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资产评估的技术原则
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准则及条款明细
需资产评估的法律条款汇总一、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情形《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7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涉及应当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的,应当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证券法》第17条规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报送的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以及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拍卖法》第28条第2款规定: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公路法》第61条规定,公路收费权出让的最低成交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依据确定。
二、依照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情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1年]第91号)规定的法定评估情形主要包括: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国家规定的应当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法定评估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2023年资产评估基础知识点总结
资产评估基础第一章资产评估概述(5分)一、资产评估的主体和客体1、主体: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
2、客体:资产评估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和其他经济权益等。
二、资产1、依法获得财产权利是特定主体能够拥有或控制相关资产的前提条件,对资产的拥有或者控制主要体现在对资产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上,关键为控制权,不是完整产权或所有权。
2、资产是经济资源:经济资源具备有用性和稀缺性、资产的价值能够用货币计量和反映。
三、资产评估的特点1、公正性:依照法定准则进行(技术保证)、无利害关系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保证)2、鉴证性:价值鉴证,不是权属鉴证3、咨询性:意见无强制执行效力,不对定价决策负责4、专业性:专业化分工,建立在一定专业知识和经验基础上四、资产评估的原则:工作原则和经济技术原则(一)工作原则:独立、客观、公正(二)经济技术原则1、供求原则2、替代原则:公正性的保证3、预期收益原则:最基本的依据4、贡献原则5、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法律上许可、技术上可能、财务上可行6、评估时点原则五、我国资产评估的行业发展历史、特点、地位、作用(一)历史1、1988年,大连炼铁厂与香港企荣贸易诞生首例资产评估业务2、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一部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和行业的行政法规3、1993年,资产评估协议成立4、2017年,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二)特点:改革开放催生、服务国有企业发展壮大、产权市场促进、金融市场加快、政府主导推动(三)地位:不可或缺的专业服务、专业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力量(四)作用:资源优化配置引导、服务资本市场发展保障、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维护资产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和对外开放环境下的国家利益重要第二章资产评估的基础理论(10分)一、劳动价值论(供给端角度)1、商品的两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包含使用价值和价值。
资产评估准则范文
资产评估准则范文背景目的资产评估准则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正常市场交易中可以获得的价格。
对于企业来说,准确的资产评估可以提供有关资产价值的信息,帮助企业决策和财务管理。
对于投资者来说,准确的资产评估可以提供有关投资目标的信息,帮助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
原则1.公平性:资产评估应该是公平和客观的,不能偏袒其中一方。
评估师应该遵循专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2.可靠性:资产评估应该是可靠的,以便用户可以依赖评估结果做出决策。
评估师应该使用可靠和充分的数据和信息。
3.全面性:资产评估应该全面涵盖资产的各个方面。
评估师应该考虑到资产的所有价值和风险因素。
4.可比性:资产评估应该具有可比性,以便用户可以比较不同资产的价值。
评估师应该使用统一的评估方法和标准。
5.可理解性:资产评估应该是可理解的,以便用户可以理解评估结果。
评估师应该使用简明清晰的语言和表达方式。
应用1.公司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可以提供有关公司资产价值的信息,帮助公司做出投资和筹资决策。
2.投资决策:资产评估可以提供有关投资目标的信息,帮助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
3.贷款和融资:资产评估可以提供有关资产抵押价值的信息,帮助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和融资决策。
4.公司并购:资产评估可以提供有关目标公司资产价值的信息,帮助公司进行并购决策和定价。
5.税务和法律事务:资产评估可以提供有关资产价值的信息,帮助公司进行税务和法律事务处理。
总结资产评估准则是评估资产价值的标准和规范。
准确的资产评估对于企业和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
通过遵循公平性、可靠性、全面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的原则,资产评估准则可以提供可靠和有用的评估结果,帮助用户做出决策和管理风险。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基本准则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
履行评估程序行为 ,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第一条为规范业务约定书的
签订、履行等行为 ……,
报告指南必须以这些准则的要求,提出披露的规范。
2、评估报告指南不讨论如何操作的问题。
评估报告规范,是反映如何编写、如何出具评估报告的规范性问 What is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port
权评估结论的方式和要求等;针对实践中两种方法评估结
论差异原因的复杂性,强化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分析
等方面内容;作为评估的基础工作,资产清查应当首先由
企业进行,然后根据清查的结果申报资产,将所有评估明
细表中“调整后账面值”取消;
4. 将一些重复的内容进行了合并,调整,以进一步方便注册
资产评估师编制报告,同时方便国资监管部门对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未强制要求注册资产评估
师在出具评估报告的同时,另行出具资产评估说明和评估明
细表。中评协编制出版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讲
解中提出“对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
据所属的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评估
说明和明细表,作为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专用材料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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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就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做出说明,目的是让评估报告 使用者完整准确理解并利用评估报告。理论上,任何一个评估结 论都是在一定的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的,假设和限定条件的任 何变化都将改变评估结论。基于这一理论设定的声明,不仅有助 于评估报告使用者全面准确理解评估报告和合理利用评估结论, 也有助于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有效地规避评估风险。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CHINA Appraisal Society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是指对国家掌握的各类资产进行定量、定性、定价等评估活动。
准确评估国有资产的价值,对于国家资产的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的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平竞争原则,我国制定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对于国有资产评估的管理原则和评估程序。
