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及文书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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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书格式的通知》中有关建设项目审批及卫生许可证的文书,2004 卫生部
又发布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并规定了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的样本.
根据以上规定,可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大致分为三类45种.
1,建设项目审批及卫生许可证文书,共有5种,即: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要遵循法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
具体撰稿人是法定作者的代笔人,某些文书的制作不仅要受到法定作者权
限的制约,还要根据法定作者的意图来撰写文书,甚至须经过多道运转程
序,多人参与审稿,多人参与校对缮印.因此,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会
影响到文书的最终效用.不履行法定程序,就不可能产生具有法定效力的
法律素养;也能反映其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所以,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制作质量应成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是每一个卫生行政执
法人员的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具有规范性,大致包括3个方面,即:格式
规范,内容规范,以及程序规范.
(一)格式规范
(20)合议记录
(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2)陈述和申辩笔录
(2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5)听证笔录
(26)听证意见书
(27)行政处罚决定书
(28)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9)送达回执
(30)强制执行申请书
(31)结案报告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卫生部于1992年颁发了《关于统一27种卫生监督文书格式的通知》,

卫生健康 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则

卫生健康 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则

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则
以下是对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则的简要概述,仅供参考:
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则旨在规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提高行政许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规则规定了对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并对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审批条件方面,规则明确了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申请者具备从事卫生相关活动的条件和能力。

在申请材料方面,规则规定了申请者需要提交的材料种类和要求,以便审查机构能够全面了解申请者的状况。

在审批程序方面,规则规定了审查机构的工作流程和时限,以确保申请者能够及时得到审批结果。

在监督检查方面,规则规定了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要求,以确保申请者在实际运营中符合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水平,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卫生健康事业的健康发展。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 公告应当写明违法当事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地点、违法 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 理依据及时间。公告的纸张 规格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新增加文书制作要求
• 第三十六条 陈述和申辩 复核意见书
• 是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的记 录。
• 复核意见书应当写明陈述 申辩人的姓名、陈述和申 辩的理由和证据,以及复 核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所进 行的陈述和申辩的复核, 应当在复核意见书中写明 卫生行政机关的意见。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 第三条 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除本规范规 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 ,并报卫生部备案。
• 第五条 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两联以上 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 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 第二十八条 现场笔录,是在案件调查、现场监督 检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对与案件有 关的现场环境、场所、设施、物品、人员、生产 经营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时作的记录。
• 检查时间指在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起止时间应 当写明:年、月、日、时、分至几时几分。
• 检查地点应当写明现场检查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 点。
• 当事人认为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 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当事人拒不签名的,应当 注明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 邀请见证人到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十三条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是实施卫生监督抽检的 卫生行政机关为确认产品的真实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 ,向标签标注的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发出的文书。

(行政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制作规范

(行政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制作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讲座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特征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作用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第五节卫生执法文书的使用要点第六节制作文书需要注意的时限问题第七节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界定标准第八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第九节标准执法案卷讲解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现场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是卫生行政行为的具体文字表述,一般属于国家行政公文的范畴。

(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权制作。

(2)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

(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目的是为了履行各项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地进行。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

任何一份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都应当相应地具有法律上的根据,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文书是无效的法律文书。

(5)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它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内容、格式为制作依据,一经按法定程序完成,就产生法律效力。

(6)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他是针对特定的管理对象并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只针对特定的对象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特征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1、法定的强制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制作的。

卫生法律法规的特征之一就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与之相适应,依法制作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必然代表国家意志,具有强制性。

一经完成制作,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认可并执行。

如不履行,卫生行政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合法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精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做规范

