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采购支付阶段,学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款项。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学院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应当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
是指学校内部为了统一管理和规范物资采购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
以下是一般的学校物资采购制度的基本内容:
1. 采购流程:明确物资采购的流程、环节和责任人,从需求提出、编制采购计划、采购公告发布、投标或询价、评审、采购合同签订、收货验收、支付结算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
2. 采购计划: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包括物资品种、数量、预算等内容。
3. 采购方式:明确采购的方式,常用的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
4. 供应商资质审核: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包括对其经营能力、信誉度、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供应商的可靠性。
5. 评审与决策:明确评审和决策的程序和要求,对参与评审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6. 采购合同管理:明确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管理的规定,包括合同的履行期限、货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7. 物资收储与管理:对采购到的物资进行验收、编码、入库等管理流程,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8. 采购过程纪录:对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纪录和备案,包括采购文件、评审记录、合同等相关文件。
9. 采购效果评估:定期对采购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物资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益,保障校内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采购物品规章制度
学校采购物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活动,加强对采购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内所有采购活动,包括采购物品和服务。
第三条学校采购物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抵制腐败、浪费、低效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采购物品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推动绿色采购。
第五条学校采购物品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采购数量、质量和价钱,保障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学校采购活动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负责采购物品。
第七条学校采购物品应根据采购年度计划,合理安排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物品质量、数量、价格等符合规定。
第八条学校采购物品应遵循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义务,保证交货及时、完整。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九条学校采购物品应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并统一登记报备。
第十条学校采购物品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采购计划编制、供应商筛选、合同签订、验收评估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采购物品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库,定期更新、维护供应商信息,确保供应商的诚信和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采购物品应根据采购规模、性质、紧急程度等因素,确定采购方式,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
第十三条学校采购活动应保证采购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明确采购物品的需求、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要求开展,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学校采购活动应统一设立采购档案,保留采购文件、合同、验收记录等资料,便于监督、审计。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十六条学校采购活动应根据采购规定,依次进行需求确定、招标或谈判、评审、合同签订、验收等步骤。
第十七条学校采购活动需求确定应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用途等,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第十八条学校采购物品需进行招标或谈判的,应制定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明确要求、标准、评审标准等内容。
第十九条学校采购物品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学院小额零星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小额零星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学院小额零星采购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学院各部门在进行小额零星采购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内各部门对于小额零星采购的场景,在采购金额低于一定数额时,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
二、定义和要求1. 定义学院小额零星采购是指采购金额低于5000元的日常采购活动。
这些采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耗材、宣传品等小额物资的采购。
2. 采购要求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要求:•采购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采购政策;•采购活动应确保物品的质量、性能和功能满足需求;•采购活动应以价格合理、经济实用为原则;•采购活动应注重供应商的信誉和服务质量;•采购活动应确保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采购流程学院小额零星采购的流程如下:1.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填写《学院小额零星采购申请表》。
2.采购审核:采购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是否符合采购政策和预算限制。
3.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向供应商发送询价函。
4.报价比较:采购部门对不同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5.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确保合同中包括采购物品、数量、价格、交货期等信息。
6.采购执行: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履行交货义务,采购部门负责验收物品的质量和数量。
7.采购结算: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确保及时结算。
四、保密与监督学院小额零星采购活动需要保密和监督,具体要求如下:1.保密要求:相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应保守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2.监督要求:学院采购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对重大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附则1. 本办法由学院采购监督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3.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7月7日修订)为加强和进一步规范我院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以下简称〃采购〃)管理,根据和有关规定,结合要求变化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根据学校新修订的两个文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对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有关管理办法的补充,如与学校规定相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二条按照学校新的规定,本单位所有采购项目将实行内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院管经费、所有教师的项目经费的采购。
第二章采购定义和指代称谓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工程、货物或接受相关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科研仪器设备是指用于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含满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附件,耗材等I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使用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属于科研仪器设备。
第三章学院采购管理第九条学院党委书记是本单位采购管理负责人,对本单位采购工作管理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办公室主任是本单位采购联络人,负责采购联络工作。