首先,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评估的公正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其次,要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评估的科学性。
评估应当按照科学方法和规范程序进行,充分利用市场、技术和专业知识,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精度。
再次,要坚持法律依据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评估的合法性。
评估应当依法进行,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评估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最后,要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评估的服务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当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评估服务。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对于国有资产评估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
首先,评估的主体应当是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并在评估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其次,评估的基本要求包括评估目标的明确、评估内容的完整、评估方法的科学和评估报告的真实可靠。
评估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量化、定性、定价等多方位的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全面和准确。
再次,评估的程序包括资产调查、数据采集、评估计划、评估实施、评估报告和评估验收等环节。
评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评估程序,确保评估过程的规范和有效。
最后,评估的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可信,评估报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和公示。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还对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确保评估机构的持续健康发展。
评估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费用纪律,确保评估活动的规范和可信。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国有资产运营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102号),根据国家及某某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某某地国有资产行政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某地各类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
第三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三)合并、分立、清算;(四)除上某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五)除上某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六)资产转让、置换、拍卖;(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八)确定涉讼资产价值;(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四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一)经某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对整体企业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二)国有独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划转、置换和转让。
第五条占有单位有其他经济行为,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国有资产评估。
第六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购非国有资产:(二)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三)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
第七条占有单位有本规定所列评估事项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对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占有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第八条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第九条经某地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由某地财政局负责核准;某地级重大经济事项的范围、标准由某地政府确定。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国有资产评估仅指境内国有资产评估,境外国有资产评估,遵照相关法规执行。
公司应当建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资产评估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第二章资产评估第三条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一)公司改制;(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三)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破产;(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五)产权转让;(六)重大财产转让、资产置换;(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九)资产涉讼;(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i(十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进行资产他情形。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一)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二)公司租赁(第三条第七项所述情形除外):(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经政府或国资委批准,对公司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二)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第五条公司发生第三条所列行为的,公司应委托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涉及应当报经国资委决定的事项的,应当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向国资委报告。
第六条受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同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 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二)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三)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四)与公司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五)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法律知识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法律知识1. 引言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是指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和估值,确定其价值的过程。
在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中,进行资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而进行资产评估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知识,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法律知识。
2.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在进行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时,涉及到以下法律法规:2.1 国有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评估法是国家对于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所作出的法律规定。