精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做规范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都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文书是无效的法律文书。这些依据从广义的理解就是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政府的法规、规章条例等,还包括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省政府第131号令)第三条第二款对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标准规定为,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归纳为属于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卫生监督意见书
是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可对被监管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等书写的内容必须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具有现实指导意见,要有可操作性。文法规范,意思表达正确肯定,最好是条款式的表述。要求改进的,一定要有明确的时间期限。
Hale Waihona Puke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是责令当事人对需要保全的物证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正式文件(一式三联)是证据类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和可执行性。分就地封存和指定地点封存。对物品和实际保存地点一定要尽可能详细。保存期限7天(需特别注意)
2、以制作方法分为填写式和叙述式文书
填写式文书:如案件移送书、采样记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叙述式文书:对执法情况进行综合评述或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等使用的法律文书。如,调查终结报告、听证意见书等,它们有固定的格式,即:内容框架是固定的,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3、以文书所处的执法环节为标准划分
具体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1、文书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其他机关、内设机构无权)。2、是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内容,是对执法活动中的现象过程处理的客观表述。3、文书制作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各项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地进行,每一个程序都应有相应的文书作为凭据,这既能反映过程,又能符合行政处罚法中的程序合法的要求。

第一节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

第一节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

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与特征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实施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系列法律文件的总称,是卫生行政行为的具体文字表述,一般属于国家行政公文的范畴。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具有较强的法律性。

具有以下特征:1、合法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主体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对具体的卫生行政行为或事件作出的判断、决定、要求、处分等内容在性质和程度上必须符合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内容合法。

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即程序合法。

2、形式规范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以卫生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文书,对文书的制作有规范的要求,具有结构规范化、用语规范化、事项要素化的特点。

3、表述准确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语言文字要规范化,表述清楚,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要言简意赅。

4、强制性和制约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卫生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制约性。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可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一)按照文书的性质来分类,可分为卫生监督类文书、卫生行政处罚类文书、卫生许可类文书、卫生行政复议诉讼类文书。

1、卫生监督类文书,是在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如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等。

2、卫生行政处罚类文书,是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报告、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等。

3、卫生许可类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批准、审批、审查、许可等各类卫生行政许可行为而制造的法律文书。

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医师资格证书等。

4、卫生行政复议诉讼类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裁决时使用的法律文书或在应诉活动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概要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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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③语言要科学 ④语言要完整 文书中出现的各种名称都应使 用全称。 ⑤文理结构要有逻辑性 结构混乱、层次不清、 逻辑性不强的法律文书,是没有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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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二)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2、文书预先设定的栏目填写要齐全;摘要填 写的,应简明、完整、准确;签名和日期, 必须清楚无误 。 3、用蓝色或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 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因书写错误需 要进行修改的, ①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 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②对外 文书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由对方当事人签 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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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④案件来源: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四条规定, 有以下五种: 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上级卫生机关交办 , 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或 者有关部门移送 社会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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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⑤案由 当事人名称(姓名)+具体违法行为+案 如:华雄酒家生产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 案 ⑥送达 对外使用的文书本身设有签收栏的, 在直接送达的情况下,应由当事人直接签 收。没有设定签收栏的,一般使用送达回 执。
全国省级卫生监督员执法能力培训班
卫生行政执法 文书制作
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 委员 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 委员 四川省卫生行政执法法律咨询委员会 委员 四川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 委员 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研究员 攀枝花市卫生监督局 主任医师
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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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概述
(一)概念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是指卫
生行政机关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织,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 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针对特定的对象 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