第十条采购项目负责人是指采购项目的经费负责人,对采购负责;采购项目使用人(采购人)是学院在职教职工提出来购需求并实施采购。
第十一条按照学校规定,学院对本单位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负有监管职责。
第十二条学院对教师项目经费采购实行备案管理,凡有采购需求的项目组,目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含)的,需向学院采购联络人提交项目采购备案表,然后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无论院管经费或教师项目经费,凡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的,均由学院组织采购。
第十四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五条采购应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及采购方式和流程实施。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背景本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和高效性,从而达到节约成本、保证质量和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目标。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教育教学需求的增加,统一的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是学校正常运作的基础。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学校内所有教育教学相关物品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室设备、实验器材、图书资料等。
三、采购程序1. 需求确定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物品采购需求,并填写《物品采购需求申请表》。
需求的提交需要提供详细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和预算金额等信息,并附上相应的购买依据,如市场调研报告、评估报告等。
2. 采购申请审批物品采购需求申请表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给相关部门主管审批。
主管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查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并根据预算情况进行审核。
3. 资金预算和批复经过审批通过的物品采购需求将进行详细的预算和批复程序。
财务部门需根据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并对每笔采购进行资金批复。
采购计划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单价、供应商、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
4. 供应商选择和谈判学校将根据采购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
评估的依据可以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服务等因素。
在选择供应商后,学校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明确双方的合作方式、价格和交货期等细节。
5. 合同签订和履行学校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需要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物品的详细描述、数量、价格、交货日期、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内容,并加盖相应的公章。
6. 采购执行和验收学校应按照合同和采购计划要求,及时支付采购款项。
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物品交付,并提供相关的质量保证文件。
学校负责对供应的物品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7. 采购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完整的物品采购档案,包括采购需求申请表、预算和批复文件、采购合同、付款凭证、验收记录等相关文件。
档案应妥善保管,方便后续审计和查询。
学院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和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行政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领导、协调和审议学校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和采购监督工作。
(二)受理采购投拆事宜。
第四条学校采购计划管理监督职责:(一)汇编学校采购预算,会同教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审核、汇总、报批各类采购计划。
(二)管理、监督、检查学校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和采购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三)负责采购资金的支付、结算工作。
第六条部门集中采购的职责:(一)根据学校采购计划,制定具体采购方案。
(-)负责编制标书、聘请评委、拟邀厂商。
(三)组织招标、开标、评标、谈判、询价、签约和验收等事宜。
(四)组织拟定学校集中采购合同。
(五)建立学校采购档案,编报学校集中采购统计资料。
(六)办理政府采购和其它采购事项。
第三章采购计划管理第六条各部门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经费预算,填写“山西职工医学院采购计划单”,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财务处申报年度、季度、月份采购计划。
第七条采购计划的审批采购计划由财务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和院长审批,重大采购计划要由党委会或院务会研究批准后进行。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八条学校集中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
第九条根据货物品目、金额和使用部门时间要求,确认采购方式。
第五章采购执行第十条实行招标采购方式的,按采购清单和要求编制标书。
第十一条每项招标由监察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招标小组。
招标评审小组,由了解该项目的技术、管理等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第十二条开标仪式由监察室主持。
投标人、使用部门代表、审计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纪委和监察室负责招标的监督。
学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需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四条学院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货物采购:包括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方面的物资、设备等。
(二)工程采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景观绿化等。
(三)服务采购:包括专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等。
第五条学院采购方式分为以下几种:(一)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竞争较为激烈的采购项目。
(二)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供应商数量有限的采购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特殊,或者采购时间紧迫、市场供应紧张的采购项目。
(四)询价: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采购周期较短、供应商数量有限的采购项目。
(五)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定情况,如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六条采购需求提出(一)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填写《学院采购申请表》。
(二)采购申请表应包括采购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采购审批(一)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二)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采购需求、预算、采购方式等。
第八条采购实施(一)根据审批结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采购活动。
(二)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供应商。
(三)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采购验收(一)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到货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交付或投入使用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学院设立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音乐学院乐器采购方案模板
音乐学院乐器采购方案模板一、采购背景随着音乐学院的不断发展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教学实践的需要,现计划进行一批乐器的采购。
此次采购旨在更新和补充学院现有的乐器设备,提高教学质量,丰富学生的音乐实践活动。
二、采购目标1、满足音乐学院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教学需求,提供多样化的乐器选择。
2、保证采购的乐器具有良好的品质和音质,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音乐学习体验。
3、合理控制采购预算,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4、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合作关系,保证后续的售后服务和维修支持。
三、采购原则1、质量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声誉和品质保证的乐器品牌和制造商。
2、适用性:根据学院的教学课程和学生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乐器类型和规格。
