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议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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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医联动协议书

警医联动协议书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区大队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共建协议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

警医联动救援救治共建协议书

甲方: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区大队

乙方: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警医共建,深化交警与医院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实现双方资源优势整合,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和救治效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的通知》(公交管〔2020〕161 号)工作要求,经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与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协商,确定双方共同建立警医联合接处警医疗救援机制,特制定本协议。

一、建立警医联动协作机制。

甲方确立乙方为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救治医院,乙方负责域内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急、危重症救治工作。甲乙双方共同研究解决交通事故伤员救援救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交通事故伤员救援救治效率。

二、组建交通事故重伤员医疗救治专家团队。

乙方选拔急诊科、神经外科、骨外科、普外科、重症医学科等学科领域专业技能优秀、实践经验丰富的副高以上医师组成重伤员医疗救治专家团队,同时聘请菏泽市立医院相关重症专家加入专家库,负责指导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畅通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

甲方根据事故发生地至医院道路通行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加强路面秩序管控措施,畅通交通事故救援通行“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应急救援、医疗救护车辆的优先通行权,确保交通事故伤员第一时间转送至医院。

乙方建立交通事故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交通事故伤员优先服务流程,不受挂号、办理手续、排队就诊等条件限制,提高救治效率。乙方积极抢救伤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中止抢救,并做好相关后续治疗工作。

医警联动合作协议书范本

医警联动合作协议书范本

医警联动合作协议书

甲方:×××医院

乙方:×××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现将双方在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协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合作目标

1. 共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实现资源互补、优

势互补。

二、合作内容

1. 信息共享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告乙类、丙类传染病患者(除菌痢、阿米巴痢疾、伤寒、副伤寒、淋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炭疽中的肺炭疽患者外)的数量、地址等信息。

(2)甲方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及时向乙方报告,并配合乙方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3)甲方接到乙方关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协查通报,应及时提供相关医疗资料,

并协助乙方开展调查。

2. 医疗救治

(1)甲方收治传染病患者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2)甲方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并根据乙方要求采

取措施。

(3)甲方在救治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向乙方请求协助,乙方应给予支持。

3. 应急处置

(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措施。

(2)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确保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医疗资料和样品,协助乙方开展调查和病原学检测。

三、协作机制

1. 建立协作小组,双方指定联络人,负责日常沟通和协调工作。

武警部队与地方医疗机构(医院)医疗保障协作机制

武警部队与地方医疗机构(医院)医疗保障协作机制

武警部队与地方医疗机构(医院)医疗保障

协作机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武警部队《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4〕233号)和《关于落实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武警部队医院机构工作情况的通报》(武后〔2015〕17号)文件精神,制定此机制。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落实国家、军队医疗体制改革和武警部队关于加强卫生建设的要求,通过推行警民医疗资源深度融合发展,以提升武警XX省总队基层卫生体系建设为主导,以地方医疗机构协作为依托,集中发挥警地医疗资源保障优势,提高部队医疗机构服务保障能力,有效解决武警XX省总队官兵看病就医问题。

二、工作目标

依托地方和部队医疗资源,建立学科建设帮扶、人才培养协作、就地医疗保障“三项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武警XX省总队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合理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地方支援单位每年为武警XX省总队卫生机构帮带一项医疗急需

业务、培养一支人才技术团队、新增一个医疗服务项目,全面提高武警XX省总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官兵医疗需求。

三、组织领导

省卫生健康委与武警XX省总队建立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成立由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和武警XX省总队分管后勤工作的副司令员为组长,后勤部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部长为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基层卫生处、科教处、人事处、省属医院、武警XX省总队卫生处、武警XX省总队医院负责人为成员的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和推进警地医疗保障协作工作;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和武警XX省总队卫生处。

警医共建协议书

警医共建协议书

警医共建协议书

甲方:[公安机关名称]

乙方:[医疗机构名称]

鉴于甲方作为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的执法机构,乙方作为提供医

疗服务、保障人民健康的专业机构,双方在各自的领域内承担着重要

的社会责任。为了加强警医合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

本协议旨在建立和完善警医共建机制,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

术交流等方式,提高双方在紧急医疗救援、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医疗

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合作效率和效果。

第二条合作内容

1. 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确保乙方在执行医疗任务时的安全。

2. 乙方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为甲方提供医疗救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