文书的管理及书写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文书的管理及书写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应统一、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 准要求。
内容完整准确
文书内容应完整、准确,客观反映卫生行政执法的过程和结果, 不得遗漏或隐瞒重要事实。
语言简练明确
文书语言应简练、明确,易于理解,避免使用歧义或含糊不清的 表述。
文书填写的内容与格式
填写基本信息
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件编号、 被执法单位或个人名称等基本信息。
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化、数字化、云计算等技术在文 书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文书管理正朝着更加高效、智能的 方向发展。
02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与格式
行政许可文书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证件
详细记录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申请 材料等信息。
证明被许可人享有特定权利的证件。
行政许可决定书
通知申请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结果, 并说明理由。
数据加密与备份
采用数据加密技术对文书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同时定期进行 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安全审计与监控
建立安全审计和监控机制,对电子化管理系统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控 和记录,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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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 使用规范的应用与实践
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的推广与实施
01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信息遗漏或错误
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如发现遗漏或错误应及时补充或更正。
表述不规范
注意语言表述的规范性,避免使用过于口语 化或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产生歧义。
逻辑不严密
在填写文书时,应注意逻辑关系的严密性, 确保内容前后一致,无矛盾或冲突。
法律适用不当
如发现法律适用不当,应及时请教专业人士 或上级领导,确保法律适用准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1028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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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强制法》要求, 调整相关文书内容
现场笔录 强制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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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主要内容
根据执法实践需要 增补相应文书。 对文书进行合并、废除。 调整相关内容。 修改文书格式,增减优化填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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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相应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公告 续页 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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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书进行合并、废除
卫生监督职责调整越来越快 2003年以来,卫生监督职责屡 次调整,公共卫生上出现新的情 况: 一是卫生监督职责少了 二是与其他部门共同执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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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调整: 卫生监督遇历史性挑战
卫生行政许可清理越来越细 2002年以来,在国务院开展的 六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中, 共取消卫生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0项 目,改变管理方式3项,下放管理层 级4项,调整审批部门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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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程序: 卫生执法文书是关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有三个方面的作 用: 一是统一文书格式,显示卫生执 法的严肃性; 二是统一文书适用,显示卫生执 法的严密性; 三是统一文书出具流程,显示卫 生执法的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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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文书 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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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程序: 卫生执法文书是关键
修订工作启动于2007年。 2011年4至5月,在国务院法制办网 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共收到意见51条,涉及29个条目。 其中采纳11条,包括增加物品清单以及 文书格式修改等。未采纳40条,主要涉 及增加责令改正通知书、取缔决定书、 说理式格式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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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监督: 两个龙头怎么办?
作为“第三方”,卫生部门要发 挥自己的地位优势、网络优势、专业 优势。 主动作为,积极作为。 勇于发现问题,善于发布预警, 敢于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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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评估: 卫生监督需要新的定位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30)结案报告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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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4
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特点 (1)卫生部30种文书中: 一式一联有12种(封条、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等); 一式二联有11种(卫生监督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等);
一式三联有7种(产品或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卫生行政 控制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全决定书等)。
(2) 2006年初卫生部发文(卫监督发[2006]137号),决 定从2006年4月6日起,将 “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产 品样品确认书”统一为“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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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2
2、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编号和文号: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编号形式为:
年份+序号
如:2008-001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文号形式为: 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5)检验结果告知书 文号:×卫×检告[年份]序号 如:川卫食检告[2008]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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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和文号式样2 (6)卫生监督意见书 编号:年份+序号 如:[2008]001号 (7)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 文号:×卫×调[年份]序号 如:川卫食调[2008]001号 (8)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文号:×卫×控字[年份]序号 如:川卫食控字[2008]001号 编号:年份+序号 如:[2008]001号 (9)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文号:×卫×控解字[年份]序号 如:川卫食控解字[2008]001号 编号:年份+序号 如:[2008]001号 (10)封 条
或 人民
卫生厅(局)(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当事人。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四、 卫生行政文书制作原则
◆(一)“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
首先事实: 首先事实: 事实是形成于客观事实的法律事实,即需要 用证据来证实的事实。反之,不能用证据证明的 事实,就不是法律上的事实。也就是说,没有相 关的证据证明,即使事情本来是那个样子,在法 律上也是不能够认定的。因此,法律事实和客观 真实事实不一定是完全一致的。事实要用证据来 证明,不能举证,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 卫生行政文书制作原则
◆(一)“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 去年年底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有关广德县人民医院的《 去年年底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有关广德县人民医院的《一个女婴的非 正常死亡》 正常死亡》案:涉案的五名医生中其实有四人是有执业医师证的,但其 中的两人的证医院给弄丢了,且在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也没有提供相关 证明,结果法院就判定为无证。我们来看一下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庭审 法官与记者之间的一段对话 ………… ………… 涂相平(庭审法官): 如果你证丢失了,可以在有关单位开出证明,证明 你这个丢失了,或者是正在补办中,如果有这样的证据,我们应该认定 的。但现在我们在法定举证期限之内,他没有提供这样的证据,所以我 们没有认定,是否丢了这个事实我们没有认定。 记者: 不认可是吧? 涂相平: 不认可。 记者: 还是认为他是两证不齐全? 涂相平: 不齐全,我们认定他是不齐全。 ………… ………… 因此,事实问题其实就是一个证据的问题,在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的时候,一定要客观、全面、充分收集各方面的证据,且提出的每一个 主张,都要有相关的证据加以佐证。
五、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基本要 求
◆ (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主旨及制作要求
★运用材料说明表达主旨的要求 必须对材料加以选择,也就是要围绕主旨选材。 司法文书中对选用材料的根本要求是事实材料的 客观性和法律条款的针对性,不能有材必用,事 无巨细,现象罗列。同时,在文字的表述上,也 要分清主次,抓典型。对主要的违法事实具体叙 述,较为次要的事实可以概括叙述,并使两者结 合起来,以主要违法事实说明其行为的危害深度, 以次要违法事实说明其行为的危害广度。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中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中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中的问题及注意事项1.卫生执法书制作中心的一般问题1.1仍有用园笔写文书2003年的案件中在用园笔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年终检查各种文件时也有类似情况,应该使用兰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制作文书。