3、性价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乐器,实现性价比最大化。
4、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保养、培训等。
四、采购范围1、西洋乐器钢琴:包括立式钢琴和三角钢琴,满足钢琴教学和演奏的需求。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不同尺寸和档次,适应不同学生的水平。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管:管乐类乐器,用于管乐教学和乐团演奏。
小号、长号、圆号、大号:铜管乐器,满足乐队演奏的需要。
2、民族乐器古筝、二胡、琵琶、竹笛:常见的民族乐器,用于民族音乐教学。
扬琴、唢呐、笙:丰富民族乐器的种类。
3、打击乐器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琴、木琴:用于乐队和打击乐课程。
4、其他乐器吉他、电吉他、贝斯:适应现代音乐教学和演奏的需求。
五、采购预算本次乐器采购预算总计为_____元,具体分配如下:1、西洋乐器:_____元钢琴:_____元弦乐器:_____元管乐器:_____元打击乐器:_____元2、民族乐器:_____元弹拨乐器:_____元吹奏乐器:_____元打击乐器:_____元3、其他乐器:_____元六、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竞争性谈判: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以获取最佳的采购方案和价格。
学院教具的采购规范
学院教具的采购规范1. 引言为了提高学院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学院需对教具的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本规范详细阐述了学院教具采购的流程、要求和注意事项,旨在为学院教具采购提供明确的指导。
2. 采购原则2.1 公开透明教具采购过程应保证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优质教具资源的合理分配。
2.2 质量优先在教具采购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教具的质量,确保教具符合教学需求,具有良好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2.3 价格合理在保证教具质量的前提下,应充分比较市场价格,力求采购到性价比较高的教具。
2.4 节能环保教具采购应优先选择节能环保的产品,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 采购流程3.1 需求调研教务处、各系部等使用教具的部门应提前进行需求调研,明确教具的类型、数量、功能、技术参数等要求,填写《教具采购申请表》并提交给采购部门。
3.2 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教具需求情况,制定教具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时间、采购预算、采购方式等,提交学院领导审批。
3.3 市场调研采购部门根据教具采购计划,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收集教具供应商信息,了解教具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
3.4 招标采购采购部门根据学院招标采购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文件,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招标。
3.5 评标与中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3.6 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教具采购合同,明确合同条款、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事项。
3.7 货物验收货物到达后,使用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确认货物数量、质量、功能等是否符合要求。
3.8 付款及售后采购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使用部门在教具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享受售后服务。
4. 采购要求与注意事项4.1 教具质量教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测。
4.2 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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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采购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学校采购效率和效益,促进公平交易,推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市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处理办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凡进行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市财政委员会等上级单位另行规定的,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采购以集中采购为主,自行采购为辅。
集中采购工作,由项目申请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招标中心等部门共同完成,招标中心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第五条参加学校招标、投标、评标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本办法,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六条在学校采购活动中,招标中心工作人员与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的,由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受理,其他采购参加人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的,由招标中心受理。
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第二章采购项目分类第七条学校采购项目按内容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三类。
第八条学校采购项目按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校内集中采购”和“校内自行采购”三类。
(一)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对**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施的采购。
属于**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应当进入**市政府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单项或同一品目预算总额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全部列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二)校内集中采购校内集中采购是指对预算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未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实施的采购。
属于校内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应当进入学校招标中心进行统一采购。
单项或同一品目预算总额达到校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列作校内集中采购项目。
(三)校内自行采购校内自行采购是指对未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且在校内集中采购限额(5万元)以下的项目实施的采购。
校内自行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由学校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预算金额2万元(含)至5万元的货物、服务类校内自行采购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成立三人(含)以上的采购小组进行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校内自行采购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自行确定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2万元(含)至5万元的工程类校内自行采购项目,由学校招标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一定数量的年度预选供应商,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从预选供应商中自行确定具体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预算金额2万元以下的工程类校内自行采购项目,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自行确定采购方式。
第三章采购管理机构第九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审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二)研究决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研究决定重大项目的招标采购问题;(四)裁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