场急救、伤员转运等。

3. 双方共同开展医疗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提高甲方人员的医疗急

救能力。

4. 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疗救援信息。

5. 双方在必要时,可相互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

第三条合作机制

1. 双方设立警医共建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的沟通协调和合作事宜的推进。

2. 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合作进展,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3. 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的合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四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

医疗机构与医师合作协议范本

医疗机构与医师合作协议范本

医疗机构与医师合作协议范本随着人们对健康问题的重视以及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机构与医师的合作变得越来越紧密,而合作协议的签署则是双方合作的重要保障。在协议的签署过程中,医疗机构与医师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和利益,制定出适合双方的合作协议。本文将从医疗机构和医师两个角度出发,探讨医疗机构与医师合作协议的内容和范本。

一、医疗机构角度

1、协议名称

合作协议的名称应该简明扼要、准确清晰。协议名称可以采用“XX医疗机构与XX医师合作协议”或是“XX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协议名称的确定应该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并能够准确地反映协议内容。

2、协议目的

协议目的是协议的核心部分,也是协议签署的初衷。在协议目

的中,应该明确合作的目的和双方的权责义务。医疗机构可以通

过制定协议目的来规范医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标准,约束医师的

行为。同样,医师也可以通过协议目的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3、协议内容

协议内容应该涵盖医师和医疗机构的所有权益和义务,以及合

作的具体方式和条件。协议内容应该保持公正和合理,双方可以

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协商和调整。医疗机构可以在协议内容中规

定医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监控等方面

的义务。医师可以在协议内容中提出专业服务的范围、服务时间

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4、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是协议的时间限制。协议期限应该与合作需求和法律

法规相符合,并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协议期限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应该在双方的协商下进行,并且需要及时

通知对方。

二、医师角度

1、协议名称

医师参与合作协议的重要目的是为了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因此,协议名称的公正和准确至关重要。医师在参与协议签署前,应该对协议名称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确保协议涵盖自己的需求和利益。

医防协同工作中的典型案例

医防协同工作中的典型案例

医防协同工作中的典型案例

医防协同工作是指医疗机构和疾控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和传染病监

测等工作。以下是医防协同工作的典型案例,为读者带来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方法。

案例一:广东省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初,中国广东省发现了多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引起了当地的高度重视。当疫情爆发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密切配合,全力开展针

对该疾病的疫情防控和传染病监测。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启动了医防协同机制,建立相关的疫情防控小组,组织疫

情调查、病例隔离治疗、易感人群追踪等工作,以及开展疫苗研究和研发等相关工作。

在此基础上,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机构,主要负责疾

病监测、预警、诊断和治疗等工作,协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之间的联动工作,制定和执行相应的防控措施,通过卫生信息化系统进行疫情信息共享,实现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理。

该案例充分体现了医防协同的重要性,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互合作,共同开展工作,促进疫情防控的有效实施。

案例二:江苏省流感监测系统的研发与实施

2018年,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多家医院开发了流感监测系统,“江苏流感监测网”正式上线。该系统具有远程监测、数据可视化、信息共享等功能,能全面覆盖省内

各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该系统运用了互联网技术和卫生信息化手段,将与流感相关的人口、疫情、病例、流

行病学调查和病毒变异等多种数据自动收集和整合,实现了流感疾病的实时监测、预警、

广东医联体实施方案

广东医联体实施方案

广东医联体实施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广东省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医疗资源配置、医疗服

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仍面临一些挑战。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广东省决定实施医联体建设,以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目标。

1.建立健全的医联体组织架构,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

次的健康需求。

3.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创新,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全面覆盖和全方位提升。

三、实施步骤。

1.组建医联体领导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权责关系,建立协作机制。

2.整合医疗资源,包括医疗设施、医护人员和医疗信息化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和互通互联。

3.建立医疗服务协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间的医疗服务协同发展,提高医疗服

务水平。

4.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创新,包括远程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管

理等,提高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5.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6.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交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技术水平的提升。

四、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支持医联体建设的政策措施,提供财政、税收、土

地等方面的支持。

2.建立医联体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医疗资源整合、信息化建设、医疗服务改善

等方面的投入。

3.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4.加强宣传和推广,引导社会各界对医联体建设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

【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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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全文内容是怎样的呢?作为医生的大家可以参考下文小

编收集的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妇幼

保健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单位和个人设置的

医疗机构,以及驻粤部队编制外医疗机构。

第四条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和侵犯。

第五条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宗旨,遵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疗机构除从事医疗活动外,同时应承担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