1.2首部填写不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笔录是卫生执法人员在卫生案件调查过程中,对卫生案件的有关地点和物场所进行检查,或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生产.经营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时所制作的客观文字纪录是重要的书证之一。

1.2.1填写不全在填写制作过程中首部位不太全,如有的把法人代表混填为法人,另外法人的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很多文书首部部填写不全,负责人世(承包人――――)。

1.2.2编号或文号不填写在合议的案件中有个别文书无编号特别是一些文书既有编号,又有文号的文书经不填.或填写不全,如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及证据的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容易不填写文号,只填编号.应注意行政部分。

1.3修改方法仍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的涂一个,有的,有的,等在平时修改时用的方法回到执法文书中不妥,应按规定修改=在其上方式紧接着修改内容。

有的询问笔录没有问清有关问题,而在所附的资料中会让人乍不懂,如被询问人与承包人.承包人与法人的关系等,这对我们进行执法认清相对人才(主体)特别重要。

1.4尾部签名不清,难以辩认。

现场检查笔录要写的几个字有时先签字。

以上笔实几个字,最好由签名的人加接本人手印。

特别是询问笔录。

2.卫生许可过程中文书制作的问题及注意事项2.卫生许可过程中文书制作的一些问题。

2.1.1无行政管理相对人发放卫生许可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经济也在改变,原先的经济体制不完全适应目前的需要,很多的国企把自己的企业.宾馆.饭店.理发店.美容店承包给个人.个体企业,或进行股份制的改造。

特别是某些党校把一个整体食堂分割成许多小的摊点,转包给某些公司.个体.因而使我们卫生许可的工作也变得更复杂,我们一定要以时俱进,否则就会于被动地位,而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败北。

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第一章卫生监督工作程序1. 卫生行政许可程序1.1 卫生行政许可发放程序1.1.1 依据与范围1.1.2告知、承诺、申请登记1.1.3受理1.1.4审核1.1.5发证1.1.6换证或复核1.1.7变更1.1.8补证1.1.9注销1.2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1.2.1依据与范围1.2.2初审许可程序1.3预防性卫生审核程序1.3.1选址和设计的审核1.3.2竣工验收卫生审核1.4卫生登记备案程序1.4.1依据与范围1.4.2告知、承诺、与申请登记1.4.3备案管理1.5卫生行政许可运作机制1.5.1卫生行政许可证1.5.2健康相关产品1.5.3产品审批1.5.4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1.5.5专业检验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可1.6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制作1.6.1文书种类1.7用语解释1.卫生行政许可程序1.1卫生行政许可发放程序1.1.1依据和范围1.1.1.1食品(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范围a.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b. 职工食堂;c. 食品卫生法规定需要批准的食品、食品用产品;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当发证的单位。

1.1.1.2公共场所(1)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范围a. 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b. 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c.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d. 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e.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f. 商场(店)、书店;g. 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1.1.1.3 化妆品(1)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范围化妆品生产企业抑制粉刺类化妆品1.1.1.4消毒产品(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2) 范围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单位和个人1.1.1.5供水单位(1)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范围ll供水单位、ll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单位ll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1.1.6 职业卫生(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范围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1.1.1.7放射工作单位(1)依据国务院44号令《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GB4792-19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2)范围从事生产、使用、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卫生监督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卫生监督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复习试题及参考答案卫生监督学二、选择题:1.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监督责任的方式是A. 处罚B. 处分C. 惩罚D. 听证2. 下列哪项不能作为卫生监督的证据。