根据该法律,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评估过程必须公开、公正、公平,不得有任何歧视和不公平行为。
•专业独立原则:评估机构必须独立于国有企业和行政机关,遵守专业规范进行评估工作。
•价值合理原则:评估结果必须符合市场价值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安全保密原则:评估过程必须保护评估数据和商业秘密的安全和保密。
2.2 公司法公司法规定了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权益结构、经营管理和财务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中,评估对象往往是公司的资产,因此需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比如,评估机构必须根据公司法确定评估的范围、方法和程序。
2.3 会计法会计法对于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评估结果往往需要反映在国有企业的会计报表中,因此需要遵守会计法的规定。
会计法规定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出了要求。
2.4 合同法在进行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时,评估机构和国有企业之间往往会签订合同。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评估机构和国有企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评估的目的、方法、费用等事项。
2.5 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的资产往往包括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的使用、转让和评估的相关规定。
在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时,评估机构需要遵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并将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结果纳入资产评估报告中。
3.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程序在进行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1.建立评估组织或委托评估机构:国有企业可以自行建立专门的评估组织,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工作。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的评估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的评估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管理国有资产评估的若干问题。
首先,规定明确了国有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原则。
国有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公正、准确地评估国有资产的价值,为国家决策提供依据。
评估过程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其次,规定明确了国有资产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国有资产评估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遵循科学、规范的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员必须严格遵守评估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运作情况,采用合适的估值方法,并制定详细的评估报告。
再次,规定明确了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国有资产评估应当接受国家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评估结果必须经过国家行政部门的审核确认后才能生效。
评估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开展自查和自审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同时,国家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及时处理评估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最后,规定明确了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机制。
评估机构和评估员在评估工作中如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经济和法律的制裁。
国家行政部门要依法处理评估工作中的争议和纠纷,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些规定保障了国有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信度,有效地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权益。
国家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这些规定的贯彻执行,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是指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和市场地位的过程。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投资或者控股的企业。
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和重要性,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评估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
国有企业通常拥有大量的固定资产,如土地、厂房、设备等,这些资产是国有企业的基础设施和生产要素。
评估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确定其实际价值,为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其次,评估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非物质性资产,如专利、商标、软件等。
国有企业通常具有丰富的技术和知识产权,对其进行评估可以确定其在市场上的价值和竞争力。
再次,评估国有企业的财务资产。
财务资产是指国有企业的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评估这些资产可以确定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流动性。
这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非常重要。
最后,评估国有企业的投资项目和股权。
国有企业通常会进行投资,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者参与股权投资项目。
对这些投资项目和股权进行评估可以确定其价值和回报率,为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国有企业的各种资产和经营情况,以确定其价值和市场地位。
评估结果不仅可以为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还可以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管的参考。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国有资产的评估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增值利用,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评估机构的认定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2.设有独立的评估部门,拥有评估专业的从业人员,并注册合格的评估师;3.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4.具备一定的评估经验和业绩。
三、评估项目的范围评估项目包括国有资产注入、转让、租赁、抵押、担保等交易环节中的资产价值评估,以及国有资产的年度评估和定期评估。
四、评估程序的要求1.评估前的准备阶段:评估机构应收集相关资料,明确评估目的、范围和方法,并与委托单位签订评估合同;2.评估中的调查阶段:评估机构应深入调查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获取相关权属、使用、收益等信息;3.评估中的分析阶段:评估机构应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并进行反复论证和校对;4.评估后的报告阶段:评估机构应编制评估报告,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真实、准确地表达评估结论和意见。
五、评估报告的要求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评估目的;2.评估方法和依据;3.评估结果和价值表达;4.评估师的资格和署名;5.附录:重要资料和会签意见等。
六、评估结果的使用评估结果应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用于资产交易、抵押或担保等场景。
评估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评估机构应将评估结果及时报送委托单位。
七、评估结果的监督和审计评估机构应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如发现评估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评估机构的责任。