爱国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七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八条县以上(含县,下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纳入

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九条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范围,其设置必须符合当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2.04.01

•【字号】粤卫明电[2012]3号

•【施行日期】2012.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通知

(粤卫明电〔201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根据“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创建平安医院”等活动的要求,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要通过“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系统” 及时上报。对于可能引发治安案(事)件的,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书面报告,对重大涉医案(事)件要及时逐级报告我厅。

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保险监督、公安等部门,大力推动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及时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部属、省属医疗机构要抓好落实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 2012年4月12 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黄式锋,联系电话:************。

医院与军队医疗合作协议(完整版)

医院与军队医疗合作协议(完整版)

医疗工作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便于甲方干部官兵能得到及时救护、医治;在维护甲、乙双方单位的利益,本着救死扶伤、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官兵医疗救治工作。

(二)*************入伍官兵体检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本医疗合作协议针对于甲方现役官兵,以下条款中简称甲方人员,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提供人员名单给乙方,有变动时及时更新;

(二)甲方人员患病情况到乙方就诊,乙方为甲方提供优先、便捷、安全的门诊、住院等医疗服务,甲方享有优先住院治疗权利;

(三)甲方人员到乙方就诊需主动出示甲方就诊卡或者身份证明,乙方核对身份后进行治疗,若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按照协议执行。

(四)甲方人员到乙方就诊时按照社保标准及《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汇编(2016版)》进行收费,甲方有权了解甲方人员在乙方治疗方案及医疗费用情况,有权提出咨询及医疗费用查询。

(五)甲方人员到乙方住院治疗期间由甲方派人留守陪伴,严格遵守医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及时签署各项医疗文书,接受乙方医疗管理。

(六)在乙方医疗条件有限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要求将甲方人员转至上级医院进行诊治,乙方提供救护车协助甲方转院,甲方自行与就诊医院结算;

(七)甲方人员到乙方住院诊治的,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直接凭就诊卡或者身份证明办理入院,由乙方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费用;甲方人员到乙方门诊就诊按照医院门诊流程进行挂号、缴费、取药等流程执行,不受本协议约束。

医防融合工作协议书

医防融合工作协议书

医防融合工作协议书

医防融合工作协议

为了更好地统筹卫生健康事业、公共卫生防控措施以及医疗资源的利用,加强医防融合工作,促进全民健康,特制定本协议。

一、目的与原则

1.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防融合工作,实现医疗资源的

统筹配置和卫生健康事业的高效运行,促进公众的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

1.2 本协议的原则是协同合作、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责任明确、效益最大化。

二、协作机制

2.1 建立医防融合工作指导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

负责协调推动医防融合工作,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

2.2 卫生健康部门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

作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医防融合工作中的问题。

2.3 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启动医

防合作,共同应对和控制疫情蔓延。

三、信息共享与技术支持

3.1 建立医防融合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健康部

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顺畅流动。

3.2 医疗机构应与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共同开发和推广健康管

理信息系统,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

3.3 支持医防融合的科技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

算等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防控能力。

四、医疗资源统筹与配置

4.1 卫生健康部门应根据人口密集度、疾病状况等因素,制定

医疗资源的规划和分配方案,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利用。

4.2 建立医防融合工作机构,负责医疗资源的统筹调配和优化

配置。

4.3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提升其在卫生健康事业和

公共卫生防控中的作用。

警医联动合作协议模板

警医联动合作协议模板

一、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公安局(以下简称“公安局”)

乙方:_______医院(以下简称“医院”)

二、协议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与医疗机构合作共建的指导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面的积极作用,甲乙双方本着“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三、合作内容

1. 绿色通道建设

(1)乙方医院为公安局民辅警提供医疗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得到救治。

(2)乙方医院在门急诊、挂号、缴费窗口等设立“人民警察优先”窗口,为公安局民辅警提供优先挂号、取药、结算、检查、优先安排入院等医疗服务。

2. 人才培养与交流

(1)公安局与乙方医院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定期组织民辅警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2)公安局与乙方医院开展学术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医疗救治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信息共享与协作

(1)公安局与乙方医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涉及公安、医疗等方面的重大信息,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2)公安局与乙方医院加强协作,共同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

4. 应急处置

(1)公安局与乙方医院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共同应对。

(2)公安局与乙方医院共同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医院为公安局民辅警提供医疗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医院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警医合作实施方案