A. 举报材料B. 监督笔录C. 检验报告D. 样品3. 卫生监督可采用的强制性标准不包括:A. GBB. ZBC. 地方标准D. 国际标准4. 我国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中,甲醛浓度订为。

A. ≤0.12mg/m3。

B. ≤0.10mg/m3。

C. ≤0.15mg/m3。

D. ≤0.20mg/m3。

5.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A. 主管B. 负责C. 兼管D. 领导6.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

A. 100ml,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B. 200ml,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C. 300ml,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一年。

D. 400ml,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一年。

7. 我国卫生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暂没有包括。

A. 鼠疫B. 非典C. 霍乱D. 黄热病[]8. 经常性卫生监督属于。

A.事前监督B.事后监督C.事中监督D.以上都不对[]9. 领导性病防治工作A.卫生行政部门B.疾病控制机构C.政府D.卫生监督所[]10. 禁止入境的疾病中不包括A. 爱滋病B.性病C. 精神病D.非典[]11. 职业病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中没有A.职工B.环境C.诊断D.接触[]12.哪项不是目前对食品的卫生要求A.无毒B.无害C.无菌D.感官性状[]13.不得销售的化妆品不包括A.无证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B.特殊用途化妆品C.无质量合格标记D.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14.哪项不是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内容A.教学环境B.运动场所C.安全防护D.食品卫生[]15. 不待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卫生监督行为是:A. 羁束卫生监督行为B. 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C.要式卫生监督行为D. 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16.卫生监督中的法定依据不包括A.食品卫生法B.环境保护法C.医疗机构管理条例D.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17. 各级各类都有义务按规定承担卡介苗接种工作。

卫生行政执法程序

卫生行政执法程序

2、听证的功能 保护功能
监督功能
教育功能
3、听证的程序 听证告知:制作《听证告知书》:写明当事人违法行为、
违反的法律条款、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行 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听证机关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 话、联系人等。
4、听证的提出 不听证:当事人在“当事人签收”处写明“放弃听证权”。 要听证:收到通知后3日内以书面申请提出。
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3、7日: (1)证据保存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
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40条) (3)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
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4、3日: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 知后三日内提出
的规定,
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警告、罚款20000元,责令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经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
条之规定,可在某个具体时间?2006年 3月 12 日到可以是卫生局,也可以是其他承办机构
**县卫生局(盖章)
2006年3 月28 日
4、送达
(1)方式:直接送达、转交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本节规定,将卫生行
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填写《送达回执》,注明收到日期 。
(二)十日: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 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依据和其它有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8号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8号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8号《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7月2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仪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行政许可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的卫生行政许可应当有下列法定依据:(一)法律、行政法规;(二)国务院决定;(三)地方性法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自行设定卫生行政许可项目,不得实施没有法定依据的卫生行政许可。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实施的卫生行政许可,下级卫生行政机关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实施的卫生行政许可,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不得实施,但应当对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行为加强监督。

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规定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级别的,或者授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此作出规定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具体规定。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的卫生行政许可需要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和发放行政许可决定。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卫生行政部门违法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

第一章1生监督工作程序-1 -规范内容很多有学校、公共场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等就不分别说了,讲的都是共性的部分,与我们工作相关的。

1.卫生行政许可程序(与我们工作关系不大就不说了)2.卫生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程序2.1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2.1.1现场检查准备 2.1.2现场检查职权2.1.3现场检查内容 2.1.4现场检查要求 2.2行政强制措施程序 2.2.1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2.2.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2.2.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要求 2.3行政处罚程序 2.3.1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 2.3.2简易行政处罚程序 2.3.3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2.4卫生监督文书 2.4.1卫生监督文书种类 2.4.2卫生监督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2.4.3各类文书制作要求 2.5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程序 2.5.1行政复议 2.5.2行政诉讼 2.6运作机制 2.6.1行政处罚流程 2.6.2监督机构职责 2.6.3卫生行政机关职责2.7用语解释2•卫生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程序2.1 2.1 2.1卫生监督检查程序2.1.1 2.1.1 2.1.1现场检查准备熟悉被检查人的有关情况和现场检查的有关内容;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检验、测试、采样及取证工具;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文书。