八、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评估机构如在评估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隐瞒事实、违法违规行为等,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评估合同无效。
九、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相关规章制度应与本规定保持一致,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依本规定为准。
以上便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透过本规定的出台,将能够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增值利用的现状和前景。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于其拥有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管理办法和规则。
其目的是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能够得到准确评估,为国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国有资产的监管和处置提供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依据:明确评估管理的法律依据,例如国有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引用。
2. 评估对象:界定哪些国有资产需要进行评估,包括土地、房屋、设备、股权等。
3. 评估程序:规定评估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包括评估范围的确定、数据收集、评估方法和模型的选择、评估过程的管理等。
4. 评估标准:明确评估的基本原则和标准,例如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等。
5. 评估报告:要求评估机构提交评估报告,包括评估结果、评估过程的记录、数据来源的说明等。
6. 评估监管:明确对评估机构的监管和评估结果的审查程序,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评估结果的应用:规定评估结果的应用范围和目的,例如用于国有资产交易、股权出售、金融机构融资等。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市场价值,有利于优化资产配置,推动国有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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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制定原则
试述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制定原则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制定的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原则、规范性原则、适用性原则和创新性原则。
首先,科学性原则是制定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基本原则之一、科学性要求制定准则的过程必须建立在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确保准则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制定准则时,需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不断吸纳和借鉴国际上先进的资产评估准则,确保准则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其次,规范性原则是制定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不可忽视的原则之一、规范性要求制定准则体系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保证资产评估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此外,准则还需要对资产评估的方法、程序、技术、数据和报告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明确资产评估行业的内部管理和操作规范,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再次,适用性原则是制定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基本要求之一、适用性要求准则能够适应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资产的评估需求,能够提供多样化的评估方法和技术,以满足各类资产评估需求。
此外,准则还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国特点和实际需求的评估准则,提高评估的精度和准确性。
最后,创新性原则是制定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之一、创新性要求准则在保持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资产评估的技术和方法的不断创新和进步。
创新性原则还要求准则能够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资产市场的需要,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资产评估需求的变化。
综上所述,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制定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原则、规范性原则、适用性原则和创新性原则。
这些原则的贯彻落实,能够确保资产评估准则具备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创新性,在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提高我国资产评估的质量和水平。
国有资产评估原则是什么
国有资产评估原则是什么
资产评估的原则是指调节资产占⽤单位、资产评估⼈员以及资产业务有关权益各⽅在资产评估中的相互关系、规范评估⾏为的业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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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原则是什么
国有资产评估要公正、合理,⼀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真实性。
资产评估⼯作中所运⽤的数据资料必须真实。
评估⼯作开始之前,要对评估对象进⾏清查盘点,对资产的现状和质量,应严明验证,务求真实、完整。
2.科学性。
资产评估的⽬的、对象、要求,采⽤适当的评估⽅法、⼿段、标准,制订科学的评估⽅案,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合理。
3.可⾏性。
资产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的对象、性质、要求和当时所具备的条件,选⽤适当的评估标准和⽅法,结合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评估,既要保证评估结果科学合理,⼜要保证评估⼯作简便可⾏。
4.公正性。
资产评估涉及有关各⽅⾯利益,评估⼈员应以独⽴的第三者⾝份,站在公正的⽴场上进⾏评估,切忌随意性、⽚⾯性,避免按委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意图作价。
5.保密性。
资产评估机构的⼯作⼈员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外,在评估⼯作中,还应对委托者提供的有关资料,情况在限制的范围内加以保密,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店铺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资产评估原则
资产评估原则资产评估原则是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和业务执行的规则或标准。
资产评估原则包括工作原则和经济技术原则两个层面。
一、资产评估工作原则资产评估工作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资产评估法》第四条要求“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也在“基本遵循”部分对前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遵循的工作原则加以强调。
《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作出这些规定,是由资产评估工作的性质决定的。
一方面,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需要从专业和职业道德角度规范其从业行为,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有利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维护专业形象,赢得社会信任,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独立、客观、公正既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的工作原则,也是对其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职业道德要求。
1.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应始终坚持第三者立场,不为资产业务当事人的利益所影响。