警医合作实施方案

警医合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各类突发事件频发,对于警医合作的需求日

益凸显。警医合作是指警方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治安事件以及协助警方开展相关工作的一种合作模式。在应对突发事件和治安事件中,警医合作能够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二、目标。

建立健全的警医合作机制,提高警方和医疗机构的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方案。

1.建立警医合作机制。

建立警医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统筹协调警方和医疗机构的合作事宜。制定警医合作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和治安事件中能够快速、高效地开展工作。

2.加强警医联动。

建立警医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警方和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警方和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24小时应急联系机制,保障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和协作。

3.开展联合演练。

定期开展警医联合应急演练,模拟各类突发事件和治安事件,检验警方和医疗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提高警医合作的实战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警医合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警医合作的认识和理解。组织开展警医合作知识培训,提升警方和医疗机构的应急救援技能和水平,增强警医合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警医合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警医合作的职责和权利,为警医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警医联动协议书模板

警医联动协议书模板

甲方: [公安机关名称]

乙方: [医疗机构名称]

鉴于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医疗机构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医疗服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公安机关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与联动,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

1. 建立健全警医联动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能力。

2. 保障公安民警辅警在执法执勤中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3. 提高医疗机构对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救治质量。

4. 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构建和谐警医关系。

二、合作内容

1. 医疗资源共享:

- 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

- 甲方民警辅警在乙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有优先就诊、检查、治疗和住院的权利。

2. 紧急医疗救治:

- 乙方设立专门窗口,为甲方民警辅警提供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

- 甲方民警辅警因公受伤、突发疾病等情况,乙方应优先安排救治。

3. 健康教育和培训:

- 乙方定期为甲方民警辅警开展健康教育和急救知识培训。

- 甲方组织民警辅警参加乙方举办的各类健康讲座和活动。

4. 信息交流与协作:

- 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

- 甲方协助乙方开展医疗秩序维护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开展社会治安管理。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源和紧急医疗救治服务。

- 甲方应遵守乙方的医疗规定,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广州医疗定点协议书

广州医疗定点协议书

广州医疗定点协议书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患者或患者监护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乙方为需要医疗服务的患者或其监护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接受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医疗服务内容

1.1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的医疗需求,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第二条医疗服务范围

2.1 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检查、治疗、康复等。

2.2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

第三条医疗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向乙方明确告知医疗服务的费用。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告知的费用标准,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3.3 双方可协商确定具体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付、银行

转账等。

第四条医疗服务质量保证

4.1 甲方承诺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4.2 甲方应保证其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并严格遵守医疗操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文字号】粤卫函[2014]57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5.30

【实施日期】2014.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

要求的通知

(粤卫函〔2014〕57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

知》(国卫办医发〔2013〕4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根据原卫生部《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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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304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

制协议通用范本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

议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甲方(地方提供协作医疗机构):

_________

乙方(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__________

为解决武警部队基层官兵看病就医问题,提升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卫勤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武警总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武警总队《转发〈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双方协商,

签定本协议。

一、地方协作医疗机构义务

(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武警总部及省卫生计生委、武警广东省总队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组织专家以急需医疗技术帮扶为主,以人员培训为重点,以服务保障基层官兵医疗需求为主要内容开展医疗协作工作。

(二)每年根据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季节变换等特殊时段及部队担负急难险重、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根据武警支队任务需要,派出专家到武警支队开展巡回医疗、心理咨询、健康宣教、技术帮扶等,对武警支队卫生队的医疗业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武警官兵伤病员紧急救治绿色通

道,武警支队执行突发维稳、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任务时,确保武警官兵急诊伤病员得到优先救治和享受优惠医疗。

(三)地方医疗机构与武警支队共同研究制定进修计划,每年免费接收武警支队基层医务人员到地方进行业务培训或进修学习,提高武警支队卫生队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诊疗水平、防病治病能力;进修人员培训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由武警支队承担,其他费用由医院培训方承担。

(四)帮助武警支队医疗机构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并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五)地方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服务,为驻地官兵就诊、住院提供便捷服务。

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责任

(一)严格落实好警地联合应急协作机制,在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好部队卫勤保障突击队的作用。

(二)积极配合地方医疗机构开展工作,为地方医疗机构人员来部队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三)及时向地方医疗机构反馈工作开展情况,为下步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3年,自20xx年5月至20xx 年5月止。

四、其它事项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书

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送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协议书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方提供协作医疗机构(盖章):_____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盖章):______ 20xx年____月___日20xx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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