2.1.2 2.1.2 2.1.2 现场检查职权听取被检查人根据监督检查内容所作的介绍;查阅被检查人的有关制度、检验记录、技术资料、产品配方和必需的财务帐目及其他书面文件;卫生专业技术手段进行实地检查、勘验、采样和检测; 根据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解情况。

2.1.4现场检查要求(1)监督员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应不少于2人,穿戴制服,进行检查前应出示监督员证,并说明检查来意及依据,告知被检查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现场检查须进入洁净区域时,应穿戴洁净衣帽、口罩及一次性手套,并遵守被检查人的卫生、安全规定。

-2 -(3)现场检查应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被检查人核对无误后,监督员和被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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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及文书制作要求(培训提纲)———蔡正东一、行政许可1、概念国际上将法的体系分为两大体系,即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不成文法又称叛例法或习惯法)将行政许可定义为“是发放许可证的活动”;大陆法系(成文法也成条文)的国家或地区则将行政许可定义为“是对禁止的解除”。

2、功能主要是控制风险。

防止“门卫现象”,不能人人都能进门,要提高入门门槛将所能想象到的风险控制到最小。

(如运输白菜萝卜就不必许可,而运输烟花爆炸物品必需许可,像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一放就松,一松就乱,一乱就管,一管就卡,一卡就死,一死就放。

把管理等同于审批、设卡。

或是以批代管,用许可代替事后监管,一批了之,再也不管。

“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出了问题,审批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卫生许可证四年才延续一次,在核发时应该考虑到这四年期间,环境条件是否会发生变化,如可能发生改变的就不能一许可就是四年,应提高入门门槛)3、特征(1)依申请的行为。

(2)单方面的管理行为(如结婚证,身份证,属登记行为,不登记不得处罚,而行政许可则是由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进行管理)。

(3)是外部行政行为(如机关对自己的下属的管理就不属于行政行为)。

(4)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的活动的行为(这只有两重意思,即许可与不许可)。

4、原则(1)法定原则:第一、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如《湖北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就属于下位法规,是在上位法规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卫生部又是在《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制定的,这就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比如宪法与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第二、在作出具体规定的同时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事项(如服装、五金经营就不要许可服装、五金经营,因为没有法定明文规定,就许可公共场所经营。

):第三、也不得增设行政许可条件。

(如“生产销售卫生许可证”不能由一个证变成“生产”“销售”两个卫生许可证。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便民,效率和服务原则。

5、程序(1)申请:申请方式一般书面方式,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

(2)受理:受理是行政机关对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应当即受理,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后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

(3)审查: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的过程。

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听取厉害关系人意见和其他(如听政、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等等)审查方式。

(4)决定:作出决定应当注意:A、除当场作出决定的外,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B、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须在证件上盖许可机关的印章;C、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D、许可和不不予许可的决定都必须是书面的;E、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F、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提供讨论:卫生许可证是否全国范围内有效)。

6、关于行政许可的期限(1)一般期限A、单个行政机关许可一个事项的,除当场决定的外,一般不得超过20日。

B、多个行政机关采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许可一个事项的,一般不得超过45日C、多层行政机关许可一个事项的,下层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D、颁发、送达许可证件的期限,是自作出决定日起10日。

(2)期限的延长A、单个行政机关办理复杂许可的,在20日内不能办结,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10日。

B、多个行政机关采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许可一个事项的,在45日内不能办结,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15日。

(3)特别期限A、单个行政机关许可一个事项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无论短、长),从其规定。

B、多层行政机关许可一个事项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无论短、长),从其规定。

(4)期限的扣除依法需要听政、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注:上述期限均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7、变更和延续(1)变更依据行政许可法第49条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A、适用范围:在同一个许可事项中需要变更内容的,可以变更。

变更时,必须在许可条件同等的情况下,才能变更(如副食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等)。

预包装食品经营变更为散装食品经营或冷冻食品经营、粮食经营等,应所要求的卫生条件不同就不得变更,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应自收到申请10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换发新证,其编号及有效期不变。

B、变更程序:a.申请;b.审查;c.决定。

(2)延续依据行政许可法第50条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缺的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