评估机构应是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不能为资产业务中任何一方所拥有,也不能隶属于任何一方。
遵循这一原则可以从组织上保证评估工作不受有关利益方的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2.客观公正性原则客观公正性原则要求评估结果应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
这就要求评估者在评估过程中以公正、客观的态度收集有关数据与资料,并要求评估过程中的预测、推算等主观判断建立在市场与现实的基础之上。
此外,为了保证评估的公正、客观性。
3.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根据特定目的,选择适用的价值类型和科学的方法,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使资产评估结果准确合理。
在整个评估工作中必须把主观评价与客观测算、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使评估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可信。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是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1.资产拍卖、转让; 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企业清算;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1.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2.企业租赁; 3.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全国或者特定行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由国务院决定。
第六条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按照占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第九条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临时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接受占有单位的委托,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前款所列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占有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占有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保守秘密。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要求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要求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是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重要文件,其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产基本情况介绍:报告要求对评估的国有资产进行详细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资产种类、数量、位置、使用状态等。
此外,还需提供资产来源、取得方式和记录等相关信息。
2. 资产评估方法和依据:报告要求明确采用的资产评估方法和依据。
常见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报告需对所采用的方法进行解释和论证,并提供相应的依据,如市场数据、财务报表等。
3. 资产评估的主要内容和结果:报告要求对资产评估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的描述,并给出评估的结果。
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状况、使用价值、市场价值等。
评估结果可通过报告的图表、数据和文字描述等形式进行呈现,以便于读者理解和分析。
4. 风险和不确定性分析:报告要求对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来自于市场变化、政策调整、技术进步等因素,报告需对其影响进行合理的预测和估计。
5. 报告结论和建议:报告最后要提出评估的结论和相应的建议。
结论应该简明扼要地总结评估结果,并对资产的管理和利用提出相应的建议,包括维护、增值和处置等方面。
为了满足以上要求,我将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我将收集和整理国有资产的相关信息,包括资产种类、数量、位置、使用状态等,并在报告中详细介绍。
其次,我将深入研究和了解国有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和方法,选取适合的评估方法,并对所选方法进行解释和论证。
我将通过查阅市场数据、财务报表等资料,为评估方法提供充分的依据。
然后,我将对国有资产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析,并给出评估的结果。
我将使用图表、数据和文字等形式,将评估结果直观地呈现给读者。
接着,我将对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我将考虑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和技术进步等因素,对其影响进行合理的预测和估计。
最后,我将在报告中提出评估的结论和相应的建议。
结论将简明扼要地总结评估结果,并提出资产管理和利用的建议,以帮助决策者做出合理的决策。
资规制法
资规制法一是公正评估国有资产,通过严格执行资产评估法规,规范资产评估程序和制度,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管,做到资产评估的公正科学化,保证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准确,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不发生国有资产流失。
要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涉及应当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的,应当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评估作价。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托评估有关资产,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评估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受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评。
估报告负责。
二是公开转让国有资产,通过贯彻执行国有资产公开拍卖的制度,使国有资产出售信息公开透明,避免国有资产转让中的“暗箱操作”,形成国有资产转让中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公开公平竞争局面,在买者和卖者的竞争中发现国有资产的市场价格。
在公开竞争拍卖过程中,会减少乃至消除国有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
为此,《企业国有资产法》首先是对“国有资产转让”给出定义,认为它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其次,《企业国有资产法》借鉴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经济立法的成功经验,规定了一系列细化原则和可操作条款:如国有资产转让应当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不得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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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资产评估的技术原则
1.预期收益原则
即资产评估应当通过预期资产未来能够提供的收益作为评估标准和确定其公平市场价格。
资产评估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项资产的未来收益情况。
一般来说,一项资产的
市场购买价格不应当高于该项资产未来预期能够获得的收益价值。
2.贡献原则
根据资产的某一部分对于资产整体的作用或价值来确定该部分资产的市场价格,该部
分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其对资产整体有何作用,即对资产整体的效用、价值等的贡献情况。
根据这一原则可以有效地对资产的某一部分进行准确科学的评估。
3.供求原则
某项资产具有何种市场价格,除了其本身的价值外,还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
即市场价格围绕着资产价值本身运动,随时都会发生价格与价值的偏离。
因此资产评估结
果受到当时的供求关系的影响。
4.替代原则
如果市场上存在着若干种功能、用途、质量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服务可供消费者选择
的话,一般都愿意接受价格最低的商品或服务。
因此在资产评估中接受评估的资产其价值
不应超过同种商品的最高售价。
5.外在性原则
除了上述资产本身的因素影响资产的价值外,还有资产本身之外的经济因素或非经济因素影响资产的价值。
如果资产本身外在的经济或非经济因素发生变化的话,资产的市场价格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因此在资产评估中,也应当也应当考虑到资产本身之外的因素。
这就是资产评估中的外在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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