第十条招标中心招标中心是学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贯彻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订学校采购业务具体实施办法;(二)负责采购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三)建设和管理校内集中采购“专家库”“供应商信息库”和“预选供应商库”,并制定相关办法;(四)接受采购申请;(五)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招标)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六)确认采购方式、评标方法;(七)通过学校招投标网或其他专业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等方式发布校内集中采购招标信息,同时给供应商库所有供应商发招标邀请函,接受投标报名;(八)确认校内集中采购投标供应商名单,发放招标文件;(九)组织校内集中采购开标、评标和定标;(十)牵头组织校内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竞价等采购工作;(十一)公示校内集中采购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发出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申报,采购文件审核,招标文件编制、确认,采购结果确认,采购方式变更申报;(十三)牵头组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后)预选供应商、预中标供应商中的中标供应商选定工作;(十四)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工作;(十五)组织对学校采购项目的询问与质疑的答复,协助纪检监察(审计)室进行投诉处理工作;(十六)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学校各类采购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即有归口管理的项目必须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工作。
设备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等为学校采购项目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不明的采购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按归口部门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采购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建立健全本部门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二)根据预算组织审核采购计划并实施;(三)组织编制或审核标底、采购需求和采购合同文本;(四)提出采购申请;(五)确认采购(招标)文件;(六)组织项目采购技术释疑;(七)确认政府集中采购结果;(八)协助招标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进行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九)履行验收、结算、付款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十)参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后)预选供应商、预中标供应商中的中标供应商选定工作;(十一)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申请部门项目申请部门是学校所有采购项目的提出和实际使用部门,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使用效率负责。
项目申请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申报采购计划,提交采购需求;(二)确认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三)负责或参与采购项目技术释疑;(四)提出采购合同申请(工程项目除外);(五)负责或参与技术验收;(六)确认政府集中采购结果;(七)协助招标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进行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八)协助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验收、结算、付款、资料归档等工作;(九)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三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参照《**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校内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学校招标中心按照法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按照确定的标准选出供应商,确定采购结果的采购方式。
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均适用于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采购指学校招标中心组织由评审专家组成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以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根据本办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经学校招投标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由招标中心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室备案后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1.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只能向特定范围内有限供应商采购的。
(三)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学校招标中心组织由评审专家组成谈判小组,与唯一供应商通过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根据本办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经学校招投标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由招标中心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室备案后可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1.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只能向唯一供应商采购的;2.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且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的;(四)竞价方式采购竞价方式采购,是指公开发布信息,由供应商竞价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的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适用竞价方式采购:1.标准统一,市场货源充足,竞争充分;2.采用最低价评审方法。
网上竞价是指公开发布信息,由供应商通过学校网络竞价系统进行竞价,按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具体按照《****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预算金额2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5万元)的校内自行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询价的方式采购:(一)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采购小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含)以上特定供应商投标的招标方式。
(二)询价采购询价采购是指采购小组对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校内集中采购项目,不得适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市场货源充足,竞争充分的;(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因项目申请部门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过错造成延误的;(三)适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经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校内公开招标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向招标中心提出申请,招标中心报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招标中心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
第十八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经上级单位正式发文同意学校自行采购的,由招标中心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室备案后,依据上级单位文件要求由学校招标中心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经学校确定的应急项目和抢险救灾项目,须校内集中采购的,学校领导批准紧急立项后,由招标中心组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事后应在学校招投标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含应急采购),按相关程序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五章采购管理程序第二十条项目申报(一)项目申请部门应于年度预算申报期间向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项目立项申请,按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填报项目立项申报表;(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申请部门按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论证后,向计划财务处报送学校年度采购预算草案;(三)根据学校批复的采购预算,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申请部门制定采购计划;(四)计划财务处将通过批复的年度采购预算发至各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申请部门,并送招标中心和纪检监察(审计)室备案;(五)应急或特殊项目(未纳入学校年度采购计划)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初审、预算,并填报《****采购项目专项立项表》(含立项理由、预算规模、技术要求等内容),按学校经费审批权限报送审批。
第二十一条采购程序(一)公开招标采购程序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申请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需求文件,向招标中心提交招标申请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