在该行政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值得注意的是在有效期届满前,应通知当事人延续或公告通知)。

A、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效期限制但不是一次性有效的许可。

(提供讨论:卫生许可证是否属于一次性有效许可)B、延续程序: a.申请;b.审查;c.决定。

8、关于几个法律用语的简单解释:(1)撤消。

用于行政机关或者当事人有过错,或者双方都同时有过错的情形。

起作用是使行政行为终止、灭失。

条件: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B、超越法定职权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对不具备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了的。

E、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F、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

请大家注意:前面5种是行政机关有过错的情形,法律用于是“可以撤销”;第6种是被许可人有过错或者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形,法律用语是“应当撤销”。

我们大家在实用的时候,首先应考虑到行政赔偿的问题。

(2)撤回。

用于行政机关或者当事人都没有过错,只有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法律依据修改或废止,不可抗力产生等)的情形。

行政行为也终止、灭失。

凡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依法给予赔偿。

(3)吊销。

专用于当事人一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许可就终止、灭失。

(应当有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存在)(4)注销。

专指行政许可行为终止、灭失后的书面行为(法律依据修改或废止,不可抗力产生等)。

①注销条件:A、有效期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提示当事人)B、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C、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D、被撤销、撤回、吊销E、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②注销方式:A、收回许可证件B、在许可证件上加注后发还给当事人C、公告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注销应抄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二、卫生行政许可(一)分类共分为公共卫生许可和医疗卫生许可两大类。

包括行政审批备案等共计37项。

1、公共卫生许可共11项⑴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⑵集中式供水单位许可⑶公共场所许可⑷涉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⑸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⑹消毒产品经营许可⑺射线装臵工作许可⑻使用有毒物品作业职业卫生许可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职业病诊断资质认证⑽三四级实验室活动资格认证⑾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包装容器材料生产经营许可2、医疗服务许可共14项⑴医疗机构职业许可⑵执业医师证⑶护士执业证⑷大型医用设备配臵许可⑸单采血浆许可⑹血站执业许可⑺射线装臵工作许可⑻中心血库采供血许可⑼母婴保健执业许可⑽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⑾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⑿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⒁医疗广告证明行政审批共12项(如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审批)3、备案共3项(如进口特殊用途化装品等)其中由县级许可的9项,省以上级28项。

(提供讨论:县级许可项目有哪些?)(二)申请与受理1、接受申请(1)应告知当事人办证的基本条件,依据程序期限并下达提供《资料一次性事先告知书》。

(2)应指导当事人填写申请书。

要注意审查申请书(如申请许可项目、经营面积等),举例说明。

2、申请方式(1)由当事人直接申请的应审查核实当事人的身份。

(2)由代理人申请的应提供委托证明。

3、申请材料(1)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每份材料应有申请人签字)(2)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交申请人签名,监督员也应签名。

材料不齐全的,应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学习告知书上的内容。

4、受理(1)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受理。

(2)资料不齐全的应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应避免收到申请书后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起诉不作为的事件发生。

(举例说明)(4)申请人隐瞒或提供假材料的可以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

(应出具书面材料)(三)审查与决定1、应当在五日内派两名监督员到现场进行审查。

2、学习办证程序上的内容。

(包括图纸、现场检查情况、环境、条件等)3、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并在十日内送达。

(四)补证卫生许可证件遗失申请补发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接受其申请,并要求被许可人提交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原件,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同意补发的决定。

卫生部门在接到申请书10日内,审核批准补发新证,原许可证失效,新许可证重新编号,有效期至不变。

三、法律责任(一)违法情形:1、该受理的不受理 2、不公示的 3、不告知义务的 4、无一次性告知材料的 5、没有不说明不受理或者不许可理由的 6、该听证不听证的 7、不符合法定条件就许可或越权许可的 8、应该许可而不许可的或者超越法定期限许可的 9、不按法定项目标准收费的 10、收费后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1、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或监督不力的 12、索取接收他人财务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13、给许可当事人造成合法权利受损害的。

以上共13种违法情形(二)追究方式:1、责令改正 2、行政处分 3、承担刑事责任 4、按国家赔偿法赔偿(三)追究对象:1、上级行政机关 2、监察机关 3、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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